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系合同 |
范文 | 关系合同(精选31篇) 关系合同 篇1在我国劳动用工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旦双方不再继续互相履行权利义务,对于此情况下应认定为解除还是终止产生了广泛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将对方“炒鱿鱼”,是为劳动关系的终止;另一种则认为,若允许随时将对方“炒鱿鱼”而不遵循“预告解除”的规定和“即时解除”的限制性前提或者允许用人单位随时辞退劳动者,都将对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合同法》对于合同形式成立要件的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有关联性的不同概念。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的,合同成立。 对于要约及与之对应的承诺通过何种方式体现的问题,《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那么对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是不是就不予承认呢?《合同法》第三十六条针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给出的答案。 根据《合同法》中“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有关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在我国众多法律中,有些法律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典型的为劳动合同。 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就以第十九条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又作出了人性化的规定:一个月的缓冲期。 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进行磋商过程中,会对下列基本事项进行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一旦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合意并且开始履行,劳动关系即行建立,这也就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实践中即使是事实劳动关系也是种合同关系,只是口头形式而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本身具有平等缔结履行和履行过程中单向管理(失衡)的双重性,即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如双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是管理者,劳动者是被管理者,双方是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旨在消灭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20xx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这样的观点是否能经得起推敲呢? 为了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地位,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以第二条中提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后来又以劳社部发12号文件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的提出了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其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上,劳动部针对海南省人事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做出了《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复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观点得到了最高法的积极响应:不但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将事实劳动关系比照劳动合同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最高法在第一次系统地就劳动争议适用法律作出解释时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笔者认为,20xx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简单重复,故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在20xx年1月1日前后是没有较大的区别;即便如此这个形式上的“简单的重复”在《劳动合同法》是有着重要的意义的: 首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紧接着就以第二款规定了人性化的一个月缓冲期规定;后面又以第三款规就“用工前就订立劳动合同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问题作出了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确立了在“一个月缓冲期”内不签订法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们称之为“缔结劳动合同形式过失责任”),这是我国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又一次参照英美法系作出的惩罚性的规定,旨在通过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式强迫用人单位必须主动与劳动者订立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劳动合同;立法没有将增加工资标准一倍的支付作为行政处罚收入国库而是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彰显了《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积极主动维权的立法本意,这就是资方反对《劳动合同法》的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制定法律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国家行为,所以法律草案的每一个条款都是要经得起推敲的;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出现,是为了第十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三款以及第八十二条服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该法的立法目的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真正要消灭口头劳动合同确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中“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使得劳动者维权有了更多的保障。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亦没有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明确处理,导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较低。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根据《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 “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大量的数据表明,在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用人单位原因占主导地位。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初衷在于指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但是不妨碍个别劳动者“投机倒把”地滥用“第八十二条”。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使得“第八十二条”不被滥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以第五条和第六条对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和超过一个月的不同时间内提出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作出了规定。 《条例》指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劳动者的原因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向辞退劳动者并可以拒付一切劳动报酬之外的给付项目,杜绝了劳动者歪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例》规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据此可以看出: 1、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分水岭在于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 2、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法定事由出现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 3、国家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除《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只有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从契约角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符合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 《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施条例》要解决的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而对于“劳动者不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国的立法在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的国情下还是倾向于宽容劳动者的态度,以彰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第六条再次明确了无书面劳动合同亦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精神。 据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有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精神来看,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又不满一年的情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试用期的期限待定劳动合同,而且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擅自解除或者擅自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才是符合对劳资双方都依法加以保护的立法本意;而且通过将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随意解除的民事责任等同于解除书面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更彰显《劳动合同法》有关“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 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般来说,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双方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一般出现三种情形,笔者对于这三种情形如何分别作出阐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要件”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有关“劳动合同全面依法履行”的精神,用人单位应按承诺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劳动报酬。 有关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作为民事行为表现形式之一的订立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对于劳资双方有口头约定工资标准的,对该口头约定应当如何认定效力呢?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部分学者们认为,《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合同,不仅仅指书面合同形式,包括口头约定。按照这种观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有口头约定的,即使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我们从事审判工作的多数同志则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兼具民事和行政特点的法律关系,既然《劳动法》未作特别说明,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约定和书面约定两种,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关系已有口头约定的,亦属于订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既无口头约定、又无书面协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十八条列举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两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比照《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 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是工资标准低、社会保险缺失和工伤概不负责的无效情形,其中最复杂、最普遍的当属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包括约定劳动报酬条款在内,劳动合同被整体认定为无效的,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标准的,就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可直接参照适用的标准,亦可参照其他单位同期、相类似工种、类似岗位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其劳动报酬的数额。