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
范文 |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精选31篇)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我轻轻合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已是热血澎湃,仿佛自己置身于硝烟弥漫的北平……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这本书的再一个亮点在于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让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 《四世同堂》讲的是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更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 读了《四世同堂》我更加的热爱我的祖国,这部小说弘扬了中国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大家只要心连心就能战胜一切!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老舍先生这本厚厚的《四世同堂》,既是北平城中的百态人生,亦是抗日战争时期,一段厚重的历史。正如老舍先生在开篇所写“他们生,他们死,他们兴旺,他们衰落„„”在这跌宕起伏的一路上,有多少人迷失方向步入歧途,又有多少人不失理想奋勇向前。 在书中,老舍先生用一个个形象的词汇生动的描述着每一位主人公,这些词汇不仅能描绘出不同人物颇具特点的相貌,更能准确的勾勒出他们为人处世的态度。面带笑纹,老成持重的祁老人;圆脸重眉,一团和气的祁天佑;深居简出,谦恭和气的钱默吟;尽职尽责,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当然也有卖国求荣的冠晓荷和太太大赤包。如果说祁老人和他的大家族是一棵茂盛的大树,那么小羊圈胡同便是一片林,大大小小的花草树木间,有相互依存,也有独自挺拔,更少不了旁逸斜出的杂枝残叶。老舍先生用他略带调侃的京腔京韵,写活了抗战时期北平市井小民的百态人生。 小羊圈胡同,似乎与外界相隔离,它有着自己和谐温馨的小环境,邻里和睦,相互帮助,即便有些小矛盾,也落不下深仇大恨。但当日军攻城,北平沦陷,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全都被打破。每个人都带着些震惊,惶恐与不安,但也有一些为此兴奋并蠢蠢欲动的人。不用说小羊圈胡同,单是从祁老人的家中,就会因年龄阅历的不同而产生极大的分歧,有人逃避,有人亲日,有人抗争„„单从这一个家庭,一条胡同的对待战争的理解与行动,便能映射出整个北平,乃至全中国人在日军铁蹄下,亡国奴的生活。 老舍先生用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写活了那段沉重的历史,用他饱含深情的文字,向我们展示着那段历史中一个个令人难以忘怀的细节。在老舍先生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日军暴行和叛国求荣者的谴责与批判,可以看到他对敢于奋勇抗争的志士们的敬佩与赞许,也可以看到他对被迫成为亡国奴的平常百姓的同情。老舍先生在文章结尾写下“起风了”三个字,必是希望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明白,无论狂风暴雨,总会有阳光冲破云层,重照大地的一天,清风仍会拂过,生活仍在继续。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3我与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大家老舍写的最为的一部书——《四世同堂》 命中注定让我们擦肩而过,美丽与遗憾并存(甚好)。缘分让我们相遇,缘分也让我有幸一睹她的芳容——那跨越将近半个世纪多的民族屈辱与不幸。 端坐在书桌前,细细春风早已吹过我的耳畔;历史的温度又让我再一次遐想。穿越时空的隧道,我仿佛又置身于发生在那一个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在北平城中小胡同里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愁的瑞宣、热血青年瑞全、中国式任劳任怨的韵梅、耿直忠诚的常二爷、善良热心的李四爷四大妈、由弱不禁风的隐士诗人蜕变成钢铁般革命战士的钱默吟先生、极端卑鄙并且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民族的败类)、阴狠毒辣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狡猾但正直的的白巡长、并伴随着家庭风气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尤桐芳、在钱默吟先生的帮助下并最终成为革命战士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富善先生……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又在眼前跳动,如黑夜般漫长的八年中伴随着中国人的惶惑、苟且偷生、生不如死的饥荒一幕幕的在小羊圈的胡同里得以演绎……这段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的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屈辱、不幸、死亡与反抗斗争让我更深切的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段所不为人所知的历史;那段上映着中华民族人性的历史,那段反映着北平人民身上思想斗争的历史及中华儿女为寻求救亡图存而所做出的斗争、牺牲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所获取的比较抽象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有了灵魂,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和自信心;这部书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读完老舍先生的这本著作,让人感到既可恨又可笑:可恨之处在于在国家民族危亡之际仍有那么几个被文化筛下的土与渣滓,而剩下的是几块真金(引自《四世同堂》老舍著);可笑之处又在于文中字里行间处处显示老舍先生深厚的文学功底,诙谐的语言,幽默的比喻,恰当的嘲弄、讽刺;无不使人有一种如沐浴春风之感觉,很自在,很洒脱。