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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范文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精选31篇)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8.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________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0.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2.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3.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_____。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帐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将RMB: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帐户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_______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_____委员会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

  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01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张拉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6-85的要求,并做到高低用及系牢固。

  2、 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 倒链葫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链条自锁装置是否起作用,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用手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和,不得猛拉,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拽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如一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不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轮和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更换,防止制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4、张拉前应检查锚具、夹片等是否牢靠,张拉时两端应有防护装置,防止钢绞线弹出伤人,张拉结束后立即进行灌浆。

  5、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破皮,电动工具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体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发生触电事故。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 张拉班组

  01标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3

  样本一

  甲方: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样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4

  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陕西关中建筑有限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劳务时,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20__)陕西关中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开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与安装、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

  8、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等。

  2、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习资料、试卷和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等。

  3、按鄂尔多斯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4、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5、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等,如发生伤亡事故或连续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伤亡事故的乙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所发生的事故等级及所造成的后果,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7、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并履行签字手续。

  8、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50人以下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至少设2名专职安全员;超过200人的至少设3名专职安全员。

  2、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与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签订“劳动合同”,所报人员花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作业人员调换时,应提前报甲方,经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3、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4、落实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按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到同一工种的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5、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6、对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等)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7、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9、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接受相关的经济处罚。

  10、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上述第3条规定,对所发生的事故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劳务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盖公司章) (盖法人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5

  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班组长):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内容概况:

  二、计价及决算方式: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监督乙方对施工工序、施工操作的安全进行日常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形成记要。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时,负责对乙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向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工作做好文字记录。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负责项目部的安全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8、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直至清退出场权。

  9、有要求乙方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费的权利。

  10、有权利对乙方所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拆除、更换整改。

  11、甲方保管员对乙方领取的劳动用品,必须严格执行签字制度,并建立相关台帐。

  12、甲方(项目部)质安员有权对现场劳动安全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不按规范使用或有不符合要求的劳动安全用品,应及时制止。如佩戴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保护作用。不同头型或冬季佩戴在防寒帽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之间缓冲作用的空间。不系帽扣、不按规定佩戴等均视为不戴安全帽,并将按制度给予罚款处理。

  13、工程结束,对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各班组及个人须退回仓库,项目部保管员依据劳保发放记录回收。对回收的旧品,应进行逐一检查,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可再利用的重新分类入库,建立《旧品劳保物台账》,但在下次使用时,应重新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失去再利用价值的归入废料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4、乙方使用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退回数额不足时,甲方有权按照领取的差额数据的1-5倍的处罚(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完成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1.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食品安全事故等;

  1.3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率及使用率达到100%;

  1.4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

  1.5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上岗证上岗率达到100%。

  2、施工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有人员更换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我项目部无关

  3、配合甲方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必须有记录且交甲方一份。

  4、按照甲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到班组,责任落实到人。

  5、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每个班组设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消除。参加甲方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隐患得到消除或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6、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对工人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及时进行季节变换或工作岗位变换后的安全教育。

  7、负责配合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演练。

  8、按照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的人员配备合格且完好的安全带。

  9、安全使用机具设备。自备的施工机械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义务,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完好设备。

  10、发生交叉施工作业时,要按照甲方签订的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组织施工,明确施工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员。

  1l、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行动火作业时,事先办理动火作业证,并配备有监护人员和配置灭火器材。

  12、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材料领用制度,防止盗窃,严禁烟火。

  1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宿舍内的电线和插座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4、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有男女混住。

  15、炊事员须持健康证上岗,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16、要服从甲方的管理。

  17、十二个“必须”:

  17.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纪律,

  17.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7.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7.4 必须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及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7.5 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

  17.6 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安全生产例会

  17.7 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17.8 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7.9 上、下班必须对施工现场作业面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7.10 班组长每周必须对工人进行一次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17.11 必须将材料分类堆码,做到文明施工

  17.12必须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8、十五个“不准”

  18.1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2 不准穿硬底鞋在外架上及其它高空处作业

  18.3 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8.4 不准喝酒后上班或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8.5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骂人(说脏话),

  18.6 不准将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带出工地

  18.7 不准在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休息

  18.8 不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18.9 不准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8.10 不准在施工现场随便动用明火

  18.11 不准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18.12 不准不懂电的工人搭接用电线路

  18.13 不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进行机械设备操作

  18.14 不准盗窃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和物品

  18.15 不准将材料乱堆乱放

  19、乙方的工人在高空作业,尤其是模板工安装外墙柱、梁模板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

  20、安全网的正确使用:

  20.1 安全网安装时,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辈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开,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20.2 安装平网时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m,确因施工需要,允许超过6m,但最大不得超过10m,并必须附加钢丝绳缓冲等安全措施,负载高度5m(含5m)以下时,网应最少伸出建筑物(或最边缘作业点)2.5m 。负载高度5m以上至10m时,应最少伸出3m。网安装时不宜绷紧,其宽度水平投影分别为2.5m和3.5m。

