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
范文 |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5篇)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为重点,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为主,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管理职责 为切实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市农委与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与变拖机手、各镇农服中心与农机操作手分别签订“农机安全作业责任书”逐级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全覆盖,并对照管理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与机手直接签订“农机安全生产书”x份。 二、开展多形式农机安全宣传培训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我市农机监理部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着力提高农机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根据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计划和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利用会议、报纸、电视电台进行宣传,编写广播稿式样和字幕宣传式样发到各镇,充分利用镇级电视广播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x多份,制作横幅x条,给机手倡议信x封,播放广播录音25小时,出动宣传达x次,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主要学习颁布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条例》,重温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针对夏忙季节农机作业及事故发生的特点,用典型农机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全市接受学习达x人次,农机驾驶人员受教育率达x%以上,为确保农机作业安全奠定了基础。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结合我市农机安全工作实际,市农委制定了《20xx年常熟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和《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两项活动的全面实施。 根据方案要求和工作部署,市农机监管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农机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田间、场院、农机作业场所,逐村逐户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开展了对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驾驶人无证驾驶作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共排查出拖拉机无牌照x台,收割机x台,无证驾驶人员x人。排查隐患x个,隐患整改x个。对驾驶人员作分类统计,上报市所,并积极组织实施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对未参加培训未办理证的农机操作人员,在执法阶段进行重点的监管。对无牌又不能够按规定办理牌证的,采取 (1)鼓励报废更新; (2)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使用。 四、强化源头管理,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性能 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一律不予办理牌证,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安全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拖拉机、收割机年度检验,由各镇中心按照“坚持标准,方便机手,提高三率”的原则统一组织进行,市所采用定时定点,集中逐台过堂的形式进行年检审,至x月x日,我市累计年检拖拉机x台,新注册登记x台,联合收割机年x台,注册登记x台,办理农机政策性保险x台,司剩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x人,拖拉机入会x台,桂林机x台,插秧机x台。此项活动的开展,有效地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农机“三率”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切实做到理论培训不少于规定课时,技术培训保证机手能够熟练掌握有关的操作技能,培训工作不流于形式,考试更是严格把关,确保驾驶操作人员具备过硬的技能,共组织x期拖拉机、收割机x人次的培训和考核。 五、报废老旧农机,保障农机作业安全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根据《x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办理报废的农业机械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核对工作,并对农业机械整机、发动机号、车架号进行拍照存档,牌证管理的机械办理注销手续。按照市农委和财政局《20xx年常熟市级以上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所认真办理各类旧农机的报废更新手续。到目前,已办理报废中拖x台、收割机x台、旋耕机x台、老式驱动耙x台。 六、加强田检路查,确保农机安全作业 市所和各镇农机监理人员积极主动深入田间上路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对有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及时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对未领取驾驶证、操作证或未参加年检审及检审不合格的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操作,对危桥、险路、暗桩、泥潭等要做好醒目的警示标记,对田、路高差大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填实、填平,确保夏忙期间农业机械的安全通行。认真做好应检未检农业机械的补检补审,并办理好农机政策性保险和农机安全互助协会入会工作,对不能及时整改和拒绝整改的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36次,检查各类农机x台,检查各类违法违章行为x起。 七、“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有序推进 我市按照“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按照考核标准,全面开展了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的各项活动,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常熟市“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动员大会,并下发文件。市政府将“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内容,并列入了对各镇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农机部门牵头、部门协作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在已建成x个示范镇基础上,对照省创建标准,进一步深化、巩固。同时确定今年x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镇、共x个“平安农机”示范村、x个示范户创建,各项创建活动已有序的开展。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积极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所”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示范所创建目标,加强我所的效能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升“农机办证大厅”形象。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为准则,强化理论学习和公仆意识,努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责任型窗口形象。一是为方便机手和规范农机监理业务办理,严格按行政服务窗口的工作要求,所有监理业务进入大厅一站式服务办结。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承诺,做到办件快捷、准确、高效,得到了机手的好评。二是不断完善农机监理设施,满足农机监理业务需求。三是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公布监督电话。 九、明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田机具、道路拖拉机牌证管理等常规工作,加大农机安全检查和农忙服务活动,确保秋收大忙安全生产。 2、围绕上级下达的农机监工作目标任务,精心组织、优质服务,千方百计地搞好各类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年度检审工作,努力提高检审率。 3、加强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4、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的活动,完成x个“平安农机”镇创建。达到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验收标准。 5、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农机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6、建立公安、交通、农机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活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7、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创建“省级规范化示范监理所”。 8、“平安农机通”继续要着力宣传和推广,完成上级指标任务。