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
范文 |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一)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二)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三)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六)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一)政教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 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总务处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2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防止垃圾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全公司的垃圾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设备部门为本文件的编制归口部门。 3.2槽窑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3.3设备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危废垃圾的处理工作。 3.4物控办分部负责生产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垃圾分类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运营情况,分为固废垃圾、危废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垃圾。 4.1.1固废垃圾 碎玻璃灰、被污染的碎玻璃、废耐火材料(炉灰、耐火砖、保温棉)。 4.1.2危废垃圾 废滤芯、废机油。 4.1.2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剩餐、塑料包装盒、办公废旧纸张等。 4.1.3生产垃圾 废旧钢材、废旧无价值备件、废旧材料、废包装材料(废纸、废钢带等)。 4.2垃圾定点存放及管理 4.2.1固废垃圾 1)公司固废垃圾存放点为原料碎玻璃堆场,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固废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固废垃圾存放点。 4.2.2危废垃圾 公司危废垃圾存放点在河北浮法,设备部负责运送到存放处并处理,由河北浮法负责管理。 4.2.3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存放点为原料配料楼南侧,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早晨由专人运至生活垃圾存放处。 4.2.4生产垃圾 1)生产垃圾存放点为原料袋装库,由物控办统一管理和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生产垃圾存放处,分类放置。 4.3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4.3.1公司各种垃圾存放点必须明确标示,以便快速识别,防止人为失误。 4.3.2垃圾存放点及各部门使用的垃圾斗或者垃圾桶必须进行颜色区分并且进行定置,固废用红色,生活垃圾用黄色,生产垃圾用绿色。 4.3.3各部门必须及时将本区域产生的垃圾运送至中转站,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夏季为防止生活垃圾滋生蚊蝇,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或者由保洁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 4.4.2为防止产生过多的垃圾,公司全员应该进行清洁生产,如:利用二次纸、尽量用OA办公、进行精细化生产操作防止产生落板灰尘、精细点检、维护设备等。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3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4一、矿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矿区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指定运送到镇垃圾填埋场。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集中处理。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幼儿园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及家属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5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蛋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部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部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池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村垃圾填埋场。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德育处、少队部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学校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班级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防止垃圾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全公司的垃圾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设备部门为本文件的编制归口部门。 3.2槽窑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3.3设备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危废垃圾的处理工作。 3.4物控办分部负责生产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垃圾分类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运营情况,分为固废垃圾、危废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垃圾。 4.1.1固废垃圾 碎玻璃灰、被污染的碎玻璃、废耐火材料(炉灰、耐火砖、保温棉)。 4.1.2危废垃圾 废滤芯、废机油。 4.1.2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剩餐、塑料包装盒、办公废旧纸张等。 4.1.3生产垃圾 废旧钢材、废旧无价值备件、废旧材料、废包装材料(废纸、废钢带等)。 4.2垃圾定点存放及管理 4.2.1固废垃圾 1)公司固废垃圾存放点为原料碎玻璃堆场,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固废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固废垃圾存放点。 4.2.2危废垃圾 公司危废垃圾存放点在河北浮法,设备部负责运送到存放处并处理,由河北浮法负责管理。 4.2.3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存放点为原料配料楼南侧,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早晨由专人运至生活垃圾存放处。 4.2.4生产垃圾 1)生产垃圾存放点为原料袋装库,由物控办统一管理和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生产垃圾存放处,分类放置。 4.3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4.3.1公司各种垃圾存放点必须明确标示,以便快速识别,防止人为失误。 4.3.2垃圾存放点及各部门使用的垃圾斗或者垃圾桶必须进行颜色区分并且进行定置,固废用红色,生活垃圾用黄色,生产垃圾用绿色。 4.3.3各部门必须及时将本区域产生的垃圾运送至中转站,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夏季为防止生活垃圾滋生蚊蝇,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或者由保洁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 4.4.2为防止产生过多的垃圾,公司全员应该进行清洁生产,如:利用二次纸、尽量用OA办公、进行精细化生产操作防止产生落板灰尘、精细点检、维护设备等。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6为明确办公区及生活区的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工程,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物(指:废弃纸张、报纸、清理后的易拉罐、塑料瓶、玻璃容器、利乐包、快递包装纸箱等) 2、厨余垃圾(指:食堂产生的残羹剩饭、菜叶等)。 3、有害垃圾(指:墨盒、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等电子垃圾)。 4、其他垃圾(指: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生活用品及其它物品如烟蒂、尘土等) 二、垃圾分类的定点设置及存放制度: 1、在办公区域设置三种垃圾桶,分别标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分类标准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因本单位无厨房,暂未设置厨余垃圾桶。 3、对日常产生的可回收垃圾进行分拣,其中可以回收的设置专门区域集中存放,存放一定量之后由废品回收企业回收,其余集中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每日由专人送至固定投放点。 4、因本单位有害垃圾产生量极少,设置专门封闭区域放置有害垃圾,存放一定量之后由专人集中送至固定投放点。