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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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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精选27篇)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

  《背影》记写了一个丢了差使的小官吏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站送别。在军阀统治的旧中国,这种事情是很平常的,在那黑暗的社会里,即使这种小康之家,也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打击。文章记写了作者家庭的不幸和当时的灰暗世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这种社会虽然早已不存在了,但记写的情景,对我们今天的读者,尤其是青少年一代,依然有着历史的认识作用。这篇作品把父子之间的真挚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作者这几句话,不仅告诉了我们《背影》写作的契机,而且说明这篇散文是完全写实的,说不到意境上去。以白描的文字,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是本文取得成功的原因。朱自清对父亲的爱,对父亲的怀念和感激,都在具体的叙述和描写中表现出来。这感情真挚、强烈,又表现得恰到好处,父子间的至情被作者记写得那么动人,激发起读者的共鸣,这怕是《背影》长久不被忘记的原因。

  每一次读着这篇<背影>,心中总是怀有感伤.那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文字,那一个个历历在目催人泪下的画面,总能激荡起我的心里的那一泓的涟漪.文人的才思我无法企及,但他所要表达的情感,确实是和我无半点隔阂的,我们同有一位慈父,我也一次次看见父亲他的脸庞日渐消瘦,他的眼角的皱纹日渐增多,他的背日渐佝偻,他的身体日见颓唐.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的吃食,父亲也曾为了节俭同人讨价还价,我也曾聪明透顶过;暗自取笑父亲的迂,暗自责怪过父亲的多事,暗自抱怨过父亲的"无能"现在想想,实在是那时年少无知,不更事.父亲是少言的,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的看到,那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那是一种沉稳的美,那是人间的极致.我时刻在思考着,父亲的没有半点粉饰的伟大是从和学来的,是从我父亲的父亲那耳濡目染?还是真的而立,不惑,知天命这时间的积淀所自然的铸就而成?抑或是与生俱来?这种父性的伟大,无论我走到哪,它的光辉都能照耀到我,无论我身在何地都能感到它的气息,无论我走多远,哪怕天涯海角,都必将为它所包容,为它所感染.父亲永远是我心中的神,他永远是那么高大,那么博爱,那么伟岸.每当我看到我亲爱的父亲越发苍老,总有种难以言传的酸楚萦绕着我,这种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没有半点的削减,而且愈演愈烈,每一次他为了我而深夜不能成眠,眼眉不得舒展,那种真切的负罪感,时时并且毫不留情的在我的心头堆砌,有时真的感觉喘息不畅,寝食难安. 我想了很多次,父亲为何能感动并感染我如此之深,而且不用一句言语就牵引着我去模仿,也许答案就是那句话吧,真的是"父爱如山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味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发明这篇短短的散文竟储藏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悲伤。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呜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终于、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安全离去。

  到了车站,年青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紫毛大衣,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高低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手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匆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动之余,还要沉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吩咐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添,经历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3

  当我看完《百年孤独》这篇小说时,头脑中依旧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情节的设置如电影一般精彩。先祖们的形态各异的性格和作风,现实和幻想的交错,结尾处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赞叹。可以说,从”魔幻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小说,不是很恰当的。它只描述出了这部小说的吸引人的表现手法而已。但是,进一步而言,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与历史的变迁。词句之间隐含着悲痛的与现实脱节的,或者说与现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导的当代现实的脱节感。可以说,这是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呼声,一个来自千百年来,从世代重复的节奏中变革出来的呼声。

  在文中,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现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语,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语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却无法被正视和记录下来。当吉普赛人在很多年之后,依旧用望远镜,甚至磁铁,等”新发明“向马孔多的人民进行宣传时,人们依旧热衷于此。这是否和中国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类似呢。

  可以说,第三世界的苦难给了第三世界文学不竭的源泉。在内部矛盾,以及潜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马孔多为代表的较为自然发展的群落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着。它就好像是一条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一条小舟,乘风破浪,在向着一个不知名的目标前进着。而这大海则是千变万化的世界史吧。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4

  今天,我在家里又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智慧故事》。

  这本书一共有8册,共十一万个字,一百三十六个小故事,有成功故事、有外国名人故事,还有爱的故事等等,写的都是关于智慧的。作者就是有名的闵群。

  会读书的人才会学习,爱读书的人才会成功,会读书的人才能站在社会发展的最前沿,只有爱读书的人才能成为时代最需要的人,书始终是你最朴实、最永恒的朋友。书是学无止境!