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2大理州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共下达我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422万元,省级财政项目扶持补贴资金155万元,与20xx年相比增加422.7万元,增长4.6%。全年共使用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受益农户29630户,通过政府扶持带动农户投入11446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州农业部门与财政等部门认真协调配合,加强宣传、明确职责,规范实施,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责任,通过努力园满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了全州农机装备水平,为高原特色农业建设提供装备支持。现将全州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我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项规定,加强领导,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31日,全州已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8776.385万元,完成下达资金的93.15%;完成省级财政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专项扶持资金15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其中: 1、耕整地机械24529台,补贴4157.21万元; 2、种植施肥机械12台,补贴10.4万元; 3、田间管理机械9336台,补贴 128.331万元; 4、收获机械68台,补贴259.58万元; 5、收获后处理机械1664台,补贴221.779万元; 6、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113 台,补贴19.305万元; 7、排灌机械1000台,补贴206.416万元;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632台,补贴671.794万元; 9、动力机械 716台,补贴3099.07万元;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3台,补贴2.5万元。 20xx年农机总动力达到了281.99 万千瓦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农机作业面积912.5万亩,比上年增长12.3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8.6%,比上年增长 1.1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的发展,20xx年全州共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个,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通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州级进行了复验,各项工作已就绪,接受省级财政、农业部门下一步的抽查验收。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要求。我州始终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农业重点工作,州农业局先后于4月和7月两次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约80人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购机补贴工作以及研讨和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州级、县市购置补贴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农业部组织的培训班和省农业厅组织的培训班上接受了警示教育。我州在组织召开全州农机工作会议前,参会人员前往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全州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于8月初在全州范围内组织了13场约500人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健全工作机构。州级成立由州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州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县(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有健全的机构和农机队伍抓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四是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按照州、县、乡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州农业局与县市农业局、县市农业局与乡镇农机部门分别签订了125份《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针对20xx年购补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培训,把受理申请和补贴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核实工作放到乡镇,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能力。五是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及时将省下达我州的146万元工作经费下拨各县市,州农业局下拨10万元配套工作经费用于购机补贴工作,县级先期投入60万元用于购机补贴的宣传、启动工作,为整个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广泛宣传,落实政策 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机具种类及适用机具的性能,激发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各县市采取会议、培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新农机具现场演示共10余次。 (三)规范操作,注重服务 县、乡农机部门结合实际,细化程序,强化管理,做到要求更严格、操作更规范、落实更迅速。坚持按“三重点、四优先”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高原特色农业所需机械倾斜。严格执行农业部、省农业厅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规范实施的基础上,各县市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载体服务群众,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 (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州、县市购机办认真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补贴流程、三部工作电话、网络投诉邮箱、资金规模、补贴产品信息、经销商名单、工作制度、农户受益人员明细等内容在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 (五)加强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严格县级实施方案。我州对12个县市上报的《xx县市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 2、加快进度督促。我州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电话、通知,在州内二次调整补贴资金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全州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先后十多次深入县乡(镇)加强对县级、乡镇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强化服务,落实各项工作,收集汇总、整理资金结算材料并及时上报财政部门,以加快全州实施补贴的进度。 3、加强生产(经销)商管理。各县市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培训工作的通知》于6月初,对参与项目实施登记注册的经销商,开展了12场约200人参加的业务培训。州、县市按《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登记注册经销商监督和检查,要求经销商在显著位置悬挂“20xx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标识”以及经销产品补贴标准和配置明细标识。 4、开展督促检查。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机〔20xx〕151号)要求,州级加强了对县(市)、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检查督促工作,先后分二次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检查督促,使我州的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5、投诉处理。我州按照《大理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针对宾川的二个信访件,南涧的一个信访件,弥渡的一个信访件,州级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规范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我州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xx县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档案资料”的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全州在做好项目管理的同时,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和考评,通过考核弥渡等9个县市为优秀,祥云等3个县为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补贴启动工作过晚,实施阶段又错过春耕生产的大忙时节,影响了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 (二)今年我州的大部分县市把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理等工作都下放到乡镇,存在着县级对乡镇农机购置补贴的认识不到位,跟踪政策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三) 20xx年因取消了XX县、XX县的血防政策,对二个县的购补工作影响较大。 (四)设施农业设备、冷库需求较大,但补贴率偏低,出现了需要的补贴不了,补得了的需求不多的情况。 建议: (一)上级部门将购机补贴工作尽量在春耕生产前启动,实行常态自主购机,更利于加快实施进度。 (二)加强县市乡(镇)基层农机购置补贴队伍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把握政策的能力。 (三)根据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把补贴资金和补贴额度向重点农业领域的设施农业(大棚、滴灌)倾斜。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320xx年秋冬季,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xx〕23号)要求,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扎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市在三秋和冬季共发生5起一般农机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及市安委会、农业农村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中排查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杜绝“三合一”场所出现。期间,全市共计检查农机生产经营单位60家,排查隐患35个,并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部署“三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百日行动和冬季农机安全执法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监管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加强20xx年冬季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结合“三秋”重点农时季节,部署开展了全市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百日行动,要求各区深入排查建立本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台账、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加强专项安全生产普法力度等工作。冬季强化设施农业机械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在设施农业换茬季节和冬季卷帘机使用频繁时期,加强执法检查,确保作业机具安全设施齐全,制止和纠正各类违规操作。全市在三秋和冬季共完成农机安全执法检查3341件,共作出行政处罚162件。 (二)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 为加强本市上道路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农发〔20xx〕230号)的相关要求,20xx年,机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加大执法频次,结合变型拖拉机活动规律,严厉查处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全年对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开展联合执法239车次,切实保障了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 在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进行检查,目前未发现存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违法行为;在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加强事后监管,对农机维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切实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 总站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于20xx年上半年陆续发布《农业局关于印发调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加强机构建设的通知》《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区严格按照新部令、新规范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总站通过梳理业务清单、开展法规宣贯、组织业务培训、修订业务手册、开展专项督导等方式,确保全市行政许可工作顺利衔接过渡。根据《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征收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xx〕2741号),自20xx年起,停止征收费,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推进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标准。 《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NY/T3118-20xx)已于20xx年6月1日正式实施,总站已订制相关农业行业标准下发至各区机构,要求各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出厂合格证。目前,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不涉及引导企业修改合格证相关工作。 (六)扎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根据农业农村局和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农发〔20xx〕61号),明确了我市“平安农机”创建“三步走”的整体规划。 一是示范单位创建。下发通知启动市级示范单位评选、示范岗位标兵评选和合作社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工作,并根据报名情况深入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实地调研评选,最终评选出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单位。 二是规范化建设。在全市选取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要求,制定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及档案,确保合作社在“软件”方面率先实现标准化。 三是标准化建设。为提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积极性,安排专项资金对4家合作社安全隐患进行补贴,确保合作社在“硬件”方面达标。在此基础上,推进4家合作社与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咨询工作。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4根据县安委会《xx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安〔20xx〕x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镇燃气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x月x日至月底,我镇对全镇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安全排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瓶装液化气企业要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对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进行充装作业; 气瓶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 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 不得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不得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此次检查共检查瓶装液化气经营使用场所x多家,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使用场所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缺二维码。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我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知识及防范液化气安全隐患的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以预防、整治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过期、超量存放储气瓶等安全隐患,将责令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强化教育,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防液化气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规范整改的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5为落实[20xx]19号文件精神,推动食品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确保我乡食品安全,我乡做了如下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乡食品安全。 二、成立善广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以主管副乡长李仕利同志为组长,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全体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抽查和例会制度,听取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扩大监管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的室内外卫生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对从事食品行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严格检查及进货台帐的检查力度,对无台帐和健康证的单位或个人立即限期整改,并联同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全乡的食品生产制度场所、学校、幼儿园、企事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如存在问题则令限期整改,继续加大程各庄、大城子、墙子路三个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乡。 (二)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乡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三)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我乡整治小组开展了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我乡组织了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全乡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我乡与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四、与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签订责任书 善广乡现有个体工商户174家,旅游餐饮服务业12家。主要分布在乡内,比较分散,根据实际情况,乡政府于三月分别与22个行政村、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目标、责任。责任书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把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五、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六、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全乡启动突发食品安全检查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遇到食品中毒和传染病等,发现后立即到乡卫生院治疗或卫生部门及公安部门紧急到事发现场急救,调查并上报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做到及时上报,如遇到大的事件,由乡领导小组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做到村、乡、县三级联网,层层抓落实。 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由于我乡地处偏远山区并与兴隆县接壤,人口流动性大,造成了对餐饮企业食品操作人员卫生检查难度大,因此我乡今后食品安区工作将把工作重点放在餐饮企业的外来人口食品操作人员的卫生检查工作上。 由于工作到位,检查力度大使我乡在整治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我乡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安监办的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抓手,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度责任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现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逐项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二是与区上签订了《温江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了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会议制度,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部署、分析、研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单位自查和我局重点抽查,督促各供水、燃气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则进行操作,加强隐患整改;坚持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送,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供水燃气企业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天24小时安排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四是编制和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防洪抢险专项应急预案》、《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等五项专项应急预案,6月11日,在柳台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分别进行了市政、路灯、供水设施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演练,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运转良好的应急救灾体系。 二、以各类创建和重要节日活动为抓手,市政设施隐患排查亮点突出,治理行动扎实有效 1、结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文明指数测评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类创建活动,加大市政设施的隐患排查。一是在局系统内组成八个巡查组,按照分片、划段和包干负责的原则,每天对管理面积150平方公里的市政公用设施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进行徒步拉网式巡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查找出路面坑洼不平、人行砖松动下沉、树框破损,雨水篦子和窨井盖丢失等问题300余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8%。二是完成了凤溪大道(含北段、中段、南段)、柳城大道(含北段、南段)、温泉大道(含新华路)、南熏大道、芙蓉大道等道路隔离栏杆约26公里安装工程。三是施划、修补光华大道、公金路等13条道路标线9000余平方米,增设停车位295个;设置海科大厦周边道路禁鸣禁停标志26个及城区靠右侧行驶标志170余个。四是为确保温江区实验幼儿园师生交通安全,于6月30日完成了凤溪大道凤溪河(实验幼儿园对面)板涵跨径4米、宽7米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城区交通安全通道。五是完成了和平路、新东路、柳宾喷泉处、攀钢大桥等路灯安装工程,安装路灯258盏,为附近居民住户夜间出行提供了方便和安全保障。六是完成了凤溪大道与新南路、花都大道消防大队门口、来凤路与黄金路、教育学院门口等8处红绿灯安装工程。七是防雷防汛工作扎实有效,组织了全城路灯、红绿灯、配电柜等防雷设施检查,对城区排水管网299公里、检查井7664座、雨水口8487个和凤溪河、团结渠河道5公里以及城区内其它板涵、沟渠、排污沟进行了雨污清掏,确保了城市今年安全渡汛。 2、实施了管护区域桥梁普查和专项检测,由于永兴路杨柳河桥(攀钢大桥)修建时间早及重车的碾压,造成该桥桥面破损开裂,存在混凝土脱落、漏筋、锈蚀等严重安全隐患。*年4月19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局领导和桥梁专家对该桥进行了专项检测,检测结果该桥属于危桥,专家建议立即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机动车通行。为确保车辆通行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6月21日,我局对永兴路杨柳河危桥实施了机械爆破式拆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在原址新建一座跨径20米、宽40米的新桥,目前进入预算控制价评审阶段。 3、落实重大节日期间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转发了《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认真开展了“五一、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实施了燃气安全检查8次,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余处,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建立了以“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欠费停气、停水、水质不达标等社会矛盾纠纷,纠纷调解受理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100%。同时,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小组,进一步加强了我局系统车辆安全及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三、强化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源头得到进一步控制 进一步明确政务中心市政公用局窗口的职能和职责,明确了政务中心首席代表的权限,认真清理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燃气设施改动申请审批》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安全生产行政权力,优化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把好审批关,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完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同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源头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施工过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认真把好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加强全区市政建筑工地、维修维护工地监督检查,派驻专人实施监控,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四、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指示精神;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迟到早退现象;组织防火知识安全、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等安全生产培训和会议10余次,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打造法制企业,面向全区液化气行业发放了《安全生产条例》、《安全常识读本》、《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200本,规范液化气行业生产。