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
范文 |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精选33篇)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想法,多半源于它的名声:大家都在讨论、前辈都在推荐。在一次整理图书时,炳睿把这本书给我,于是看了起来。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我眼中的男性人物: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青年时富有干劲、领导力,带领一群年轻人披荆斩棘来到马孔多,规划街道、发展经济……但在吉普赛人来了以后,对他眼中的科学沉迷到走火入魔 ,一心想找到炼金术,从而与世界渐行渐远,不久走入孤独阴霾,最终疯癫而终。他的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年轻时满腔热血闹革命,愈败愈战、愈战愈勇……直到战争僵持至中年,他在战争中迷失自己,感觉不到战争的意 义与自己的初衷,感觉自己为了自己的梦想,变成自己梦想反对的人,于是选择开枪自杀,但是奇迹般活下来了,却深陷孤独,最后避世。何塞·阿尔卡蒂奥本来对科学有着很大兴趣,但是敌不过自己的欲望,之后离家出走 ,回家之后,不顾家人反对,与丽贝卡结婚,最重被枪杀身亡。他的儿子阿尔卡蒂奥在战争中被权力所迷失,成为马孔多最残暴的统治者,最终被枪毙。阿尔卡蒂奥的兄弟奥雷里亚诺·何塞继承了伯父孤僻的性格,到爱上自 己姑妈—阿玛兰妲,不被允许后参军,乱死军中。最后提一下第五代何塞·阿尔卡蒂奥,掂量家族不曾有的财产,编造谎言敷衍母亲,不过意外获得了乌拉苏尔藏下的金币一番放纵淫乐只够被窃取金币的人杀死。 其次简介下非常具有特点的几名女性。首先是家族第一辈乌拉苏尔,一个而富有无活力、干劲的女人,她通过买糖果小动物挣钱,从而使整个家族由足够多的经济来源。并且个性、明辨是非,在阿尔卡蒂奥残暴统治马孔 多时,出面教训他。敢于斗争,在奥里雷亚诺上校被囚禁在马孔多时,表现出来屈服的精神。她的孤独体现在晚年时不被人注意,但是有倔强地企图融入遗忘她的子孙世界,在见证家族由盛至衰后死去,她是这篇小说的核心 、最讴歌赞颂的人物,她勤劳勇敢、善良、富有热情,又坚贞不屈,是布恩迪亚家族以及整篇小说的顶梁柱。再次是家族最后的女性,阿玛兰旦·乌拉苏尔,充满活力、富有干劲的她从布鲁塞尔回来之后,看见家族荒废,准 备重新整理家业,但在丈夫走后,抵不过孤独的她和侄子寻欢作乐,在生下家族最后的子嗣后,大出血而死。 纵观整个家族,都跟孤独做过斗争,却没有一个人战胜过孤独。同时,每个人孤独的来源时不同的。男性这边,阿尔卡蒂奥类型向外,但是输给了自己的欲望。奥雷里亚诺型沉稳,献身政治,但战胜不了当局而不入孤独 。女性这边富有活力的乌拉苏尔型抵不过外界沉重氛围带来的孤独。蕾梅黛丝型开朗阳光,但是都没有改变现实而逝世。最终,历经沧桑的布恩迪亚家族从马孔多消失。 《百年孤独》写出每一种人的孤独,却从不让任何一个人走出这种孤独。最后的赋有家族所有优点的人在出生时也被蚂蚁吃掉,不得不说这是一篇充斥悲伤气氛的小说。但它有很多非常阳光的场景,何塞·阿尔卡蒂奥· 布恩迪亚青年时开创马孔多,在一个下午给孩子们上物理课、另一个下午带孩子们摸冰块。乌拉苏尔在修建家族大宅时的充满无尽的活力,小蕾梅黛丝婚礼上,大方的举止。奥雷里亚诺上校跟岳父玩多米诺骨牌……这都是很 温馨,美到令人窒息的画面,可是只能用一个词衔接下一句:好景不长。那又是什么样的沉沦才可以使这群人堕入那样的孤独? 总的来说,外向的男人战胜不了内心的欲望而孤独,内向的男人屈服外界的强大而孤僻。活力四射的女人经不起世界孤独的氛围,藏事于心的女人最能被内心藏匿。作者写出了不同人孤独,又很公平给出他们不同的阳光 。阿尔卡蒂奥富有力量、勇气拿起猎枪抵抗。奥雷里亚诺深沉、执着不被世事蒙蔽。乌拉苏尔勤劳,有活力,热情、有爱心。阿玛兰旦关爱子孙。蕾梅黛丝拥有脱俗阳光。可作者很不公平的把孤独作为他们的结局,但读书还 是会很公平的认为作者不公平。 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十分推崇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他认为当我们有一天面见上帝,上帝问我们有什么作为,我们便可以将此书呈给上帝了。借用陀氏的话,当有一天我们见上帝,上帝问我们的想象力在哪儿的时候,我们便可以把这本书拿出来,并说,这就是我们想象力的全部了。 喜欢这本书,在一个家族看到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结局,重读,待续…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3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4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5马贡多是孤独的,布恩地亚一家七代是孤独的,这是时代的孤独,然而马尔克斯的眼确是明亮的,散发着不一样的光芒,《百年孤独》倾吐出时代的光辉。在这里浅谈何为孤独之因。 从历史角度看,《百年孤独》这本书主要是写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但作者的目的远远不只是再现这个家族的历史,在刚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大相径庭,再就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的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乐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哥伦比亚摆脱殖民枷锁获得独立后,国家政权完全为土生白人(即所谓的“克里奥约”人们)大地主、大商人所操纵。他们分为两派:一派是代表大地主、教会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保守党;一派则代表工业资产阶级与其他阶层利益的自由党。他们在对内对外的政策原则上没有区别,他们只在统治方法和手段上有所不同,也就如小说中所说:只是一派在早上五点上教堂望弥散,而另一派则是八点去。自由党和保守党为争权夺利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选举也仅仅流于形式,宪法无异于一纸空文,政变迭起,内战频繁,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全国爆发了大大小小的战役不下二十七次,单是1899年至那次全国内战,就有十多万人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政治暴乱——绥靖行动——动荡不定“成了这个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恶性循环。《百年孤独》描绘了众多这方面的史料,并且马尔克斯通过魔幻现实主义在奥雷郎诺?布恩家族表现出来的可谓是无可炮制。这也正是孤独的历史原因之所在。在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通过马贡多深刻的反映出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从发展观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过程。马尔克斯运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将马贡多历史演变以及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描写的可谓是淋漓尽致。马贡多从一个不毛之地不断发展到鼎盛繁荣时期,人口越开越多,楼房瓦砾建设的越来越多,马尔克斯笔下运用的魔幻现实主义将马贡多变化发展描写的荒诞而又不失真。比如在小说里这样写道:一批吉普赛人将一块巨大透明物体——冰块,带到马贡多来,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都看懵了,他在向吉普赛人付钱之后,将手伸到冰块上放了许久,就像把手放到《圣经》上为人作证那样,并且大声高呼道:这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发明。这里也可以看出布恩迪亚一家与历史的发展潮流是脱轨的。反映出了布恩迪亚的愚昧与无知,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眼睛就想这冰块一样冷、一样的孤独寂寞。《三国演义》中开篇即谈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马贡度的革命还是变迁都是自己地区的独立发展的,是孤独的。没有得到广大的人民群众支持,没有深层次发动人民群众,这也是马贡多消亡原因之所在。 我认为,应当说,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人对他自己的祖国甚至拉美的前途还是充满希望信心的。1982年12月上旬他曾今表示,他不相信”除了靠世界上两位强大的主子活命之外我们就没前途可言“的说法。他说:”面对压迫、掠夺和遗弃,我们的回答是生活。无论是洪水还是瘟疫,无论是饥饿还是社会的政治动荡,甚至多少世纪以来永无休止的战争,都没有减溺生命压过死亡的顽强势头。“他表示相信:”面对人类有史以来就可能是某种乌托邦这一令人震惊的现实,着手建造一个与之抗衡的理想社会还为时不晚。这将是一个崭新的、灿烂如锦的、生意盎然的乌托邦,在那里任何人都不会被他人决定生死的死亡方式、爱情真挚无欺,幸福得以实现,而命中注定一百多年处于孤独的世界上的第二次机会“。 《百年孤独》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具有时代性的主题和思想。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到当你读完她,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6《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7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是以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一生为主线,作者运用细腻含蓄的叙事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不幸女人的悲凉命运。表现了现代两 性隐秘心理的基本意蕴,塑造了一个被扭曲人性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本是麻油店出生的人家,她的哥哥曹大年因攀附豪门贪财重利而不惜牺牲妹妹一生的幸福,将她嫁到姜家大院。小说的开始,曹七巧通过一次婚姻的契机闯入姜家这个封建家族的内部,这也就标志着她悲剧人生的初始和发端。然而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顺利交接暗示了曹七巧不幸命运的过早开场。她的丈夫,姜家的二少爷因为先天骨痨而残废,使她陷入了欲爱却不能爱的情感困境。姜老太太为“笼络”她,就将她扶为正房太太。姜老太太的举措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拉拢她,实际上不过是利用家族的权势来控制和打压曹七巧的自然情感,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制着她的情 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病态人性的形成埋下了伏笔。她虽然暗恋着姜家的三少爷姜季泽,但她始终无法超越世俗礼教的藩篱,她对姜季泽的爱慕也只不过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而已。可以说,从曹七巧嫁到姜家之日起就注定成为这场家族内部利益集团之间争斗的参与者之一。毫无温情的人际关系,妯娌之间的明争暗斗以及曹七巧自身固有的人格缺陷,使得她慢慢滑向悲剧的深渊。家族权力和金钱意志的双重异化,逐渐内化成曹七巧深层的人格特质。她也就从一个封建宗法礼教和金钱利益交换的受害者演变为它们利益自觉的维护者。这一过程的顺利完成推动了小说主人公悲剧命运进一步向前发展。 十年以后,随着她的丈夫和姜老太太的相继去世,她分到了自己应得的一份家产,从此般出姜家自立门户。她用十年的宝贵青春换来了物质利益的补偿,但却并没有换来她被压抑情 欲的解放。过去冷淡她的姜季泽现在上门来向她倾诉所谓的“爱情”,精明细心的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发现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精心设好的骗 局,当她戳穿姜季泽的爱情阴谋以后,她也就彻底放弃了对爱情的幻想和欲 望。面对自己曾经所爱的人的无耻行经,她也只能选择从幻觉的欲念走向仇恨的极端,用既得的物质利益来极力填补情 欲的失落和亏空。现实在她的眼里已成了鬼蜮的世界,她也就将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对金钱的狂热膜拜。她认为:“人是靠不住的,靠的住的只有钱。”为了得到金钱,她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黄金枷锁的“奴隶”。从一定程度上说,曹七巧的悲剧命运是现实必然的结果。一方面,在姜家大院她的自然情 欲长期受到压制,始终游离在情感的边缘,虽为“局中人”,实为“局外人”;另一方面,姜季泽借助虚假的情感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是她所无法负重的情感欺骗。双重的现实打击加速了她扭曲变 态人性的形成。在对待自己的子女方面,她却有着浓厚的“恋子嫉女”情结,在财欲和情 欲的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的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她不仅横加干涉和破坏儿子长白的婚姻,诱逼他供出床第之事,而且还致使儿媳芝寿被折磨而死,并且还拆散女儿长安的爱情,棒打鸳鸯。