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滑稽人物也许是定格在那个时代的特有产物,可是我发现直到现在我们的身上仍有那个时代的残留;在老舍先生的文章中总会看到活生生的自己和自己周围的同伴,怎能不让人掩卷深思呢? 轻轻地掩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纵观整本书,心中不禁慨叹在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们的一种人性承受如此之多的磨练后,竟然展现的如此真实。在一个区区北平西城的一个胡同小羊圈里,老舍先生用形形色色的人物刻画了当时代表中国当时许多人们的心态,已成为半个世界前整个中国的历史的一个缩影罢啦。令我更为惊叹的是老舍先生在面对日本鬼子侵略中国人民的时候,没有用十分激烈的言辞批判日本人及汉奸们;相反的是他用一种时有时无,蜻蜓点水般地去描写,而在一种幽默、诙谐的语言背后掩盖着先生的愤怒与哀伤,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先生蔑视的眼神和淡淡的冷笑;但在这蔑视和淡淡的冷笑背后无不让人深思? 当我今天重新审视全书时发现《四世同堂》这本书的书皮上有一个典型的四合院式的门,这个门很奇特:门紧闭,没有一丝缝隙;并且给人一种很庄重、肃穆的感觉(由看所得),这或许也是封面设计丁聪所选的一个特意的景物(寓意)很能说明深层次的问题吧。据我理解这个门里面是一个家,而这个家的门是紧闭的——家是一个中国封建礼教的堡垒(北平人的谦虚与有礼貌大概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而在这个堡垒里面容纳了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一个接受中国新式教育的人,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并且四世同堂的链锁把四代的爱恨与他们的命运紧紧地串在了一起,直到在外来侵略者的践踏与蹂躏下,这个门被打开啦;四世同堂的链锁也在一步一步的脱落。同时这个门里面的家甚至可以扩至到一个国家、民族。这个门里面也见证着历史的进程。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4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5最近几天,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班共读了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著名作品《金银岛》,读完之后我思绪万千,有许多话要说。 这本书反映了十八世纪欧洲人们对金钱狂热的追逐。主要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然得到一张埋藏着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件事引起当地乡绅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希尔弗的带领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于是他们同海盗船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并找到了宝藏。 《金银岛》这本书中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比如,像机智勇敢、知难而上的吉姆;两面三刀、变化多端的希尔弗……他们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不能一味追求金钱,金钱不是最宝贵的,而最宝贵的则是人性的爱与正义感。 读完这本书,我被吉姆身上那可贵的精神所感染。我想,我们虽然不会像吉姆那样去航海寻宝,但是我们要学习吉姆身上知难而上﹑敢于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在危险面前要理智,取得胜利不能骄傲,要继续向前努力。我们学习也是这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否则后面的人就会追上你,甚至超过你。 人,就要奋力拼搏,勇往直前,才能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占有一席之地。能抓住每一个机会想上进取的人,才能一路笑到最后,成为最后真正的大赢家!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6《边城》的开头:“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边城读后感1500字。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的城市里,这种现象几乎绝迹,所以不难看出,作者沈从文对这种安静祥和的农村生活有着很深的感情以及对此的怀念。 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是植物,好像周围一切的一切都是美丽而又宁静的,但“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别人看”, 这又好像是为了衬托后来翠翠的不幸遭遇。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时间读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无从实现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无疑是对翠翠惨痛的打击。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吗?作者最后留给我们的看似矛盾的问题,恐怕只有作者一个人才能回答了。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7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8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9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0其实《边城》这本书早在大学时候就拜读过,一直比较喜欢沈从文小说的风格,自然的风土,淳朴的人情。