  20.3 安装的安全网与其下方物体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20.4 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0.5 对使用中的网必须经常检查或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随时清理网上落物,保持安全网工作表面清洁。

  20.6 钢管和扣件使用时,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并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严禁在钢管上打孔。扣件安装时,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安装后的扣件螺栓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20.7 各类劳动安全用品要定期检查、整修与保养,严禁将其抛掷至地面。

  20.8 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凡发现有开裂、破损、磨损、霉变、变形等都必须进行更换或报废处理,不准继续使用,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使用则按制度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20.9 乙方由于施工或意外造成的耐用劳保用品的损坏或毁损而不能保证其安全性,必须进行换新品,并履行签字手续,旧品必须同时交回仓库,以防止不安全用品的非预期使用。

  20.10 乙方因非合理因素造成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损坏,根据项目部的处理规定,对相关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更换新的劳动保护用品。

  21、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临边必须设置1-1.2m高度的防护栏杆,洞口必须覆盖严实钉牢。

  五、奖罚管理:

  1、在施工现场带安全帽不系帽带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高跟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喝酒后上班的工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3、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闹事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视情节轻重,送交公安机关。

  4、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现场工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项目部管理、违章操作蛮干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自行将其清退出场。

  6、不懂电的工人私搭线路,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高空作业无可靠立足之处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8、盗窃施工现场材料的,按照盗窃材料计价1-5倍予以罚款,视情节轻重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9、损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0、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每人每次200元。

  六、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工地大门处门外边三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施工队伍接到退场书面通知后的第一天为止。

  七、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立即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乙方配合甲方采取施救工作。

  2、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应由其承担事故的经济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县级以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那方的责任就由那一方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双方各负其应负的责任。但是,乙方无权享受甲方参加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金额

  八、发生争议及解决途径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诉讼期间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修改和补充。

  3、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字):

  甲 方项目经理:

  甲方项目安全员: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6

  为了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安全生产为目的,总承包单位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分包单位陕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全管理

  1、进场应签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须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应向总包提供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名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包单位应提交入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2张,办理入场工作卡。

  4、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5、分包单位负责对本生产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创造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当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监督及监护。

  7、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8、分包单位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审批制度。

  9、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11、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服从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工作。

  13、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二、入场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门卫制度,现场安全纪律及管理细则;

  2、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工作证,违章罚款1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罚款20元;

  4、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悬空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酒后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责任牌、外架立网、栏杆网片未经同意随意拆除者,或虽经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时恢复或恢复不符合要求,留下隐患者,罚款100~500元;

  6、高处作业严禁掉物或抛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0~500元;

  8、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的财物,违者罚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各专业分包进场需向总包单位申报用电容量及电箱、设备数量、经同意后在总承包指定位置搭接电源;

  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__《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3、电缆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双层绝缘电缆,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配电箱

  4.1配电箱应采用特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特板厚度应大于1.5㎜配电箱需防雨、防尘安门、上锁、进出线口应设在箱底导线束不得与箱底进出口直接接触;固定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4.2电器开关(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动;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松动,外露带电部分;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平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平板分设。配电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零线。

  4.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4.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杂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4.5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

  4.6电焊机必须设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依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及老化;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违反临时用电管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罚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进场材料、半成品必须按总包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材料堆放地相关防火灭火设施由分包单位配备齐全。违者罚款200元/次;

  2、施工过程应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完毕,违者罚款100元/次。若分包单位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本身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甲方有权制定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现场严禁乱丢生活垃圾,违者罚款20元/次;现场内严禁吸烟

  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罚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队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和,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协商解决,互敬互让,文明礼貌;

  2、对已施工完毕的成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相互间应予保护,不得在已施工完毕的产品上无任何保护措施进行下道施工,违者罚款50~500元,并负责赔偿返工费用。

  六、其他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单位施工完毕退场后自行失效。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推荐

  为创造 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 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义务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8

  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电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 电工必须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 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即1KV以下不小于6m,1KV以上不小于7m.。

  4、 支线架设时,配电箱下引出线不得混乱,电线不得破皮漏电,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必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拉乱拖,防止电线被车撵物压;低压电线架设时,电杆、横担要有绝缘子,电线不准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等。

  5、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 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 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字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 动力线与照明线要分开设置。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3m。

  11、仓库内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取暖、烧水。

  12、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13、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电工组

  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9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依法从严治理作业现场,确保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条例法规等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应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正常生产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乙方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甲方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乙双方指派负责人负责联系,监察督促对方执行的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作业现场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甲方双方有协助对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的一方必须按期限整改,对一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改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有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在落实整改后方可作业。一经生产, 就表示该该单位确认生产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生产单位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甲乙双方的人员,对公共区域的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学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双方指派负责人协商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甲乙双方在工作区域需要更改水电时,应注意对方的水电线路的保护,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对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甲、乙方人员在生产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市)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

