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
范文 |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精选25篇)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文~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3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4《四世同堂》是一部历史性巨著,它讲述了北平一个名为小羊圈胡同的几个家庭和和众多人物在八年抗战中的种.种,从他们的生活切入,反映了广大百姓在北平沦陷后的生活,无形中向我们展现了沦陷区人民的生活、情绪和心灵以及对日本侵略者的反抗,愤怒地控诉了日本的罪恶和带给中华民族的灾难,也披露了汉奸卖国贼的无耻行径。 四世同堂的长者祁老人,传统守旧但又不失正义感,当他得知卢沟桥事变后,马上通知韵梅准备三个月的干粮、咸菜和窝窝头,碰上打仗就大门一关,还和日本人讲究以和为贵,这种做法看似明哲保身,可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日本扔几个炸弹即可占领中国了。而最后结果不然——因为许许多多像祁老人这样明哲保身、逆来顺受的人却并不能让家庭免遭日本鬼子的践踏,而日本人的无耻行径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怒火与反抗。在日本鬼子企图想借瑞宣来抄家时,这位长者却挺起了胸膛,气势汹汹地回答特务——他骨子里的正义感不容许被人肆意地蹂躏,蹂躏他的四世同堂。 本书中的冠晓菏和大赤包也里给了我的深刻的印象——汉奸的嘴脸和下场。冠晓菏没有信仰也没有追求,用鲁迅的审判角度来看,他只是个只有肉体而没有灵魂的空壳,在他的眼里,金钱、权势、衣冠、美食、美女才是他的一切,为了这些,他可以抛弃国家,背叛邻里,出卖他人,视他人的痛苦不顾,总而言之他只要自己过得舒服、金贵、自在就OK,他吃着生活在中国,吃着中国的饭,住着中国的房子,然后捧着英国、美国、日本来诋毁中国——因为那些国家能给他金钱和权势。这就是冠晓菏,就是无数汉奸背叛国家的理由和所谓的“无奈”,等到日本的大势已去,这些汉奸卖国贼的下场就如同下狱的大赤包和被活埋的冠晓菏,永远被世人唾弃! 钱默吟,一位有才华正直的老人,他平时文质彬彬,和大儒一般,可在日本人对他实施酷刑、虐待小羊圈的百姓时,他毅然抛弃了自己雅致和闲适的生活,加入到抗日的革命队伍之中,做地下工作,翻译、写书,为祖国而奋斗着。他潜在的勇气和意志在抗日救国的理念下爆发出来,在经历了炼狱般的考验之后成为了英勇抗战的民族志士……小羊圈里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让我回味无穷:机灵狡猾但又不失善良经常帮助邻里的白巡长、一心想报国却又不忍放下家庭学富五车的祁瑞宣、勤劳善良明辨是非全心为家的韵梅、嫉恶如仇最后和日本人同归于尽的车夫小崔……他们从逆来顺受到团结反抗的过程给我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让我觉得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屈的充满了力量的伟大民族!是的,小羊圈人们的反抗、北平人民的觉醒,如一场雷雨,把八年来忍在心里的苦难爆发出来,排山倒海地向日本鬼子砸去——为迎接这子夜后的新生光明。 共和面,这个我们陌生的东西就是北平人民的所谓的粮食——日本人抢去了我们的粮食,就拿这些掺和着泥沙的东西用水根本和不成面团,更蒸不成馒头。可怜的妞妞就是吃了“共和面”死的,而这只是个缩影,这连猪都不吃的“食物”不知害死了多少中国人!这就是日本人罪恶,而这只是日本对中国犯下罪行的沧海一粟! 也正是这各种不同的“共和面”,彻底打碎了小羊圈里人们的平淡生活,激发了一个个善良的人们的爱国心,他们同仇敌忾,用自己的方式来反抗日本人,点滴就是大海,人民的正义被日本人手下的种.种“共和面”所激发,当人民团结起来,侵略者灭亡的日子还会远吗? 我相信无论在什么时代,谁都想过着安适美好的日子,可是当祖国受到侵略,当侵略者剥夺人们正常生活的权力,每一个有正义感和民族感的普通老百姓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来保卫自己的家园直到赶跑侵略者,我为那些汉奸们感到羞耻和悲哀,更为那些觉醒后勇于反抗的人们感到欢欣鼓舞,因为那是一个民族挣脱侵略者镣铐的力量和希望! 《四世同堂》通过对“小羊圈”的放大,来表现了北平人民在日本侵略者的践踏蹂躏下的苦难悲惨的生活,把他们的惊恐、惶惑、迷茫、偷生、挣扎、反抗的心灵历程渗透在书中的字里行间,也无情地鞭挞了汉奸卖国贼的无耻行径,展现了北平沦陷八年的历史,是中国人民在受日本侵略后忍隐生活的苦难史和屈辱史,也是日本的罪恶史,走向灭亡的失败史,更是中国人民走向觉醒和抗争的历史!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5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6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同《玩偶之家》中的诺拉一样,子君与涓生都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反抗现实压迫,都是不成熟的、没有根基的,似玻璃般易碎。终有一天,只拎了件小包就出走的诺拉会回家继续当她的“小鸟儿”、“小松鼠”抑或走向堕落,没有任何资本的子君和涓生,不可避免地也只能是走向离别和失败。