  书籍是人们宝贵的阶梯,没有书就没有了未来,没有了一切,没有将来,没有任何东西。如果小时候你不好好读书,长到了你后悔也来不及了,想弥补也来不及了,书要读好,上课要认真听讲,考上好成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只要坚持一定会成功的,不能错过时机。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5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6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爱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悲剧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悲剧。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7

  从_年到_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写下的《活着》在_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__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_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8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励志书----《天才少年维克多》。

  维克多是一位早产儿,吐字不清,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口吃。他是同学口中的傻瓜,也是老师眼中的差生。迫不得以退学后,他不得不与爸爸一起打工。因偶然看到了一个艾弗利公司的广告,知道自己智商高达173,远高于普通人,维克多顿时变得自信起来,在自己不断努力下,成为了莎俱乐部主席。

  维克多熬过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在那期间也多次受到同学的嘲笑与戏弄,他几乎丧失了信心。他的好朋友罗拉也有类似的经历,罗拉在成为作家后,多次帮助维克多,维克多渐渐接受自己,肯定自己,创造自己,进而信心满满。

  小泽征尔是世界的交响乐指挥家。在一次世界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演奏之初,他发现了乐谱有些出错,在和评委沟通后,得到的回复却是谱子一切正常。但小泽征尔坚信自己的判断,斩钉截铁地认为是乐谱的差错。颇具喜剧色彩的是,这正是评委设下的“圈套”以此来检验指挥家能否分辨出乐谱的差错的专业度,以及是否有对自己专业的持续坚持的能力。因为他们相信,只有坚信自己选择并不断坚持的人,才可能会取得功。

  莎士比亚说:“自信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即是其失败的原因。”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维克多先天生理条件的缺陷,几乎成为他此后人生的障碍,但在获得对自己的清晰认知后,他不断努力、向上,让自己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进步。维克多人生成长的励志故事,正是源于他自信、坚持的品质。相信自己,人生定会有奇迹!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9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尽。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0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1

  《责任决定一切》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好书。我带着深厚的兴趣将这本书从头至尾详细读完,掩卷深思,这本书给自己的启迪很多很深:我们对制度与纪律要有正确认识,对个人所担负的责任要有明确意识,对企业对生活要有感恩的心态。

  责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很“负责任”的人却不受欢迎。问题处在哪里?难道是“负责任”惹的祸吗?“负责任”有错吗?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对“责任”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很多人把责任等同于责任心、责任感、责任意识了。实际上,责任包含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责任能力、责任行为、责任行为、责任制度、责任成成果。

  责任意识,是“想干事”;

  责任能力,是“能干事”;

  责任行为,是“真干事”;

  责任制度,是“可干事”;

  责任成成果,是“干成事”;

  责任的五项基本内涵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责任意识是职业人精神的体现,它要求我们对事业负责,对组织的发展负责。当工作出现纰漏时,要敢于担责,而不是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免责寻找借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工作。一个人的工作岗位越重要,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意味着责任越重。梁启超《志未酬》中有诗句:“男儿志兮天下事,但有进兮不有止。”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应该想着干点事,能干点事,要干成点事,否则实在愧走人生这一遭。那些胸无大志、不思进取者,确实应该好好琢磨和寻味这句话。

  承担责任是需要能力来支撑的。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更多的是对职业人的道德要求。要“干成事”,就必须有谋事的本领。要想有干成事的本领,就要适应竞争和变革的形势,迅速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做到推进工作有实招,加快发展有本事,攻坚克难有办法。用心用功用脑子去干,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多总结,舍得付出代价,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干一件事像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一个负责任的人,首先要积极主动,凡事雷厉风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其次要科学求实,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不为长远发展留隐患;再次,要精心细致,把责任落实到平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到底的信念、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自动自发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责任制度保证“可干事”。必须做的,要有制度保证;不该做的,也要有制度约束。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最苦恼的就是看不到限速标志。看到了限速标志,我们就知道必须保证车速在下限和上限之间;同时也知道超出限度是不允许的。