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安排专干负责垃圾分类的整体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及标识的物质保障,并按照垃圾的分类标准、处理流程等要求在每个环节设置固定人员进行整理、投放。 2、设置垃圾分类台账,严格按照分类标准统计每日的垃圾投放量,并做好记录。 3、利用LED、标语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的学习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熟知垃圾分类的标准、处理流程及操作规范。 xx单位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7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对运输途中的环境卫生进行养护,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保证安全操作清运,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停运,并第一时间告知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清运车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箱(桶)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及时清除地面油污。 6、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7、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 9、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表》,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 10、清运工作人员操作中不得专喧哗,做到文明清运,避免噪音影响临街商户正常经营和休息。 11、清运工作人员违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8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家具、电气电子产品及其大件垃圾等。)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蛋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四种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厨余垃圾箱、有害垃圾箱、其他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办公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办公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聚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德育处、团支部、少队部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学校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燃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班级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9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强化源头减量,提高师生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推进绿色生态校园的建设,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校园生活垃圾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创造绿色、生态的校园环境。 第三条本校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方案。本方案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四条校内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三、分类标准 第五条校生活内垃圾分类标准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四种类别进行分类。校园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三、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为后勤保卫处,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任务职责如下: (一)后勤保卫处 1、负责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的拟定; 2、对校内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面向校内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组建垃圾分类工作督导队伍; 3、统筹校园垃圾分类收容器配置,负责校园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运输的管理; 4. 负责与地方垃圾分类相关管理、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接。 (二)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面向师生的垃圾分类教育、动员,结合志愿社团,协助该项工作的开展。对违反规定的师生进行教育及处理。 (三)后勤保卫处,负责监督和督促所管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现场及临时设施周边的垃圾分类工作。 (四)后勤保卫处,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身份查找、视频资料留档。 第七条学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室外公共区域、学生宿舍、公共教学楼,物业公司、社会企业为直接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直接责任人,后勤保卫处相关监管办公室为管理责任人。 (二)教学、实验、办公楼宇,使用单位为直接责任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 (三)工程现场及临时设施周边,施工单位为直接责任人,归口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四)校内商铺等经营场所,物业为直接责任人,归口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五)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时,校内主办方为直接责任人(如无校内主办方,校内承办方即为直接责任人),保卫处为管理责任人。 四、收容器配置 第八条学校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校内各区域出现生活垃圾的类别,相应配置垃圾收容器。 (一)教学、办公楼宇,一楼配置一组四分类垃圾收容器,定时开放,其余各楼层配置干垃圾/可回收物两分类垃圾收容器。禁止带入食物的楼宇(如公共教学楼、图书馆等)不配置湿垃圾桶。 (二)宿舍楼宇,撤除楼宇下240L垃圾桶,及配置四分类垃圾收容器,由业务公司具体实施。 (三)食堂,餐具回收区配置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三分类垃圾收容器。 (四)经营性商铺,根据垃圾产生类别,配置相应垃圾收容器。 (五)校园道路、室外公共区域,利用现有垃圾桶,重新张贴干垃圾/可回收物两分类标签。 五、投放与收运 第九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做好日常干、湿垃圾两分类,鼓励将可回收物通过售卖方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或投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校内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学生和教工宿舍区 宿舍内干湿分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单独放置。师生定时带到集中垃圾箱房分类投放。房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到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二)教学、实验及办公楼宇 物业公司指导师生分类投放,各楼层垃圾桶由物业公司及时收集,并定时放置到楼宇外指定位置,干湿垃圾日产日清。 (三)餐厅食堂 师生用餐完毕后,应将餐具和垃圾统一带至餐具回收处分类投放。外带食物残余等湿垃圾也投至食堂湿垃圾桶统一处理。食堂湿垃圾对接上海疁域环卫公司日产日清,其余垃圾按规定投放。 (四)校内经营性单位 校内经营性单位生活垃圾自产自清,分类收集后自行投放至垃圾房,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堆放。 (五)校园道路和室外公共区域 校园道路垃圾桶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并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对于垃圾易满溢时间及区域,增加清运频次。 第十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 (二)对湿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三)对干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 (四)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具体清运地点和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六、源头减量 第十一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第十二条鼓励到食堂用餐,鼓励外带时自带餐具,校内食堂和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不得无偿提供一次性餐具。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张贴节俭标识,提醒师生按需取餐,减少浪费。