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全管理协议书 |
范文 | 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25篇)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样本一 甲方: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样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01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张拉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6-85的要求,并做到高低用及系牢固。 2、 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 倒链葫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链条自锁装置是否起作用,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用手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和,不得猛拉,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拽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如一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不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轮和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更换,防止制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4、张拉前应检查锚具、夹片等是否牢靠,张拉时两端应有防护装置,防止钢绞线弹出伤人,张拉结束后立即进行灌浆。 5、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破皮,电动工具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体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发生触电事故。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 张拉班组 01标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8.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________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0.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2.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3.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_____。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帐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将RMB: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帐户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_______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_____委员会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__)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确保在 20__ 年12 月 15 日至 20__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20__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5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总面积约——平方米;物业类型 ——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10、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XX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10、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11、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2、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4、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5、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6、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X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划拨到——物业管理公司账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X日内将RMB: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账户上,方式: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 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X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3、甲方行政管理负责人,乙方行政管理负责人,双方涉及费用往来文书、文件由总经理以上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不涉及费用文书、文件由上述双方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或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肆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6甲方: 乙方: 下学期,我校住宿生将住进学生公寓,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作停宿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手机及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手机充电、电蚊香、热得快等),一经发现,除停宿外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收到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作停宿处理,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两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床铺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的。 (3)不按时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将零食带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习后学校本着非营利原则提供副餐)。 (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的。 (6)下晚自习后三十分钟,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区。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突发事件处理人: 宿舍值班老师学校行政值班领导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住宿生、家长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7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为了我校学生乘坐校车的绝对安全,保证校车的顺利运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家长同志们满意放心,经校车公司、学生家长、学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规定如下: 一、校车公司职责: 1、组织性能安全、稳定,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校车用于接送学生。 2、保障校车的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驾驶员责任心强、素质良好。 3、校车必须保证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学校。 4、校车公司必须保证学生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学校职责: 1、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车管理档案,包括校车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制度、学生乘车登记表、校车登记表等有关的资料。 3、学校负责管理乘车学生出校上车前和下车入校后的安全。 三、学生及其家长职责: 1、学生乘坐校车,必须服从校车公司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家长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3、上学时,家长按照排定的接送点和接送时间,提前送学生到接送点候车,学生上校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按照校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迟到的,请家长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按国家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相关责任方认定签字校车运营单位:_____心校车公司 负责人签字: 学校名称:_____中学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_____中学 ________年____月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8甲方(承租单位): 乙方(出租单位): 为保证施工现场塔吊的安全使用,满足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应设置专业的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塔吊进行现场监控。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基础施 工,并保证基础承载力满足塔机基础设计要求。 3、甲方负责安排固定的有上岗证的信号指挥工和挂钩工,并负责对 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负责对塔吊运转半径内有影响安全的高压线采取有效的防护办法和警示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5、对多台塔吊现场使用,应有预防互相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6、对乙方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甲方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有权利和责任予以制止。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塔吊租赁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明资料(通过年审),以及施工现场塔吊的单机技术资料,在场的塔吊必须通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验。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的安装、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 3、乙方负责塔吊的安装、顶升、附着、拆除、维修等工作,保障塔吊设备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塔吊的安全运行。 4、塔吊安装前,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塔机基础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塔吊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由乙方上级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塔吊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资料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 5、乙方的塔吊司机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的安全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并且要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服从甲方日常的生产安排管理,积极组织、参加甲方要求的安全生产活动,按时完成相关的内业资料和记录。 6、乙方每月要派专业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将月检记录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乙方的塔吊司机要经常对塔吊的结构 连接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 7、乙方负责对塔吊司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交甲方一份作为监督和存档的依据。 8、乙方对甲方使用的塔吊实行定向管理和服务,租赁站派专人负责维修。塔吊发生故障后,经甲方报修,维修责任人须在3小时内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限不超过24小时。 9、对上级部门和政府执法部门检查时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乙方必须认真组织落实。 10、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 11、由于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本协议自塔吊进场之日起生效,至塔吊全部退场之日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9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石油关于气瓶运输、使用的HSE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瓶名称化学式外表面颜色字样字样颜色色环 1氧O2天蓝氧黑P150不加色环,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红正面写“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环,P200黑色环一道 4氩Ar灰氩绿P150不加色环 注:表中P系气瓶设计压力,单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测,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0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在铲车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 单位:武安市新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章) 乙方负责人: 单位: (章) 协议订立时间: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1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称及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健康证、暂住证等。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劳务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五、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 六、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详见附件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2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 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 1、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且服从管理。 