三是为确保全城安全用气,我局联合区安监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对社区、居住小区进行了安全知识、节能知识的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安全用气、生活小常识等相关资料1万余份。 按照《关于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温安监办〔〕3号)文件要求,*年,我局未发生一例安全生产事故。 xx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指导精神,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狠抓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科技和人才引进、专项整治、基础建设、应急演练等五个方面,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法制建设、提升科技保障、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确保道路、桥梁、路灯、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形成市政公用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局面。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7根据《中共x市纪委x市监委关于开展全市民生资金兑现情况排查清查的通知》(x纪委发〔20xx〕1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村镇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市20xx-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资金发放情况 (1)20xx年未全市下达危房改造3636户,由民政局实施和资金拨付。 (2)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829户,应拨付资金1917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897.2万元,(其中:x镇13万元,x乡4.8万元,x乡2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3)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7812户,拨付资金6404.2万元。 (4)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829户,应拨付资金704.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35.9万元,(其中:x乡1.3万元,x乡19万元,x镇19.55万元,x乡1.3万元,x乡10.2万元,x镇8.5万元,x乡8.5万元未多次催促划拨)。 (5)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450户,拨付资金1232.5万元。 (6)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753户,拨付资金1490.0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475.6万元,(其中:x镇14.45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7)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585户,应拨付资金497.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495.55万元,(其中:x镇1.7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8)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2736户,拨付资金10439.52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打捆整合使用,账目乱。有个别乡镇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打捆整合用于新村建设,如x镇、x镇、x镇、x镇、x乡、x镇。20xx-20xx年有个别乡镇无法核实账务,如x乡、x乡、x乡、x乡 (二)“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危房改造补助金个别乡镇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如x乡、x镇、x乡、x乡。 (三)未按当时补助标准执行。未按当时补助标准兑付,如:x镇。 (四)资金由市纪委或市财政局收走。如x乡20xx年补助资金被市纪委收走。 (五)多次书面和电话通知,还有个别乡镇至今未领取。 (六)至今未上报自查报告的乡镇。有x镇、x乡、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乡、x乡、x镇、x乡、x乡、x乡、x乡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实行三级督导 1、成立项目建设党建服务队(农村住房建设督导小组) 督导小组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周到乡镇二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要求,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2、压实住建局领导班子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责任 采取建立住建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危改及人居环境的制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到乡镇全面排查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同时加大追踪力度,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每次检查要有督导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并送复印件到村镇股。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样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年至少二次,在全市范围内抽样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10%实施户数。 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二)为了危改系统录入完整性和正确性,20xx年4月23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杨爱轩组织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和全市52个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的紧急专题会议,针对《x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x市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的通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和主观分析,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20xx年5月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五、意见及建议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拨付情况存在问题,因时间久,户数多,建议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进行清理,锁定,以便下一步工作。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8根据我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整治工作安排,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1.1—3.20),此阶段主要是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手段,对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为此,在20xx年3月15日,由矿长张治文主持,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达了《柳林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3月12日县局会议精神)同时根据县局实施方案,结合20xx年3月5日市政府煤矿安全督查组对我矿的督查意见制定了本矿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紧接着在20xx年3月21日矿长张治文再次主持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体职工动员大会会议贯彻了县局及本矿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体职工积极行动起来,认清当前安全形势,一切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把我矿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搞的有声有色、轰轰烈烈。 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3.11—3.20),此阶段主要是由矿领导牵头,组织通风、生技、机电、安监、地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以三定表的形式发给相关队组,进行整改,并结合市督查组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对我公司进行了第一阶段的隐患排查,共查出问题60条(含市督查组意见)其中52已经整改,还有8条正在整改之中,通过此次隐患排查及上级领导检查,使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矿已根据方案进行了整改,使我矿目前井下安全具备了安全生产的条件。 第二阶段是复查整治阶段(3.21—12.31),此阶段主要是由各职能科室每月分专业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直至问题解决,对大型的整治项目进行验收并结合上级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为此,我矿组织了各专业人员对本矿全方位,进行了地毯式的普查。