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
范文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精选16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1申诉人:,男,汉族,1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xx年7月26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2、<证据清单>一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2: 申诉人:吴,男,43岁 住址:武穴市田镇办事处田镇村三组 电话: 被诉人:武穴田镇华利石材厂地址:武穴市田镇上窑 法定代表人:程翠华,女,38岁, 该厂厂长电话: 仲裁请求事项: 一、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如下: 1、辅助器具费:135564.50元 2、停工留薪工资:18000.00元 3、生活护理费:720xx.00元 4、伤残补助金:36000.00元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6000.00元 6、交通费;1500.00元 以上各项共计569064.5元。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xx年1月1日经被诉人厂内职工郭熙发介绍到该厂,从事破碎及维修工作。该岗位包括我在内共有三人,每人月平均工资为20xx元。20xx年3月23日晚7点钟左右,我在工作中发现皮带运输机输送皮带跑偏,就去修理,突然右手被皮带卷入滚轮中,导致右臂远端完全断离伤。受伤后被诉人将我送到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一医院进行了紧急治疗,3月28日应被诉人要求转到武穴市第三医院,5月12日出院。被诉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及住院期间部分生活费。20xx年6月26日申诉人受伤事实经武穴市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诉人所受伤残,20xx年9月24日经黄冈市劳动能力委员会《黄劳鉴字[20xx]号劳动能力结论书》评定为四级伤残。20xx年3月26双方曾签下协议,被诉人承诺按国定规定赔偿。但事发至今已近七个多月,被申诉人对此事已完全不理。导致我生活举步维艰,身心遭受重创。现申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湖北省实施条例》之规定,诉至贵委,望依法支持诉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 一、申诉人身份证明;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 三、劳动能力结论书; 四、假肢装配司法书 五、赔偿详细清单 此致 武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吴 二0xx年十月二十二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3申诉人:,女,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区号。 第一被诉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市x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x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x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x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xx月xx日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xx月和20xx日年xx月又续签了为期xx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日年xx月xx日到期。20xx日年xx日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日年xx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4申请人:(员工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 一、请求事项 (简明扼要,争议金额或其他请求要清楚、明确):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_______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年未休年休假工资_______元; 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_______元; 5、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_元。 合计:______________元。 二、基本事实: (一)员工入职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有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无 2、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年月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他 (三)员工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员工工资情况: 1、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数额:_________元。 2、工资发放形式:□现金发放√银行转账□部分现金发放、部分银行转账□其他 3、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平均计算):_________元。 (五)员工离职情况: 1、是否已离职:√已离职□未离职 2、离职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最后正常工作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离职原因:申请人工伤治疗出院后,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回到被申请人处要求上班,但被申请人不让申请人进入车间,并于当天违法辞退申请人。 三、请求事项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及计算方式(请逐项列明): 诉求1: 1、事实及理由:申请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每天按时上班,但被申请人未发放上述期间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被申请人应予支付。 2、证据:考勤表、工资银行转账清单、工资条。 3、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求2: 1、事实及理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行标准工时制,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申请人每周六加班1天,每天加班8小时,被申请人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2、证据:考勤表。 3、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求3: 1、事实及理由:申请人20xx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但被申请人未安排申请人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 2、证据:考勤表、工资条等。 3、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求4: 1、事实及理由: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四十八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证据:工资银行转账清单、辞退通知书等 3、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求5: 1、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1月15日受工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证据: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条等 3、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写明“无”):无。 此致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5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陈述真实的辞退申请人的原因; 2、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三千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5月21日参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场在世纪城新会展中心举行的人才招聘会。在会场,申请人遇见被申请人正在招聘法务专员,通过与其招聘广告对比和招聘人员交流发现自己的专业和经历与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递了一份简历。此后,申请人在20xx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员工的面试通知后,参加了20xx年5月24日举行的面试,并且于20xx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员工的通知后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吴军等面谈,当时申请人接到人力资源部员工的用工通知。 20xx年6月8日,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安排携带体检证明去被申请人处报道,并填写了入职资料。20xx年6月13日,申请人在没有参与被申请人所招聘岗位(法务专员)的具体工作的情况下,被人力资源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找去谈话要求终止试用劳动关系,当时申请人向人力资源部领导阐明了申请人的观点,但是他们仍然要求终止试用劳动关系,并给我出具了相关文件,解除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试用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劳动权益,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恳请贵委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裁决支持上述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6申请人:李,男,汉族,19xx年**月**日生,住**省**县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广州*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区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6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计人民币*元(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月**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一职,工资为*月。被申请人于20xx年**月**日无故辞退申请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委托律师向被申请人发函,要求出具书面《解雇/辞退通知书》并协商解决相关纠纷,被申请人逾期不予理会。现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救济,望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广州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7申请人:王,性别,男,民族,汉,年龄57岁,职业,下岗工人,联系电话:,住所:xx省xx市xx区路号xx室,邮编。 被申请人:中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xx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xx03室,邮编: 法定代表人:刘,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6月24日到20xx年4月27日双倍工资,计1740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无理由辞退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1800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6月至20xx年4月加班工资休息日90天;法定休假日6天(计算方法:[(月工资1800元÷21.75天)天%])。(82.75元/天90天2倍=xx89元) (82.75元/天8天3倍=1986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克扣的服装折旧费565元和培训费xx元,合计金额:36846元。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xx年6月24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工作为保安员,当时被申请人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1xx元;第二个月录用后每个月工资为1800元,并收取培训费xx元,领取服装后就直接上岗工作,没有任何培训。用人单位在20xx年4月27日无理由辞退我,又扣除服装折旧费565元。在该公司工作的10个月期间,该公司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未支付过加班工资,辞退后也没有任何补偿。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依据此法要求支付174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此法要求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180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法定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依据此法要求支付16881元。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依据此法要求返还培训费和服装折旧费765元。 此致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签章) 20xx年x月x日 附:《申请书》副本3分,有关证据材料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8申诉人王,男,汉族,1980年2月24日出生,住。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一、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元/月×10个月=160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25.4元/月×7个月=12077.8元(06年台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25.4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25.4元/月×7个月=12077.8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36天+105天)×53.3元/天=7515.3元; 5、住院护理费40元/天×36天=1440元; 6、营养费1000元. 