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全调研报告3篇 |
范文 | 安全调研报告3篇 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历来是检察机关十分重视的工作,随着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特别是自侦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行凶等安全责任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深刻反思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在办案中真正做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在搞好案件质量管理中,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对于拥有侦查权的反贪部门来说尤为重要。 一、我院反贪局在办案安全防范方面取得的成就及具体做法 我院反贪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案件安全防范工作,在XX年度共查办案件22件,涉案人员34人,没有发生一起案件安全事故。特别是在办理农委案件时,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庞杂的案件线索,分管检察长和全局干警共同筹谋、献计献策,改变了以往粗放型办案模式,条分缕析精细化办案,创新使用了“2+6”模式,就是由两名主办检察官负责讯问,6名辅助人员负责保障1名犯罪嫌疑人的安全。专案组对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均采用了“2+6”讯问模式,最终将这一窝案串案一举拿下。这一案件也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被当做办案安全精品案件在全省进行讲评。 在具体操作中,我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把案件安全质量关,力争将每一个案件都做成精品。在案件初查阶段,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的“四不原则”,初查一般不公开进行,一般不接触被查对象;不得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条件成熟后报主管检察长批准,由案件承办人拟好《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查员,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再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注重强化办案人员办案安全意识,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办案安全教育,使办案人员深刻认识到办案安全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我局不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各地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组织办案人员以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案例剖析,在安全案例的学习中注重对照自己在办案中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手段进行查漏补缺,居安思危。除了案例学习,我局还以研讨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让各位干警结合自身实践,就自己的办案经验谈谈应该要注意的地方,加强学习效果。我局还建立了安全教育定期性和不定期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实行安全教育月活动,局里每年选择一段时间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在这个月里对安全问题进行集中学习、对照查找,组织整改。通过教育使办案人员对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深入人心。 虽然我局在办案安全防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我们也要预见到在具体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切实保证案件安全,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 二、当前反贪办案中可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办案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检察院设置了案管部门监督案件进程,但由于《案管规则》出台比较晚,围绕办案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配套制度。现有办案监督制度还比较零散,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办案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主要侧重于对办案程序的备案审查,对办案过程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办案点存在安全隐患,物资保障不足。我院反贪局现有办案点规模小,虽能满足平时的办案需求,但是在办理牵涉人员较多的大案时,办案点就不够用了。同时设施配套也比较落后,讯问点的消防设施配套不够健全,医疗保障不够健全,处理突发疾病的能力有待加强,达不到上级的标准要求,给办案工作留下安全隐患。同时录音录像设备配置不足,在我局实际办案过程中,除了在我院自己的警务区可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外,在外提审时由于没有相关的设备支持从而导致很多情况下不能实施同步录音录像,这也给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诬赖我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留下了可趁之机。 (三)办案人员紧缺。我院反贪局虽然是检察院中人员最多的一个部门,但是相对于每年办理的案件量来说,人力仍显不足。一方面是侦查人员不足,我局专职侦查人才不足十人,经常会出现一人同时办多个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经常是超负荷工作,虽然细心谨慎能避免问题的发生,但是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这无疑加大了案件风险,不利于反贪业务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我院司法警察人员配置也存在的不足,全局司法警察只有三人,在面对大量的需要司法警察执行的工作时,经常出现司法警察身兼数职既要保障安全又要开车,以检代警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作用。 (四)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欠缺。个别办案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忽视程序正义,认为程序仅仅是形式而已,违反程序不过是工作方式、方法上的欠缺,算不上大问题,并不影响案件的实质及处理;有的片面地认为只有惩处才是办案成绩,重结果轻过程,强调办案的功效性,忽视办案的合法性、有效性。部分办案人员疏于学习先进办案方法,办案方式老化,办案手段不先进。一些腐败分子作案呈现领域扩大化、手段现代化、方式隐蔽化等特点,而办案人员主要还是习惯“一支笔一张纸”等传统方法调查取证。遇到案件难以突破和翻供等情况时,往往束手无策,有的甚至采取一些违反程序、违反规定的方法来调查取证。另外在协调办案中,借助执纪执法机关手段调查取证,基层协调的难度更大。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解决上述问题主要要从一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思想政治上,每位办案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筑牢思想防线,在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克服急躁情绪和杜绝野蛮行为。要善于总结、推广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认真吸取已发事故中的深刻教训,并查找出根源,制定好对策。要加强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掌握摸清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规律,并根据不同的对象,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开导和法制教育工作。