  三、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协议: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2. 因一方工厂搬迁无法履行。

  四、附则:

  1. 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协议双方,如遇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宝安区安监、消防部门各备案一份。

  3. 本协议即签订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0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本着安全、有效、满足施工生产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本着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一、施工升降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后形成有效记录,未经入场教育者不准上岗作业。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除前,应和乙方共同对施工升降机机组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维修、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带安全帽、安全带。

  二、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施工升降机司机进场后甲方必须检查有效证件安排上岗。

  三,乙方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要服从项目部领导和安全部门的管理,不得违反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因乙方工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项目部和安全部门的管理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各机组机长除负责本机组安全操作外,还必须负责各机员日常生活用火、用电的安全。

  四、升降机安装后,应经天津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后并经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报天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满一年后,均应有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施工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进行一次防坠落实验。

  六、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安装、顶升工人严禁酒后作业。

  七、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八、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要求配备足够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得疲劳驾驶,必须严格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超时,如因疲劳驾驶而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定期维修、检查、保养、并作好记录。

  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对甲方下发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要实行三定原则,不折不扣的进行定期整改,乙方不得拖延整改时间或者拒不整改。

  十一、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24小时的正常进行,随叫随到,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或在岗位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如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工作人员要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上报项目有关领导调查处理,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十三、乙方设备进场前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机械管理员报送设备出租、安拆单位资料,报送资料必须齐全、有效。老旧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保养、刷漆,以保证日后的正常使用。

  十四、设备进场后乙方每月最少对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检查,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填写维修检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报送甲方(每月一次)。如乙方未按规定每月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的,甲方每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

  十五、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20天之内必须办理完设备检测。乙方如如超出规定期限未办理完设备检测,甲方扣除乙方租赁费5000元。

  十六、甲方因施工要求需要对设备进行顶升、附臂时,应与乙方商定顶升、附臂具体日期,甲方须提前做好现场相关的工作协调安排,通知到受顶升、附臂影响的分包单位全力配合顶升、附臂的如期完成。

  十七、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因设备顶升、附臂、维修、操作人员服务质量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及安全状况,每接到项目投诉一次,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罚款5000元,罚款从租赁费中扣除。

  十八、乙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及持假证上岗者,对乙方按每人每次500元罚款。

  十九、乙方在甲方同一个施工现场安装多台施工升降机的,按每三台升降机配备一名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负责对乙方施工升降机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司机的管理。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备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的,甲方按1000元/月/人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仍未按要求配备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现场的施工升降机拆除退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升降机拆除后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1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机械工件喷漆作业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喷漆场地、电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腻子等喷漆所需材料);以及喷漆劳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员随甲方员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备;喷漆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承包费。

  二、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乙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派予的喷漆工作。

  (1)乙方人员在甲方喷漆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护甲方设施,团结工友;节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费及丢失,及时清理现场,爱护环境不得超标排放。

  (2)乙方负责乙方喷漆人员的管理、安技和劳保措施落实及安全培训,确保乙方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病,对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负责。

  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自理。

  (4)乙方人员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人为或失误造成损坏应予赔偿甲方损失。

  三、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依《民法典》处理。

  发包方:____制造有限公司责任人______

  承包方:责任人______

  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精神要求,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双方均应有安全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的安监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须先落实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乙方的安全施工列为本单位的重点管理范围。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审核,并监督执行。

  3、甲方负责组织设计、监理、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数据。

  4、甲方制定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

  5、甲方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及实施情况。

  6、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体系的运行情况。

  监督乙方负责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7、甲方按照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每月进行一次验收,达不到一级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8、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隐患整改后,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对重大安全隐患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9、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10、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有建议处理权,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无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和无法保障现场施工安全的员工。

  11、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权利和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等,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3、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乙方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

  乙方必须定期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

  6、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操作工种,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落实;建立跟班队长、工长(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瓦检员(井下作业时需配备)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8、乙方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设立安全、工程技术、机电、质量等专业管理部门,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安全装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安全施工和编制技术安全措施、作业规程和需要。

  9、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管辖范围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

  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或检查部门。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中标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对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逾期不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经济处罚。

  12、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施工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14、乙方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坑)制度,并报甲方备案,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班班必须有领导带班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带班领导必须与员工同上同下。

  带班领导是指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15、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MA),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自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自检后申报甲方监理单位查验,并接受政府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书,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16、乙方应按规定提供施工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可购买)甲方末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17、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设项目停工等各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管理(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及善后处理责任。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非乙方责任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8、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乙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和住宿。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20、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时材料;扎实做好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2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中、孔洞口、坑内交叉路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好沟井坎穴的覆盖和施工标志,夜间应有照明警示标志。