她用她那“扁平而又尖利的喉咙”割断了儿女的婚姻幸福。她的种.种行为可以说是她自身扭曲病态人性在作祟。在现实的世界里无法获得自己情 欲满足的情况下,就将这种深层的自私欲 望投射到自己的子女身上,另外她还有着深深的“自卑情结”,为了改善这种长久的心理劣势,不惜将他儿女们一生的婚姻幸福送上自己所设好的命运祭台。她在残酷扼杀自己情 欲的同时,也无法容忍儿女们的生命乐趣,儿女们的婚姻幸福在她眼中全变成了恶毒的嘲弄。这些充分暴露了她人性中阴鸷、卑琐、和残酷的阴暗面,深化了小说故事情节的悲凉意味,渲染了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色彩,同时也暗示了她必然的悲剧命运走向,最终为她的悲剧性人生画上了一个悲凉而又完满的句号。 小说的结尾从表面上看好象是一场悲剧的终结,但是人死了制度还在,观念还在不断蔓延,所以命运和故事还将继续续写,而悲剧仍旧是一出又一出的上演。曹七巧的人生悲剧虽然已经完结,然而她的儿女们的悲剧却还在继续上演,这种悲剧的轮回性和重叠性为小说的故事情节留有更多悲凉的意味,也为我们留下更多充斥着悬念色彩的人物和故事结局。诚如张爱玲所说:“人生是一个苍凉的手势。”这种“苍凉的手势”充斥着悲剧的重叠性和轮回性,也充斥着一个个生命难以负重的死寂。纵观曹七巧的悲剧一生,既有来自现实深层的不合理性因素的影响,也有源自于她本身所存在的不彻底的人格取向,她走进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毁掉了自己的生命,又拉上儿女们的一生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正如傅雷所说:“她成了封建遗老家庭的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现实世界的打击和扭曲人性的双重绞杀,最终导致了她无可挽回的命运悲剧。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8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与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9《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0本来还没想好挑哪一本书来作为自己的读后感来写,看同学们很多都挑了时间简史于是我想挑一个应该被写的比较少的来谈谈自己的感想吧,所以我选了恩格斯传。 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这本传记向我们全面揭秘了真实的恩格斯。从中我们发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等等。所有的经历混合调剂造就了如今显示在我们面前的恩格斯。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提起马克思,必定要提到恩格斯。他们通力合作一起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为全世界受压迫的人们指出了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这真的是一件无比伟大的事,因为他们的努力才有了我们的新中国。 我对这本书的总体印象很棒,作者写的深入浅出,很有代入感。让人读了以后对于恩格斯这个伟大的革命导师的一生有了一个系统详细的了解。或许当中的一些东西由于我自身的阅历太浅或者生活经验不丰富不能很好的了解,但是我却真的能从上下文当中能够理解作者想要表述的东西。还有这本传记对于伏笔的处理,我虽然有些我不大看的懂,但是我却可以通过查资料以及网上的读者的观后感了解到作者真正的中心思想。真的恩格斯传是一部老少雅俗共赏的好书。 ≡于整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恩格斯对于贫困的马克思的无私帮助。马克思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但到底穷困到什么地步?估计也只有恩格斯才能深切体会到。曼彻斯特和伦敦之间不断的信件来往,倾听马克思的不断抱怨,和恩格斯时不时的周济,使得马克思在那最艰难的时刻中得最有力的支撑。哪怕是恩格斯夫人去世的时候,老马也不忘在信中抱怨自己糟糕状况,当然在悲痛之余,恩格斯在回信中附上一张支票以解老马的燃眉之急。读到这个故事我的真的忍不住会心一笑。但是在笑完之后我不由的引起了深思,在亡妻这种最悲伤的时候,恩格斯仍记得会帮马克思送去自己的资助,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而且这种资助一直维系了好多年,直到马克思的逝世。更加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上恩格斯是并不喜欢经商赚钱的。但是他为了马克思为了他们共同的理想以及万万千千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他不得不去经商。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恩格斯本人终于从麻烦的商业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幸福,”那些枯燥的东西不再损耗的我的时间了,好啊……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了。“”从这句话可见恩格斯的心声同时更体现了他为了革命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伟大情操。 完了这本恩格斯传我真的很崇拜恩格斯。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斗士,伟大的同伴……这一系列的伟大的称号并不能说清我心中的感慨,从某个角度来说,恩格斯是马克思真正的支柱,他是马克思更是那年万万千无产阶级的脊梁。也就是说马克思的一切成果都有着恩格斯的功劳,但这并不是恩格斯的唯一注释,他自己也是那个时代伟大的革命家,马克思的光芒不能遮盖他。我或许懂了一点为什么恩格斯总在马克思名字的后面,因为事实上他们根本不分彼此就像是人的手和脚一样虽然人们总是手脚手脚这样的手在前脚在后的说。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1老舍先在序中生写道: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算了吧,不再说什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是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使老舍先生完成了这部作品。《四世同堂》,百万余字,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我跟随着这三部曲,随着老舍先生细腻笔触刻画出的小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状态,走进了战争时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那时的北平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离我很近。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 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2读了《我在为谁工作》这本书,感触很深,从中受到了很大的启示,这本书通过多个真实的社会写照、成功人士对待工作的态度向我们讲述了我们要为何努力工作以及如何去努力工作,让我们知道任何人在任何岗位、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都是可以成功的。而且让我明白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工作的深刻道理,帮我解除了困惑,调整了心态。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所做的每一份工作或每一个工作环境都无法尽善尽美,但每一份工作中都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和资源,如失败的沮丧、自我成长的喜悦、温馨的工作伙伴、值得感谢的陌生人等等,这些都是工作成功者必须体验的感受和必须具备的财富。如果我能每天怀着感恩的心情去工作,在工作中始终牢记“拥有一份工作,就要懂得感恩”的道理,我一定会收获许多的。一种感恩的心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如果我们都清楚的意识到无任何权利要求别人时,就会对周围的点滴关怀或任何工作机遇都怀有强烈的感恩之情因为要回报,我会竭力做好手中的工作努力与周围的人快乐相处。结果,我不仅心情会更加愉快,所获帮助也会更多,工作会更出色。 如果我们把工作当做一种谋生的手段,当做混碗饭吃的一件差事,我们肯定不去重视、喜欢它。如果我们将之视作深化、拓宽我们自身阅历的一种途径,工作在我们眼中就会成为最愉快的事情。事物往往从它的反面达成。今天,我们若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如果没有为他人、为事业彻底付出的心态,如果不想让别人得到好结果,那么,我们自己也不会得到任何好结果的。 现代社会,单凭几个人无法成功。成功源于团队力量,成功也需要别人的帮助,别人的力量也许是促进我们成功的一个重要力量,帮助别人,也就是帮助自己。如果工作是一种乐趣,人生就是天堂;当一个人用工作去迎接光明,光明很快就会来照耀着他;衡量一天工作的质量,不是看你有多疲倦,而是看你有多不疲倦。 人或许可以从工作中享受乐趣,但工作中的“乐趣≠人生”就是天堂,很多人可以从工作中享受乐趣,但他的生活其实一团糟。在我看来,如果工作符合我的兴趣取向,那我一定是个快乐的人,但事实上很多人为活着而工作,因为要通过工作去获得生存必须的物质资料,并且生活也不允许我们有太多的机会去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这恐怕也是大多数人的宿命。或许你认为我悲观,但我知道并做到一点:理想服从于现实。所以,现在我能平静的看待工作和生活,一切都不会给我带来太多的伤痛,剩下的,自然欢乐多一些。 书中约翰洛克菲勒说了这样一话:“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能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能力,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工作的态度往往决定工作的质量。这段话对我的影响很深,它让我明白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工作,而且要努力工作。人的一生很短暂,我们需要有一个目标,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勤奋工作。在我认为,当你实现人生目标的同时,也就是体现自我价值的时候。在以后的工作中,每一天,都要尽心尽力地工作,每一件小事情,都要力争高效地完成。尝试着超越自己,努力做一些分外的事情,不是为看到领导的笑脸,而是为了自身的不断进步,主动去工作,知道自己工作的意义和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让自己在工作中更顺利,更美好! 最后回到《我在为谁工作》里面的一句话上:在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情都应将心态归到零位。把自己放空,报着学习态度,将每一次的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体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千万不要视工作如鸡肋,食之无谓,弃之可惜。结果做的心不甘,情不愿,于公于私都没有好处。我们每个人都要懂得怎样感恩做人,敬业做事!珍惜自己拥有的这份工作,这样就会快乐,就会成功。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3孔子认为,人,特别聪明和特别傻的都很少,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处在中间,既不绝顶也不透顶。根据智力,他把人分为3种,一种是“上智”,天生聪明的人完全不需要学习就知晓一切;一种是“下愚”,天生愚蠢的人,无论怎么学习都没有办法;一种是“中人”,也就是指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普通人又分为2种,即“学而知之”的人,通过主动学习获取知识,第二种是“困而学之”的人,遇到自己过不去的坎,才会想起来去学。这两种人都是需要后天的学习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论语的经典对白中我们还可以捕捉到这样一个词“圣人”。圣人又是比仁人高一个档次的了。孔子特别推崇的是圣人,但是他却不希望每个人都参照他的观点去当圣人。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孔子觉得自己就当不了圣人,他眼中的圣人是尧舜禹那样的先帝。首先,孔子认为,圣人必须是古代君王,他自己只不过是祖上发过迹,到孔子这一辈,已经是穷困潦倒四海为家了,更谈不上是什么君王。其次,圣人必须天资聪慧,不用学习就能明理明德,显然,孔子一生都在学习,做不成圣人。因此,一般人的标准到仁人这个档次就已经是成功了,即使不能为官吃香的喝辣的,至少也可以像孔子那样学富五车桃李天下了。他也是这么教育他学生的。 论语中一共有105个“仁”字,那何为“仁”呢?学生问孔子,孔子回答不一,往往具有针对性。比如他说“巧言令色,鲜仁矣”,对于溜须拍马的人孔子最讨厌;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要他克制自己,一切按照礼的规矩办事;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要他善待别人,承担帮助别人的义务。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 言也仞。”