现在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想寻求内心的净土,所以最近又拿出了这本书。 其实这本篇幅不大的书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 说这本书不容易读并不是说这本书有多么复杂的情节,众多的人物,相反,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渡口的.老船夫临死前希望能给自己外孙女翠翠找个靠得住的孙女婿,在所谓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中选择,结果大老在一次载船运货途中溺水身亡,二远走他乡,老船夫也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那么为什么说这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呢?这个故事发生在川湘边境,称为“茶峒”的小镇,特有的风物让没从未到过此地的人没法想象作者到底说的是什么。不信?你说说什么是桐油,青盐,还有什么是樯子? 而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也给读者带来困难,当然可以称为一种语言特色。例如“在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这样只能意会的句子到处都是,无疑会给“农人”和“士兵”带来阅读的困难。 上面还只是说了一下小说的语言特色,从内容上来说,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原本很简单的事情,作者故意搞得很复杂。对于大老托媒人提亲和二摊山崖唱歌,老船夫都没有给出正确的回应,仿佛在借着外孙女不断地调兄弟俩的胃口,我没法理解一个乡下的船夫怎么会有如此细腻的情致和技巧。直到最后兄弟俩先后离开家乡,顺顺也失去了对这个婚事的兴趣,而老船夫也无奈地死在风雨交加的夜晚,这是谁酿成的呢? 我只能说是作者杜撰了一个美丽而纠结的故事。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1《物种起源》这本书几乎无人不知,但读起来真的不好“读”,不明白是因为翻译的问题,还是原著的确如此,总之读不通、读不顺、读不懂。我受到查理芒格“普世智慧”的指引,按照查理·芒格的`理论该书应当属于“硬科学”范畴的,再加上《物种起源》这本书的伟大性,是一本真真正正“改变人类”的巨作,带着一份对巨著膜拜敬畏之心,翻开了这本“连思索加写作”用了近27年的作品。 《物种起源》核心理论之一:由于自然选择仅能经过累积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来起作用。换言之,自然界会保留物种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这种有利的变异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利的变异为了适应环境,得以生存。 “适者生存”大家再熟悉可是的大道理。 今日想说说,“适者生存”的背后理论:自然界最终保留了那些微小的、持续的、有利的变异。这也就告诉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公司或组织,都会因为“生存竞争”而需要不断地、持续的进行自我精进,或者称为“自我进化”,这种精进、进化是微小的、持续的,不是巨变的,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或公司组织的学习、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优化是依靠于点点滴滴的改善来开展的,而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不要小看每一点滴的学习和积累,从当下事、小事开始,集中精力的去做好,坚持一份匠人精神,心平气和,不急于求成的投入与付出,必须会迎来“自然选择”的“生存的适者”。 有一种观点,我们每一个人出生后,并没有完成自我的进化,虽然从生理上携带了父母的基因,但这并不是自我的完整基因,还需要后天的学习、提高、精进、完善来实现自我的进化,最终构成自我的最完整优势基因,直至个人生命终止,才能停止自我进化,把自我完整基因传给后代。想想所有的公司、组织也是一样的,注册成立了以后,还需要持续的经营、改革、改善来完成组织的生存发展。 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异常强调了变异的过程是微小的、连续的,这就是说,我们不断地自律、学习、精进;组织持续的优化、调整、改革这一切都是潜移默化、永无休止的,不能够停歇。在生活中有那么几次,我心血来潮想学英语,于是买书、报名上课...妄想经过一鼓作气成为英语高手,最终七七八八花了不少钱,没有两个月时间,学习的活力冲动散去,一切回归从前。猜想很多朋友在减肥、健身上是否也会有过类似的经历? 这就是达尔文在书中所说的——“自然界中无飞跃”。 既然“自然界仅能经过那些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起作用”,我们为何不坚持专注、安下心来,心无旁骛的投入到自我的学习与工作中,专心致志的提高自我的专业水平呢?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2近来,我们学习了名为《詹天佑》的课文,学完之后,我才知道詹天佑是我国最杰出的爱国工程师。著名的京张铁路最早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成功的。这是第一条完全由我国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的铁路干线。 当我读到詹天佑不怕困难,也不怕外国人的嘲笑,毅然接受了任务,马上开始勘测线路时,我很佩服他!觉得他真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我很为他自豪! 哪里要开山,哪里要架桥,哪里需要把陡坡铲平,哪里需要把弯度改小,都要经过周密的计算。詹天佑经常勉励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这让我觉得詹天佑是个对工作很细心的人。而我想到我自己平时写作业都是非常马虎,有时连字也写错了,我觉得我很不应该,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也要做一个对工作,对学习非常细心的人。 詹天佑为了寻找一条合适的线路,他常常要请教当地的农民。遇到困难时,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矢掉信心。八达岭隧道长一千一百多米,有居庸关的三倍长。他跟老工人一起商量,决定用中部凿井法,先从山顶往下打一口竖井,在分别向两头开凿。