反抗,就这样行走在消逝中。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7居里夫人,一个感动了全世界的名字。她朴实的身影,深深地被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所铭记;她激人奋进的故事,也被人们一遍又一遍地传颂。 居里夫人出生时,她的祖国波兰正遭受沙俄铁蹄的蹂躏。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赋予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当然也将知识精英的聪慧和坚韧毫无保留地遗传给了她。开明和蔼的双亲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沙俄施行严厉的殖民统治,但身为小妹的她,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 斯可罗多夫斯基夫妇的教育方式很值得我们今人借鉴。他们从未对孩子进行过什么“启蒙”,而是放开手脚,让他们自由玩耍,去尽情地拥抱大自然。居里夫人一生热爱自然、亲近自然,想必就是在孩提时代埋下的种子。父亲虽然是一名颇有才华的理科教师,却从未刻意引导过孩子的兴趣,他甚至不让小玛妮雅过早地接触理科书籍,好让她在上学后能够全面地涉猎知识,从而逐渐找到志趣所向。当然,他对于孩子们的学业还是非常关心,并且要求严格的。至于母亲,则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了女校长的职务,全心全意地相夫教子。在身患重病、家境窘迫的情况下,她仍旧若无其事地操持家务,不遗余力地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不让年幼的他们过早地承受心理负担。由此,我看到了家庭的意义所在,它不仅是每个人成长的天堂,更是一个塑造人的殿堂。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8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邪恶的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盲人”,“失聪者”,“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最后,我也希望我们的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9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一出生就注定不平凡的小孩,拥有着一个要与大反派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弱成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着长大,缺在他们家过着不被疼爱的生活,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拿到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 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 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0这是一个魔法的世界…… 我们都希望拥有一顶巫师的帽子,一根神奇的魔杖,轻轻一点,便可以使一样东西飞起来或者消失。可是想去这魔法的世界得需要足够的幸运,而哈利就是这么一个幸运儿,他的天赋使魔法大门为他打开。清秀、文气的哈利给人以脆弱的感觉,可是事实并非如。自小就是个孤儿的他受尽了屈辱,可是他却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奋发向上。一天,幸运降临在他头上,源源不断的信涵邀请他到魔法世界去,他顺利的成为了魔法学院的一员。虽说幸运降临,可是噩梦也随之而来,额头上的刀疤,让哈利和一个让人提起就恐惧的魔鬼牵扯到了一起,那个魔鬼就是——伏地魔。 仇恨使他勇敢的面对伏地魔,在他刚踏进魔法学院不久,就与伏地魔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较量。伏地魔寄生在别人的身上,逼迫孤身一人的哈利交出魔法石,哈利当然不肯,这时,魔法石的力量使哈利的手变的像熔岩一样,焚化了伏地魔的美梦,伏地魔踉踉跄跄的逃走了…… 不光哈利是英雄,他的伙伴也是功臣:如果没有赫敏的照料,哈里放心的下罗恩吗?如果不是罗恩在“巨型棋”的紧要关头,舍己为人,哈里能冲出重围吗?如果没有邓不利多的相助,哈里还躺在石阶上昏迷不醒呢!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带我们遨游魔法的世界……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1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2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故事虽然是发生在一个虚幻世界,但是,故事里所蕴含的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没有母亲伟大无私的母爱,哈利怎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海格的保护,哈利怎能摆脱德思礼一家的阻挡,顺利地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没有斯内普在魁地奇比赛时念一个反咒想保住哈利的生命,他岂不是早就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赫敏的机智与罗恩的敢于牺牲,哈利怎能通过一道又一道难关,打败伏地魔,拿到魔法石?