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
范文 |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精选7篇)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1发包方:_______ 承包方: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7、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8、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9、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2【实施日期】20__/11/03 【颁布单位】建建(1999)313号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我们在总结近几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 0201)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行工作。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 2、工程地点:____ 3、施工工期:放线后开始挖土当日起计算工期,至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完成止共____天;其中正负零以下____天,正负零以上标准层每层____天,屋面层____天,大清包总工期为。(注:总承包合同工期为____日历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4、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达到基础、主体合同结构标准。 5、安全目标: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规定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组织施工队伍。 二、承包方式: 主体劳务大清包 三、工程承包内容: 1、鹿邑涡之阳府邸施工图所包含的土方开挖和回填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不包括:外墙外保温、防水工程)。所有用于以上施工内容的人工由承包方负责。其中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砼构件必须达到合格的.要求。 2、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所示内容、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3、配合其它承包方进行的预埋件、预留洞口及封堵。 4、按规范规定应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安全通道,工程周边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的设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须将外墙防护架留下待工程结束时,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将外墙防护架拆除(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协调处理)。 5、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每道工序施工后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外运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同时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6、发包方现场合理工作指令。 7、全部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8、包含因雨、雪造成的施工现场积水的排除。 9、人防防护门、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均由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范围及内内容 1、发包方供应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材、混凝土、砂、石、砖、砌块、人防门、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包机械设备(塔吊、垂直运输设备、钢筋、木工、混凝土工所用全部机械、混凝土输送泵、施工电梯与主楼连接防护门、电梯井防护设施等),管理费。用于本工程的小型材料及周转材料均在承包范围内。(如:对拉丝、植筋胶、塔吊预埋件、电焊条、铁丝、铁钉、扎丝、钢锯条、麻线、扫帚、草袋、海绵、胶带、线锤、照明灯管、冲击钻头、棉纱头、机油、纱布、螺钉、钢丝、防水胶布、绝缘胶带、破布、防锈漆、麻绳、长短自攻丝、生胶带、报纸、黄胶带、pvc胶水、砂轮片、金刚片、螺帽、施工规范规定的措施用料,其他低值易耗品等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的小型材料等)。 2、承包方包周转材料(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包小型材料(除主材、地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限额领料及消耗、包常用工具等。 五、施工工期 1、本工程开工至竣工时间;按发包方审批的网络计划为准。天数为日历____天(发包原因造成的经书面签认后工期顺延,同时,发包方承担相关费用)。 2、按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分部分项如摸板安拆、钢筋成型绑扎、混凝土浇筑和文明施工等工期、当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指令时间(非承包原因除外)内按质按期限完成时,。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当一个流水施工段(层)的摸板拆除后,承包方必须在3天内将该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 3、为确保工期,承包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将名单、职务、岗位等书面报发包方一份。如果承包方不能满足工程的施工需要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下降,发包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工期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责令承包方停止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将承包方清退出场,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费用,承包方无条件承担。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①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等); ②不可抗力(下雨、下雪、地震、台风、沙尘暴等); ③发包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内容向发包方提出报告,发包方据以确认答复后,工期予以延误。 六、工期、质量、安全与验收 1、如因发包方因图纸变更、材料不到位造成工程未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应给予承包方合理的补偿(机械、管理人员费用)。 2、如因承包方劳动力、质量等人为因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窝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3、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不承担对方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4、工程质量标准:基础分部、主体分部按均为合格(以质检部门评定的等级为准)。 5、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对于返工返修的项目,承包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引起的经济支付由承包方承担(不属于承包方责任的由责任方承担)。 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有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协调解决。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承包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8、当主体工程施工至一定阶段,一般装饰(含砌筑)工程施工开始前,必须由发包方、监理、承包方共同对已完成主体工程按规范进行主体结构验收工作,若超出规范允许的偏差,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方指令时间内及时修整完成,如逾期未完成或不执行,发包方有权进行相应责令整改措施。 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方不能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发包方就指派现场工程师及管理人员对承包方违反发包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承包方相关人员在相应时间内做出责令整改。 