比如,某用人单位非法以欺诈、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明显低于正常工资标准,当此劳动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后,该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亦不得适用,为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可以直接适用本条的规定予以解决。通常情况下,这种参照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往往是相同性质工作中获取报酬较低的,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对劳动报酬作出相对较高约定的,尽量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来计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自身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向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第八十六条将其扩大为双向责任,即明文规定过错人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据此,我国的劳动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采取宣告无效,即劳动合同(条款)经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宣告后才发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溯及力。 综述 总之,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合法不能否决劳动合同的存在,更不能以此否决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劳动合同形式或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应追究其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对于双重违法的应分别追究、合并执行。将事实劳动合同按照“不满一年”和“超过一年”分别视为“期限待定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 关系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 人员类别:_________________,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_________________,企业内部退养人员_________________,停薪留职人员_________________,退休人员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鉴于乙方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个月,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终止。终止后如需继续劳务聘用关系,须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1、乙方的工作岗位将根据甲方和聘用方的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现进行确定,如有调整或调动,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乙方应履行甲方和聘用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甲方派遣乙方到(以下简称“聘用方”)担任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因聘用方生产经营需要加班、轮班、换班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聘用方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内容: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由甲方依聘用费一定比例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以甲方的支付凭证为准;由聘用方直接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以聘用方的支付凭证为准。 第七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或聘用方有权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本合同自然期满的;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甲方或聘用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在不予服从的同时也没能与甲方或聘用方达成和解或妥协的;乙方提供的劳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要求或标准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或聘用方利益造成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含)以上的经济损害的;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15天的;乙方的个人信息属性发生变化,已不属于特殊劳动关系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及聘用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因迟延移交或移交不能给甲方或聘用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根据甲方和聘用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由聘用方另行安排除社会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保障计划,用于乙方的特殊保障和慰问补偿。由聘用方参加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用于乙方的综合福利保障;由聘用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和聘用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由聘用方为乙方购买一份健康保险,用于乙方在聘用方工作期间罹患疾病的3慰问和补偿;由聘用方为乙方投保雇主责任险,保险受益人为乙方的法定受益人。暂不实施额外的福利保障计划,待聘用方条件成熟后再行实施。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第十三条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和聘用方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聘用须知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同等。 2、乙方不及时将个人信息属性变动通知甲方的,视作本合同终止,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聘用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属意见(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写)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合同 篇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经平等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__________ 一、乙方与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一次性结清一切工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等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三、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不再向乙方承担有关劳动争议的其他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自愿放弃其他任何经济补偿要求,今后不得就劳动争议事宜再向甲方进行任何经济追偿。 双方已经了结所有的劳动权利义务,以后双方互不追究。 四、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______元)。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_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_ (盖章)日期: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5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详见附件)。 (2)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 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日期: 关系合同 篇6甲方:___ 乙方:___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___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____年___月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系合同 篇7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关系合同 篇8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奖金为_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并依法代扣代缴个税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完成资料和甲方物品的移交,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的时间。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可自由就业。 9、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10、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1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关系合同 篇9尊敬的: 姓名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出生,_____族,_____________文化,身体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进入本单位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共_____年_____个月,最后一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自_________________止,本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自_____________止。 现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及本人身体情况无法继续安排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劳动法》,决定从起与解除劳动关系,按协商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0元)。 请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到__________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如有异议,请于60日内申请仲裁。 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 乙方奖金为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 (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另_____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1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__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_________元/月。