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
范文 |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精选3篇)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篇120xx年,是必将载入中华民族光辉史册的一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构想,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始终推进民主法治,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依法治省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中认真履行人大职能 会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坚决支持省人民政府积极应对投资增长动力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严峻挑战,努力实现宏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听取和审议了“”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对经济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创新驱动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促进了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 听取和审议了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建议高度重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的资金扶持,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支持省人民政府出台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意见,切实解决运行机制不规范、经营管理人才缺乏、贷款难等问题。会还围绕经济结构调整、重金属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省人民政府抓好政策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扶贫帮困取得新成效。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全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二、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下决心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百校千师万生”大调查,提出化解城区“大班额”难题、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等建议,调查报告受到全国人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审议意见专题督办,督促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财政新增设立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补助资金,今年将添置学生用床42万张,确保每名寄宿生都有一个床位。 二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湘江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作开展监督。针对雾霾危害日益严重的现状,会把促进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以“防治雾霾污染、呼吸新鲜空气”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进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监督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支持省人民政府抓好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湘江流域污染治理。 三是推动解决“卖粮难”、饮水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粮食主产区农民“卖粮难”等突出问题,及时督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整顿粮食收购秩序,严格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认真督办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促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让更多的农民喝上干净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活动,促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改善乡村环境卫生。 四是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会把信访工作作为畅通民意渠道、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改善信访工作环境和条件,规范工作程序,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信,耐心宣讲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反映集中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和督办力度。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6145件、8557人次,协调处理集体访116批,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推动法治湖南建设 一是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全年共制定和修订法规5件,修改和废止法规14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2件,督促省人民政府对14件法规中15个授权条款抓紧制定配套规定,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首位,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立法论证,抓好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听证,提升审议质量,努力使法规立得准、能管用。为修订好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选举法办法,调研组带着问题深入村组,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村民意见,使修订后的条文更加符合农村实际。在制定乡村公路条例过程中,多次与省人民政府协商沟通,反复修改,使条例务实管用、操作性强。开展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为改进立法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是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省人民检察院执行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开展司法监督和队伍建设调研,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司法机关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归口转交涉诉事项制度,归口处理涉诉事项913件,发函转交88件,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理,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处理报送备案的136件规范性文件,对其中的95件进行主动审查,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支持省人民政府管好“钱袋子” 一是依法作出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在全国省级人大会中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明确规定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省级当年超收收入需安排当年支出的,应当报省人大会审查批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举债行为;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涉及单位须向省人大会报告整改情况。决定的出台,对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是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决算草案、20xx年上半年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级决算,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听取和审议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和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明确提出债券资金优先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严格控制安排市场竞争领域的投资项目。 三是加大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听取和审议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加强整改、完善体制机制的审议意见。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报告的同时,专题听取和审议涉及整改的15个省直单位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绝大多数问题都已得到整改。 五、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保障中央和省委重要人事安排的圆满实现 按照中央和省委安排,及时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补选省人大会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长。高度重视换届后的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9人次,其中决定任免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14人次;决定任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人,决定任免省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28人次;任免“两院”法官、检察官201人次。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实现了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重要人事安排。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出台关于省“两院”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的意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做好铁路运输“两院”移交地方后的人事任免工作。 六、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是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确定的15件议案,会审议通过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62件建议,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96件,已有53件按期办理完毕。在及时交办的基础上,会突出抓好一批重点单位和重点处理建议的督办,专题听取建议办理与督办情况的汇报。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实效有新的提高。 二是认真开展“双联”工作。制定开展“双联”工作的意见,明确省人大会组成人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基层省人大代表,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会组成人员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是努力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和保障。制定加强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人员、场地和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湖南能源瓶颈问题、司法行政工作等开展调研,指导市州省人大代表小组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城市群发展战略、油茶产业等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坚持邀请代表列席省人大会会议,参加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和调研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会依法履职能力 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省人大会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立行立改,加强建章立制,着力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 坚持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班。制订进一步提高会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的意见,规范组成人员依法参会履职和会议服务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当好“一府两院”坚强后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统筹和规范机关外出公务活动,改进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大外事工作,深入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研讨,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能作用,加强与市、县人大会的联系和指导,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会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配合、全省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会的工作离宪法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立法协调机制不够健全,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大,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双联”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够高,一些代表和人民群众呼吁多年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对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指导、帮助不够。