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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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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精选24篇)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

  偶然翻开妈妈的书,一轮清明的月,无暇的沾着痛苦的印记……

  祭奠韩月容,高俊生,康先生……

  月未曾晃过我的眼睛,“我又遇见了那个月牙儿了。”在这样的年代想找到那样的月牙似乎是不可能了,我同样也未曾深深地体会过那样眼睛的月。

  垫着茅草的感化院住着不会被人性感化的韩月容,与其说被“人性”感化,倒不如说韩是被感化过得了,被那个万恶的社会感化的没了人性,没了样子,“花柳病”这么妖娆的名字是病啊!偶然想起《红楼梦》的“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觉得好似牵强,月容不是金闺,高俊生说他爱穷人家的女孩儿,只是一句善意的谎言啊!

  好冷的月牙儿啊!出现在月容爸爸死的那一天,妈嫁的那一天,刚没了爸的那一会儿,妈妈卖了的那一会儿……有爱情是幸福的,高俊生一个不懂爱伤害了爱的人也使月容感到了快乐。那快乐之后是被伤的的更深的痛,月牙儿是痛苦的化身,那一点氤氲的光里,还不只是单纯的苦难啊!

  懂月牙儿的不是月容,月容在苦难时想起她,她只有给她无限的苦难,来寄托苦难;当苦难再次降临时,月容又想起她,只是苦难啊!

  快乐时想到的月牙儿是苦难的前奏,高俊生给的快乐远不及新爸爸给的快乐,因为那时,月容忘记了月牙儿,很多天没有见到了,高俊生的月牙儿是幸福的,像月牙儿那样微薄遥远与难以触摸,瞬间没有了。月容上过学的,那又怎样啊,被淹没的无影无踪……

  没有谈及到月容的爸爸,妈妈,他们的离开与回来将月容同时推入了深渊,一去不返的,来过走过的,都踏着月容的尸体走了,走了。

  走吧,走吧,给自己的心找一个家,懂月牙儿的不是韩月容,高俊生,还有也不是康先生,而是老舍。

  第一次独自写自己想写的读后感,一味斥痛。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2

  老舍先生的《月牙儿》是很少的、我看了又看的作品。

  小说主要是讲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为了生活不得不相继成为暗娼的故事。用主人公的话说,她的母亲为了养活她不得不用这种方法,最后,她长大了又用同样的方法来赡养妈妈。第一次接触作品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子上了学,读了书,受了新思想的感化,还要这样做呢?在她接受胖校长的侄子时,她其实就已经开始走向堕落了。最后,她一步步,从风尘场所的招待到沦为暗娼,大概都是她不想受苦而得来的结果。那时候这篇小说只是给我讲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去交换生活,除非她真的走投无路了。所以,月容希望自己能够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可是现实又一次的让她失望了。她开始知道了,如果妈妈能够找到任何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她都不会也不远这样吧。生活真是残忍啊,吞噬了妈妈也没有放过女儿。再次看到以为再也看不到的妈妈,原来母亲已经如此苍老。趁年轻利用这唯一的成本换来的生活值不值得,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机会被考虑了。

  所谓的月牙儿,不过是月容在想像的世界里,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虚无的朋友,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安慰和陪伴自己的朋友,一个灵魂的守护者。为什么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月牙儿没有出现,生活里没有黑暗;为什么在继父供自己上学的那三四年里,月牙儿没有出现,因为在学校生活是美好的、快乐的;在自己做了暗门子之后,她为什么说她看不见任何月光了,因为她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救了,灵魂要死去了。内心的孤寂、无助和生活的艰难,再加上自己受过的新式教育,梦想和现实之间巨大的差距,月容要怎么活下去。幸好有月牙儿,最后,在监狱中久违的月牙儿出现,月容内心安慰自己说,这就是自己最好的结局,是好朋友也认同的结局。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3

  主人公每次看见的月牙儿都是不同的状态,暗示生活每况愈下,越来越艰难。

  她第六次看见的月牙儿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她感到苦闷,母亲当了暗门子。暗示黑暗已经来临;第七次看见的月牙儿没出现,只有黑暗连点萤火的光也没有。暗示当时的社会太黑暗,她憎恨自己无能为力,也憎恨母亲心太恨,可是钱更恨;第八次看见的月牙儿是美的,清亮而温柔是希望的开始,她已经决定做暗娼。