2、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园内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7、学校教师车主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车,遵守学校及交通部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持一份、乙方由车主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车主车牌号: 车主: (签字或盖章) 康县太石学区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3立协单位: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本单位的维修、搭建等零星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法规和市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地址: 承包方式:即时即包。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进场施工必须遵守甲方的市场管理制度,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现场认真勘察,各自提出安全工作方面的操作要求,督促双方员工严格遵守。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专职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乙方指派工程负责人 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主管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4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单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理念对新建铁路成都东客站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签订本协议,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先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了解并接受甲方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2、乙方必须制定本单位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电气事故应急措施,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在进场前一周内报甲方审核审批。 3、乙方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电工组成临时用电安装、检查和维修小组,并将其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4、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到分配电箱,并负责分配电箱下口以上设备和线路的维护管理,乙方自行提供分配电箱以下开关箱、电线缆以及用电设备,并负责分配电箱下口以下临时用电的维护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开关箱、电线缆及设备等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要求。 5、乙方电气设备、设施进场当天,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前验收,经对用电设备、电线缆、开关箱检验和测试合格并粘贴检测合格标志后方可进场安装使用。 6、乙方进场后,根据用电需要由甲方电气技术人员指派专业电工为乙方接引或拆除电源。 7、乙方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且箱内漏电保护器定期做灵敏度测试,确保动作有效。 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应拔掉电源插头,开关箱拉闸断电,关门上锁。 9、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防触电保护装置。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应有防护罩,电缆线绝缘良好,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米;使用时确保“双线”到位,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替代二次线的地线。 10、若有电气焊及明火作业,作业前需向甲方安全员报告,开好动火证;作业时载指定地点设看火人,配备充足防火器材。 11、乙方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2、乙方负责对二级箱以下其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线缆和开关箱等进行安装、调试、日常巡视、检修以及拆除工作,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3、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以上条例及相关规范规程,必须按要求立即进行排查和整改,对于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现象甲方依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0元罚款。 14、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制度或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事故时,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严重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5、乙方在施工完毕退出施工现场前应办理出场签字手续,甲方电气技术人员有权对乙方撤出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对乙方施工用电费用进行清算,签字完毕方可撤离现场。 16、施工用电费用甲方按照 总包 规定向乙方收取。 A、按照乙方在该工程内施工项目总造价的1%(参考)进行收取;即施工用电总费用(元)=施工项目总造价(元)×施工用电系数(1%)。乙方在施工入场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B、乙方在所有配电箱中安装电表,按实际用电量计算,每月抄表结算支付;月费用(元)=月实际用电度数(度)×单价(元/度),乙方工程完毕撤出现场前结清所有用电费用。 C、不单独收取,临时用电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中。 17、临时用电管理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同意乙方撤离现场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 (签字并盖章) 乙方负责人: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5为了加强我校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够安全地生活、学习,我校与房东、学生及其家长多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家长在给孩子租房时,不租住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远离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 二、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经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况,与房东协商达成学生安全有效协议。 三、家长与学校班主任老师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学校、房东、家长都要将孩子的校外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上。 四、房东有义务告知寄宿生用电、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告诫学生不要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去。 五、当有不法分子侵入学生住所,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时,房东有责任保护学生免受伤害。房东有义务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有病卧床不起者应及时请医送药,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六、房东如发现所住学生有夜不归宿,上课时间滞留在住所现象,要严加盘问,并告知学校。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要迅速报警,并通知家长和学校。 七、寄宿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作息,与房东和谐相处,遇到矛盾时要冷静,理智的合理的解决。不得招引社会闲散人员到住所聚会,吸烟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纪守法,洁身自爱,互让互谅,学会相处,让家长、房东、学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争做合格小公民。 九、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学生的校外安全,让社会、学校、家庭稳定,努力为学生创造出一条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发生变更,寄宿生家长或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或班主任,以便学校与新的房东取得联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房东各持一份。一经签字方可生效。 学校: 家长:寄宿生:联系电话: 房东:联系电话:寄宿住址: 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6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7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8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电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 电工必须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 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即1KV以下不小于6m,1KV以上不小于7m.。 4、 支线架设时,配电箱下引出线不得混乱,电线不得破皮漏电,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必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拉乱拖,防止电线被车撵物压;低压电线架设时,电杆、横担要有绝缘子,电线不准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等。 5、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 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 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字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 动力线与照明线要分开设置。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3m。 11、仓库内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取暖、烧水。 12、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13、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电工组 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9业 主: 承包商: 业主将 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及责任,坚持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创建衡水市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条 业主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核。 (二)开工前,业主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备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业主提供工程必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业主有权制止和处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现象,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五)业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业主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来进行整改。 (七)业主管理的同时委托本工程选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工作、并代表业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承包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承包商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业主和监理方备案。 (五)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承包商应辨识本单位施工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及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清单报业主备案,并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须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十)承包商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 ,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十二)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承包商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承包商应当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承包商应当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十七)承包商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报业主备案。 (十八)承包商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十九)应急准备(可以和业主联合准备) 承包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涉及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二十)承包商应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费用 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足够的安全投入,工程实行安全保证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制度。 (一)履约保证金中包含安全保证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业主交纳安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时依据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况予以支付。安全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5%。