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
范文 |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通用17篇)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文~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3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我想,鲁迅的写法,应该是先抑后扬吧,前面“抑”着。接下去的阅读,应该在某处出现“扬”的文字。阅读的过程中,一心想尽快的读到鲁迅是如何写范爱农后来的“扬”的。可是,这中间,写了鲁迅和范爱农的一些简单的交往之外,主要还是一些当时的社会现状,以及一些场合范爱农与鲁迅的对话,对范爱农并无详细的描写或深刻的议论什么的。读到最后,终究没有读到“扬”的地方,范爱农最后竟是掉进水里淹死了。而鲁迅怀疑他是自杀,最后鲁迅“也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 于是我又倒回去重新浏览一下。这才细细的想一想,鲁迅究竟是怎么写范爱农的。整篇文章,着笔范爱农的地方其实倒并不多,总共也不过几处。而范爱农的语言、个性、形象,以及其悲惨的结局,却久久留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不过,我也想到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鲁迅是真诚、坦率的,但鲁迅并没有帮范爱农什么忙。范爱农与鲁迅是有书信往来的,范爱农在给鲁迅的信件里说了些什么,不得而知。也许范爱农求助过鲁迅,也许没有。但范爱农是多年心存希望的,也许希望鲁迅能帮他找份差事。以至于范爱农到最后,还时常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但终究鲁迅没有叫他,或许鲁迅确实没有办法,或许,正因为范爱农他那样的性格,鲁迅不愿意叫他。 也有可能,鲁迅曾经应允过范爱农帮他找份差事,否则范爱农也许不会那样说。那么凭鲁迅当时的社会地位,帮范爱农找个差事,应该不会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吧。但终究范爱农没有接到鲁迅的电报,范爱农一等再等,终于因为穷困潦倒,终于因为他的个性与人相处困难,终于等待鲁迅的电报等的没有了耐心,终于因为喝酒,于是,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鲁迅通过写范爱农,折射出对当时的社会和zf的黑暗进行控诉和抨击。正是当时那个社会造成了范爱农最后惨死的结局。鲁迅虽然写的是范爱农,可范爱农的身后,潜藏着一个巨大而黑暗的社会背景。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4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 “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 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5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6鬼靡菲斯特在一片对上帝的颂扬声中,公然指责人世间的混浊丑恶,反对对上帝的阿谀,并且跟上帝打赌人性的贪婪。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使浮士德喊出“这一切都美呀,请你留住”。 这是浮士德玩弄了阿甘玛丽,偷欢了海伦,协助国王作战,获得了海边的一块封地,准备实施围海造田赐福于民的宏伟计划时,瞎眼的他把靡菲斯特召人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误认为是他那宏伟计划开始实施时而发出的呼喊。 浮士德总是想拥有世间他认为最有价值的一切:美色、财富、国土、郡民……他什么都想要。他年纪虽然逐渐增大,但这贪婪之心毫不衰减。当他发现围海造田这一最美的宏愿得以实现时,就禁不住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想把它留住。“占有最美的事物,得遂自己心愿。”我觉得这正是人性贪婪无厌的最大最有力的证据。 可惜,大家都把这部伟大作品的深刻思想给弄反了。 他们都认为,浮士德的所作所为正是人类不断进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象征。 