外面两端也同时施工,把工期缩短了一半。 铁路经过青龙桥附近,坡度特别大。火车怎样才能爬上这陡坡呢?詹天佑顺着山势,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北上的列车到了南口就用两个火车头,一个在前面拉,一个在后面推。过青龙桥,列车向东北前进,过了“人”字形线路的岔道就到过来,原来推的火车头拉,原来拉的火车头推,使列车折向西北前进。这样一来,火车上山就容易多了。 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这让我觉得詹天佑是个非常热爱祖国的人,也是一个爱动脑筋,善于思考的一个人。以后我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了才能好好地报效祖国。要像詹天佑一样不怕困难,为国争光!成为另一个“詹天佑”!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3《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讲的内容是在一个美国小镇里,有一个叫斯库特的小孩,她在这个小镇中的点点滴滴小事中不断的成长着。 他们生活的小镇的一切都很平静,但是有一起案子打破了这场平静,一个叫尤厄尔的家伙起诉了一个叫汤姆的黑人玷污了自己的女儿,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他接了这个案子,并且为这个黑人辩护。当还没开始的时候阿帝克斯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这就让斯科特了解之前不曾理解的东西。 黑人汤姆的冤案有许多谎言所包围着,这体现了当时民族的偏见,黑人永远无法胜诉,只是因为他们是黑人,这是不公平的,阿帝克斯对此也没有办法。黑人汤姆最后被这个案子逼疯了,他们一家对此也感到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是黑人,难道黑人就该受到种族歧视吗?我觉得世界上不应该有这种.种族歧视。 这个小镇上所有居民都知道一只知更鸟是善良的,向一只知更鸟开枪是罪恶的,杀死这样一个可怜的黑人,不就是和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吗?文中的汤姆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就像书名的知更鸟一样,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却遭到了恶毒的惩罚。 这篇文章中给我的震撼是父亲阿帝克斯教育儿子,即便是输了也要坚定去做,这才是真正的勇敢。本书的主人公阿帝克斯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为没有犯罪的黑人汤姆辩护,虽然遭受大家不理解,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为无罪的黑人辩护。他的行为同时也教育儿子女儿怎样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怎样才能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他们勇敢坚强,让我触动很深。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作为一个学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坚持自我,做一个勇敢的人。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4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5《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八年的厚重写在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风雨飘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给中国留下了无尽的伤痕。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_形象。“汉_”,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_”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_”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6曾幻想这样一个地方,无忧无虑,无忧无扰。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观天际云卷云舒。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汪曾祺笔下的赵庵庄似乎披了一层这样神秘的面纱。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而在这样的天地中,小和尚明子和农家女小英子相遇了。芦苇的清香轻衬的那块忘俗的天地,幽静寺庙中小和尚明子青涩拘谨少年的影子,农家女小英子水乡里养出来的率性天真,以及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让人心甘情愿地深入深陷于那个出世的幻境,多捱一刻也好。 不似一字雕琢,不含一点轻佻,那淡淡的情愫,伴着月光下深深浅浅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了人的心里。 《受戒》是乡土自然清新得不容许一粒灰尘的呼吸,它把一直在其中自自在在行走、生活、哭哭笑笑、说故事的淳朴人们的美揭发出来,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它激起的更多的是对那种迥然不同的美的遥不可及的遗憾,深沉到伤及人的自信。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那些被称为冲动和错误,或是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所以猛然间停住脚面对一片梦般叫你心有戚戚的美的影射时,才发现有种天赋很早就被遗弃了。 如果现实中真有那么一块天地,我们又当如何?因为遗憾,所以美好。与其在沉默中破碎,不如一开始就保持一点距离,保留一份美好。不论讽刺,抑或失落,予一世淡淡年华,留与记忆,蓦然回首,发现曾有一人,站在记忆的迷彩下,笑靥如花。