  “女人得承认自己是女人,得卖肉”她更加实际更加明白了这黑暗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她开始卖了,她上市了。

  她彻底步入了深渊跳进火坑。

  小说揭示了在当时的黑暗社会妇女为了生活,被迫出卖自己的肉体的真实社会状况。由此看出,当时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百姓过着怎样水深火热的生活,叫人生不如死。我并不觉得她可耻、下贱,相反我对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吃人的社会}做出的决定感到理解。不知道大家对主人公有何看法?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4

  这本书跟我也有两个星期了。也该还回图书馆了。老舍的月牙儿。

  我们根本无权去批评植根在中国中古老的封建制度,跟无权去批评人性是如何如何的冷漠。女儿痛恨母亲的的所作所为,却还是爱着她,她拼命地想从这种怪圈中逃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不得不走上了母亲的道路,做了暗娼。她说:“妈妈是我的影子,我只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买了一辈子的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发和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她们活在社会的最下层,处处受鄙视受挤压,生活中好像只有了一个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钱,只要有了钱就能活着,所以全然不顾用什么样的方式,也没有其他方式可选。可以从中透视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渐渐被扭曲的人性。“我勉强的笑,勉强的疯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几个泪所能减除的。我这样的生命没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况且我的所作并不是我的过错,。死假如可怕,那只是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但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一种理想的生活,像做梦似的。这个梦一会就过去了实际的生活使我觉得更难过”。生命中并不是没有反抗,只是她无力去反抗。

  月牙儿,在此中一直以一个线索的身份存在着,最后她被关进监狱,还说监狱里是个好地方,它是人类坚信人类没有起色,在我做梦的时候都见不到这样丑恶的模样。她再次看到她的月牙,带着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它带着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时时刻刻出想在她的生命之中。

  老舍用他一贯幽默暗含嘲讽的笔,慢慢描摹出这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就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慢慢反思吧。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5

  早就听过老舍先生写的《月牙儿》了,以前总是听别人评论的。今天正好读了读原著。

  小说以月亮为线索,大概有十多次提到月牙儿吧,至少十多次。每次见到的月牙儿都不同,带着种.种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

  记忆中的第一次是父亲死时的,那月牙儿,有一丝寒气。第二次是在给父亲上坟时,四周漆黑,没有声音,只有月牙儿放出一道冷光,什么都不知道了,只记得天上迷迷糊糊有个月牙儿。再后来就是她到当铺当东西的时候了,还有妈妈改嫁、做暗娼、再到自己也继承了妈妈的事业各个时段看到的月牙儿,同一个月牙儿,不同的感情。最后在牢房中,她又看到了她那老朋友月牙儿,该是种什么感情?大概也应该是跟第一次一样的,带有寒意吧。

  月牙儿一次次在她记忆中的碧云上斜挂着,唤醒了她的记忆,像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好多人看《月牙儿》,看到的大多是同情,为她们母女两代感到惋惜,当然,这个,我也不否认的,但我似乎又有点不赞同她的做法,是的,她的母亲带着她,只靠给人洗衣服是养活不了她,母亲选择这条路还情有可原,可是她呢?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没有什么拖带的吧?是可以自力更生的吧?在那个时代,品群的姑娘也不少,但是,大部分还是没有做娼吧?人家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挣饭吃,日子是苦点,可是人家的钱挣的光明正大,而她呢?自己上过几年学怎么了?既是上过学就更应该懂得廉耻,别人可以卖力气挣钱,她为何就不可以?想有钱,过阔的日子,又不想出力气,就出卖色相了,自以为会过的很好,结果呢?幸福吗?恰恰相反吧?