11、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按国家和本省(市)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天内组织业主、设计、质检站及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承包方应负责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质检站或地方主观部门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各项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承包方原因造成)。 七、工程款支付、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发包方对承包方实行市场价承包。承包的责任主体是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承包方当事人必须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支付,必须保证施工期间工人的各项安全防护和福利待遇符合要求。 2、结算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____元结算,此价格包括承包方用于本工程的全部工人工资、劳动保护、相关福利、应得利润、材料、临时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用房、工人宿舍、场地硬化)、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范围。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按《河南省现行定额的计算规则(xx年版)》为准计算。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____平方,总价为:____元,结算时以审核后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出现计时工,如属承包范围之外无法施行计件承包,或者发包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按计时计算(计时工以现场项目经理的签字为准),结算时按元/工日。 承包方最终结算时凭正规预算书报送到发包方相应职能部门,经甲方预算人员核对项目经理审核后生效。 3、实际结算:超过设计图纸以外的建筑面积,应国家相应的人工费用进行补偿。 4、付款办法:以审核后的建筑面积及已完工程量为依据,分如下阶段进度付款。其中:进场先预付生活费5—10万。基础完成支付总价的15%。主体单层5日内支付总价的70%。主体结构6层封顶后5日内支付,按总工程款80%支付;主体结构全部封顶且出屋顶部分(楼梯间等屋顶以上构件)完工后10日内支付至总价的90%支付;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总价的100%。 5、因承包方原因造成业主对发包方的罚款由承包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罚款,应在同期进度款中计算扣除。 6、本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概不支付现金。承包方开具相应票。 八、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负责监督承包方管理人员对进场操作人员进行场前的安全、质量、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负责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的交底,负责现场甲方所供材料的协调。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程验收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参数. 3)负责供应工程主要材料、协调地方的公共关系。 4)协调承包方办理地方有关暂住治安等手续。 5)施工及生活用水负责接入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给水总阀门及总配电箱后的水管、电线箱均由发包方负责。临时用电需达到市安检站要求,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护,承包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接入。 6)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指导、监督、检查承包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承包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发包方提出限期整改,并督促完善为止,因上述因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者,承发包方协调处理。 7)因发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经书面签认后,补偿相应人工费。 8)发包方负责向承包方下达施工生产、作业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9)发包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汇总、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 10)发包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无故浪费由承包方自理。生活区用电费用承包方自理。 2、承包方责任: 1)对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发包方负责验收、检测、实验,并有合格的复试合格报告,为建立健全材料计划管理,发包方须设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进场时由承包方办理委托书,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手续。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发包方自行承担。 2)现场施工时,尤其在浇捣混凝土时,承包方在现场除有专业班组负责人外还必须有跟班总负责人,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 3)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工作、标高控制工作、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且必须满足发包方的要求。 九、合同的解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 1、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 2、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的。 3、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正确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质量、施工进度无视施工纪律的。 4、承包方严重违反发包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5、承包方无视安全操作规定、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 具有下列之一的,承包方可解除合同 1、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承包方合法权益的。 2、发包方无视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生活住宿无法保证,严重危害乙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以上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程及有关资格证,包括: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操作管理规定 2、承包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负全过程管理责任。 3、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承包方在接收前应认真验收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如在使用过程中因材料质量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均有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4、承包方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安全主管人员,并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 5、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三违”作业情况进行处罚,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不管承包方是否签字,罚款必须全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7、发包方有权组织、监督承包方落实的防护措施,开展安全达标活动。要做到防护的严密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8、承包方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劳保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发包方有权给予处罚。