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7我读了——《秋天的怀念》一文 ,文章写的是作者史铁生自从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喜怒无常,时常发脾气,容易悲伤,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精神几乎垮掉。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努力用她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细心地照看着她的孩子,却从不在意自己的痛楚和悲伤——其实她自己的病已经很重了。为了让儿子高兴,母亲曾答应带他看北海的菊花去,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却去世了。 文中的母亲的爱实在太浓郁、太深沉了!每当我读到他“想不开时、摔东西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只是悄悄地出去,留给他发泄的空间,但又不走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听着动静”。我体会到母亲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爱。爱有时是诉说,是妈妈对我们饮食冷暖的殷殷呵护,是对我们生活、学习、心情的询问交流。爱有时又是“不说”。在我心情不好或遭受挫折的时候,母亲不说话,但时时刻刻观察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就像我们小时候学走路,摔倒了,母亲并没有因此而扶我起来,而是看着我,让我坚强的爬起来。你能说这不是母亲的爱吗? 每当我读到,母亲要推着“我”去看菊花,脸上露出央求般的神色,“我”同意后,她又一会坐下、一会站着,还絮絮叨叨的说看完了去吃“仿膳”。我总会体会到,母亲的喜乐是以儿子的喜乐为喜乐。在生活中,我只要是考了好成绩,妈妈比我还快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而我只要是生了病,受到什么样的挫折、委屈,妈妈比我还难受,心里比喝了药还苦。 文章最后一段虽然是写秋天菊花的美丽,这也更突出了史铁生对母亲深深的怀念,对秋天的怀念。是母亲鼓励了他,让他现在有了很大的勇气来面对人生。就这样,他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8围绕着灵魂的拷问和救赎,《罪与罚》开始了直逼人心的解剖。冷峻峭厉的文笔,让人读得异常艰难;深入骨髓的文字,无情地展示人性的虚伪、冷酷、残忍和搏斗。 19世纪的俄国文学灿烂辉煌、光彩夺目,涌现出像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享誉世界的文学大师,让后人敬仰不已,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一位作家,他们被冠之以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笼统地讲,这大体不错;但从细微处看,从文字魅力看,从语言的圈套来看,从人物塑造来看……从各个方面来看,用心品鉴,我觉得这远远概括不了陀氏的风格。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俄国同时代的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害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及其妹妹丽莎维塔后挣扎、焦虑、忏悔、亢奋、抑郁、颓废的复杂内心,复杂的心理活动交织出现,呈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心理落差和事件的跌宕起伏,让人惊愕与困顿…… 然而,我倒觉得《罪与罚》是对人类灵魂的拷问和救赎,是对不合理现实的控诉和愤懑,更是对人类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与瞭望,正是对人类命运前途的不懈揭秘才更显得谜团重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从这维度上来说,撼人心魄的心路分析使之具有了更为形而上意义上的文学价值和享受。 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人有三个层面——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 本我(ID)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pleasureprinciple),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自我(EGO)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 围绕着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塑造的一系列人物极其形象鲜明地呈现了出来。 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表面上看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实际上拉斯科尔尼科夫则认为她是社会的毒瘤,铲除她理所当然,客观上无意识中又杀死无辜的丽莎维塔,这既是逻辑的圈套,也是语言的圈套,更是生活的圈套,还是作家的圈套。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斯维德里盖洛夫,这是一个老_巨猾的享乐主义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哪怕去栽赃陷害别人,只要对他有利他就去做,而从斯维德里盖洛夫的行事说话来推断,他很可能年轻时和拉斯科尔尼科夫一样,曾经很狂热,也很聪明博学,但当一切梦想破灭后,他所选择的道路就是纵欲和享乐,但是当他对漂亮女人的无限欲望在杜尼亚那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甚至想强_杜尼亚,但最后一刻放弃了),他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终归虚无。 卢任要娶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妹妹杜尼亚就是因为她贫穷而且美丽,所以能把她很方便收做自己的奴隶,并且还要她感激他,把他当作恩人。 