  我是不喜欢这种人的。不能说当时的社会没有错,可是最重要的是自己啊,我欣赏好多人可以贫苦的活着,但我却很鄙视像这样的人那样过着阔日子却不知羞耻的活着。

  看了这篇小说,我又不禁想到了当今许多女大学生,好多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甘愿被别人包养。我是很痛恨这种现象的!自己好好的,干嘛不凭自己的本事去赚钱,就仅仅为了虚荣而去出卖色相?想想自己的处境,你只不过是别人取乐的玩偶,腻了就该被抛弃了。最后什么都是一场空。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6

  这本书跟我也有两个星期了。也该还回图书馆了。老舍的月牙儿。

  似乎印象中并不总是在乎月牙儿的,喜欢的还是满月,似乎在很多人眼里,圆月象征着圆圆满满,似乎看起来更令人喜欢。小时候总喜欢望着星空,缠着妈妈讲那些关于大大玉盘上的>故事,那个玉盘上有一棵巨大的桂树,树下有个不知疲倦的吴刚总在砍树,还有一个美丽的嫦娥,永远伴着她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这便是小时候关于月朗的全部记忆。可是,读了月牙儿,那股幽怨似水草般把心脏包围,凄凉,冷漠,伤心,种.种感觉时时刻刻不停的侵袭着你,让你无法忘记那双在黑暗中幽怨的眼睛。

  我们根本无权去批评植根在中国中古老的封建制度,跟无权去批评人性是如何如何的冷漠。女儿痛恨母亲的的所作所为,却还是爱着她,她拼命地想从这种怪圈中逃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不得不走上了母亲的道路,做了暗娼。她说:“妈妈是我的影子,我只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买了一辈子的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发和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她们活在社会的最下层,处处受鄙视受挤压,生活中好像只有了一个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钱,只要有了钱就能活着,所以全然不顾用什么样的方式,也没有其他方式可选。可以从中透视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渐渐被扭曲的人性。“我勉强的笑,勉强的疯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几个泪所能减除的。我这样的生命没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况且我的所作并不是我的过错,。死假如可怕,那只是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但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一种理想的生活,像做梦似的。这个梦一会就过去了实际的生活使我觉得更难过”。生命中并不是没有反抗,只是她无力去反抗。

  月牙儿,在此中一直以一个线索的身份存在着,最后她被关进监狱,还说监狱里是个好地方,它是人类坚信人类没有起色,在我做梦的时候都见不到这样丑恶的模样。她再次看到她的月牙,带着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它带着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时时刻刻出想在她的生命之中。

  白牙读后感老舍用他一贯幽默暗含嘲讽的笔,慢慢描摹出这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就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慢慢反思吧。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7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上世纪40年代的著名作家萧红写的书,书的名字是《呼兰河传》。这本书还被著名作家矛盾评为: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作者萧红用灰色、简单和真实的笔调描绘出了她小时候在祖父家呼兰河所经历的种.种事情,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萧红和她那和蔼的祖父度过的完美时光,看到了中国最败落的时期的人们,过着清贫安康的日子却又摆脱不开迷信的影子。

  在这本书中,充满了人们对妖魔鬼怪的惧怕,对大自然的顺从,其中有最显著的一个事例:呼兰河这个镇子里,只有几条主要的大路,通往集市或是其他乡镇,其他几条都是一些小路,其中有1条小路,路两旁只有几家零零碎碎的店铺,什么开磨坊的,做豆腐的,生意也十分;冷清,正因这条路的中间有一个大坑,这个大坑在那里已经有多久了,没人说得清楚,只是这个大坑隔断了1条路,却也没有人去管它,人们宁愿多走一些路,也不远去管这个坑,因此许多年下来,这个坑一向也没有人来填平,正因大家都觉得,突然有个坑出来,肯定是天意,如果填平了这个大坑,不是违背了老天爷了吗,因此,也就对它熟视无睹了。

  这本书里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什么那户人家有人病倒了,或者倒闭了,就请镇里的巫师来跳大神,跳完了大神,最后还是照样病着,照样倒闭,或许人们只是找个安慰罢了。小时候的萧红在家里并不是重点,有时还会是母亲唠叨的对象,看完了人家的跳大神,回到家里在阁楼里翻东西,跟祖父在院子里割菜,成了萧红的童年生活。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8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余华的小说《活着》,让我感受很深刻。这本书讲述了福贵苦难不同寻常的一生。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一是家境由富到穷的巨大落差,二是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尤其是当他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死去时,他心底那种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读过了《活着》这本书,想想自己以前的成长岁月,我明白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经历种种磨难,总会遭遇无数的坎坷挫折,总会体验到痛苦难当的心情…….回想一下自己,当自己还幼小的时候,总认为没有人喜欢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觉得很是烦恼,总认为被父母责骂,被老师冷落,被同学嘲笑的日子就是痛苦的人生。还认为学习成绩不好,遭遇流言蜚语的打击,遭遇考试失败,就是没有希望的的人。读过《活着》之后,我才发觉跟福贵经历的这一切比起来,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我才知道福贵在经历一种无言的痛苦,一种只能由自己柔弱的肩头去扛的痛苦。