  22、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挂靠、转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单位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配合完成。

  23、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4、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四、安全生产事故甲乙双方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

  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4、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如乙方发生因工伤伤亡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罚则执行甲方《基建矿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处罚办法》、《安全奖惩办法》及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罚则。

  六、安全抵押金乙方应按承包项目合同价的标准,将万元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前,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作为安全抵押金。

  七、其它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效相同。

  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本协议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3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纬七路(天生路~芦泾路)工程A标顺利进行,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增强进场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纬七路(天生路~芦泾路)工程A标混凝土搅拌运输项目分包给乙方,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保障标段内便道运输道路畅通;

  3、甲方为乙方夜间施工提供照明;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司机必须持驾驶证上岗,并具备多年驾龄,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乙方必须选派足够的技术较强的负责人员到施工现场,司机严禁在现场进行混凝土车辆疏导指挥,确保商品混凝土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停留、走动、观望,确保自己人身安全;

  4、乙方人员进入纬七路(天生路~芦泾路)工地必须严格遵守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乙方人员经甲方批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人员严禁在现场内吸烟;违者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罚款50元。

  7、乙方人员严禁穿拖鞋.背心.裸背等酒后上班。

  8、乙方人员严禁私自在场内乱窜;

  9、乙方人员严禁在现场内随地大小便;违者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罚50元。

  10、乙方人员要文明礼貌、必须听从我项目管理人员的指挥;

  11、乙方人员对甲方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必须经甲方安全员同意方可,否则一切后果及责任自负。

  12、混凝土罐车进入现现场时要低速慢行,严禁开斗气车,特别是倒车卸料时,司机必须留意现场的各种设施和人员的安全.否则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负全部责任,还将进行处罚。

  13、对不服从指挥,肆意恣事人员,骂人、打架斗殴人员除严肃处罚外,将不允许进入我施工现场;因打架造成的人身伤害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4、严格按照南通市城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严禁在马路旁冲洗车辆;因违章造成道路遗撒负全部责任。

  15、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除负全部责任及赔偿外,还要接受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必须认真履行。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4

  甲方(承租单位):

  乙方(出租单位):

  为保证施工现场塔吊的安全使用,满足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应设置专业的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塔吊进行现场监控。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基础施 工,并保证基础承载力满足塔机基础设计要求。

  3、甲方负责安排固定的有上岗证的信号指挥工和挂钩工,并负责对 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负责对塔吊运转半径内有影响安全的高压线采取有效的防护办法和警示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5、对多台塔吊现场使用,应有预防互相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6、对乙方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甲方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有权利和责任予以制止。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塔吊租赁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明资料(通过年审),以及施工现场塔吊的单机技术资料,在场的塔吊必须通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验。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的安装、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

  3、乙方负责塔吊的安装、顶升、附着、拆除、维修等工作,保障塔吊设备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塔吊的安全运行。

  4、塔吊安装前,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塔机基础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塔吊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由乙方上级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塔吊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资料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

  5、乙方的塔吊司机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的安全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并且要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服从甲方日常的生产安排管理,积极组织、参加甲方要求的安全生产活动,按时完成相关的内业资料和记录。

  6、乙方每月要派专业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将月检记录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乙方的塔吊司机要经常对塔吊的结构 连接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

  7、乙方负责对塔吊司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交甲方一份作为监督和存档的依据。

  8、乙方对甲方使用的塔吊实行定向管理和服务,租赁站派专人负责维修。塔吊发生故障后,经甲方报修,维修责任人须在3小时内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限不超过24小时。

  9、对上级部门和政府执法部门检查时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乙方必须认真组织落实。

  10、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

  11、由于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本协议自塔吊进场之日起生效,至塔吊全部退场之日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5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 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济民法典》及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发包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范围

  第三条 工程地址

  第四条 工程形式

  第五条 安全协议期限:于协议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六条 安全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登高作业安全规范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区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处理。

  8.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力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

  二、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扳,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9.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10.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没有遮拦不登高。

  11.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查验乙方安全资质,包括“三证”,安全机构,安全体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特业人员特证情况。

  2, 向乙方提供分包工程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书面交收手续。

  3, 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示,通报等,并掌握执行情况,协助并指导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文明工地建设。

  4, 督促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5, 督促乙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搞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 督促乙方检查自行提供的施工机具,电气设施,各种材料和劳保用品,应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规定。

  7, 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上级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奖罚。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并督促整改。

  8,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乙方发生的伤亡事故,并督促乙方向本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参与或会同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主动接受甲方对安全资质的查验,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特业人员花名册及证书等,并证明其有效性。

  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3, 正确处理安全与制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编制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工艺,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4, 认真传达贯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报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和文明工地建设。