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 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______份,劳动者乙方必须当事人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关系合同 篇12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______邻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13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月份工资:共计______元)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______元)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元)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______元;)其它:共计______元;)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系合同 篇14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被聘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钟点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从事工种(_______岗位)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二、聘用协议的有效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三、工作时间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1、工资: 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有效工作时间(或工作量)付给工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 2、工资附加: 甲方每______月给予乙方基本工资的25%,作为钟工资附加部分,含公司的福利、按劳动法由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3、加班工资: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工资标准计算。 4、补贴: 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工作环境条件,甲方每______月给予乙方如下补贴(缺勤时按天数扣除): ①伙食补贴及交通补贴,每______月______元。 ②补贴,每______月______元。 ③补贴,每______月______元。 ④补贴,每______月______元。 5、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保险项目,由甲方代办,费用从甲方给予乙方的25%工资附加中扣除。 6、工伤保险由甲方另外出资为乙方购买。 7、乙方享受______年终双薪,按其实际______年度有效工作时间计算应得额度。 8、乙方享受______年休假,休假天数根据其______年度的情况确定。 9、除上述待遇外,钟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公司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本_______岗位的职业技能培训。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4、乙方有权获得规定的工资待遇,并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5、乙方负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六、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①本协议有效期已满,双方未续签协议。 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③甲方依法被解散或被依法注销。 ④乙方死亡。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视情况向乙方或担保人追索相应的经济损失。 ①事实表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背公司行为规范的。 ③乙方具有贪___、盗窃、失职、懈怠等不良行为,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④应聘或签订协议时未反映真实情况,在违背甲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 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1周通知乙方。 ①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②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①乙方在聘用期间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或致残,经劳动部门鉴定证实在疗养期间的。 ②在本公司已连续工作满______年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5、乙方提出辞职需要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若乙方自动离职(未办或不办离职手续),甲方有向乙方及其担保人追索相应经济损失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于被甲方辞退、开除的钟,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合资公司)将不再录用。 6、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经济补偿 符合第六条第3款第①项或第4款第①项的情况,可按公司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额度为乙方离职前三个______月平均______月基本工资的1~6倍。其他情况下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七、由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有冲突,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如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聘用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关系合同 篇15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乙方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临时用工事宜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个月,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行向后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如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续签新合同的,即视为本合同的终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要求为: 1.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应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到工作,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加班、轮班、换班的,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工作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工作内容,并承诺无条件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导、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平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方式及工作时间的安排: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按天计算90元/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出8小时加班的加班费为15元/小时,没有节假日,上一天班拿一天报酬。 2.由甲方直接按月支付给乙方(含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津贴),具体以甲方的支付凭证为准。 第七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自然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4.乙方的个人信息属性发生变化,已不属于特殊劳动关系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损失的,应该根据甲方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由聘用方另行安排除社会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保障计划,用于乙方的特殊保障和慰问补偿。 由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 第十三条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合法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同等。 2.乙方不及时将个人信息属性变动通知甲方的,视作本合同终止,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关系合同 篇16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性别: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关系合同 篇17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1、甲方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6、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重大损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原合同无法经当事人协商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9、乙方胜任工作、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培训或者工作岗位仍胜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1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辞职; 13、法律规定的情形; 14、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甲方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月工资合计______元 三、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18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为期 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终止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终止协议》。 4、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为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5、 乙方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 关系合同 篇19工伤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一个情况:因公出差时,不幸遭遇车祸,想申请工伤待遇,但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不想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该怎么办? 律师建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下证据可以证明你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类似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是,此类证据必须上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证明证明效力。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合同特别是经济事务的合同时,一般都会有“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此时,如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的话,那么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若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因为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接触时,有时会在办理某些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比如说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也可以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就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它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律师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 关系合同 篇20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常居住地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紧急情况联系人地址: 紧急情况联系人电话: *声明条款: 乙方在此声明: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 1、我已向甲方提交了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证明,并承诺由原单位缴纳,甲方无需为本人缴纳; 2、我向甲方提供或反映的所有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学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工作履历、证件及其他个人信息均为真实有效; 1.合同期限 1.1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续签本合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手续(见本合同附件二)。 2.