共查出问题47条,采掘专业14条,一通三防专业25条,运输专业8条,对所查出的问题都进行了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罚款、停班等处理,后各专业人员又会同安监人员对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跟踪整改,问题已全部解决。 对于大型整治项目,我矿又投入安全整治专项资金1914.4万元,重新配备了π型梁,加设了U型钢架棚,更新了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了下山皮带逆止装置,主斜井猴车的安装已起于完毕,南皮带下山3#皮带的安装正在进行之中。 通过整改,树立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整改,改善了职工的作业环境,有效地保护了职工的健康安全通过整改,在的隐患已不复存在,小的隐患已处理在萌芽状态,通过整改,三违人员已明显减少,安全标兵在踊跃呈现。我矿干部职工、上下齐心、众志诚诚、下决心向安全要质量、向安全要效益,以积极的心态迎接好上级领导的复查验收工作。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9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长沙4.29的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安排部署。5月1日,全州房屋安全工作调度视频会结束后,县长杨兴涛同志立即组织召开麻江县房屋安全整治专题会议,对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研究细化排查整治方案和措施。5月7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召开后,县委书记唐光宏同志迅速召开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部署和要求。5月9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调度我县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5月18日,在省州召开自建房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自建房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对现阶段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5月1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再次对当前工作进行部署调度。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20__年5月1日国家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局制定印发《关于迅速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第一轮既有房屋排查工作。5月18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自建房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新的安排部署。我县结合会议精神,已经草拟了《麻江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征求各部门各乡镇意见,待修改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0__年5月23日,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暨业务知识培训会议,对自建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消防安全、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相关表册进行详细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我县房屋排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全县各乡镇(街道)、社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及政府所在地行政村支书等人员参加培训。三是组建技术服务指导组。我县抽调了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现场施工、现场安全等19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了麻江县自建房安全整治技术指导组,分别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房屋排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强化调度,全面排查。在开展第一轮既有房屋排查工作中,我县对排查情况实行“日报告、日调度”,县委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我县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对城区自建房屋是否加层是否改变主体结构及经营等情况进行复核,保障排查数据质量。 截至目前,全县第一轮房屋累计排查自建房43686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159栋,非经营性42527栋。疑似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873栋,已完成整改730栋;第二轮房屋累计排查自建房3055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001栋,非经营性2054栋,存在安全隐患0栋;自建房APP已录入自建房3122栋。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根据5月18日全省安全自建房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及国家、省级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麻江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稳妥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建立麻江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议从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有效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建议乡镇(街道)要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建立房屋排查工作队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一是乡镇(街道)、社区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含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周边(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民营医院)等经营性的自建房开展排查,县教科、卫健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内的资料收集,掌握基本情况,20__年6月10日前完成排查。二是各乡镇(街道)、社区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按照“六步排查法”(看是否有专业设计施工、是否增设夹层、是否改变使用用途、基础和整体是否稳定、上部结构是否安全、是否违规用于经营和超负荷使用),摸清建造年代、结构类型、手续办理、使用业态、改建扩建、风险隐患等情况,做到全面精准,确保排查不漏一房,隐患不漏一处,20__年7月10日前完成。三是对非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排查,20__年11月10日前完成排查。四是全县范围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村)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之前排查并录入农村房屋信息系统的数据35720栋房屋进行动态监管。 (三)分类推进整治。一是针对排查出的疑似风险隐患房屋,各乡镇(街道)要制定“一户一栋一策”,督促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整改或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不愿意整改,也不愿意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的,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改,未整改完毕的不允许经营。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分步分类处置,快查快改、立查立改。20__年11月10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改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全面整治,20__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实行闭合管理。 (四)强化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主体责任,对所管辖的部门、机构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台账建立。建议教育部门做好使用自建房举办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房屋的排查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使用自建房开设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排查工作;文体广电旅游部门做好使用自建房的网吧、KTV、文化场馆、民宿、从事体育活动等场所安全管理排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使用自建房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监督管理,将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建房用地审批和改扩建规划,指导涉及地质灾害风险自建房排查;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反宅基地审批规定的新建农村自建房进行查处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日常巡查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防范,把风险控制在暴露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二是建立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报告制度。