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冷藏商品购销合同 |
范文 | 冷藏商品购销合同(通用3篇) 冷藏商品购销合同 篇1供 应 商 名 称: 供 应 商 编 号: 签 约 地 点: 签 约 时 间: 甲方(需方): 注册地址: 乙方(供方、供应商):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根据本合同所签发的所有订货单项下商品交易。 第一条 数量 购销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以订单为准,甲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供方也不得多交或分批交货。对供方所多交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或经供方同意后作为供方予之免费搭赠。供方少交商品,必须提前(电话或)传真通知甲方。 第二条 报价单和订货单 1、乙方所提供商品,含乙方免费提供的样品、附带品、赠品等,应向甲方提供报价单。报价单经乙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即为有效报价单,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未经乙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的报价单无效,不得作为结算货款依据。报价单应标明商品当期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并标明未税价和含税价,且不得高于当地其它客户之最低批发价。当市场或厂商因素产生供货价有异动时,供应商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议后方可生效。在未议定天数前通知者,一概无效。(调降供货价不在此限),需以书面通知为凭证。 2、甲方要求乙方供货,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统一制作的《订货单》。《订货单》通过供应链发送 《订货单》应标明下列内容: (1) 供、需双方名称; (2) 订货单编号、供应商编号、合同号、有效报价单编号; (3) 商品名称、货号、计量单位、数量; (4) 送货或提货日期; (5) 送货地点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 (6) 订货日期; (7) 双方共同要求的其他内容。 乙方签署本合同,即表明乙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报价单确定的条件和甲方所下订货单的要求向甲方供应商品。 3、甲方应在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以供应链发送的方式或传真等方式向乙方送达订货单,提前时间为同城不少于1天,异地不少于2天,但紧急订单除外。 4、甲方可以在订货单送达后要求变更或撤消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原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通知乙方,提前通知时间为同城不少于1天,异地不少于2天。 5、乙方应全面履行订货单,如不能在订货单规定的时间内按订货单要求的数量等内容送货,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因不可抗力导致订货单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变更或终止订货单,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商品的包装、标识及随附文件 1、商品的内外包装均应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标准。 2、乙方同意其商品交货时在内外包装上贴上或预印甲方有关的货号标识及条码标签,乙方并同意甲方作特殊包装的要求。 3、商品及包装上的标识应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确保商品安全、卫生运交本商场指定收货地点售予消费者(或经营者)使用。 4、商品的随附文件,如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商检合格证、中文说明书、保修单等单证应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 商品的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1)按双方议定之备货天数市内二天市外三天之内,自接到订单日起计算需按期(+/-1天)将商品送至甲方总部仓库或甲方各门店,每逾期一天,罚款100元;快讯商品逾期一天罚款300元。 (2)如该订单缺交品项或短交数量超过百分之二十,乙方需按该订单每品项支付违约金100元给甲方。 (3)商品如在快讯促销期间乙方发生缺交品项或短交数量之情况,每品项乙方需交付300元人民币违约金给甲方。(以促销商品确认单为凭证) (4)乙方应按甲方所下订货单指定的时间(提前与配送中心预约)自费一次性送货到指定的地点,不可分批出货或多交,如迟延交货,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每项单品收取100元的违约金,促销快讯商品每项单品收取300元。 2、所有交货之运输费、押运费、搬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商品的验收及乙方驻场人员的约定 商品验收标准如下: 1、供方交货时,应将货品整齐叠放存于商场所提供之栈板(货盘)上,并拖到本工作人员指定之仓库位置,并会同工作人员当即点交该批商品之数量。甲方收货部门收货时如仅点箱数,实际收货数量应该以收货后开箱验收的实数为准。 2、乙方所供商品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及第四条的规定。 3、乙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3/4,进口商品为不少于1/2(促销品或换季、特价商品如超过3/4保质期必须出具书面承诺,定期内售不完包退换)。 4、供方交货时,应提供甲方订单(或复印件)和送货单,并在送货单上注明每一项商品之交货箱数或件数及交货数量,以甲方的销售单位为计量依据。 5、初步验收合格的商品即可入库,入库手续办理完毕,即视为乙方已经交货,甲方会打印一份正式的验收清单供乙方带回作请款凭据。 乙方驻场人员的约定: 1、当乙方因业务需要派驻导购、试吃等驻场人员于所属相关门店时,乙方与驻场人员之劳务关系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乙方应及时与驻场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驻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如因乙方未与驻场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或未缴纳劳动保险而产生相关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应针对相关岗位提供从业资格证、健康证等证明文件,乙方派驻的驻场人员在所属相关门店工作时发生的工伤及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侵害第三人利益引起的索赔和一切争议,皆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乙方派驻的驻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统一管理及各项规定,如盗窃甲方门店物品,甲方应赔偿盗窃物品的 倍金额。 3、乙方派驻人员禁止场外交易之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赔偿甲方该次场外交易金额的 倍赔偿。 第六条 退货 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要求退货: 1、每份订货单商品被甲方接收并入库后一个月内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 2、乙方所供商品在任何时候被甲方或其顾客发现质量不合格(包括损坏、残次等)。 3、滞销商品。滞销商品指自该商品入库之日起60天内的销售数量未达到该批商品总数的50%。或者双方对滞销标准作如下界定: 退货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负责提走商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退货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为确保供应商商品能顺利地流通和销售并将商品最好一面呈现给顾客,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甲方之退换货。 甲方以开架陈列销售为主,因此商品会发生外包装箱拆除的情况,乙方不得以退货时外包装箱缺失、损坏为由拒绝接收退货或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七条 货款结算(数量、价格、付款时间、付款条件及付款金额) 1、商品结算数量以甲方的入库数量并扣除入库后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要求的退货数量为准。 2、商品价格以有效报价单为基础确定的成交价为准。任何情况下,乙方对甲方所供商品之成交价不得高于乙方对甲方所在城市其他客户的最低供应价,若高于最低供应价,甲方对乙方给予高出部分的2倍处罚,并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乙方提供的快讯单品尽量不得与同区域竞争店相冲突,如无可避免出现同一时间段,快讯零售价格不能高于甲方海报价格,否则按500元/个单品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3、付款时间:供应商对帐完毕并开据货物发票送达甲方财务部门之日起15天内,在甲方规定的最近的结帐期内付款。 4、付款条件:按甲方要求提供货物发票、对帐单、付款通知单等单证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5、付款金额:应付货款须扣除截至结帐日止,本合同项下应扣减的各项扣款总额后的应付金额。 第八条 增值税发票 1、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货款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票,并确保增值税专票上的商品进价与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损耗补偿、促销管理另行商议(另附供应商交易协议书) 口 1、乙方承担所有被盗部分商品的损失。 口 2、乙方按销售金额提取百分之 给予甲方做为被盗商品的补偿。 第十条 乙方保证事项 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商品交易行为(包括生产行为、销售行为、进口行为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 3、乙方保证其商品及其包装和对商品的交易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名称权、名誉权和对其他特殊标识的专用使用权,并不得损害公序良俗。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包装式样等负有保密义务,与这些资料或包装式样有关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权。 