标题 |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
范文 |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精选26篇)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自愿将自己责任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权为永久性),现达成以下协议: 1、土地情况: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东邻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土地南北长______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______米,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2、转让金每亩_______________万元,共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3、期限:永久性 4、土地确权归乙方所有,遇到土地征迁、占用情况,土地附着物和土地补偿均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权利,甲方不再享有该块承包地的任何权利。 5、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自动放弃该宗土地使用权,乙方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并可以在该土地自行安排建筑,甲方无权干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行为违反此协议,如有违约甲方按协议金额的拾倍以上赔偿给乙方。 6、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主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7、此合同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中证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书当事人双方:收回人: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被收回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所赋予的职能实施本协议书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工作。 第二章收回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第三条根据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申请书》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甲方同意收回乙方位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见附件一宗地图)。 第四条乙方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本合同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现状用途为,《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该证书项下宗地的【全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合同项下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面积为准,以下简称收回地块)。 第五条收回地块内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状况见《收回地块现状清单》(见附件二)。 第三章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及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及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的有效期限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之日止。 第七条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 (一)乙方以【划拨】【出让】方式合法拥有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收回地块上房屋所有权,该使用权和所有权均以权属登记为准; (二)乙方合法拥有收回地块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该所有权的资产状况以最近连续三年的会计年报及审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中的结论为依据; (三)乙方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拥有独占、排他的权利; (四)乙方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没有设置抵押、租赁的他项权利(若存在抵押、租赁,需在本协议书第八条中注明); (五)乙方未以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作为股权或出资额,与任何第三人发生合资、合作、联合、联营等资产运作的投资行为; (六)截止本协议书生效之日之前,乙方在收回地块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未被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第八条乙方对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 (一)收回地块现有瑕疵及处理办法: 1、住户:收回地块内现有户住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9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负责补偿安置、动迁腾退全部住户,并提供住户清退完毕的书面凭证; 2、租赁:收回地块内现有户【经营租赁户】【租户】,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9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负责收回地块内的拆迁补偿安置、动迁腾退全部租赁户,并提供租赁户清退完毕的书面凭证; 4、人防:收回地块内现有人防设施平方米(以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面积为准),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按人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收回地块内的人防设施进行报停报拆(或依相关规定处理),并向甲方提交报停报拆手续办结的全部有效证明文件; 5、其他瑕疵及处理办法: (二)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之日止,若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被任何第三人主张占有或非法侵占,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应负责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地块交付期限截止之前,将所涉土地权利瑕疵予以全部消除; (三)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之日止,若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被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应负责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地块交付期限截止之前,将所涉土地权利瑕疵予以全部消除。 第四章收回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九条根据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收回地块的收回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亩,收回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收回地块实测面积有变化的,按实测面积核准收回补偿费总额。 第十一条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法规、规章应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和缴纳的各种规费和税费,由各方自行依法承担和缴纳。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下列全部事项的完成为甲方付款完毕的前提条件: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5日内将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关的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及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权属证明及资料交付甲方。 具体资料如下(未在下列表述中明确说明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供原件): 1、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收回地块内所有房屋的所有权证(包括已毁损但未注销的); 3、土地交易申请书; 4、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 5、职代会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土地收回的决议; 6、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7、事业法人登记证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1:20__地形图四张; 9、宗地图四张(加盖权属确认章); 10、土地类型属出让地块的应提供出让合同及缴纳有关税、费收据复印件、解除出让合同申请等; 11、存在抵押状况的应由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土地资产变现的证明文件; 12、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地块内人防设施的相关材料; 13、办理土地权属注销(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收回地块的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直至收回地块范围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 (三)乙方完成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一)、(二)、(三)项中现有瑕疵及付款前应负责处理的事项。 (四)乙方有责任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0日内完成收回地块的拆迁安置补偿腾退、渣土清运以及场地平整工作,并在房屋拆除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收回地块内的水表、电表、燃气表报停报拆,并办结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法律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收回补偿费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为: (一)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第一款付款的全部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定金方式支付第一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万元; (二)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第二款付款的全部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 (三)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全部付款条件(即乙方按照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并办结房屋注销登记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三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30%,即人民币万元; (四)自甲方占有收回地块之日起2个月内,若无任何遗留问题,在期满2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回补偿费尾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0日内,乙方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1、完成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一)、(二)、(三)项中现有瑕疵及付款前应负责处理的事项。 2、将收回地块上所有乙方的人员及可以移动拆卸的设施、设备、物品从收回地块的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中全部腾退、搬迁完毕,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且不得为任何第三人占有。 3、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前,除保留移交的绿化等之外,自行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收回地块内所有的建(构)筑物,并完成清运渣土、平整场地,按宗地图界址点修建高2.8m、厚0.24m围墙等工作,地上房屋全部拆除后应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注销相关资料。