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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范文

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

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篇1

  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央、省、市、县食品药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加强合作、部门管理的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系统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1、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设立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胡小亮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吴霞担任,成员由镇食药安全办、综治办、财政分局、林业站、水利站、国土所、卫生院、农技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兽医站、中心学校负责人员组成。

  负责研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保障体系,发布启动新仓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命令,全面协调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食品药品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由赵润培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院、市场监管所、中心学校、派出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和应急处理措施,传达领导小组的命令,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处理预案的实施,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及时汇总报告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分析总结事故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组织体系框架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由派出所、中心学校,卫生院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医疗救护提供依据,查明食品、药品的来源、去向,而且做出处理。

  2、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医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种医药抢救物资,制定科学应急救护措施。

  3、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和综治办成员组成,负责组织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开展对事故涉嫌犯罪的侦查鉴定。

  4、后勤保障组设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理人员、车辆的调配组织,后勤保障应急物资的供给与运输等。

  (三)应急联动机制

  根据镇食品药品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村民委员会、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其它有关部门要根据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测预警应急处理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诊治病人的医疗单位及所在单位和个人必须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核实后,立即启动事件调查及医疗救护工作,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到现场核实处理,查堵事故食品药品的来源流向,避免事故扩大蔓延,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向上一级食品药品安全部门报告。

  四、后期处置

  应急处理完毕以后,要作发现场的污染物收集处理、清理消毒工作,同时根据情况作好事件调查及有关总结工作,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有相关部门。

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一、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板桥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采用先进科技,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四、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一般、较大、重大、特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比较简单,影响较小,组织本镇力量和资源,已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较为复杂,有一定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较为复杂,影响较大,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4.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非常复杂,影响重大,在多个区域内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已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上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成立以镇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委委员(分管食品安全工作)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板桥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热线管理制度。

  六、应急事故处置机构职责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存在的重大问题。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规范镇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处理工作;负责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汇总事故情况。

  4、适时通报、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工作任务:

  组长: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处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副组长:对突发案件(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协调,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调配。

  组员:具体落实并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突发案件现场应急处理

  (一)突发案件发生时镇处置小组在规定要求报告的同时,要立即调集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二)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本镇声誉。

  (三)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四)现场处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置小组和当地政府。

  八、突发案件应急救援

  (一)当发生下列性质突发案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状态。

  1.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中毒等情况的;

  2.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的。

  (二)应急救援具体措施

  1.在上级机构领导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小组和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部门。对需调用其他职能部门力量,且需有当地人民政府出面协调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2.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视突发事件情况下设:

  (1)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食安办负责,有关部门、科室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板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九、附则

  在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社)、相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建立有关组织,保证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发挥应急处置的最大作用。

  本镇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统一指挥、群防群控、依靠科学、整合资源、措施果断、严格控制、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职能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由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总指挥部的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方针、政策和预案。

  2、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3、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

  4、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5、审议批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6、组织编制和修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及时对各部门、各村的报告信息进行分析,事故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立即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组织听取有关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启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对符合本预案总则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决定按着本应急预案启动处理工作程序,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工作,指挥机构在职权内发布实施措施。

  事故的应急准备:

  1、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则确定管辖范围。

  3、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责任制。

  4、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易发地的监督管理。

  5、应当配置和配备专业抢险队伍、抢险车辆,出事后能够迅速到达并进行现场处置任务。

  6、定期对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7、对公众进行广泛事故应急知识、技术和技能宣传教育,及时向公众提供相关危害信息,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8、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的防范工作,防止人为造成的事故发生。

  9、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援设施、设备工作,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的物资保证。

  10、对易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做到勤检查,及时跟踪监督等处理办法。

  11、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工作机制,根据不同事故,按照品种、类别、环节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评价。对早期发现的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本预案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应急响应

  (一)本《预案》所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药品在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存储、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疾病、伤亡或者对健康构成潜在危险的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一次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一次造成患者200人以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

  (2)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3)事故影响范围跨越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以食品药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事故性质特别恶劣或者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其它有证据表明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国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8)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一般食品事故。

  (二)分级应急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Ⅰ级)。

  2、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Ⅱ级)。

  3、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Ⅲ级)。

  4、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Ⅳ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按不同的启动方式:

  (三)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与信息发布制度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紧急事故报告规程: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性报告。

