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
范文 |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十篇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食品卫生许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按照规定可以收费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所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四)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五)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贮存、运输和营业场所选址、面积、布局、环境卫生状况及供水、防尘防鼠防虫害、专间等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业、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 (三)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 (四)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其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应达到总分60%以上。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见,还应当及时通报教育、建设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21卫生管理组织构成 ①单位负责人: ②卫生管理人员: ③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④卫生组织机构:。 2初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肉类、水产品、蔬菜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上下水通畅,设有能加盖的垃圾桶。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摆放,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刀具、工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3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隔夜、隔餐食品必须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蔬菜专用刀、砧板、盆、抹布、盆等工具用具,用后清洗消毒,定位存放;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可密闭垃圾桶,并当餐清理。 ⑩勤洗手,在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进行其他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活动后、接触污染物后必须要洗手,在食品加工工作期间,随时洗手。 4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①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索证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5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②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③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④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⑤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6卫生检查制度 ①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②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③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④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⑤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⑥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7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①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②发现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患者及时调离; ③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④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8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①.配餐间专间专用,设立更衣、洗手消毒间。 ②.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④.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⑤.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⑥.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⑦.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⑧.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9餐具用具洗消毒卫生制度 ①.专人负责。 ②.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③.设有洗、刷、冲三个水池,并有标志。 ④.热力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 ⑥.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时消毒、冲洗、保洁。 10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①.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 ②.需索证食品种类:米、面、油、畜禽肉类、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 ③.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 ④.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 ⑤.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11废弃食用油脂、泔水管理制度 ①.废弃油脂、泔水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②.废弃油脂、泔水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③.废弃油脂、泔水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泔水”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④.废弃油脂、泔水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可证明用于家畜饲料的除外)。 ⑤.处理废弃油脂、泔水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⑥.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泔水。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31、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的食堂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学校食堂的硬件建设无论是炊事设施现代化,餐厅的布局,还是管理手段都要达到有关食堂标准化的要求. 依法办学校的食堂.食堂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对上级部门的意见要及时处理. 校方有关人员要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食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有关法规的,校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堂进行整改,并追究食堂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责任. 学校的早、午、晚餐供应的校方的监管工作由校长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由后勤主任负责,食堂卫生监管由学校卫生保健老师负责.重点做好食堂的卫生,环保和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制度执行责任人:校长 2、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1. 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2. 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4. 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5.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6. 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7. 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8. 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 9. 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10.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11.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3、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食堂管理制度汇编,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4、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4为防止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一样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交叉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清洗,坚持清洁干净。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坚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坚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坚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进取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食堂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坚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坚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五、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实行“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光;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疑心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学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供给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51、及时回收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不隔时隔夜。 2、清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的顺序操作。 3、熟悉药物配比方法,做到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水不开、蒸汽温度不够不消毒。 4、热力消毒的`温度应在80摄氏度以上,消毒时间2分钟;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为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电子消毒按照说明书操作。 5、消毒好的餐具应倒放于清洁的保洁柜内,关好柜门,防止再污染。 6、消毒完毕后,将洗碗消毒池、洗碗机等冲洗干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6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山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果发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工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法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 3、凉菜间内温度不得超过25摄氏度。 4、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要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 10、上班前和下班后紫外线灯空气消毒各30分钟。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点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才能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要确保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清理卫生,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间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7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检疫的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过水产品的池冲刷干净后,才能洗肉类食品。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无鳃、内脏。 5、活禽宰杀应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和头爪。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生熟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8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随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客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离墙45㎝,离棚65㎝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五、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六、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七、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 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联系人向吉林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电话:20xx165; 3、由联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联系人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由查事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来访人员。 (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八、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项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曾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及主管人员责任。 九、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关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也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从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管证;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调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记,标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十一、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涮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十二、配餐卫生管理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水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十三、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凉菜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携带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操作前必须洗手,并用75%的食用酒精擦手消毒。 3、进入凉菜间的一切食品必须洗净、消毒,是直接按可食状态; 4、进入凉菜间的容器,用具必须经过洗净、消毒、台案、刀、墩在每班操作前必须经75%的食用酒精擦拭(或烧灼)消毒; 5、操作人员进入凉菜间前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 6、冷藏设施中不得放置水直接入口食品; 7、凉菜间内不得有与本操作间无关的任何物品。 十四、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十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 3、所有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台案上,不得放置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9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安全供餐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及教育教学有序进行,就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工作重点之重,食堂膳食保障是关系到此次抗击疫情的有序推进,是防疫工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迅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员工主观能动性,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在确保防控工作严密进行的同时,确保防疫期间膳食服务保障。 二、加强培训落实责任 通过多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如何消毒的培训,个人卫生要求的培训、食品加工流程规范的培训等,分工再明确,责任再落实, 三、坚持进货查验制度 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采购无来源或不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粗加工时,蔬菜、禽肉类和水产品等食品原料要分开清理清洗;切配时,荦蔬菜要分案切配;烹饪时,食物要烧熟煮透,食物中心温度要达到70摄氏度以上;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烹饪好的熟食要及时进配餐间。每种食品原料及成品要分开留样。 五、严格消毒保洁制度 餐饮具消毒要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保证消毒效果。每天对食品加工的设备设施、操作场所食堂周边境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 六、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 做好员工健康摸底调查,内容包含户籍所在地、春节假期去向、是否接触武汉及其他疫区人员、近期身体状况等。工作期间通过晨检等手段做好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日管理摸排工作,确保到岗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良好。员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场所,并做好洗手更衣等事项,若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上报并隔离。 除做好常规的个人卫生工作外,要进一步强调戴口罩和勤洗手。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暂时离开返岗前,均要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消毒液等,在显著位置提醒职工勤洗手。 七、实施分散错时就餐形式 根据学校实际,师生均采用分散错时就餐形式就餐,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及集中洗手,解决洗手龙头不足的困难。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篇10舞蹈教室系学校主要专用教室,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馆,由艺术处共同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舞蹈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 7、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8、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 9、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10、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艺术处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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