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委托合同 |
范文 | 物业委托合同(精选12篇) 物业委托合同 篇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汉 市黄陂 区 横店大街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6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6.2平方米;商业 5166.2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8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8.17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2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串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 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费收费工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来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来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的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资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资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全责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房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中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 合同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全责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1. 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 住宅区物来年收支测算表(略) 物业委托合同 篇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范围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二、物业管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项目全部建筑物及所属户内外设施设备(包括公共 部分以及出租部分中归属甲方所有的部分。租户入住后如有特殊的物业管理需求,由租户与乙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承担)的运行和管理,行使房屋使用区管理中心职能,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管理团队 根据厂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管理工作整体规划,做好组织结构设计, 建立相应管理部门,并配置相关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定、流程,职责清晰、责任到人。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行使厂房管理中心职能,并定期向甲方进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保洁 负责全部建筑物及所属户外设施的保洁服务,主要包括: 1. 楼道、大厅、管理用房、公共用房、商业用房等的清洁服务; 2. 公共卫生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的专业消毒、清洁服务; 3. 建筑物门、窗、墙面、吊顶,室内家具、设备等的清洁服务; 4. 广场、运动场地、停车泊位、道路、绿地、路灯等户外设施的清洁服务; 5. 建筑物外墙的清洁服务; 6. 其他相关清洁服务。 (三)保安 提供公共秩序的维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属特约服务,另有约定。),主要包括: 1. 小区和门卫管理,包括出入管理、证件(卡)和备用钥匙的管理; 2. 值班和巡逻; 3. 公共秩序的维护; 4. 车辆、行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及停车泊位管理; 5. 安全设施的维护; 6. 甲方组织或批准的在科研楼室外场地举行的各类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7. 甲方批准的科研楼室外场地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8. 易燃、易爆、毒、腐、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登记和保管。 (四)绿化 1. 室外公共绿地常规养管服务,含全部植物的养护与管理。 2. 室内外鲜花摆放及养护,含重大节日、重要事件的鲜花摆放。 (五)维护 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及其他科研楼内及其附属物。 2.全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年检、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天线、避雷、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配电设置设备、给排水设备、换热设备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设备。 3.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场所。 (六)收支管理 甲方建立房屋使用区专用管理帐户,乙方负责该帐户的日常收支管理。乙方应设专门财务人员负责,每月向甲方报送财务帐目。主要包括: 1. 代甲方收取租户的租金、能源费等。 2.海运街通用厂房服务项目中存在收费项目的,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代收费用。 3. 经甲方批准认可的费用支出。 (七)租赁代管 按照甲方要求,为经过甲方确认的租户办理租赁手续,并代甲方保管租赁合同。 (八)租用退租 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租用单位或人员办理租用退租手续。 2. 退租时,进行海云街通用厂房资产使用情况检查,有损坏的按照相关约定扣减押金、或收取赔偿金。 3. 乙方要保证海云街通用厂房实际入住单位或人员与经甲方确认的单位或人员一致。发现不符应予以制止,并及时通告甲方。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单位或人员入住到房屋使用区内。 (九)电子化管理 乙方应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财务信息、资产维护情况、租用退租情况等有关的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十)物业档案管理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说明、维修养护记录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建立并及时维护更新各种设备、设施等物业管理内容的基础档案,符合大楼等级评审的要求。 (十一)专用房屋服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在房屋使用区内的接待活动,安排接待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2. 会议室召开会议(仅限于属于甲方组织的会议)时,安排会议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设备准备、秩序维护、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3. 甲方负责属于甲方的会议室等房间的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随意调配使用。 4. 协助甲方制定会议室等房间的管理和租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十二)停车管理 1. 针对房屋使用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停车位的分类(汽车、自行车等)管理办法。 2. 保证车辆的秩序和车位整体环境整洁。 (十三)临时应急 乙方应根据房屋使用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临时性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四)出租区装修管理 针对海云街厂房的特点,制定出租区域装修的统一规定,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以保持楼内(特别是与公共区域衔接的部分)装修风格的美观、整齐、统一,并将装修对公共秩序和对其他租户的干扰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单位协管 对租赁海云街厂房的单位指定的协管员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协助其日常工作,保证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十六)其他 1. 乙方应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等保障海云街厂房日常运营规范的制度性文件,并督促租户和其他使用厂房的单位与人员予以遵守。 2. 提供日常接待、问讯、引导等服务。 3.提供查验接管服务,协助甲方做好海云街厂房接收工作。 4. 对出租商业用房的招租提供必要协助。 5. 对管理用房、公共服务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6. 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7. 按照甲方要求对政府派驻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和协助。 8.电梯、消防、电力、电表、热力设备加药、发电机用气用油等每年固定的检测费用、或正常运行和应急必须的维持费用,均包含在物业费内。甲方除支付约定的维修费用和公共能源费用外,在物业日常运行中,原则上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9. 乙方要遵守国家、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 10.甲方不提供开办费,乙方开展业务所需的资产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应在报价方案中列明相关费用明细,如甲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了相关资产,将按照乙方报价从物业费中扣除。 11. 乙方如有意承担办公楼食堂和商业用房承担等的经营,可参加甲方组织的招租工作。 三、管理和服务标准 物业接管三个月内,根据物业的特点及要求,制订一套针对甲方的物业管理标准,该标准经甲方修订认可后执行。 四、取费标准及报酬支付方式 1. 物业管理费标准: 上述费用包含乙方按照本合同(含附件)提供各类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要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奖金、加班费、管理费、工服及洗涤费、设备与工具、交通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费(单项维修工程在一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保养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变电站维护费、设备实施年检费(电力年检、电梯年检、避雷年检、消防年检、灭火器年检、灭火器充药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年检)、税金、利润、备用发电机定期检测和用油等所有费用(不含公共能源费用),以及因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发生的任何设备工具投资及折旧、人力资源成本、财务成本、技术支持、采购、差旅费等费用。但不包括下列费用(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元以上单项房屋和单件设备的大修、改造费用; (2)政府部门对建筑物及其业主收取的各种税费; (3)附属设施的各种保险费。 2.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形式,除双方约定的条件外,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增加和减少取费标准。