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9、承包方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有责任方承担费用。 10、承包方必须建立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检查等安全活动制度,并按时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11、承包方应按国家及省市安全条例规定组织施工,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承包方承担费用,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12、承包方对所负责的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过程管理责任。 13、全生产、文明施工按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合同》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各项配合达不到发包方要求的,必须立即停工纠正至合格。 14、安全防护细则: 1、临边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中、五临边的护护工作,电梯井门均采用50*50角钢丝网焊接膨胀法螺栓固定,电梯井道每2层铺设水平安全网一道,每4层做一次硬性防护;公共楼间需要要求搭设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0.9m;施工电梯口需安装外开关,保证每层能够安全关闭;施工通道口需按要求搭设安全通道,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阳台、窗洞口均需搭设防护栏杆两道,第一道距地30cm,第二道距地110cm,并刷黄黑相间油漆。 2、外架搭设要求,外脚手架钢管均需油漆,立杆间距不大于1.5m,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8m,剪力撑按《外脚手架搭设本规范》设置,防护网均需采用阻燃、密目网型(如市安检站有指定要求或定点采购者需购买指定产品);水平防护网需桉要求每3层设置一道;如用悬挑外架均需用16#工字钢或槽钢悬挑;每四层(或10米)外架需做一次硬性防护,均需满铺竹耙或荆耙一道。 3、钢筋厂地需按要求分类堆放,并按要求悬挂标示牌。 4、施工机械设备、搭吊、施工电梯均需桉要求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警示标志。 5、施工塔吊及施工电梯需有专业操作司机操作,并持证上岗。并建立机械定期检修台账。 6、施工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每天专人打扫、清理,垃圾堆放至垃圾池。 十一、约定的其它事项 1、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盗窃等恶性意外事件,承发包双方应积极协调处理。事态严重违法则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发包方应尽力保障承包方的权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施工需要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的增减,以发包方给承包方的书面通知及说明为准。 3、如果施工中承包方不配合发包方管理人员管理,发包方有权要求停工。 4、现场生活用各类燃料及生活区临时用电线路安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解决。承包方生活区用电挂表计量,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针对本项目需委派专职管理人员: 施工队长一名,姓名:____,工作职责:____。 水电班组组长,姓名:____,工作职责:____。 钢筋班组组长,姓名:____,工作职责:____。 木工班组组长,姓名:____,工作职责:____。 泥工班组组长,姓名:____,工作职责:____。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不准随意更换,每周工地办公不少于5天,发包方办公室签到。项目未竣工前,未经发包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准私自调离以上管理人员。 6、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连续停工15天以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超过15天发包方承担超出天数的小型机械、管理人员生活成本费用的50%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认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意,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户行: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人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6 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协议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协议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金额。 (2)若监理人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监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36.2 结清单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人。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协议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人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监理人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人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协议规定和其他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协议总金额。 (2)发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给发包人。不论是发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应按专用协议条款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对方。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始终未能就最终付款的内容和额度取得一致意见,监理人应对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双方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对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双方均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协议争议处理的要求。 十六、价格调整 37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1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协议价格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调整协议价格。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规定在投标辅助资料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内。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或统计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若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上述部门提供的价格或双方商定的专业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或价格代替。 37.2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可暂用上一次的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37.3 权重的调整 由于按第39.1款规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协议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37.4 其他的调价因素 除在专用协议条款中另有规定和本条各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7.5 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专用协议条款中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在按第37.1款所示的价格调整公式计算时应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若按第20.2款规定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38 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协议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37条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协议金额。 