  5, 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操作、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 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火,防电,防毒等用品,用具和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7,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的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组织整改。接受甲方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预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的奖罚。

  8,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除向甲方报告外,应及时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报告,并认真调查处理。

  第八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调查,并实事求是向事故调查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证据。其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统计,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但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介入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终止分包合同(同时终止本协议书),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统计,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向公安部门提出立案侦察,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

  3,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伤亡或家属给予经济赔偿,甲方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4乙方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甲方机械。设备和聘用甲方特业工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从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中提取2%计 万元作为安全抵押金,在合同期内未发生伤亡事故,全部返还;死亡一人按安全抵押金的50%扣除,重复发生死亡事故,不予返还,并加倍罚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认,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不属责任事故,所受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生的异议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执法部门提出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后生效,委托代理人应相互出示委托证明。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双方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末尽力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无 。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章) 乙 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签字) 或其委托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7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拆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避免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规定,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__]75号)与《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__]368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向拆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如基础地质条件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确保建筑物料提升机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物料提升机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3、审核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留盖有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

  4、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拆装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并留盖有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

  5、审核拆装单位编制的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核、审批相关手续。

  6、编制物料提升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8、监督产权单位对物料提升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对物料提升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物料提升机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办理使用登记,物料提升机拆卸后,注销使用登记。

  10、未按上述1~9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必须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甲方核验后,将复印件留甲方存档;

  (2)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编号(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3)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4)检验检测报告(现场安装完毕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并出具);

  (5)安装使用说明书;

  上述所需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少提供两份。

  2、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物料提升机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地方标准等的要求。

  3、按有关规定对物料提升机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技术状况完好,对物料提升机的检查、维护、保养每月至少两次,严禁夜间保养物料提升机。并填写“物料提升机定期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将“物料提升机定期检查记录”交甲方备案。

  4、物料提升机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未按上述1~4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与相关的经济损失。

  6、因物料提升机设备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必须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甲方核验后,将复印件留甲方存档;

  (2)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装和拆卸合同原件二份,并留甲方存档;

  (3)拆装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原件与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甲方核验后,将复印件留甲方存档;

  (4)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5)安装与拆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盖法人单位公章);

  (6)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告知确认单;

  (7)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物料提升机)表AQ—C9—10;

  (8)物料提升机拆装方案(经法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与盖法人单位公章);

  上述所需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少提供两份。

  2、物料提升机安装和拆卸前,必须要签订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方可进场施工。

  3、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或拆卸作业时的安全生产负责。

  4、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物料提升机及现场施工条件,保证安装与拆卸时,不影响周边建筑与设施及人员的安全。

  5、对进入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

  6、物料提升机安装与拆卸前,要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

  7、在从事物料提升机安装和拆卸作业2个工作日前,将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报送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

  8、物料提升机安装和拆卸作业前,必须对拟安装和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委托单位与甲方联系。

  9、安装和拆卸作业时,要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拆装工艺和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并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11、安装和拆卸作业时,要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

  12、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要按照技术规范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物料提升机进行检验和调试,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作业结束后物料提升机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要求。

  13、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同委托单位共同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4、物料提升机未经验收合格不允许任何单位使用。

  15、未按上述1~14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丙方承担主要责任与相关的经济损失。

  16、因物料提升机在装拆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并至物料提升机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盖分公司章)

  分公司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乙方(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丙方(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8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________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楼内墙面,天棚刮腻;钢窗维护刷漆,办公室、会议室门拆旧换新;地面铺砖维修;卫生间整体改造;灯具等电器拆旧换新;线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开 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计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二)合同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工程量预估和定额预算,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

  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责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 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 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 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 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包钢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质量保修

  按照国务院1999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的规定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时交工,工期顺延,情况严重的另行议定。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19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一、甲乙双方共同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6.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7.不发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生产事件。

  8.杜绝违章指挥、违章管理、违章作业,不造成装置性违章。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范围: 。

  2、工作地点: 。

  3、工作环境:主要危险源是 。

  4、工作方式:以承包工程形式进行。

  5、工作性质:自主作业管理,甲方进行必要配合。

  6、工作手段:乙方自带必要的工器具、机械及加工设备等。

  7、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一)资质审查:

  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承包单位简介和安全生产情况。掌握承包单位近三年的工作业绩和安全生产情况,应选择有相近工作经验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造的承包单位;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两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对生产事故负有安全责任的项目经理,五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安全生产岗位职务。

  4.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有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安全职责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制度和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5.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且满足要求,承包单位300人以上的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超过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6.要求全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网作业人员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7.保证安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8.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

  9.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10. 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11.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实行“两金两费制度”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措施费,并经甲方项目具体负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细目审核、甲方概预算部门进行费用审核。乙方将不低于承包合同金额的2%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且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生产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维护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所需费用;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施工现场防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所需费用。

