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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31篇)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

  样本一

  甲方: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样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8.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________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0.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2.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3.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_____。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帐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将RMB: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帐户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_______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_____委员会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

  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01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张拉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6-85的要求,并做到高低用及系牢固。

  2、 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 倒链葫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链条自锁装置是否起作用,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用手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和,不得猛拉,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拽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如一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不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轮和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更换,防止制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4、张拉前应检查锚具、夹片等是否牢靠,张拉时两端应有防护装置,防止钢绞线弹出伤人,张拉结束后立即进行灌浆。

  5、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破皮,电动工具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体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发生触电事故。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 张拉班组

  01标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4

  发包单位: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承包单位: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_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协议内容: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_________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1

  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甲乙双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1

  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

  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持施工地__________市有关机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

  4、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

  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

  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1

  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

  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

  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_________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20、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1、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七份,乙方二份,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工管部、监督部各一份。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2

  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2

  3、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甲方(盖章):现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现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5

  总包方 :

  分包方 :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南京紫金(江宁)科技孵化器(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 双龙大道以西,秣周路以南接口处。

  工程分包内容: 2栋20层面积:33905、2平方,有达成

  公司承包。3栋20层:64276、8平方;有振达公司承包。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需要使用电力,向总包方申请,总包方核准用电功率,并在指定的开关箱接入。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施工用电本着有偿使用原则,谁用电,谁付费。分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因作业需要,需临时接入总包人已有安全用电系统的产品,如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应为合格产品且符合额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应通过总包人的安全确认。临时布线应尽量采取架空绝缘固定设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绞线、塑胶芯线、护套线等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线缆;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闸一保险”,具有可靠保护措施;插座应采用安全合格产品,不得直接用裸线插入插座插孔连接。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线。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低压电源,特殊作业区域更应采用12V低压安全电源。

  8、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9、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 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进出货物必须要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将给予处罚。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责令分包方予以辞退。

  10、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并严格按总包人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接受总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总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应在总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人的要求,总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分包人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人由于施工需要,须在总包人承包范围内动用明火的,须向总包人办理动火申请,并对拟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在得到总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安全看护、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及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等,凡由于分包人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员工责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总包人还可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四、 事故处理

  1、分包方必须严格十七冶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和项目部奖惩条例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接受处罚。

  2、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分包方人员、材料损伤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 :

  总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6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南中教师宿舍因在原处新建学生餐饮楼,需要拆除,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施工安全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范围:

  1、南中教师宿舍拆除

  2、南中校园内

  3、东西走向的7间全部拆除,南北走向的11间保留后墙其余全部拆除。

  第二条 结构、单价:

  1、砖木结构,东西走向7间,南北走向11间,共18间,每间 元,共 元(大写: )

  2、拆除工程开始时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项,并缴纳5000元(伍仟元)滞纳金

  第三条 工程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__日为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下雨、水电未停)等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工期可相应向后顺延。                

  第四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⒈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⒉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周边防护,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划定安全警戒线,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自己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乙方拆除的旧材料全部归乙方所有;垃圾外运,同时必须拆除至平地。待与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退还滞纳金。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自签字之日起至本工程拆除结束之日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7

  出租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租赁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区域出租场所(厂房)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配电设备、集污(尘)集中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检验、检测、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5、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4、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6、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必须报甲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特种设备和治安管理职责。

  8、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____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____同志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责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8

  甲方(总承包方):____________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 包 方):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航站楼项目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机场新建T3A航站楼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国际机场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可以与安全生产例会合并召开)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培训。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8)、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利。

  (9)、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0)、指导、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救火有功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奖励1000-10000元。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5)、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养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适应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7)、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进行演练。

  (8)、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出席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现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登记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无丢失、无挪用、无埋压、无损坏,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罚款。

  (10)、乙方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切明火作业和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员。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需设专库存放,责专人看管,库房内严禁通电和住人,在使用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除专设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仓库吸烟,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吸烟的烟头必须入缸,严禁乱扔烟头。

  (13)、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防水作业按作业面积 1只/15㎡配备灭火器,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面四周必须派专人监护,作业完后监护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施工前必须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门备案。当防水作业面四周距明火作业点小于10米或与明火作业形成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防水施工;必须施工时应上报甲方进行协调。

  (1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及时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叁--贰拾万元罚金。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经营生产单位和个人承担。

  根据百环大厦实际情况,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配合我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共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体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如下:

  一、 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员工在发生紧急突发事故时有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二、 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应服从物业统一管理,根据物业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三、 经营生产者在经营超市、酒楼、饮食、咖啡厅、酒吧及其他项目时,须办理相关工商、消防安全、卫生等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按许可规定进行营业。

  四、 在经营罐装燃气时,必须按有关部门核准的存储量进行营业。

  五、 未经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同意,不能在房屋(场地)内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含烟花炮竹)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动用明火。