建(构)筑物拆除的残值归乙方所有,拆除、清运渣土、平整场地、修建围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乙方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的,与甲方无涉,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将收回地块上所涉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设施办结报停、报拆或报迁工作,自行清结相关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提供报停、报拆或报迁工作完毕及清结所有费用的全部资料和票据凭证。 5、将收回地块上所涉房屋的建筑图纸和收回地块所涉地下管网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6、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约定移交甲方占有的期限届满之日止,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对收回地块范围内经营性用房的租赁权利,并因此承担出租人相应的义务。 (二)协助甲方办理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手续,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在收回地块权利出现瑕疵时,依本协议书的约定限期予以消除; (四)在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之前,负责收回地块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在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之前,负责收回地块上的绿化、空中高压走廊及其附属电线杆、人防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一)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土地收回补偿费(含定金); (二)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接收并占有收回地块,并与乙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三)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在乙方的协助下,办结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法律手续。 第六章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突发)事件,但是,第三人的行为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对待。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书协商终止本协议书;若乙方已经收取甲方支付的定金,该费用不以定金罚则处理,由乙方将定金(不计利息)返还给甲方即可;若乙方已经收取甲方支付的收回补偿费,则由乙方将其收取的收回补偿费本金返还给甲方;若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恢复原状并再次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涉及相关规费的,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若因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迟履行本协议书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收回补偿费(含定金)。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收回补偿费(含定金),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逾期付款超过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收回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同时,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方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收回补偿费的,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 由于乙方未按时交付收回地块而致使甲方延期占有收回地块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补偿费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延期交付收回地块超过三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收受的土地收回补偿费的其他部分。 同时,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二条守约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解除本协议书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中若甲方违约,则应返还乙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乙方已交付的收回地块,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并按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向乙方偿付赔偿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除已支付的定金和应扣除的赔偿金以外的其他收回补偿费(即扣除约定定金和赔偿金之后的土地收回补偿费的剩余部分费用);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并退还已经收取的土地收回补偿费,同时乙方应按土地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向乙方返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乙方已交付的收回地块。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违约,其违约金和约定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守约方按本协议书约定解除本协议书的,若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之前,若因乙方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收回地块以及收回地块地上建筑物权利瑕疵事件发生,虽经乙方全力消除但未能全部消除时,甲方有权依据有效法律文件或乙方作为第三人应付到期合法债务的法律文件,代为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以消除收回地块权利的瑕疵,由此产生及承担的费用,甲方可向乙方追偿,并书面通知乙方后从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完毕的收回补偿费中扣除抵消,对此应当视同甲方已经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给付义务。 但是,若因消除收回地块权利瑕疵所代为乙方支付的费用超出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完毕的收回补偿费,其超出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一方如变更本协议书记载的通讯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相关责任应由未通知变更的一方承担。 另一方在履约中依据原通讯地址而进行通知的,视同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书条款内容系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和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本协议书双方均完全、充分理解了各条款的含义,不存在任何一方将格式条款提供给对方并强制要求对方签订或限制对方确定、修改、更正的情形,任何一方均有权且已经充分行使了缔约条款的确定、选择、修改、更正等缔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的附件及附图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且本协议书报经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留存贰份。 甲方: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3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村委会,住址: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农户名),住_____________ 甲方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根据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村庄布点规划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议,订立如下如下协议: 一、收回使用权土地的面积及位置: 被收回土地共______亩,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省道南,东起____________,西到____________,南起____________,北到____________。详见测量示意图。 二、收回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 1、根据省、市和_______________政府相关政策及双方当事人协商,甲方按照_________元/亩(含收回使用权补偿费、人员安置费、青苗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共两位)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标准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协议签订后,乙方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随时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共同遵守双方约定,违约方按协议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协议补偿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支付。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和镇农经站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4转让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 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 第八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土地转让时回迁安置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受让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5天内一次付清。 3、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 《国有土使用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设计要点批文》 回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4、违约责任: 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内不能备齐有关资料给乙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和交易成功后,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需要终止交易或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在3天内全部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并在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5第一章总则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____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____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________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6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现有一块地已经丢荒多年,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该地块终身给乙方使用,该地块四至;东: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橡胶地,南: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为______亩,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该地块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归乙方终生使用,甲方及家属不得有异议及反悔。 二、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赔偿款一次性付清。 