  讲责任就要以结果为导向,“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凭功绩论英雄,把“干成事”作为我们一切责任的落脚点,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真干事的人有条件,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长此以往就干成了不少的事,就会不断创造出组织发展新业绩。

  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同样,如果你放弃了自己对工作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在工作中更好地发展机会,这样永远都不会获得成功。有两个年轻人到一家公司应聘,公司同意两个人同时试用。试用期间,两个人都非常努力,但在试用期最后的中午,他们被告知明天不用来了,剩余的半天是他们工作最后的半天。其中一个得知消息后,对着办公室墙上“认真负责”的标语轻蔑地哼了一声,马上把手头上的工作放下来,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去财务部结算工资去了。另一个人则想:明天就走?可我手头上的事情还没有做完呢!做了一半的工作停下来太可惜,我要在离开之前办好工作移交。他同样中午没饭没来得及吃,总算在下午下班之前完成了一份工作总结,交给老板。老板凝视地看着他说:“这项工作以后就由你负责”。年轻人说:“可我没通过试用啊?”老板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我只是想知道,相比之下谁真正有责任心,你为自己赢得了机会”。可见责任和机会就是紧密相联的。责任与机会合二为一、责任背后隐藏着机会、机会背后隐藏着责任。“责任就是机会,或者说责任就等于机会。事情越多,表明你越重要;困难越多,越能证明你的能力。守住责任,就守住了人生的精彩”。

  我们应该重视责任的获得,我们不仅要有好的态度,不仅要有劳苦,我们更要讲究工作方法,更要有成果;在工作中要用心,自动自发地工作。关于责任的重新认识,书中作者唐源列举了逃避责任的八种情景:“这不是我的事”、“这不是我的错”“、这不能怪我”、“又不是我的错”、“你要负责任”、“我没有能力负责任”、“我负责任没用”、“我已经负了责任”。给人以醍醐灌顶之感,反思自己,也时常有这其中的不足。

  这本书的作者唐渊关于负责任的误区的分析,让我有了关于“不能还是不为”的思考。我想起了孟子•梁惠王上》的一段话,孟子 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孟子说:“用手臂挟着泰山跳过北海,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是真的不能做到。给年长的人弯腰行礼,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就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

  不能还是不为?我们在现实中常常混淆它们的界线。或者说,我们总是打着“不能”的旗号来为我们的“不为”找借口。孔子教导我们说,要“神于天、圣于地”。既要有理想主义的豪迈,也要有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品质。我们不能只做言语上的巨人,更要做行动上的巨人。我们往往只去羡慕别人取得的成就,却忽视了他人背后付出的汗水。我们往往有改变现状的理想与追求,却在现实中迟迟迈不出第一步。我们总以为自己“不能”,我们在这借口中任由美好年华一天天溜走。

  面对工作的心态,我正在读《责任决定一切》,想起了朋友告诉我的一段话:“人应对挑战时有三种心理状态,试试看、尽力而为、全力以赴。只有全力以赴了,才可能最大限度的接近成功,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尽人事,听天命。”这让我的心中为之一动。我们面对工作时不也是有这三种状态吗?反思一下自己,做工作都全力以赴的翻去做了吗?

  找到了心理动力问题,那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一切困难都能解决。全力以赴吧,这是自己能做的。我们要重视责任行为的实践,知行合一、落实责任,多做一点,用心一点,勤奋一点,高效一点,合作一点,理性一点,在负责中成长,在成长中创造属于自己的机会。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2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3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4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5

  生命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而发现的方法除了眼睛观察外,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倾听和感悟。从4月18日至24日,我与家中的小朋友一起读了马克—郭士顿先生《只需倾听》这本书,让我又多了一份感知世界的能力——用心倾听。

  书,是未知世界的入场券,读书越多,精神就越健壮、越卓拔;读书越多,就越能尽快地远离平庸。“亲子共读”,让父母与孩子贴近了距离,有的时候你可能不明白孩子在想些什么,你总是用自己的思想去左右他们,有的时候同事之间的小摩擦,领导的不理解,你苦恼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好多的问题是由于沟通不畅导致的,也让我看到了一系列问题将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的办法。