  六、 用于经营50平方米以下必须配备有效的4KG灭火器1-2具,50平方米以上的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七、 房屋内的各种电气设备、排风扇等电源线路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 根据要求经营、生活不能超过8KW用电负荷使用电器。

  九、 需安装、改装或增加使用电器及装修电源线时,需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布线线路图、使用电器的负荷量,同时电源线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绝缘措施。

  十、 要进行电源线安装、装修或所使用的电源线、电源开关、插座等用电线路发生故障时须向物业公司报告备案,并由持有电工上岗证的电工处理。

  十一、 房屋(场地)在停止营业、休息、人员离开时,应将炉火熄灭,并检查燃气、油炉开关是否关闭,用电电源电器是否正常。

  十二、 在租赁的范围内,距电源开关、照明灯具等周围30米以内不准悬挂或堆放物品并留有通道。

  十三、 所有使用的房屋(场地),不能居住人员,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十四、 物业公司不定期地对经营生产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与指导,可对经营使用的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陷患和问题提出安全整改建议。

  十五、 使用房屋(场地)个人不得在大厦区域内冲洗任何车辆。

  十六、 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车辆按停车收费系统缴纳停车费,摩托车统一由西门通道进出,进出时不得大轰油门影响楼内客户,并按要求停放车场最东侧位置。

  十七、 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车辆应按大厦车场管理要求不得逆向行驶,尤其是进入地下车库时需按进出口进出。

  十八、 使用房屋(场地)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并按大厦要求统一存放B2垃圾站。不得乱扔垃圾,保持周边清洁。

  十九、 大厦区域内严禁随地大小便,按要求进入大厦卫生间。

  二十、 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在大厦区域内放生任何安全问题,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网是_________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全省公共教育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与社会双向交互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机构和全社会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接入、使用单位必须签署本项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 总则

  (一)_______教育网接入、使用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某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_______教育网的单位用户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网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网责成各接入、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某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网的连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_______教育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不允许在网页上刊载与己无关的广告资讯。

  (三)与_______教育网中止连网接入、使用的单位和

  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和互联网址退还。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教育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管理人员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安全员要指导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于某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 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对于某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有义务向_______教育网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_______教育网有权对所有上网资讯决定是否刊载和登录,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和终止网上所刊资讯。

  第四条 惩罚条例

  _______教育网对违反本条例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使用,直至诉诸法律。本单位作为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协议,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甲方责任

  2、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4、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5、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6、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7、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9、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10、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1、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2、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3、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4、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5、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2

  甲方:……学校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使学校食堂、小卖部达到卫生、安全、高质、微利的原则,保障师生生活正常进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条例及国务院《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等,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协定如下管理条例。

  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落实,如有违反此协议内容,应自觉接受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堂、小卖部建立定点采购食品制,对米、面、油、调味品实行定点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据。违者罚款500至1000元。

  2、承包人坚持自产自销原则,严禁销售校外无证食品,违者罚款100元。

  3、不采购、不加工、不制作、不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三无”产品,违者每次罚款500至1000元。

  4、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1万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肉类清理后应做到无血、无毛、无污,鱼类处理后应做到无鳃、无鳞、无内脏,活禽宰杀后应做到放血完全、去毛、去内脏,清洗干净,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6、蔬菜类按“一检二洗三泡四切”的顺序操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枯叶,无老茎,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7、面食无焦糊、酸咸等现象,米饭软硬适中,不夹生,无砂粒,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元。

  8、食品要充分加热,肉类要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剩饭剩菜不得出售,否则每次处以50元罚款。

  9、在食品制作中,要认真仔细,食品中不准带入不该带入的物品,比如头发丝、草、虫子等,否则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规定不让出售的食品,违者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11、不准在规定时间、地点以外经营,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二、卫生管理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夹,不准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

  2、炊事员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干净的工作帽、口罩,并把工作服扣子扣好,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元。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头发裹进帽中,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元。

  3、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不准随地吐痰,不在工作间吸烟。男不留长发胡须,女不染指甲,不带手外饰,不穿拖鞋上班,便后要洗手,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4、每餐营业结束,调料要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干净,并处理好剩菜,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元。

  5、炊具设备要保持整齐、清洁,工具、用具做到不锈不霉,加工台面清洁,抹布干净,一处不合要求处以10元罚款。

  6、餐具卫生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检查不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7、仓库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粮食要隔墙离地放在粮架上,蔬菜要放在菜架上,各种物品不能直接落地,一处不合格以10元罚款。

  8、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打扫,并于开饭前清运。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一处不合要求的.罚款10元。

  9、残渣剩饭严禁倒入排水管道,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0、垃圾要入池,炉灰要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10元。

  11、食堂对所辖的地面、墙壁、门窗、售饭台、水池、玻璃、桌凳、碗橱、门前等卫生区卫生负责,检查一处不合格的每次罚50元。若上级参观、检查有不合格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三、其它方面