孔子告诉他,说话要有分寸,三思而后言;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近,与人忠。”这里孔子把“仁”分解成三种德性,让他接物处事待人都要充满敬意和忠诚。此外,孔子还经常将仁与智、勇相提并论。“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其实在孔子眼里,仁者已经具有了智勇两种品质。 仁人,孔子对它的解释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人首先要自尊自爱,自己要有奋斗目标要有追求,其次才是推己及人,推生出爱人之心,帮助别人到达他们的理想。孔子对仁人的要求很高,他的学生轻易够不着这样的头衔。仲由、冉求和公西赤是孔子3000学生中的得意门生,但是孔子对于他们的评价却是:“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不知其仁也。”说他们虽然都是治国懂礼之才,可以驾驭一方之土,但是均够不上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仁不是本事而是德行,一个人不管本事有多大,能力有多强,如果不能够推己及人,仁而爱人,都不能称之为“仁”。仁人要有一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气魄,以自己的德行来收纳聚集人才。 我们现在学习孔子的“仁”学理论最终目的是要能够运用到实际。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在讲述自己如何走向成功时,总是忘不了自己将大学舍友从国外拉拢到国内和他一起打拼的一段经历。他说,这全是他在大学期间为他们扫地的功劳。当然,这是句俏皮话。宿舍卫生通常是大家一起打扫,但是俞就是喜欢一声不吭自己一个人包揽,留给大家好印象,直到他远赴大洋彼岸找到当年的舍友时,对方还会忍不住激动地回忆起这样一个小细节。我把它也定义为“仁”,虽然看似平凡微小,甚至不值得一提。但,正是这份仁义使他 们义无反顾地跟随俞敏洪创办新东方,让他们坚信能在宿舍里为大家服务的人,自然在事业中也亏待不了当年的兄弟。仁造就了俞敏洪的人格魅力。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4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5我相信,读一本书,总是会得到些什么的,不论是他让你思考,还是让你的人生观、世界观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甚至是一丝丝改变的可能性,那么这本书就成功了,或许你可以再读读它,或许你可以转借或推荐给他人,让他人也得到点什么。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这本书是我在陪孩子在新华书店游戏场玩耍时无聊拿来随便翻翻的,可是没想到,开篇第一页就让我有 一种迫不及待地想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我想说我不过是个普通的中年女性,或许更可以算青年女性,我从没去过美国,更不知道白人与黑人在美国此前的几十年的差距是有多大,我只是把它联想到了我们身边的生活,至少我觉得和我身边的生活的差距真的很大很大,那种博大的爱是我好向往的,我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往这条路上走。或者这样,经过慢慢时段,不论是我们个人的梦想还是伟大的中国梦都会逐渐实现,或者在实现的道路上。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不紧不慢,刚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坐在一条不宽不窄蜿蜒曲折的河流旁边,清澈的河水缓缓流着,听着身边的一个刚刚认识的对你敞开心扉,讲述他长长画卷一般的流年忘事。 整个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也很单纯,故事中的他叫丹佛·摩尔,是一个流浪汉,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另一个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蹿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两人的交往,改变了他们各自的命运,两个人的友谊超越了各自的地位和金钱,是一种心灵上真正的相互寄托,而两人在一起共同努力做出的慈善事业,让他们的灵魂超脱了世俗的观念。 我想我们很多时候,在面临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有些些臭味的流浪汉,大多会加快步伐绕道而行,不愿意看他一眼,我们都主观的认为这一定是他自己不付出、不努力、不上进造成的结局。我们从不会主动去帮帮他,在我们这里的社会这种原动力会更小,就算有点动力也会瞻前顾后,生怕惹了一身麻烦。 现在,我们这里也有很多人做慈善,特别是一些富商和明星,其实无论什么目的,在这里能做已经非常不错非常难得了,此本书却强调了做慈善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很高尚,或者只是在节目中做做秀,或者你希望得到些什么,那么这不是真的慈善。我想这样的思索应该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个角落。而做慈善最终也救赎了自己本身。我想,在我们的社会一步一步来吧,先是有人做慈善,然后是有人做真正的慈善,再是有人无目的地做慈善,最后是大家无论贫富,都有一颗慈善的心。慈善就像一粒种子,种在心中,人生就会开满鲜花,种在世界上,世界就会越来越美好。也许这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就是自己吧。 霍尔和丹佛的故事总是使我内心变得平静。虽然我的生活离流浪汉或者富翁都很远,或者离流浪汉近一点也不一定。我想我不可能有两位主人公如此深刻的切身感受,我想我在这本书里学着爱,至少要爱着应该爱的人,然后去爱着陌生人。也许几月之后,这本书的热度消散而去,此时的感动也消失贻尽,但是至少它曾经滋润过我的生命,至少它曾经把我浮躁的心放在了这本书上,净化过我的心灵,我想这样就够了。 这是一本诚恳的书,希望还有别的朋友看了以后可以共勉。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6这个暑假里,我看了《简·爱》这本书。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简·爱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的坚强对于别人来说不简单。在简·爱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只好在临终前把简·爱托付给了简·爱的里德舅舅,但是,后来里德舅舅也死了,只好把简·爱交给了里德夫人。但是,里德夫人对简·爱很凶,好像自己和简·爱没有任何关系似的。所以,简·爱天天被关进里德舅舅升天的红屋子里,每次里德夫人都说是简·爱做错了事,要让她检讨。所以在这红屋子里常常传来简·爱的哭泣声。有一天,修女学校的管理人来到里德夫人家,并要带简·爱去上学时,她应该明白,自己本来就无依无靠,一但离开这里,就一个可以依靠的都没有了。可是简·爱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而是坚强的活了下去。在修女学校里,她的忍受各种痛苦:早上,要很早起床,顶着寒风上课,只能吃烂土豆和糊粥,晚上睡觉时只能盖薄薄的披风。最难忍的并不是在上学的过程中,而是在一开始里德舅妈把简·爱教给修女学校管理人的时候说的话。里德夫人当着简·爱的面对修女学校的管理人说简·爱十分会撒谎。那句话深深刺进了简·爱的心,但是她还是向以前那样没,不哭不闹。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到最后, 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中坚持,用不同的方法生活下去,最后,简·爱用自己的坚强度过了风风雨雨,使自己终于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简·爱坚强,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 是因为她对朋友的友情不简单。在修女学校里,简·爱用不同的生活换来了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 海伦·彭斯。她们常在一起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们有什么心里话都向对方倾诉。 简·爱和海伦无论在哪里都是结伴而行,所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吧。最后,海伦生了重感冒,被送进了修女学校的病房……深夜十二点多, 简·爱冒着被挨打和被别人责骂的痛楚,悄悄潜入病房,那就是为了最后和海伦聊聊天,谈谈心,来最后和她拥抱一下。我看的时候,就笑了。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冒这样大的风险。但是,我看到后面才明白。简·爱失去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她才如此肯定坚毅的下定决心。这晚,海伦·彭斯死了,她们的友谊使我感动万分。因为简·爱相信友情,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一开始,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简·爱长得并不美丽,又没有家,是个孤儿,而罗切斯特先生,又英俊,又潇洒,所以并没有看上简·爱。于是,简·爱便对罗切斯特先生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怎么样,又贫困,而你十分富裕,又帅。你可能看不上我,但是,我要告诉你,爱别人不是因为钱,也不能是因为钱。”罗切斯特先生听后,发现简·爱很有文化,于是就欢愉的接受了简·爱。接着,简·爱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前妻,现在是个疯子,还住在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简·爱清楚地知道之后,绝对不原意成为第三者,所以马上离开了罗切斯特。我看到这里,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未免太可怜了:前妻疯了,而新妻又跑了。然后,简·爱又在流浪的途中撞进了她的表哥圣约翰家。圣约翰想让简·爱成为他的妻子,可是简·爱拒绝了,因为简·爱并不爱圣约翰,她只爱罗切斯特,虽然圣约翰比罗切斯特先生帅,但是简·爱还是马上离开了。最后,简·爱还是决定回带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她知道,自己只爱罗切斯特先生,可是,那时候的罗切斯特先生双眼都已经瞎了,但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反而对他更好了。简·爱不简单,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不仅因为她坚强不简单、友情不简单、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还因为她品德不简单、智慧不简单、耐力不简单。 我看了这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心中思绪万千、波涛涌动。简·爱这个女子在我心的深处飘飘悠悠,蒙蒙胧胧,飘忽不可捉摸,但有一点,始终很清晰,那就是:简·爱不简单!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7《孟子》里有一篇文章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初中时学过的一篇文言文,虽然将近二十年没有再读过。但我清晰地记得文章里的每一句话: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另有作“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这篇文章说的是:承担重任的人,之所以受尽苦难,是“天”授之以重任之前,先要磨练他的意志和身心,借以提高他的竞争能力。做一个人,一个发奋图强,顽强拼搏,意志坚定,勇往直前的人,必须要用“忧患”做为一切成就的先决条件。讲得一点也不错,坚强的人是在忧患中成长的。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的进步阶梯,信徒的洗礼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深渊”我们要把不幸,灾难当作我们成功的又一块基石,不被它打到,反而利用它来与成功拉近距离。 我还看过一个故事,名字叫《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期,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大量的捕杀鹿的凶残敌人——狼。经过20xx年的残忍捕杀,有先后六千多的狼被杀害。然而,罗斯福万万没有想到,在他的极度保护下,鹿群是有一段时间大量增加,但不久,鹿群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很快,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这个故事中,鹿为什么在过度保护下,数量变得更加少呢?在我看来,正是因为给它们的过度保护使他们缺少了忧患,只顾自由自在的生活。原来有狼追鹿,鹿就会奔跑,现在,狼没有了,鹿的体质也必然下降,直至死亡。可见,忧患的作用不仅对人,对社会,对整个自然界也是有极大好处的。 因此,作为教师我们心中时刻要有“忧患”意识,有危机感,不要总以为我们端的是铁饭碗,整天只知道当天和尚撞天钟,混日子吃大锅饭。这是极其危险的。我们在心中要时时为学生,为国家的教育事业着想,这样,我们才会免于被社会淘汰!