十七、变更 39 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①增加或减少协议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②增加或减少协议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协议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③取消协议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④改变协议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⑤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⑥改变协议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⑦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2)第39.1款(1)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39.2 变更的处理原则 (1)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17.2款和第20.2款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协议工作量减少,监理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3 4 5 6 7 文章来源:diyifanwen.com 个人转载本站内容,请务必保留上面文章来源信息!任何媒体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2)变更需要调整协议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①《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③《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39.3 变更指示 (1)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按第39.1款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的内容应包括变更项目的详细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文件图纸以及监理人按第39.2款规定指明的变更处理原则。 (2)监理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任何图纸和文件前,应仔细检查其中是否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若存在变更,监理人应按本款(1)项的规定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经检查后认为其中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而监理人未按本款(1)项规定发出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或在开始执行前(以日期早者为准)通知监理人,并提供必要的依据。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答复承包人;若同意作为变更,应按本款(1)项规定补发变更指示;若不同意作为变更,亦应在上述期限内答复承包人。若监理人未在14天内答复承包人,则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作为变更的要求。 39.4 变更的报价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其内容应包括承包人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变更项目的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 (2)承包人对监理人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则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答复承包人。 39.5 变更决定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监理人的决定取得一致意见,则监理人可暂定他认为合适的价格和需要调整的工期,并将其暂定的变更处理意见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此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对已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可将其暂定的变更费用列入第33.2款规定的月进度付款中。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在收到监理人变更决定后的28天内要求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若在此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则监理人的变更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后,应先按指示执行,再按第39.4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则仍应按本款(1)、(2)项的规定补发变更决定通知。 39.6 变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按第39.1款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引起本协议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1 2 3 4 5 6 7文章来源:diyifanwen.com 个人转载本站内容,请务必保留上面文章来源信息!任何媒体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39.7 协议价格增减超过15% 完工结算时,若出现由于第39条规定进行的全部变更工作引起协议价格增减的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协议价格增减的金额(不包括备用金和第37条、第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的总和超过协议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时,在除了按第39.6款确定的变更工作的增减金额外,若还需对协议价格进行调整时,其调整金额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若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监理人在进一步调查工程实际情况后提出确定意见,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确定结果通知承包人。上述调整金额仅考虑变更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之和超过协议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的部分。 39.8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1)若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监理人对协议的任一项目和任一项工作作出变更,则应由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变更申请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2)承包人要求的变更属合理化建议的性质时,应按第59条的规定办理。 (3)承包人违约或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9.9 计日工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的方式,进行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其金额应按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列入协议文件的计日工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2)采用计日工计量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列入备用金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①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和工作数量; ②投入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③投入该项目的材料种类和数量; ④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⑤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项目由承包人按月汇总后按第33.1款的规定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人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包人,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40 备用金 40.1 备用金的定义 “备用金”指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 40.2 备用金的使用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第39条规定的变更办理。 