三、该地方如果国家或开发征收,所得的赔偿由乙方所得,甲方不得有异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如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7甲方(转让人):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8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为适应创新创业的需要,吸纳优秀的科创人才来众创庄园创业,在土地使用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一下土地租赁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卫镇村农用土地 亩(平方),给乙方创业所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 亩(平方)为现租赁土地 亩(平方),计每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按先付后用,从每年的 月 开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给甲方。 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对农用土地使用的有关政策,不得在农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办公楼、铺设道路、停车场等。 5. 土地使用只限于农业种植和农业相关的产业建设。 6. 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转租或移作他用,如发现有违法国家有关政策的,与环保相悖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 7. 对农业的管理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合同备案)。 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故延迟交付租金,逾期2个月的视作违约,合同自动结束,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一个月的租金)。 9.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视作甲方违约,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一个 月的租金)。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不作违约论处,但双方可协商解决。 10. 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继续租赁的,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看优先考虑并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11. 上述条款双方都需要自觉遵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遇到新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海强丰实业有限公司备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赠与标的为促进传统文化发展,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两块土地的使用权无偿赠与乙方;涉及使用权赠与的土地四至分别为: 地块1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块2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赠与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到期为止; 三、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赠与并交付乙方; 2.在赠与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赠与期内,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产生处分收益或孳息,该收益或孳息应归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着物 1.上述土地内的林木也赠与乙方使用; 2.乙方应维护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态状态;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决定,或依法处理。 六、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依法处置。 甲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1甲方(赠与人) :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自 -- 年 6 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 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 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url#地使用权随该房屋 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购买此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 1 市 ,建筑面积 ; 致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 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 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报: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3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范文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省(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土地使用权抵押”指乙方为筹集资金开发全部或部分出让地块向抵押权人(即贷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利益作为还款保证的一种物权担保行为。 3.“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4.“成片开发规划”指由开发企业依据总体规划编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5.“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设施。 6.“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以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 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对资企业主为的工业区(综合区)开办和经营重化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亦准许开办一些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征得甲方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土地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 元人民币(美元、港元),总额为________ 元人民币(美元、港元)。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4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为履行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借款借据》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土地抵债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计为: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四百六十四条 乙方将同意将目前厂区占地________亩,位置 的土地作价________元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但目前由于厂址搬迁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但乙方承诺待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后十日内将该土地过户给甲方。 第八条 如果乙方违约故意不转让以上土地使用权,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土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20%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到损失,则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5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总 则 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自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甲乙双方均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权人。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及时履行协议的各自义务,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等原因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 荒山开荒地。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地埂、内外平台、坝塘等附属设施。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四至草图定界,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 证书,编号为 ,使用期限为 (见附件)。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 第四条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上进行蔬菜、水果等普通农业生产经营,但不得用于种植速生桉树、飞机草、养殖牛蛙等有碍生态环境等非常规农业生产经营;不得在承包地范围内种植法律禁止种植的植物。否则视为违约,法律责任自负,且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乙方有权在承包地范围内修建水池、沟渠、道路,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承包期结束后不得毁坏、拆除,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第八条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围内建造临时建筑物,但必须书面如实告知甲方建筑的规模、地点等基本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条 甲方自收到协议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承包起算期以双方签署本协议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为 年(大写: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亩承包 年。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四条乙方在承包期届满之后欲继续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须在承包期届满之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签署承包协议,支付承包金。否则,超过承包期1天至1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过承包期1个月至6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给超期承包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标准为每年每亩 元(大写: /亩),共 亩 年,承包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承包期内,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土地承包金标准不变。 第十七条 承包地周围的荒坡、蓄水坝塘等承包费另行议定。 第十八条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为银行现金支付,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须在自承包期开始年之内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承包权 第二十条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将承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乙方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乙方不可以将所承包的土地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 承包期届满之前,甲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承包期届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同时,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应交税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若乙方用承包地种植经济林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生产设备等财产,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沟渠抽水站及抽水设施以外,乙方有权拆除。 第二十九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到收获期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超过承包期限时间的承包金,按已经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计付。