现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私立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多,公立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少。当公立学校学生数量递减到一定数量,国家就一定会淘汰教师,这是不容置疑的。所以说,每一个有眼光的教师,都要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心中时刻有教育,心中时刻有学生,把自己的工作当成事业来追求,争做学者型的教师、专家,在别人还没有准备努力之时,我们已笨鸟先飞,站到了教师队伍的最前列! 虽然我们都是小人物,但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文章所讲的道理确实是至理名言。所以说请大家勿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为自己的事业铺平前进的道路!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8王勃笔下的《滕王阁序》,仅仅是序,初次读完便有了如临仙境的感觉,字字珠玑,真的有些“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仿佛自己真的到了滕王阁,见到了那秋光美景,感受了滕王阁的壮阔,亦感悟了人生的壮阔! 王勃的诗,绝大部分是诉说难舍难分的心情,忧愁悲苦,所以对于王勃,我对他了解的并不多,今天读了《滕王阁序》才对他有了别样的看法,查阅了一些资料,才知道王勃是初唐四杰之一,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初唐四杰。 文章是在唐高宗上元二年,王勃南下,途径洪州,恰逢九九重阳,大宴滕王阁,王勃应邀赴宴,在滕王阁的即兴之作。 前文写景,后文借景抒情。其实读滕王阁,读出的不该仅仅是对景色的留恋,更应该挖掘出文章深处以及在当时背景之下的人生感慨。 “人杰地灵”,仅仅四字,便道出了对圣地贤主、嘉宾、晚宴的称赞。“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一句话,就把寒潭、烟光、暮山全部描述出来,让我们感受到一幅美丽的秋光图,仿佛身临其境。 “闾阎扑地”“桂殿兰宫”“鹤汀凫渚”这让我联想到了一幅工笔画,是在一次画展中看到的,大概是出自著名画家么顺利先生之手,惟妙惟肖,令人回味无穷。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与长天一色”自我感觉这应该是本文的点睛之笔。动静结合,亦远亦近。 文字如何铺排只是表面之象,真正触动千载读者的则是文字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勾勒着模糊的相似图景。 王博文章的亮点,亦不在舞台繁华之景,而在灯火阑珊之时。王勃少年天才,新旧唐书皆言其六岁即解属文,新唐书更是颇令人生疑的记载勃九岁作《指瑕》以擿颜师古所注《汉书》之失。少年王勃已经以才高名天下,却又在志得意满之时急转直下。 就比如他在文章中的“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借以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果不能永久的拥有,留恋之情顿生,由个人际遇引发到人生、宇宙的思考,将自己比作屈原贾谊,表“圣主”“明时”的不满。 后来他还提到了冯唐和李广。终老始见功名的冯唐,逃避海曲的梁鸿,但最终王勃巧妙地峰回路转“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来表达自己仍抱积极精神,希望有所作为。 处卑位而思有为的心胸,引来许多文人的共鸣。韩愈曾提过“壮其文辞”“读之可以忘忧”。失意悲哀是对时代的批判,但是王勃积极壮怀,有入世的乐观精神。 最后来说说《滕王阁序》的文体,属骈体文,但骈体文却在王勃的笔下有了新的创新,他以骈体文的基础又对文章有了新的感受和认识,自然流露,迸发出真实心声,字句绚丽!以骈体文之精彩,抒词彩之绚烂! 一个才华横溢而又有充满着豪情大志的诗人,因为现实社会的环境和遭遇,终其一生也不能施展自己的才能去实现自己的抱负,以一生而积极进取,却往往收获在郁郁不平的季节。 尽管诗人的炽热情怀和穷且益坚的执着令人钦敬,但也不难看出诗人要表现的,也更为强烈的却是他的才华施展。可惜是人生无常、命运多舛,或许正是由于诗人常概叹于自己的才华超群而怀才不遇,才使得他屡次遭受打击,唯以滕王阁序的怨艾嗟叹,借以“壮而不虚,刚而能润,雕而不碎,按而弥坚”的言志寄托。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19一直以来,我们都仅仅把忠诚视为一种品德。最近,机械工业出版社推出一本名为《忠诚胜于能力》的图书,作者提出: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 《忠诚胜于能力》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团队忠诚,引申到社会各种组织的忠诚。书中包括忠诚是一种义务、与公司共命运、为荣誉而工作和以生命去执行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是一种义务、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等见解。 通篇阅读这本生动有趣的图书后,我们发现作者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说明忠诚是品德,更是能力的观点。 第一,忠诚,已经成为人才的第一竞争力。人才越来越市场化,人才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能竞争,转向了品德与技能两方面的竞争。而在所有品德中,忠诚排在第一位。过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寻找人才时,大多数首先看重的是文凭和工作经验,这两方面过得去,基本上就录用了,至于品德方面,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行了。可是现在不同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选拔人才时,所关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他们已经把忠诚排在第一位。很多企业会通过各种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忠诚,如果被认定是忠诚度不足的人,哪怕你拥有一百个博士学位,拥有一千项成功案例,都可能不会被聘用,因为招聘考官们很清楚,一个缺乏忠诚的人,不可能为企业所用,而且,这样的能干人一旦背叛企业,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无法估量。忠诚,已经成为职业场上的第一竞争力。 第二,忠诚,已经成为一种立身之本,成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作者指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忠诚,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第三,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一个人如此缺乏了忠诚,其他所有能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将失去用武之地。作者把计划能力、组织能力等形成的能力组合称为技能仓库,把忠诚称为技能运输通道,技能仓库中的技能,只有通过技能运输通道,才能到达价值仓库。 第四,忠诚是获取回报的前提。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必须首先给企业以忠诚;如果你给了企业绝对忠诚,企业就会给你物质和精神回报。在书中,作者指出,忠诚和回报是有先后顺序的,忠诚是回报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求职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回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导致他们无法获取理想的回报。 第五,忠诚,决定你在组织中的真正地位。在任何企业里,都存在一个无形的同心圆,圆心是老板,圆心周围是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老板、忠诚于职业的人。离老板越近的人,是忠诚度越高的人,而不一定是职位越高的人。很多高层管理者天天和老板打交道,却未必得到老板的信任,可能就和忠诚度不够有关。很显然,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人,越可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回报。 在中国企业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老板有一块由来已久的心脖,那就是对能人想用又不敢用。能人是一把双刃剑,忠诚则为老板创造巨额财富,不忠诚则给老板沉重打击。而在管理上面,老板也面临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好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可以消除老板的心病,它会告诉老板怎么使员工既有能力又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这话很好理解。是说企业员工首先要对企业、对上级、对老板忠诚,企业宁用一个10分忠诚7分能力的人,也不用一个7分忠诚10分能力的人。 这话我也赞同。今天许多企业,把忠诚度作为聘用、提拔员工的首要条件;把考察和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作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 古人曾论德与才,列出四类人: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指出有德有才当然好,但少;剩下就只有有德少才可用了。用古人的论述来套忠诚度与能力,也未尝不可! 但是,仔细一想,只说忠诚胜于能力,好象还缺少点什么。毕竟这只是对员工的要求,如果仅仅强调员工的忠诚度,就有可能出现 员工对企业、对老板、对上司都做到了忠心耿耿,但就是得不到信任、或充分的信任,时间稍长,员工的忠诚会不会动摇呢? 企业高级管理者,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所得到的管理信息不对等、没有与责任相对的决断权、老板对他说话不坦诚等等,他会不会全力以赴地去负起管理责任呢? 员工中许多人、特别是生产一线人员,他们希望并不太高,较稳定的企业、较稳定的工作、较合理的收入(待遇),如此足矣!大家努力地干,提高质量、提高产量,多劳多得。但,如果工作环境差、收入低于同行水平、管理者态度生硬粗暴等等,员工会不会想着跳槽呢? 于是我想:忠诚胜于能力,是不是还应加上一句信任重于财富?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0个人理解,易经是讲述各种背景下,个人与环境多次互动(博弈)的轨迹,重点是身临其境看过程,而非跳出当下论因果,更不是教人厚黑或下大旗;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爻动产生变爻的演化过程,各种关联点的推演,给我的启发是一种做事的平衡与节奏感;而阴阳、乾坤,我的理解是把一个系统内关联的各方从联动、反馈这个视角抽象简化,让读者更清晰地看到“策略”产生的思维过程,锻炼读者的系统性思维能力。 所以忙总说:“《易经》是一本值得一生来慢慢品味的书,常看常新,因为随着自己阅历经历不同,看到的《易经》是不同的,有1000个人,就有1000种易经。这是自己经历的缩影。不着急,慢慢品味吧。几年后,再看以前自己的体会,又会发现大量错误需要纠正。我是把它当成人生经验手册来看的。” 忙总一向不屑掩饰自己的好恶,文字犀利直白,于是【读易经心得】系列中,用来解释卦象的例子,却往往过于光彩耀眼,类似满月的光芒,遮掩了群星,这有利有弊,利的话,可以吸引注意力,让人印象深刻,引发读者跳出个人经历的局限,思考更多,包括文章中光与暗的交织本身,就很有意思,于我自己是非常喜欢的; 至于弊的话,那就是一叶障目,有些网友只读例子可惜了,完全把忙总当体制内的信息源,简单以道德或功效或其它某种维度,来评价,引申例子,或为钓鱼故意歪曲,制造话题,不过是阻碍了自己的视野,简化再简化,不是读易,而是进入其它层面的思考了,类似讨论某个精彩的电影中,女主角漂不漂亮,男主角帅不帅,忙总说,“例子都是牵强附会的”,我的例子也是胡诌,看得懂就懂,看不懂也没办法解释; 【《易经》的辩证法,是非常精妙的,利用阴阳互相既对抗又合作,互相循环转变的特点,用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动态观,解释和构建了一个6维空间的离散变换群,解释了阴阳在不同空间位置相互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及各种演化的可能。基本是穷举法,所以才有价值。】-忙总语。 我感觉如果真要用实例来解释清楚卦象,需要把万千头绪同步推演(多维并行思维),文字是很难描述的,因为易经视角很独特,写文字和读文字的人,都在卦象中,坐标轴、参考系随时在变换,何来上下前后东西南北中?大方无隅,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想要丈量泱泱"大象",任何价值观或思维范式都要先松开一点,不要预设自己或彼方的立场,先凭直觉去整体理解,阅历不够或心不静,不能由点及面再扩展到更多维度,信息相互编织起来,是阅读不深入的。 上述解读,也是我对 “君子不器" 一词的理解。 能读到忙总的【读易经心得】系列,对于见识浅薄的我而言,是件很庆幸的事,因为忙总是活生生的一个人,通过阅读他毫无保留分享给大家的文章及直接的交流,一位我想象中的“忙总”在我眼前显现,我可以以他为坐标轴原点,于字里行间感受他的情绪,透过他的手指去看浩瀚星空之中,那经过他的思维与想象力格式化,于无序中显现的星座,为自己今后对易经的直接解读,打下基础。 