该项金额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动用。承包人仅有权得到由监理人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40.3 提供凭证 除了按协议文件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承包人应提交监理人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 十八、违约和索赔 41 承包人违约 41.1 承包人违约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5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协议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 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 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 1、瓦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3、工程竣工,付________ 元 4、保修金 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的部分,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5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 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应陪同甲方到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帮助甲方核查材料质量,辨别品牌真伪。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 该材料的费用. 4、 如有部分材料甲方委托乙方代买,材料的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须征得甲方 认可后购买;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建材城购买并开正式发票和品质保证书,甲方验收合 格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检查来货质量,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后及时告知 甲方。收货后甲乙双方签字交接。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 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如有损坏、缺失,乙方按同品牌同质量赔偿。 六、 工期 从 XX年___月____ 日起至 XX年___月____ 日止,工期为___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 ,工期协调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七、 材料搬运 1、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时,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2、甲方购买的由生产商、供应商、销售商负责上门安装的设备(如橱柜、空调、热水器 等),在需要时乙方应协助搬运至现场。 八、 垃圾清运:乙方应做到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日日清 3、 垃圾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施工人员管理及要求 1、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2、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3、乙方施工人员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 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甲方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调换 ,乙方不得拖延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6、乙方应全面配合甲方所请的其他专业施工队伍(例如空调,热水器,橱柜安装等)做 好配套的施工。 7、乙方施工人员应安全施工,如在施工中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受伤或伤及其他人员,医药 等费用乙方承担;杜绝火灾,否则乙方负完全责任。 8、乙方施工人员要进行成品保护:所有安装好的成品都要加以保护,如已铺贴好的瓷砖 、地砖不得磕碰,地砖要铺保护塑料膜;油漆好的墙面不得靠放物品、避免划碰污染等 。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按同品牌同质量赔偿并重新安装。 9、乙方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爱护室内及公共部位原有设施,不得损坏采暖管道,门 窗,玻璃纱窗等;不准踏在家具面、门、抽屉和面盆上工作;不要让水泥、沙石、硬纸 建筑材料或垃圾充塞厕口或下水道;施工期间上厕所要到楼下的移动厕所;业主所有 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如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 10、如乙方因施工不当造成对甲方或邻居居室结构或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11、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12、如乙方违反了小区物业施工管理要求,物业所扣甲方的装修押金应由乙方承担,甲 方有权直接从工费中扣除。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所有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其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费 及其维修费。 2. 所有易损件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 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协议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 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协议附件 1、 施工项目工艺做法及报价。 2、 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协议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装修要求 a.装修工艺 电路安装工艺要求: 1、 电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产品材料。 2、 三线制安装必须用三种不同色标。原则上,红色、黄色、兰色、为火线色标。兰色 、绿色、白色为零线色标,黑色,黄绿彩线为接地色标。 3、 所有导线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pvc管子穿起来,埋在事先凿好的深宽为43cm的槽 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木、瓦工协商解 决施工中的难题 4、 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pvc管一头要穿进总开关箱 约3cm左右,然后沿墙壁,顺地面 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头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 卡固定好。所有导线在pvc管子里不能有接头。 5、 预埋导线的线径大小是按电器的功率来测算的。 6、 所有预埋导线留在接线盒处的长度为20cm,接线盒必须用水泥砂浆封装牢固,并使 其保持端正,不得歪斜,其盒口要略低于墙面0.5cm左右。 7、电话线和有线电视线不得和电线同穿在一根pvc管内必须各行其道。 8、防止破坏原有需保留的管线 9、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插座接线应符合"左零右火接地在上"的规定 10、所有墙上废掉的线头等均打好结,用黑胶布包好头,安上螺帽,埋在暗盒里,而不 是直接拿水泥敷上 11、 所有导线分布到位确认无误后,可通电试验,方法为:将所有用电接头接上灯头套 上15w灯泡,接通电源如全亮说明该户电路安装基本合格,这时可填写工程交接单。请甲 方和其它工种负责人签字验收,电气隐蔽工程初步结束。 12、 安装各种灯具和开关面板,需在油漆快要撤场前三天或漆最后一遍油时进场,大型 吊灯顶部必须事先用膨胀螺丝固定43cm木方,然后将吊灯固定螺丝切在木方上。所有 开关的面板安装必须平整端正,不得歪斜。扣板吸顶灯安装时,必须将固定罗丝切在木 楞子上,严禁切在扣板上(此木楞可事先请木工安装好)。 文章来源:diyifanwen.com 个人转载本站内容,请务必保留上面文章来源信息!任何媒体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水路工艺安装要求: 1、 使用pp-r管,pp-r管的管子联接时必须采用热融法。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所有的管路连接接头上紧,按照横平竖直分布到位,如遇有 地面管路发生交叉时,次路管必须安装过桥在主管道下面,使整体水管分布保持在一个 水平线上。 