陀氏的小说世界,揭示了一个残酷扭曲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充满着人和人之间的对峙和战争,伴随着吵闹和咒骂,甚至是癫狂的呐喊,无怪乎鲁迅这样的作家也说妥思妥耶夫斯基太伟大,但是只敬服,却总不能爱。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事》一文里,鲁迅说:“一读他二十四岁时作的《穷人》,就已经吃惊于他那暮年似的孤寂。到后来,他竟作为罪孽深重的罪人,同时也是残酷的拷问官而出现了。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利的处死,竭力要放它们活得长久。而这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仿佛和罪人一同苦恼,和拷问官一同高兴似的。这决不是平常人做得到的事情,总而言之,就因为伟大的缘故。但我自己,却常常想废书不观。” 眼下,艰难地阅读这本小说,正暗合了某种心理,在这种心理和生活的压迫下,《罪与罚》刻骨铭心,这是很多年轻人无法理解的,也许有些书注定要用心才能读得通……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9短篇小说《边城》,是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j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j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0当我读完《瓦尔登湖》这本书时,我的心犹如大海般不能平静。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作文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1《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斯提的一部游侠骑士小说。翻开书刚刚看了一点,忍不住就想笑。 堂吉诃德原来是位乡绅,过着自在的生活,可他对骑士小说很着迷,甚至卖地买书。看得多了,他也想去做游侠骑士,从而干出了一系列荒.唐事。 读到此处,我觉得他放着舒适的生活不过,偏偏去过危险的游侠生活,却实是一个地道的疯子啊! 他后来一厢情愿的认挤奶姑娘为情人,骑上弱不禁风的瘦马罗西南多,带上侍从潘桑,“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此时,我觉的他还是个疯子。 他勇斗风车,除暴安良,怒杀羊群。干出很多不可思议的荒.唐事,面对人们的嘲弄,他依然抬起高贵的头。 对!无论什么时候,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想这大概就是《堂吉诃德》这本书的真谛吧!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2这几天,我看了大仲马写的《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法国水手,受到了船主的器重,要提拔为船长,船员丹格拉尔很嫉妒他,于是他和唐代斯的情敌菲尔南一起诬陷他是拿破仑党人。检察官维尔福因为害怕唐代斯暴露出他爸爸就是拿破仑党人,私下里把他关进了伊夫堡监狱的地牢里。而他们依靠投机钻营,进入了上流社会。 在监狱里,唐代斯认识了一名神甫,神甫教他了许多知识,并帮他推断出谁在诬陷他,在长期交往中,神甫最后被他的勇气、善良和正义感打动,告诉了他基督山岛宝藏的位置。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忍耐了十几年后,唐代斯终于逃出了监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登上了基督山岛,找到了财富。 他回到了家乡,发现自己父亲早已饿死,女友也嫁给了菲尔南。他先是化名为水手辛巴达,给老船主许多钱,使他们摆脱了破产危机,然后改名为德·基督山伯爵,混迹于上流社会贵族之间。他收买了电报员,发出错误电报,使丹格拉尔在投机中亏本,然后把自己存放在丹格拉尔银行的钱全部取出,丹格拉尔无力支付,最终破产了。 基督山伯爵又假装和维尔福夫人谈话时提到毒药,维尔福夫人为了让自己亲生儿子继承财产,毒死了维尔福的岳父岳母,又接着准备毒死维尔福的父亲和女儿,基督山伯爵救出维尔福女儿后,揭露了维尔福不为人知的罪恶,维尔福家破人亡,最后发疯了。随后,基督山伯爵把菲尔南发迹前出卖主人,背叛国家的事情传开,菲尔南身败名裂,妻子和儿子离开了他,菲尔南找基督山伯爵决斗,发现基督山伯爵就是自己曾经陷害的埃德蒙·唐代斯后,羞愧难当,回到家后就自杀了。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精彩,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人物刻画个性鲜明,文章揭露了当时上流社会贵族们的腐朽没落和阴险狡诈,基督山伯爵也刻画的十分神秘,他知识渊博、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快意恩仇的人物形象也跃然于纸上。实在是一本值得阅读的经典名著。读完这本书,我还领悟到:邪不胜正,恶有恶报。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3《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4寒假,我看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司马迁,它用一个个故事,讲述了从春秋战国时期到刘邦建立很汉王朝的五百年间,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变化。其中让我感受很深的是田忌_的故事了这个故事讲了田忌和齐王一起_,马按奔跑速度分为上中下三等,由于齐王的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强,三场比赛都失败了,但是他的好朋友孙膑说,我有办法让你取胜。孙膑先让田忌用自己的下等马对齐王的上等马,输了第一场,接着又让田忌用自己的上等马对齐王的中等马,第二场赢了,最后用中等马对齐王的下等马,赢了第三场。田忌二比一赢了齐王。同样的马,只要改变出马顺序,就可以转败为胜。从而体现出孙膑的聪明,机智。还有完璧归赵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赵王得到一块和氏璧,秦王说愿意用十五座城来换这块璧,赵王担心有诈,就派足智多谋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去秦国交涉,到了秦国后,蔺相如知道秦王是假意用城换璧,就冒着生命危险,把璧骗到自己手里,并偷偷让人把璧送回赵国。从这个故事,我又感受到了蔺相如的机智、勇敢,顾全大局、临危不惧的品质。 