要彻底摒弃陈旧落后的执法观念,坚决端正执法思想,实现“四个转变”和“四个树立”即:坚决转变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办案轻安全的观念,牢固树立程序优先,安全第一的执法思想;坚决转变不违规就办不出案件的错误观念,树立不折不扣执行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的工作作风;坚决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树立尊重保护人权包括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执法思想;坚决转变事故难以避免的思想,树立严防死守,确保办案安全的意识。 二是在制度层面,健全办案监督机制,做到高度重视、常抓不懈。要健全办案程序监督机制,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制定工作流程图,对案件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处理、移送等各环节的流转程序予以规范,使每项业务流程清晰具体,并将监督检查工作直观地融入查办案件各环节,提高查办案件的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备案制度,案件检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按规定将有关办案文书及时送案管部门备案,使案管部门准确掌握案件的具体进展、办理时限,有效解决监督检查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健全办案人员监督机制,做到廉洁守纪、文明办案。一是实行办案回访,强化执纪监督。完善办案回访制度,在案件调查结束后,由案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以发回访函、走访办案单位等形式对办案人员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二是健全内部监督,明确办案责任。完善办案安全责任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案件检查室主任、调查组组长、办案人员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分别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办案及监督工作。 三是在人员配置和物资保障方面,要建立健全侦查人才库,着力培养一批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能强的侦查人才,保证办案人员的合理配置,防止案多人少现象的发生。使办案人员能够专心办每一件案件,实现案件精细化办理,有效减少瑕疵证据的产生,保证案件质量。同时也要加大经费拖入,完善办案点的设备配置,引进一些高科技办案设备,强化反贪办案的手段,增强反贪办案的能力,使反贪办案向专业化、科技化、高效化发展。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安全调研报告(2) | 返回目录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道路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大幅上升。我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深化平安余杭创建”,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和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于3月29日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在汪宏儿主席和方加明副主席的带领下,在区公安分局及交警大队和仓前镇、良渚镇的配合下,对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座谈讨论。在座谈中,委员们认为,我区农村道路建设快但安全设施少、农村车辆多但群众安全意识差、事故和死亡绝对数不少且上升速度很快,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一致要求在视察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调研。随后有关人员深入到区建设局、农业局、交通局、林水局、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等部门和部分镇、村、企业调研,进一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我区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x公里,其中县乡道x公里,村道x公里;全区共有机动车驾驶员万名,机动车保有量达万辆。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全区上报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伤人数、财损数全面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xx人,死亡下降绝对数列全市第一。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康庄工程”和 “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二、主要问题 1、交通事故不断上升 据统计,我区县乡道、村道等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起,死xx人,死亡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占了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和%,特别是全区4起特大事故有3起发生在农村道路上,出现了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虽有明显下降,但农村道路死亡人数不断上升的局面,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随着“康庄工程”、“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区x公里县乡道路和x公里的村道中,有%的县乡道路和%的村道没有安全设施,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工作开展不够平衡 按照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要求,必须建立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网络。去年以来,余杭、仓前、闲林、中泰、乔司、崇贤等6个镇乡已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他镇乡(街道)有的尚未建立专门机构,有的未配备专职人员,有的未建立工作体系。村(社区)基本没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同时,还有许多农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没有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工作开展不平衡。今年全区又有6个镇乡(街道)被列入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乡镇,其中一个街道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列全市第二,被杭州市政府问责整改。 4、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主干道轻村道”的倾向,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象国省道、城区道路那样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区现仅有的x名交通警察,x个责任中队,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三、主要原因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 除了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主干道轻村道”的倾向外,部分乡镇、街道对自身职责的认识也不到位。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了解不多,同时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也估计不足,由于思想认识的不到位,因而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投入不够、措施不多、人员不足。 