  2、安全风险抵押金:

  乙方交纳给甲方承包款3~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违章罚款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资格进行考试认定,并下发正式文件通知内部有关岗位和通报相关单位。

  4.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甲方在岗前安全培训中应让乙方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开工前,甲方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双方签名确认;甲方项目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监督乙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项目负责专业技术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规程考试合格,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合格者发给“安全上岗证”。

  6.对有可能造成停电、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高空坠落和其它生产事故的工作任务,甲方针对工程特点组织主要危险因素专题技术交底,督促乙方编制确保作业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甲方进行审核合格,并检查乙方安全技术交底层层到位,方可开工作业。在主要危险因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中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分别落实。

  7.甲方安排的作业监护人,要提醒乙方作业人员工作范围危险源,并提出防范建议,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做好记录。协助乙方办理工作票手续和工作许可手续。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9.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按中介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五、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遵守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程,保证甲方免予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程规定的任何责任。

  2.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项目全部或部分进行违法转包、分包、托管、代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承包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能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 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4.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 ,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完整的记录。乙方应主动邀请甲方安全技术人员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6.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7.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另行说明。

  8.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容易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等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应随身携带或佩戴甲方发给的“安全上岗证”,并在施工中随时接受检查。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非技术性的施工项目,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员工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在合同期间,乙方应为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10.由于乙方人员过失、违章作业或责任造成的设备、电网事故,火灾等事故,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由于乙方人员过失、违章作业或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工期延误、设备损坏,乙方负全部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项目合同的执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负责赔偿由于乙方过失或责任造成甲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如有不同意见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反馈。实行安全日报告制度。

  13.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按规定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施工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所周围的通道和污染环境。

  20.乙方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21.乙方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风险抵压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承包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二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5000~50000元。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300-20__元。

  (1)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3)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4)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作业;

  (5)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6)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7)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8)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9)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10)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11)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12)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13)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14)擅自跨越安全遮栏;

  (15)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16)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要求;

  (17)未进行安全培训即进入现场(无安全上岗证);

  (18)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19)生产现场吸烟或有烟头;

  (20)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21)电气人员走错间隔;

  (22)无正当理由挪用消防器材;

  (23)未办理任何设备试转手续或安全措施未恢复即进行试转;

  (24)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反违章管理标准》及其它规章制度的行为。

  7.未尽事项按甲方《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反违章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七、其它事项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 , 甲、乙方各执一份(作为合同附件),安全监督部门、项目负责部门存留一份。

  4.本协议后面应附有施工中的安全、组织、技术、环保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发(承)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0

  甲方:

  乙方(承包单位):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治安等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治安稳定,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与工程承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 工程项目:

  二、 协议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承揽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三、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建设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配有分管领导及专职或兼职人员。

  3、进作业场所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和治安情况要求。乙方应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有关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设计工艺有关的各项规定。

  5、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人员违章作业、违纪行为有权对承包队进行处罚,乙方应加强对施工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进行相关作业。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

  8、乙方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9、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持有外省市操作证的人员,还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审证教育。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所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治安工作负全责。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发生工伤等事故,按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统计上报及事故善后处理。甲方予以积极配合。

  11、本协议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承发包合同书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对承包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风力发电机组质保期满为止

  一、安全目标

  1.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 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 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 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 《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 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 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 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 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 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 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 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

  4.3 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 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 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 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 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4.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 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 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 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 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 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2 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5.3.3 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400元。

  5.4 安全管理

  5.4.1 日常考核:

  5.4.1.1 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 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1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100-200元。

  1)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 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 酒后上班工作;

  5) 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 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 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 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 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 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 安全管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100元;

  5.4.2 .1 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元;

  5.4.2 .2 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元;

  5.4.2 .3 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元;

  5.4.2 .4 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5.4.2 .元;

  5.4.2 .5 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元;

  5.4.2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元;

  5.4.2 .7 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元;

  5.4.2 .8 “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元;

  5.4.2 .9 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50元;

  5.4.2 .10 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元;

  5.4.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

  代 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乙方)

  代 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2

  甲方:……学校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使学校食堂、小卖部达到卫生、安全、高质、微利的原则,保障师生生活正常进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条例及国务院《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等,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协定如下管理条例。

  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落实,如有违反此协议内容,应自觉接受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堂、小卖部建立定点采购食品制,对米、面、油、调味品实行定点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据。违者罚款500至1000元。

  2、承包人坚持自产自销原则,严禁销售校外无证食品,违者罚款100元。

  3、不采购、不加工、不制作、不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三无”产品,违者每次罚款500至1000元。