后现代是反叛的年代,也是轻易就迷失自己的时代,“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忙总在【读易经心得】系列文章中,呈现出的宽广视野、深厚文化修养及内心坚定的自信,都让人佩服不已,这样的人,才是有底蕴去追求心灵上自由不羁的。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默默祝福忙总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1在看过《你为谁工作》这本书后,心中泛起不一样的感觉,这本书不仅激起了我蓬勃的斗志,而且让我能更加轻松、愉快的去面对工作。 书中提到的老木匠抱着为老板工作的态度去建了一幢 “豆腐渣”楼房,当他知道那是老板送给他的退休礼物时,他有苦难言,后悔莫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只为别人工作”这种观念不仅是对他人的敷衍,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播种者,认识到我们是为自己工作,也就意味着自我激励、自我负责。一个人能认识到自我激励、自我负责,才能掌握住自己的命运,否则只能一事无成。 在生活中是这样,在工作中更是如此。与其说老木匠是在为老板建造楼房,不如说他是在为自己建造随时可能坍塌的空中楼阁。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这么两句话:“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以及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如此强的个人使命感和一种活着的理由。工作的质量往往决定生活的质量”。 在工作中,一个人的心态是很重要的,如果保持平衡的话,那么心情就会愉快,自然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得心应手。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是上进的还是无所谓的,直接影响工作的好坏。工作是一个人施展自己才能的好舞台,无论做什么工作,既然在做了,为什么不做好它呢?只要脚踏实地沉下心来做,总有收获。这是不变的真理! 我们不能停留在安逸的环境里,不思进取,甚至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环境很令人不满意也不要消极怠工,否则这只会把我们推到淘汰的边缘、甚至出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们就能更加的明确是在为谁工作了,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我在为我自己而实实在在的工作。在为自己以后的前途作一个铺垫啊。但是忙忙碌碌的生活好像让我们忘了这一点,忘了是在为自己工作,忘了梦想是需要勤勤恳恳的工作作为代价的,而常常让我们深陷于计较工资、福利之中。让我们从现在起认识到是为自己工作,开始一个积极美好的人生吧。 我们面对自己的梦想、面对自己的工作时,会遇到很多的问题与疑虑,但只要我们勇敢的面对,拿出我们的胆识,就不会错过机会,也就不会有遗憾。不要再在行动之前进行猜疑,在猜疑的过程中可能被别人抢占了机会。用行动不是用害怕和猜疑,才能为自己的成功奠定基础。 突破自己、超越自己、相信自己,勇于向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发起挑战,经常进行换位思考问题,改变自己的思想,因为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只有付出了才能得到回报。在工作中要激发的激情,改掉自身的一些坏习惯,不断追求更高的自我定位,做一个有进取心的人。我相信今天的成就是昨天的积累,明天的成功则是赖于今天的努力。 好,现在就让我们重拾工作的激情,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工作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2《山海经》是一部先秦古籍,它主要记述了古代的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方面的内容,也包括了一些古代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还记载了许多具有神话传说性质的奇怪事件,称得上是我国古代一部奇特的百科全书。 该书所记事物的地理位置是以中国的中原为中心,向四面展开铺叙。其中描述《山经》五卷是从南方开始,依照南、西、北、东、中的顺序,最后到达九州中部;海经八卷分海外四经和海内四经,也是依照南、西、北、东、中的顺序来描述;大荒经四卷则是依照东、西、南、北的顺序进行描述;最后一卷是海内经。 《山海经》成书以来,因为书中的许多内容是所谓的“荒诞不经”,所以,历经几千年,该书既不为正史所载,也不为诸子所传,因而也很少被后人改动,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书的风貌和许多珍贵的远古资料信息。 我在20__年写《白庙子山岩画断想》时通读了几遍《山海经》原文及白话文,有所感触,下面把有关的感想写出来,粗浅理解,旨在学习,重在参与,不当之处敬请专家和同仁指正。 一、对《山海经》的争议旷日持久 对《山海经》的作者、成书时间和内容等至今在学术界仍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山海经》远远没有被人们所认知。《山海经》的书名最早见之于《史记》,司马迁在《史记》中说:“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直到约百年后的汉成帝时, 刘向、刘歆父子奉命校勘整理经传诸子诗赋,才将此书公之于众。 《山海经》涉猎面广,内容十分奇杂,从古至今对《山海经》该归于那类书籍都多有分歧。《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数术略的形法类中,《隋书·经籍志》以下则多将它归入地理书,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其是“小说之最古者尔”,鲁迅则将它视为“盖古之巫书”。因此,《山海经》问世之后,围绕其内容、成书时间的争论,对它的作者是谁也一直是众说纷纭未成定论。 按照刘向、刘歆父子和东汉王充的“正统”说法,《山海经》的作者是大禹和伯益,但是人们在《山海经》中却找到了发生在大禹和伯益以后的史实,因此“禹、益作说”受到了质疑。此后,隋朝的颜之推虽坚持旧说,但面对书中的漏洞,他用“后人羼入,非本文也”来作解释。以后,《山海经》的作者便成了众多学者考证的对象,各种假说纷纷出笼。当代学者袁珂认为,《山海经》实际上是无名氏的作品,而且不是一时期一人所作。耐人寻味的是,一些国外学者将《山海经》作者的视角伸向国外,作出了“《山海经》并不是中国人所作”的——令人十分吃惊的结论。等等,不一而足。 何幼琦先生认为:“《山海经》由《山经》和《海经》两部分组成,内容大不相同,文字的笔调也相去很远,表明它们是相互独立而平行的两种书籍。”。“认为《海经》来自《禹本纪》,当刘向父子领校中秘的图书时,把《山经》和《禹本纪》合编在一起,改题新名为《山海经》,这就是此书首见于《艺文志》,也是《艺文志》不再著录《山经》和《禹本纪》的原因。” 总之,无论是从《山海经》包罗万象的内容上看,还是从《山海经》各篇成书时间的早晚上看,《山海经》不是出自一人一时之手,应该是由集体创造积累编辑而成。虽然《山海经》是由多人编辑,但是,其主要的编辑人还应该是夏禹和伯益,这一观点具有一定的历史根源。可以说《山海经》是在经过夏禹和伯益的初编后,加之后人的续编,最后成就了《山海经》这部巨著。 二、对《山海经》描述地域范围的思考。 有学者认为,《山海经》所述及的地理位置,《南山经》约东起浙江舟山群岛,西抵湖南西部,南抵广东南海,包括今浙、赣、闽、粤、湘5省;有学者认为,《西山经》约东起山、陕间的黄河,南起陕、甘秦岭山脉,北抵宁夏盐池西北,西北达新疆阿尔金山;有学者认为,《北山经》约西起今内蒙、宁夏腾格里沙漠贺兰山,东抵河北太行山东麓,北至内蒙阴山以北;《东山经》约包括今山东及苏皖北境,《中山经》约从中原西达四川盆地西北边缘;也有的学者认为《山海经》所述及的地理位置是在中国的某几个省的范围之内的,等等,众说纷纭。 但是,从实际来看,历史学家凌纯声的看法可能较符合实际,即:《山海经》乃是以中国的中原为中心,南至南海诸岛,西抵西南亚洲,北到西伯利亚、东及西太平洋的一本《古亚洲地志》,它记述了古亚洲大部分的地理、博物、民族、宗教等诸多宝贵的资料。试想把《山海经》记叙的地理范围局限于中国的某几个省的范围之内,都有可能失之偏颇。 三、对《山海经》中使用较多的两个名词的理解 (一)四海。古代一般指东海、西海、南海和北海。也泛指海内之地,也泛指全国各地。《尔雅·释地》 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海内即中国,四海之外便是四荒,四极。贾谊《过秦论》“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赤壁之战》:“遂破荆州,威震四海。”《阿房宫赋》:“六王毕,四海—。” (二)大荒。指四海之外的极远地区②。荒,一般是指荒凉的地方,也指地理远,边远的地方,荒远的地方,边远的地区。《文选·左思<吴都赋>》:“出乎大荒之中,行乎东极之外。刘逵注:“大荒,谓海外也。”荒废不治。《荀子·强国》:“故善日者王,善时者霸,补漏者危,大荒者亡。”杨倞注:“大荒,谓都荒废不治也。” 正确地理解《山海经》中大量使用的这两个名词概念及所指的范畴,可能避免对《山海经》所述及的地理位置产生过于狭小的设想。 四、《山海经》的成书及所记述事物发生时间的推算 由于《山海经》述及事物的年代相当久远,《山海经》的著书过程和时间还不被现在的人所详知。从现象上分析,记叙事物的最早时间应该在夏朝以前。夏朝始于公元前21世纪,距今已经4000多年,但是,从《山海经》所记述的许多传说内容来看,有些传说故事发生的时间可能远比距今4000年要早,有些事件和故事可能是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以来发生的事情或者是传说的故事。 《山海经》中记载的许多事迹,由于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文字,人们对事情的记亿只能靠语言和大脑,一代一代的口传心授,处于口传历史的时期。自从黄帝史官仓颉造字以后才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山海经》记录的内容应该包括文字发明以前的一些史实和传说。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3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原以为幸福的七种颜色是指彩虹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毕竟印象中能与“颜色” 、“七种”两词关联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后来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幸福不只存在七种颜色,真切的说连作家毕淑敏自己也说不准有几种颜色,取“七”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在文化中,七这个数字,有一点古怪,不仅欧洲人自古以来就格外钟情于七这个数字,而且七在佛教里面也是吉祥之数。 翻阅全书,发现纯粹从书中内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和题目幸福没有太大关联的。全书上下共分为四部分,可把它分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难篇。更多的,说的是颜色与哲理,很多我们见过却不知名的颜色和听过却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细细翻看中固执地寻找与幸福有关的点滴。沉浸于书中,被其中散发的淡雅平和的气质所震慑,被其细节中感知的美丽色彩所感到惊奇。遨游于书海,仿佛听着毕淑敏谈颜色,谈性格,谈教育,谈饮食,谈穿着,谈装修……在一字一句中寻觅着幸福的足迹,慨叹着,原来到处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说的是一个叫阿尔的男人答应小儿子莎拉作为嘉宾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办公地点会见一位来访的客人。阿尔还是决定去学校观看比赛,反推出会晤开始的时刻。没想到那天两队打成了平局,加时又打成平局,时间刻不容缓,如不离开将会迟到失礼。但阿尔答应了儿子在赛后给队员们分发点心,莎拉一直盼望着这儿荣耀的时刻。阿尔煎熬了一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当把点心分完感到办公地点时,访客已经等了很久了。阿尔道歉说明理由,客人也就释然了,因为客人也有一个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后面才知道这位父亲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国当时的副总统阿尔·戈尔,办公地点时在白宫,他会见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总统。当我知道这些时,嘴巴已不禁张成了“ O ”形,那时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为了一个孩子的足球赛,居然把会见他国总统的时间向后延迟,这也就是美国的副总统敢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有大沙文主义,觉得任何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顿时羡慕万分。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在时间发生猛烈冲突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长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答应去看孩子的足球赛,即使是家长会或毕业典礼也得让步。