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卫生所规章制度 |
范文 | 卫生所规章制度十篇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1一、行政管理制度 1、村卫生所负责人由取得乡村医生或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证书的人员担任,负责全所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有良好的工作程序。 3、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定期总结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5、卫生所(室)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乡村医生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上岗。 6、加强所容所貌管理,搞好环境清洁卫生。 7、严格执行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制度。 二、医疗管理制度 1、实行24小时服务,为本村居民提供初级医疗服务。 2、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留观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 3、必须配备符合上级规定的设备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药品,实行凭处方发药。 4、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坚持正常的购药渠道。 5、一次性医疗用品严格按“院感”规定处理。 6、严格执行医疗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 7、妥善保存各种医疗文书资料。 三、预防保健管理制度 1、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协助上级防疫部门进行疫源地处理等。 2、按程序做好免疫规划的建卡、疫苗接种,及时填报并保存好有关资料。 3、掌握全村妇女及0—7岁儿童及外来儿童的基本情况。 4、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要求进行产前检查、产后随访及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5、按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体检登记。 6、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专栏,普及卫生知识。 7、协助村委会指导全村改水、改厕,建立全村改水、改厕资料。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信息管理制度 1、掌握本村居民人口、户数,性别比例、年龄构成、经济状况及卫生等基本情况。 2、掌握全村人口出生、死亡、发病病人就诊、转诊等情况。 3、逐步建立本村居民健康档案。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2在没有明显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工作台、物品、空气进行预防性消毒。所使用的消毒剂必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一、环境消毒:每天开诊前后应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对桌面、墙壁和地板进行消毒,地板湿式打扫,遇污染时即刻清洁消毒。 二、空气消毒:开诊前后应启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照射30—60分钟,每次消毒必须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每2—3周用酒精保洁一次,照射强度<70duw/cm2应更换。 三、棉球消毒:棉球(或棉签)经高压消毒后方可使用。 四、器材消毒(如持物钳镊、温度计、压舌板)用3‰新洁尔灭或75%酒精或其它消毒溶液浸泡,每星期更换一次。 五、诊床、诊桌:铺设消毒台布,台布每星期换洗更换1次。 六、注射器材管理与使用:有采购验收记录,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必须毁形、消毒、焚烧(或深埋),处理应记录备查。 七、医疗废物处理: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并分类存放,废物应无害化处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八、注射消毒:注射部分皮肤用2%碘酊棉签(球)从里到外呈螺旋形涂擦(直径≥5cm),后用75%酒精棉签(球)以同样方法脱碘,待干后方可注射(皮试、预防接种不用碘酊)。 九、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勤剪指甲,勤消毒洗手。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3为了确保我所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明显位置,不得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或调换存放位置。 3、消防标志要清楚。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消防器材有故障缺陷,应及时更换或送修。 5、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定期对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有书面记录。 7、严禁擅自乱拉、乱扯电线及私自改造线路,严禁各室内、使用电炉,严禁科室、仓库、工作室存放液化气钢瓶及消防部门明令禁止的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8、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9、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存储,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0、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纸箱、纸盒、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500ml)及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11、发生火警、火灾时,要迅速、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并同时报警。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4值班制度 1、值班由卫生室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工作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急诊患者的处理。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遇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室长或请求有关单位援助。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宣传卫生常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社会风尚, 3、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检查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卫生活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6、对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急诊工作制度 1、急诊工作由医师和护士担任,其他人员不得担任急诊值班。 2、对急诊患者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患者应立即组织会诊或转诊。会诊或转诊应遵守会诊、转诊规定。 3、急诊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急诊患者不受划区分级限制。 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的患者,必面写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师早晚查床1次,重病随时观察治疗。 4、急诊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的临时变化,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写出书面记录。 康复室工作制度 1、凡需康复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室人员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明确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疗程结束后,及时作出小结。 3、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患者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与患者的隔离,严格遵守高频机器的安装、使用、管理的规定,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4、爱护康复理疗设备,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试,定期检查维修。 5、充分利用中医针灸、火罐、推拿、艾灸等手法进行康复治疗。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剂量、用法、禁忌、药名、色质、剂型等查对无误后方可调配。调配后经另一个人核对并签字,再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对易沉淀的液体方剂要注明“服前摇动”,外出药注明“不可内服”字样,以免发生意外。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调剂室内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调剂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调剂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二级库的缺药应及时增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医院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10、定期向临床科室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5值班制度 1、值班由卫生室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工作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急诊患者的处理。