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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范文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十篇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镇长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包保)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年内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2次以上,有调研报告或检查通报。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全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八)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九)按规定决定启动本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安全工作的领导赴事故现场。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组织并参加全镇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全镇各单位和下级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部门、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镇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四、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副镇长、包村(居)委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镇长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处理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每月至少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开展3次检查。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事故现场,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镇长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五)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包村(居)委领导是所包村(居)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及包保责任人。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村(居)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辖区“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本村(居)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参与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治理。

  (六)辖区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除及时向上级汇报外,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六、落实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__]17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有庆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包村(居)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范围)

  镇政府主要领导(签):____________________

  分管工作领导(签):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__]16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内容如下: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一致的原则;

  (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下属(科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下属(股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认真履行职能,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及桂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的一系列文件,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廉洁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监督,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加强对所属科(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领导、组织本单位(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坚持执行重大案件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作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实行干部考核责任制,对由于干部考核失实,造成用人失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行为,惩治用人上的腐败现象。

  (七)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全,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八)模范遵守党的纪委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县卫生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一)事故控制

  1、重大事故控制。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杜绝医疗安全事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死亡人数控制。杜绝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为0,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火灾、爆炸、中毒、触电、危险化学药品管理、项目建设施工事故等。

  (二)工作目标

  1、认真执行“一岗双责” 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科室随时要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实施“安全文化工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大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各科室主任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达90%以上。

  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治。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及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一些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隐患的危险源,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

  4、安全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发生安全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评估分析、事故总结工作。及时修订和完善单位内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精麻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规定。

  6、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不租用或乘坐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不公车私用,不私车公用,不驾驶无证照车辆,不无证驾驶车辆,不违章及饮酒驾驶一切车辆,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二、考核办法

  年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严格执行各科室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目标考核单位:____卫生院  负责人:

  目标责任单位:  负责人:

  ____年__月__日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xx]16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内容如下: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一致的原则;

  (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下属(科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下属(股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认真履行职能,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及桂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的一系列文件,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廉洁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监督,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加强对所属科(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领导、组织本单位(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坚持执行重大案件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作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实行干部考核责任制,对由于干部考核失实,造成用人失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行为,惩治用人上的腐败现象。

  (七)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全,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八)模范遵守党的纪委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单位所有领导和全体职工。

  一、要勤政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对待群众热情主动,诚恳耐心,严禁冷漠蛮横、摆官腔、说官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二、要履职尽责。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禁接待服务对象懒散懈怠、语言粗暴、态度恶劣;严禁接受工作讲条件、落实工作打折扣、推进工作低效率、完成工作没质量。

  三、要高效作为。工作要有创新,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相互掣肘、争利诿过。

  四、要求真务实。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禁远接远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五、要忠于职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办理公务,不准擅离职守、延误公务、串岗闲侃、干私活、办私事、占用工作电话私聊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工作时间打瞌睡、睡觉、下棋、打扑克、打麻将;严禁上班时间吃早点、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视、观球赛、听音乐、网上炒股购物、传递私人信息、下载与工作无关内容;严禁工作日中午酗酒、进歌厅舞厅唱歌跳舞、到洗浴场所洗浴。

  六、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为政规定,自觉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不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参加高消费娱乐。严禁履职过程中“吃拿卡要报”、接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发放、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请吃和馈赠。

  七、要遵规守纪。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规定》,履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严禁参会无故缺席;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通讯不畅。

  八、要整洁有序。工作时间衣着庄重简洁、大方得体,严禁衣冠不正,邋遢散漫;办公物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办公室保持简洁卫生、明亮清新。严禁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保持办公楼内卫生清洁,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公共卫生。

  九、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局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随时抽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职工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6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更好地为推进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201*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书。

  责任内容

  (一)协助正职领导干部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深入基层和分管科室调查研究,组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及办法。

  (三)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干扰和障碍。

  (四)对分管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报告。

  (五)经常对分管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警钟长鸣。

  (六)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七)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分管科室工作人员,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监督检查

  要经常对分管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召开科室干部座谈会,听取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了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找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谈话,了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等。

  责任考核

  县局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由分局党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分局党组制定。

  责任追究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局党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副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二、追究责任的形式: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一)诫勉提示,包括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通过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

  (三)组织处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调离、责令责任者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四)纪律处分,根据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给予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县委、政府和州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法规、制度贯彻不力,不能结合本单位和分管科室实际,及时专题研究、布置安排,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二)没有对分管科室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监督,对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没有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分管科室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没有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致使分管科室内发生问题较多;协调配合查处大案要案不力,没有及时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致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影响;没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因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对直接分管科室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问题上,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执行不力,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致使分管科室干部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六)直接分管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科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七)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八)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十)对配偶、子女、分管科室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自古以来不管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7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在平时的教育教学guǎn lǐ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真正从关爱、关心学生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安全教育guǎnlǐ工作,将安全教育内容渗透到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去,要切实履行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guǎn lǐ工作职责。

  二、努力做到为人师表。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常规要求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无歧视、侮辱、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言行,确保不发生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三、注重教学过程guǎnlǐ。坚持“谁的课堂谁负责”原则,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前都要清点核实学生数、观察学生有无异常状况,发现情况负有及时妥善处理、及时与班主任沟通或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等责任,要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的安全guǎnlǐ,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确保不发生擅离岗位的情况,不出现因疏于guǎn lǐ而导致学生脱离监管或延误救助时机而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四、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及时化解学生之间或师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并注意进行后续监管,及时与班主任沟通,确保不出现对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未尽及时彻底化解之责、遗留下隐患而导致的事故。

