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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

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27篇)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

  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01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张拉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6-85的要求,并做到高低用及系牢固。

  2、 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 倒链葫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链条自锁装置是否起作用,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用手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和,不得猛拉,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拽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如一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不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轮和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更换,防止制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4、张拉前应检查锚具、夹片等是否牢靠,张拉时两端应有防护装置,防止钢绞线弹出伤人,张拉结束后立即进行灌浆。

  5、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破皮,电动工具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体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发生触电事故。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 张拉班组

  01标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8.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________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0.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2.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3.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_____。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帐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将RMB: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帐户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_______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_____委员会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

  样本一

  甲方: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样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业务内容(名称):

  总则: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安全、消防、环境、治安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前提下,为保证双方业务顺利开展,签订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在*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进行施工、供应、服务项目的所有外协单位。本协议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环境条款:

  1、劳动安全

  1.1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书,乙方须将操作证原件交甲方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特殊作业包括:电气作业、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切割、行车操作、冲床作业、液压设备作业、叉车驾驶、制冷作业、登高架设等。

  1.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执行。对大型工程项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交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1.3乙方应对乙方所属员工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对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1.4施工过程中,乙方员工必须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负全责。

  1.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危险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

  1.6安全事故处理:

  a)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工程负责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b)甲方工程负责人接到乙方的报告后,立即协助抢救及处理事故;

  c)乙方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甲方工程负责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1.7乙方应杜绝作业者的“三违”行为,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有“三违”行为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三违”指: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

  1.8施工过程中,乙方使用的辅助设备必须保证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种设备必须是经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查部门进行审验合格后的。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的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动力电源、连续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灯具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接拉的电线必须符合电气和消防规范,严禁用裸线头代替插头;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1.10不得违反其他劳动安全规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业务人员从事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的应具备合法资格,并将资格证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门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2.2在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2.3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中,不得违章作业。当发现火灾隐患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2.4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引发火灾(火险)事故。当发生火灾(火险)事故时,甲乙双方必须积极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5对于需要临时接电或动火的工程,甲方负责审核、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乙方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眼处张贴《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甲、乙双方都应配备现场安全员至少一名,负责监控临时用电、动火现场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动用、挪用、堵塞及损坏甲方的消防设施。

  2.7甲方公司内不准流动吸烟,不准在非吸烟区吸烟。

  2.8禁止无证临时动火、用电。

  2.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运载或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进入甲方;

  2.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进入油库、化学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

  2.11不得违反其他消防安全规定。

  3、交通安全

  3.1进入公司的一切车辆和行人,应遵守公共交通规则,主动接受保安或相关管理人员的交通管理。

  3.2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还须有危险物品准运证。

  3.3乙方车辆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进入(已取得汽车通告证的除外),不得超载、超高、超宽、逆行、鸣笛等,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进入甲方公司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标识行驶,无限速标识的车道,车辆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

  3.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车辆或物品不得占用厂区道路。

  3.6人员按交通标志及道路线行走,不得移动或损坏甲方的交通标志。

  3.7未经甲方同意,所有车辆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3.8不得违反其他交通安全规定。

  4、治安管理

  4.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员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4.2禁止黄、赌、毒、盗、抢、骗、破坏、设施勒索等违法活动。

  4.3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携带管制刀具、传销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

  4.4乙方物品(包括个人物品不能随身携带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须凭甲方放行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无效)的放行条。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的,须经高科办公室同意并通知保安后,方能外出,事后及时补办放行手续。

  4.5来访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公司后需外出的,进入时需登记物品规格及数量并交当班保安现场确认记录,外出时由业务部门接洽人确认签名,保安确认无误方能外出,否则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续办理。

  4.6乙方人员不得填写甲方的放行条/仿冒签名、旅行物品与数量不相符合等,否则按盗窃处理。

  4.7乙方进入甲方的物品,须自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8不得违反其他治安管理规定。

  5、信息安全

  5.1没有征得甲方同意,不能进入办公场所,征得同意进入办公场所时,原则上严禁携带手提电脑、PDA、电子记录媒体、数码相机等。

  5.2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规定的会客场所进行业务活动。

  5.3未征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区域内拍照摄像。

  6、环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应控制设备工作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员身体的危害。

  6.2在施工、业务办理期间,不得将有毒有害废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区域,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甲方的能源、资源。如水、电、汽[气]、施工/建筑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辅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区域内随处使用绿化等水龙头取水洗车,严禁将洗车的废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运输工具在甲方区域内出故障,需要紧急维修的,不得将废油、废抹布、废零件等废弃物乱丢,应旋转在指定场所。

  6.6乙方在储运甲方的废品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时,应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以及环境污染。

  b)对粉状废品的运输,要采取密闭容器或加盖蓬布:对液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采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运输途中粉尘飞扬、液体泄漏污染环境。

  c)乙方在搬运废油桶等液体容器时,应按开口朝上的规定搬运,不得有残留废液泄漏出来,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处理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废渣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7、其他条款:

  二、文明条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卫生和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

  1.2在施工中,要规范旋转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顿,不得随意放置;

  1.3在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掉落在施工现场,不得丢弃或掉落在现场的产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响产品质量,要旋转在规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现场的托板/周转箱/台车/设备等作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员作业中必须佩带明确标志,穿戴整齐,不准随地睡觉、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任何安全环境隐患后方能离开。

  2、出入门管理:

  2.1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人员,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证实被该人员可接洽后,方能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值班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出公司时来访证件交回保安室。

  2.2因业务关系,需长期经常性进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免登记进出,此证件不得转借和超限期使用。

  2.3进入公司的人员在18:00~8:00时作业的,另须接洽业务部门确认,派人现场跟班,并到高科办公室办好联络手续,方可在指定区域施工。

  2.4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必须凭出入证进出,主动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员的检查。