  4、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1万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肉类清理后应做到无血、无毛、无污,鱼类处理后应做到无鳃、无鳞、无内脏,活禽宰杀后应做到放血完全、去毛、去内脏,清洗干净,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6、蔬菜类按“一检二洗三泡四切”的顺序操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枯叶,无老茎,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7、面食无焦糊、酸咸等现象,米饭软硬适中,不夹生,无砂粒,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元。

  8、食品要充分加热,肉类要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剩饭剩菜不得出售,否则每次处以50元罚款。

  9、在食品制作中,要认真仔细,食品中不准带入不该带入的物品,比如头发丝、草、虫子等,否则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规定不让出售的食品,违者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11、不准在规定时间、地点以外经营,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二、卫生管理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夹,不准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

  2、炊事员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干净的工作帽、口罩,并把工作服扣子扣好,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元。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头发裹进帽中,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元。

  3、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不准随地吐痰,不在工作间吸烟。男不留长发胡须,女不染指甲,不带手外饰,不穿拖鞋上班,便后要洗手,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4、每餐营业结束,调料要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干净,并处理好剩菜,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元。

  5、炊具设备要保持整齐、清洁,工具、用具做到不锈不霉,加工台面清洁,抹布干净,一处不合要求处以10元罚款。

  6、餐具卫生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检查不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7、仓库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粮食要隔墙离地放在粮架上,蔬菜要放在菜架上,各种物品不能直接落地,一处不合格以10元罚款。

  8、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打扫,并于开饭前清运。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一处不合要求的.罚款10元。

  9、残渣剩饭严禁倒入排水管道,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0、垃圾要入池,炉灰要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10元。

  11、食堂对所辖的地面、墙壁、门窗、售饭台、水池、玻璃、桌凳、碗橱、门前等卫生区卫生负责,检查一处不合格的每次罚50元。若上级参观、检查有不合格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三、其它方面

  1、承包人及所有工人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2、不准酗酒闹事,违者罚款200元。

  3、食堂要爱护使用公物,人为损害的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至1000元;污染公共设施的,故意破坏公物,罚当事人500元至1000元。

  4、未经校方同意,不准转包、分包。擅自转包的,校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停业,且承包费不退;擅自分包的,视为违纪行为,处以承包费20%的罚款。

  5、由于人为因素停餐,每停一餐,罚款200元,直到开业为止。

  6、在卫生防疫、质量监督部门抽检活动中,凡是不合卫生或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7、在学校的重大活动中(如期末考试等),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否则处以500元的罚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0**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3

  总承包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施工升降机型号SCD200\200台数3 统一编号京CP-S02821京CP-S06909京CP-S12488

  项目名称朝阳区华威南路施工地点 弘善家园 进出场时间20__年7月27日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根据施组设计与主体结构进度按时组织施工升降机进场,型号与性能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2、双方协议确定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让升降机进场。

  3、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机基础图纸及技术要求组织基础施工、出租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

  4、做好升降机进场前的场区道路畅通及电力电源设备供应与配置。

  5、支搭升降机作业范围内地面设施安全防护和楼层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6、对整个机组操作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并留有记录。

  7、机械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8、对升降机安装质量监督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

  9、为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证机组人员的正常生活。

  10、对租用设备自验合格30日内,于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挂在设备明显处。

  11、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二、出租方责任

  1、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地质情况和主体结构型式确定安装位置,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确定进场安装与验收日期。

  3、组织设计拆装方案,提供升降机基础施工图纸并技术指导项目部基础施工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设备安装,如委托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拆装合同,同一台设备拆装接高附墙必须是同一拆装企业来完成,保证按期交付使用,拆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4、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5、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使用前必须根据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及防护等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在运行中不得违章作业,在每层启动前观看楼层安全门是否关闭,未关闭时严禁启动。

  6、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整机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并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检查与保养,保证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配备、遵守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的管理,作业中控制乘人违章行为,做到优质服务,不得刁难工地,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8、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故障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总包方注册与存档。

  10、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保持整机清洁,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装方责任

  1、承担起重设备拆装必须是有相应的拆装资质企业并提供资质证件、拆装人员证件与出租方签定拆装合同与拆装管理协议书,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根据现场确定安装位置并根据总包方提供基础地质情况,编制安、拆方案,进行基础制作质量鉴定验收工作,质量合格方可安装。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备足够的起重能力设备,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戴好防护用品。

  4、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同一检查表》。

  5、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后必须经总包方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责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所乘坐、使用升降机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严禁在恶劣天气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使用升降机,乘员和载物应均匀分布与吊笼内,防止偏载、严禁超载,乘员不得在笼内打闹、喧哗。

  3、乘员在乘坐吊笼,在吊笼运行时不得搬、动机械任何部件,乘员离开吊笼进入楼层时必须关闭好联锁门与楼层安全门,乘人在等候吊笼时严禁打开楼层安全门或探头。

  4、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在时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开动施工升降机。

