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
范文 |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精选11篇)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1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编号为 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 编号为 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停车位属性以开发商。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 银行转账 ,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甲方付乙方本年已产生的车位管理费120元。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取得车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该车位,租期最长不超过年月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为350元(含管理费)。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2甲 方: 营业执照号: 单位电话: 售楼部电话: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护照号: 国籍: 中国 联络电话 : 联络地址: 购买房号: 甲方以合法方式取得位于 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6号 “梧州滨江学府”项目土地使用权。经批准,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了地下停车场(在战时可作为人防工程使用)。现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车位并许可乙方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同意将车位有偿交乙方使用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车位基本情况 1、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编号为“梧州滨江学府”项目地下第 号车位,车位的用途系用于停放小型汽车。 2、乙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已对本合同所涉车位的性质、位置和配套设施设备以及该车位的长度、宽度、高度、面积范围、周边环境布局、商业、交通和使用功能等所有物业状况、法律状况以及政策与市场风险均已充分了解,并确认没有异议,乙方承诺事后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3、乙方基于本合同而享有对该车位排他的、独占性的使用权,使用权的年限按政府批准的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准(截止至2083 年 1 月 30 日止)。 4、若国家法律或当地法规、政策今后规定可以通过补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或其他方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办理车位产权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同时办理车位产权证的手续和所有交易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若政府要求甲方统一收取后缴纳的,甲方有权代为收缴相关款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期限将该费用交由甲方缴纳;若乙方未按规定缴纳该费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后果。 5、若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法规、政策的规定,购买该车位所在建筑区划特定要求的商品房后才具备使用该车位的资格的,乙方应当根据该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若乙方不具备相应资格或该资格变更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甲方有权依法终止本合同收回车位,双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结算。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该车位按个计价,甲方给予乙方优惠后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佰 拾 元整(¥ 元)(车位原价为人民币 拾 万 2、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车位款计人民币 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2)银行按揭:定购车位时支付 元整,剩余车位款计人民币: 拾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银行贷款的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后20日内支付。 (如在前述20日内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在前述20日期限届满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3、分期付款:定购车位时支付 元整,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不可超过合同签订后的180日)内支付车位款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 第三条、交付期限: 1、乙方付清全款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交付乙方使用(未付清车位转让款的,车位交付期限顺延)。车位的风险和费用自该日期转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该日期视为乙方接收日,车位的风险和费用自动转移由乙方承担。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政府相关政策调整的影响,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期。 3、如乙方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无论因任何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款、物业服务公司收费及其他所有费用,而甲方仍愿履行合同时,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即有权按乙方累计逾期天数相应顺延交付期限;同时,该车位损毁、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自约定的交付日期起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签订后,若今后国家法律或当地法规、政策要求车位须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税费或其他费用的,由乙方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若政府要求甲方统一收取后缴纳的,甲方有权代为收缴相关款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期限将该费用交由甲方缴纳;若乙方未按规定缴纳该费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后果。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不经通知将该车位另行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含车位再次卖出后的甲方差价损失)。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乙方发生逾期付款将丧失甲方给予的车位价款折扣优惠,乙方须在约定的车位交付期限前按照折扣前的价款总金额补足价款。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履行交付义务的,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逾期不超过 30 天的,则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款的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 天的,乙方有权自该30天届满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款的 2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本合同项下的车位使用合同;乙方未在该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视为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款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六条、车位建筑质量的处理 1、车位的建筑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时的外观等为标准。对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车位接收时书面提出。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地下空间主体结构、拆除地下空间所属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地下空间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包括但不限于向地下空间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等),如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乙方须负责恢复该地下空间原状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此造成政府主管部门处以的任何处罚);若因此导致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若乙方拒绝承担责任或赔偿的,甲方有权收回并处置该车位用于抵扣相关赔偿款,不足抵扣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3、乙方不得擅自对车位加建或改变其外观,结构、用途,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侵权赔偿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如属必需改变的,乙方应征得原设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乙方使用不当、对该车位进行改造、装修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修复费用。 4、乙方应在交付日对该车位建筑安全质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交付日起算3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所提异议不成立的,视为甲方已按约定日期合格交付该车位。除乙方在验收期限内提供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外,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接受该车位交付,否则即视为甲方已在约定日期将该车位交付乙方。 5、乙方不得因其车位内或附近存在地上、地下公共设备、共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管道、通讯管道、燃气管道、窨井、窨井盖、供电设施等)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解除合同、索赔或其他权利要求,并且乙方不得损毁或破坏、改动及改建前述公共设备、共用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事故或设施设备损毁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气、暖气管道、烟道、电路设施、公共污水井的检查、维修等)或相邻车位维修,甲方或物业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乙方所购车位,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需相邻权人配合维修,乙方应自行与相邻权人协商维修事宜,若因相邻权人不配合导致无法维修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维修单位或人员应在维修完成后恢复原状。 