三是召开专题研判会议,研究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提升形成制度机制,力争20__年底基本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机制。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0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部署,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以赴,攻坚克难,载至--月--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户--户次,检查集贸市场--个次,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公斤,已退回上级经销商--公斤,还有--公斤正在督促经销商退货,清查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 领导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自市政府部署此项工作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确定了突出重点、齐头并进的整治原则。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我局《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责任目标和任务,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副分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全面深入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2、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反应,全力攻坚,全部封存下架流通环节所有问题乳制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快速反应,沉着应对,果断出击,合力攻坚,做到了“三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在--日下午--工商局安排清查问题乳制品工作后,当晚我局就在--电视台发布了消费预警,并在黄金时段连续播出,第一时间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同时,通过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利用农村喇叭广播、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及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预警,向全市人民发布发停止食用问题奶粉的消费警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夜,--局长直接将有关情况和工作安排部署向市委、政府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市委、政府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并采纳我局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处置的紧急通知”和“--人民政府关于停止销售、食用问题奶粉的紧急通告”明传电报,迅速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清查氛围。第一时间彻底清查。次日一上班,全局召开了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随即,由班子成员带队一线督导,倾全局之力,迅速在第一时间对全市--家食品经营户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系统所有人员没有节假日,实行无限时工作制,对流通环节所有问题乳制品全部“冻结”,使--流通领域问题乳制品得到彻底清理。 二是严防死守,全程监控,确保所有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全部退出冀州流通领域。在清查问题乳制品专项行动中,我局严格落实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集中统一保管、退货商提出书面申请、工商人员全程监控退货制度,通过督促经营户逐级退货、派工商人员跟随经营户去--退货、积极协调--总经销来--召回等方式,督促、协调、帮助经营者退货,对于目前还不能退回--经销的,由局统一封存保管,对已退回的进行重新登记、核实、筛查,确保--时前,所有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全部退出--流通领域。全局片管员与分局长、分局长与局长逐级签定保证书。三是开展“四查四看”活动,深入抓好问题乳制品清查工作“回头看”。即查经营户货架、柜台、库房、院落,看经营户有无私藏、私销问题乳制品的现象;查经营户承诺书、通告、不合格乳制品名单张贴情况,看经营户有无对相关事项不清楚的现象;查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看有无被经销商转移、藏匿的现象;查退货凭证,看有无虚假退货的现象。局党组书记-亲自带领班子成员,分头带队深入分局一线督导,全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市所有食品经营户再重新查一遍、问一遍,严防问题乳制品再次流入市场销售。 3、抓住难点,多措并举解决无照经营问题。 对于目前无照经营食品情况,鉴于当前严峻形势,我们对所有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食品户,采取了一律先停业关门、相关前置手续和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再营业的断然措施。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应对措施,一是前置许可证过期,虽然我们提前发出过通知,但由于有关部门补办期长,导致许可证过期,经营户仍在开业经营,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先责令关门停业手续补办齐后再开业的措施。二是村中生活困难、孤寡老人且以此为生的,办不起前置许可。对这种情况,我们主要是集中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力争通过政府救济、生活补助等方式,鼓励他们另谋出路。三是规模较小的面条加工、馒头加工等农村食品小作坊,规模小、条件差,在这方面,我们正在通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4、堵疏并举,大力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开展了食品市场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了了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管理,加大了对食品批发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及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食杂店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肉、蛋、油、粮、糕点等食品,严厉打击经销“三无”、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打击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二是结合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下大力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同时,督促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了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退市环节各项制度,使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作用,对食品经营户和集贸市场实行了定期检测和随机检测。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庆“十一”黄金周,继续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整治,不断把我市开展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向深层次推进。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1按照州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主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在全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政务中心窗口为成员的“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我县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对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利用自建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依法履职,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紧密结合。 结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现场核实工作,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房屋建筑开展风险排查。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厘清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的资料中,需提交由村委会(社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无违规搭建,且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危房”的场地证明材料,确保房屋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三、全面整治,注重形成长效监管。 以全面整治为基础,分类处置、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形成长效。