  《活着》说了一种乐观的精神,福贵承受了一切的苦难,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生存,这让我受触动最深。他不过是个普通人,他不懂生存有什么深奥的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一切了,只要活着什么都有可能。然而跟福贵承担的痛苦比起来,有时候我们显得很消极,遭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就开始垂头丧气。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活着》告诉我,让我相信了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沧海一粟,就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好好的对待生命!好好活着!正是他想说的,也是我从中明白的一个道理。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0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

  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然而作为一个法科的学生,我从中更多的是看到中世纪威尼斯的法制状况。

  第一、健全的经济法律制度。正如我们所熟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威尼斯作为中世纪意大利的商业中心,工商业和商品经济高度发达,而匹配之的无疑就是健全而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这里指的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律制度,而是最初的契约制度。我们在影片中可以看到这样的一个片段:安东尼奥在向夏洛克保证但当巴萨尼奥的担保人时,夏洛克列举了安东尼奥的财产及其财产稳定情况。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片段但我们缺从中至少能看到2点东西,第一是担保人制度,第二则是我们现代意义上说的风险评估制度。担保人制度的产生,事实上是基于一种对社会诚信的认识。在双方的约定中引入有能力保障交易和契约成功履行的第三方,不仅让交易的出资方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投资,也使借款人能够拿到供流转的资金,从而保证了工商业的顺利进行。

  威尼斯的繁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得益于这样一种担保制度的。第二个则是风险评估制度,我不知道这种对风险的评估始于何时,为什么会产生,但当我看到夏洛克准确明白地分析安东尼奥的财产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时,我不禁对犹太民族出众的智慧发出由衷的感慨。这应该就是现代风险评估制度的一个中世纪蓝本吧!我想放在现代,夏洛克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风险投资评估师。

  第二、法官和律师在中世纪威尼斯的崇高地位。

  我们在影片中可以看到那么一个场景,在威尼斯的主政官在得知鲍西亚假扮的法官是来自某一_官推荐的后起之秀的时候,非常热情地迎接了他,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给予了很多帮助。了解历史,我们知道,这个时期的威尼斯实施上还是处于封建统治的背景下的,威尼斯的主政官相当于整个威尼斯的皇帝,他的话就是法律。

  可是在威尼斯主政官在审理案件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像我们的所熟悉的封建_者那样的专断,而是把主动权让给律师,显示了其对法官律师和法律的绝对信任和尊重。我并不知道法官和律师这种崇高的地位从何而来,也许是他们本是就是出身统治阶级,接受过更加优秀的教育,拥有无比的人格魅力。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让威尼斯在那个笼罩着黑暗的时代里的城堡,散发现代民主和法律的光芒,奠定了律师和法官在社会领域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第三、法律中的民族歧视规定。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一角色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虽然是个守财奴,心胸狭窄,复仇心极重,一遇机会便要疯狂报复对他不利的人,非要置对手于死地不可的人。可是我却觉得真是非常不公平的,莎士比亚在塑造这个角色的时候将所有_的元素集一身,将他的阴险与狠毒描写的淋漓尽致,而安东尼奥却是完全的美化: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阴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

  总之,他身上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可我去觉得安东尼奥只是用来衬托夏洛克的一个小小的角色。虽然莎士比亚讽刺的是犹太商人夏洛克,可是他同时也表现出了当时欧洲政府对犹太人的歧视和排斥。16世纪即使在威尼斯这个欧洲大最自由的国家,对犹太人的偏狭在当时也是个无法更改的事实。

  依据法律被迫居住在围墙隔离的古老厂房或者贫民窟内,日落之后大门就会锁上由_教徒来看守。白天任何犹太人离开贫民区都要带上一定表明他们是“犹太人”身份的红帽子。犹太人禁止被拥有财产,所以他们只能放高利贷,将钱借出收取利息,而这也是违反_教法律的。