  2.5乙方人员在业务期间,不得带第三方人员到甲方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2.6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仅限在与业务相关的范围内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到办公室、信息中心、技术中心、防火防盗等重点保护地点。

  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违约处理,违约金交甲方):

  1、安全违约处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缴纳违约金50~2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违反安全条款1.1、1.3、1.4〈劳动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环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并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违反安全条款1.5、1.7、1.8〈劳动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环境安全〉(情节轻微者按安全违约条款1.1违约处理)。

  2)在1个月期内,二次违反安全违约1.1〈劳动安全〉之一处理者。

  1.3违反安全条款2.4〈消防安全〉者,给予严重警告并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其该年度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释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1)违反安全条款1.2〈劳动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内,二次违反安全条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于乙方进行业务活动或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者,甲方有权立即勒令停工并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同时追究责任。

  1.5违反安全条款1.6〈劳动安全〉者:

  1)隐瞒轻伤及以下事故:给予警告,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隐瞒重伤事故:给予严重警告,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3)隐瞒死亡及以上事故:给予严重警告,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并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向行政机关汇报,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文明条款:

  2.1违反文明作业任一条款的,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20~50元。

  2.2一个月内累计违反文明作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50~300元。

  2.3一年内受到文明条款2.2〈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严重警告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300~1000元。

  2.4一年内违反文明条款2.3〈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除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四、操作办法:

  1、对安全、文明违章行为,由检查单位、部门出具书面检查记录报高科办公室。

  2、高科办公室对安全、文明违章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业务期间在乙方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违反本协议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一次性合格单位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长期业务单位协议书自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原则上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协议,则本协议继续生效至下一年,依次类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因此发生争议的,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 )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 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 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 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 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 至 高速公路 公里至 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6

  甲方(发包方) :

  乙方(承包方) :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 承包食堂(以为简称:食堂)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食堂承包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 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双方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条例和规定, 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明确专 (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 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

  1.5、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对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态 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甲方安全责任: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

  2.2、甲方有责任对承包食堂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 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确保承包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 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 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 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乙方安全责任:

  3、乙方安全责任:

  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承包包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查验、复印留存。

  3.2、 食堂如不符合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 方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 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 乙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 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 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乙方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 必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 乙方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 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 严禁“三合一” ,禁止人员在承租的食堂内居住。厨房、燃气房内禁止吸烟,不准将打 1/1 火机、火柴,危险化学品带进厨房。

  3.10、 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乙方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

  3.11、 凡涉及特种设备的,乙方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乙方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 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 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 质。乙方装修改造时,涉及到供电和给排水增减容时,需向甲方行政部、工程部门提 供设计图纸及书面申请,行政部组织工程人员审核、现场勘验,经书面确认改造无潜 在危害和不良影响后方可实施。

  3.15、乙方负责对承接的甲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安全使用,费用自理;乙方不得损毁、 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自 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制定应急预案, 并组织应急演练。

  3.16、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 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 (WI094001 附件 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 ,并 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月;乙方至少每月

  3.17、乙方至少每半年清理一次烟道,最近一次清理的时间是 20__ 年 清理一次抽油烟机;清理依据交甲方备查。

  3.18、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行政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9、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 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

  3.19.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 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19.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19.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19.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19.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食堂、场所。

  3.19.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 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 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 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 应返回给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和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按照防火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

  二、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项目经理部明确)防火制度,经常对职工开展遵章守纪教育。

  三、乙方动用明火应向甲方办理许可证手续,经甲方批准方可动火。

  四、动火时,乙方应指定防火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进行监护,对监护人要签发工作交底书。

  五、严禁使用电炉和电钨灯取暖、烘烤衣服,严禁自砌土灶烧煮食物。

  六、宿舍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应到甲方设立的吸烟区。电饭锅、电炒锅、液化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七、乙方对甲方设置的灭火机、消防箱、消防水带、消火栓等器材设备,有共同管理之责,未经允许严禁挪用、不得任意玩弄、损害和偷盗。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肇事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罚款、清退的处分。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称及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健康证、暂住证等。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劳务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五、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

  六、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详见附件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500kV输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及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电力设施保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汇通大道中压燃气管线起至磁五仓路西侧调压站,沿汇通大道南侧敷设至闻洲瓷厂,全长1.8公里,该管线穿越500kV牡嘉Ⅰ线,距离46#塔D腿2.2米,不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________)规定:中压A级燃气管道距电塔杆基础接地体最小净距10米的要求。 同时也不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________) 规定:输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高加3米,还应满足其他的相关规定。

  二、安全责任

  1、甲方有向乙方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义务。

  2、甲方对乙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及附近区域内的带电线路、危险点及预防措施,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4、甲方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执行本行业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文明组织施工,统一施工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乙方按照《汇通大道改管施工方案》,将杆塔基础为中心半径30米以内的钢制燃气管道全部更换为PE燃气管道(材质为PE100,壁厚为SDR11),同时在管道外围修筑防护墙。

  7、乙方应加强该区域燃气管道的运行及维护,防范发生爆炸、爆燃等事故,该区段内若发生燃气泄漏、爆燃等危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便于甲方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8、乙方若在该区域内进行燃气管道改造或其他施工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同时确保施工机械保持与裸露的高压带电导线不低于8.5米安全距离

  9、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500kV牡嘉Ⅰ线46#接地改造方案》,对接地进行施工改造,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10、乙方在电力设施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告标志,如:下有燃气管道,禁止动火作业等。

  11、乙方负责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文件资料正确、完整、有效。

  12、经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以下人员为现场协调联系人,负责现场施工检查以及以后的维护、改造等协调事宜:

  乙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电力设施发生破坏、损坏、停电等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六、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附则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都应严格履行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矛盾,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0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签订此协议。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分包范围;基础、结构、装饰工程:

  为进一步明确总包方、分包方、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总包方、分包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分包方;安全管理目标:

  1、 因工伤亡控制指标:为零。

  2、文明施工、安全创优指标: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3、施工现场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无火险隐患,杜绝火灾发生,无重大伤亡事故、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二、分包承包类型;

  1、分包属于大劳务分包;

  2、分包方从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之日起,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之内,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分包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总包方权利和义务分包方承担主要责任

  1、总包方有权利要求分包方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事项。

  2、施工前分包方应根据所承揽的分包项目工程确定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报甲方备案。确保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的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

  4、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5、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规定的安全法律法规。

  6、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法律、法规和总包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有权提出及时整改或停工整改,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7、总包方有义务对分包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8、 总包方有义务对分包方展开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9、 施工期间分包方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人一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按施工人员的3---7‰配置)对本标段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群众安全监督员。

  10、总包方按规定要求;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施工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进场施工作业。要有记录,并上报项目部存档。

  11、乙方;所有进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小型工具、用电设施、箱、闸、电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报项目部备案存档,方可投入使用。

  12、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共同按规定验收,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

  13、由于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14、分包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管理人员报项目部)

  四、 1、总包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序号职 位姓 名手机号码备注

  2、 分包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现场管理人员)

  序号姓 名职 务联系电话备 注

  1项目经理

  2现场负责人

  3安 全 员

  4技 术 员

  5钢筋工长

  6水、电工长

  7现场协调

  8质检员

  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分包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分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2、执行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方承担施工区域或工作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总包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挥有权检举和控告。

  4、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措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

  5、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

  6、自带机械设备的设施应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及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维护安全、全面负责。

  7、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8、 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班前教育,书面告知本岗位作业危险性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 甲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用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监守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确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a) 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b)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化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c) 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相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2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明确双方安全职责。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经济处罚等措施。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5、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乙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人员并持证上岗,不得随意调动,如有调动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员。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结束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7、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司机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开挖区域进行确认以免损坏地下管线、电缆等物,如有损坏由司机负责。

  9、下班后,司机应将机械应停放在平稳的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机械,如发现丢失损坏甲方不负责任。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区域,不得到处走动,偷盗施工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并清除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乙方人员应遵守湖南省治安处罚条例,禁止赌博、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清除施工现场。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加盖双方公司印章;与项目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

  1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地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3

  发包单位: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承包单位: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_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协议内容: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_________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1

  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甲乙双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1

  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

  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持施工地__________市有关机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

  4、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

  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

  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1

  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

  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

  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_________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20、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1、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七份,乙方二份,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工管部、监督部各一份。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2

  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2

  3、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甲方(盖章):现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现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4

  为了加强我校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够安全地生活、学习,我校与房东、学生及其家长多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家长在给孩子租房时,不租住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远离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

  二、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经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况,与房东协商达成学生安全有效协议。

  三、家长与学校班主任老师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学校、房东、家长都要将孩子的校外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上。

  四、房东有义务告知寄宿生用电、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告诫学生不要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去。

  五、当有不法分子侵入学生住所,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时,房东有责任保护学生免受伤害。房东有义务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有病卧床不起者应及时请医送药,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六、房东如发现所住学生有夜不归宿,上课时间滞留在住所现象,要严加盘问,并告知学校。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要迅速报警,并通知家长和学校。

  七、寄宿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作息,与房东和谐相处,遇到矛盾时要冷静,理智的合理的解决。不得招引社会闲散人员到住所聚会,吸烟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纪守法,洁身自爱,互让互谅,学会相处,让家长、房东、学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争做合格小公民。

  九、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学生的校外安全,让社会、学校、家庭稳定,努力为学生创造出一条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发生变更,寄宿生家长或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或班主任,以便学校与新的房东取得联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房东各持一份。一经签字方可生效。

  学校:

  家长:寄宿生:联系电话:

  房东:联系电话:寄宿住址:

  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__)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确保在 20__ 年12 月 15 日至 20__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20__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6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机械工件喷漆作业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喷漆场地、电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腻子等喷漆所需材料);以及喷漆劳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员随甲方员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备;喷漆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承包费。

  二、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乙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派予的喷漆工作。

  (1)乙方人员在甲方喷漆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护甲方设施,团结工友;节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费及丢失,及时清理现场,爱护环境不得超标排放。

  (2)乙方负责乙方喷漆人员的管理、安技和劳保措施落实及安全培训,确保乙方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病,对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负责。

  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自理。

  (4)乙方人员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人为或失误造成损坏应予赔偿甲方损失。

  三、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依《民法典》处理。

  发包方:____制造有限公司责任人______

  承包方:责任人______

  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劳务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 程 地 址 :

  3. 承 包 范 围 :

  4. 承 包 方 式 :

  二、 工程项目期限

  本合同暂定自 年期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部结束(发包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结束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贴)。

  三、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 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乙方在进场一周以内办理入场许可证,并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参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及通信联络表

  (3) 参加本工程项目人员的简历、管理人员的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4) 入场人员花名册(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及其身份证。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办理上海市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卡或当地相关证件。

  (5) 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6) 本单位员工身体检查表复印件

  (7) 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

  (8) 进场的电缆(注明长度、型号等)、电箱(配接线图)一览表

  (9) 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安全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总包方有权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对分包队伍进行处罚。

  (10) 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4.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建质20__[91]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方专兼职安全员应每周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相互协助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至少 1 人

  50-200 人至少 2 人

  200 人以上至少 3 人

  施工专业承包不少于1人

  5.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为每一个班组指派班组长和安全协管员,其班组长和安全协管员有义务每天对班组进场人员进行考勤并对班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巡视,按照规定记录活动,每周上报总包单位安全部门。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班组;班组长: 安全协管员:

  6.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待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7.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8.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9.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11.在生产操作过程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2.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3.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乙方自行带入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甲方应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5.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输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理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7.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8.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9.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0.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2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 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立刻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在10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承担;10万元以上,按照责任划分双方各承担50%。

  22.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 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3.本协议经立协议单位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4.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8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确保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 工程安全工作管理协议。

  一、专项安全生产费用

  本工程合同价款中的2%为专项安全生产费用,本工程的专项安全生产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专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按照财企[ ] 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工程结算时承包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实用凭证,承包人未能提供凭证的,发包人应扣回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

  二、安全风险抵压金

  承包人缴纳给发包人工程款 3%~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 ,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本工程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三、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现场的项目经理是 证号:

  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是 证号:

  四、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通知等。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派遣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组建安全生产(消防、应急、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周安全例会,组织周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进行安全考核,治理安全隐患和“三违”违章行为。

  4、进入施工现场后发包人和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具体签订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含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

  5、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

  6、按照规定程序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专职安全员旁站监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7、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8、作业机械、安全工器具、设备设施进场前检查报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使用。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对动火条件、有限空间作业条件逐条确认。

  11、发生事故,要尽全力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2、由于一方责任发生事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五、发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开工前对承包人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3、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承包人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

  4、监督检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行职责。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对违章者则依据本单位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5、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6、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作。承包人应派遣有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实际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人员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在现场服务时间得不少于22个工作日且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总包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7、为经承发包双方检查符合条件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程办理工作票双签发。

  8、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9、不违规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六、承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本工程执行“先签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得转包或者层层分包。不得和没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如氧气乙炔供气、气瓶租赁、吊车租赁)发生关系,临时用工按照规定应签订劳动合同。承包人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承包人负责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接受发包人监督检查。

  2、承包人应当具备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并应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承包人应提供连续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应有满足工程安全需要的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

  3、项目经理应取得承包人的授权书,未取得授权书的无权履行项目经理职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承包人委派并出具委派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提供与承包人相关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应急、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合同总价配备: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②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③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④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

  承包人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防腐施工分包单位无论规模大小,都要设置专职安全员。

  由于承包人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承包人的专职安全监护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护责任的造成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

  5、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涂装作业、脚手架搭设等特殊工种作业应持证上岗,承包人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承包人负全责。电工、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防腐作业等有职业禁忌症要求的工作人员,由承包人组织进行体检。

  办理动火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机工作票、有限空间作业票、起重作业票的有特种作业的必须先验证后办票。未办理工作票组织施工发生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6、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防腐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承包人项目部应对本项目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人员花名册及培训合格成绩报总包单位备查。

  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后续安装制造人员(如喷淋管、除雾器厂家现场安装)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厂家应提供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并附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报发包人备案。

  7、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现场项目部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承包人项目部转发的业主对整体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承包人应当服从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8、仓库、电缆存放点、防腐施工点、带滤机房、配电室、就地箱、电子间、工程师站、CEMS室氨水储罐等部位为重点防火部位,为每个部位配备不少于两个有效灭火器。

  氧气、乙炔应存放在开放式或者半开放式的库房内,乙炔库房和氧气库房间距不得小于10米。可燃材料仓库、堆场及其使用场地、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能小于15米,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防腐作业面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空桶交回仓库统一临时存放。

  9、承包人应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管理或者按照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__〕54号要求并结合脱硫脱硝工程特点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0、按照规定程序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专职安全员旁站、监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按照预案进行演练。应由技术人员组织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等的培训学习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签字确认。

  进入现场后承包人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报发包人批准。

  1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季节性施工,应经安全评估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审查、签发应规范。

  动火作业、交叉作业、大件(10吨以上)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带电作业、高空攀爬作业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监护人不在岗应立即停止施工。

  12、承包人应当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承包人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进场前应进行报验,经验收合格才能进场使用。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3、承包人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的临时边、沟、坑、孔洞围栏或盖板等由承包人负责。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接必须同时移交临时安全设施孔洞盖板、临边防护、警示标志、环境卫生,同时交施工场地及环境。工程建设时安全设备设施必须实现“三同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时安全设施设备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移交。中间交接未同时移交“三同时”安全设施设备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方负全责。

  交接手续办理后,接收单位负责维护作业区域空洞盖板、临边防护并对作业区域安全环境清理负责。

  14、承包人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负责,承包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

  15、承包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所属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承包人要培训教育、督促施工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维护管理使用、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6、设备设施领取到安装现场后承包人应做好的防护措施。

  17、承包人项目经理每周召应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对施工现场至少巡检一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要有记录。对 “三违”行为进行考核,安全考核要有记录。

  承包人发生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发包人有权按照发包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进行经济处罚,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发包人可以做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8、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要按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的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设备维护负责。按合理顺序施工,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发包人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人至少每周清理一回垃圾,清理不及时发包人组织清理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按实际发生额的3-5倍扣除。

  19、承包人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发包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事故调查由发包人组织进行,承包人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事故,由承包人统计上报,并送发包人备案,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自理。

  承包人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0、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承包人公司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21、施工期限超过一年的(不到一年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每年11月15日前由承包人负责合同范围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评价标准按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__ 附录A执行,评价成果文件报给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在11月20日前将评审文件递交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2、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各类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七、安全目标管理

  1、杜绝重伤(含职业病)以上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杜绝较大以上经济损失事故;

  4、控制一般经济损失事故;

  5、控制轻伤事故;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八、事故责任

  凡由承包人责任造成事故的,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承包方未经发包人同意超越合同工程范围施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时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凡是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安全施工的进行处罚:不戴安全帽100元/人次,不系安全带200元/人次,轻伤0.5万元/人次,重伤5万元/人次,死亡10万元/人。

