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总结报告 |
范文 | 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3篇) 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总结报告 篇1xx年11月9日紧紧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技能。 一、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 大队在宣传周期间邀请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到队参观学习,向大家传授消防应急救援灭火抢险知识,强化师生、家长消防安全意识。 二、消防知识送入校园 活动周期间,走进校园、走进课堂,为学校师生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同学们记住消防基本常识。 三、消防宣传进企业 在彭州几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演练及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教授员工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开展消防自救互救,进一步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消防志愿者助力宣传周 彭州大队窗口和辖区消防志愿者通过分发消防宣传手册、“零距离”讲解的形式向市民宣传消防知识,号召市民共同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环境,认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积极增强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灾后自助自救能力,为稳定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有效提高了社会大众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他们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加强了同辖区群众的“警民亲”关系,在社会树立了消防的良好形象。 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总结报告 篇211月9日是全国消防宣传日,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消防安全记心中”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现将具体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在11月5日,学校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体系,不断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消除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2.上一堂消防安全班会课 在“119”消防宣传活动期间,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我校全面动员、全员参与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我校提前布置,要求班主任在下午的第三节课开展以119消防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课。每班利用班队会开展“消防知识”主题队会。在课上讲述了在各种场合如何预防火灾(如家里、学校、公共场所等),遇到火灾怎样报警;遇到轻微火灾怎样处理;遇到严重火灾怎样逃生等。并要求各班完成记录。 3.举行了“消防安全记心中”主题升旗仪式 学生代表杨同学做了主题为《消防安全记心中》国旗下演讲,倡导全校师生从平常的学习生活细节入手,增强安全意识,学习了解各种安全隐患,远离危险,并号召全校师生携起手来,关爱生命,关注消防安全,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幸福而努力,共同为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基础。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发展不受影响。 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总结报告 篇3为确保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铁路运输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健全省级及以下公路、水路管理部门、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协同监管、综合整治”的协调配合长效工作机制,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实现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设施齐全完好、防撞等级全面达标,公跨铁立交桥全面完成产权移交,机动车通行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事故大幅度减少,显著提升铁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属地责任落实。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落实保障铁路安全的职责,推动公跨铁桥梁和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公铁并行交汇地段机动车的巡查和管控,更新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加大对影响通行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考核范围,明确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范,将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铁路运输企业巡查报告职责。铁路运输企业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立即上报,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落实铁路监管部门责任。铁路监管部门要针对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按标准设置、防护等级不达标、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移交、维护管理职责不落实等行为,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4.汲取事故教训确定重点地段。分析研究辖区重点省份、地市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情况,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会同省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共同研究梳理,分析确定事故易发、多发的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重点地段。 5.研判安全风险。地区铁路监管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分析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管理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6.开展隐患排查。铁路运输企业会同公路管理部门、水路管理部门,全面完成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建库,按职责分工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 (三)开展防护设施不良整治 7.公铁并行防护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铁并行地段靠近铁路的公路侧设置的防护桩(墩、墙)、护栏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护栏防撞等级不足、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整治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防护设施设备缺失、破损等问题,确保防护设施完好,发生过车辆冲撞铁路事故的防护设施应按现行标准进行提升。 8.公跨铁立交桥防护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路跨铁路立交桥设置的防护桩(墩、墙)、防护网及安全警示标志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护栏防撞等级不足,跨越高速铁路的立交桥护栏防护等级宜按现行标准采用八(HA)级。整治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防护设施设备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等问题,坚决防止车辆及其他物体坠落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限界,发生过车辆坠落铁路事故的防护设施应按现行标准进行提升。 上述两款既有防护设施应符合建设期标准,新增防护设施应严格执行现行标准,整治中相关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经费支出等按原铁道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铁运〔20__〕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9.公跨铁立交桥附属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路跨铁路立交桥安装的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强度不足等隐患,防止被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限界。 10.铁跨公立交桥防护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铁路跨公路立交桥的限高防护架、限高限宽标志未按标准设置,限高防护架防撞等级不足,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或破损后未及时加固、修复、更新,防范机动车卡滞、撞击铁路桥梁。 11.道路标志标线整治。重点整治限速限重标志、标线、减速和引导设施等不按规定设置,缺失、不准或管理维护不到位。公路管理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相关管理数据。 整治实施期间,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控和铁路天窗开设,在满足施工条件的同时,确保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行安全。 (四)开展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 12.公铁并行交汇设备设施移交。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并行地段防护桩(墩、墙)固定资产移交给主管部门,集中整治不按规定移交、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隐患治理不落实等问题。对于设备设施建设标准、交(竣)工验收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而无法移交的,应明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按程序组织移交。 (五)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 13.铁路跨越航道设备设施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Ⅰ、Ⅱ、Ⅲ级航道铁路通航桥梁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20__年5月至20__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至6月)。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铁路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做好动员部署。 (二)重点整治(20__年7月至12月)。各级公路、水路管理部门及铁路运输企业,对排查重点内容逐项进行建档立册,明确每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具体地点、整治标准、整治要求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高铁沿线有关公跨铁立交桥移交、公铁并行交汇地段护栏管理、航道通行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逐项进行整治销号,同步推进京哈、京广、京沪、京九、沪昆、陇海等六大干线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 (三)深入推进(20__年)。总结高铁和六大干线安全治理工作经验,重点推进客车径路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治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四)巩固提升(20__年)。全面推进全国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经验,健全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方层面协同共管,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形成省级及以下公路水路管理部门、铁路监管部门、铁路相关运输企业之间“协同监管、综合整治”的协调配合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日常工作联系,落实工作部署,共同维护铁路运营安全,实现铁路运输安全有序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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