  世界销售记录保持着乔 吉拉德说过,“我更愿做一个富于反应的倾听者,说话并不能销售,倾听却可以”。由此可见,倾听精神能更多的解决生活中的一些矛盾。书中谈到倾听是一门边思考边注意的艺术,是对传递来的信息的完全理解,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听别人讲话。很多人一提到沟通就是认为要善于讲话,其实在生活中沟通既包括如何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包括怎样倾听别人意见,这7天的共读时间,让我和小朋友感受到了倾听的魅力,我不会一味的觉得小朋友的想法就是幼稚的,小朋友也会知道要静下心来听大人的意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也是亲子共读给我们带来的。

  《只需倾听》告诉我们用心了解对方的感受和情绪,发掘其中有价值的东西。绝大多数人和别人沟通的时候,挂的是高速档。他们说服、鼓励,他们争论、督促。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让对方产生了抗拒心理,但当你倾听、提问,把你听到的话如实反馈给对方,当你这样做得时候,这意料之外的“低速档”将会把他们拉向你,这就是马克—郭士顿的观点。我们都知道在英文中,hear和listen两个都代表着听,但侧重点不同,前者是听到后者是倾听。如果你与别人交流时,全神贯注的听别人讲话,这不仅让别人大受鼓舞,更重要的是双方都受益。

  让我们一起倾听,一起去沟通,一起去处理棘手的问题,我们的世界将变成更加的平和宁静,“亲子共读”带给我们的就是这一份宝贵的财富。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6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7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

  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

  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8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 大 革 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9

  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多年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背影读书笔记500字,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第一范文网查看。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歌吟母亲的诗文很多,相比之下,赞颂父亲的篇章却是很少。慈母严父像是一个定理模式,多年不变。在治理教育下一代时大多数是母亲唱红脸,父亲唱黑脸。母爱如水,润物细无声,像杨柳风,吹面不寒。父爱像山,巍峨稳重,像树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而在背影中,朱自清先生撇开一切模式,用自然朴素的文字展现了一个在生活中常见但却轻易被人忽视的一个小细节,从背影处着手将父与子的情感描述的感人肺腑。从小的出口喷薄出滚烫情感总是能让人心神激荡。朱自清先生将情感透过买橘子这一小事而i1766.展现出来,有父亲对儿子的关心怜爱,却不明白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在路上解渴。有儿子对父亲的爱惜与心疼,看着父亲臃肿的身体穿越月台时的艰难而掩面抹泪。有时爱真的会让语言变得苍白无力,变得无力承载爱的重量。

  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多年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

  重读《背影》,读后感随着生活阅历增加也更深了。艰难的举动,臃肿的背影,不仅仅模糊了儿子的眼,也让读者的胸口发闷,像一个人抽闷烟时,看着渐渐缠绕上升的烟时一样陷入了苦闷的发呆中。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0

  如朱自清在《匆匆》中提到的:“……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__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__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一连串抒情的疑问句,自然而然流露出他心灵的自我斗争,自我剖白的痛苦,也可看出他徘徊中的执着追求。强烈的的质问中,寻找着永远也找不到答案的结局,就像一首轻音乐,在略带忧伤的钢琴曲中寻着漫长的尽头,可是,那来自内心的呐喊,却又强烈地表现出一种不平静的思绪,在朴素平淡中透出浓烈的抒情气氛。在一连串疑问句中透出诗人怅然若失的情绪。是一种对时间匆匆流逝而散发出的无奈和惋惜。

  这文章虽然短小,却百读不厌,一种在字里行间强硬跃然纸上,这是一种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的心境。

  面对时光,我忍不住回首,然后擦掉眼中的模糊,是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我是一个女孩子,却是免不了逃避现实的,过往烟云便像一棵大树啊,缠缠袅袅的高的吓人,可过了多少时候,当当年都已经没人再记着的时候,再高的大树也会轰然倒塌,震得人心里一慌。