  1、承包人及所有工人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2、不准酗酒闹事,违者罚款200元。

  3、食堂要爱护使用公物,人为损害的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至1000元;污染公共设施的,故意破坏公物,罚当事人500元至1000元。

  4、未经校方同意,不准转包、分包。擅自转包的,校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停业,且承包费不退;擅自分包的,视为违纪行为,处以承包费20%的罚款。

  5、由于人为因素停餐,每停一餐,罚款200元,直到开业为止。

  6、在卫生防疫、质量监督部门抽检活动中,凡是不合卫生或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7、在学校的重大活动中(如期末考试等),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否则处以500元的罚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0**年*月**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3

  总承包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施工升降机型号SCD200\200台数3 统一编号京CP-S02821京CP-S06909京CP-S12488

  项目名称朝阳区华威南路施工地点 弘善家园 进出场时间20__年7月27日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根据施组设计与主体结构进度按时组织施工升降机进场,型号与性能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2、双方协议确定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让升降机进场。

  3、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机基础图纸及技术要求组织基础施工、出租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

  4、做好升降机进场前的场区道路畅通及电力电源设备供应与配置。

  5、支搭升降机作业范围内地面设施安全防护和楼层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6、对整个机组操作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并留有记录。

  7、机械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8、对升降机安装质量监督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

  9、为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证机组人员的正常生活。

  10、对租用设备自验合格30日内,于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挂在设备明显处。

  11、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二、出租方责任

  1、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地质情况和主体结构型式确定安装位置,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确定进场安装与验收日期。

  3、组织设计拆装方案,提供升降机基础施工图纸并技术指导项目部基础施工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设备安装,如委托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拆装合同,同一台设备拆装接高附墙必须是同一拆装企业来完成,保证按期交付使用,拆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4、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5、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使用前必须根据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及防护等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在运行中不得违章作业,在每层启动前观看楼层安全门是否关闭,未关闭时严禁启动。

  6、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整机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并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检查与保养,保证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配备、遵守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的管理,作业中控制乘人违章行为,做到优质服务,不得刁难工地,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8、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故障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总包方注册与存档。

  10、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保持整机清洁,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装方责任

  1、承担起重设备拆装必须是有相应的拆装资质企业并提供资质证件、拆装人员证件与出租方签定拆装合同与拆装管理协议书,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根据现场确定安装位置并根据总包方提供基础地质情况,编制安、拆方案,进行基础制作质量鉴定验收工作,质量合格方可安装。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备足够的起重能力设备,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戴好防护用品。

  4、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同一检查表》。

  5、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后必须经总包方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责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所乘坐、使用升降机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严禁在恶劣天气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使用升降机,乘员和载物应均匀分布与吊笼内,防止偏载、严禁超载,乘员不得在笼内打闹、喧哗。

  3、乘员在乘坐吊笼,在吊笼运行时不得搬、动机械任何部件,乘员离开吊笼进入楼层时必须关闭好联锁门与楼层安全门,乘人在等候吊笼时严禁打开楼层安全门或探头。

  4、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在时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开动施工升降机。

  五、四方其他增项

  在机械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维修, 不能出现机械带病作业 。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20__]49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对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前应指派专人负责访项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堆积,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保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

  2、开工前,将施工(作业)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作业)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作业)。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1、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 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5

  总承包分(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全称、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建设方开发的 工程主体结构由甲方承包施工,乙方与丙方签订了 施工合同,双方存在同时施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济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等有关规定。为分清施工现场各自职责,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配合原则:

  1、双方均为具有有效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双方各自对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行为负责。

  2、双方各自在自身范围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组织网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

  3、双方各自负责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各自配备自身的安全防护用品,各自办理自身人员的各类证件。

  4、双方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沟通,并在 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监理单位的统一协调下,在自身范围内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5、双方各自做好各自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如因一方原因导致火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后果外,还应承担损失方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6、双方的材料堆放应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乙方如因施工需要在甲方场地内堆放材料,必须由 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监理单位出具工作联系单,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堆放在指定地点。如因乙方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安全事故或政府部门处罚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材料的保护及看管,乙方需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鉴于乙方施工需要,乙方现场施工用电需从甲方电源引入。该项工作在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工作联系单的情况下甲方给予配合,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现场配电箱内指定的线路连接,并承担该线路往下所有的施工用电及用电机械的管理责任,如因乙方用电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该线路发生的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后果及法律责任;因乙方施工用电系统原因导致现场非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现场用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8、乙方的资质及有关施组、方案等审查工作均由 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监理单位审定,甲方没有对乙方以上任何资料进行审核或审查的义务。

  9、乙方应每周 并在施工计划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甲方通报施工计划及本周作业区域。乙方人员不得私自进入非乙方工作场所及必须的通行范围,乙方人员在非其作业或必须的通行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论事故是否乙方原因导致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执行的,视为乙方本周内无作业安排。