上帝认为人性是积极向上,永无止境的;魔鬼认为人是不会知足的。 其实,上帝与魔鬼这一对双胞胎,所说的话语看似不同,实际上的意思却是一样的。 我认为,上帝造人,目的是在操控人——想想伊甸园的故事就可以明白了。我当然赞同魔鬼的意见:人的贪婪之心是世间不得安宁的根源,人是不会知足的。 然而,论者往往迷眼于浮士德的“请留住”这一句话,认为这是人性积极进取的体现。实际上同样可以说,这正是人性“不知足”的最好体现。 试想,一个人到了晚年,在他已占有、享受过一切认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之后,突然又有一件他认为最美的却又稍纵即逝的事物降临时,他立即从心里发出“请你留住”的呼唤,不正是他贪婪无厌的最有力的证明吗? 于是,浮士德死了。 于是,靡菲斯特赢了。 而正当魔鬼按照当初与上帝达成的协议,欲占有浮士德的灵魂(他想消灭人的贪婪本性吗?)时,上帝却派使者来抢走了浮士德的灵魂。 上帝又耍了一回赖! 于是,人就永远无止境的贪婪进取。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7我很想谈谈那位性格深沉而坚毅的安德烈公爵,这位时常默默不语,时常又冷言冷语,深沉而坚毅的男人,与皮埃尔的宽厚善良形成巨大反差。但两个人却是至交好友,两人都愿望做对民众和国家有意义的事。区别在于皮埃尔希望做得好,但是效果不佳。安德烈从没说过希望,但是却在切切实实地解放着农奴。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位光彩夺目、散发人格魅力的安德烈公爵却突然间地死掉了。他死于战争时期的伤口感染,这个意外事故让我们这些拥有发达医学的现代人感到十分地不能理解。 我也很想谈谈那位性格随和善良的皮埃尔伯爵。他是位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的好人。我们看到了他婚姻的曲折,看到了他在内心深处的思考,看到了他贯穿始终对周围人和事的细微地观察。作者把他写得如此重要,让我一度认为这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我也很想谈谈那些几乎一闪而过的人物。杰尼索夫,骠骑兵军官,尼古拉的好友兼青年时期的榜样。是个意气风发的人物。冲动地向朋友的妹妹求婚,同样,又冲动地带领自己的士兵(为了不至于挨饿)抢夺军需官的粮食。于是,因为抢夺粮食这个原因他消失了,他在半途中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他可能入狱,也可能在医院中死掉。于是我们为他的命运感到十分不平,这绝不应该是这为平民英雄应有的命运。然而造化弄人,在抵抗拿破仑入侵的前夕,俄军总司令的府邸,又出现了这位英姿飒爽的军人的身影。 严厉的、正派的阿莫罗西莫娃,快乐、热闹的罗斯托夫伯爵一家人,克制内敛、温柔贤淑的玛丽亚公爵小姐,这些都给我们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 然而,我决不能忘记谈一下库图佐夫,这位指挥俄军抗击侵略者,一度败退于拿破仑的俄军总司令。他始终如一地认为看似失利的鲍罗金诺会战是促成敌人灭亡的胜利的会战,而并非像其他的当事人,仅仅因为俄军的撤退和古都莫斯科的被放弃就断定这是一场失败的会战。事实证明,法军在僵持几个月后莫名其妙地撤退了,随后又近似疯狂地溃败了,老将军库图佐夫终于如愿地,让“急于回家”的法国人不得不在严寒中“吃马肉”去了。 读到文章的最后,越发地感受到库图佐夫的人格魅力。他少有激动的一面(除了在战前激动地要侵略者去“吃马肉”这一段),大多数都是一种疲倦和接受的状态。他不参与谈话,也不发表意见,任何激昂煽情的言论在他面前都没有表现的余地。他不置可否,很少发表评论;但是他贯穿始终的言行,体现的是一个强大的坚韧的人格力量。 有时候自己受到别人误解和攻击的时候,想想书中的库图佐夫,便会觉得眼前的一切不过滑稽可笑。于是便能淡然处之。--因为真正实在的东西,不是那些表演,而是我们的作为;决定事态发展的东西,不是我们的意愿,而是事情本来就是那样。--这样的性格与命运,正印证了中国一句古话:“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8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灰姑娘》。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父亲又给小女孩娶了一个后母,后母长得漂亮,可是心很坏,让小女孩穿上一身破旧的衣服,所以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叫小女孩灰姑娘。 