7、乙方同意为毗邻权利人所有的车位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造、通行、修缮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并不得彼此向毗邻权利人及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赔偿。 8、乙方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甲方的提示及物业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第七条、物业服务及公共规约: 1、 乙方使用该车位仅限于停放汽车,严禁用于摆放除汽车以外的任何物件,不得影响 小区的环境卫生,不得改变甲方交付时车位的现状,并必须遵守桂林彰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规定。如乙方违反规定,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制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2、 乙方应自车位交付使用起每月向物业公司交纳车位物业服务费,交费标准为50元/ 月·位,该费用用于地下停车库的场地设施维护和照明用电和灯泡、地面清洁等开支。该费用不含车辆保管费。 3、 车位交付使用后,乙方须凭本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用业主IC卡录入 车辆信息和使用信息等(每张卡工本费 元,远程卡费用另计),如IC卡遗失,必须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重新补卡,以免造成损失。 4、 乙方可以采取有偿或无偿方式将所购车位许可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 5、 乙方将车位许可第三人使用(无论有偿或无偿)时,为便于对实际使用人的服务, 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告知第三人在物业公司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6、 乙方出租车位时,车位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缴纳并承担缴纳的连带责任;乙方转移 车位使用权的,需交清转移之前的车位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若本合同签订后,政府部门或有权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法规、政策的规定认定本合同无效或应当终止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由乙方向甲方结算支付已使用期限的车位使用费。 (1)车位年使用费=合同约定合同总价÷签订合同之日起的土地使用年限; (2)按同地段车位租赁的市场价格向甲方支付在此期间的车位租赁费; (3)上述第(1)(2)项租赁费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甲方扣除该车位使用费后,应将乙方已支付的车位使用费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2、若政府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法规、政策的规定,对车位或车位所在建筑区域进行征收、征用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3、本条上述各款双方同意为独立性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效力而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使用期限内,乙方转让车位使用权的,本合同效力及于其受让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承受,乙方应当在转让后3日内将相关转让合同报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备案,相关资料报备之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仍由乙方继续承担。 3、因履行本合同、补充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由导致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总额不超过买受人已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的3%。 4、若因买受人未按约支付合同约定的任一款项、或该车位被查封、预查封等原因导致双方发生纠纷的,出卖人为实现债权或解除合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管辖。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的,除双方补签协议予以免责外,解约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本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经手人: 审核人: 合同签订地: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3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路 号 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路1号 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 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上述车位的使用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权转让款总额为 元(¥ 元)。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按以下第 种 方式分期付清: (1)分 次付清: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期间,每月 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付清最后一笔 元。 (2)分 次付清: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四、车位交付: 年 月 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 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过30 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交付车位,乙方逾期不超过30 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将上述车位转让给他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4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 所购房屋系: 幢 室(施工编号, 号 室(公安编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系“ 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小区”)的开发商,甲方在本小区投资建设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库(以下简称“机械车库”);乙方是本小区内业主,有使用前述机械车库的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机械车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1.甲方同意将本小区机械车库中 区域 组 号(暂定编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长期使用。该车位最大允许停车尺寸:长 mm*宽 mm*高 mm,该车位最大允许停放重量: 2吨。 2.该车位编号最终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甲方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车位情况调整该车位编号。 二、使用年限1.乙方使用该车位的年限:为 20 年,从本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20年期满后,如该车位能够继续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继续使用该车位,且无需再向甲方交纳使用费。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还能够继续使用的,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费。 2.乙方使用期间(包括无偿使用期间,以下含义与此相同)该组车位的机械及相关配件出现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体更换(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换)的,所需的费用由乙方与该组车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担,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使用该车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此给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三、使用费1.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 20 年的使用费 元(大写: ),该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该车位收回交给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退还,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 2.该车位移交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转让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交付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以前将该车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在该交付期限届满时到甲方接受该车位,并以前述约定的时间作为双方实际交付时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受该车位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该车位,该车位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财产风险及相关费用(包括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等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由乙方承担。但在前述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付清使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该车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车位供乙方暂时使用的,甲方应按每天 10元补偿乙方损失。 五、该车位使用的特别约定1.该车位只能作为停车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在车库、车位内作隔墙、栏杆以及添加任何设施、附属物等。 2.乙方停放的车辆长宽高尺寸及总荷载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条约定的最大允许停车尺寸和重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行使对该车位的使用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碍或影响相邻车位和其他车位用户的通行权、使用权和其他正当权利,不得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车,也不得破坏车库和车位的相关设施。 4.乙方应当遵守车位使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进行操作,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相关单位对车位和车库进行维护、检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维护、检修。 六、物业管理1.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不包含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该车位的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甲方对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不再承担责任。 