  10、乙方尊重并且自愿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在双方共同施工期间甲方视情况可对乙方直接开具整改通知单或其他关于安全生产要求的文件,乙方无条件遵守和执行。但甲方进行此项操作之目的在于保证安全生产并将现场安全隐患减至最低程度,并不承担任何对乙方的管理责任。

  二、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因为乙方违反上述任何条例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国家、工程所在地相关法规、政策文件要求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配备合格足量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

  乙方必须对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承担因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不合格和人员未使用、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所引起的法律、事故后果及经济损失。

  3、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在安排一线施工人员从事任何生产作业行为或其他非生产性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及其周边环境的施工安全性进行了解和分析、必须考虑操作工序及工艺上的危险性,确保无明显事故隐患及交叉作业现象并对操作人员已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下达操作指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乙方应自行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向甲方提出要求由甲方安排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前不得先行施工。

  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施工,甲方在做好自身范围内防护工作的情况下并无义务为乙方提供专业的防护,在乙方自身作业范围内的防护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甲方的防护,因乙方施工需要双方就乙方施工部位办理防护移交手续。

  5、乙方保证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在洞口、临边、2米以上高处等危险环境下作业时,现场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施工人员已采取必要的个体防护,否则不得进行施工;在尚未办理防护设施移交手续部位施工时,乙方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现场防护设施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专人看护,每班结束后必须将防护恢复,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未派专人看护或未及时恢复或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拆除防护,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如因此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乙方人员在以上部位无防护状态下从事施工视为该部位防护被乙方人员在未向甲方申请的情况下拆除后从事施工作业;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规定所造成的全部法律、事故后果及经济损失,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安排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应履行安全交底手续,乙方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未接受或未执行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即进行施工作业所引发的全部法律、事故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需使用甲方垂直运输设施时,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现场人员的管理,因乙方未执行甲方管理制度而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必须自行每日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巡查,及时纠正自身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9、乙方应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乙方所有班组每班施工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全体人员当班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教育应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每次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当班作业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乙方应安排专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负责抽查、指导、管理。

  10、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乙方队伍中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

  11、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乙方应定期并不少于每月一次组织对其现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12、乙方需教育并有义务监督乙方人员爱护现场由甲方配备的消防器材,乙方人员不得私自挪用或破坏甲方现场消防器材。以上事件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3、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一切生产性动火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操作,在动火前必须到甲方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办理动火许可手续,按要求采取预防措施、配备看火人员。乙方承担人员无证动火或未按要求采取预防措施、配备看火人员所导致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

  14、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建委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乙方自愿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要求组织施工。

  三、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现场布置。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采取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自愿严格执行甲方保卫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班前、班中喝酒或寻衅闹事。

  5、乙方人员入场前自愿根据甲方的安排为所有入场人员办理《出入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未办理证件人员进入现场。

  6、甲方在现场为乙方提供垃圾堆放地点,乙方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放点,再由分包合同约定方负责安排外运(分包合同未约定的,由垃圾产生者负责清运),乙方应保证其作业点工完料清。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采用封闭式容器清理,严禁凌空抛撒。甲方有权对乙方未按以上要求实施的现象惩罚,因以上原因导致外部罚款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和监督员工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

  8、生活后勤管理,乙方应配备专(兼)职生活后勤管理员(该条若乙方人员不在我方区域内住宿,则取消)

  8.1、乙方应定期对生活区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牻煌ǖ确煞ü娼逃?犜銮科浞ㄖ乒勰睢乙方自愿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犗馈⑸钌枋┑氖褂谩⑽藓蜕罟芾淼雀飨罟芾碇贫取?

  8.2、乙方自愿遵守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建委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生活区进行管理,同时对甲方及其上级的各项管理制度无条件执行。

  8.3、乙方不得私自安排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在生活、生产设施(含工程项目现场内乙方自建设施)内居住,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职工生活区域内存放油漆、稀料、氧/乙炔气瓶(无论瓶内是否有气)等易燃易爆品。乙方所有人员不得在甲方指定的地点(食堂)之外以任何方式私自烧饭,乙方自愿及时为乙方所有员工提供热水。

  8.4、乙方自愿建立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保证生活区内每日清扫不少于二次、生活垃圾及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严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倾倒剩饭、垃圾等易堵物体,严防下水管道堵塞。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主体施工方(公章): 专业施工方(公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方(公章):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6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________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楼内墙面,天棚刮腻;钢窗维护刷漆,办公室、会议室门拆旧换新;地面铺砖维修;卫生间整体改造;灯具等电器拆旧换新;线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开 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计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二)合同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工程量预估和定额预算,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

  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责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 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 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 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 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包钢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质量保修