大姑娘和二姑娘去参加舞会,让灰姑娘在家干活,灰姑娘很想去,后母让她两个小时里把灰里的豌豆捡起来,正因为灰姑娘的善良与纯朴,得到了小仙女的帮助,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后母和两个姐姐得到了灰姑娘的原谅,从此快乐地生活着。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善良纯朴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9歌德著的《浮士德》,我总算把它看完了,这是我今年读书计划的第三本书。看完这本书,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这不仅是因为这本书厚得像砖头一样,让人望而生畏,还在于书中有许多我不甚理解的地方。幸亏有郭沫若在翻译完此书时写的“‘浮士德’简论”,让我稍微有了一点头绪。现在我就把我的读后感写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这部诞生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初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过巨大影响的伟大作品。 《浮士德》的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老年歌德在中世纪的书斋中烦闷苦恼,和弟子瓦格讷出外郊游,遇到一条黑色的尨犬。原来这尨犬是天上降下来的恶魔靡非斯特匪勒斯所变成的,他和上帝打过赌,先做浮士德的仆人,解除浮士德的心中烦闷。如果浮士德感到满意了,那么浮士德便不能成为主人,反而为恶魔所有。于是靡非斯特便把黑色外套变成一朵浮云,载着浮士德和他一起云游世界,去完成他精心设计的任务。 他们首先来到了莱普齐市的一家酒店里,参与了一些无聊大学生的胡闹。接着被引进“魔女之厨”,嗑了一剂魔汤,于是浮士德便返老还童,变得年青了。接着就是和可怜的玛甘泪的恋爱,并且生了一个私生子。玛甘泪把私生子溺死,自己也最终被丢进牢里。浮士德在经过一段“林窟”的幽居生活,又领略了一次“瓦普几司之夜”后,终于杀进牢里,欲救玛甘泪。玛甘泪不从,受到审判——死刑。第一部分告一段落。 故事最难解的还是在于第二部分。在现实和虚幻之间,浮士德一觉醒来,来到了一个“风光明媚”的地方,并且感到精神百倍。他去谒见皇帝,皇帝荒淫无耻,一天到晚想着寻欢作乐。皇帝想见古代美人海伦,结果海伦真的来了。在“骑士厅”的表演场合,是海伦和巴黎斯的恋爱。浮士德吃醋,把魔术的钥匙触到巴黎斯身上。精灵们都爆炸了,化成了烟雾,浮士德晕倒,失去了自觉。 舞台回到了第一部开篇的中世纪的书斋中,一切的陈设原封不动。在这里,原先受过靡非斯特训示的“学生”如今变成了“学士”,如今反而把靡非斯特训斥了一顿。浮士德的弟子瓦格讷守着中世纪的炼金术,在那儿制造着“人造人”,公然造出了一个小仔仔何蒙古鲁士。但他只能蜷缩在一个玻璃瓶里,在玻璃瓶里蜕化不出来。在“古典的瓦普几司”之夜,何蒙古鲁士想蜕变,想发育,“希图放恣情欲”而把玻璃瓶撞破,闪烁,燃烧,然后变成了一团火焰,消失掉! 浮士德追求海伦,在靡非斯特的诱导下,终于成功,并且生了一个儿子叫欧福良。他是一个“天才儿”,放荡不羁,追逐“少女”,飞求战争,结果是“纵身于空中”,坠地毁灭。海伦也因悲苦而消逝,同时把浮士德带到了空中。 在空中浮士德和靡非斯特对谈,表示他想填海。浮士德因为帮助了那位骄奢淫逸的皇帝,皇帝给了他一带沿海的地面,让他去填海,结果填海成功。在填海成功的土地上有一对老夫妇,但浮士德因为不满他们坐在这老式的小礼拜堂里,于是便想用新的房子和土地和他们交换,但两位老人不从。浮士德便让靡非斯特去把他们赶走,因为态度骄横把两位骇死两位老人。浮士德不免为此“忧愁”,被“忧愁”对着他的眼睛一吹,使得浮士德双目成盲。在倒下去的那一刻,因为有了开拓疆土的行为,使得他感到了满足,并且喊出了“你真美呀,请停留一下!”按照契约的规定他不得不为靡非斯特所有,但天界的仙使们却把浮士德救出。,在天上,遇到了那位玛甘泪,她要用心把他指导。天上的至尊者是一位光明圣母,歌德在最后喊出了:“永恒之女性,领导我们走。”全剧结束。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0电视剧一直在放《新水浒传》,因为喜欢剧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我特意找了这本书看了。 看过之后,印象最深的还是《武松打虎》的故事。武松因为赶路,来到了客栈,客栈酒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冈”,喝过酒的武松正准备赶路,客栈的伙计把他拦住,告诉他,店里的酒喝了三碗就会醉倒,再说前面景阳冈有大虫,吃了好多人,大家都害怕从那经过,可他喝了十五碗了,还想从景阳冈上过。可伙计最终还是没能把武松拦下来。 