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六十周年。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代表主体意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使命十分光荣,职责十分神圣,要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履职、勇于担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永远不要脱离人大代表,永远不要脱离人民群众。毛主席曾经说过,人民就是上帝,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深知,只有我们爱人民,人民才会爱我们。只有我们对人民负责,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有了人民的充分信任和强大支持,人大工作就会永远保持生机,永远充满活力,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 各位代表:20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省经济稳中求好、改革创新的重要一年。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监督,大力支持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等工作,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高度关注民生,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重要问题抓住不放。推动司法公开、规范执法等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实施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依法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扎实开展“双联”工作,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密切人大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提高办理实效。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实效性和长效性。重视基层人大工作,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指导和工作协同,不断提高整体工作实效。 各位代表:中华民族开启了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历史掀开了崭新一页。改革的鼓点催人奋进,光荣的使命激荡人心。我们豪情满怀,信心百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埋头苦干,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成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而努力奋斗!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篇2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省人大会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信息化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志愿服务条例、植物园条例和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8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5件。此外,还就刑事诉讼法等9部国家法律草案和修正案向全国人大会提出了修改意见。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监督、专题调研等方式方法,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围绕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听取和审议关于地方债券安排、扶贫开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农村饮用水安全、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等23个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改进工作,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一条例一决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着力促进有关方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高等教育法、献血法、人民调解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执法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业法、残疾人保障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对报备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下级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决定进行主动审查。继续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专项活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社会信用建设、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粮食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城乡监管一体化、医药分开、培育大湘西绿色增长极、湘西扶贫开发、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宗教执法主体建设、“两院”工作等专题调研,对推动相关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直饮水工程可行性专题调研,对解决全省饮用水安全问题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省人民政府将直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八大生态民生工程,作为今年全省重大前期项目。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审议代表议案。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及时向会报告了审议结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期间收到的104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6件,已有50件按期办理完毕。注重改进办理方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8件重点处理建议,加强督办。对胡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我省医保“一卡通”工作的建议,省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大医保”信息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网络互通、资源共享、即时结算,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对陈国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后期督查的建议,省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及时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政策,编制全省河道采砂规划,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履职培训,开展代表履职评选活动,宣传代表典型事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的贯彻实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机关工作活力。人大对外交往、信访工作、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等取得新的成绩。 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会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1、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会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4月,主任会议成员带领四个调研组,先后到郴州、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岳阳等七市,深入厂矿企业、建设工地、重点污染区、水利枢纽、公益林区和水源地,开展了历时一个月的实地调研。7月下旬,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并围绕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体系建设、城乡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向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等10个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认为,湘江治理“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必须坚持一江同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求切实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河道航道管理,实现湘江保护利用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抓紧制定湘江保护治理总体规划,加强流域重要湖泊水库的保护,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面整治河道采砂、水上餐饮,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同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会还审议通过了湘江保护条例和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为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 会注重把人大监督的聚焦点放在预算监督上,积极探索管好政府“钱袋子”的有效途径。一是抓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每年安排使用超收收入事后报告的情况,会提出要建立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事前报告并提请审查批准制度。省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将20xx年省本级预算超收收入纳入下年预算统筹安排,由“当年超收、当年使用”调整为“当年超收、下年使用”,增强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抓预算调整的审查监督。中央政府代理我省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115亿元,省级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会及时审查批准了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要求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水利等重点公益项目支出;加强债券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偿还机制,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抓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一抓到底,努力解决多年来存在的“屡审屡犯”、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7月下旬,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再整改情况的报告。从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到跟踪整改报告、再整改报告,会连续四次进行审议,加强跟踪监督,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3、开展食品安全跟踪监督,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把食品安全作为一件民生大事紧抓不放,在前年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跟踪监督,督促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深层次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多次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督促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快监管职能调整、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到邵阳、怀化、长沙、娄底等地开展重点抽查,深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经营企业、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地区明察暗访,对部分食品抽样检测。积极推介株洲市实行乡镇(街道)、社区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的经验,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注重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主要媒体对跟踪检查进行全程报道,并在湖南经视开设《民以食为天》专栏,连续播出专题15集,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省人民政府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调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部门履职、分段监管、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生猪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强化监督的同时,会审议通过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正确处理促进就业、方便群众和严格监管的关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从法律层面规范和促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健康发展。 