  按照国务院1999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的规定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时交工,工期顺延,情况严重的另行议定。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7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程施工合同》,本着诚信、和谐、共赢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名称及内容

  第二条 工程承包形式

  独立生产、自行管理、独立核算。

  第三条 承包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表

  第五条 双方履行的安全责任

  5.1甲方安全责任

  (1)审查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及检测情况等。

  (2)向乙方介绍安全管理规定,介绍施工现场条件及有关事宜,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3)会同监理单位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特种机械设备、民爆物品的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等,同意后方可实施。

  (4)负责办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

  (5)对乙方实施工程安全监管,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为;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隐患的,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予以整改,待隐患消除验收后方可复工。

  (6)建立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动态,协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会应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7)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有效准确的基础资料,提供容量足够、质量合格的供电电源。如因甲方提供的电源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全或错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和损失。

  (8)甲方应全面负起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项目施工准备和施工管理,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划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和安全管理范围,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组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9)协助乙方与当地矿山救护队、医院签订救护协议。乙方施工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协调抢险及伤员的救护工作,为乙方进行现场救援抢险和救护提供必要的条件。

  (10)甲方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或随意更改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同时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器材,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甲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后,应当严格遵守乙方相关规定,因违反乙方安全施工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和损失。

  5.2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由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同甲方办理批准备案及生产物资批供手续。

  (2)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按照自行管理的原则,遵照安全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并全面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3)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指导和隐患整改要求,要及时采纳处置。

  (4)按要求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形成纪要或记录。

  (5)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和监理方会同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6)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持证率必须保证100%。

  (7)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8)领用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执行运输、保管、发放、使用、剩余返库等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特别要防止爆破器材流失、转借、倒卖等。

  (9)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齐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规范使用,对所辖区域及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0)所用工程用机械、工器具的安全防护措施、设施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11)应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形成记录、采取“五定”措施予以处置,并适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整改情况。

  (12)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时,须经甲方同意。

  (13)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的施工、作业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的责任约定

  (1)发生轻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2)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乙方在救援处理的同时,要报告甲方安全环保部备案。

  (3)发生工亡事故,双方必须按法律规定各自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调查处理,并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设备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设备伤害或生产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 安全保证金及处罚

  (一)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以工程款的2%为准。

  (二)安全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 日内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其它

  8.1本协议双方约定,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生效;

  8.2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安全环保部各备案一份、上报安监局。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8

  甲方:

  乙方:

  因施工进度需要,乙方在甲方场地内进行外墙清洗施工作业。为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作好乙方作业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甲方区域内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视违章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元至——元。

  3、甲方负责教育本方职工不可擅自进入乙方施工区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种设备、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将外墙清洗人员的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保险复印件于作业前报送甲方备案。

  3、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甲方审核检查。

  4、乙方与甲方如在作业现场内交叉作业,必须首先确保甲方生产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由乙方负责采取安全措施。

  6、施工现场内乙方需接临时电源时,必须报请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7、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关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

  8、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动用明火等危险作业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办妥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严禁在厂区内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甲方安全生产部门书面同意。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出入证管理制度。

  11、乙方需严格按外墙清洗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施工管理。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违章作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 外墙清洗安全作业规程

  1、外墙清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颁发外墙清洗资格证才能上岗。

  2、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锁扣、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3、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扎在两个牢固的固定点上,并系上死结,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4、施工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工作前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尔后再系好座板卸扣(操作绳上),才能进行下吊工作。

  5、下绳时,施工负责人要给予现场指挥,施工人员要相互帮助。

  6、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7、主管及施工人员随时相互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8、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尔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甩绳现象发生。

  9、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调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捆紧。

  四、争议的处理

  乙方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设备、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无法通过协商、仲裁方式解决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清洗工程开始工至工程结束。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9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装备,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乙方进入工作场地后要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四、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去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电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要有漏电保护设置,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进入受限空间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六、生产中的车辆要做到安全驾驶,进入工作现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司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地质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调查处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0

  总承包方: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塔式起重机

  设备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群塔作业必须制定方案)及书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装、拆卸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 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顶升、锚固及拆除等准备工作。

  4、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塔机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5、 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标志挂在设备明显处。

  7、 提供司机的食住环境,保证机组人员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责任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 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型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顶升和锚固必须由同一安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 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吊装内容等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对吊装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记录,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

  5、 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对吊索具磨损检查与卡具正确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十不吊”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 设备故障必须即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现“零死亡”的目标,实现“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达到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项目部标准。杜绝“三违”,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中安全生产,规范职工行业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充分协商特签定本责任书,此责任书与劳务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乙方要确保全部人员参加培训,且必须全部考核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乙方每天都应召开班前会,每周五有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乙方应确保全体作业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周一的安全例会。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三违”现象,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进行作业,并严格按JGJ59—11标准和其他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

  五、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由甲方提供,其它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七、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九、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十、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和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责任。