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八)如发生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九)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承包期内的补偿; (三)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四)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六)乙方有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的义务; (七)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九)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三十三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十五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由于地震、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三十七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四十二条 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更换联系电话号码或住址,都应当即时告知对方,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在三个月内无法取得联系、不知所踪,即视为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索要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索取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五十条 本协议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签字后即刻生效,双方完全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协议共伍页,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甲乙双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6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宗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号)。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 第四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第五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 受赠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7出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民法典》等____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__001_则,经__001_过协__001_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市街道村,面积为亩。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__001_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__001_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6.4经__001_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__001_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经__001_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亩为元每年, 7.3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九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9.1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9. 1.1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 1.2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 1.3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 1.4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 1.5为实施____市规划进行旧____区改建或因兴建经__001_省政府批准的____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9. 1.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2补偿 9. 2.1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9. 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9. 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__001_商确定。协__001_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9. 2.4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6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3甲方有义务协__001_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4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5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6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2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3乙方出于生产经__001_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2.4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2.5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__001_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4.1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4. 1.1双方协__001_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4. 1.2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__001_没有意义的 4. 1.3非任何一方原__001_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4. 1.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4.2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4. 2.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4. 2.4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4.3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4. 3.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3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__001_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5.1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缴纳滞纳金。 5.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__001_营经__001_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5.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__001_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__001_商解决,协__001_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附则 7.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__001_双方协__001_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7.3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7.4本合同经__001_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时间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8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19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市用地面积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使用年期___年,自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定名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幢___号(第___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公用分摊___㎡、其他___㎡)。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单价元/㎡,总金额___币___千___百___十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小写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______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xx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20出让方(甲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工作的要求,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流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承包经营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地块,这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机制,切实维护流转户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订下列条款,并到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用途:加工制造业企业。 三、土地流转时限:转让时间在不超过第二轮延包剩余时限的基础上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2.58土地市亩转让给乙方,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黄谷450公斤,共计每年应交1161公斤黄谷。按当年国家中等黄谷收购价计算当年土地流转费。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现金支付,付款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 六、流转土地现状: 1、土地性质:集体。 2、座落方位:用简易图示法标明四方边界(附在合同后)。 七、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有权对受让方的土地使用范围作出限制;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受让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内与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受让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协助乙方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保证乙方的权利得到实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具有生产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对自己投资的设施、设备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如遇国家、集体和地方政府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征用该土地,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集体和地方政府的征用;在土地征用方对乙方的场地、设施作出评估赔偿后,自行搬迁,合同终止。 2、义务。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到期后要恢复原状,保证能复耕,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每亩1000.00元土地复耕保证金,由政府收取。