  九、其它

  1、本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后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发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承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9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20__年度安排给的

  工程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第一条: 双方履行的安全职责

  (一) 甲方安全职责

  1、审查乙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3、有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乙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程的事情,有权予以纠正,并按本协议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对危机甲方安全与利益的施工作业有权停止。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二) 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 持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人员名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每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工程管理部门确定的缴纳标准足额缴纳(伍仟元人民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

  (2) 按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将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存档。必须在施工现场指定一名戴有安全标记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1)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有针对性强而又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 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则不能进行施工作业。

  ③ 认真搞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④ 施工方法的选用、施工进度的安排,机器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应遵守“三不伤害”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 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3) 非电气操作人员均不准乱动电气设备。所有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从事电工工作。电工应持证上岗。

  (4) 在垂直吊运管子时,应注意不要与任何电线相碰。尤其在使用吊车时,应注意周围的高压电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在金属容器内或黑暗潮湿的场所工作时,照明灯的电压应为12V。环境较干燥时,也不能超过24V。

  (5) 开挖沟槽时,应对开槽范围的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现场核查。注意保护地下的其它管线及设施。

  (6) 开挖沟槽应按规定进行放坡,在地下水位高于槽底的地段应采取降水措施,应随时注意沟槽壁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有应及时用档扳支撑,并挂警告牌。

  (7) 在进行顶管作业时,两侧操作坑必须支撑。管道的顶进,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随挖随顶,切忌挖进过深、过大,防止土方塌落及以后路面塌陷。

  (8) 装运管道及下管时,切忌野蛮装卸,不得损伤管道的保温层,保温管道要注意防火。管道装运的高度不得高于汽车箱板高度,以防管道下滑。

  (9) 施工现场应随工程的进度添加安全防护栏和悬挂安全警示牌。在居民生活区,闹市区土方开挖后,必须按需要设置临时道路、槽边护栏、夜间照明灯及指示灯等警示设施。

  (10) 现场临时电源线走线正规、标准,不得任意拉扯、吊挂,各种开关盖必须完好,杜绝带电体裸露。

  (11) 电动工具和电动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机具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修理。

  (12) 砂轮切割机的砂轮片必须用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砂轮片上必须有能遮盖180°以上的保护罩,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操作时应慢慢吃力,切勿使其突然吃力和受冲击力。使用磨光机工作时,必须带绝缘手套。

  (13) 用链条葫芦(倒链)起重时,不能超出其起重能力。在任何方向使用时,拉链方向应与链轮方向相同,注意防止手拉链脱槽。用链条葫芦

  吊起阀门或组装件时,升降要平稳,如需在起吊物下作业,应将链条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将部件垫稳。

  (14) 凡在离地面1.8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高空作业时,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应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电焊工在1.8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消防措施,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5)电气焊作业必须按公安部印发的《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进行,焊接工人应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通过年审的焊工证。施工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及脚盖等;工作服不应束在裤腰里,脚盖应捆在裤脚筒里。在焊接和切割工作场所,必须有必要的防火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砂箱以及装满水的水桶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谨防触电,注意不被弧光和金属飞溅伤害,预防爆炸及其它伤害事故发生。当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焊接场地周围,确认没有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16) 使用焊机前,应检查焊机接线正确、电流范围符合要求、外壳接地可靠、焊机内无异物后,方可合闸工作。调节电流时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焊机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焊机铭牌上标的数据使用焊机,不得超载使用,不允许有长时间短路;工作时,焊机铁心不应有强烈震动,压紧铁心的螺丝应拧紧;工作中焊机及电流调节器的温度不应超过60 ℃。 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焊机内外清洁,保证焊机和焊接软线绝缘良好,若有破损或烧伤应立即修好。焊机电路的技术状况及焊机各处的绝缘性能应定期交由电工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17) 氧气、乙炔气瓶的涂漆标示要清晰正确,不得涂改(氧气瓶瓶体为天蓝色,并标黑色“氧气”字样。乙炔气瓶瓶体为白包,并标注红色“乙炔”字样),瓶阀、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无漏气、滑丝、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气瓶应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气瓶严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手套、工具去接触氧气瓶。气瓶瓶阀、管路不得漏气,试漏时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气瓶在搬运中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装卸时禁止抛、掷、摔及使用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不得将瓶内之残留的液体倒出,以防挥发引起爆炸。气瓶须定期检验,不得超期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的检验周期为3年。

  (18) 气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① 氧气瓶在安装减压阀前,先将阀门慢慢打开吹掉接口内外的灰尘和金属物质。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与气瓶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气流射伤人体。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并用时,须保持8米的安全距离;两个气瓶的减压阀不能成相对状态,以免气流射出时冲击另一支气瓶的压力表,造成爆炸事故。夏季室外作业时,需要用隔热物质遮盖气瓶,以免阳光曝晒。不准把氧气瓶代替压缩空气或把氧气作通风使用。氧气、乙炔瓶不得混放。卧放时必须固定,瓶头朝向一边。氧气瓶应装有防震胶圈。

  ② 乙炔气瓶的瓶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全部打开或全部关死,否则容易造成漏气。乙炔气瓶的减压阀和瓶阀的连接处必须可靠、严密。乙炔气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要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严禁使用铜、银、汞等制品的工具与乙炔气瓶接触。

  (19) 施工用电应配备完整可靠的配电箱,内装电表及漏电保护装置,未安装漏电保护措施的配电箱,禁止使用。

  (20)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① 闪电、打雷、暴雨; ② 六级以上大风;③ 钢管上雨水未干;④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21) 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 ;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

  (22) 遵守一切国家、省、市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 共同责任和义务

  1、存有争议和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双方主动协商解决。

  2、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了对方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双方对责任有争议时,请市安委会仲裁。