  十一、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标

  1、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

  2、严格执行工地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9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要求。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杜绝非典型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的出现及传播。

  4、培训教育:对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培训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处罚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不正确使用者(如不系好帽带)罚款200元。

  2) 高空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者罚款500元。

  3) 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严禁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等,违者罚款200元。

  4) 违章动火及在施工现场内戏耍打闹者罚款200元。

  5) 坐在脚手架防护栏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罚款200元。

  6) 擅自挪动或拆除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牌、安全标志,罚款200元。

  7)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

  8) 严禁酒后上岗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并处200元罚款。

  9) 违反其它安全操作规程者,依照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或清退。

  10)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施工人员不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准故意破坏工地安全标志板牌、数字牌。违者罚款200元。

  11) 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必须通过电工接线,严禁私拉乱扯。违者罚款200元。

  十三、乙方因违反JGJ59—11标准或没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在不属于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任何负伤损失及相关医疗费用概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甲方的现场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不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惩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将其清退出场,概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十五、补充条款: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2

  甲方:

  乙方:

  2标项目部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期间带电区域的施工安全,确保双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义务与职责

  1、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批复带电区域的施工计划;

  2、甲方及时办理带电区域施工的相关手续;

  3、甲方同意乙方进入带电区域施工的同时,还应告之该区段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负责乙方施工计划范围内停送电的配合工作;

  5、甲方指派主要管理人员负责重大事情与乙方联系工作;

  6、甲方指派调度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7、甲方指派人员为施工计划联系人,负责接收、下发乙方的施工计划;

  8、甲方除特别要求外,值班人员即作为现场施工的配合人员。

  二、乙方义务与职责

  1、乙方配备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参与带电作业区域作业的调度管理,并配备专人与甲方变电所、接触网调度保持联系;

  2、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施工计划给变电所、接触网调度;

  3、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施工,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要求设置好防护后,严格按批准的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时间进行带电区作业,否则不准进入作业;

  4、乙方进入带电区作业,必须安排人员在变电所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未经甲方配合人员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作业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审批备案,并对进入带电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6、乙方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必须注明施工区段所需时间、范围、有无大型机具;

  7、乙方在批准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且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及机具材料全部撤离带点区域后,方可向调度消令,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及时消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撤除,必须提前向甲方调度申请延长作业时间,经调度同意后,方可继续作业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除;

  9、乙方在带电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保护好带电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和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如若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施工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0、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施工完毕后,由甲方据实退还(依据规定罚款的除外)。对不签订安全协议或不缴纳安全保证金的单位,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带电区域施工;

  11、本协议另附《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带电区域(临管时段)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一份。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报中电建指挥部系统部及安质部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甲方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联系方式: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其联系方式: 。上述甲乙双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全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2、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4、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5、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3、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用电。

  4、 如乙方提出相关要求,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并依照执行。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5、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6、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机械材料告知、报验、验收、取得使用登记牌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

  7、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8、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1、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2、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或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4

  为了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安全生产为目的,总承包单位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分包单位陕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全管理

  1、进场应签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须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应向总包提供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名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包单位应提交入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2张,办理入场工作卡。

  4、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5、分包单位负责对本生产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创造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当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监督及监护。

  7、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8、分包单位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审批制度。

  9、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11、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服从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工作。

  13、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二、入场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门卫制度,现场安全纪律及管理细则;

  2、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工作证,违章罚款1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罚款20元;

  4、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悬空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酒后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责任牌、外架立网、栏杆网片未经同意随意拆除者,或虽经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时恢复或恢复不符合要求,留下隐患者,罚款100~500元;

  6、高处作业严禁掉物或抛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0~500元;

  8、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的财物,违者罚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各专业分包进场需向总包单位申报用电容量及电箱、设备数量、经同意后在总承包指定位置搭接电源;

  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__《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3、电缆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双层绝缘电缆,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配电箱

  4.1配电箱应采用特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特板厚度应大于1.5㎜配电箱需防雨、防尘安门、上锁、进出线口应设在箱底导线束不得与箱底进出口直接接触;固定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4.2电器开关(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动;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松动,外露带电部分;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平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平板分设。配电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零线。

  4.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4.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杂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4.5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

  4.6电焊机必须设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依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及老化;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违反临时用电管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罚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进场材料、半成品必须按总包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材料堆放地相关防火灭火设施由分包单位配备齐全。违者罚款200元/次;

  2、施工过程应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完毕,违者罚款100元/次。若分包单位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本身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甲方有权制定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现场严禁乱丢生活垃圾,违者罚款20元/次;现场内严禁吸烟

  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罚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队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和,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协商解决,互敬互让,文明礼貌;

  2、对已施工完毕的成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相互间应予保护,不得在已施工完毕的产品上无任何保护措施进行下道施工,违者罚款50~500元,并负责赔偿返工费用。