2、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拼装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3、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区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许多地方的开发和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正三轮摩托车较多,而且驾驶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区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的矿山出入口、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隐患。 四、对策建议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为此建议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一要完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余杭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或制定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各镇乡、街道要严格按照省里有关文件的要求,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使用的“四同步”,并承担起日常维护和管理职责。三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是实施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要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纳入“平安余杭”和对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在广大农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要建立长效机制。宣传、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经常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把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之中。报纸、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根据他们的知识层面、年龄特点和心里特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 依法整治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的整治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一要克服畏难情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各级各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改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不好、管不了的惯性思维,要善于总结管理和整治经验,攻难克坚,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二要联合实施专项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管理、交通、农机管理等部门,在乡镇的配合下,经常性地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对农村中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纵容,要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教育和惩罚。三要进一步扩大整治成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管理整治和处理处罚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宣传,从而让更多的村民能从中得到教育和启示,从而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 5、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一要加大经费投入。区级和镇乡财政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二要明确经费比例。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区和镇乡要按照《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的精神,在道路建设和维护经费中,进一步明确安全设施按所占的比例,划拨相应的建设和维护经费。三要及时实施整改。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镇乡、街道,对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普查摸底,查清需要治理的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路段和地点及违章建筑,拟定治理方案,妥善安排资金和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6、加快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 要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增加管理力量。一要增加警力。要加快交警队伍建设,确定科学合理的警力编制,适当增加警力。对于需要增强管理力量的区域,要增设交警中队,缓解警力不足现状。对一些重点工程较多而交通安全基础又十分脆弱的区域,更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管理,以防止交通安全形势的恶化。二要及时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各镇乡街道要按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开展工作。三要探索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各镇乡街道要根据有关要求,在各村确立一名交通安全联络员,协助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和交警工作。同时,要探索在农村建立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中小学生、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依靠群众自身力量,实施自我教育和管理,并协助、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工作。 学生出行安全与校车管理调研报告 安全调研报告(3) | 返回目录 学生出行安全与校车管理,是个烫手的山芋。近年来,我国从南到北,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校车事故,在校车事故中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让人触目惊心。 XX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的一起校车事故,致使21人遇难;XX年12月12日,江苏省丰县首羡镇发生的一起校车侧翻滑入路边水沟事故,造成15名学生死亡。XX年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洪塘村委会合盘石童家村小组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侧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儿童当场死亡,8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为什么校车事故不断?造成校车事故高发频发的直接原因是什么?笔者为此做了一些浅显的调查与思考。愚以为造成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走读生现象 (1)教学资源不平衡,走读生人数大增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及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人口下降,造成农村适龄学生数量逐年渐少。1999年,我国教育战线在全国农村地区拉开了大规模的中小学校教育网点布局撤并工作。