但如果甲方增加乙方服务项目,应当根据情况增加管理费标准或数额。 3. 物业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如下: 物业费按月支付,每月号之前乙方向甲方报告海云街厂房的出租情况,每月的号之前甲方根据相应的管理费标准支付乙方上月物业管理费。 出租面积一旦达到平米以上,即按正常物业管理费支付,即使出现退租情况导致出租面积降低到平米以下,物业管理费不再减少。 双方同意在乙方自年月日开始起算物业管理费。 4. 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的部分,如需要乙方代为收取和交纳,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五、验收与接管 1. 甲方应当在乙方正式接管和进驻前,将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建筑、设备、工程档案移交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或其复制本; (1)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所有图纸、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文件; (2)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3)工程和设备、器材、材料物品的手册、说明书、保修单、质量证书; (4)功能区分布图及总平面图; (5)其他与建筑有关的资料。 2. 甲方对物业使用功能的变化和调整,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设计设备、线路的更改,应当将变更图纸交乙方存档。 3.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资料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如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交接过程中将全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甲方。 4. 前述任何资料的交接都必须签署交接凭据。 六、乙方经营条件的提供 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经营条件: 1. 管理用房:甲方提供必要的房屋作为乙方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 有权充分享受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 2. 作为业主,监督和检查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和管理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 3. 甲方协助乙方共同制定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4.甲方应保证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并通过了国家验收标准,有关房屋建设的手续合法、齐全。如房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甲方应当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进行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物业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文件; 6. 甲方应安排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7. 按期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各项应付款项; 8. 甲方出租或自行使用房屋时,要求承租方或使用方与乙方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并严格遵守管理公约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乙方管理权利的完整行使; 9. 甲方应给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包括提供管理用房; 10.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前述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有权利随时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一旦甲方发现乙方的管理和服务不能达前述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1.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2. 完成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项。 八、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管理的规范,充分行使管理的权利,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机构给予必要的处理; 3. 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和服务; 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保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维护良好的物业形象; 5.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 乙方应对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培训; 8. 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节省能源和费用开支。 9.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种资料,供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九、合同期限 1.本物业管理周期为。自年月日之日起算,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每年初甲方将根据指标考核和评议情况确认一次,对年度指标考核和租户满意度≤80%,甲方可以扣除最后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则“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自动终止。考核合格合同自动延续。 2.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无任何一方提出到期解除合同的书面意见,则甲乙双方继续商谈合作事宜。如一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通知另一方到期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到期后解除,双方应在期满前的三个月内进行交接准备工作。 十、保险及物业损失事件的处理 1. 甲方应当自行办理或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各项资产的财产保险,保险范围和险种由甲方确定,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2. 甲方应当将其办理财产保险的情况和资料提交乙方,以便乙方在发生险情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的利益。 3. 乙方投保物业责任险及其他与承担物业服务工作有关的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 十一、运营管理档案的建立、保管、移交 1. 乙方应当建立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全面记录有关物业的情况。档案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有关物业的原始资料,包括本合同第六条所规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 (2)乙方物业管理的日常记录,包括维修日志、检查记录、值班记录等; (3)装修、改造的图纸、文件; (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其他各种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凭证、数据资料等。 2. 乙方应对房屋使用区的所有档案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开这些档案资料或将这些档案资料并由第三方查询、复制或使用。 3. 档案中属于甲方的资料,乙方在物业管理期满后,应当将全套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但乙方根据需要可复制其中的资料保存。 4. 乙方在物业管理期满后,应将属于甲方的财物,保险单等一并移交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十三、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含附件)的任何变更和修改都应当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和修改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合同。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双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及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均不应因争议的发生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争议被最终裁决后,除因裁决而改变合同相应条款的履行外,其他内容仍应按合同继续严格履行。 十五、附件 1. 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 2.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宣,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汉 市黄陂 区 横店大街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6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6.2平方米;商业 5166.2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8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8.17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5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环荩 环荼ㄊ形镆抵鞴懿棵疟赴浮 (三)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7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城工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十)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等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第六条 管理目标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用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80%;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业计收物业管理费;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按0元/㎡/月计收; 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以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执行:电梯房按0.2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楼层房按0.1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如龙城工业园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壹仟元整或当本体维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与甲方议定方案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到乙方办公场所缴纳现金等方式,向乙方缴纳当月物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上月水电费,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转账或缴纳现金的,则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违约金; 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收款收费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与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和相关保证金; 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收费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各级政府对龙城工业园的政策有变动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采购、招标等原因需要更换物业公司而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后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若发生上述情况后,甲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甲乙双方如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无疑义则合同自动顺延.