2.乙方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车位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约定缴纳日常维护维修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具体缴纳标准按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缴费标准执行;乙方未按规定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该车位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乙方未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七、其它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车位,双方同意不再办理其他任何转移手续,也不办理任何登记。从该车位交付或视为交付乙方之日起,该车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该车位毁损、灭失的,甲方不退还乙方使用费。 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内,乙方可以转让该车位使用权,但乙方只能转让给本小区的业主,且受让方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超过部分无效;乙方按本约定转让使用权时,必须要求受让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有关乙方义务的约定,并将受让方出具的承诺及转让情况告知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乙方或受让人未按前述约定执行的,其转让行为无效,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不准许受让人使用该车位,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也可无偿收回该车位 3.因该车位由乙方长期使用受益,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如国家对该车位物业所有权人征收相关税、费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代甲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电话及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包括:媒体广告、邮寄、手机短信件等。所有联络(包括书面通知)的收讫确认为:邮寄联络,以签收(乙方同住家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第3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以先到的时间为准);电话联络以发生之时为收讫;媒体广告、传真、短消息等以发生后第二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联络地址准确无误,如甲方按约定的联络地址向乙方寄出邮件后,而邮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本小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1.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 2.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 年 月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5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1.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2.甲方保证对转让的停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没有未付款项。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的具体地址及编号为:__________位于 ,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 。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_____元),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__________ 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 _____元),剩余款项在办妥更名手续后五日内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产权登记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开发商(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车位转让的总价款。 乙方逾期支付总价款不超过____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款____‰的逾期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总价款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款 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总价款 1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停车位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6本当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签订。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_____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7转让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 的车位使用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 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停车位属性以开发商。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 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甲方付乙方本年已产生的车位管理费 元。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取得车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该车位,租期最长不超过20__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为350元。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年___月___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8转让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本合同所指停车位,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 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分期支付款项。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 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9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方为规范小区管理,维护小区良好生活秩序,拟将自己拥有使用权的车位有偿转让给盛达铭筑小区业主固定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如下,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协议正文 1.甲方将位于郏县盛达铭筑小区的 号车位,约 _____ ㎡(以实测面积为准)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车位在小区内的所属位置(以车位所在的位置实际情况为准)。 2.转让给乙方的车位使用年限与盛达铭筑小区占有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一致。即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使用期满若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自动续期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3.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_____元(大写:_____ 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订立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该转让价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车位期间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转让费后 10 日内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时为乙方办理使用车位停车证明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相关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将转让价款付清的,延期超过二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上述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6. 乙方所受让的车位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若本协议订立后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允许办理相应权属证明的,甲方及时与乙方配合办理。 7.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10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上述车位的使用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使用权转让款总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每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最后一笔元。 (2)分次付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 四、车位交付: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交付车位,乙方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将上述车位转让给他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篇11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 签订的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或管理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支付方式如下: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中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作为本合同的定金,由乙方直接付款给开发商; (2)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二部分转让款人民币元整(小写:¥)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并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要求乙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是在只有开发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的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