4、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入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举办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召开联席会议、碰头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和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实地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问题。严把代表入口关,坚决落实“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优化代表结构。全省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顺利成功,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会依法确定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部分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二是依法主持省本级人大代表选举,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报请省委出台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及时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依法作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落实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结构要求。同时,做好我省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切实防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调动了人民群众积极性,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了我省民主政治建设。 过去五年的基本经验 省十一届人大会任期已经届满。我们认为,五年的工作有以下基本经验。 1、必须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五年来,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党的领导下履职行权,在服务大局中开展工作,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践证明,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会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督促“一府两院”改善民生、维护公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大优势,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法规、开展的监督更加切合实际、顺应民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只有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3、必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立法是省人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把立法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同步。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把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可行的做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注重制度设计,力求通过前瞻性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新方法,完善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协调沟通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和程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把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4、必须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五年来,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重点,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启动专题询问,开展专题调研,强化跟踪监督,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反复督查,一抓到底,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在监督工作中,始终紧扣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愿所盼,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使监督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5、必须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会的重要责任。五年来,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提请省委转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促进了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切实改进办理方式,在加强综合分析、实行统一交办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处理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扩大代表对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努力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密切与代表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维护代表民主权利,保护代表履职积极性。 6、必须不断加强会自身建设。地方各级人大及其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至关重要。五年来,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有计划地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在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制度创新,建立会委员履职报告和履职考察制度,完善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出台关于归口向司法机关转交涉诉事项的若干规定、立法工作规程等,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会审议质量。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会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一届人大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同志、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会工作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有待加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方式需要不断改进,监督内容需要不断充实,监督实效需要不断增强;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下级人大的联系指导不够,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形势下,会组成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依法履职能力需要不断提高。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的建议 20xx年是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新一届省人大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履职尽责不懈怠、创新开拓不停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从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完善经济立法,加强社会立法,突出生态文明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立法项目前期论证,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切实保证立法质量。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要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实现稳增长、转方式、抓改革、惠民生。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方法,监督和支持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强化创新驱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环保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围绕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力求在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政府职能转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三要着力督促解决民生问题。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所求、所盼、所忧、所难,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加强民生领域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督促政府把民生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督促抓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城乡饮用水安全等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重点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要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代表的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加强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切实改进作风,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发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加强上下级人大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和服务工作水平。 我们相信,新一届省人大及其会一定会在党的精神指引下,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担当起历史重任,继往开来,不断取得让人民满意的业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务实创新,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篇3一年来主要工作 20xx年,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省人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对江西工作“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殷切嘱托,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开拓创新,以强烈使命感推进各项工作。全年共制定和修改法规10件,批准南昌市法规5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5项,开展专题调研73项,对186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审查;办理代表建议580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接待2批外国议会代表团来访,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全力助推新常态下发展升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全省发展大局,力促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会以发展为重,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工作报告,就解决生产要素成本提高、企业融资难、整合政策资源问题提出建议。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持续开展助推旅游强省建设系列活动,以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为重点,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修订旅游条例,探索“互联网+旅游监督”模式。在专题调研基础上,提出将龙虎山作为全省旅游产业园区试点建议,并成为省政府扶持该景区发展政策。为促进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会赴安徽开展调研,考察报告引起广泛关注,省建设厅等部门因地制宜,制订出推动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具体举措。制定公路条例,进一步助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跟踪调研市县经济运行情况,坚持每季度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等报告,专题调研“”纲要实施和“十三五”纲要编制情况,依法监督和全力推动完成“”、谋划“十三五”。 推动重点领域深化改革。