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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卖合同(英文版)
范文

买卖合同(英文版)(通用20篇)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淄博市张店区美食街西首南侧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甲方出售房屋属私有产权房,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总层数4层,间数____间,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平方米。(见附件1:房产证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房产证号:____土地证号:____甲方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未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未有任何债务纠纷。乙方有权在交易前查档,验证该房屋权属。

  第三条房屋固定装修应保持原状,房屋内附属设备等祥见屋内设备清单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取得该房屋时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买卖总价款(含装修、屋内设备和公共维修基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甲方的房产证查档验证。查档验证通过之日,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总额%首付款,即____元人民币;

  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办理权属转移所需的买卖合同、税票、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4、乙方取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权属证书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总额____%,即____元人民币

  5、房屋尾款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据付款进度将售房款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条。

  第八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房屋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贷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门。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2

  农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购买农产品进行深加工。

  2、乙方系合法的民事主体,具体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农产品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及甲方要求。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购销产品的特性、运输方式、运输里程等因素科学、合理的确定包装方式,应确保运输机储存过程中产品品质不会降低。

  2、购销产品包装物购置、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为分批次交货,每批次交货数量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确定后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2、乙方应确保其按照甲方的各批次供货需求交付的标的物是当日从种植地上采摘,当日运送至交货地点。

  3、交货地点为甲方生产车间或仓库所在地。

  第六条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负担

  1、本合同约定的购销产品采用汽车运输,运输车辆需全程行走高速公路,以确保送货的及时性。

  2、本合同约定的购销产品运输、装卸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在产品交货地点双方按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乙方应在发货前告知甲方当批次发货数量、预计抵达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及驾驶人员、交货人员姓名及电话。若乙方未另行指派交货人员前往交货地点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员进行交货验收的,视为乙方委托了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作为其指定的交货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当天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产品检验合格。

  4、经甲方检验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对购销产品的验收应采用书面形式记录验收结果,并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和收货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支付时间

  1、乙方按批次供货给甲方,双方在交货地点对当批次供货数量和货款进行结算确认。

  2、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实行分批次支付,甲方根据各批次结算金额及时将各批次的货款汇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委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按批次开具正式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交货义务的,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1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8小时或累计逾期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通知的各批次供货数量进行供货的,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安全和品质标准的,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稻谷买卖合同

  (XX版)

  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品种、数量、等级

  品 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等 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生产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缝口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包装

  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

  单 价:_______________元/公斤。

  总价款: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公斤。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交货。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_______元/吨,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______内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钢筋事宜,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等级、数量、金额

  1、甲方拟向乙方购买的多规格Ⅰ级、Ⅱ级、Ⅲ级钢筋如下。

  注:1、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乙数量以施工需求为准,当实际数量不足表中所列数量时,乙方不得以所需求不足向甲方索赔。

  2、合同综合单价为材料运于施工现场的交货价格,包括出厂价、税金、运杂费、拟获得的利润及各种风险。

  3、综合单价为单批价格,实际价格按双方每月或每批确认价格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价格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供货。

  4、综合单价中出厂价为可变价格,其他价格为固定价格。

  5、具体钢筋数量以及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钢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的钢筋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包括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等。6、9、12米定尺,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2、各种规格光圆盘条钢筋符合_________标准要求,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3、钢筋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1)甲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计划按时交货。

  (2)乙方应在钢筋进场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货准备,提供卸货场地。

  (3)项目施工期约为:12个月。钢筋供货期为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止。

  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的施工现场。

  3、本合同联系人:

  4、本合同指定收货人:

  5、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冷轧带肋钢筋还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6、包装要求:钢筋应捆扎;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螺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第四条、钢筋检测和验收:

  1、数量验收:

  (1)计量方式:全部钢筋过磅计量。甲方可采取点条法计算复核过磅重量(点条法依据五金实用手册上的米重计算进行复核,点条时买卖双方派代表共同参与),以现场过磅单数量为准,共同签认数量计量结果。

  (2)数量计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完成。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应在入库单及送货单上签字,入库单及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收货人姓名、单位等。甲方委托为指定收货人员,无指定人员签字的入库单及送货单无效。入库单一式四联,供货方执一联、甲方执三联;送货单一式三份,甲方二联、乙方一联。

  (3)凡经计量的钢筋,乙方必须将其在交货地点落地。凡进入_________项目施工现场的钢筋,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项目施工现场。