5、乙方保证:不会将同一商品的条码误贴于另一商品导致出现同一商品多个条码不同进货价格。 第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 1、本合同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甲方对其他供应商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员工个人回扣、退佣、购物折扣、置产、馈赠、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的好处。 2、乙方如有本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商业合作,乙方并应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举报甲方员工索贿、受贿并查证属实的,甲方按受贿金额的50%分别奖励给乙方和乙方举报的员工个人,并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4、甲方将对受贿或索贿人员按公司规章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公开通报,并将查处结果通报乙方。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 1. 乙方保证:如果因乙方商品假冒产地、伪造假冒企业名称、假冒伪造认证标识等原因导致甲方对消费者造成欺诈,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问题商品第一次进货至最后一次进货之总额 倍作为甲方商誉损失。(若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商誉损失,乙方应对不足部分给予经济赔偿) 因乙方所供商品存在缺陷给消费者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对消费者或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行政罚款和解决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2.如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媒体曝光而造成甲方信誉或商誉的损失,乙方应根据甲方所受损失的程度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至10000元。 3.因供应商品之质量问题,而导致顾客经济损失或甲方商誉损失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损失总额1-100倍的金额作为补偿。 4.凡执法机关抽检商品质量,验货、抽检、抽查的样品所发生的各种检测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5.其他违约事项责任由双方在日常合作中具体协商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需要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理完毕后,合同解除。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在对方严重违约情形下,守约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住所所在地或订货单指定的送货地点。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寄发挂号函件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或传真件由被通知方书面确认后,即为送达。 2、本合同规定的订货单、报价单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适用本合同签订后所有订货单项下交易。补充协议适用于该补充协议签订后乙方所下订货单项下交易。 5、本合同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乙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乙方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有关法定许可证明文件; (4)乙方货款结算银行账号确认函 (5)乙方报价单; (6)其他相关条款补充协议; 上述附件(1)、(2)、(3)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供,并由提交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乙方因价格异动而重新提交的报价单,亦构成本合同附件。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向乙方发出订单且乙方继续依照订单规定交货,则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直至被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新合同代替为止或者直至任何一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为止。如合同续签,双方权利义务则按新合同规定履行,如乙方明确书面形式提出不续签合同,双方权利及义务按已到期的合同条款履行。 6、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双方确认已对本合同签字人正式授权。 7、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冷藏商品购销合同 篇2合同专区提醒各位朋友,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在此,特意整理了超市商品购销合同,欢迎各位欣赏和借鉴。 超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相关合同范本 183;标准产品购销合同书表格范本83;酒水购销合同 183;电缆购销合同 183;电脑计算机产品购销合同 183;服装购销合同 183;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 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______%。 八、 对帐 1、对帐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日,对帐日______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九、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 现金 □ 银行转帐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货到:□ 7天 □ 15天 □ 30 天 □ 45天 □ 60天 □ 天(国家规定的60天内); 十、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均反对索贿、贿赂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承诺,不向乙方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乙方工作人员,以获取订单、更有利的价格、货架资源,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缩短付款期限时,乙方将立即停止与其的商业合作关系或订单,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如有乙方工作人员要求甲方给付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书面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对甲方的检举,乙方应给予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甲方的检举信寄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结算完毕后,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 ______%或______元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______天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后退还甲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甲方应根据乙方有效单据支付。 十 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甲方或其供应商因为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而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3、甲方承诺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因甲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除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乙方赔偿该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的______%。 4、甲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拒不送货、中途断货或不能保证供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达到95%的商品品种到货率,如达不到,按缺货品种计算,每缺少一个品种,乙方有权从甲方货款中扣除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5、乙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6、甲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如因甲方提供假的证件、假的发票等,使乙方受到牵连,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7、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商品,乙方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但甲方应立即止损,并不得就故意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8、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对帐、结算并向甲方支付货款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货款的______%计付违约金。 十 三、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五、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 《购销商品确认单》 《双方补充约定》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 冷藏商品购销合同 篇3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