  对于威尼斯商人他们熟视无睹,但是对于仇视犹太人的的宗教的的狂热者来说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会殴打辱骂甚至剥夺犹太人生的权利。影片中夏洛克佝偻的身影跪倒在昏暗的犹太居住区外的片段不时在脑中浮现,那样的孤独无助,令人辛酸。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夏洛克无疑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牺牲品。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1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作品,讲述了一个正义的付仇故事:平凡而幸福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在迎接自己更加光明未来时被人陷害入狱,他在地牢中与另一位犯人通过地道联系,那位神甫教会了爱德蒙上流社会的礼仪,物理、化学、多种语言等知识,让他成为了一名有涵养的人,并在死前留给他十分巨大的财富。爱德蒙在十四年之后逃出牢狱,进入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找到了陷害他的小人并报了仇。作为一本记叙复仇故事的书,《基》已经是同类书中的了。

  文中的主角,爱德蒙·唐泰斯,也就是之后的基督山伯爵,这一人物的各方面变化刻画得相当传神,他从一个贫穷善良,单纯能干的水手变成了一位知识渊博,举上的伯爵,外貌、心理上的变化都是十分具体的。全书的一句话起着决定唐泰斯命运的走向的话:“在您心中注入了一种您前所未有过的情感,那就是复仇。”这是神甫,在帮助单纯怕爱德蒙分析了他受害的原因之后,对他说的,也就是在此之后,爱德蒙·唐泰斯决定要向那些人复仇。

  作者在构思小说时,也先顺着情节发展的脉络,安排下一连串最精彩,最吸引诸者的情节,做为高潮,如下半部写基督山伯爵分别对三个仇人报仇的故事时,作者就非常有力的设置情节,使情节的展开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而一部长篇小说中,有了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会有节奏相对舒缓,主要以交待情节,连缀故事作用的部分,但作者仍然在此安排悬念,设置伏笔,令人欲罢不能。

  此外,这部小说记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罗马的狂欢节,基督山岛的地下宫殿,强盗石帕的洞穴,都写得色彩斑谰各具特点,把全书的氛围烘托的美妙而壮观。而其中穿插的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诲岛屿的景色描写,为读者展开了一幅中世纪欧洲的没来。书中大约有一半篇幅是对话,十分打动人心,尤其是后半部基督山伯爵的大片独白,充满哲理和对生命的思考,在这里引用一句全书的最后一段话: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重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本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2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不断的往下看,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说:“你应该再看一遍,认真、仔细、慢慢的看一遍。”

  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其实,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发现,全书没有一处提到六便士,但又时时刻刻在透露着关于“六便士”的问题。我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住脚,怎么也挪不动脚步。世界上肯定还有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诸多想法的人,绝大部分应该也是像我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身,无法动身。懦弱,大概就是我们冠于自己的代名词,家庭,朋友还有那每一份可怜的“六便士”无一不牵绊着我们。斯特里克兰果真就像毛姆所写的,他在决定画画之后,像灵魂出窍,像被强大的恶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我们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全然不顾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人时,我们有的不仅是羡慕还有佩服,他们有我们所没有的勇气,还有放弃全世界的决心。我都觉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时候是对斯特里克兰充满了嫉妒,喜欢又嫉妒,正因为“我”做不到他那样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才在很多时候被愤怒占据整个身心。前两天看了冈仁波齐,那时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画画之于斯特里克兰就像朝圣之于那些藏民们,斯特里克兰在决定了要画画之后,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里的神山前进。心中有且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最终成功了。

  而我们在这“六便士”的地域里越陷越深。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3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4

  “只要我还活着,能从满布灰尘的旧窗帘布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样乐观、坚强而又令人辛酸的话语出自安妮弗兰克的笔。《安妮日记》它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它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手笔写下的一部日记,一部感动世界的日记。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萌生了一种从前阅读时从未有过的感受,这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写的一本日记,一本普通的日记,是有怎样的力量,感动了世界呢?我带着好奇与期盼进入了这个故事。安妮弗兰克是一个犹太少女,她在13岁生日时,得到了一份别致的礼物:一个花格布料封面的日记本。她称她为“吉蒂”,与吉蒂分享心事,当做自己最知心的密友。为了躲过纳粹的破害,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里还有同样患难的其他4个人。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安妮几十万字的日记,就是在这间荷兰阿姆斯特丹263号的密室中写成的,对吉蒂这个密友,她毫无隐瞒的坦露,对饥饿的嘲弄,恐惧的倾诉,对于自己的乐观与一闪而过的悲伤和失望,对爱的渴望,对青春期母女的冲突……对,《安妮日记》最感人的地方,就是以一个少女的眼光,观察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创伤。