  2、质量验收:

  (1)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钢筋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钢筋,甲方有权拒收。钢筋的现场验收应由运输车辆司机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的专职材料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货物(炉批号,牌号)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材料签收单上签名并盖项目部材料专用印章确认。

  (2)甲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钢筋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或甲方项目部)提供所供应规格钢筋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检测报告带CMA章,前后不超过2个月);

  (4)甲乙各自委派的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及时用公函形式通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这部分往来所产生的公函,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出现质量争议,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但该结果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材料质量责任)。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材料运走。因材料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委托分公司(或项目部)具体负责本合同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需求、签(验)收、结算、支付等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2、合同签署后,甲方于_________天(日历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使用的钢筋需求计划,以便乙方组织货源。实施供应前,甲方需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月度以及各批次钢筋用量计划和具体供货需求时间,每批次计划实施前_________ 天(日历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

  3、实施供应时,若甲方因故对申报批次计划有变动要求时,应在到货前_________天(日历日)传真告知乙方,以便确认此批次计划的调整。如该批次计划的钢筋已发货,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予以签收,而不应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签收钢筋与乙方协商调换事宜,涉及费用双方协商;

  4、原则上甲方需求的钢筋乙方应在钢筋需求期限内供应完毕;若因甲方原需求超出该供应期,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天(日历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供应计划;

  5、当钢筋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钢筋的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将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得存在异议:

  ⑴对已进甲方仓库的不合格钢筋清理出场,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⑵甲方重新外购钢筋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到场单价高出乙方供应综合单价部分,从乙方钢筋款中扣出以补偿甲方;

  ⑶若经甲、乙双方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合同违约终止所产生的未结算货物,除不合格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外,合格材料的结算,由双方另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6、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项目钢筋的’运输与供应,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第2条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所供此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货物(炉批号,牌号)相符,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质检部门检验标准,并合符国家环保要求;钢筋捆扎整齐,钢材质量证明书和送货单(及提货时的过磅单)一并随货同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甲方工程,不合格钢筋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5

  甲方(买方):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数量、价格

  材料名称:_______柴油;

  数量:________升;

  价格:单价_____元/升。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6

  经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 %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

  12.争议解决的办法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7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轿车买卖合同范本。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余款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合同范本《轿车买卖合同范本》。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附汽车的标示:牌

  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引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8

  甲方(卖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车,车号为_____卖给乙方,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颜色为,价格为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购车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9

  甲方 (卖方)姓名:__________

  乙方 (买方)姓名: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愿意购买此房;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永不反悔,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总公司院内,___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______元_____楼_____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包括储藏室、太阳能、室内水电设施齐全。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为_________,乙方全部付清购房款后,同时甲方将此房交给乙方包括购房发票、钥匙、物业交接,以及购房时的所有文书资料,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如以后单位小区要办理房产权证及其他证件,甲方应积极协助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此房在交易前没有任何抵押债务与经济纠纷;如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则甲方将原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支付给乙方购房款_____%违约金,并且赔偿乙方装修此房所有的支出。

  六、如乙方违约退房,甲方将扣罚乙方购房款_____%违约金。

  七、乙方对所购住房享有所有权,如微山县XX公司回收该住房所有权,甲方不再主张所有权,乙方享有一切补偿。

  八、本协议经证明人见证,即日起签字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益,本协议一式_____份。

  九、甲、乙双方协议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

  购货单位: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______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___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______

  甲方: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1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定作物 规格 计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名称 型号 单位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 牌号 规格 生产 计量 用料序号 质量 单价 金额

  名称 商标 型号 厂家 单位 数量(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交付的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定作物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

  第十三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 作 人 承 揽 人 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2

  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一、双方订购产品内容具体以销售单为准;

  如签订本协议时无法确认订购产品明细的,可以网络(如微信或QQ等)或其他形式确认,网络形式仅视为双方进一步明确本协议具体条款的沟通方式,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样品标准。

  交货地点:                                    

  三、运输与包装方式:以乙方常规包装为准,运输方式为物流,货到达当地物流公司时,甲方负责取货,货运费由       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协议约定款式布料、质量、尺寸等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收到货后X日内,逾期视为合格。如甲方更换洗水唛,乙方不退不换。