……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教育我们:生活中我们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他人对我们的关怀与爱护才使我们成功。哈利波特要是只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支持,他能独自打败伏地魔吗?答案是否定的。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3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发现了一张藏宝图后,随众人远涉重洋、冒险寻宝的探险故事。书中人物形象丰满,机智勇敢的吉姆霍金斯;两面三刀的西尔弗;冷静从容的李沃西大夫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情节曲折,充满冒险情趣,让青少年有意想不到的深刻体验。 在老海盗这部分讲了吉姆霍金斯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他的父亲和母亲经营了一家名为本葆将军的旅馆。 一天,本葆将军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的客人。这位客人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看起来凶巴巴的,净是讲一些关于绞刑、海盗、跳走板和海上风暴等可怕的故事 在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努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金银岛》中的吉姆霍金斯: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我要向吉姆霍金斯学习,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等等。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4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5读完《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实在是一篇关于英雄描写的经典之作。作者对于武松打虎全过程惟妙惟肖的描绘,读来犹如亲历一半。我们既为武松醉醺醺迈步景阳岗突遇猛虎而捏一把汗,也为武松的临危不惧的英勇豪情而油然起敬。 武松在景阳岗下的一家酒店,一口气喝下了十八碗“出门倒“,把一个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英雄豪杰,活脱脱的展示在我们面前。尽管有店家“三碗不过岗”的规劝,尽管有官府关于景阳岗大虫(猛虎)的警示,可英雄武松却是“艺高人胆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他突遭与猛虎相遇时,尽管也“酒都作冷汗出了”,甚至慌乱应付对之际,手中唯一的武器——一根哨棒由于击打在树上而折断了,可英雄就是英雄,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武松凭着平时苦练的一身好武艺,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硬是用一双“铁”拳,生生把猛虎击毙。 书中另一位水浒英雄黑旋风李逵,也在沂岭一人独杀大小四只猛虎,由于描绘的不如武松徒手打虎这样的淋漓尽致,使武松打虎的英雄壮举,千古留名。 古人说的好:“书到用时方恨少”,从武松敢于徒手打死老虎,一方面显示了他的过人胆识,另一方面还是他平时刻苦努力操练“十八般”武艺的必然结果。从中我们可以领悟到,只有平时刻苦努力地学习,掌握足够丰富的知识,才能在面对诸如考试、突发事件等,也像武松遇到老虎一样,沉着应对,并最后取胜。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6《呼兰河传》一书,在我祖父祖母那一代人就作为课外阅读的好教材。一代大师优秀女作家萧红,用诗一般的语言、用像绘圆一样的方式,给我们描绘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旧中国的状况。它是一篇充满童心诗趣和灵感的回忆式长篇小说。 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没有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孔乙己、润土、阿Q那样人人皆知,但肃红用姻熟的与作技巧、抒情诗一般的意境,塑造追述的一个个人物,如祖父、二伯、冯歪嘴子等形象,也是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对三个普通女性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各显特征。