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将土地复耕后,由政府退还乙方保证金。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可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受让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赔偿。 十、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实行“小调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但绝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只能将土地流转费在土地转出方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利益调整。 2、其他未尽事宜。 十一、违约责任: 出让方因非法干预受让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让方受到损失的,出让方应全部赔偿经济损失。受让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视其违约程度向出让方赔偿经济损失,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出让方可收回土地。①不按时限交纳出让土地费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服从国家、集体建设规划用地;④不按合同规定内容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按国家颁布的《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第二轮土地延包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到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纠纷调解;如调解后双方仍有异议,则到县级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仲裁;如仍不服仲裁结论的,就可在接到仲裁通知书15日内到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出让方、受让方、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2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22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的委托,收回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土地”),并移交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注销该土地权属证书后,移交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储备。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土地基本情况 经向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并经三方确认,该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人,面积及坐落 土地使用权人: 面积:________平方米(折合亩) 坐落:,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 证号(批文号):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用地; (三)规费缴交情况: (四)抵押查封情况:该土地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抵押给丙方贷款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________查封。 二、补偿约定 (一)补偿内容及依据 经甲乙丙三方确认,该土地补偿的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解决乙方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和等,结合________________的价值评估,经三方协商,补偿价格为: 1、土地补偿:土地补偿总面积________亩,补偿单价为________万元/亩,总价为________万元。 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补偿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计________万元。 3、乙方企业职工安置费用________万元。 (二)补偿款的支付方式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 (一)本协议签订时,乙丙方应确保对该土地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且没有任何涉及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 (二)【乙方(丙方)】收到第一期补偿款后,乙丙双方必须及时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该土地的涂销抵押登记,涉及查封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四)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负责将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搬迁完毕。 (五)土地移交前,乙方须与甲方会同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现场指界,共同确认用地红线界址,并出具乙方的指界图,红线图。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协助甲方处理该土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遗留问题。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履行,自觉遵守。如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项下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三方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土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丙双方执一份,送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备案各一份。 附件: 1、土地位置示意图 2、乙方营业执照,工商年检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它必要文件】【其它事项的内容视土地具体情况增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23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特委托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该土地转让非诉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本非诉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本案有关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事项,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终止委托关系,非因乙方过错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四、 委托权限如下: 1、向有关部门调取与本案有关材料; 2、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帮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关的事实; 4、代为书写与本案有关的合同文书; 5、代为甲方处理订立转让合同的有关事务。 五、双方同意本次代理协议的签订确定为意向书,待正式签订协议之日,确定代理费用,并予以缴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2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支持城乡边际的发展经济,甲方决定将自己在: ________________位置的非耕地一块,面积将近贰亩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可在这块地上建立轻钢厂房及辅助设施,用于做钢材制品的加工及环保性防腐涂料的生产。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压实的场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应有适用于货车进出的通道。搭接水电源方便、价格合理。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贰亩场地的租金为________元/1年(人民币:每年________元),签订合同时给付________元(人民币: 壹仟元);在租用场地条件符合要求时后,乙方给付甲方两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后期的租金将在两年期限之时分期给付。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乙方负责交纳自已的水电费。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25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和硕县乃仁克乡乌勒泽特村的集体土地40亩红枣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承包期限:20_年3月12日到20_提3月12日共20_年,协议如下: 一、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肆佰元整),合计每年16000元整(壹万陆仟元整),20_年及20_年的承包费于该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20_年之后的承包费改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费,甲方出具相应收条。 二、承包期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承包费如数付给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过量的促成长的药物,也不可用对枣树正常生长有害的药物,所用的药物及肥料需甲方许可后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间,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拾万元整)。 五、合同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种植困难,甲方应当将给予相应的帮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篇26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出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甲方将位于茂名市茂南区X小区号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证》茂南国用( )第号复印件。 第二条买卖该地使用权整体价格 该土地使用权整体价格为人民币伍拾肆(54)万元。 第三条税金及费用负担 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金和各项费用一律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四条登记过户、付款及土地使用证交付办法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天内乙方交付定金贰拾(20)万元给甲方,甲方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申请该土地登记过户并在肆个月内办妥登记过户手续将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于甲方交付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给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该地产价款并将余下的应付地产价款叁拾肆(34)万元足额交付给甲方,每当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时均如数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而引起无法按期办妥登记过户发证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规定论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决定不卖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办妥登记过户手续或仍未将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即肆拾万元)给乙方。 2、乙方中途决定不买或逾期15天未付清应付地产价款给甲方的,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七条重复合同的.效力限制 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时,有关交易办证部门要求甲、乙双方按其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复签订该地产买卖合同的,该重复合同只能作为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专用,不能对其他方面发生任何法律效力。重复合同之条款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从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订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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