  六、其他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单位施工完毕退场后自行失效。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5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石油关于气瓶运输、使用的HSE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瓶名称化学式外表面颜色字样字样颜色色环

  1氧O2天蓝氧黑P150不加色环,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红正面写“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环,P200黑色环一道

  4氩Ar灰氩绿P150不加色环

  注:表中P系气瓶设计压力,单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测,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6

  为了加强机械安全暨生产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住六西三旗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签定安全协议,双方信守执行。

  一、安全管理:

  1. 目标:(1)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发生;(2)无机械设备及事故发生;(3)无火灾事故发生;(4)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5)一般事故发生频率15‰以下;(6)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7)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并参加验收。认真贯彻执行住六公司OHSAS2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和要求,参加贯标和验收工作。

  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双方均无权指派未经培训,且未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如因强行指派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指派人员和直接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二、甲方责任:

  1. 负责对上级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

  2. 协助乙方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入场教育和现场安全教育工作。

  3. 下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计划和指标,指导和监督乙方执行和实施(计划指标)工作。监督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隐患整改工作。

  4. 负责对现场中小型机械、电气和高、大、特殊架子验收及其它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验收、检查工作。有权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一切违规、违纪和违章、违法等现象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和清理出场。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乙方责任: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及上级和施工现场的各项法规规定和规章制度。消防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2、及时申报本机组及有关人员花名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本机组人员入场教育、认真做本机组人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入场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信号工、电工、电气焊工、机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3、认真落实完成甲方下达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工作任务计划和目标。积极配合甲方参加住总集团和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达标验收工作。落实三个体系标准,参加贯标工作。

  4、负责对乙方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及维护保养工作。同时负责乙方机械设备安装、运输、拆除全过程安全工作。

  5、乙方租赁给甲方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资质齐全有效和机械设备完好,并报甲方备案。凡因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和伪劣机械设备等,所产生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负责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防护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必须作好机械运行交接班记录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同时乙方需每月一次将乙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设备设施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重点问题及安全生产动态和安全管理情况等以及人员配备情况向甲方安全部门以书面形式作详细汇报,对乙方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

  7、乙方每周一应根据施工部位和安全生产情况对机组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乙方记录存档。在施工生产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同时根据施工部位、项目向机组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针对当天工作任务、作业环境作好班前安全讲话,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8、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合理配备机械操作人员和安排机组人员工作,禁止使用50(含)岁以上和18岁以下未成年工。一切不适宜进行生产的家属、来访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一切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光脚,不得疲劳作战。维护现场一切安全设备设施和宣传标语、标牌。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大小便。

  9、乙方采购租赁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临时用电器具、钢管、扣件等必须使用经住总集团考察认定和住六公司指定厂家产品。大型机械、安全防护用品、临时用电产品等要保证资质、合格证件等齐全有效并报甲方图案。机械操作室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10、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和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得快等取暖做饭和烧水。

  11、无条件接受并服从上级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要求和违章处罚。凡由于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不完善,设备本身有缺陷,机械设备未及时维护保养和维修等,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不纠和违章作业及违反有关安全用电、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直接责任者和乙方负责。

  12、吊篮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吊篮机械故障、钢丝绳、配重、所用型钢、电缆漏电等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以及经济损失等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吊篮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培训考核,在吊篮使用期间,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定期对使用中的吊篮进行保养、维护、跟踪服务。

  四、其它:

  施工人员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由用人单位(乙方)负责。

  五、奖惩条款:。

  凡违反以上条款和有关规定,将根据情节对肇事者进行100—500元罚款处理,同时对肇事者单位进行500—5000元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给予10000—100000元罚款处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甲方上级和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还将根据情节给予加倍处罚。甲方下发《隐患通知书》及隐患问题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将视情节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皆由乙方负责,并加倍处罚。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以补充协议(或责任状)的形式进行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工程竣工乙方退场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7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为了我校学生乘坐校车的绝对安全,保证校车的顺利运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家长同志们满意放心,经校车公司、学生家长、学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规定如下:

  一、校车公司职责:

  1、组织性能安全、稳定,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校车用于接送学生。

  2、保障校车的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驾驶员责任心强、素质良好。

  3、校车必须保证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学校。

  4、校车公司必须保证学生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学校职责:

  1、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车管理档案,包括校车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制度、学生乘车登记表、校车登记表等有关的资料。

  3、学校负责管理乘车学生出校上车前和下车入校后的安全。

  三、学生及其家长职责:

  1、学生乘坐校车,必须服从校车公司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家长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3、上学时,家长按照排定的接送点和接送时间,提前送学生到接送点候车,学生上校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按照校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迟到的,请家长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按国家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相关责任方认定签字校车运营单位:_____心校车公司

  负责人签字:

  学校名称:_____中学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_____中学

  ________年____月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8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在铲车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 单位:武安市新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章)