如第一个女性,小团圆媳妇嫁到胡家后,经历了挨打、跳神、热水烫驱鬼到奄奄一息、无人问津,最后死于非命的过程,展现了残酷的封建传统、落后风俗的可怕画卷。 而在整个过程中尽心尽力参与照顾的大孙子媳妇,最后只能用跟别人跑了的方式,追求自己幸福来反抗旧社会对妇女的摧残。而由媳妇熬成的婆婆,怀着为她好的愿望,用打骂、跳神、逼迫洗澡的方法来救治,最后反而使其致死还吓跑了另一个媳妇的结果,上演了一出家破人亡、鬼神之斗的生活悲剧。剧中人并不知其中原由,只能寂寞无语。这一家庭悲剧再次印证愚昧落后是精神枷锁、是无形的屠刀。 作者萧红虽然生活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时代,生活十分艰难。但她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也是幸福的,她的后花园的童趣与鲁迅笔下的百草园有异曲同工之妙,她描述的搭野台演戏和鲁迅展现的社戏媲美,同样为我们展现了旧社会农村南北文化习俗的相通,使我们对中国农村的过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作家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通篇并无大场面、大事件、大人物的描写,但对那些发生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中间、社会中最平凡最琐碎的事件,如卖猪肉、卖麻花、拉大车、修路面等,把整个东北农村生活情景都细腻逼真的加以描写,并用犀利的语言为人民大众喊出追求幸福、追求生活的心声。尤其是对卖麻花情景的描写更是淋漓至尽,看似十分平常的卖麻花所涉及的七个人物,一个提篮叫卖烧饼的在胡同东头喊道西头,篮子里糖麻花和油麻花,被人问价和挑拣也不发怒的性格,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五个小孩买麻花的争夺打闹的全过程把东北城镇平凡市民家庭生活的细致情景描写的惟妙惟肖。所以她也可以称为百姓的作家。 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热爱生活、憧憬未来、昌有理想的特点,也从一些小事得到充分描述,尤其是磨砺中的爱情故事更是淋漓致尽。忠厚的爱妻、小的冯歪嘴子,在他所干活的磨房里与赶车老板女儿王大姑娘私自结婚生子,虽成了小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但她不为人们的鄙视而悲凄自卑,相反能抵抗唾沬奋力抗争,和老婆、孩子和和美美过日子,用自己最原始最全部的能力,来爱妻子、爱孩子,充满了不畏艰难、努力活下去的勇气。这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繁衍不息、不断昌盛的源泉,也表现了萧红在逆境中向往幸福、向往未来的愿望。 萧红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及具独特艺术个性的女作家。她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蒙受巨大灾难的时代,她的现代处境是凄的,但对家乡的热爱,对童年的回忆,对亲人、亲友、多乡友的眷恋之情,从回忆小说中洋溢、流露,因此虽生活的热爱才是艺术创作永不干涸的源泉。 萧红的艺术才能由于生活窘迫和疾病的折磨,在31岁就死去了,在一个美丽的年龄就离我们而去。但她留下的作品,却是我们宝贵财富,在文学的宝库中,是一块绚丽的瑰宝,受到许多文学大师的赞赏,更受到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的热爱。她的作品,使我从平凡小事的描写中看到她宽大胸怀;从破碎不连贯的七个章节中,看到整个中国的全景展现。没文化,真可怕。落后要挨打,因落后,而最深受害者是劳苦大众。肃红作者就是在日本侵略中国,广大人民遭受战争之苦,而她只能和她的丈夫旅居香港,过着凄凉贫困的生活而萌生书写以灰暗色调为主的《呼兰河传》。更加激发起我们对现实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珍惜。 如今,在政府领导下,科学空前发达,生活不断进步,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经过六、七十年的变迀已增长到80多岁。这是在31岁早逝的萧红肯定没有预想到的。解放后,中国人民,尤其是劳苦大众都是国家的主人,再也没有外来侵略者欺凌和侮辱,中国人民再也不是贫穷困苦的东亚病夫,中华民族像一头从沉睡中醒来的雄狮。近年来,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地位越来越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我们都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如果她能活到现在,一定会用更活泼的文章来歌颂、来描述。所以,时代是文学创作的基础,我们也期待更多歌颂当今的文学作品面世,来激励生活、激励青年。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7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两人才在绍兴相见,成了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要与他人多交流、沟通,阐明自己的想法,就可以避免很多误会。