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
范文 |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精选16篇)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1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元整(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度,电表底数为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 用途____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_____________元。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_____________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 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元的押金。 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____日内维修好。 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_____________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 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 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 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时,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见附表b)。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 代理指标 10.1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b)。 第十一条 代理费用结算 11.1 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1.2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营业发票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详见附表b);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详见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2.3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4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5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将位于_______路____号___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_______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_______%,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6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 年交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屋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房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保护租赁期间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费用根据市场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挠)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了自然灾害或者人为造成的损失,甲方该不负责。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一间,面积 平米左右(一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号)。租凭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 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此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8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铺面出租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 号铺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期: 叁年,自_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三、铺面租金: 1、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___元。 2、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___元+(__%)为租金。 3、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为年租金。 4、铺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个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铺面押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元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按时交纳水电费。期满乙方必须交给甲方当时乙方装修时的原貌不得损坏(以乙方装修好时的照片或录象为依据)若无损坏则甲方退还铺面押金,否则甲方不退还所收铺面押金。 五、从合同签订日起,甲方给乙方一个月的装修时间,铺面由乙方自己出资装修,甲方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助,到期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关税费:在租期内水电费,收视费铺面出租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在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水管、电表、电路、卷帘门等各种维修费。 八、乙方在租期内若需转租,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租,而且,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权,并不退还租金和押金,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应收总额收取每月10%的滞纳金。 九、乙方在租期内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 十、承租期内,乙方应依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火灾或非正常事故,其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负责。 十一、事项: 十二、合同一经签订,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换定金,若甲方违约,则双倍退还定金。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9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门面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炎陵县灵官坳。 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 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___元/月,标准是:________。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 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 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满足乙方经营需要的车位,并确保该车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3)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10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a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饮租户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年月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1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_]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4.2 该厂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厂房的使用要求 6.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 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 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 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_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12.3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12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总计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7、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1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描述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具体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____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费用 1.该商铺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 2.乙方验收完并接付商铺后____日内按(月、季、半年、年)________交纳租金。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商铺前,双方需明确各项费用的支付状况,租赁商铺交付后各方依约各自承担。 第四条 商铺和设施的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下,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乙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或赔偿责任。 2.除上述第1款约定外,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______日内予以维修。 3.甲方需要维修商铺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铺的时间相应减收租金或延长租期。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 2.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人为停水停电。 3.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商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有权出租,保证出租商铺不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抵押担保。并提供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商铺租赁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给乙方审验,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后提供给乙方。 4.非因政府拆迁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商铺。 5.甲方若违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坏租赁商铺结构,否则视破坏程度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商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则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响甲方租赁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商铺转租。 3.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破坏商铺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商铺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人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3)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或发生质量问题,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4)甲方不依约履行租赁商铺的维修义务,经乙方催告后仍不维修或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甲方发生纠纷致使租赁商铺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铺存在权属瑕疵发生争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的。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租赁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收回租赁商铺,有剩余租金时须一并全额退回乙方。 第八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第九条 本合同共2页,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1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海南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33号成信世代雅居(北区)负一层8、9、A02商铺,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铺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负一层8商铺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A02商铺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3、该商铺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状标准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用途 1、该商铺租赁期限共计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20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租金每叁年递增________%。 2、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90.0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38908.00元整)。 3、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99.0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42799.00元整)。 4、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108.9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47079.00元整)。 5、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119.8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51791.00元整)。 6、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为装修期免收月租金。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仅作为 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商铺租金采用按季度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每季度期满5日前全额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条 租赁履约保证金 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甲方商铺履约合同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整)。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造成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三个工作日内按全额无息方式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所出租商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2、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供乙方审阅,并留存相应文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责任: 1、保证承租商铺的用途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保证承租的商铺仅作 使用。 3、装修及承租期间不得破坏商铺的主体建筑结构。 4、负责承租商铺的环境卫生,不得破坏承租商铺前后及外围的花草树木。 5、保证从事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干扰承租商铺楼上及周边业主的正常生活。 6、保证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符合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规定。 7、乙方使用该商铺从事商业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包括但不 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工商税务及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煤气初装费等设备的费用)。 8、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本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燃气等费用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负担。 10、本合同生效后,属于乙方内容的装修及修缮工作,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于承租期内从事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商铺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商铺的产权,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商铺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承租商铺进行转租、转借或转让。 3、甲方如欲出售商铺,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若需要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应提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经两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时,须事先征得甲方工程部门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 (1)乙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商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损坏承租商铺,在甲方书面提出的合理修复期限内拒不书面答复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铺用途。 (4)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5)无故拖欠商铺租金超过30天。 3、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商铺时,应当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九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甲、乙双方须各指派代表一同到现场共同参与验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时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代表书面签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主张,逾期不主张视为符合使用要求。 3、乙方应于商铺租赁限届期满前3天之内,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商铺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状态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商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在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商铺的相关维修工作,不得推诿。 2、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因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失效时,甲方应按全额无息方式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租金金额的1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捌佰零捌元整(¥216808.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商铺转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导致损坏商铺致其无法正常使用。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无故拖欠租金超过30天。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总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三,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内,乙方若逾期支付月租金时,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的日租金的3倍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时,则按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向甲方交还该商铺。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归还时,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最后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作为租赁占用费,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给双方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 影响的客观实践(仅限于大型地震、战争及政府拆迁)。 第十三条 通知和联络责任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和联络须按本合同结尾部分所列地址、电话和传真进行。以上地址、电话和传真如有变更,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自行负责。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只要按照开头部分所列地址发送,则应视作在下列日期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发出后5个工作日或特快专递发出后3个工作日(以发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2、如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4、但有相反证据证明信函、传真、邮件等未送达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1、铺面测绘报告;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铺产权证复印件。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当日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伍页,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15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到期之日提前一个月付清。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商铺押金。 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水费、电费、物管费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押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商铺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水费、电费、物管费)由乙方负责。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一楼与二楼之间的隔层。 3、商铺墙体在非乙方的责任下有漏水阴湿情况,并且墙皮脱落,甲方已知晓,是否维修由甲方作出决定和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商铺交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间,甲方需卖出或临时提出收回租赁中的商铺时,需提前30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商铺卖出情况,以便乙方寻找其他商铺继续经营,并搬离该商铺。 如在合同期内,因甲方未给乙方提供30天搬离时间,除违约金外,应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参考当月一个月的房租计算),以补偿乙方临时寻找商铺时所产生的费用,并退回乙方所交付的未使用部分的房租。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商铺。 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出现不可抗力造成商铺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3、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商铺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商铺,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书 篇16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商铺面积共______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自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 元(大写),经营甲方店铺。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四、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租他人,按违约处理。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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