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已经包含有承包商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合同价款的1.5%),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业主备案,业主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计划核对其执行落实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有关物证,并立即通知业主,然后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书面报告。如果不了解详细情况,可先报简要情况,随后再报详细情况和进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事故调查,承包商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处理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其他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时,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注:上述事故按照1人次标准考核,发生超过1人次的人身伤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当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业主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国家、行业及业主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 , 业主、承包商各执贰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订,无本附件合同无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随合同生效而生效 , 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业主盖章: 承包商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0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班组长):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内容概况: 二、计价及决算方式: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监督乙方对施工工序、施工操作的安全进行日常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形成记要。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时,负责对乙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向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工作做好文字记录。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负责项目部的安全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8、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直至清退出场权。 9、有要求乙方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费的权利。 10、有权利对乙方所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拆除、更换整改。 11、甲方保管员对乙方领取的劳动用品,必须严格执行签字制度,并建立相关台帐。 12、甲方(项目部)质安员有权对现场劳动安全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不按规范使用或有不符合要求的劳动安全用品,应及时制止。如佩戴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保护作用。不同头型或冬季佩戴在防寒帽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之间缓冲作用的空间。不系帽扣、不按规定佩戴等均视为不戴安全帽,并将按制度给予罚款处理。 13、工程结束,对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各班组及个人须退回仓库,项目部保管员依据劳保发放记录回收。对回收的旧品,应进行逐一检查,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可再利用的重新分类入库,建立《旧品劳保物台账》,但在下次使用时,应重新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失去再利用价值的归入废料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4、乙方使用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退回数额不足时,甲方有权按照领取的差额数据的1-5倍的处罚(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完成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1.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食品安全事故等; 1.3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率及使用率达到100%; 1.4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 1.5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上岗证上岗率达到100%。 2、施工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有人员更换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我项目部无关 3、配合甲方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必须有记录且交甲方一份。 4、按照甲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到班组,责任落实到人。 5、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每个班组设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消除。参加甲方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隐患得到消除或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6、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对工人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及时进行季节变换或工作岗位变换后的安全教育。 7、负责配合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演练。 8、按照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的人员配备合格且完好的安全带。 9、安全使用机具设备。自备的施工机械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义务,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完好设备。 10、发生交叉施工作业时,要按照甲方签订的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组织施工,明确施工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员。 1l、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行动火作业时,事先办理动火作业证,并配备有监护人员和配置灭火器材。 12、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材料领用制度,防止盗窃,严禁烟火。 1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宿舍内的电线和插座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4、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有男女混住。 15、炊事员须持健康证上岗,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16、要服从甲方的管理。 17、十二个“必须”: 17.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纪律, 17.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7.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7.4 必须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及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7.5 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 17.6 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安全生产例会 17.7 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17.8 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7.9 上、下班必须对施工现场作业面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7.10 班组长每周必须对工人进行一次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17.11 必须将材料分类堆码,做到文明施工 17.12必须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8、十五个“不准” 18.1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2 不准穿硬底鞋在外架上及其它高空处作业 18.3 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8.4 不准喝酒后上班或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8.5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骂人(说脏话), 18.6 不准将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带出工地 18.7 不准在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休息 18.8 不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18.9 不准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8.10 不准在施工现场随便动用明火 18.11 不准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18.12 不准不懂电的工人搭接用电线路 18.13 不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进行机械设备操作 18.14 不准盗窃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和物品 18.15 不准将材料乱堆乱放 19、乙方的工人在高空作业,尤其是模板工安装外墙柱、梁模板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 20、安全网的正确使用: 20.1 安全网安装时,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辈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开,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20.2 安装平网时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m,确因施工需要,允许超过6m,但最大不得超过10m,并必须附加钢丝绳缓冲等安全措施,负载高度5m(含5m)以下时,网应最少伸出建筑物(或最边缘作业点)2.5m 。负载高度5m以上至10m时,应最少伸出3m。网安装时不宜绷紧,其宽度水平投影分别为2.5m和3.5m。 20.3 安装的安全网与其下方物体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20.4 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0.5 对使用中的网必须经常检查或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随时清理网上落物,保持安全网工作表面清洁。 20.6 钢管和扣件使用时,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并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严禁在钢管上打孔。扣件安装时,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安装后的扣件螺栓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20.7 各类劳动安全用品要定期检查、整修与保养,严禁将其抛掷至地面。 20.8 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凡发现有开裂、破损、磨损、霉变、变形等都必须进行更换或报废处理,不准继续使用,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使用则按制度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20.9 乙方由于施工或意外造成的耐用劳保用品的损坏或毁损而不能保证其安全性,必须进行换新品,并履行签字手续,旧品必须同时交回仓库,以防止不安全用品的非预期使用。 20.10 乙方因非合理因素造成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损坏,根据项目部的处理规定,对相关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更换新的劳动保护用品。 21、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临边必须设置1-1.2m高度的防护栏杆,洞口必须覆盖严实钉牢。 五、奖罚管理: 1、在施工现场带安全帽不系帽带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高跟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喝酒后上班的工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3、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闹事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视情节轻重,送交公安机关。 4、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现场工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项目部管理、违章操作蛮干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自行将其清退出场。 6、不懂电的工人私搭线路,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高空作业无可靠立足之处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8、盗窃施工现场材料的,按照盗窃材料计价1-5倍予以罚款,视情节轻重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9、损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0、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每人每次200元。 六、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工地大门处门外边三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施工队伍接到退场书面通知后的第一天为止。 七、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立即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乙方配合甲方采取施救工作。 2、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应由其承担事故的经济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县级以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那方的责任就由那一方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双方各负其应负的责任。