如果鲁迅在同乡会上问一问范爱农,或许两人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分析。所以,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要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应该。 总而言之,只要有宽广的心胸,就会避免很多误会。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8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 “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 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9“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0我很想谈谈那位性格深沉而坚毅的安德烈公爵,这位时常默默不语,时常又冷言冷语,深沉而坚毅的男人,与皮埃尔的宽厚善良形成巨大反差。但两个人却是至交好友,两人都愿望做对民众和国家有意义的事。区别在于皮埃尔希望做得好,但是效果不佳。安德烈从没说过希望,但是却在切切实实地解放着农奴。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位光彩夺目、散发人格魅力的安德烈公爵却突然间地死掉了。他死于战争时期的伤口感染,这个意外事故让我们这些拥有发达医学的现代人感到十分地不能理解。 我也很想谈谈那位性格随和善良的皮埃尔伯爵。他是位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的好人。我们看到了他婚姻的曲折,看到了他在内心深处的思考,看到了他贯穿始终对周围人和事的细微地观察。作者把他写得如此重要,让我一度认为这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我也很想谈谈那些几乎一闪而过的人物。杰尼索夫,骠骑兵军官,尼古拉的好友兼青年时期的榜样。是个意气风发的人物。冲动地向朋友的妹妹求婚,同样,又冲动地带领自己的士兵(为了不至于挨饿)抢夺军需官的粮食。于是,因为抢夺粮食这个原因他消失了,他在半途中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他可能入狱,也可能在医院中死掉。于是我们为他的命运感到十分不平,这绝不应该是这为平民英雄应有的命运。然而造化弄人,在抵抗拿破仑入侵的前夕,俄军总司令的府邸,又出现了这位英姿飒爽的军人的身影。 严厉的、正派的阿莫罗西莫娃,快乐、热闹的罗斯托夫伯爵一家人,克制内敛、温柔贤淑的玛丽亚公爵小姐,这些都给我们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 然而,我决不能忘记谈一下库图佐夫,这位指挥俄军抗击侵略者,一度败退于拿破仑的俄军总司令。他始终如一地认为看似失利的鲍罗金诺会战是促成敌人灭亡的胜利的会战,而并非像其他的当事人,仅仅因为俄军的撤退和古都莫斯科的被放弃就断定这是一场失败的会战。事实证明,法军在僵持几个月后莫名其妙地撤退了,随后又近似疯狂地溃败了,老将军库图佐夫终于如愿地,让“急于回家”的法国人不得不在严寒中“吃马肉”去了。 读到文章的最后,越发地感受到库图佐夫的人格魅力。他少有激动的一面(除了在战前激动地要侵略者去“吃马肉”这一段),大多数都是一种疲倦和接受的状态。他不参与谈话,也不发表意见,任何激昂煽情的言论在他面前都没有表现的余地。他不置可否,很少发表评论;但是他贯穿始终的言行,体现的是一个强大的坚韧的人格力量。 有时候自己受到别人误解和攻击的时候,想想书中的库图佐夫,便会觉得眼前的一切不过滑稽可笑。于是便能淡然处之。--因为真正实在的东西,不是那些表演,而是我们的作为;决定事态发展的东西,不是我们的意愿,而是事情本来就是那样。--这样的性格与命运,正印证了中国一句古话:“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1梦想的旅程带着很多的感伤,情感的开始更于心中感悟,一副隽永幽远的画卷,几许别样浪漫的人生。 子君,两副面孔出现的子君。会馆时期的子君是恋爱时期的子君。这个子君在小说中是一个新女性的形象,果敢,有见识,有主见。而吉兆胡同时期的子君——即同居时期的子君——却是一个旧女性的形象,怯弱和无知,带有中国旧时代烙印的传统女性。不管怎么说,子君这个女性,代表的是不只自己。世上最能打动人的是悲剧,这是很残忍。《伤逝》是一部彻彻底底的悲剧。子君死了,为涓生而死了,那是时代的悲剧,更是子君把爱情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痴情女子的悲剧。 涓生,一个拥有感情却又时时被时代所要挟的知识分子,他面对帝国主义的罪行可以义愤填膺,而面对情感却畏首畏尾,他是一个有感情的人,但他的感情却是那样的脆弱却又那样的坚固:“她却什么都记得。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一般,能够滔滔背诵;我的举动,就如有一张我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叙述得如生,很细微,自然连那使我不愿再想的浅薄的电影的一闪。