校内快递单位应鼓励包装循环使用,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各单位、个人积极探索垃圾源头减量的新方式。 七、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对于工作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废旧家具和设备等大件报废物资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单独堆放,由后勤保卫处报相关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大件设备外包装应由设备采购单位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除上述生活垃圾之外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外运,须设立集中临时垃圾堆放点,并做好标牌告知施工项目、时间、建筑垃圾清运频次等信息,由后勤保卫处监督、管理。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0为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美化校园,打造整洁文明的办公教学环境,现下发我校《校园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科室域垃圾 各科室要配备垃圾桶,废弃物品不得随处乱丢,要装入垃圾袋,每天由值班人员放置到学校指定垃圾放置地点。科室内垃圾乱丢或者不入袋就直接丢弃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公共区域垃圾 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负责清理楼道上、院子里垃圾桶里的废弃物品,并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放置地点。如果楼道、操场等公共区域出现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生活区住户垃圾 生活区住户要按照校创建办要求,每天将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得随处乱丢。 四、垃圾集中放置和处理 校创建办安排卫生督察员督促卫生值日人每天按时清理废弃物品,并安排专人每天在废弃物品放置处喷洒消毒药水,若未及时清理或消毒,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每周末清理一次垃圾池。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1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2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环保、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投放及分类处理,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生产制造部及物流科所属区域。 三、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可回收垃圾、环卫垃圾二类。 1、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如:纸张、卡片、饮料瓶、塑料薄膜、包装袋、包装带、旧工作服、泡沫、纸箱。 2、环卫垃圾:是指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物。如:旧手套,旧抹布、地面清扫垃圾、烟蒂、瓜果、餐食包装等。 四、对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1、垃圾房及车间、物流仓库使用的可回收垃圾箱采用绿色“可回收垃圾”来标识,使用的环卫垃圾箱采用红色“环卫垃圾”来标识。 每天生产人员及物流科人员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箱中, 由综合安保科清洁人员汇集至各对应垃圾房处理。 2、废产品、零件、旧电极杆、电极头不得丢入红、绿垃圾箱内,车间换电缆不得用红、绿两种垃圾箱盛水。 五、垃圾收集处理办法: 1、可回收垃圾由综合安保科联络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 2、环卫垃圾存放垃圾房,由环卫所进行处理。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3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卫生做细做好。 一、目标: (一)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渗透教学,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课堂教学和教学案例中。 (二)引导师生了解垃圾如何分类以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强化师生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师生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学生社团的作用增强垃圾分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四、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一)学校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4一、医院内医疗废物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 二、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及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应按照确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三、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四、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五、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七、医疗废物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凉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如;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5一、各单位的职责 部门一:环保部 职责: 1、对各车间清运物料现场查看并进行审批 2、监督检查各清运车间对制度的遵守情况并进行考核 3、监督检查接收车间对制度的遵守情况并进行考核 4、接到硫磺申请后对垃圾进行外运、外卖; 权限:1、审批权2、考核权3、考核权4、负责 部门二:接收车间 职责: 1、对各车间清运物料进行审批 2、接收各车间的垃圾并其清运过程进行监督 3、负责整理各车间清运单据,并每季度向环保科报送 4、对清运车间不遵守制度的情形向环保科提出处罚建议 5、根据现场情况向环保科提出外卖外运申请 权限:1、审批权2、监督权3、负责4、建议权5、建议权 部门三:清运车间 职责: 1、负责将规定类别的垃圾分类后按时间规定运抵现场并根据摆放要求自行卸车 2、对接收车间的接收工作进行监督 权限: 1、负责 2、监督权 二、清运对象 公司现在可接收的垃圾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车间无法使用但具备一定经济价值的物品;另一类为大宗的油泥和铁锈。细分为以下12类 ①保温岩棉:只准有岩棉、硅酸铝毯、玻璃丝布,岩棉一律入池,由清运车间人为推平,不得洒落地面; ②废旧保温铁皮:保温拆下来的锈蚀铁皮,铝皮不得掺杂在内 ③废旧保温铝皮:保温查下来的变形铝皮,铁皮不得掺杂在内 ④助剂编织袋:编织袋内不得有助剂、污油以及其他杂物,编织袋统一装入一个编织袋或捆绑压实后清运 ⑤木质包装:不得有除木头之外的其他杂物(如纸箱、石棉板等),设备木包装按面拆分且确认无铁构件后清运 ⑥废旧胶管:仅回收废旧胶管,塑料类不得掺杂在内。 ⑦废旧塑料:除桶类之外的零散塑料制品且经环保科验收确认,如无法使用的电缆皮、塑料部件等 ⑧废旧仪表线、电缆线:需环保科确认无法进行使用,并由分管总监签字 ⑨金属部件(长度和直径≤50cm)废旧金属缠绕垫片:分为碳钢类和不锈钢类,其中缠绕垫为不锈钢类 ⑩已确认无法再利用的门、窗:木制类、铁制门窗拆散后放于所对应回收站内,其他材质现场按类放置 注剂桶及油漆桶:确保无油、无注剂及其他杂物,根据桶的大小、材质进行放置,且要直立放置。 ⑿油泥及铁锈按危险废物处置,申请环保科按危险废物流程处置。 三、放置标准 所有垃圾都是由内向外进行放置,里面放置高度与垛墙齐高后在向外摆放;一个空间内放置两种垃圾的中间留有1。5米的距离;各类垃圾的放置位置见附图; 四、清运流程 周三清运车间联系环保部现场确认并审批;周四清运车间在14点—17点(随公司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到接收车间登记和审批,接收车间18点前根据签单情况,把清运车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批次,并通过OA发送到各车间;周五清运车间根据接收车间的时间要求进行清运 五、处罚规定 1、有以下情况的每次罚款1000元 ①夜间私自存放的 ②现场随意无组织放置,且不听接收车间劝告的 ③清运物中夹带卫生清理垃圾等无价值垃圾的 2、有以下情况的每次罚款500元; ①不经过接收车间,在无接收车间人员监护情况下进行存放的 ②存放后不处理现场卫生的 ③不符合分类规定,如相互之间有夹带的;不符合存放规定的,如里面未放满就向外面放;需要进行深埋未进行深埋或埋深不够的 ④外来施工队清退车间垃圾,清退车间人员不到场的 ⑤清退垃圾的数量与种类与签单不符的 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签单或清退垃圾的(有主管总监特批的书面申请除外)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6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小区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装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类。 1.1装修物垃圾:是指装修房屋所遗弃的废料且不容易清运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废漆,废料,碎砖块、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报废或遗弃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无法经处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尘渣类、排污废渣、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划分的定点区域。