  第二条:甲方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违反本规定处理标准

  一、未履行以上安全职责条款之一,发现一项视情节扣罚安全施工保证金50---200元。

  二、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扣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00元。

  三、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四、 无视本规定酿成事故,影响临朐恒顺热力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单位和个人,除按上级有关规定、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扣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00-3000元。

  五、 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甲方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如有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出现一次处罚500元。

  六、因施工作业未按规定施工,在上级部门现场检查中,出现的各类罚款,有施工违规单位承担,从安全保证金扣除。

  七、以上所有罚款,通过甲方工程及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合同到期后,施工单位凭“安全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八、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及联系工作,创造良好作业条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

  (一) 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由施工单位(乙方)独立承担行使民事责任,负责对事故统计、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 发生重伤及伤亡以上事故,施工单位(乙方)在负责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抄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三) 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己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四) 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伤或生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其它事项

  (一) 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签订时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完善,但不得违背协议书规定原则,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事故有违反方独立承担责任。

  (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项目部盖章 ) 乙 方: ( 签字、盖章 )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0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单位

  分包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天泉港龙佳园B标段工程的人工挖孔桩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分包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项目: 人工挖孔桩

  4、分包方式: 包 工 包 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甲乙双方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总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劳动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办法、规定。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组织勘察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①甲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应相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计划书”。

  ②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③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并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公司规定进行检查。

  ④乙方在施工中,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四口、五临边”应当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的措施;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及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若由于乙方忽视而造成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3、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班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张 志 彬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应由责任方立即报告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站、总工会及公司安全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一)甲方的职责:

  1、审查乙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督促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组织施工和管理。

  2、审查乙方施工企业资质、法人委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三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上岗证。

  3、督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及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应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及时整改情况反馈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乙方末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责成停工整改,停工期间经济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贯彻谁施工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甲方应督促乙方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统计知上报。

  5、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新增项目应及时补签补充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成立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机构,有一名领导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现场办公场所必须张挂乙方单位施工安全与消防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管理网络牌。

  2、特殊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劳动部门培训、复审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三机工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市建筑业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及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章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4、乙方负责所分包的工程,在施工中的防台防洪工作应听从防台防洪指挥部的指挥;如有自然灾害和人员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负责。冬季要做好防寒的劳保防护工作;夏季施工乙方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注意劳逸结合,工地要备足开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搞好饮食,如发生中暑、中毒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7、乙方应按国家规定配足个人劳保防护用品;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环境保护法》及甲方的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乙方必须按建设部“JGJ59—99新标准”要求,抓“十项”安全管理落实,做到文明生产;每天工完场地整洁。如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施工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经甲方指出仍整改不力,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乙方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要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预测、预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语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9、乙方必须经常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做到“三不伤害”。

  10、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11、乙方对工程施工所需各特殊作业人员及三机工必须到位,甲方原则上不予借调。若乙方实在一时难以到位时,甲方可短期借用,待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到位后马上调回。但必须在用工前向甲方劳工部门办理借调合同手续。借调职工在乙方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企业负责调查处理,报告统计。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重伤、伤亡事故,遵照国务院75号令,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甲方,并做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和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报告、统计、处理。

  四、安全生产纪律:

  第一条: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建筑“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给予经济罚款20-50元,发现一次罚一次。

  ②.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拴好安全带,如有不拴者,由施工员与安全员责令其停工,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经济罚款100元。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如不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而发生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50-100元。

  第二条:严禁光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裤和不穿衣服进入施工现场,如有违章者罚款30-50元(如是现场管理人员加倍重罚)。

  第三条:严禁洒后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且施工员与安全员有权隔止其施工作业(并按旷工处理),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洒后闹事者,按厦门市与公司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处惩。

  第四条:施工现场严禁打架、闹事,违者视情节轻重,有权责令其停工、写检查,并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第五条:凡是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作接零、接地保护的,对操作电工罚款50-100元;私接电线的罚款100元。

  第六条:配电箱必须加锁管好,保险丝等要符合规定,配电箱内不得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是发现不标准的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处罚30-50元。

  第七条:现场的防护设施,末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发现,给予罚款100-200元。

  第八条: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在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如有第二次违章者,必定重罚。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工棚、职工宿舍、配电室、木工棚与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消防器材,严禁使用三炉(如电炉、煤油炉、火炉),如果有被发现的,除没收炉具外,并给当事人处已50-100元罚款。

  五、附 则:

  1、本协议制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各协作单位双方。

  2、本协议经各协作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一份。

  3、本协议同工程经济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4、违反本协议,按照厦门市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及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罚款。

  目标责任协议书签字处

  甲方:(盖章)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1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分包范围:

  4、 分包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竣工结算的分包方式

  二、 工程期限

  1#高炉从某某年七月十日开工至某某年八月三十日竣工、2#高炉从某某年八月二十日开工至某某年九月十七日竣工、3#高炉从某某年九月七日开工至某某年十月十六日竣工。

  三、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岳振利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8、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9、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3、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 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8、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1、 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 附 则

  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2、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作为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履行完毕即失效。

  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济民法典》及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发包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范围

  第三条 工程地址

  第四条 工程形式

  第五条 安全协议期限:于协议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六条 安全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登高作业安全规范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区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处理。

  8.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力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

  二、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扳,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9.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10.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没有遮拦不登高。

  11.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查验乙方安全资质,包括“三证”,安全机构,安全体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特业人员特证情况。

  2, 向乙方提供分包工程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书面交收手续。

  3, 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示,通报等,并掌握执行情况,协助并指导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文明工地建设。

  4, 督促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5, 督促乙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搞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 督促乙方检查自行提供的施工机具,电气设施,各种材料和劳保用品,应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规定。