  最终,安妮在密室里的八个人,全部因人告密而被关进集中营,安妮和姐姐玛戈因传染上斑疹伤寒而悲惨的死去,她没能看到期待的一刻。

  安妮虽然长久的闭上了双眼,而我们也再也看不到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她的乐观、勇气、感恩于爱,长活在亿万世人的心中!《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美好愿望,记录她对自己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5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浩瀚的书海中,轻轻翻开一本油墨晕香的文化典籍,仿佛就能与先贤进行深刻的交流,而与此同时他们的智慧光芒也会让我们深受启发。因此,传承文化经典,铸造文化新辉煌刻不容缓!

  近日,我读了《论语》一书,书中充满哲理的句子让我无时不感受到古人的智慧,感受到那跨越几千年仍充满生命力的文字,它们于古时被创作,却仍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现实生活。

  正如书中《论语·述尔》有言,“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不安”。这句话是要求我们要行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即要求我们处理事情要保持一种中正平和的态度,要把握好分寸,拿捏好力度,使事情处在一种相对和谐的状态。这句话深刻地体现了古人的处事哲学,他们懂得度的把握,懂得在一定限度内调节分寸。而这种思想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更是一种补益。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变得浮躁起来,人们难以保持一种中正平和的状态去处事,更有甚者,个别人会采取极端手段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传承这种处事风格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处事之道,使人们能够用和谐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而像《论语》这样的文化经典,更是可以在我们现代生活的文化建设中起到强基固本的作用。

  文化经典,浸润着古人的思想光芒,以其特有的文化内涵涵养着我们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慰藉着我们的灵魂。一个国家若是漠视对文化经典的批判继承,就会失去对文化创新的根基,而无继承创新又何来新辉煌?又怎样坚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加强对文化经典的继承,有助于充分挖掘古人的丰富思想内涵,用其蕴含深刻价值的思想指导我们的生活,而同时在对文化经典的继承中,我们能够筑牢现有文化体系,丰富现有文化内涵,铸造我们中华文化新辉煌!

  文化经典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应当珍惜的宝贵精神财富。以党的十九大思想为指导,传承文化经典,铸造文化新辉煌,让我们的民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辉煌!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6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7

  “知更鸟”的故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读了之后感受良多,这几只“知更鸟”使我印象深刻。

  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库特,她的哥哥杰姆和爸爸阿蒂克斯,而仆人卡波妮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阿蒂克斯是一名出色,正直的白人律师,但在他为黑人汤姆做辩护之后,邻居们对他议论纷纷。并不是因为这一个案子阿蒂克斯做了什么,而仅仅因为——他为一名黑人做辩护!

  汤姆是一只善良,勤劳的一只知更鸟,却受到了种族歧视的残害。他被自己的“主人”尤厄尔一家的女儿马耶拉所勾引,之后尤厄尔一家便觉得这样没有面子,便将计就计,诬陷他犯了罪。汤姆是黑人,所以他当然没有什么话语权,即使阿蒂克斯极力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并没有输给尤厄尔一家,而是输给了这种族歧视下的社会。而汤姆也坐了牢,但在坐牢的期间,他极力逃脱,祈求在这黑暗之下寻求最后的光明。但道道子弹声划过,枪起枪落,汤姆倒下了,伴随着十七个弹孔,汤姆的脸最终定格在了恐惧之中。汤姆也就是这被这社会扼杀的“知更鸟”。

  你可能会被这社会所改变,但你内心的善良不会消失!

  阿瑟·拉德利也是一只饱受社会偏见,但依然善良的知更鸟。他在青少年是交友不慎,惹了麻烦,而被父亲关在家中,不能与外人有任何的联系。也是因为这样,他在这几年成为了大家的谈资,经常想着如何引他出来,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很危险的“暴力分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阿瑟依然没有丢掉自己善良的本性,经常在树洞里放一些给杰姆和斯库特的礼物,而在故事的最后,汤姆受到尤厄尔先生的攻击,也是阿瑟救了他。尽管他被镇子的居民边缘化,丑恶化,但阿瑟的心中依然纯洁,充满爱心,仍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鸟”!