  如甲方将服装标签/品牌换成自有标签/品牌,经乙方同意后产生退换货的,每件衣服需增加换牌费用,且由甲方负责退换货往返运输费用。

  五、甲乙双方确认:货物款项最迟需于年度内X月X日全部结清,逾期将收取违约金。在此基础之上,付款方式为:甲方每次订货后须先向乙方支付     %的货款,当甲方收到全部货时,经验收合格后,当日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结算方式可为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

  六、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X天以上的,按相应订购服装批次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七、本协议有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双方约定,守约方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与维权相关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八、经双方确认的样式样板、面料、尺寸清单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3

  买卖合同范本简单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双方约定,若试用后乙方认为合意,即行成交。

  第二条 试用期间以____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翌日起算。

  第三条 前项试用,如乙方认为不合意,应立即将机械退回,以示买卖不成立。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在试用期间,乙方对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因此而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若其损害系制造欠妥所致或属运输中之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

  第五条 试用期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不合意,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即应生效。

  第六条 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如买卖成立保证金应充作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由甲方全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需要继续试用时,可以要求甲方调换或延长试用期,甲方若不同意可拒绝。

  第八条 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____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签订时间:___年__月__日

  家具名称、树种名称、树种产地、规格型号、商标 、辅材、五金、边材

  状况 油漆 数量 单价 总价

  验收

  说明

  □ 验收合格 □ 问题及解决方案:

  □ 货款两清

  □ 拒收及原因: 买方 送货时间

  送货员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_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本协议期限届满;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5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乙方(买卖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土地证证号为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一切附属物一并转让。

  (五)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价款按双方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许勇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巩庆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除归还全部购房款外再赔偿房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鉴证人留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人: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6

  第一、合同法规订中没有对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存在进行强制规定,即违约金不是买卖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违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及条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属法定违约金,如1993年9月2日公布的《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等。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上述法律条例被新法代替而自然终止,该法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得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解逾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如何理解最高院就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批复。

  在这里小编觉得,最高院的批复是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所作的答复,原《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统一具体的计算标准,最高院法函[1994]10号首次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作出统一规定,后又以法复[1996]7号、法释[1999]8号批复,两次调整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并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合同法》施行后,最高院法释[20xx]34号批复规定,将法释[1999]8号批复中规定的计算标准删除。上述批复,源于原法律条例中有关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先前法律已作了修改,旧的解释就不能藉以为据,批复所依据的原法律、条例现已废止,批复的法律基础丧失,如仍按批复精神,在没有约定违约金时,参照人民银行的逾期付款利率,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将与现行法律相冲突。

  第三、违约金与其他违约责任的适用问题。

  对违约金的适用,有法定的从法定,没有法定的,看合同双方有没有约定,如没有法定,也没有约定,则只能适用其他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逾期付款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逾期付款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没有约定,债权人应提供对方逾期付款给自已造成损失的证据,含利息损失、追款费用等。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的,法官应将法律规定向当事人进行释明,要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坚持不肯变更的再驳回其请求,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防止讼累。

  第四、逾期付款从应当支付价款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01523c13f78a6529647d53c4pn=2&x=0&y=1268&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cc0abef628b3bf147637dc23590ea3fc&sign=c7e566a1a0&zoom=&png=7950-&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价款之日,买受人不自觉履行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才视为买受人违约。

  综上,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就不适用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应当提供对方逾期付款给自已造成损失的证据,从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价款之日起,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 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

  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会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如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即使这两者均有合同约定,也存在着被法院驳回的风险。因为这种重复计算实际上过分加重了对方当事人的负担,法院很可能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判令驳回对其中一项的诉讼请求。

  2、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当根据法律的相应规定(主要为《合同法》,见附件一),准确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主张。

  (1)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违约金,应向对方主张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执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规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可以看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时,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原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为新的计算标准,实践中会经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往往不会约定合同履行期内的利率,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推算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问题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须”或“应当”,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整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也可以选择不这样做。既然现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张仍适用万分之二点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笔者则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也许更适合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比如说,截止到起诉之日,违约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超过五年,按五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利息,则只能向对方主张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规定。

  (3)如果法律对此类合同未作相应规定,则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表述,确定不同的主张内容。即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约定欠款利息的,参照前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处理。

  3、合同双方只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这时,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请求。对于是否能适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个人认为也是不能够适用的。因为该批复中涉及的情形只是针对“未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而不是针对“未约定违约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释对此有相应规定,可以提出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逾期付款损失,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在法律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合同双方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这时,首先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确定款项应当支付的时间,之后,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同样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五、结论