但是,乙方无权享受甲方参加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金额 八、发生争议及解决途径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诉讼期间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修改和补充。 3、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字): 甲 方项目经理: 甲方项目安全员: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1为进一步搞好租赁厂房场所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厂房、场所安全状况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对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对承租方实施经济处罚。 5、发现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及时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产、消防、技监等部门报告。 6、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报租赁厂房、场所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统一协调、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及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各类电器和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锅炉及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严禁超温、超压和其它违规使用,不得擅自对系统进行改动。 4、承租厂房、场所的,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场所。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及时、如实报告上级有关监管部门。 三、租赁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文件,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签订。 2、租赁双方不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赁双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电器线路架设符合《低压用户电器装置规程》的规定。 5、合同生效后15日内,出租方按规定向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2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劳务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 程 地 址 : 3. 承 包 范 围 : 4. 承 包 方 式 : 二、 工程项目期限 本合同暂定自 年期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部结束(发包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结束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贴)。 三、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 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乙方在进场一周以内办理入场许可证,并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参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及通信联络表 (3) 参加本工程项目人员的简历、管理人员的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4) 入场人员花名册(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及其身份证。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办理上海市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卡或当地相关证件。 (5) 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6) 本单位员工身体检查表复印件 (7) 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 (8) 进场的电缆(注明长度、型号等)、电箱(配接线图)一览表 (9) 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安全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总包方有权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对分包队伍进行处罚。 (10) 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4.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建质20__[91]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方专兼职安全员应每周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相互协助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至少 1 人 50-200 人至少 2 人 200 人以上至少 3 人 施工专业承包不少于1人 5.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为每一个班组指派班组长和安全协管员,其班组长和安全协管员有义务每天对班组进场人员进行考勤并对班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巡视,按照规定记录活动,每周上报总包单位安全部门。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6.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待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7.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8.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9.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11.在生产操作过程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2.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3.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乙方自行带入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甲方应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5.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输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理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7.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8.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9.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0.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2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 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立刻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在10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承担;10万元以上,按照责任划分双方各承担50%。 22.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 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3.本协议经立协议单位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4.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3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说明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其他事宜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4甲方: 乙方: 工程内容:乙方在现场人员总数: 人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总则: 1、服务地点为厂区。 2、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管理、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甲、乙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安全责任”,确保“零违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损坏”。 3、 双方应设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有权利严格审查乙方安全保障体系。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4、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 5、协助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为的进行制止和纠正。发现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对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责令暂停服务,并加大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其它责任,直至清退出场。 6、配合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事故救援服务,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 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接受甲方的合理检查建议,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4、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服务制度,①乙方必须做好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 ②应派出足够的管理人员; ③负责现场保卫工作,并有责任阻止非本工种相关人员进入现场; ④制定专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请批准制度。 6、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使用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具有政府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8、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服务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管理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及时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9、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按相关规定进行的安全考核。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事故。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培训、学习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四、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 、建设方及总包方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厂区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入厂安全教育,才能进入厂区施工。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编写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厂、用电、用火、动土等手续,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4、乙方承担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责任。 5、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乙方为施工人员提供并督促使用合乎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8、乙方对所有施工项目要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确保所有施工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 9、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不良行为,经安全管理部门查实后,将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视严重程度给予停止资格复审、中止合同直至清退处理。如乙方未遵守相关约定的安全协议、规范和制度,甲方、监理有权依照现场实际情况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实实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处罚费用可采用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程进度款内扣取,也可采用现金及支票方式缴纳。 10、乙方应建立执行本合同的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生产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5、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补充条款:无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时效相同。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合同》约定服务时间结束,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5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对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前应指派专人负责访项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堆积,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保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 2、开工前,将施工(作业)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作业)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作业)。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1、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 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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