工作岗位和内容 2.1 本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2.2 乙方按照甲方对乙方的岗位安排和相应的工作职责界定,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甲方确应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工作,或依照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及甲方经营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甲方批准前,应当服从安排,若乙方消极怠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可申请解除本合同。 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3.1 乙方在上述岗位工作期间,实行以下 [ ] 项工时制度(可选): a.乙方工作岗位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b. 乙方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 □年; □半年; □季; □月; C.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此认可,此处工作时间是指正常工作小时的累计,午餐、午休及其它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的非正常工作时间均不包括在内,乙方每天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由甲方根据需要决定。 3.2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的要求或确认,否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就乙方自行延长的工作时间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关于加班的申请、审批及补偿方式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3 乙方仅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公司给予的其他假期。关于假期的享受资格、申请假期的程序及待遇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4.劳务报酬和社会保险 4.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月劳务费为税前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甲方每月 日按照乙方上月劳务出勤状况,向乙方发放劳务费。 4.2 按照国家和( )市规定应当由乙方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每月劳务费中代扣代缴。 4.3 由于乙方已缴纳社会保险待遇,因此甲方免除为乙方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5.工作纪律 5.1 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5.2 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6.1 本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的,需履行变更合同手续合同手续(见本合同附件三),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或变更条款不明的,视为未有变更,双方按原条件继续履行; 6.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6.3 乙方因任何原因连续一个月不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6.4.1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个人文件或信息是虚假的情况; 6.4.2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6.4.3 乙方因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的。 7.其他 7.1 乙方保证不因其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致使甲方受到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法律或其他纠纷影响,并承诺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3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系合同 篇2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限为年,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同意劳动关系自双方签字之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双方再无劳动关系; 2、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薪资、福利、社保、补偿金及赔偿金等)为___元(大写:____元整),补偿标准为个月工资额。该金额作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全部补偿金,甲方在本协议签字后一次性支付。 3、甲方承诺履行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委派乙方外出学习的安排不变,乙方可以参加。 4、乙方承诺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散布对甲方不利的`言论,如乙方如违反此条款,甲方一经证实,将追究相关责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乙方在劳动关系解除之前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相关利益。 6、在乙方办理完毕全部交接手续后,若乙方在职期间未完事宜及因工作交接不清导致需要乙方继续协助和配合的事项,乙方需全力配合。 7、基于权利处分原则,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自愿承诺放弃以此为由的其他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薪资、福利、社保、补偿金及赔偿金等)主张,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和请求,不再以仲裁或诉讼方式主张本协议以外的任何权利。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 关系合同 篇22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 协议: 1. 双方同意于 年月日起解除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关系)。 2. 乙方已于本协议签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接,并未在甲方承建(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3. 截止本协议书签署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未了结债权债务。 4. 以上内容经双方共同认可属实。 甲方(企业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系合同 篇23雇用方(甲方):______ 劳务方(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为______全日制。 3、工期为______一年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 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______乙方:(印章)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关系合同 篇24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是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时常处于分离状态。为此,有必要从法律上进行识别,以利于对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权利的救济。 基于劳动关系建立的实践性考量,《劳动合同法》第10条将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预设为三种可能情况:其一,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同时发生。其二,劳动关系已建立,但劳动合同并没有订立。其三,劳动合同已订立,但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为此,正确识别《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才能有助于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及其适用。 一、“理想模式”与“现实模式”的一般法律识别 从通常意义上讲,上述第一种情况可谓“理想模式”,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为此,上述第二、第三种情况可谓“现实模式”,即先建立劳动关系(指用工发生)后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或者先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后建立劳动关系(指书面合同)。 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为固定劳动合同之证据功效,《劳动合同法》又为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设置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其中第8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看,上述条文可促使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劳动者权益救济看,上述条文明确为劳动者指明了法律救济的路径;从行政执法效率看,上述条文为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对于先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无论从法律责任讲还是从稳定劳动关系讲,立法者都是着眼于追求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共存的效果。因为,这不仅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客观要求,而且符合劳动合同订立的实际需要。 对于上述第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谓先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后建立劳动关系(指书面合同)之情形。无论是立法者还是法律适用者,乃至一般理性之人,从语意上解释或者理解此条款是容易的,即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订立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为判断根据,劳动关系建立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劳动”为判断根据。对此等情况识别有两种途径:其一,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这种情形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常态,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现各自利益的法律手段。其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这种情形并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常态,也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特殊法律识别 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情形。《劳动合同法》并未就权利救济及其法律责任作进一步明确规定,此种情形将直接影响法律的适用。 (一)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 基于客观原因,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有:其一,就劳动者而言。例如,劳动者病故或者需要住院治疗(包括劳动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要求的劳动行为能力),或者劳动者因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如劳动者需要照顾家庭、需要在国内学习或者出国深造,等等。其二,就用人单位而言。例如,用人单位因市场经营变化,在原有员工已满足的情况下招用新劳动者实属不必要。又如,用人单位因违法经营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用人单位已依法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等等。一般来讲,上述情形可称为“履行劳动合同客观不能”,且非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过错所致。一般来说,基于客观原因阻却劳动用工发生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主观原因,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有:其一,就劳动者而言。例如,劳动者因其他单位给予的条件优越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说劳动者以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业已订立的劳动合同。其二,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已招用了其他劳动者,或者说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业已订立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讲,上述情形可称为“履行劳动合同主观不能”,且是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过错所致。一般来说,基于主观原因阻却劳动用工发生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从条文本身解释或者理解,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为判断根据。