以上各项共计50110.9元。 三、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28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中确定申诉人受聘从事不锈钢铆合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于20xx年10月28日。申诉人在工作中报酬方式以计件为主,同岗位月平均工资为1600元。20xx年10月5日,申诉人在车间整形取锅时,被冲床压伤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侧指间关节以远不完全离断伤、食指中节指骨开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经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环指中节指骨开放骨折伴伸肌腱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申诉人受伤后前后住院36天,被申诉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及伤残鉴定费。申诉人受伤事实经XX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诉人所受伤残,经台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台劳鉴[20xx]2-514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定为八级伤残。申诉人出院后经医生建议休息三个半月,现申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诉请。 证据及其来源 一、申诉人身份证明; 二、被申诉人工商登记材料; 三、申诉人门诊病历、医院休息证明; 四、住院病历 五、工伤认定决定书; 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七、劳动合同; 八、证人证言。 此致 XX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9申请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 证明人: 住址: 职务: 申请事项 1、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出院后实施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动活动功能训练等康复费用_____元。 2、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因工伤事故左跟骨内固定拆除手术费_____元。 3、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住院期间_____天和出院后____天专人护理(共___天×____元)费用____元。 4、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休息治疗期限____个月工资(____元/月)____元)。 5、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____元。 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总费用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 本人_______,现年____岁,__,___族,职业___。住本市_______村。于_____年____月受聘于___市_______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后指派在金刚_______鞭炮烟花总厂和醴陵_______与大瑶_______分厂,以及_______烟花厂进行钢结构阳光棚制作。日工资标准_____元/天,吃住由_____负责。 ____年___月_____日上午___时左右,本人在金刚_______鞭炮烟花总厂扩建安装施工中,不幸从近四米多高的钢结构阳光棚上摔下,导致双腿后跟骨粉碎性骨折。于当日进驻____市中医院骨科治疗。在治疗中医院对右脚后跟实施石膏固定术。对左脚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加自体骨植骨术等治疗_____天。于(注:住院治疗费用共___元,已由____公司支付)。于____年__月____日出院回家进行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活动与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期间进行了二次复查,其恢复效果一般。 二、申请理由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_____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10申诉人:,男,汉族,x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电话: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x年2月致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x年2月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x年3月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x年7月26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11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 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1)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2)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申请人 20xx年2月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12申请人焦,女,x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xx省xx市路x号 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xx市x区x南x一巷x号。 法定代表人 刘 院长。 仲裁请求: 1、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xx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x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x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xx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xx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小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焦 x年七月十九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13申请人: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__________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__________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 特别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14申请人:邹,女,198x年3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 广东省xx市xx镇x村xx村35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东莞嘉模杯厂;公司地址:东莞市道窖镇大岭丫村中心路旁。 法定代表人:张。联系电话: 。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xx年3月份的工资2160.4元(固定工资20xx元+计件工资160.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25%),共计27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2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000元(从20xx年12月18日到20xx年3月31日,共3个月零13天)。 上述3项请求金额总计13020.4元。 事实经过: 20xx年11月18日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任“跟单”一职,入职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口头约定申请人的工资底薪为20xx元,另加计件提成;被申请人每月30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申请人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在20xx年3月25号,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要求申请人写辞职书,申请人不愿意,说除非是本人意愿,别人是无权叫本人写辞职书的,后来被申请人出动各级负责人劝说申请人写辞职书,都无果,被申请人便在3月30号发出《辞退书》,强行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但以财务出差为由,说迟几天会转账2月份和3月份工资到申请人银行户头。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资给申请人,故意拖欠申请人3月份的工资,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都无果,20xx年4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道窖镇劳动局调解,调解不成。 申请人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为2160元。 申请人认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等规定,申请人作为劳动者,在提供了劳动后,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及时足额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劳动,在辞退申请人后却不及时支付申请人应得的劳动报酬,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规定,因此被申请人除应当向申请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2160元外,还应当依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加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25%)。 2,被申请人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强行辞退申请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等规定,被申请人须向申请人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为4320元(计算方法:月平均工资2160元×1个月×2倍)。 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后,却不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支付申请人自20xx年12月18日至20xx年 3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的差额6480元(计算方法:2160元×3个月)。 由于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态度强硬,严重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引发了本次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为了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请贵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 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15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出生,住XX省XX市XX区楼XX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 人仲案字[20xx]第 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 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XX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1)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XX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 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XX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2) 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 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 [20xx]第 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20xx年 2 月 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 篇16申请人:。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x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区路。电话: 。邮编: 被申请人: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性别:男。年龄:26。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xx区路。电话: 。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x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x3年11月22日由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x3年12月29日经xx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x3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x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xx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xx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申请人在x3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x3.7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 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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