武松乘着酒劲,大约走了四五里地,来到了景阳,他看见一块绿油油的大青石,武松正好累了,准备躺在上面休息呢。突然,一阵大风吹过,丛林中出现了一只白额大虎,可能是饿了,见武松,就直向他扑过去。武松这下吓得磕睡也没了,他顿时酒劲醒了一大半,避开了老虎,老虎扑了空,发起威来,再扑过来,这下,武松也灵机一动,不再躲开,他操起手中的刀,稳稳的用力握住,迎着老扑过来的方向举起,老虎从刀上越过,肚皮直接从刀上划过,受了伤,武松见势,顺手捡起一块大石头,狠狠的朝老虎使劲的砸,终于把大老虎打死了。 打死了危害乡邻的大虫后,乡亲们都很感激他。 武松真英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任何紧急情况,都应该冷静,及时想出办法,应便处理;这样可能会战胜你平时想都不敢想的困难。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1很久前就知道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今天才翻,缘于她的介绍。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想起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哑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想起她,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想起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惟有的只是对活着的诠释……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2居里夫人,一个感动了全世界的名字。她朴实的身影,深深地被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所铭记;她激人奋进的故事,也被人们一遍又一遍地传颂。 居里夫人出生时,她的祖国波兰正遭受沙俄铁蹄的蹂躏。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赋予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当然也将知识精英的聪慧和坚韧毫无保留地遗传给了她。开明和蔼的双亲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沙俄施行严厉的殖民统治,但身为小妹的她,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 斯可罗多夫斯基夫妇的教育方式很值得我们今人借鉴。他们从未对孩子进行过什么“启蒙”,而是放开手脚,让他们自由玩耍,去尽情地拥抱大自然。居里夫人一生热爱自然、亲近自然,想必就是在孩提时代埋下的种子。父亲虽然是一名颇有才华的理科教师,却从未刻意引导过孩子的兴趣,他甚至不让小玛妮雅过早地接触理科书籍,好让她在上学后能够全面地涉猎知识,从而逐渐找到志趣所向。当然,他对于孩子们的学业还是非常关心,并且要求严格的。至于母亲,则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了女校长的职务,全心全意地相夫教子。在身患重病、家境窘迫的情况下,她仍旧若无其事地操持家务,不遗余力地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不让年幼的他们过早地承受心理负担。由此,我看到了家庭的意义所在,它不仅是每个人成长的天堂,更是一个塑造人的殿堂。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3世界上有许多名人,但我最佩服的名人就是出生于波兰教师家庭的一位著名女科学家玛丽·居里,于是我读了关于她的名人传记。 居里夫人的一生有成功也有磨难,她出生于一个被沙俄占领的波兰家庭。民族的压迫、社会的冷遇、生活的贫困,激发了她的爱国热情和发奋精神,她决心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1891年,她靠自己当家庭教师积攒的钱,从华沙一直到法国巴黎大学求学。经过刻苦努力,三年中她先后获得了物理学和数学学士学位,并取得了进研究室工作的机会。1894年,她结识了比埃尔·居里先生。为科学献身的理想,把他们永远联系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十分清贫,工作、学习却很紧张。1896年先后居里夫人发现了两种新元素:钋和镭。1906年,比埃尔·居里不幸遇车祸去世,居里夫人就继任了他的讲座并指导他的实验室。