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区房屋租赁协议书 |
范文 | 北京市区房屋租赁协议书(通用3篇) 北京市区房屋租赁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__室 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_%。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北京市区房屋租赁协议书 篇2编号:-20xx0501甲方(出租方): 地 址: 事业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委托的实际经营管理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将成都房屋委托丙方经营管理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甲方房屋并遵守丙方的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拥有的主要用于企业办公及科研,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 第二条、经审核,甲方同意乙方以 项目。 第三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 号楼 房间(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其中室内面积为 平方米,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本合同项下的计租面积为室内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该租赁面积为计算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依据。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运营考核期。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及科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丙方,经甲方和丙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 租金: 标准房屋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 27 元人民币。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在装修期和运营考核期内,租金均为零。考核年度期满,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同时终止本协议。 2、在协议签署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入孵企业、团队等项目收取房屋租金。 3、在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的情况 下,乙方应按时以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将租金划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确认租金到账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房屋的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的保证,并以此作为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所属物业项目的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基于本协议而对甲方或丙方产生的债务担保。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足保证金。 3、在丙方开具接房通知单及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将保证金按时划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收据。 4、租赁期间,如乙方欠交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欠交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在租赁期间,乙方仍需补足保证金。 5、租赁期间,乙方给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损耗除外),乙方应立即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合理的修缮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物业完好地归还甲方(正常损耗除外)。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7、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必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原件遗失保证金将无法退还。 第六条、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状况,同意接受该房屋及所在大楼的物业管理,并与甲方、丙方指定的具有必要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签订物业管理相关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甲方、丙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按时向甲、丙方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丙方交付房屋、乙方接收房屋之日起算,至丙方收回房屋、乙方交还房屋时止。 第七条、房屋的转租: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房屋。 第八条、保险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购买出租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租房屋内乙方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方和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乙、丙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接受丙方的监督和考核,完成乙方运营的孵化器考核指标(参照附件1:《投资合作协议》); 2、入驻孵化器的企业或团队须接受丙方的复核和监督,复核通过后须与丙方及乙方签订三方入驻协议,此项指标须列入丙方对乙方孵化器考核内容; 3、乙方关于房屋的安装、装修、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参见第十条相关内容; 4、租赁期间,乙方若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所列行为,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的公共区域及公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该房屋内设备及系统空间、区域、部位等(包括但不限于新风机房、电井、强弱电桥架等),以上公共区域的管理和使用权归丙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及使用。 7、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期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地(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甲方。否则,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承担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或一切相关责任。 8、乙方在承租区域内应严格遵守甲方、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园区内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二)丙方责任: 1、丙方整体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引入培育创新型孵化器和其他创新创业要素资源。 2、丙方按合同及时、完好地将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由乙方负责组织入驻企业或团队的评审,丙方对照投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对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工商税务关系、产业领域等进行符合性复核。复核通过的企业或团队与丙、乙方共同签订三方入驻协议,三方入驻协议最长不超过一年。 4、丙方负责收集和整理乙方运营的孵化器的考核资料,形成该孵化器的季度、年度运营报告,作为高新区管委会对孵化器的考核依据。 5、丙方协助乙方办理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入园等手续。 第十条、安装、装修、改装及保养和维修 1、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建、改装、改建等(含内外墙的标识安装、形象墙安装),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必须事先征得丙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方案不得随意改变。否则,甲、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2、在装修工程开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丙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及图纸。在获得甲方、丙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所有必要的批准前,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建、改装、改建或安装设备等作业。否则,乙方必须对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 3、乙方如在承租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丙方或物业的书面同意,并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由于安装上述设备、仪器或机器给甲、丙双方或其他人员等造成危害及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对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外墙、设施设备、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装修、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维修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公用部位,不得在承租房屋外立面和公共部位等非乙方所租赁该房屋内部区域设臵任何物件(如广告牌、标识、标牌等)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否则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如确有需要,乙方须征得丙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且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 6、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或本合同终止的,乙方退租时须将归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地移交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产产权: (1)电梯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 (2)空调多联机与配电设施设备。 7、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所租赁房屋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应在计划的协议变更日或终止日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各方在1个月内协商确定变更或终止合同事宜。 2、如乙方公司名改变,或发生任何收购、重组、合并、清算等使承租方发生变化的,乙方应给予甲、丙方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明文件,在乙方及变更后的承租方承诺承担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所列所有条件和义务,并与甲、丙方签订相应的变更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此等变更不构成违约。 3、租赁期间,甲方或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4、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或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擅自退租的; (2)未经甲方或丙方同意,引进入驻企业或团队的; (3)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4)未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5)损坏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甲方或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7)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8)逾期未交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或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9)拖欠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各项费用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以上的; (10)超过丙方指定的接收房屋时间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 5、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甲方和丙方根据对乙方孵化器的运营情况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将房屋续租给乙方。如乙方通过考核,且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甲方有权根据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租金和其他因使用房屋而须缴付的相关费用,以甲、丙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相应价格为准。 6、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7、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实地勘察该房屋,已清楚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条件,(包括所属楼层、楼栋的内外部可用区域、公共区域)对于所租赁区域内遗留的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乙方自行评估其使用可靠性并判断是否留用,如乙方需留用的,乙方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乙方不需留用的,则须由乙方自行承担处臵责任,但乙方对该等装修、设施、设备等的处臵须书面告知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 2、乙方在收到丙方的接收房屋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指明的时间内接收该房屋。逾期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则甲、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以保证金抵付违约金。 3、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时,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甲、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时,乙方须按照交付标准(参见附件2:《房屋交付标准》)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后交还丙方。乙方申请不恢复原状的,则须经丙方书面认可并确认房屋交还的状态。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改动和损坏,乙方未能恢复原状的,则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或恢复,乙方须足额偿付该等维修或恢复的全部费用,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偿付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丙方有权通知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项维修费用,保证金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验收时丙、乙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主张。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国家规定有补偿的,所获得的相应补偿分别归各方所有。 2、因国家政策需要收回、改造或拆除已租赁的房屋,给甲、乙、丙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保证金据实结算后,予以退还。 第十四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丙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甲、乙、丙三方之间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经本合同第一页所述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专人送至前述地址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无。 2、 无。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容的修改、删减、增加、涂改处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甲 方(盖章): 代 表: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北京市区房屋租赁协议书 篇31、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承租人租赁已被抵押、或被司法查封、或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房屋,在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承租人的租赁权将存在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查询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预告登记等情况。 3、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租赁各方通过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租赁意愿,自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5、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租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租赁各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6、本合同中凡带“□”的选项,应在选择项前的“□”内打“√”,并在未选择项前的“□”内打“×”。 出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元/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元。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方承担。 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其他约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成交。 自行成交。 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备案证书号为: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甲方延迟交房超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属甲方违约的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关于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的约定: 十、登记备案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甲方□乙方按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手续。 租赁期满房屋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甲方□乙方在期满后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约定 十三、附则 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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