夜阑时候,是相对温习的时候了,我常常是被质问,被考验,并且被命运复述当时的言语,然而常须她补足,由她纠正,像一个丁等的学生。”这,是他对子君的理解,更是他对爱情的理解子君的悲剧在于把爱情当作人生的终极目标,真的无法承受失去。子君选择和涓生一起生活,她的压力在那个时代肯定比涓生大得多。在那“五四”初期的时代里,子君的执著,却给她带来无数鄙视的目光。“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力。”这种绝然的态度,已经注定她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全部的悲剧的开始。 《伤逝》是一种超越视觉和人生的冲击,们分析的永远都只是别人的爱情,而我们自己此时此刻正经历着的、心碎着的爱情却是我们自己也不愿去分析,不愿去推敲的。个中原因是经不起。 在爱情理想的追求过程中,涓生从浪漫走向实在,从幼稚走向成熟,而子君则从果决刚强走向平庸懦弱,从希望到满足进而走向失望和绝望。在与生活所作的悲剧性抗争中,子君是弱者和牺牲品,而涓生则作为一个强者终于站起来,“向着新的生活跨进第一步去,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作我的前导……”。不能说他一定会成功,至少,他还没有失败。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2《解忧杂货店》是一本耐人寻味的章回体小说,这本书是由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写的。这本书由几个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让我们回味无穷。 这本书先从三个小偷为了逃离作案现场,而躲进“解忧杂货店”(原名为浪矢杂货店,因店主常常帮人解决烦恼,而且日语中发音相似,所以别人把它说成解忧杂货店),从而引出了解忧杂货店。越往后读,你越会发现生活中的大千人类无奇不有,自己的心情也会跟着人物的变化而出现不一样的变化,这便是这本书的奇特之处。 每的一个有趣的故事,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故事。就好比第一个故事吧,它就告诉我们要为自己的梦想去坚持不懈的奋斗,顽强不息的拼搏。不能因为一些外界影响,都不能半途而废,要有持之以恒的心;有的告诉我们生命是无价之宝,我们每个人都要爱惜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就对一些生命有歧视。即使在危难关头,也要尽量保全生命;还有的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事,为他人付出,即使没有物质上的回报,也会有精神上的寄托,正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或许,这些道理在你生活中的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下,会让你觉得不切实际。但至少在某些危难时刻,也可以鼓励自己和别人。 《解忧杂货店》是一本内容别有深意、风格十分新颖的深情小说,里面还有许多的好词好句,还能让你了解不同阶段不同的人的生活方式。希望大家读完这本书后,能受到启发,发现生活不同的一面。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3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_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4“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5我读了英国作家罗勃特·路易斯·史生写的《金银岛》,感到这本小说的题材新颖、别致、人物形象鲜明、生动,里面离奇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英国黑山港旁的本葆将军客店里住进了一位粗鲁的疤脸男人海盗比尔。他脾气暴躁、行为诡秘,不久便因酗酒中风而死,留下一张海盗船长弗林特的藏宝地图。许多海盗闻风而至。不料,地图却被客店老板的儿子吉姆抢先拿到,交给了当地颇具声望的医生李甫西和乡绅屈利劳尼。为了挖掘宝藏,屈利劳尼先生购了船,招募了船长、水手和厨子,与李甫西、吉姆和几位仆人一同出发,向金银岛驶去。独脚厨子西尔弗是混上来的海盗,他总是装出憨态可掬的样子来讨得医生、乡绅和吉姆等人的信任。一次,他跟18 个拉拢来的水手一起商量对策,准备谋杀医生等人,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告诉了医生、乡绅和船长。船上便出现了代表“善”的医生一派和代表“恶”的西尔弗一伙。经过几次激烈的战斗,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西尔弗一伙,载宝而归。 我非常喜欢《金银岛》这本书,一是它以小主人公吉姆展开,形象地刻画了可爱的吉姆和可恶的西尔弗。,我很敬佩斯摩列特船长,因为他不但航海经验丰富,而且在刚上船时就发现船上的人可能会叛变。二是它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心和友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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