通过看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我国两千多年前的历史、文化,增长了我的智慧,我也被司马迁这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呕心沥血写出《史记》这本书的精神所感动。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5如此诗意的文章,略带悲情的人物。从?喜万分到怅然伤心力交瘁的老船夫,从情窦初开到常年为人摆渡心中充满等待的翠翠,从颇有名望的少爷到不幸落水毙命的天宝,从非卿不娶到不愿再提婚事的傩送,人物之间的关系似乎混乱,却又是如此的清晰。 翠翠的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对爱的执着,使硪深受感动。现在开放的社会,使人的意识更加清楚,但人似乎并没有更加清醒。结婚成了一件不再奢侈的事,离婚更是成了一个十分轻松的决定。似乎大家都忘记了老人家常说:千世修来共枕眠。可见一份感情是多么珍贵,作者通过写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淡化了现实生活的黑暗和痛苦,用诗一般的文笔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反映了作者对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恢复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和坦诚的思考和愿望,他把这些美好的愿望交给了家乡湘西的乡亲,所谓“礼失求诸野”吧。 边城的文字是优美鲜活的,只有深沉的爱才会孕育出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或许应该说,每个人都有一座边城,只是沈从文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边城随这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留下我们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6我们平常在电影、电视、甚至课本上看到的一些故事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西楚霸王四面楚歌自刎乌江等。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慢慢展现眼前,下面我就说一个让我感受很深的小故事吧。 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吧,它是讲述了:蔺相如当职位超过了廉颇,廉颇不服,当众说:“我是赵国的大将,多年来出生入死保卫赵国,而他蔺相如就凭一张嘴皮子竟爬到我头上来了,他要是碰到我我一定要当众出他的丑。”并处处为难蔺相如。蔺相如不但不生气还处处让着他,并对别人说:“我之所以对廉将军这样忍气吞声,宽容退让,就是为了把国家危难放在首位,而把个人私怨放在后面啊!廉颇知道后,懊悔不已,马上_着上身,背着荆条,跑到蔺相如家里去请罪。从此将军和蔺相如成了生死与共的知心朋友,将相两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古代的大将军都能知错就改,为什么我们不能勇敢承认错误呢? 在《史记》故事里我学了很多很多的道理和知识,知道了许多历史名人。虽然我现在又的地方还看不懂也不明白,但读每一遍都受益匪浅,它将伴我成长,他将是我吸取”营养“的宝库!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7这本书经过主人公安娜卡列尼娜追求感情而失败的杯具和列文在农村面临的危机而进行的革命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乡下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可列尼娜的哥哥奥布朗斯基在已经有五个孩子的情景下却仍与家庭教师相爱,与他的妻子杜丽闹翻。而赶去莫斯科为哥嫂调节的安娜,却在车站认识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角——渥伦斯基。于是,这个纠结的故事就这样华丽丽的开始了。 话说当时,杜杜丽的妹妹吉提正暗恋渥伦斯基,可渥伦同学却无心娶她。十分不巧,爱着吉提的列文从乡下赶来,在舞会上向吉提求婚,却被当场拒绝。在同一场舞会上,渥伦斯基被安娜迷倒,不顾一切地追到人家家里才想起来安娜已经有家庭了,安娜的丈夫卡列宁也觉得渥伦同学有点一根经,所以也露了面,言下之意便是——喂,我是她丈夫,别把我当空气。本来吧,这事到这也差不多要结束了,可是当时艰辛谁人知?没想到安娜和渥伦斯基,一个里应,一个外合,硬是弄出一大堆事儿来……天理难容,也注定了他们的杯具。 最终,安娜卧轨自杀了卡列宁参加了她的葬礼,并带走了他们的女儿。渥伦斯基受到良心的谴责,志愿参军去塞尔维亚与土耳其作战,但求一死。哎,要我说,他早干嘛去了? 哎,回想当时看书时,我可没少骂渥伦斯基和安娜,感情是一回事,家庭又是一回事,他们所谓的感情是虚无飘渺的,无论如何总不应当冲开家庭的底线。虽然说当时卡列宁与安娜岁数相差甚大,但他宽容可是少见的,他总在为安娜着想,对安娜的私生子也很好,更只因安娜之后有了悔改之心而求他原谅,他便原谅了她,样的胸襟一百个人里面也没有一个啊!从安娜的种.种来看,安娜是一个连自我都不会为自我研究更别说顾全大局的人,不理解道德为何物的可怜人,也正是因为她自我,才一手造就了这场杯具……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8说《安娜.卡列宁娜》是长篇巨制,可是时间跨度并不长,场景设置算不上恢宏;写感情,并不摄人心魂;写故事,并不曲折离奇;写尽世俗,人间百态,也是点到即止;可就是这样的长篇小说,也足以吸引我很快进入到十九世纪后半段的沙皇俄国,从莫斯科,彼得堡,到外省乡村,一幅广阔多彩的社会图景在眼前铺开,150多个人物个性鲜明地跃然纸上。所以,我读到后面一向在思考,托尔斯泰的这支笔到底妙在哪?那就是他出色的心理描述。 一方面,书中的主要人物都经历了曲折的心理变化过程,作者对于主角们的每一次心理和精神上经历的嬗变都写得肌理分明,细致入微。这其中,最丰满的形象要属安娜和列文。安娜的鲜艳,妩媚,开朗,落落大方到之后的羞愧,孤僻,猜疑,被欲望吞噬。列文从敏感自尊又热爱劳动充满活力到之后婚后出现的精神危机,以及从宗教中找到自我的信仰。(托尔斯泰安排他们在第七部中相遇,唯一的一次见面也是最终一次见面,就让列文对之产生了爱怜的情感。)要把这样丰满的人物形象总结下来,可能需要另开一篇了。而那里我最想说的是吉娣和陶丽两名普通女性主角的心理蜕变和心理矛盾。 