当然,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父母去不去参加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国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点什么。 如果哪天阿尔答应后又不去参加莎拉的足球赛,如果阿尔半道上撤退,莎拉会怎么想?他会有多少难过呢?他又会如何看待这一切呢?在无数看似平静的成人心里,永远都有一颗已受了伤的小小心灵。如果阿尔那天没这样做,几十年后的莎拉也许看上去与现在无异,只是多了一丝冷漠。前两天被击毙的持枪抢劫犯周克华就是由于从小被忽视而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终酿成了悲剧。被忽视和被放弃的感觉,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续······ 这个结论很可怕,但我要谢谢毕淑敏,谢谢她留下了一本让世人懂得做人的书,谢谢她使读者学会了爱与尊重。爱他人,尊重他人,永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灵丹妙药。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4一只极具音乐天赋的蟋蟀,一只聪明仗义的老鼠,一只憨厚老实的猫,这便组成了《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主人公——住在纽约时代广场地铁车站排水口的三只小动物。这个最佳“三人组”中的核心人物无疑就是来自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蟋蟀柴斯特了。 古今中外,小小的蟋蟀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无论是孩童最爱的促织,还是在诗人笔下热爱大自然的蛐蛐,或是寄托着诗人浓浓乡愁的蟋蟀,蟋蟀一直是大家的“宠儿”。你看,宋朝诗人叶绍翁吟道:“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英国诗人济慈赞美道:“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当代诗人流沙河更是将“那一只蟋蟀”深深映入了每一个中国人的脑海里:“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峡这边唱歌/在海峡那边唱歌/在台北的一条巷子里唱歌/在四川的一个乡村里唱歌”。 这只小小的蟋蟀同样赢得了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乔治?塞尔登的青睐,风靡全球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就是一个关于蟋蟀的故事。乡下蟋蟀柴斯特因为受腊肠香味的诱惑而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被看守报亭的小男孩玛利欧收留。他结交了两个新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朋友们为了庆祝它来到纽约两个月举办了一场晚宴。恰恰是因为宴会上发生的火灾,蟋蟀柴斯特无意间把自己的音乐才能展示给了世人。 这是一个温暖的童话故事,每个小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而高贵的品格。蟋蟀柴斯特梦中误将钱箱边的两块钱纸币吃掉了一半,这可是玛利欧一家的血汗钱,怎么办?是逃之夭夭,是把剩余部分全吃了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还是到午餐台摸两块钱来归还?柴斯特坚决拒绝了好朋友塔克的种种建议,勇敢地选择了面对问题,选择了诚实和担当。为了解救被监禁的柴斯特,小男孩玛利欧下班后去再去打几小时工,勤俭节约而又“爱财如命”的塔克老鼠拿出了冒着失去生命才积攒的钱币,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为了搬运硬币在排水管和报摊间来来回回跑一直到天亮……发生在这些小人物之间的故事是那么微小,那么不起眼,读起来却让人感到无比的暖心和温情。 蟋蟀柴斯特奏响的美妙音乐和他们彼此间的情谊交织在一起,这哪是一首普通的乐曲啊,我想它一定是“真情交响曲”,它能直击人的心灵深处,让我们体会到生活的美好和纯真。当有些人还在争论“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时,我们身边的“小人物”们却用自己的善举,书写了一个又一个大大的感动。杭城路口的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司机和为了减少司机等待时间而特意加快步伐的行人,我感受到的是最和谐的温暖。文三路上为交警、环卫工人等户外工作人员设立的爱心冰柜前,路过的大爷没有从冰柜拿冷饮,反而从自己袋子里挑了个头较大的苹果放入冰柜……围绕着爱心冰柜,我看到的是最朴实的温暖。假期中,我和我们假日小队成员一起去看望社区的孤寡老奶奶,用稚嫩的歌声捎上我们对老人的问候和祝福,当笑容堆满她布满皱纹的面庞的那一刻,我体会到的是最真诚的温暖。 这些可爱可敬的“小人物”们带给我们的震撼与感动,让我们感知到这世界上到处都有互帮互助,处处都充满着爱。《时代广场的蟋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柴斯特无与伦比的鸣奏,更是让我们每个人都相信:哪怕我们的力量多么弱小,我们也能带给身边的人快乐和温暖!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5今日我观看了《两个小八路》的影片。看完之后,我的心就像被波涛汹涌的大海撞击过一样,久久不能平静。要知道这两个小八路的年龄和我们一般大,就肩负着保卫祖国的使命。由此我联想到了我们,现在是科技发达的年代,人人丰衣足食,学生们各个过得无忧无虑,但我们却不珍惜眼前的好时光,没有好好地认真读书,却是天天像行尸走肉一般,吃喝玩乐,枉费了老师们的一翻苦心,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做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建功立业,而不是一味地堕落下去。 影片中的其中一个小八路叫做大兴是我最敬佩的人,他面对敌人时,毫不畏惧,并英勇地与敌人做斗争,虽然在战斗中,中了子弹,但是大兴却没因此而倒了下去,而是强忍着痛与敌人奋战到底,最终把敌人给消灭了,并且缴获了一把抢!回到部队时,队长也知道了此事,并夸赞大兴是“好样的”!队长要让大兴离开部队去养伤,但大兴却斩钉截铁地说:“他不痛,还能走。”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啊!中了子弹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可能会随时的丧命,但大兴却没有因此而畏惧,并且要和部队一同共患难。这就预示着,大兴要为抗日而牺牲,要为祖国出一份力,要同日本鬼子抗战到底!小小年纪的他,却拥有这常人没有的精神。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保卫祖国的担子已落在了我们的肩上,所以我们更应该向大兴学习,学习大兴的那种精神,那种勇气!为祖国增添一份力量,为祖国的将来做下铺垫,令祖国走向世界,走向美好的未来。 现在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当然是好好的学习,将老师所教授的知识,收为己用,当走向社会时,把知识运用的军事上或科学上……为祖国明天的辉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军事科技不断提升,但始终赢不过美国的军事科技,美国拥有世上最新进的,顶尖的军事科技。而今,正是我们新一代青年,发挥作用的时候,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的科技必定会超过美国,甚至全世界! 抗日战争虽然已过去,中国也取得了胜利。但我们不能坐享其成,我们要珍惜无数烈士用鲜血而打造出的幸福时光。烈士们的精神,还要靠我们这些炎黄子孙去延伸,去履行,去弘扬! 时代发展飞快,我们要适应时代就要去实践,去创造,去探索,认识新事物,创造新科技;加强对爱国的培养,不忘国耻,努力进取;维护祖国的大好河山,提高人们对荣辱观的认识,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并加以宣传。我们要像大兴一样,与困难做斗争,做生活的强者,不向困难低头! 不少的战争已过去了很久了,但却在我们的心上留下了一个不可毁灭的痕迹,祖国与以往早已今非昔比,祖国正兴盛,经济正繁荣,祖国正走向世界。我们要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努力奋斗,顽强拼搏,为祖国建设出美好未来! 保卫祖国的钟声已敲响,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用世界顶尖的科学技术与全新的精神面貌和坚不可催的毅力,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不仅如此我们还要让爱国之风吹遍每一个角落,让人人争当祖国的栋梁。我相信不久的将来,祖国定会成为世界的一颗璀灿的明珠!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67月30日,完成了对《无声告白》的阅读。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么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希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希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弃。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小姑娘阴错阳差发现了母亲保留的外婆的烹饪书,看着被泪水浸湿的纸张,误以为是母亲的眼泪。她暗暗发誓,只要母亲能回来,她会尽力去完成母亲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希望。而母亲回来了,错误开始了,她这短暂的一生,承载了母亲不甘平凡的梦想,被压得喘不过气。父亲是一个中国人,在黄头发、蓝眼睛的美国人中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遭到歧视和嘲笑是再正常不过的。自己的卑微弱小在儿子内斯的身上显露,“游泳事件”让他以为儿子也要重蹈覆辙。反而他却觉得迪莉娅是受欢迎的姑娘,有着和身边人一样的蓝眼睛,那么漂亮可爱。因此,迪莉娅短暂的一生承载了父亲“合群”、“要受欢迎”的理念,用一生,去弥补父亲小时候的阴影。 爱的重量把迪莉娅压垮了。这是爱吗?爱她,请给她选择的权利,让她能够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而不是在她生日的时候,母亲送解剖书、父亲送连衣裙,告诉她去实现长久以来她不喜欢的“梦想”,去融合长久以来她无法融合的“圈子”。 太多的爱给了迪莉娅,其他孩子呢?内斯的事情,父母已不怎么关注。汉娜?有时会被totally遗忘。或许内斯小时候会有些憎恨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妹妹吧,不然也不会做出推她入水的举动。而当他把妹妹就上来,妹妹不撒开他的手时,读者就应了解了,内斯是迪莉娅在这个家庭中唯一一个可以依赖、求助的人了。内斯大了,也能体会到迪莉娅的不易,也会在饭桌上岔开话题,解救她于水火,但他毕竟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他要离开这个家,他要去哈佛。所以,当他要离开家的时候,迪莉娅是真的绝望了。当他承诺call back却食言的时候,迪莉娅真的伤心了。毕竟,内斯是一个心思没那么细腻的男孩子,他有自己的生活和梦,他不会一直关注妹妹的心理变化,毕竟他不是她,不能真正体会到她的痛苦。 一切的错,迪莉娅想,来自恐惧。恐惧母亲再次离开,恐惧自己不能让他们满意。需要纠正这个错误,从哪里开始呢?她一脚踏入了湖中心的水面。那个夜里,迪莉娅死了。作者描写的很美,读到这里,有种relieve 的感觉,她终于解脱了。 关于文中杰克对内斯的暗恋、父母最初的相遇结合、父亲的出轨,不再赘述。迪莉娅这个从头就死的人物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她的死亡让所有人陷入悲伤,甚至歇斯底里,但文章最后,结束的很“暖”。母亲原谅父亲的出轨,二人拥吻,内斯揍了杰克,但和妹妹为他上药疗伤,随着迪莉娅完全地消失在这个世界,每个人似乎都渐渐地从悲伤中苏醒,让生活步入正轨,去接受事实。但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她,她给每个人都上了一课。 天下的父母,你们可知,孩子的许多告白是无声的,需要你们用心去发掘,不然可能会铸成大错,轻则误其终身,重则造成不可挽回的悔恨。一个人活在世上,有那么多无法掌控的事情,如果连自己的人生都不能掌控,还有什么意思呢?也需一个人不怕寒言冷语,但温柔的刀子怕是能让你痛不欲生,等回过神来,已无力挣扎回天乏术。 我会想,如果迪莉娅早早地跟父母沟通呢?早点告诉他们真实的想法,不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了吗?不,她不会。有一种心理畸形叫童年阴影,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叫习惯,当你习惯去迎合别人的想法,那你就很容易被别人掌控了。迪莉娅是自己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她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无法可解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入戏了。