1910年,她发现了纯金属镭。1934年7月4日,居里夫人去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都要有坚强、拼搏、向上的意志。如果在前行的路途中遇到了失败,不要灰心。跳过它重新走上前行的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坎坷。”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自信+努力=成功”。在此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了《居里夫人传》让我收获了累累硕果,懂得了不少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4在这篇文章里,武松在景阳冈前的“三碗不过冈”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喝醉了。他摇摇晃晃的来到景阳冈上,睡在了一块大石头上。突然,一只白额大老虎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武松一惊,拿起肖棒向老虎打去,不久它们就打成一团,老虎因为饿的原因被武松打死了。 武松打虎虽然胜利了但他也犯了个错误,就是无视了警告牌。在旅游景点里有一些“禁止入内”、“游人止步”的牌子,不要以为这些牌子没用,如果你进了危险地区是可能命葬黄泉的。有时候街道上会有一些“正在施工”的牌子看见也要绕行哦。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5读完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篇文章写的是我与恩师藤野先生相识、相处和相别的过程。 文中的藤野先生虽是一位教授,但因他穿衣服太模糊了,致使乘车时曾被管车的人疑心他是扒手,他的衣着是如此寒酸可笑,但对于学术,他却十分严谨。讲义从头到尾用红笔添改,文笔错误一一订正……,更难能可贵的是,对于当时被称为“东亚病夫”的中国留学生鲁迅,他能够热情地鼓励、耐心地教育,没有丝毫的民族偏见。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谆谆教导,以及他本人正直高尚的人格,使鲁迅终身难忘。正因如此,爱憎分明的鲁迅才意识到只有拯救国人的思想才能拯救国家的道理。于是,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走上了追求真理、用笔杆子揭示社会鄙陋的文学之路。由此我认为我们不能忘记恩师。 不忘恩师,是一种美德。居里夫人发现镭后,名声远扬,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她激动地跑到角落里拥抱、亲吻她的小学老师--西科尔斯卡。从此,居里夫人不忘恩师的美德,成了教育的一段佳话。不忘恩师的美德,不是谁的专利,应该值得我们大家发扬。 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我也有遇到这样一位好老师,那就是教了我六年的语文老师----_。她对待工作积极认真,对待同学一视同仁,既给我们传授知识,又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她就算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总是带病给我们上课,我深受感动。而且在这六年里,她耐心地指导我参加一次又一次大大小小的比赛,并抱回了一张又一张喜人的奖状。不知什么时候,她那头乌黑的头发染上了白霜的痕迹,我看着都心疼。六年了,我从一个懵懂的小孩慢慢长大、懂事,而我的恩师却在一天天变老…… 作为一名学生,能够在生命中遇见一位好老师,是一件非常幸运而且幸福的事情。良师令人难忘,师恩更令人难忘!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6时光匆匆,两点一线的日子,白天里忙不完的工作,晚上回到家无止境的家务活。一天还是24小时,只不过分成了好多段,每段里都装满了鸡毛蒜皮。 自己呢,也像羊群里的羊一样,低着头跟着大部队向前走,前方是一片美味的大草原,还是一个悬崖,管他呢?羊群停下来就跟着吃草,吃饱了有人带队,继续跟着走吧。 不然呢?独自抬头看看月亮,思考一下青草和干草那个更营养一些?算了吧,那样会被认为得了羊角疯呢。学生时代曾几何时,在一个苍蝇小店聚餐吃饭,廉价的啤酒,实惠的大盘鸡,每个人都是豪情万丈,看不惯生活的种.种不公,恨不得立刻出山一统江湖。 社会是个磨光机,通过时间把每个人棱角磨平,圆滑的可以照出自己丑陋的样子。 