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业委托合同 篇8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托出售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甲方自愿购买以上房产并向乙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甲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全款当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款。 第三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延迟交付价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还。 第四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房屋产权立契过户及产权转移手续中所发生相关费用及该房屋买卖代理费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贷款服务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移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补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资质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经纪人: 联系电话: 物业委托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环荩?环荼ㄊ形镆抵鞴懿棵疟赴浮? (三)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 二零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物业 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乌鲁木齐市(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项如下: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乌鲁木齐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 平方米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本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5.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 6.车辆行驶及停泊; 7.住宅区档案管理; 8.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年月日。 第四条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须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中必要的帮助;甲方在楼宇工程竣工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区域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 ①负责管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③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义务督促房屋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协议约定的内容。⑤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小区遗留问题:遗留问题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⑥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⑦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根据国务院《物权法》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②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 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③制订公共设施大、中修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 施实维修方案; ④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⑤负责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 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⑥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保管等义务。 ⑨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⑩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开发商的业务。 第五条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高层 元。 ②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③ 。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动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商定后,按其核定的标准实行 4、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其中包括:房屋主体部分、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等的维修、维护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季度交纳一次,每次缴纳费用时间为当月1—10日。 6、甲方委托乙方按计量和收费标准收取业主、物业使用人水、电费用,乙方按约定时间(当月1—10日)交付水厂和供电局,如果因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用,产生的滞纳金以及造成小区停水、停电由业主自行承担。 7、当月小区水、电总表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分户表抄表后产生的差额由甲方审核后,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数额分摊; 8、业主转让和出租物业时,必须交清转让和出租之前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9、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等车辆管理费归物业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现金或者转账等形式支付前期物业发生的费用,但必须保证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到位,包括停车场收费系统、环保设施齐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业管理范围内空置房面积大于等于10%以上,甲方必须按照空置房建筑面积的60%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 12、房屋建筑(主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主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体维修基金费用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纳上述基金并配合维修。 第六条 特约服务费: 特约服务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线路等维修、养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乙方自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给乙方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的赔偿责任; 3、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催缴,逾期不缴纳的,从滞交之日起按每天%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当月用工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超过违约金,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第八条 补充事项: 1. 修改协议,若无变化,按原合同执行 ; 2. 中水电收费系统必须采用智能充值收费。 ; 3. 统一管理。 ; 4小区的服务正常运行,故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过渡期的必要帮助。(帮助形式根据现场情况,具体协商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双方友好的结清各自费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协商的办法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市有关主管部门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执行自甲方交钥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11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12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大厦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大厦地上*层、地下*层。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 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 人员工资**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 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元,全年共**万元。 (二)其它费用**万元 1、社会保险:**万元32.5%=**万元 2、福利费:**万元2.5%=**万元 3、保安着装费:**人500元/人=**万元 4、保安器材及保洁工具费:**万元 5、物业公司利润:**万元4%=**万元 6、税金:(+++++)5.6%=**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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