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餐饮合伙协议书 |
范文 | 餐饮合伙协议书十三篇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合伙从事餐饮经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餐饮企业名称:知味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建设路中段二中斜对面 二、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集体或个人就餐、酒及饮料。 四、合伙期限:暂定六年,合伙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终止。 五、出资金额及方式: 1、知味来餐饮公司总投资壹百贰拾万元; 2、出资比例分配,甲方出资壹佰零捌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0%,乙方出资拾贰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六、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及义务 1、双方协商,甲方为公司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与业务拓展等全面事宜,并享有3000元/月的'工资待遇。 2、乙方有对公司财物帐目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帐目,公司资金流动及使用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七、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乙双方按比例出资,必须按比例共负盈亏)。 八、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如单方违约,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恪守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2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3餐饮合伙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经多方合伙人共同协商,就经营餐饮店,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 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绿色、便宜的饮食。 第二条 合伙名称: 经营地:116号—118号商场内负壹层BEF—E号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武侠文化餐饮、加盟 第四条 合伙期限:长期有效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拾陆万元,占总投资40% 的股份。 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捌万元,占总投资20%的股份。 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捌万元,占总投资20%的股份。 丁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捌万元,占总投资20%的股份。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元。合伙期间多方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 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收回。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权债务承担 多方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共同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一方应当以各自的出资比例为据,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退伙 1.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多方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合伙人擅自退伙,作无偿退伙处理,不做任何补偿,不得动用任何共有财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等)。 2.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资的转让 不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和财产。若合伙人擅自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和财产,当作合伙人擅自退伙处理。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乙,丙,丁方负责合伙门店的进出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 2、 甲方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市场 开发、营销策划、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监管等。 3、 多方合伙人互相监督,重大事项多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当作合伙人擅自退伙处理。 (三)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否则当作合伙人擅自退伙处理。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的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4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备执行: 一、宗旨:团结一致、创造财富、分享财富。 二、项目:餐厅项目,由甲方主持经营。 三、协议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①入股方式:乙方以私人名义对本项目入股叁万元。其乙方出资额按乙方股金占本项目的总投资额的相应比例为标准,计算其股权份额。 ②乙方的出资,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以下账户: 甲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 乙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 双方账户将用于本项目相关注资、转账、盈利分配等用途;并本项目的相关账银往来皆以此账户的银行记录为准。若需更换账户,需提前知会对方并以签名确认为准。 ③以乙方的出资占总额的相应比例计算个人本项目的盈亏分配、债务承担。协议期间乙方的出资为本项目的共有资产。共用资产将用于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支出。共有资产不得私自挪用以及作本项目以外的使用与支出。 五、盈利分配、债务承担与亏损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①盈利分配:以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存量为标准,减去流动资金部分达到总股金的10%即可进行分红。 ②债务承担:项目债务先以本项目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乙方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 ③亏损承担: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各入股人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乙方退股时,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的,乙方应分担亏损。 六、退股 1.自愿退股。协议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退股: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违反入股协议约定的事由; e发生乙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退股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擅自退股给本项目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当然退股的出资按第五条处理退还。若被除名退股人对合入股项目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若其剩余个人出资部分不足抵减赔偿的,入股项目将对该被除名退股人追偿,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入股人的除名处理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出资的转让 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入股项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方同意。确认后乙方方能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并修改或加注本协议。在同等条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如向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入股项目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本协议即成为入股项目的入股人。 无论转让或是受让,其都承担本协议的第五条规定。 八、项目相关事务执行 乙方委托甲方为本项目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开展经营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收支,支付合伙债务; 5.监督企业经营状况,查核经营报表,根据全体合伙人决议执行营运策略。 乙方委托甲方执行本入股项目事务,不得干涉、阻碍项目运营事务。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入股项目事务的情况并对项目的经营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入股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本入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入股项目承担。 九、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禁止甲乙双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甲乙双方参与经营与本项目竞争的业务; 3.除协议另有约定,甲乙双方不得同本项目进行交易。 4.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本项目利益的活动。 十、合股营业的继续 (一)在乙方退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入股人入股经营。 (二)在甲或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者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向继承人退回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入股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股的终止和清算 (一)本协议因下列情形可以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3.被依法撤销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股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股的清算: 1.合股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股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股的债务;返还合股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①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有亏损,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②、③款的办法办理。各合股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逾期15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向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对方不愿接纳他人为新的合股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股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股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股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股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范围内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复印件等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5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企业名称:XX省XX市XX酒店。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1、餐馆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2、娱乐业经营场地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为两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餐饮业、娱乐业。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陈X兵,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李X君,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期限 1、合伙人李X君、施分别以人民币和劳务出资参与陈X兵所经营的餐饮业及娱乐业; 2、合伙人李X君和施分别出资人民币肆万元,该出资作为李X君和施参与经营的押金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年之内交付陈X兵; 3、合伙终止后,若李X君和施任何一人不愿再继续参与合伙,陈X兵自愿返还李X君、施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币肆万元,但该款不计利息。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共 4 页 1、盈余分配:合伙企业盈余按陈X兵占50%、李X君占25%、施占25%的比例分配及承担。 2、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企业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① 、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② 、日常事务管理; ③ 、支付合伙企业债务; ④ 、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⑤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 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 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4、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②、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⑦、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⑧、合伙企业歇业。 