在这一大规模教育网点布局撤并工作中,由于很多地区一味追求规模效益而不考虑当地的人口密度和地理环境,紧跟着乡镇撤并的步伐一道,盲目撤销教学点,给许多农村中小学生带来了上学远、上学难的新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乡镇撤并和教学点撤并后,一个30多万人口的小县,每天就有近400名走读生或骑自行车、或乘车或步行十余里甚至二十余里山区道路到乡镇中心学校上学。 (2)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学校没配校车 据调查,大量的教学网点撤并后,由于受“财力、人力、物力及接送风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新合并的所有乡镇中心小学或中学,包括所有私人办的私立学校(一些幼儿园除外),全部都没有配备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在调查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乡镇中学负责人向笔者讲述,配备校车,从经济支出上来说,学校难以承担,从接送学生来说,如果路上出了事故,这种风险更让他们难以承担。目前,所有学校里的走读生都是由他们自己选择乘坐不同的交通工具回家。在学校里,老师只是给他们上上交通安全课,教育他们不要乘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回家。除此,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3)因为有需要,各种问题“校车”应运而生 由于大量的走读生存在,而各学校又没有专门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生家长为了照顾孩子,方便孩子上学,干脆买了电动车、两轮摩托车接送孩子上学。 另外,一些头脑灵光的机动车驾驶人,看到大量的走读生当中,有相当一部分父母常年在外面打工,跟爷爷奶奶生活,而爷爷奶奶年纪大,无法接送孩子的现实情况,从中发现商机,买来了三轮摩托车和面包车接送学生挣钱,于是各种问题“校车”应运而生。 二、存在的问题 (1)“校车”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难度增大 “校车”的安全问题,一直牵动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心。但校车究竟该由谁管,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还是公安交警部门?目前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部门都对校车负有监管职能,但又各有实际困难。如:教育部门熟悉情况但无直接管理权,交警部门有路面执法权,但广大农村地区山高路远,受警力严重短缺影响,实在难以做到全程监管,加之部分车辆采取“游击战”逃避执法部门监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管理难到位”的被动局面。 (2)针对问题“校车”,教育部门显得很无奈 在校方因为种种原因难以做到配备校车接送学生,而大多数走读生又要每天往返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客观因素下,针对日复一日,每天上下学及节假日期间,出现在学校门口的各类问题学生接送车,校方也只能是在一再嘱咐驾驶人小心谨慎驾驶的前提下,挣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存在了。调查中,有老师告诉笔者,他们很担心这些车在路上出事,压力非常大,经常出现寝食不安的情况,但是他们同时又很无奈,因为他们没有办法解决学生平安往返学校与家庭的问题。 (3)确保学生路上安全,交管部门压力山大 在校方因为种种原因难以做到配备校车接送学生(一些幼儿园配备了校车,但大多又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大多数走读生又要每天往返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严峻形势下,确保广大学生路上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压力山大。 在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的总要求下,一些地方的公安交管部门曾将路上行驶的,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学生接送车予以查扣,但此举引发了没有车往返的学生家长的意见,他们纷纷上访,矛头直指公安交警。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安交管部门对这些车只能是抓了放,放了又抓,左右不是。更为严重的是,广大农村地区山高路远,点多线长,交管部门受警力短缺影响,常常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校车管理的经验做法 **市委、市政府对校车管理工作高度重视。XX年7月初,**市人民政府分别在市、乡两级成立了由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各乡镇负责人组成的“**市过渡期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直接负责,分两步加强校车管理。 第一步:**市过渡期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市交警大队牵头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过渡期校车管理要求的,一律给予取缔。 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市有9台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幼儿园学龄前幼儿接送车,36辆国家允许在过渡期内营运的中小学生接送车。这些车辆由**市财政出钱,统一配备“逃生捶、急救箱、灭火器、drv行车记录仪”,然后,再由各过渡期校车申办人提出申请,由**市教体局受理并提交过渡期校车管理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公安交警、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校车行驶线路、站点勘察确定,交警部门负责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车辆查验,并于XX年8月31日统一发放了校车使用标牌。 第二步:**市过渡期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XX年9月1日结束使命,该组织自行解散,校车管理工作移交到设在**市教体局和**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内,由教育、交通、公安交警、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成的校车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所有校车统一更换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接送车。 四、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管理工作的思考 **市的校车管理工作无论是从组织领导,还是车辆审批、上牌、线路管理等各个环节,应该说都是非常细致、非常周密的。此举倾力打造了一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学生出行安全的新格局。 校车管理工作值得肯定,但全面推广标准化校车,需要多方面资源,会增加不少财力成本和管理成本。为此,笔者认为,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应该还有其他的工作可做,现抛砖引玉如下: (1)建章立制,保障校车上路的优先通行权 成立了专门的校车管理机构,有了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规范校车,并非就意味着学生出行安全与校车管理工作就高枕无忧。在道路建设突飞猛进,各种交通工具迅猛增长的严峻形势下,校车在路上的通行风险不容忽视。愚以为,人大和政府部门不不妨从建章立制或者从立法立规的角度出发,保障校车在路上的特别通行权。如:校车停靠在路边上下学生,校车旁边车辆都要停驶且保持车距。又如:校车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社会车辆都应该自觉避让等等。 (2)均衡教学资源,减轻群众和管理部门的负担 均衡教学资源,减轻群众和管理部门的负担,就是根据人口密度和道理位置,科学地恢复一部分被撤销了,但教学设施依然保存完好,且离中心学校较远的教学点,让一部分走读生就近上学,这样既可以减轻学生家长因为子女远途求学,往返路途乘车时所花去的费用,同时又可以减轻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的管理成本,此举符合党的群众路线,群众满意,皆大欢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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