  知更鸟如此善良,也就代表这些人,我们都应关照他们,让这个本应光明的社会善良下去!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8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力了!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19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20

  假如本书被认为是女性主义经典释读文本或被当成言情小说来阅读的话,我想我不会有太大的惊讶,像安玑那样因苔丝失身而惩罚她、厌恶她,像村民们那样歧视苔丝,无一不是女性主义批判的绝佳范本;而那些靠弱智牌马达驱动的言情小说般的拖沓的语言、俗套的情节,在苔丝在婚前婚后想对安玑讲明她身世那节表露无遗——那时的他们哪怕再坚决一点、再有智慧一点也不会有接下去的故事发生——然而哈代的小说终究比高级言情小说和女性主义批判范本要强,我想就在于两点。

  一是政治粉刺。哈代先生更像是一个报纸社论的特约评论员,总是冷不防地跳出来议论一番,对感兴趣的东西针砭粉刺。像说安玑父母那种徒,一般的苦难无法得到他们垂青,但大奸大恶大是大非的罪恶却能激荡起他们的同情心;又说什么做父母的不告诉子女人世间的险恶,不管是出于保护他们还是什么的原因,都是不称职的。那样的议论,处处可见,如此尖刻的评论也实在非看尽尘缘的老学究莫能办到。再者,苔丝这个惨剧本来就是对政治的粉刺。亚雷·德伯这个坏蛋,他不但玷污了苔丝,还虚伪地入教以为能够掩饰其罪过,免于世间和永生的罪责,还为其再次犯罪披上一层羊皮。还口口声声说苔丝的存在就是引诱她,要她发誓不要用她的美貌来诱惑他云云。这样的人,何曾不是哈代先生对教会、对所谓上流社会一种尖刻的粉刺?莫怪乎这样的书要被禁了。至于安玑,也是哈代粉刺的对象,不仅仅生性软弱不敢应对真实,当两人面临危难时,还说若苔丝不在他身边,他就会依靠想象把她想得稍微好一些,那简直是小孩不是男人的表现;而且,还因为他对人对己双重标准,抛弃了苔丝,间接成了这个杯具的帮凶。

  二是人物的复杂性。苔丝从来都不是个性刚强的主儿,别看她从小就操持家业,数次拒绝亚雷·德伯的诱惑,但她的内心根本不像外表那样刚强。她只是一个需要保护、需要被人爱的人,所以她无条件地顺从自己喜欢的人,无条件地听那个人的话,即使被他们抛弃责备、被他们当奴隶使唤,她也觉得值得。她没有独立的思想与意志,她需要安玑这个让她每一天活下去的寄托,她就好像一个傀儡虫一样依附在上面,只会木木地听话。难怪李逍遥找来36个傀儡虫就救活了林月如了。但她却遗传了德伯家好冲动的传统,被激怒就奋而杀人。同时,她只懂得激化矛盾,不懂得避祸,既曾被亚雷伤害,就应处处躲开他,可每次见着他都要说上许久,呆在一块?忍到最后无法再忍,就呼哧一声杀死了他?就此而言,苔丝和《茶花女》里的玛格丽特乃至《里斯本之夜》里的海伦比起来,截然不同。苔丝是外强中干,后两者却如蒲苇,虽柔却韧。虽说不同的类型无关优劣,但却注定了其命运。苔丝更像是戏剧里那完美的木偶,虽然完美的体现了一个完人是如何被毁的,但却缺少独立生存的潜力。还记得苔丝在绝望中写给安玑的信么?里面不仅仅长篇幅地历数了苔丝对丈夫的爱,还宣称没了他就活不下去了,哪怕死在他身边也可。也许就是如此,两人在逃亡时就

  如俩小孩,根本没有抵抗的潜力;而玛格丽特乃至海伦,却总有一种强韧的信念,自己活在人间,为更好地活策划道路。就好像Bible说的那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书)值得记住。

  就因为这样的性格杯具,加上这个社会风气(有害人的人、有逼人至死的人),故而必然导致杯具的诞生,就连埃斯库罗斯也不忍心叫出歌队来唱述这个悲惨的故事。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21

  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22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23

  当我读完《瓦尔登湖》这本书时,我的心犹如大海般不能平静。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作文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有关月牙儿阅读感想 篇24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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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