5、全体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企业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共 4 页 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办法进行表决。 七、禁止行为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入伙、退伙 1、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②、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③、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九、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终止的事由: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① 、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② 、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 或承担; ③ 、实物资产归合伙人陈X兵所有; ④ 、陈X兵于终止事由出现后一个月内分别返还李X君及施押金人民币 肆万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 、 签订日期: 、 、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6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名称及经营场所 1、餐饮店名称: 2、主要经营地: 3、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一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7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承包的熙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餐饮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经营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专业从事餐饮服务相关业务。 2、餐饮店的地址为,正式名称兰州永昌路汇胜购物六层为 ,负责人为甲方。 3、本协议所称的合作经营,系指餐饮店由合作各方按约定承担费用及经营责任,甲方作为负责人,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对外开展业务,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营行为。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期限 1、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但不包括甲方自营的酒吧、咖啡等业务。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餐饮店的所有投资及日常费用的开支均由各方共同 出资承担。 2、各方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甲方以承包的店面、店面字号使用权、设备及装修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80%;店面字号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使用权归属于甲方及本餐饮店。 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500000.00元,占出资总额10%; 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占出资总额5%,另因丙方拥有餐饮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三方同意丙方劳务出资占出资总额5%(该5%的份额只作盈余分配依据,丙方退伙或转让出资时该份额不能作价),丙方合计占出资总额10%; 3、各合作人的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汇到甲方银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资金时,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四条 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甲方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经营。 2、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甲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西固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甲方所在承包公司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时间:_年_月_日 乙方: 时间:_年_月_日 丙方: 时间: _年_月_日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8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 主要经营地: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双方以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______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9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合伙共赢,互惠互利,共同进退,共负盈亏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店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占总股份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占总股份的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占总股份的__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让、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_______ 月告知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10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鉴于,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范围、主要经营地址 1、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作项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2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5、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5)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合伙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11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备执行: 一、宗旨:团结一致、创造财富、分享财富。 二、项目:餐厅项目,由甲方主持经营。 三、协议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①入股方式:乙方以私人名义对本项目入股叁万元。其乙方出资额按乙方股金占本项目的总投资额的相应比例为标准,计算其股权份额。 ②乙方的出资,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以下账户: 甲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账号:。 乙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账号:。 双方账户将用于本项目相关注资、转账、盈利分配等用途;并本项目的相关账银往来皆以此账户的银行记录为准。若需更换账户,需提前知会对方并以签名确认为准。 ③以乙方的出资占总额的相应比例计算个人本项目的盈亏分配、债务承担。协议期间乙方的出资为本项目的共有资产。共用资产将用于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支出。共有资产 不得私自挪用以及作本项目以外的使用与支出。 五、盈利分配、债务承担与亏损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①盈利分配:以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存量为标准,减去流动资金部分达到总股金的10%即可进行分红。 ②债务承担:项目债务先以本项目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乙方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 ③亏损承担: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各入股人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乙方退股时,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的,乙方应分担亏损。 六、退股 1.自愿退股。协议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退股: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违反入股协议约定的事由; e 发生乙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退股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擅自退股给本项目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当然退股的出资按第五条处理退还。若被除名退股人对合入股项目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若其剩余个人出资部分不足抵减赔偿的,入股项目将对该被除名退股人追偿,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入股人的除名处理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出资的转让 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入股项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方同意。确认后乙方方能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并修改或加注本协议。在同等条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如向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入股项目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本协议即成为入股项目的入股人。 无论转让或是受让,其都承担本协议的第五条规定。 八、项目相关事务执行 乙方委托甲方为本项目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开展经营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收支,支付合伙债务; 5.监督企业经营状况,查核经营报表,根据全体合伙人决议执行营运策略。 乙方委托甲方执行本入股项目事务,不得干涉、阻碍项目运营事务。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入股项目事务的情况并对项目的经营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入股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本入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入股项目承担。 九、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禁止甲乙双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甲乙双方参与经营与本项目竞争的业务; 3.除协议另有约定,甲乙双方不得同本项目进行交易。 4.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本项目利益的活动。 十、合股营业的继续 (一)在乙方退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入股人入股经营。 (二)在甲或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者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向继承人退回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入股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股的终止和清算 (一)本协议因下列情形可以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3.被依法撤销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股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股的清算: 1.合股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股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股的债务;返还合股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①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有亏损,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②、③款的办法办理。各合股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逾期15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向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对方不愿接纳他人为新的合股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股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股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股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股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范围内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复印件等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12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特色烤猪蹄商铺 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 猪小强特色烤猪蹄(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 闵行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 熟制猪肉食品 ,范围包括 食品、点心、自制饮料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 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丙方: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1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双方以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______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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