3、 管道分布到位后,必须用管卡在转弯处或有站椿龙头的地方卡紧管子,不使松动。 4、 所有通水的地方必须安装下水管和地漏,并注意水平落差连接到原毛坯房预埋的主 下水管时,应保持6小时静止凝固。 5、 水路安装完毕要做灌水打压实验,7-8公斤压力半小时无滴漏。 刷墙工艺要求: 1 刷墙以前要做基层处理:刷界面剂封底一遍,披刮腻子4遍并打磨,遇砂灰墙、保温墙 及非承重墙须满贴玻璃纤维布,对外墙及内墙保温及质量差的隔墙须满帖石膏板,原墙 空鼓须铲除后水泥砂浆找平。 2所有墙面及天花板须刷一遍抗碱底漆,两遍面漆 3 注意乳胶漆要求的对水量 4墙面每刷遍漆都需要户主验收一下。要求漆膜均匀无泪痕。 包门套垭口工艺: 1大芯板衬底,木实木门套线。门套线宽不大于55mm,厚不大于10mm。 2. 油漆:聚酯/硝基漆3遍; 3、墙体和门套之间要用绷带或牛皮纸包 4、验收标准 要求横平竖直,2米内±1mm,每工件外露部分倒角145°,所有阴阳角都要靠角尺 铅垂贴在门套上检查垂直度 门验收标准: 1. 门锁挖孔应用专业工具,上合叶应注意正反,开关自如 2. 注意所有的门要等高等宽。要保证让门扇开启的90度范围内任一位置能停住,不能有 自开自关现象。 储物柜工艺要求: 1、 大芯板底架,实木线收口,外部聚酯/硝基漆3遍(含面漆2遍);内部清漆2遍。 2、 验收要求:要求横平竖直,连接可靠,支撑有力,2米内±1mm,每工件外露部分倒 角145°,所有阴阳角都要靠角尺 铺墙砖、地砖工艺要求: 1.对原基层进行处理。 2.水泥+沙子+界面剂粘贴。瓷砖磨边碰角。 3、 铺瓷砖前瓦工应用水平尺拉线,瓷砖要用水适当浸泡。 4、 贴墙砖验收标准:贴装石材及磁砖不平整度要求为±1mm、空鼓率为百分之0.5,所 有阴阳角都要靠 5、淋浴屏地台施工时一定要用水平尺找平。 验收标准: 贴装石材及瓷砖不平整度要求为线条平整、划一,空鼓率为百分之0.5,所有阴阳角都要 靠角尺,砖缝细小,地砖铺后12小时应逐块敲,如有空鼓处必须返工。 检查各地漏,放水时水是否流向地漏。 做防水工艺要求: 1. 要求对厨房及两个卫生间开槽过的墙面和地面重做防水,沐浴墙做到1.8m 2. 防水验收标准 一定要把准备做防水的基层打扫干净,尽量保持表面的干燥。 卫生间的漏水部位主要在上下水管的根部和墙脚,所以这些地方做防水时一定要让它"吃 饱"。还要注意,防水需要从墙脚向上做不少于25厘米为好。防水材料干透以后,需要 进行24小时的闭水试验。到楼下观察是否还存在漏水现象。 b.装修内容 10、其它说明和要求: 1)、乙方应按北京市地方dbj/t01-27-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2)、须隐蔽的管线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甲方提供室 内管线的竣工图。 3)、保证体现原先商定好的装潢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除上述装潢要求外,如有局部小增加工作,不超过工程的20%,不增加工费。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当竣工验 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业主有权 拒付人工费。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6(一)工程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围(内容)分:建设全过程承包(统包)、阶段承包、专项(业)承包、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2、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分: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直接承包 3、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分: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协商)承包、指令承包 4、按协议类型和计价方法分:固定总价协议、单价协议、成本加酬金协议 1、建设全过程承包 承包方对工程全面负责,发包方仅需提出工程要求和工期。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求施工企业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经验丰富。 优点:充分利用技术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 2、阶段承包 某一阶段工作的承包方式,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在施工阶段又可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方式 n 包工包料: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是一种很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多由获得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采用。 n 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及部分材料,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 n 包工不包料: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施工中,指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提供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园林工程中尤其适用于临时民工承包。 3、专项承包 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如地质勘察、古建结构、假山修筑、雕刻工艺、音控光控设计等需要由专业施工单位承包。 4、招标费用包干 通过招投标而取得的承包方式,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分为:招标费用包干、实际建设费用包干、施工图预算包干等。 5、委托包干 也称为协商承包,即不需要经过投标竞争,而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的协议。多用于资信好的习惯性客户。这在园林工程建设中也较为常用。 6、分承包 指承包者不直接与建设单位发生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享工程(如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或某项专业工程(如假山工程、喷泉工程等),并对总承包商负责的承包方式。这在园林建设工程中也经常用到。 (二)施工承包协议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是工程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而明确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单位承诺按时、按质、按量为建设单位施工;建设单位则按规定提供技术文件,组织竣工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签订施工协议的原则和条件 1、原则 (1)合法原则:订立协议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协议(示范文本)》,通过 《协议法》与《建筑法》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主体双方均依法享有自愿订立施工协议的权利。 (3)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协议签订中,要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协议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利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4)过错责任原则 协议中除了规定的权利义务,还要必须明确违约责任,必要时,还要注明仲裁条款。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现委托人与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的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自生效日起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设计,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协议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协议。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协议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协议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文章来源:diyifanwen.com 个人转载本站内容,请务必保留上面文章来源信息!任何媒体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协议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协议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协议条款,补充协议条款作为本代理协议的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 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协议份数 双方约定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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