在她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我没惨到那个地步,也没勇气通过死亡来结束一切,但我很难过地看到自己与她身上的相似点,也再次敲打自己,如果一直以来在走别人的路,终有一天,我会手足无措,会走不下去的。也不要祈祷会有人拉你一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可能在你入水后会有人拉你一次、两次,但无法救你于水深火热,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学会游泳,让自己变得刚强。总去袒露自己的伤疤,展示一副可怜的样子,时间久了,只会招来人的嘲笑和瞧不起。但一定要有1-2个特别体己的朋友,让你的心事有个outlet,这样,不至于抑郁。 懂了很多道理,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吧,去做正确的事,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7蒂凡尼的早餐,一部描述爱情和生活的电影,片中的女主角是个奇特而优雅的女子,她像是很明确的在追求着什么东西,然而其实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很多时候都在向弗列说着很多琐碎的事情,似乎无关紧要,又似乎哪些事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得到她的弟弟弗列死去的消息之前,她很乐观的向往着有一个牧场,可以养很多马,可以和弟弟快乐的在过简单生活,而很爱她的前丈夫来了,要她和他回去曾经的家,可是,她说她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叫露拉美的女人,前丈夫失望的回去。然而不久却带来了噩耗,她的弟弟弗列意外事故死了,她霎时崩溃。然后又很执着的要嫁给富豪。 影片中的男主角,帅气可靠的男人,和女主角同住在那个自称摄影师的脾气怪异易怒的房东家,女主角为了逃离喝醉酒的男人的骚扰跑上男主的房间,然后和男主说着自己的向往、生活等等,并称呼男主角为弗列,她弟弟的名字。身为作家的男主角欣然接受她的一切。 两个人在那个安静而美丽的城市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时常来往,像朋友,又像恋人一般。最滑稽的是女主角举办PATI的场面,趣味至极,很喜欢一个镜头,男主趴在人潮拥挤的地面接电话,接完了,拉起正在跳舞的男人擦得黑亮的皮鞋把烟头放进去,很搞笑也很别致。作家得到自己的故事被卖出的喜讯,女主角提议去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然后他们去了蒂凡尼,一个高档珠宝店,在那里,男主要赠礼物给女主角,女主角忽发奇想,要在蒂凡尼买个十元以内的饰物,没想到真的有,可是却是个纯银电话拨器,这却和男主想要送给女主的浪漫的东西完全不符。 男主从怀里拿出吃爆米花的赠品——一个戒指,询问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刻字。蒂凡尼欣然答应。果然是个好极的地方。他们去了图书馆,男主在女主的要求下在自己的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却被图书馆管理员责骂,实在滑稽的无奈。然后他们居然去店铺偷东西,而且顺利的各偷了个可爱的面具出去。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们两人离开。分明将他们当成了热恋中的情侣。然而就在女主角认为自己可以嫁给那个拥有牧场的富豪的时候,房东却举报他们涉嫌贩毒。虽然被保释了出来,可是拥有身份的富豪却取消了取女主的约定。 女主依然想要离开那个住了一年多的城市,她说那里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甚至将男主特地从女主家里抱来的猫咪丢下车,她说,他们谁也没拥有谁,人们不属于对方,没有人可以将我放在笼内,她荷猫咪都是无名氏,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对方。男主很气愤的下车,说她懦弱,缺乏勇气,害怕承认人生就是这样,然而人们相爱,结成佳偶,这是人们获得真正幸福的唯一机会,她说的自己野性难驯,害怕别人将她困在笼子里,其实她已经在笼子里,而那,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和什么城市无关,无论去了哪里,她依然会遇到自己。男主从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盒子,里面是那枚他们在蒂凡尼刻字的戒指。男主角下了车,去找那只被她遗弃的猫,雨很大,女主从车上下来,追上男主的身影,问找到猫咪了没有。 影片基调很平静,就像生活安静的流淌,略有浮躁和不安。而哪些从缝隙间洒落下来的阳光安抚了一切。使得喧哗荷浮躁也变的安静,平和。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8本书详细地阐述了如何爱上自己的工作,进而全力以赴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使自己通过工作成就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让我深受启发。罗斯 金说:“只有通过工作,才能保证精神的健康,在工作中进行思考,工作才是件快乐的事,两者密不可分。”只有爱上自己工作的员工才能全力以赴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如果一个鄙视、厌恶自己的工作,那么他必将失败。面对同一种工作,一种人面带微笑,热情地投入工作,而另一种人则抱怨不断,消极地对待人与事,结局可想而知。因为引领成功的磁石,不是对工作的鄙视和厌恶,而是真挚,乐观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 作为海螺集团的一分子,我把读后的体会和海螺企业文化,经理念相结合,感悟以下四点: 一、应树立积极的工作心态 作为一名公司员工,要时刻保有积极的工作心态。努力爱上自己的工作,积极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不要觉得工作是一种迫不得己的谋生手段,要从工作中得到乐趣,把自己变成工作的主人而非奴隶。工作是为自己,不调整好心态,那大好的青春年华将在漫无目的中虚度。最终与成功无缘。海螺员工正是具有这种积极的工作心态,才使海螺集团飞速发展,让竞争对手望尘莫及。海螺员工这种积极的心态,为海螺事业的腾飞,提供了有力的精神支持。 二、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一个人一旦爱上自己的工作,他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因为这分享 样的人把工作当成一种享受,这种内在的精神力量,才鼓舞人们认真工作,爱岗敬业的动力。只有爱上自己工作的员工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并在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财富,从而实现自身价值。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应做到100%投入,让自己不可替代;具有挑战新工作的勇气;不断完善,力求最好;随时掌握有价值的信息,创新、创新、再创新。海螺为世界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人才。 三、服从就是一切 服从是优秀员工应尽的义务,而快乐服从才能达到真正服从的目的。一个员工只有爱上自己的工作,服从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以服从的精神投身于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品质和意识,服从精神是尊重、责任和纪律的统一体。作为海螺业务员应做到服从公司决策,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一切人事调动等。海螺业务员在服从的前提下,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掌握市场、客户、竞争对手信息,并有义务将这些信息于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司,使公司及时调整和制定策略,这也是为了员工更好地服从公司决策。 四、注重团队精神 公司是一条船。当你加盟了一家公司,你就成为这条船上的一名船员。这条船是满载而归还是触礁搁浅,取决于你是否与船上其他船员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快乐地融入到自己的团队中去,是让团队前进的催化剂和助推器。一个没有团队意识的员工,即使再喜欢自己的工作,也很难在工作中创造出卓越的成绩,即使他非常有才华。所以,优秀的员工要善于和周围的人合作。作为海螺员工,对团队的理解应包括:团队的目标高于一切;依靠团队战胜困难;有完美的团队,没有完美的个人,因为团队是互补的。海螺业务员工资考评方法不单看个人销量,还看整个销售处销量,以小见大,海螺注重团队建设。 上述四个基本观点,是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海螺现状体会出来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希望每位读者都有所悟、有所感。把感悟应用于实践中,真正爱上自己的工作,使自己的思想水平、职业素质、工作能力全面提高。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29《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多。作者用一种很幽默的笔法将明朝厚重的历史从枯燥乏味的史书中提炼出来,带领我们透过重重历史迷雾,抛开后人的主观臆断,走进一个真正的大明王朝,去感受和琢磨那些历史舞台上的人和事。 猛人轶事传千古,王侯将相一场空。淘尽无数英雄梦,是非曲折谁可鉴。这就是我对《明朝那些事儿》最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位明朝皇帝,有许多都让人印象深刻。如:像凤凰一样历经苦难,经过千锤百炼,最后浴火重生,建立一个光芒万丈的大明王朝的朱元璋;十五岁登上皇位,十七岁用过人天赋战胜权臣杨廷和,十八岁杖责百官确立自己权威的绝顶聪明的嘉靖皇帝朱厚熜;躬行节俭,知人善任,六师屡出、漠北尘清,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的传奇皇帝朱棣。 但最令我敬佩的皇帝却是崇祯帝朱由检。崇祯的一生不可谓不坎坷,上台以前,憋足了劲要干掉那个死人妖魏忠贤,死人妖干掉了,又出来党争,后金入侵,看准了袁崇焕,一顿折腾,后金没折腾回去,袁督师倒折腾没了,本想卧薪尝胆忍几年,搞好国内经济建设,再去收复大好河山,结果出了天灾,又出来若干人等搞内乱造反。调兵干掉某些人,又出来了某些更狠的人(如李自成),再调兵,把某些更狠的人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准备一鼓作气…… 清军打进来了。好吧,把全部主力调到辽东打个一年半载的清军,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后院又起火了,投降的再反,逃跑的又跑回来。很巧,又是大灾荒,没法活,于是大家跟着一起造反。简单地说,崇祯干的就是这样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范围,什么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言官)吵架,就是看人吵架(党争),穿得破烂,吃的也少,跟老婆睡觉也少,只睡五六个小时,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什么北边打过来,西边打过去,祖坟被人烧了,部将被人杀了,东西被人抢了等等。崇祯的故事就是这样,他挨棍子的数量,估计比某些狗血剧里的悲催女主角要多得多,抗击打能力更强。 不幸的是,崇祯以上所有的悲惨经历与努力都无法换回一个幸福的结局,更不幸的是,他知道这点。知道结局注定失败,他却依然全力以赴,夜以继日,任劳任怨,不到长城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直到最后结局,直到兵临城下,依然没有放弃。在崇祯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无比坚定的人生信念,即使命运对不起我,我却依旧不放弃,直至人生最后一刻。崇祯,一个了不起的人。 还有一个人,他是心学的集大成者,被后人称为“四家”:伟大的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这四个称谓他都当之无愧,他就是王守仁。文学自不用说,除了买官,混官场的哪个没点文采;所谓军事天才,就是不用上军校,拿一本盗版孙子兵法也能打仗的人,他不但会打仗,还打出了花样,用兵方法堪称诡异,生活中那个正直忠厚的老实人一到战场就会立马变得无比阴邪,让对手叫苦连天;在政治上,他更是让对手头疼,看见他的时候烦,看不见他更烦,担心他搞什么阴谋诡计,斗奸臣,玩手段,在政治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但王先生最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哲学知行合一:要想实现崇高伟大的志向,必须有符合实际脚踏实地的方法,四百年后,一个年轻人看到了这句话,将之奉为行为准则,并据此改名为陶行知。王守仁,一个不世出的奇才。 透过《明朝那些事儿》,我明白了刚正不阿的好人固然值得敬佩,但有时候好人却不一定能做成大事。拍马屁,搞关系,并不是坏人的专利,为了心中最终的正义而一时隐忍等待机会,甚至做一些会让自己背负恶名之事的人更让人萌生敬意与感动。包拯的权力来自明君支持,所以他能够明察秋毫,惩恶扬善。可惜这样的明君太少,所以才有一代将才岳飞的凄然惨死,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遗憾。因此,到了奸臣辈出的明朝中后期,耿直善良的海瑞只能造福一城一县,而张居正、徐阶却能为天下万民造福。 