  五、四方其他增项

  在机械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维修, 不能出现机械带病作业 。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20__]49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4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5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说明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其他事宜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6

  甲方(发包方) :

  乙方(承包方) :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 承包食堂(以为简称:食堂)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食堂承包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 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双方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条例和规定, 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明确专 (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 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

  1.5、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对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态 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甲方安全责任: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

  2.2、甲方有责任对承包食堂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 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确保承包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 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 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 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乙方安全责任:

  3、乙方安全责任:

  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承包包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查验、复印留存。

  3.2、 食堂如不符合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 方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 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 乙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 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 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乙方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 必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 乙方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 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 严禁“三合一” ,禁止人员在承租的食堂内居住。厨房、燃气房内禁止吸烟,不准将打 1/1 火机、火柴,危险化学品带进厨房。

  3.10、 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乙方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

  3.11、 凡涉及特种设备的,乙方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乙方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 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 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 质。乙方装修改造时,涉及到供电和给排水增减容时,需向甲方行政部、工程部门提 供设计图纸及书面申请,行政部组织工程人员审核、现场勘验,经书面确认改造无潜 在危害和不良影响后方可实施。

  3.15、乙方负责对承接的甲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安全使用,费用自理;乙方不得损毁、 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自 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制定应急预案, 并组织应急演练。

  3.16、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 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 (WI094001 附件 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 ,并 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月;乙方至少每月

  3.17、乙方至少每半年清理一次烟道,最近一次清理的时间是 20__ 年 清理一次抽油烟机;清理依据交甲方备查。

  3.18、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行政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9、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 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

  3.19.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 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19.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19.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19.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19.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食堂、场所。

  3.19.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 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 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 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 应返回给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7

  甲方:

  乙方:

  由于我校教师校内现无宿舍,放学后、周末和寒暑假不在学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确保我校师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一、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1、凡学校不是正常上课时,学校施工人员自己开门,开门进出后必须锁上,如未锁上,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乙方进出时锁好铁门,学生及社会人员与其他方式进入校园的,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不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防护栏内,更不能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如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不能让非施工人员入内,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亦,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后,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学校校门开或关由学校保卫人员肖本金负责。

  甲方:万屯镇贡新小学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8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 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

  1、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且服从管理。

  2、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园内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7、学校教师车主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车,遵守学校及交通部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持一份、乙方由车主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车主车牌号:

  车主: (签字或盖章)

  康县太石学区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29

  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施工主管

  部门全称(盖章)

  施工主管

  部门负责人(签字)时 间

  现场施工

  安全负责人(签字)时 间

  检修公司

  安全负责人(签字)时 间

  乙方施工队伍

  全 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时 间

  安全负责人(签字)时 间

  特种作业

  持证人数电 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其 它

  施工人员总 数男女

  备注

  二、安全风险抵押金

  收取单位收款人

  收取金额(元)(大写)时 间

  交款单位交款人

  三、协议有效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外来施工队伍HSE教育情况

  (一)入厂HSE教育

  时 间地 点授课人课时人数主要内容备 注

  (二)现场HSE教育

  时 间地 点授课人课时人数主要内容备 注

  (三)HSE教育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 种特种作业

  证件编号考试成绩备注

  五、双方的责任

  甲方:

  1. 负责对乙方所具备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对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HSE教育并考试,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 负责对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从施工技术上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对乙方进行指导。

  3. 依据《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对乙方施工过程及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 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并依据《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乙方:

  1. 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如实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及施工人员名单,主动接受HSE教育,在施工前办理好有关手续。

  2. 严格遵守《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等,并向甲方交纳一定数目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 进入施工现场要劳保穿戴整齐,用火、进设备、临时用电、破土、高处作业、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等要自觉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 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监察人员和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安全规定、制度要接受甲方的处理。

  5. 进厂要佩带《临时入厂证》、《HSE教育合格证》、《安全承诺书》。

  六、发生事故的处理

  1. 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将事故情况抄送甲方安全环保处备案。

  2. 乙方在厂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制度,而发生事故或自身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若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由安全部门管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30

  甲方: (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湾区佳铖电子厂厂房(三期)监理业务。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承接本项目监理业务后,应按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

  2、乙方因为监理质量事故造成经济和甲方信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若乙方未能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理,项目在质量和安全检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评和处罚的,甲方将分别处以该项目经理费1%的罚款,甲方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告批评或直接安排人员负责监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乙方所承担的监理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处罚的,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监理项目出现不良行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牌,应积极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解锁,停牌超过五个工作日后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5000元,并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每天增加1000元,直至复工为止

  6、乙方监理的项目如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甲方企业被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1000元/分。总监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500元/分。专监及监理员扣分不记管理违约金。

  甲方: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 篇3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 甲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用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监守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确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a) 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b)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化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c) 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相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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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2: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