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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用的安全合同模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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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安全合同模板汇总(通用3篇)

实用的安全合同模板汇总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为公司车辆驾驶员,根据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管理,明确责任,控制相关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车辆的权属及责任。

  本协议中车辆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及保管,并有权随时对车辆进行监督。乙方(驾驶员)为车辆在使用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的驾驶及日常维护管理。

  二、车辆的使用保管。

  一、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车辆具体的驾驶、安全及日常维护。

  二、车辆使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三、车辆使用责任人对车辆的备品备件要爱惜使用,妥善保存。根据综合管理部的提醒,有义务对公司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或发现车辆有异常或里程数够保养里程须建议综合管理部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状况完好。保养项目及维修费用必须在维修前电话告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审批。

  四、每次在出车前,都要认真检查车的各个部位及部件是否完好,消除安全隐患。

  五、在公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刮花、碰撞后,无论责任在谁,责任人都必须在写出书面说明。

  六、发生我方责任事故后,我方应主动协助对方、配合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解决问题,因私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所确定的免赔差额,由使用人承担,因公事由公司和使用责任人共同承担。

  七、提倡励行节约的原则,使用人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必须树立节约的思想,提高车辆的使用率。

  八、乙方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出现交通违章,如果因个人问题出现违章,由使用责任人自行承担。若因乘坐人原因出现违章由乘坐人自行解决。

  九、严禁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严禁违章驾驶、超速驾驶,若出现责任事故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使用责任人负全部责任。一十、未经公司批准,公司车辆不允许私自外借或借给无证人员使用,若违反规定出现各种问题均由使用责任人承担。

  十一、责任人不得将公司车辆进行改装,一旦发现,取消其驾车使用资格,公司收回车辆。并追究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在车辆调配或移交时,原车辆使用人必须把随车的资料及行驶证、油卡等证件全部上交到综合管理部,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手续,如有遗失,原车辆使用人负责全部赔偿,新用车人员应当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用车手续。接车人必须全面检查车辆外貌是否无损,驾驶是否正常。

  三、驾驶员用车注意事项及奖罚制度。

  一、出车前必须认真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严格按照既定路线行驶,并在随车的《行驶路段登记表》上记录清楚行驶地点、时间及公里数。未按要求登记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二、禁止公车私用,将车辆交予其他人员驾驶或交予无证人员驾驶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者须经总经理或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可将车辆资料及车辆交予指定人员。(备注:指定人员必须有签署《驾驶员安全用车协议书》)。

  三、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私自出车者,发现一次罚款驾驶者100元。

  四、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卫生,驾驶室内严禁乱丢垃圾,乱放物品,必须随时保持驾驶室内的卫生清洁,凡经检查发现车容车貌过脏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周末或节假日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宿舍内,钥匙统一交到综合管理部保管,若因送货、接人等原因需要用车者,须致电综合管理部经理,待同意后方可使用车辆,否则按一次100元罚款处理。

  六、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或刮花、碰撞后,必须告知综合管理部,若隐瞒不报被查出者,每次处以罚款100元。

  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事实上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全部责任赔偿事宜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定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中山市非特永旺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盖章)

实用的安全合同模板汇总 篇2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1、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2、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3、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xx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

  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

  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灯管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方法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实用的安全合同模板汇总 篇3

  (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废,再实施再签;

  3、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台下方10㎡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围也必须作调整;

  7、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8、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10、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11、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12、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4、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2-5m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T字型支撑,如因作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3.2m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协议第7条、第8条、第9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7、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电路操作规范及程序;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9、 电路作业过程中,乙方操作人员须自行配备低压防护工具(如;绝缘靴、绝缘手套等),使用低压绝缘工具并保证工具绝缘良好;不得穿着短裤、短袖上衣,禁止带电作业;施工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设专业监护,不得越界作业;高处动电作业应使用绝缘性较好的攀登工具;乙方现场负责人须检查作业工具的安全性,核实操作人员的作业资格;

  20、 甲方有权监督、制止、纠正、停止乙方动电作业的违规行为,对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21、 乙方在进行室内刷漆、喷漆作业时,不得与动火、动电作业同时施工;作业人员自行配备防毒、防过敏工具,乙方负责人自行检查落实,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22、 乙方在对电梯井、排污井、水井、各类管道、密闭库房等施工时,首先清理密闭空间液体、固体沉淀物(如:腐烂发霉物资),保持足够通风;准备空气呼吸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行设定安全监护人;对于通风较差的密闭空间应实行交替作业;乙方自行指定现场负责人,并对施工过程负全责。

  23、 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必须详细了解协议,如乙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安全要求而造成停工或延误工期,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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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5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