在此,我想向作者致敬,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是如何将内容庞杂,生涩拗口的史料转化成生动直白的小说,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九岁的人居然会有如此深刻的人生见解。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人生哲学。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30”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看那大家一齐拍拍手“,想必这首歌大家耳熟能详。对,《宝葫芦的秘密》 一书 就经常出现小主人王葆这种”幸福“的画面。 暑期,我迷上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王葆总想不费力,把什么都做得最好。一天,他钓鱼钓到一个宝葫芦,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从此他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不是一般人享受的”幸福“。可是,王葆逐渐发现宝葫芦原来不分青红皂白,只懂盲目服从,因此屡次令王葆哭笑不得,最后更令王葆在考试中铸成大错!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并用自己的能力夺得了市里游泳比赛的冠军。 书中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王葆的老师常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是啊,这句话真对,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啊!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最幸福的。 一次,邓老师布置预习新课的作业。平时的我还算是个爱学习的孩子,今天就不知为什么?无法静下心做作业,竟然抄起同学的作业。此时,我的眼睛东张西望,生怕别人发现。左手遮住同学的作业本,食指和中指之间留出一条细缝,右手不停挥动着笔尖,抖动的手时不时写出歪歪扭扭的字,甚至,眼睛连看也没看笔尖,就稀里糊涂地抄,不知抄错多少。我抱着侥幸的心里,认为老师应该不会抽查到我吧。天有不测风云,老师第一个抽查的人竟然是我。 ”你今天怎么呢?作业出现这么多错误?而且字迹还这般模样……“说话间,老师皱起了眉头。 ”我……我……“我用极细的声音说,”我……今天抄同学的作业……“说着说着,我的头越低越下面,恨不得挖个无底洞往下钻。 ”不劳而获的东西不可取,天上如果掉馅饼也是一些不利的东西,凡事要靠自己的努力。“老师抬起头注视着我,意味深长地说。 ”你作业重新做。“我在一旁使劲地点头,心里默默地说:”老师,我错了。“ 有人说过:”真正的幸福是不能描写的,它只能体会,体会越深越难以描写,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实的汇集,而是一种状态的持续。“我低着头走回座位,就怕遇见同学们的眼神,从没感到这段路是这样漫长。在课间的时候,我重新做作业。我的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体会。这也许才是一种真正幸福,一种暖暖的,甜甜的感觉。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31在看完《你在为谁工作》这本书之后,我的感触很多、收获也很多。这本书篇幅不长、字数不多,但话语朴实、阐述的道理简明生动;我觉得这本书不仅是工作的励志读物,更是迈向快乐人生道路的指南,若能细细品味书中的真谛,我想以后必将在快乐的工作中收获成功。 记得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小和尚每天在寺院中周而复始的承担着撞钟的工作,时间一长小和尚觉得无聊之极,毫无快乐可言。于是开始敷衍了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已。小和尚的状态被主持看得一清二楚,主持认为他已不能胜任撞钟的工作,因为钟声仅仅准时和响亮是远远不够的,他是用来唤醒沉迷众生的,他应该是圆润、浑厚、深沉、悠远的。最终小和尚被调到后院劈柴挑水。 作为工作中的我们,并非所有的工作都是自己喜欢做的。总存在一些单调、枯燥但又不得不做的工作。所以我们不能象小和尚那样把工作仅仅作为任务去完成,不能为了工作而工作。我们要把工作赋予一种更高的境界,心中充满豪情和憧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情。基于这样的心态,才能找寻出工作的乐趣,才能切实感受到完成每件工作任务后的喜悦。一个人在工作时,如果能以精进不息的精神,火焰般的'热忱,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那么即使是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人;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哪怕是最高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带着愉悦的心态去工作,我们更容易树立目标,更愿意承担责任,更勇于奉献自我,更乐于和周围的同事一起成长和进步。 还有这样一则故事:主人把货物装在两辆马车上,让两匹马各拉一辆车。在路上,一匹马渐渐落在了后面,走走停停。主人便把后面一辆车上的货物全放到前面的车上。后面那匹马看到自己车上的东西都搬完了,便开始轻快地前进,并且对前面那匹马说:“你辛苦吧,你越是努力干,主人越要折磨你。“到达目的地后,有人对主人说:“你既然只用一匹马拉车,那么你养两匹马干吗?不如好好地喂一匹,把另一匹处理掉,既节省了草料,还能得到一定的收入。结果这匹马被当做无用之马被主人处理了,同时作为一匹马存在的价值也随之终止。如果我们不能从工作中体验到快乐,那么你就会认为工作是一种负担,你就会对工作斤斤计较,甚至采取办法逃避工作,其结果可能就是成为那“另一匹被处理的马”。 工作是船,快乐是帆,只有扬帆,才能起航。所以想要在工作中获得成功的人要树立起快乐的工作观念,积极乐观的工作心态和爱岗敬业的价值理念,把工作当作一种带薪学习的过程,把岗位当作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在单位发展中享受丰收之乐、在忘我工作中享受成功之乐。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常怀宽容之心,常思律己之策,常立助人之德,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缓解工作压力,做到苦中有乐、以苦为乐,知足常乐。 记得有位哲人曾经说过:生命是没有意义的,除非有工作;所有的工作都是辛苦的,除非有知识;所有的知识是空虚的,除非有渴望;所有的渴望是盲目的,除非有爱。有爱的工作才是生命的具体化,才能让我们快乐。 最后我想说:“让我们用愉悦的心情去迎接每一天的工作吧!用爱去创造,用心去工作;在工作中享受快乐,在快乐中收获成功。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32朱自清 —— 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左右 篇33《小雅·采薇》是中国古代现实主义诗集中的一篇,这是一首戎卒返乡诗,它唱出了从军将士们的艰苦生活和思念归还的情怀。全诗六章,每章八句。诗歌以一个戍卒的口吻,以采薇起兴,前五节着重写戍边征战生活的艰苦、强烈的思乡情绪以及久久未能回家的原因,从中透露出士兵既有御敌胜利的喜悦,但也深感征战之长苦,将士们的心中深深地渴望和平的心绪,末章以痛定思痛的抒情结束全诗,感人至深。该小节运用了重叠的句式与比兴的手法,集中体现了《诗经》反映现实生活,开创了中国现实主义优良传统。“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诗经)“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以抒情诗为主流,出于天籁,成于自然。四言形式,赋比兴手法,重章叠句,双声叠字叠韵等众多艺术特色。其中的赋、比、兴的表现手法更为一大亮点。末章头四句,抒写当年出征和此日生还这两种特定时刻的景物和情怀,言简意赅,情景交融,历来被认为是《诗经》中有名的诗句之一。 这首诗的主题是严肃的。猃狁的凶悍,周朝军士严阵以待,作者以戍役军士的身份描述了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戍役,守卫中国,军旅的严肃威武,生活的紧张艰辛。作者的爱国情怀是通过对猃狁的仇恨来表现的。更是通过对他们忠于职守的叙述——“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和他们内心极度思乡的强烈对比来表现的。全诗再衬以动人的自然景物的描写:薇之生,薇之柔,薇之刚;棠棣花开,依依杨柳,霏霏雨雪等诗句,都烘托了军士们“日戒”的生活,心里却是思归的情愫,这里写的都是将士们真真切切的思想感情,在含义上多了一层忧伤的情调,但它并不影响本篇作为爱国诗篇的价值。正是因为爱国之深,害怕国家被猃狁所占领,所侵略而表现出的忧愁,这样一群有血有肉的将士们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一边防御着猃狁的入侵,一边期望能够早日打败敌人回到故乡这样一种矛盾但又真实的情感深刻地反应了当时劳动人民渴望和平的期盼。忧伤的情感恰恰相反是表现了人们的.纯真朴实,合情合理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也正是这种纯正的真实性,赋予了这首诗强盛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第一部分的三章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反复表达戍卒远别家室、历久不归的凄苦心情。这三章的第一句都是“采薇采薇”,以此来引起下文。诗歌的一开始就给读者展示了一幅凄凉的戍边生活画面,我们仿佛看到戍卒一边在荒野漫坡上采集野菜,一边思念着久别的家乡,屈指计算着返家的日期。第一章开头两句写道的从春到秋,薇菜从刚刚绽出嫩绿的芽尖到叶片肥嫩到最后薇菜的叶茎将老而粗硬的一串客观现象。时光无情地流逝了。薇菜的由嫩而老不正象征着将士们的身心被时间而不断地消磨着最后变得憔悴的事实。戍卒思归,从春到秋,一年将尽,何时才能归家呢?其实在诗里,诗人原是把天地四时的瞬息变化,自然生物的生死消长,都看作是生命的见证,人生的比照。。因此,兴是自然予人的最朴素也最直接的感悟,其中有着体认生命的深刻之义。因此在“采薇”这样一个凝固在戍卒记忆里的姿势里,看到的不只是四季的轮回,光阴的流逝,还看到思念的成长,看到生命走向苍老的痕迹。 前三章的前后两层,同时交织着恋家思亲的个人情和为国赴难的责任感,这是两种互相矛盾又同样真实的思想感情。这样的豪迈和悲凉的交织构成了全诗的情感基调,只是思归的个人情愫和战斗的责任感,在不同的章节有不同的表现。 四、五章追述行军作战的紧张生活。写出了军容之壮,戒备之严,全篇气势为之一振。其情调,也由忧伤的思归之情转而为激昂的战斗之情。先是以“维常之华”,兴起“君子之车”,流露出军人特有的自豪之情。紧接着围绕战车描写了两个战斗场面:“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这概括地描写了威武的军容、高昂的士气和频繁的战斗;“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这又进而具体描写了在战车的掩护和将帅的指挥下,士卒们紧随战车冲锋陷阵的场面。最后,由战斗场面又写到将士的装备:“四牡翼翼,象弭鱼服。”战马强壮而训练有素,武器精良而战无不胜。将士们天天严阵以待,只因那猃狁实在猖狂,“岂不日戒,猃狁孔棘”,既反映了当时边关的形势,又再次说明了久戍难归的原因。而这两章节的色调十分的华美,那层层密密的棠棣之花,雄俊高大的战马,威风凛凛的将军,华贵的弓箭,齐整的战车,这里洋溢着一种报效国家,不惜血酒疆场的豪放情怀。但在残酷的战争中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只能任随战火的硝烟流逝,以及对遥远的故乡的浓得化不开的思念,这些阴暗的色调就在这里被冲淡了。反之是战斗时的高昂情怀。因为当自己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时候,正因为身后有如此承载着自己的温暖思念的美丽的家园。 这首诗的特点还在于选择了一个最佳角度,即“在路上”,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也是世界上最长的路,它如此之长,长得足以承载一场战争,长得足以装满一个人年年岁岁的思念,长得足以盛满一个人生命中的苦乐悲欣。仿佛浓缩了那个时代的人们的命运。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让那一股缠绵的、深邃的、飘忽的情思,从这风景画面中自然流出,含蓄深永,味之无尽。这四句诗被后人誉为《诗经》中最好的句子。这是写景记时,更是抒情伤怀。这几句诗句里有着悲欣交集的故事,也仿佛是个人生命的寓言。是谁曾经在那个春光烂漫的春天里,在杨柳依依中送别我?而当我在大雪飘飞的时候经历九死一生返回的时候,还有谁在等我?是《木兰辞》里亲人欢迎的盛况,还是《十五从军征》里荒草萋萋的情景?别离时的春光,回归时的大雪,季节在变换,时光在流逝,我们离去,我们归来,而在来来去去里,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呢?没有答案,只有漫天的飞雪中一个被沉重的相思和焦虑烧灼的又饥又渴的征人孤独的身影,步履蹒跚地,战战兢兢地走向他不知道的未来。 事实上,这一首诗里的确有着太丰富的色彩,太深沉的情怀。相思之情与报国之志,豪放与苍凉如此和谐地交织在一起,奏响的是真实的生命乐章。 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中说道:“此诗之佳,全在末章,真情实景,感时伤事,别有深意,不可言喻,故曰“莫知我哀”。不然凯旋生还,乐矣,何哀之有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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