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孵化楼租赁合同书
范文

孵化楼租赁合同书(精选3篇)

孵化楼租赁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向_________出租通用孵化楼事宜,签定《通用孵化楼租赁预约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预约协议。

  第二章双方法律地位

  第三条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园区的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四条乙方系经国家批准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要从事_________。

  第三章孵化楼及租期

  第五条甲方将向乙方出租_________园_________号楼,建筑面积共计约为_________平方米,作为乙方_________的经营场所。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租赁本预约协议第五条所定通用孵化楼,租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通用孵化楼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条本预约协议第五条所定通用孵化楼的租金为: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___年内,孵化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日租金为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预约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到甲方账户作为履约定金。待双方签订通用孵化楼的租赁合同后,此定金可转为租房押金。

  第九条乙方在甲方通知签订通用孵化楼的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合同的租赁期限不满三年,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履约定金。反之,甲方违反本协议,并将预约房屋另租给他人,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本条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乙方的通讯地址为:_________,传真号码为:_________。

  第五章其他

  第十条本预约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预约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预约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预约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本预约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孵化楼租赁合同书 篇2

  甲委托人

  乙委托人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孵化楼租赁合同书 篇3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相关知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 14: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