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即实质要件)的基础上,已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形式要件),劳动合同就生效。需要说明的是,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则属于法律评价,即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有效。一般来讲,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是,合同经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订立后,即使劳动用工未发生,该劳动合同已不是一个处于“事实状态”的劳动合同,而是一个处于“法律状态”的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应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解决。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解除或者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39条、40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是以劳动合同处于“实际履行状态”为发生根据。也就是说,劳动者已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用人单位正在从事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合同解除。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只能适用协商解除,不可能适用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可适用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解除。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针对已生效且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或者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另外,法定解除仅适用于履行过程中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从时间角度看,劳动合同的终止可分为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过程中的终止和履行期满的终止三种状态。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劳动合同,应属于尚未履行的终止。 (四)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实际发生的几种特殊情形 正如前文所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的特殊情形,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及其法律责任应如何处理,是一个十分棘手而又现实的问题。本文就此问题作一讨论。 第一,劳动者初次上班或者因工外出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属于此种假设的情形有:其一,劳动者第一次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事故。其二,劳动者受用人单位临时指派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受到的伤害事故。 就第一种情形而言,是否认定为工伤应以《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第15条第(二)项规定为根据,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职工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但可定性为“准劳动者”,以此求得成文法律的根据。至于其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酗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则依《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第一次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不是机动车所致,而是由于他人的不法侵害,那么,他的请求权根据就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而是《民法通则》或者《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就第二种情形而言,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履行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成就,但劳动者因受用人单位指派临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受到的伤害事故,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则应依不同情形而定:其一,如果劳动者连续不间断地执行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应视为劳动用工提前发生,在此情形下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二,如果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指派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是基于委托代理产生,那么,由此发生的他人侵权行为,应依《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请求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适当补偿,也符合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2条的规定。 第二,劳动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实质上讲就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开始实际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未实际发生前,劳动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这在合同法理论上被称为“预期违约”。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由于这种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并给对方造成损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上述问题的法律规制主要有如下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一,《劳动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法中的“依法”是指《民法通则》等。 其三,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其四,《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上述事实虽然为劳动法所规定,但从内容上看显然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容,体现了劳动法规范的私法特性。 应该说,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尚未建立之情形。不论是权利救济还是法律责任承担都应以民事法律规范为根据。其中,一方当事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是识别法律责任的关键。另外,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尚未建立,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之情形,仍应依上述劳动法规范为识别依据。 总之,立法技术本身决定了法律条文的设计采“归纳”方法,同时,司法性格决定了法律条文的适用采“演绎”方法。所以,对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的识别,应立足于上述两个层面上的分析。 关系合同 篇25甲方: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关系合同 篇26甲方: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达成本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即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确认无须提前通知或做其它补偿; 2、乙方自年月开始在_______________从事职务,至今已经_______________年,期间乙方最后三个月平均工资为_______________元;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管理公司征询发展商方面的同意)。 3、双方确认,甲方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对于其他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关系均在本合同签订后得以终结,而不得提出任何补偿; 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视为放弃所有补偿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关系合同 篇27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协议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2.协议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协议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协议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协议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系合同 篇2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五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 1、 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 若乙方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特殊情况除外)或在安装不当致使产品损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会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3、 乙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能按时,按量完成甲方所给定的工作,甲方根据情况给定相应的奖励措施。 第七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八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29第一条: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存档费用由乙方负担。 住房公积金于年月日。 第二条:双方同意在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续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交接程序及内容: 乙方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完成的内容应当交接给甲方工作人员。 乙方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及时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民法典第50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未在以上时间内交接工作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30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 ,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关系合同 篇31陈某有仓库管理的工作经验,20xx年4月1日与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个月,此后都是一月一签。合同内容相同,均约定陈某为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到某有限公司的仓库看管货物,须遵守某有限公司制定的仓管工作守则,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3000元,某有限公司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今年3月31日,最后一份劳务合同期满后,某有限公司不再与陈某续签。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某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陈某的主张。 为什么陈某与某有限公司每月签订劳务合同,仍被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本案中,首先,从案情可知陈某与某有限公司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从20xx年4月1日开始,陈某一直被安排在某有限公司的仓库工作,工作时间具有连续性,工作内容是看管货物,并且陈某受到某有限公司仓管工作守则的约束,须服从某有限公司的管理,其每月的劳务费实质是劳动所得; 再次,仓库货物的看管是某有限公司经管管理的一部分,陈某为其看管货物就是其业务的组成部分。可见,某有限公司与陈某某虽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三个条件,两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事实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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