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遇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室长或请求有关单位援助。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宣传卫生常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社会风尚, 3、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检查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卫生活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kao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6、对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kao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kao作规定,kao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急诊工作制度 1、急诊工作由医师和护士担任,其他人员不得担任急诊值班。 2、对急诊患者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患者应立即组织会诊或转诊。会诊或转诊应遵守会诊、转诊规定。 3、急诊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kao作规程。 5、急诊患者不受划区分级限制。 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的患者,必面写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师早晚查床1次,重病随时观察治疗。 4、急诊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的临时变化,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写出书面记录。 康复室工作制度 1、凡需康复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室人员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kao作规程。治疗前明确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疗程结束后,及时作出小结。 3、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患者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与患者的隔离,严格遵守高频机器的安装、使用、管理的规定,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4、爱护康复理疗设备,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试,定期检查维修。 5、充分利用中医针灸、火罐、推拿、艾灸等手法进行康复治疗。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kao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剂量、用法、禁忌、药名、色质、剂型等查对无误后方可调配。调配后经另一个人核对并签字,再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对易沉淀的液体方剂要注明“服前摇动”,外出药注明“不可内服”字样,以免发生意外。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调剂室内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调剂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调剂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二级库的缺药应及时增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医院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10、定期向临床科室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6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责制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二)负责社区卫生站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安排责任医生、协管医生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管理考核,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基本医疗服务综合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站内会诊、双向转诊、中医药管理、医疗业务培训、医疗纠纷处理、药品采购计划编制及药品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各项档案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负责房屋、水、电、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一)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制定辖区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四)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区责任医生职责 (一)负责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对体检中查出疾病的患者认真给予治疗。执行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定期对辖区居民的健康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二)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平时诊疗、妇幼儿保工作、无偿献血、上门访视等获得的资料和数据,为居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管、研究、使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针对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成为辖区居民的预防和保健医生。 (四)改变服务模式,以上门服务为主,对有健康问题的应开展连续服务,对确有疾病需要住院的应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做好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五)认真履行好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包括管理健康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儿保工作、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等。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健康教育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订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结合季节特点、重点传染病流行态势、本地疾病谱,及时编写健康宣传资料。每年至少4次更换健康宣传栏内容,并保存宣传内容。 (二)社区责任医生上门访视时随带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发到户,不能理解的居民,社区责任医生要逐项解释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 (三)结合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让社区居民掌握防控疾病和防止事件危害扩大的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五、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要进行跟踪,直至将该病人交由社区责任医生管理或病愈。 (二)接待病人要热心,问病查体要细心,诊治疾病要精心,要处处方便病人。 (三)熟悉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急症的诊疗与急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扎实。诊室要配备一般抢救药品、器材,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四)按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处方、出诊、随访服务、转诊等记录。 (五)危、急、重症病人优先就诊,对首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组织会诊和讨论,确需转诊的做好转诊前紧急处理,并由首诊医生和社区责任医生亲自陪同转院,随带健康档案。 六、社区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一)社区责任医生在上门访视、门急诊疗等过程中发现的急、难、重、危病人,在站内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转诊。转诊前向病人和家属讲明转诊的理由,征得病人同意。 (二)病人转上级医院住院时,随带健康档案转诊。病人出院后由社区责任医生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健康档案,并做好康复期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医疗机构应为转诊病人提供预约服务,杜绝转诊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化验,以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七、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掌握辖区内目标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开展体弱儿专案管理,对体弱儿进行随访。 (二)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底数、变动信息。根据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婚前保健咨询,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开怔前筛查及对诊断阳性病人的追踪。结合育龄已婚妇女两一次的健康体检,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三)掌握辖区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底数和变动情况,每次免费上门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生疾病的给予连续访视。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干预。 (四)收集掌握辖区内重点疾病底数和变动情况。按各项疾病的规范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主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肝炎病人)的防治工作。 八、公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一)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人后,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各种途径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记录。 (二)社区责任医生应收集各类突发公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等相关信息,小时内上报区防疫站和卫生监督所。 (三)及时准确收集、核实、汇总和报告当地以下相关信息:辖区人口出生、死亡信息,出生缺陷、早孕摸底,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信息等,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发现孕产妇死亡的必需写出调查报告。 (四)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安排社区责任医生、护士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 (五)鼓励社区责任医生和协管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九、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制度 (一)严格把握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二)医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不戴戒指、手镯,不留指甲,不涂指甲油。 (三)接触病人前后要洗手,擦手毛巾每日更换,接触特殊感染或传染病人后要用消毒液浸泡双手。,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7为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医疗技术进步,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维护医疗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体现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符合社会需求并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的要求。 2、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 (二)诊疗规范,内容包括:服务项目的`规范名称(包括项目简称或英文缩写)、项目类别、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及临床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的书面推荐证明; (四)公开发表的临床应用资料; (五)国内或国际价格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实行技术认定和价格审批制度。 4、对属于新增项目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成本资料进行初审,并对价格水平提出建议,向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及医疗机构有关申报资料。 5、医疗机构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遵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规范服务,并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8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 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1、厨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厨房环境卫生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盛装食品的容器,箱柜每日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存放的食品应有标记。 3、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生熟墩子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 4、冷菜、冷饮制作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专柜冷藏。使用前认真检验。 5、建立原料,食品进库登记,检验制度,专人保管,专人检验,先进的先用,杜绝使用变质、腐败原料,食品。 6、成品菜肴上堂前由厨师长,厨师,服务员逐关检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菜肴坚决不上堂。 7、服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不留长发、不打赤膊。 8、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不适合工作者及时调离岗位。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9管理内容: 1.除尘设备、吸尘装置、通风设施,必须按要求加强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按国家标准严格控制。 2.用于环境设备的灭菌药剂,空气中允许浓度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3.通风设施必须保持经常完好有效。必须认真检查、经常保持安全有效。 4.作业人员应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维护发放的防护用品,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制度样例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职业卫生管理 7.3.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工厂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所规章制度 篇10一、卫生公约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不乱吃零食,注意锻炼身体,预防疾病发生。 3、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擤涕,不随地丢食物渣和废纸等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不乱搭乱盖。 4、各班级必须严格执行“每日二小扫”、“每周一大扫”、“假节日前突击全面扫”的制度。 5、校医室要定期宣传卫生常识,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指导和督促保洁人员,搞好厕所的清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 二、校园清洁卫生常规要求 (一)清洁卫生要求 清洁区: 1、地面、路面、草坪无果皮、纸屑、塑料袋、食品渣等各种杂物。 2、地面无碎石、砖块、无乱堆乱放。 3、清洁区内无杂草。 4、排水沟无污臭积水无垃圾。 教室: 1、教室内外(走廊)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教室内外(走廊)地面、墙壁无痰痕、球印、鞋印等污迹。 3、教室内外天面、墙壁无蜘蛛网、积尘。 4、课桌椅摆放整齐,门窗、灯管、讲台擦抹干净,保持整洁。 (二)清洁卫生制度 1、在早读前,放学后进行“每日二小扫”。 2、星期五下午放学最后,进行“每周一大扫”。 3、重大节日或有检查、接待任务时,由学校临时决定,进行突击大扫。如因遇下雨或其它事不能按规定完成清洁任务的应改在天晴或后适当时候补扫。 4、班上设有废纸筐,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理。 (三)卫生检查评比 1、平时实行群众监督,班级劳动委员具体管理,值周领导或主管后勤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情况记录。 2、各班教室、清洁区,由校医负责督促、检查;检查评分则由政教处组织有关“百人岗”教职工,每天一次检查评比。 3、清洁区、教室、检查评比结果公布全校。 三、教室卫生规范要求 教室是师生教学场所,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达到一流学校的标准,学校对教室提出如下规范要求: 1、各班每天安排教室值日(包括段考、期考试时间),值日生要认真负责。 2、教室地面经常保持干净,门窗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 3、教室桌椅摆放整齐,不留多余的桌椅。 4、窗帘要悬挂整齐并保持干净,不需遮光时统一卷挂好。 5、扫把统一放置于门后,垃圾桶反扣地面上,不能囤放垃圾。 6、教室要配置毛巾一条,毛巾挂在门后。值日生每天用毛巾擦抹讲台,保持讲台干净无积灰。 7、值日生负责放置好粉笔盒和黑板,清理粉笔头。学生不得拿粉笔在教室内乱涂乱写。 8、不能在教室或走廊乱扔纸团等废弃物。 9、班级报纸杂志由学习委员夹好,平时挂在墙上。 以上规范要求,各班应落实。学校政教处、总务处定期组织检查评分,并公布检查评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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