  2、初次报告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3、阶段性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4、总结性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置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报告方式:

  1、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之内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迅速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指挥部总指挥。

  2、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的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3、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或者发现有可能引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问题除按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通报应急救援办公室。

  5、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电话。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7、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四)指挥和控制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各部门职责分工密切合作。

  (五)紧急处置

  1、应急预案启动前,食品药品事故发生地责任人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为启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准备。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对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保护现场。

  3、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现场预防和应急处理器具、医疗救护设备、救护所需药品以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初步分析,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组织开展查处工作。

  5、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救护和医疗

  卫生部门积极做好事故救护处置工作,根据出现的事故危害程度采取必要的医疗手段。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人员应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主要有服装、眼镜、鞋、手套、口罩等防护设备。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圈定事故发生范围,保护好现场,避免群众接触危害源。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应当健全日常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并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制度以及信息采集制度等。

  (二)组织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启动后,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出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救治组由卫生院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确定,必要时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1、事故调查处理组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人员救治组:组织、协调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安全事故的措施。

  五、后期处置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动失效,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如果是主观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事件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随时通报处理情况。

  六、其他

  (一)本《预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指挥部牵头单位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送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抢险的义务。

  (四)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制定与解释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实行定期评审制度、备案制度,此项工作由应急指挥办公室制定。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镇食安办、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食安办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由镇食安办向市食安办提出启动应急处置响应的建议,由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指挥部设置

  成立洋溪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镇长双组长制,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直各部门和各驻镇单位负责人、村(社区)书记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审议批准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洋溪卫生院、洋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办、洋溪派出所、洋溪广播站、洋溪教育督导办、党政办、镇纪委监委、财政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农业服务中心。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党政办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村(社区)、学校、寺庙、敬老院等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镇党委政府、市食安办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承担全镇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与市场监管所一起负责实施全镇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卫生院:负责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预警,提出启动预案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加强或撤消控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现场调查、检测和卫生监督,指导现场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编制健康教育资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技术人员培训。

  市场监管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核和经营许可;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配合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及无照经营行为,以及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配合镇政府组织实施食品监管工作。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广播站:负责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健康安全饮食知识;对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社会舆论监督。

  社事办: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养老院、寺庙、学校人员就餐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各村(社区):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洋溪派出所牵头,会同洋溪市场监管所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派出所负责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联系电话:)

  (2)危害控制组

  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联系电话:)

  (3)医疗救治组

  由洋溪卫生院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联系电话:)

  (4)检测评估组

  由洋溪市场监管所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

  (5)维护稳定组

  由洋溪派出所牵头,会同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情绪稳控,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联系电话:)

  (6)新闻宣传组

  由党政办牵头,会同洋溪广播站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联系电话:)

  3应急保障

  3.1信息保障

  建立镇食安办与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10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值班电话:。

  3.2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3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4宣教培训

  镇食安办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食品安全事故,需报经市食安办批准并宣布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后,指挥部立即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请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院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4.2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洋溪卫生院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及时对接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派出所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洋溪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市场监管所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区域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

  4.3检测分析评估

  市场监管所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指挥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4.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4.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5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镇食安办联合洋溪派出所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联系相应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5.2奖惩

  5.2.1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5.2.2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指挥部组织各工作组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各村(社区)、各单位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2演习演练

  镇食安办联合市场监管所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6.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篇5

  为切实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处里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于6月28日上午8点30分就我院食堂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程序、内容,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行动。现将这次演练行动的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演习背景

  这次演习位于我院食堂一楼为背景,虚拟多名病人家到我院看望患者,在我院食品一楼吃早餐,购买了包子、咸菜、稀饭等早餐,随后坐在食堂一楼大厅就餐,吃完早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症状。餐厅工作人员知情后迅速与我院总值班取得联系,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二、演习过程

  时间:上午8时40分。

  上午我院大部份职工都在上班,院领导等人还在查房。食堂的两名工作人员发现后,迅速拨打我院总值班电话,并口述:“多名客人在食堂一楼大厅吃早餐,吃完出现呕吐、头晕等现象,现在人都在食堂一楼大厅,请尽快派医生过来抢救。”值班人员听完电话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院长做汇报,

  就是一次真正的实战,但还有少数在演习中有说有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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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