  7, 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上级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奖罚。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并督促整改。

  8,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乙方发生的伤亡事故,并督促乙方向本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参与或会同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主动接受甲方对安全资质的查验,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特业人员花名册及证书等,并证明其有效性。

  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3, 正确处理安全与制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编制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工艺,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4, 认真传达贯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报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和文明工地建设。

  5, 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操作、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 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火,防电,防毒等用品,用具和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7,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的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组织整改。接受甲方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预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的奖罚。

  8,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除向甲方报告外,应及时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报告,并认真调查处理。

  第八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调查,并实事求是向事故调查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证据。其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统计,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但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介入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终止分包合同(同时终止本协议书),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统计,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向公安部门提出立案侦察,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

  3,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伤亡或家属给予经济赔偿,甲方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4乙方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甲方机械。设备和聘用甲方特业工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从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中提取2%计 万元作为安全抵押金,在合同期内未发生伤亡事故,全部返还;死亡一人按安全抵押金的50%扣除,重复发生死亡事故,不予返还,并加倍罚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认,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不属责任事故,所受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生的异议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执法部门提出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后生效,委托代理人应相互出示委托证明。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双方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末尽力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无 。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章) 乙 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签字) 或其委托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现“零死亡”的目标,实现“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达到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项目部标准。杜绝“三违”,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中安全生产,规范职工行业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充分协商特签定本责任书,此责任书与劳务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乙方要确保全部人员参加培训,且必须全部考核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乙方每天都应召开班前会,每周五有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乙方应确保全体作业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周一的安全例会。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三违”现象,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进行作业,并严格按JGJ59—11标准和其他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

  五、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由甲方提供,其它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七、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九、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十、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和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责任。

  十一、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标

  1、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

  2、严格执行工地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9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要求。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杜绝非典型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的出现及传播。

  4、培训教育:对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培训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处罚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不正确使用者(如不系好帽带)罚款200元。

  2) 高空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者罚款500元。

  3) 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严禁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等,违者罚款200元。

  4) 违章动火及在施工现场内戏耍打闹者罚款200元。

  5) 坐在脚手架防护栏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罚款200元。

  6) 擅自挪动或拆除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牌、安全标志,罚款200元。

  7)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

  8) 严禁酒后上岗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并处200元罚款。

  9) 违反其它安全操作规程者,依照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或清退。

  10)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施工人员不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准故意破坏工地安全标志板牌、数字牌。违者罚款200元。

  11) 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必须通过电工接线,严禁私拉乱扯。违者罚款200元。

  十三、乙方因违反JGJ59—11标准或没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在不属于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任何负伤损失及相关医疗费用概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甲方的现场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不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惩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将其清退出场,概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十五、补充条款: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4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一、甲乙双方共同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6.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7.不发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生产事件。

  8.杜绝违章指挥、违章管理、违章作业,不造成装置性违章。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范围: 。

  2、工作地点: 。

  3、工作环境:主要危险源是 。

  4、工作方式:以承包工程形式进行。

  5、工作性质:自主作业管理,甲方进行必要配合。

  6、工作手段:乙方自带必要的工器具、机械及加工设备等。

  7、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一)资质审查:

  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承包单位简介和安全生产情况。掌握承包单位近三年的工作业绩和安全生产情况,应选择有相近工作经验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造的承包单位;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两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对生产事故负有安全责任的项目经理,五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安全生产岗位职务。

  4.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有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安全职责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制度和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5.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且满足要求,承包单位300人以上的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超过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6.要求全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网作业人员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7.保证安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8.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

  9.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10. 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11.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实行“两金两费制度”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措施费,并经甲方项目具体负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细目审核、甲方概预算部门进行费用审核。乙方将不低于承包合同金额的2%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且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生产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维护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所需费用;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施工现场防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所需费用。

  2、安全风险抵押金:

  乙方交纳给甲方承包款3~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违章罚款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资格进行考试认定,并下发正式文件通知内部有关岗位和通报相关单位。

  4.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甲方在岗前安全培训中应让乙方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开工前,甲方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双方签名确认;甲方项目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监督乙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项目负责专业技术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规程考试合格,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合格者发给“安全上岗证”。

  6.对有可能造成停电、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高空坠落和其它生产事故的工作任务,甲方针对工程特点组织主要危险因素专题技术交底,督促乙方编制确保作业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甲方进行审核合格,并检查乙方安全技术交底层层到位,方可开工作业。在主要危险因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中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分别落实。

  7.甲方安排的作业监护人,要提醒乙方作业人员工作范围危险源,并提出防范建议,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做好记录。协助乙方办理工作票手续和工作许可手续。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9.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按中介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五、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遵守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程,保证甲方免予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程规定的任何责任。

  2.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项目全部或部分进行违法转包、分包、托管、代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承包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能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 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4.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 ,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完整的记录。乙方应主动邀请甲方安全技术人员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6.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7.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另行说明。

  8.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容易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等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应随身携带或佩戴甲方发给的“安全上岗证”,并在施工中随时接受检查。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非技术性的施工项目,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员工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在合同期间,乙方应为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10.由于乙方人员过失、违章作业或责任造成的设备、电网事故,火灾等事故,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由于乙方人员过失、违章作业或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工期延误、设备损坏,乙方负全部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项目合同的执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负责赔偿由于乙方过失或责任造成甲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如有不同意见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反馈。实行安全日报告制度。

  13.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按规定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施工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所周围的通道和污染环境。

  20.乙方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21.乙方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风险抵压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承包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二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5000~50000元。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300-20__元。

  (1)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3)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4)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作业;

  (5)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6)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7)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8)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9)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10)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11)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12)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13)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14)擅自跨越安全遮栏;

  (15)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16)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要求;