  乙方负责人: 单位: (章)

  协议订立时间: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9

  甲方:

  乙方:

  工程内容:乙方在现场人员总数: 人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总则:

  1、服务地点为厂区。

  2、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管理、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甲、乙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安全责任”,确保“零违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损坏”。

  3、 双方应设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有权利严格审查乙方安全保障体系。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4、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

  5、协助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为的进行制止和纠正。发现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对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责令暂停服务,并加大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其它责任,直至清退出场。

  6、配合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事故救援服务,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

  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接受甲方的合理检查建议,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4、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服务制度,①乙方必须做好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

  ②应派出足够的管理人员;

  ③负责现场保卫工作,并有责任阻止非本工种相关人员进入现场;

  ④制定专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请批准制度。

  6、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使用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具有政府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8、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服务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管理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及时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9、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按相关规定进行的安全考核。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事故。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培训、学习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四、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 、建设方及总包方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厂区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入厂安全教育,才能进入厂区施工。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编写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厂、用电、用火、动土等手续,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4、乙方承担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责任。

  5、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乙方为施工人员提供并督促使用合乎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8、乙方对所有施工项目要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确保所有施工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

  9、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不良行为,经安全管理部门查实后,将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视严重程度给予停止资格复审、中止合同直至清退处理。如乙方未遵守相关约定的安全协议、规范和制度,甲方、监理有权依照现场实际情况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实实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处罚费用可采用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程进度款内扣取,也可采用现金及支票方式缴纳。

  10、乙方应建立执行本合同的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生产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5、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补充条款:无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时效相同。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合同》约定服务时间结束,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0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对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负责对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从施工安全管理上对乙方进行指导。

  3、依据《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对乙方施工过程及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并依据《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现场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全部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施工过程中要制定切实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施及地下设备设施的安全,因违章操作而造成上述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发生事故的处理

  1、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抄送甲方备案。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制度,而发生事故或自身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若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甲 方: 乙 方(章):

  负责人(或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1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电气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因电气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电气工长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电气工长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工作。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电或机电设备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配电、机电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用电、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电工及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外地企业进京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北京市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合总包单位安装现场固定式供配电箱,现场的移动式配电、开关箱由分包单位自带,分包单位负责所属的配电、开关箱安全性能良好,开关日常试跳检测保护有效,箱内布线正规,接线压接牢固。

  4、现场使用移动配电箱、机电设备,电缆线必须进行可靠支撑,电缆经过现场道路支撑高度不低于6米防止车辆挂线,电缆严禁直接支挂在现场脚手架、金属构件上防止漏电伤害。

  5、现场的固定式配电箱必须按照北京市标准进行有效防护,做到“防水防砸”,固定式配电箱必须有良好接地装置和重复接地装置。箱内应有配电箱配线图,配电箱进行编号、定专人进行管理,显著位置挂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现场的基坑临边防护、消防设施处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红色低压警示灯,夜间指示识别,防止人员误坠和方便使用消防设备。

  7、在施工程地下室、积水作业面、密封房间或管道、容器内施工作业的照明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低于36V),严禁在上述部位设置高压(220V/380V)电源配电箱。

  8、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供配电设施、设备、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三)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设现场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和操作作业,电工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现场安装电气设备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安排和指定位置,安装后报总包单位电气工长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等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申请停电挂牌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完毕后,检验无误申请送电。

  3、现场供电、配电设施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电的,按照规范要求,电工操作工作票制度,报告总包单位批准,逐级停电、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挂停电标识牌作业。

  4、分包的各类电气设备、加工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机具安全性能完好,防护到位,单机开关控制,漏电保护有效,严禁电气机具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因电气机具设备故障引发事故。总包单位电工工长、安全管理人员可参加检查验收。

  5、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电缆、开关等电气设施,使用前、安装后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安装后进行接地电阻摇测,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6、严禁非专职电工人员现场进行电工操作作业,严禁现场“私拉乱接”违反规范作业。

  7、总包单位日常检查发现分包单位的机具、开关箱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立即制止分包单位使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行使用,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总包按照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8、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电气设施、材料,如:“敞开式碘钨灯”。严禁违规使用电气设备材料,如:“塑套电缆线明线无固定拖地使用”。

  (四)生活区管理

  1、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电热毯、电炉子、电热器等)、煤炉”等易引发电气、火灾、中毒事故的器具。

  2、宿舍区有条件尽可能采用安全电压供电,防止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3、分包单位严格管理所属工人,严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等。

  4、分包单位的宿舍应实行宿舍房间编号管理,房间设负责人制度,负责人对管辖房间的安全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防止发生事故。

  5、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车必须使用专业开关箱控制,接线规范,防水处理,防止发生事故。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北京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况给予20-50000元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六、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承包单位:

  (签章)

  地址: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

  (签章)

  地址: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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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