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 装修物垃圾类区存放各项目业主装修所遗弃的废弃装修物等 2.2.2 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可经过自己处理后循环利用的垃圾 2.2.3 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不能处理回收利用的和须经市政废品回收站处理的垃圾(菜叶、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项目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各项目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在每栋楼前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各项目垃圾在被输送过程中,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处理不当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7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总务处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按照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在《实施方案》规定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和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根据属地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在其他城市和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主要目标。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二、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各学校要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 (二)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要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研究。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科研项目立项。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传统优势,大力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研究,推动厨余垃圾处理等技术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力争为社会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用技术。 (四)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有毒有害成分垃圾的分类处理。要严格区分教学和实验中产生的普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对普通垃圾,学校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尽可能做到垃圾资源化;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坚守安全红线、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源头分类,设立临时贮存场所,规范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各学校应当将实验室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 三、合力共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协作机制 (一)切实履行学校主体责任。各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投入,保障经费到位,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更新;要建立校内规划部门、学工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团委、后勤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二)切实加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 (三)切实推进多部门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沟通协作,积极形成投放合理、处置规范、监管有力、宣传到位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各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对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对校内设施设备配套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工作的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环卫)等部门要支持本地区学校做好衔接工作,适应和满足学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各地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报道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8为搞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为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现将在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和考核制度作如下规定: 1、项目部成立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和考核工作小组,并设有专兼职的管理考核人员。 2、为方便生活垃圾的集中存放,在位置采用加气块砌筑二个4m×1.5m的生活垃圾存放池,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应分开设置。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箱桶。 3、各施工队应严格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乱放,除生活垃圾外,其它施工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池或专用垃圾桶内。 4、现场管理人员食堂门口适当位置应摆放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桶,其它生活垃圾直接倒入生活垃圾池内。 5、严禁乱丢垃圾,工地要教育员工不在道路上乱丢纸屑和生活垃圾。 6、生活垃圾根据季节可每周集中清运一次,如高温季节为防止出现苍蝇或其它蚊虫,可采用喷洒药物或每隔两天便进行外运。也可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7、对各施工队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8、项目部明确各施工队生活环境责任区,要求各责任人搞好各自的责任区卫生,每天按时清理打扫。 9、各食堂对于变质腐烂的蔬菜或食品应做生活垃圾处理,严禁食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10、对垃圾容器要定时进行清洗。 11、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和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班组和个人,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和屡教不改的一并予以处罚30~50元。对考核优秀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 12、严禁在楼内或直接从楼上往下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要求对丢弃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13、对在现场内随意丢弃或不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的,视情节或认识态度每次给予30-50元的罚款。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19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条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 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报市人民的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人民的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制定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区人民的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建设项目许可审查时,应当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建设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条机场、码头、车站、港口、公园、商场等公共设施、场所,应当按照标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容器表面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的标志,便于识别和投放。