  (17)未进行安全培训即进入现场(无安全上岗证);

  (18)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19)生产现场吸烟或有烟头;

  (20)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21)电气人员走错间隔;

  (22)无正当理由挪用消防器材;

  (23)未办理任何设备试转手续或安全措施未恢复即进行试转;

  (24)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反违章管理标准》及其它规章制度的行为。

  7.未尽事项按甲方《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反违章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七、其它事项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 , 甲、乙方各执一份(作为合同附件),安全监督部门、项目负责部门存留一份。

  4.本协议后面应附有施工中的安全、组织、技术、环保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发(承)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5

  甲方:

  乙方:

  由于我校教师校内现无宿舍,放学后、周末和寒暑假不在学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确保我校师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一、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1、凡学校不是正常上课时,学校施工人员自己开门,开门进出后必须锁上,如未锁上,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乙方进出时锁好铁门,学生及社会人员与其他方式进入校园的,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不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防护栏内,更不能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如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不能让非施工人员入内,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亦,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后,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学校校门开或关由学校保卫人员肖本金负责。

  甲方:万屯镇贡新小学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6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工业气瓶安全使用、运输和存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租用气瓶安全协议如下:

  一、保证措施:

  1.乙方必须提供其安全资质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安全资质证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体,必须有准确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安全标签张贴在外包装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该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组分含量和名称(混合物)、合格证(产品等级)、生产日期、危险标识、危险说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汇流排、供气管路、阀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保证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装:

  (1)气瓶必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之内。

  (2)对瓶装介质主要危险性及次要危险特性的确定由乙方根据(GB16163-1996)及各种气体相关标准确定,确定后应在气瓶上粘贴气瓶警示标签,标签必须符合《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1997)的规定。

  (3)对充装气体的气瓶(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必须其充装气体与气瓶颜色相对应。气瓶颜色、气瓶的字样和色环应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规定。

  (4)对气瓶瓶体上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__]2250号附录17-1)规定。

  5.运输安全

  (1)乙方负责工业气瓶的运输安全,直至乙方运至指定位置,并协助妥善入库;

  (2)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业气瓶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乙方对工业气瓶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应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且在手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4)对于相互起剧烈化学反应的工业气体,不允许同时运输,必须分开运输;

  6.特种气体的验收入库要按照《特种气体运输、存储管理规程》《特种气体安全检验标准》执行。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各类工业气瓶进行入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退还给乙方,乙方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2.甲方因工业气瓶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或乙方提供的产品错误,退回给乙方的,乙方必须在7天之内取走,在此期间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在使用气体过程中,对气体的使用、更换、保管要安排专人负责;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管理,保证气体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业气瓶及汇流排、管路系统非人为原因损坏或缺少警示标识、说明,而发生的气体泄露、燃烧、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损失);

  5. 如果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积极配合并给乙方整改创造条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设施不全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同时,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也要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乙双方供货合同确认起,供求关系结束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7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电气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因电气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电气工长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电气工长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工作。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电或机电设备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配电、机电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用电、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电工及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外地企业进京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北京市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合总包单位安装现场固定式供配电箱,现场的移动式配电、开关箱由分包单位自带,分包单位负责所属的配电、开关箱安全性能良好,开关日常试跳检测保护有效,箱内布线正规,接线压接牢固。

  4、现场使用移动配电箱、机电设备,电缆线必须进行可靠支撑,电缆经过现场道路支撑高度不低于6米防止车辆挂线,电缆严禁直接支挂在现场脚手架、金属构件上防止漏电伤害。

  5、现场的固定式配电箱必须按照北京市标准进行有效防护,做到“防水防砸”,固定式配电箱必须有良好接地装置和重复接地装置。箱内应有配电箱配线图,配电箱进行编号、定专人进行管理,显著位置挂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现场的基坑临边防护、消防设施处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红色低压警示灯,夜间指示识别,防止人员误坠和方便使用消防设备。

  7、在施工程地下室、积水作业面、密封房间或管道、容器内施工作业的照明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低于36V),严禁在上述部位设置高压(220V/380V)电源配电箱。

  8、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供配电设施、设备、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三)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设现场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和操作作业,电工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现场安装电气设备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安排和指定位置,安装后报总包单位电气工长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等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申请停电挂牌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完毕后,检验无误申请送电。

  3、现场供电、配电设施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电的,按照规范要求,电工操作工作票制度,报告总包单位批准,逐级停电、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挂停电标识牌作业。

  4、分包的各类电气设备、加工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机具安全性能完好,防护到位,单机开关控制,漏电保护有效,严禁电气机具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因电气机具设备故障引发事故。总包单位电工工长、安全管理人员可参加检查验收。

  5、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电缆、开关等电气设施,使用前、安装后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安装后进行接地电阻摇测,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6、严禁非专职电工人员现场进行电工操作作业,严禁现场“私拉乱接”违反规范作业。

  7、总包单位日常检查发现分包单位的机具、开关箱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立即制止分包单位使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行使用,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总包按照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8、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电气设施、材料,如:“敞开式碘钨灯”。严禁违规使用电气设备材料,如:“塑套电缆线明线无固定拖地使用”。

  (四)生活区管理

  1、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电热毯、电炉子、电热器等)、煤炉”等易引发电气、火灾、中毒事故的器具。

  2、宿舍区有条件尽可能采用安全电压供电,防止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3、分包单位严格管理所属工人,严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等。

  4、分包单位的宿舍应实行宿舍房间编号管理,房间设负责人制度,负责人对管辖房间的安全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防止发生事故。

  5、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车必须使用专业开关箱控制,接线规范,防水处理,防止发生事故。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北京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况给予20-50000元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六、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承包单位:

  (签章)

  地址: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

  (签章)

  地址: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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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4: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