  五、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安全问题,例如场地安全、实验或活动项目的安全等,严禁将学生带入危险场地、开展危险活动等,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将学生限定在操场上、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进行规范训练。确保没有属于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最终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情况。

  六、增强区域时段责任意识。在上下楼梯监管上,实行就近guǎnlǐ,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三餐时段和两操时段,就近的班级班主任和就近的办公室有监管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学生不出现楼梯安全意外;眼睛保健操时段由第六节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监管,在学生做完眼操后方可离开教室;晚间值班教师增强责任意识,实行“晚自习静校制”和“全时段责任制”,其间要不间断的在两个班级进行巡查监督学习,不得在办公室长时间逗留,清点学生人数,严查逃课现象,控制学生外出,确保自习课安静(不宜朗读、讨论),课间控制学生喧哗。晚自习后,值班教师要督促同学按时回到宿舍,要及时深入宿舍查找安全隐患,督促同学搞好环境卫生、按时休息,认真清点所guǎnlǐ的宿舍入住同学人数,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与生活老师做好交接,让生活老师在值班记录上签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21:30后按指纹方可生效。

  七、切实履行育人之本职。践行全员育人原则,推行“首遇制”,在校园内任何时段、任何场所一旦发现学生争吵、打架、斗殴或做危险性的动作、游戏都要尽及时制止,并应急处理,再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的职责,确保不发生因视而不见、不及时制止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冲突和矛盾等升级而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八、以上各项属全员责任,凡是在校期间本班学生出现的安全责任问题实行本班教师全员责任制,纳入全员育人效果考核,并在个人综合考评中予以体现。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8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根据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书。

  一、职责范围

  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状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潜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委、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职责考核

  (一)将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资料。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状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理解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职责追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主要领导(签名)处领导班子成员(签名)

  20xx年2月9日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9

  教师“一岗双责”目标职责书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在平时的教育教学guǎnlǐ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真正从关爱、关心学生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安全教育guǎnlǐ工作,将安全教育资料渗透到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去,要切实履行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guǎnlǐ工作职责。

  二、努力做到为人师表。要自觉规范自我的言行,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常规要求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无歧视、侮辱、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言行,确保不发生教学安全职责事故。

  三、注重教学过程guǎnlǐ。坚持“谁的课堂谁负责”原则,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前都要清点核实学生数、观察学生有无异常状况,发现状况负有及时妥善处理、及时与班主任沟通或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等职责,要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的安全guǎnlǐ,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确保不发生擅离岗位的状况,不出现因疏于guǎnlǐ而导致学生脱离监管或延误救助时机而酿成安全职责事故的状况。

  四、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及时化解学生之间或师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并注意进行后续监管,及时与班主任沟通,确保不出现对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未尽及时彻底化解之责、遗留下隐患而导致的事故。

  五、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要充分思考到学生的安全问题,例如场地安全、实验或活动项目的安全等,严禁将学生带入危险场地、开展危险活动等,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将学生限定在操场上、在自我的视线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进行规范训练。确保没有属于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最终导致安全职责事故发生的状况。

  六、增强区域时段职责意识。在上下楼梯监管上,实行就近guǎnlǐ,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三餐时段和两操时段,就近的班级班主任和就近的办公室有监管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学生不出现楼梯安全意外;眼睛保健操时段由第六节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监管,在学生做完眼操后方可离开教室;晚间值班教师增强职责意识,实行“晚自习静校制”和“全时段职责制”,其间要不间断的在两个班级进行巡查监督学习,不得在办公室长时光逗留,清点学生人数,严查逃课现象,控制学生外出,确保自习课安静(不宜朗读、讨论),课间控制学生喧哗。晚自习后,值班教师要督促同学按时回到宿舍,要及时深入宿舍查找安全隐患,督促同学搞好环境卫生、按时休息,认真清点所guǎnlǐ的宿舍入住同学人数,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与生活老师做好交接,让生活老师在值班记录上签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21:30后按指纹方可生效。

  七、切实履行育人之本职。践行全员育人原则,推行“首遇制”,在校园内任何时段、任何场所一旦发现学生争吵、打架、斗殴或做危险性的动作、游戏都要尽及时制止,并应急处理,再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的职责,确保不发生因视而不见、不及时制止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冲突和矛盾等升级而酿成安全职责事故的状况。

  八、以上各项属全员职责,凡是在校期间本班学生出现的安全职责问题实行本班教师全员职责制,纳入全员育人效果考核,并在个人综合考评中予以体现。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篇10

  一、目标与任务:

  学校校园安全目标:保持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1. 保持政治稳定,反对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罢课、失泄密等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2.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3. 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制。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校园治安安全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安全任务的完成。

  1.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2. 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校园治安安全目标的要求与下属教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 制定教育计划,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 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5.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的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

  6. 做好外来聘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临时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进行核查登记,办理各种使用、暂住手续。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教育外来聘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发生各种不轨行为。

  7.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整改。

  8.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9. 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按照《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考核与奖惩。

  1.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2. 根据《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书》考核合格的部门,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 对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和当事人予以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责任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x年x月x 日x 年 x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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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