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确需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章分类投放 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厨垃圾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 (五)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其他规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修订。 第二十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 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责任人。 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二)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本单位为责任人; (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五)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六)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码头港口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围,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八)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所在地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设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四)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 (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 (六)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七)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责任人应当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运输等情况,定期向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汇总数据并录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减量化实施计划,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鼓励商品减量化包装、餐饮适当消费、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对垃圾减量行为给予奖励,推动垃圾减量。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督促企业执行减量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就推行垃圾减量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第四章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二十四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时收集。 具体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回收中心或者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运输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贮存点。 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 第二十六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实行许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区域、经营期限、服务标准、运送场所、违约责任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区人民的政府可以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专门队伍,或者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委托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二十八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压缩式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类的生活垃圾; (三)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四)收集、运输车辆、船舶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 (五)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六)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应急方案,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分类处置和循环利用 第二十九条分类收集和运输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资源化水平,促进循环利用。 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拣,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利用处置,促进再生产品直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 餐厨垃圾等可降解有机物应当通过生物处理技术处置,开发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 有害垃圾实行强制性回收,应当交由经核准的有害垃圾处置单位加以利用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他垃圾应当分拣、拆卸,并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进行卫生填埋或者焚烧。 第三十条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应当负责回收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利用;因技术或者经济条件不适合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一条鼓励、支持农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术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理和沤肥还田;采用腐烂还田、作饲料、制沼气、制作纤维板等方式资源化利用秸秆。 农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应当选择远离水源和居住地的适宜地点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实行许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处置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处置作业服务协议,明确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评估制度。 新的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应当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未进行技术论证或者论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建立处置台账,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 (三)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 (四)制定应急方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六)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20一、医疗垃圾决不能混入生活垃圾。 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不得积压。 三、不允许外来人员到生活垃圾收集处捡垃圾。 四、做好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工作。 五、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地的卫生,防止蚊、蝇、蟑、鼠的孽生。 六、生活垃圾要纳入正常的管理工作。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21根据政府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学院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强化学院在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厨余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宿舍区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后勤处安排越溪环卫所处理。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厨余垃圾学院委托专业公司专门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放置在红色垃圾桶,收集后交物业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工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篇22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垃圾与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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