要求、一是暂停办理以危险房屋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登记;二是严格食品经营场所资格核查;三是严格开展许可证复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立“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台账”,以问题为导向集中配合抓好农村房屋隐患整治工作,对照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农村经营场所危件。 四、加强宣传,及时反馈。 通过各类媒体和站所,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房屋建筑使用的相关安全知识,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积极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了全社会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营造了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氛围。 截止目前全县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经营户600余户,目前未发现房屋安全隐患。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2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交发〔20__〕81号)要求,我局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解决重大决策问题。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组织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专项整治期间,悬挂宣传条幅2条,发送新闻稿件1篇,走访运输企业3家,向沿途乡镇、货运企业及货车司机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加强了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引导,保证了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为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工作实效 与公安交警部门及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路政中队紧密配合,细化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26次,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01辆,危化品车辆15辆,查处非法改装车辆5辆,处罚超限超载车辆13辆,卸载632.2吨。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大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继续深入开展进企业、进乡镇活动,不断提高公路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全县道路持续稳定发展。 (三)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机制。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3一、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 我院于20__年12乐十五日成立了医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医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科室普查整治工作及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二、工作过程与方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了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了《关于开展xx人民医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落实追究到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科室及消防安全重点科室,督促各科室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发现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科室和人员,现场批评,限期责令整改。并在医院印发的x字[20__]68号文件里明确规定:对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各科室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加强自查力度。各科室深知火灾的破坏性,在不耽误医疗工作的同时,由科室相应人员组成专门普查小组,加强普查力度,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当前存在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入普查,加强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消除。 (三)及时上报普查结果整改措施。各科室于12月19日前上报整改措施,对普查整治中遇到的一般性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无重大问题存在。 三、普查整治情况 按照卫生局关于火灾隐患排查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医院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建筑、场所、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此次排查的重点是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救援装置是否完备、可用等方面,详细如下: 1、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经检查消火栓压力充足、配件齐全,灭火器数量、型号均达到标准。 2、安全疏散设施方面:经过普查整改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现均无封堵、分隔、占用、锁闭现象,应急照明全可正常运行。 3、区域方面:在领导小组的监督和督办下,药品库房、一次性耗材存储点、配电室、锅炉房、食堂、集体职工宿舍、供应室、住院部、氧气房、医疗废物焚烧炉等建筑群可存在火患方面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医疗安全创造了优良环境。 4、设备方面:对电路、电器、120急救车、夜间照明灯线路等。 进行了自检和维修,目前均无火灾隐患。医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作用,确保了我院火灾普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为医疗活动提供了安全保障。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办厅字〔20xx〕43号)、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等2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治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专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形势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重点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规划建设局) (二)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规划建设局、综治科、各村居)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派出所) 3、配合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规划建设局、各村居) 4、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村居) 5、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省五部门联合公告第13号),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综治科、建设科、各村居、各派出所)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多次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规划建设局、安监科、各村居) 三、时序安排 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底)。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整治彻底、措施到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二是20__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10日)。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部门和各村居于20xx年11月6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栾卫军副主任负总责,王国民委员、史庆涛副主任协助;规划建设局牵头,李继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叶宏亮副局长具体负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安监科、综治科、综合执法局、口岸派出所、扬子江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部门、单位、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部门、单位、村居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城燃企业、餐饮场所、无证点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非法储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或上报区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城镇燃气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5一、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含群租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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