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税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就“营改增”试点、重大税收政策落实等问题开展调研,督促加快税制改革,重点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农垦改革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全省农垦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促进传统垦区向现代农业园区、新型产业园区、新型城区转变。会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审查批准20xx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政府首次将国有经营预算分企业编制,与玉山县共建“预算审查监督先行先试实践基地”。 持续关注民生保障。会尤为重视“舌尖上的安全”,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专题询问,直面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群众反映的不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严格整改。更加注重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连续多年关注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去年重点就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和普通高校“20xx协同创新计划”,听取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继续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对高校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修改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听取审议体育法实施情况报告,开展献血法实施情况检查,重视和解决多领域民生问题。 (二)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会强化对决议实施的监督,年初作出部署,制定方案,举全力展开监督,并贯穿全年始终。6月至7月,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设区市按辖区完成自查,在此基础上,省市两级人大会上下联动,对同级政府实施决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围绕生态建设重大举措、环境污染治理、执法能力建设、制度创新、责任落实等内容,突出重点,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去年11月,会听取审议了检查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依据决议要求,本次大会将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兑现对人民的庄重承诺。这在我省人大史上尚属首次,在全国省级人大也为首创。 积极创制生态文明制度。20xx年以来,会结合赣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课题研究,采取“省人大专委会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跨流域设区市政府为主”模式,持续开展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并建立水量水质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为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提供了有益实践经验,促进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创新。全国人大环资委高度肯定这项工作,称“在全国尚属先例,对江西省乃至全国各地行政区内其他河流的生态补偿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会还修订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原则,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依法从严保护生态环境。会以“加强水污染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主题,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围绕推动新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依法监督,“重拳”出击,“铁腕”治污,敢啃环境污染治理的“硬骨头”。重点检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督促南昌等地关停搬迁一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督促4家养殖废水超标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11家工业污染企业整改进行督办,促其达标排放;对危害我省生态的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组织专题调研,开展综合施治。“环保赣江行”活动开展20xx年来,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坚持曝光和解决问题,成效明显,被环保部、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三)着力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江西建设。会不断加强和创新立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民主立法,注重民意为先,会借鉴制订实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成功经验,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为20xx年重点立法项目,并在省内主流媒体推出“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等全覆盖宣传、全景式追踪报道、全方位征求意见,把立法公开贯穿于法规制定全过程。期间发放调查问卷万余份,举行各类座谈会、立法听证会、专题论证会,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共计19万多条。参与范围之广、收集建议之泛、吸纳意见之多,均在我省地方立法史上罕见。实践证明,“人大立法在进行”,坚持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不仅大大提高了立法质量,对有效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依法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维护各方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新路。 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会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促使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具体措施,着力解决企业反映较大的政府部门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开展审计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结合听取审议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查阅省法院和11个中院、2个基层院73件行政案件,首次开展案件评议,作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决议。要求审判机关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履行应诉职责,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听取审议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并对省检察院及7个省直单位进行专题询问,深入推进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促进完善单位各负其责、检察机关依法指导监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 有序推进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会多次赴省内外调研,就确定设区市行使立法权的条件、时间和步骤,向省委提出建议;部署申报行使立法权筹备工作,指导和支持设区市人大设立立法机构,对申报行使立法权的设区市组织评估。经会会议决定,九江、景德镇、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7个省辖市为我省首批行使立法权的设区市,做到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致力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关于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为加强人大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会为切实推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去年初,即着手谋划省委意见贯彻落实督查工作。强卫书记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强调“一定要把文件的督办摆到一个应有的高度”。会先后召开协调会和动员会,部署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逐项报告自查情况,并由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6个督查小组,在会领导率领下,深入各地开展督查,面对面听取基层同志和人大代表意见,向市县两级人大全面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近百万字文件资料,向省委提交了内容详实的督查报告。全国人大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后,省领导又组织开展调研,召开协调会,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会代拟《关于加强市县乡人大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已由省委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从充实设区市人大机构编制、优化县级人大会组成人员结构、规范县级人大及其会机构设置、加强和充实县级人大机关工作力量、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完善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增强市县乡人大履职能力等8个方面,作出若干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许多过去长期困扰市县乡人大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突破性的解决。这必将推动市县乡人大建设迈出历史性步伐,对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产生深远影响。 建立健全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制度。为更好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要求,会于20xx年3月启动各级人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修订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数十轮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20xx年初,又将规定的修订列入立法计划,主任会议3次专题讨论修订草案,不断修改完善,提请会审议通过。新规定进一步细化重大事项具体范围,明确相关程序,强化法律责任,为各级人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意见,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得以有效实施。为规范和强化备案审查工作,会制定条例,规范备案审查范围,明确机构及职责,完善审查标准和程序,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根据全国人大会的决定,会制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今年1月正式实行,以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在我省全面、规范和有效实施。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会出台加强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意见,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联系村和社区制度试点工作,推动基层人大广泛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与代表双向联系渠道。为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先后在深圳、厦门、北戴河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代表360余人次。更加注重代表建议督办,强化办理实效。在督办“关于要求维修抚八公路铁路桥的建议”过程中,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明确全省公路铁路立交桥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并开展专题视察工作。继续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将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代表团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其中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等4件建议案列为全国人大重点督办件。以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来赣调研为契机,就国家对东江源的生态补偿问题,积极争取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支持。专题听取省政府报告,积极扩大对外交往和强化国际友城工作。 一年来,会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深入推进自身建设,强化干事创业的务实和拼搏精神。继续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办好每月“人大讲堂”;继续编撰《委员履职实录》;将人大履职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密切协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各级人大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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