现在的饭局越吃越高级,圆桌上的台词全靠演技,酒场的哥们义气不必太在意,生活还是要靠咱自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矮大紧的词,许巍无比伦比的演唱,让我这个伪文艺青年也心潮澎拜了一把。也想着去放肆一把,去追求自己曾经的梦想,绞尽脑汁却也想不出当初的梦想。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越来越模糊,也许自己的人生也就只剩生活的苟且了吧。直到最近读完《月亮与六便士》才发现,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诗与远方的田野里也充斥着苟且。 这本小说很有名,在读大学时就知道。当时的自己只顾着兼职去挣六便士,认为只有攒够了六便士才可以追求月亮,追求理想。如果用数学语言表述的话,那就是六便士是月亮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是一位四十岁才学习绘画的证券经纪人,疯狂迷恋上了绘画,放弃优裕的生活,抛妻弃子去了远方。为了追求艺术理想,他饱尝贫穷与饥饿的煎熬,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极度自私的他祸害两位痴情女子,最终因患麻风病在世隔绝的塔西提岛惨死,死后其画名声大作,成为一个自成一格的画家的传奇故事。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极度自我,全然不顾别人的看法,把女人当作灵感的来源,欲望的工具,宁愿得罪千万人也要满足我一人,其中过程被人唾弃,内心饱受煎熬,且生活及其潦倒,可谓过着苟且的生活;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三流画家斯特罗伊夫对大师顶礼膜拜,虽然斯特里克兰德看不上他,但依然尽力帮助,甚至最后自己的妻子被拐跑,也是自己净身出户。对妻子布兰奇的委曲求全,对大师的极端包容,生活中也充满着苟且。 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在年轻时感情受伤的布兰奇,无法忍受处处谦让自己的丈夫,选择了跟曾经厌恶的斯特里克兰德在一起,这种单相思的恋情失败后选择了喝草酸自杀。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爱情也许注定是悲剧,感情世界里充满着苟且。 斯特里克兰德的原配太太,在丈夫决然离去后也经历了短暂的悲伤,可她终究认为生活还要继续,从一个家庭妇女到经营一个打字室,再后来继承姐姐家的遗产优雅的活着。在本书描述的人物里,可谓是最令人惋惜又敬佩的一个,她追求理想,希望丈夫能够归来;她独立,可以挣足够的六便士让自己的一双儿女接受最好的教育。 月亮很重要,六便士也很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那样就是那样!生活无处不存在苟且,平凡的自己如此,追求梦想的他们何不是如此呢?平庸生活鸡毛蒜的人生是被动接受的苟且,诗与远方是追梦过程中主动品尝的苟且。 既然这样,平凡久了,何不潇洒走一会,努力去追一次梦,这样你收获的可能就是不再后悔、不留遗憾的苟且了。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7读老舍的《四世同堂》,我感触很深,老舍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跃然于纸。冠晓荷,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他的行为作风,品行穿着,无一不让我感到深恶痛绝。 日本人侵略了北平城,全城人心惶惶,只有冠晓荷欣喜难耐,他觉得这是一个让他飞黄腾达的机会,他认为日本人使北平沦陷,是做上大官的好事,他心里没有国家。小羊圈胡同里,总会有几个人爱国家,爱北平,钱二少,一个正值壮年热血的青年,他决定出去抗日,他想要为国家出份力。大赤包却听到了这回事,她告诉冠晓荷,去告诉日本人,你就有功可以当官了。迷官迷财的冠晓荷一听,马不停蹄的去告诉了皇军,可皇军并不体贴他,要让他在前面带路,带日本人进小羊圈胡同里,去钱家抄家。冠晓荷以汉奸的身份站在了这个胡同里。卖人求荣,汉奸!汉奸!真是令人气愤! 冠晓荷他瞧不起中国,因为中国没有给他一官一职,他甚至觉得英国和法国可爱,倘若英国和法国能给他官职。 日本人侵略了北平城,那么这些个官职只能由不抗日的人去当。他为了升官发财,不要尊严,不要骨气,对侵略国家的日本人鞠躬哈腰,阿谀奉承,只为权利。他把利益摆在一切前面,真是无知又无耻的日本人的走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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