  综上,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情况下,个人认为应当按照上述论述中述第三种情况以“逾期付款损失”的名义提起金钱孳息要求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二十四条第4款之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六、相关法条

  (一)《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作者:杨佰林 京衡律师

  一、合同双方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但应注意的问题是,如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何种主张更为有利。

  二、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存在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照实赔偿。

  三、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该违约金应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限。即实际损失再加损失的30%,为总的赔偿额。

  四、在没有实际损失,只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又分两种情况:

  4.1 预期利益可以计算的情况下。

  一般按预期利益的130%主张违约金,即预期利益再加预期利益的30%。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高于该数的部分,一般为对方所抗辩,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

  4.2 预期利益不能计算的情况下。

  在没有实际损失,预期利益也不能计算,但双方又有较高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按约定的违约金主张,就是主张归主张,如何判决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此时,守约方应坚持违约金的惩罚

  性,指出合同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要求法院全部支持。违约方一般会主张违约金过高,但证明过高的举证责任当然在该违约方,最终仍然会回归到合同如顺利履行对方预期可得利益的计算上来。

  上述违约金的计算,主线为:

  在既有实际损失,又有违约金约定,除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外,所主张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依目前合同法及其解释规定,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金以不超过因违约所造成实际损失的30%为限。

  没有实际损失,但预期可得利益可以计算的情况下,除主张赔偿预期可得利益外,所主张的违约金以不超过预期可得利益的30%为宜。

  相关法条

  合同法解释二第28条【违约金增加:填补原则】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为主。本条司法解释贯彻了该原则,即:1、当事人请求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2、当事人增加违约金后,因为

  违约金已经可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因此如果在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减少违约金的原则】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解析】

  本条同样贯彻了违约金主要功能是弥补当事人损失的原则。但与解释第二十八条不同的是,如果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高应当减少时,人民法院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同时本条解释第二款对什么是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规定,作为对司法实践中判定的标准。该条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与最高院法释[2003]7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

  1、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该司法解释规定仅是判断违约金过高的一般原则,该判断标准是以存在造成损失为前提的,如果不存在造成损失的情况,对于违约金是否过高又如何判断?显然这一规定并不能尽量全面解决如何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问题。

  2、对违约金过高进行调整的幅度。在能够认定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请求进行调整,调整到什么程度才算合理,这又是实践当中的一个难题。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该司法解释实质上已经为违约金的调整规定了下限标准,即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部分是可以适当减少的部分,而适当减少后的违约金应当大于或等于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至于可以大多少,则是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3、实际损失与预期利益。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据此,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包括预期利益。但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中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中的实际损失显然是不包括预期利益的。如果作此理解,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实际损失也不应包括预期利益。如果基于上述判断,则在考虑是否主张增加违约金时,须考量该主张与主张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何种主张更有利于守约方利益的保护。其实,实践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意义之一在于可以避免其损失在举证上的困难。

  【法条链接】最高院法释[2003]7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友好的磋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购买监控设备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货清单及合同总额:______________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设备交付:

  合同设备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的三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

  三、支付条款:

  1、甲方须预付合同总金额的%,即: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圆整。

  2、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以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70%金额,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圆整。

  四、质量承保:

  1、乙方保证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如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72小时内提供的技术咨询、支持和维修。

  2、因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3、由于人为因为造成产品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a)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b)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c)合同的修改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d)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所有通知应用可靠的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

  六、附注:

  a)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团结合作之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各自所在地法院。

  c)争端解决:______________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法院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8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在甲方商行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购 买 商品,证书编号 。

  乙方采用 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约定:

  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______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80%现金结算。其中2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3、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______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90%现金结算。其中1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4、 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______年或超过______年以上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全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100%现金结算。

  如果乙方所购商品增值,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5、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购销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6、本合同自甲方开业之日起正式施行,

  无时间限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19

  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

  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

  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

  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

  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买卖合同(英文版) 篇20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设备/材料,用于 项目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设备/材料。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2条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2.2 合同协议书; 2.3 合同专用条款; 2.4 中标通知书; 2.5 合同通用条款; 2.6 合同附件;

  2.7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8 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3条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4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价款构成详见合同附件1。

  第5条 保证

  5.1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设备/材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5.2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6条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 第7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 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买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卖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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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8: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