  有的书上把时光比作一只只看不见的小箭,在人的身上悄无息的留下苍老的印记——皱纹。

  时光是最可怕的,所以勇往直前,绝不回头是的办法,傲娇不是办法,是愚蠢,当你对身后的景色留恋的时候,请大步向前吧,告诉自己,继续!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1

  我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我感受很深。在这时看到写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我读的都流泪了。

  我看到文章开始的时候,朱自清不爱他的父亲,觉得他很迂。当他理解了父亲的意思以后,知道父亲很爱自己,他也深深的爱上了父亲,并为此而流下了眼泪。

  在这时过了江进了车站diyifanwen.com买了票,他在这时又觉得父亲说话不大漂亮,忍不住要插嘴。坐上车,父亲看到那里有几个卖东西的,要坚持 过去买橘子。父亲行动不便,要从这

  边月台爬下再爬上那边月台,非常困难,父亲把买到的橘子一股脑的全给了他。当他送父亲时,父亲让他进去,小心行李被偷走了。当父亲在信中说:“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此时作者流下了眼泪。我也流下了泪。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2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3

  为了进一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学校希望每位老师,每位学生,每位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爱读书,读好书”的亲子阅读、班级读书会等活动,纪念世界读书日。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4月23日为“世界读书日”,致力于向全世界推广阅读、出版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我们必须能够让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都获得图书。”

  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文化产业与版权部主任兼教科文组织出版社社长米拉格罗斯·德尔·科罗尔女士曾多次强调的一句话。自“世界读书日”宣布以来,得到了全球社会各界的热切响应,并发展为尤其重视针对青少年的活动,目的是培养孩子们的阅读习惯、人文精神,引导他们尊重知识。因此,在每年的4月23日,作家、出版商、教师、图书管理员、私立或公立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学生、人道主义者、大众媒体,以及全球各国爱书的人已经把读书日的宣传活动演变成一个热闹的欢乐节日。

  我们实验小学注重书香校园的建设,学校成功举办了校园语文节,校园经典诵读节。本学期,学校又把读书俱乐部活动、亲子阅读作为学校家庭教育节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认为,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她)的精神发育史。儿童阅读是一个连接着传统和当代,关系到未来公民素质的伟大事业。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从八十年代以来就纷纷将阅读列为教育改革的重点,把儿童智力教育的重点放到了提高阅读能力方面。我们提出,让孩子读经典的书,做有根的人。

  我们的第一范文网网站也将连续刊登有关读书方面的内容,目的是指导大家广泛有效地阅读;相互交流读书心得体会;推动家庭教育节读书活动的开展。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4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5

  一学期又在紧张而忙碌的生活中即将结束,在这学期我校继续坚持提高老师的业务学习,其中每天的30分钟读书已成为老师学习的一部分。

  由于我所带的学科没有晨读,每天早晨吃完饭后便会早早的来到阅览室看自己所喜欢读的杂志。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给人带来很多好处。

  有诗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在气质。读书多的人,总会给人阳光般的感觉,他们从容淡定、器宇轩昂、心胸开阔、目光远大。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在这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读的书最多如:《班主任之友》、《教学与管理》、《山东教育》、《教学参考》等等,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现在把自己读的好资料全部记录下来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运用。

  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今年真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来历,在3月份到临沂考试普通话在最后一题让语言表达自己所喜欢的一本书,我竟然紧张的说了几句话就无语了。事后自己一想每天读的《小学教学参考》不就是很好吗?它告诉我们怎样上课、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怎样管理好班级等等。所以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的乐趣。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益友;书,是人们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读书能为你开启知识的大门,读书能教给你做人的道理,读书能帮助你提高写作水平,读书能使你获得许多的知识。读书有那么多的好处,生活中少了书,那是多么乏味呀!

  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吧!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6

  今天,天气清爽。吃过早饭,我读了《两只狮子》的故事。故事中有两只小狮子,一只很刻苦的学习生活的本领;一只不学习本领,说靠妈妈是森林中的大王而不用学习本领的。妈妈告诉不学习本领的小狮子说:“总有一天妈妈会老去的,会离开小狮子的,只有自己学到本领才能生存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只有自己好好学好本领,才能更好的生存!只有自己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生活!通过读书,我快乐的学到很多知识。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7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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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0: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