上卷中,列文和吉娣迅速地抓住了我的眼球,虽然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成功相爱。安娜以往这么对吉娣说“您此刻的年华真太宝贵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好比弥漫在瑞士群山中的蔚蓝色雾霭。这种蔚蓝色雾霭笼罩着童年即将结束时那个年代幸福的一切,过了这欢乐幸福的阶段,路就越来越窄了,踏上这段道路真叫人又惊又喜,尽管它看来还是光明完美的。”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吉娣所处的完美年华里一切都充满着无限的可能,而失恋后的吉娣害了一场大病,意志消沉,出国疗养遇到了改变她的华伦加,她的身上有着“超脱吉娣所十分厌恶的世俗男女关系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价值。”这一点深深吸引了吉娣,并启发了她,带领她到了一个崭新的,崇高而美丽的新世界,从这个高处能够冷静地观察往事。最终,吉娣明白了一个人只要能忘我,热爱别人,就能心安理得,幸福康宁。而这一点我们在之后吉娣爱上列文,婚后同丈夫住在乡间,料理家务,异常是跟随列文去看望他临终的哥哥那一幕能够看出来,这样的心里蜕变在吉娣身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而说到内心矛盾,陶丽去访问安娜一行则被作者刻画得真实而深刻。从开始在富裕农民家喝茶时同农妇谈论孩子的问题开始的四个小时的去程中,她从各个方面回顾了自我的一生,认为自我受困于怀孕生子的家庭生活中得不到片刻安宁,看到的是“人人都在生活,人人都在享受生的欢乐。”而就是没有她的份,对自我的生活是嫌恶的否定的。到达安娜家里,参观了富丽堂皇,贵重崭新的房子,了解了她的处境,参加了上流社会那些风度翩翩的贵人的聚会之后,却觉得“好像在跟一批比她高明的演员同台演出,她的拙劣演技把整台好戏都糟蹋了。”“对家庭和孩子的思念,异常迷人,异常鲜明地在她心头翻腾。这会儿,她觉得她的小天地是那么宝贵那么可爱,她在外面简直一天也待不下去了。”读出了一个普通已婚妇女的内心渴望和挣扎,矛盾与释然。 托尔斯泰的这支妙笔写出来的人物心理,能够说是细腻的工笔画一般,连喜怒哀乐都能够分成多个类型和程度的那种细腻。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9早就听过老舍先生写的《月牙儿》了,以前总是听别人评论的。今天正好读了读原著。 小说以月亮为线索,大概有十多次提到月牙儿吧,至少十多次。每次见到的月牙儿都不同,带着种.种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 记忆中的第一次是父亲死时的,那月牙儿,有一丝寒气。第二次是在给父亲上坟时,四周漆黑,没有声音,只有月牙儿放出一道冷光,什么都不知道了,只记得天上迷迷糊糊有个月牙儿。再后来就是她到当铺当东西的时候了,还有妈妈改嫁、做暗娼、再到自己也继承了妈妈的事业各个时段看到的月牙儿,同一个月牙儿,不同的感情。最后在牢房中,她又看到了她那老朋友月牙儿,该是种什么感情?大概也应该是跟第一次一样的,带有寒意吧。 月牙儿一次次在她记忆中的碧云上斜挂着,唤醒了她的记忆,像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好多人看《月牙儿》,看到的大多是同情,为她们母女两代感到惋惜,当然,这个,我也不否认的,但我似乎又有点不赞同她的做法,是的,她的母亲带着她,只靠给人洗衣服是养活不了她,母亲选择这条路还情有可原,可是她呢?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没有什么拖带的吧?是可以自力更生的吧?在那个时代,品群的姑娘也不少,但是,大部分还是没有做娼吧?人家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挣饭吃,日子是苦点,可是人家的钱挣的光明正大,而她呢?自己上过几年学怎么了?既是上过学就更应该懂得廉耻,别人可以卖力气挣钱,她为何就不可以?想有钱,过阔的日子,又不想出力气,就出卖色相了,自以为会过的很好,结果呢?幸福吗?恰恰相反吧? 我是不喜欢这种人的。不能说当时的社会没有错,可是最重要的是自己啊,我欣赏好多人可以贫苦的活着,但我却很鄙视像这样的人那样过着阔日子却不知羞耻的活着。 看了这篇小说,我又不禁想到了当今许多女大学生,好多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甘愿被别人包养。我是很痛恨这种现象的!自己好好的,干嘛不凭自己的本事去赚钱,就仅仅为了虚荣而去出卖色相?想想自己的处境,你只不过是别人取乐的玩偶,腻了就该被抛弃了。最后什么都是一场空。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30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这篇读后感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31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味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发明这篇短短的散文竟储藏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悲伤。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呜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终于、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安全离去。 到了车站,年轻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紫毛大衣,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高低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手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匆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动之余,还要沉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吩咐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添,经历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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