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项目转让合同 |
范文 | 项目转让合同(精选24篇) 项目转让合同 篇1甲方:_____ 住所: 代表人: 乙方:_____ 住所: 代表人: 鉴于:_____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_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备案文件 第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 甲方与_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 北京市_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_基发(20_)183号文件; 4. 北京市_小城镇建设办公室20_年3月15日所发《关于将东庙村、西顶村、葫路村、立凌村列为20_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 5. 甲方与北京市_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_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_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_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 合同标的 第四条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_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_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 a =“b” (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 第九条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_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如甲方直到20_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_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2甲方(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 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 1-3 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宗地地块,位于,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地块项目规划如下:此地块用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 平方米。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 建设覆盖积率≤4.0 2. 建设覆盖率≤35% 3. 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 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2-1 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第一条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2-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 2-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则按转让价的1%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 2-3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二条2-2条款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 4-3 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根据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 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4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鉴于: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备案文件 第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 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 北京市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基发(20xx)183号文件; 4. 北京市小城镇建设办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发《关于将东庙村、西顶村、葫路村、立凌村列为20xx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 5. 甲方与北京市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 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 非法或无效,提供该文件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合同标的 第四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 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 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 a =“b” (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 保证 第九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XX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XX大街17号 代表人:刘 乙方: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路4号 代表人:黄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5日签订了项目合同,根据该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现乙方承诺收购甲乙股东的股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对原项目转让合作合同作如下变更和补充,以资双方共同遵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正在申报的“北京Q住宅小区”(暂定名)项目们于北京市XX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甲方承诺以高级别墅区的名义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申报该项目。并保证该项目不丰在兴建别墅的任何障碍。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继续以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的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甲方怠于履行该条义务而致该项目未获行政部门批准的,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方承诺不再就此项目的合作事宜同第三方接洽,在乙方完成股权收购并办妥工商登记前,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关于此项目转让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构成违约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乙方不履行股权收购之承诺,不协助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甲方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 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签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5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项目转让合同 篇6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项目转让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 地块 1亩,合1 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 亩,计 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 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3: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8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房地产项目的特征 1.项目位置: 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 (详见附件一 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 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 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 %予以赔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八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 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年____月___ 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 %赔偿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 %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9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 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 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 、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 、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项目转让合同 篇10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房地产项目的特征 1.项目位置: 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 (详见附件一 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 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第四条 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 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 %予以赔偿。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 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2.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八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 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年____月___ 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4.供电: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电的开闭所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5.煤气或天然气: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气的中低压调亚站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 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6.通讯: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提供通讯的模块局或电话支局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7.负责城市热力干管至小区势力交换站或锅炉房包括交换站或锅炉房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8.负责完成小区市政管线(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昆邻的规划路上,为该项目预留所需管线接口,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 %赔偿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 %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11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________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备案文件 第一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甲方与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________市________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________基发(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 4. ________市________小城镇建设办公室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所发《关于将________村、________村、________村、________村列为________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 5.甲方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甲方已支付给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________千万元已支付给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政府,另________千万元已支付给________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 合同标的 第四条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住宅小区”项目权益。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 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 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 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条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 保证 第九条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如甲方直到20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 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1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 地块 1亩,合1 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 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X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3: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 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 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 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 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X____月____日 20g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内容: 4、工程总价款: 元。 5、工程总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乙方员工的人工费、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工人交通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设备消耗费、维修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二、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因天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或者发包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提供施工方案图、原材料等而被迫停工的。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图纸资料,但不提供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及施工机械; 2、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用的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乙方应确认原材料规格、质量,在符合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如乙方对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可及时向甲方提出备案; 3、甲方指派人员或者由发包方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各种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 4、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及电源。 5、开工前组织乙方负责人学习并熟悉图纸,参与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交底。 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完工程款后优先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四、乙方责任: 1、严格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2、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施工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和后果,并无条件的清退出施工场地; 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施工质量及工期达到甲方要求及验收标准。 4、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机具及其相关耗材(如工具、机械等);由于乙方原因的停工、返工及材料、构件浪费及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责任,造成公安、环保、城建、税务等相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7、虽然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只和乙方形成劳动关系,施工人员的一切伤亡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但是考虑到安全施工的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属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学习并熟悉图纸,负责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责任。 五、支付工程款的相关条款 1、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50%后暂停(含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待工程通过业主方竣工验收并决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工程款(含已支付全部费用);如因乙方工程质量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无法将工程正常交付业主使用,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款总额30%作为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费用中已包含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如发生伤、病、残、亡等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工程款的同时,乙方保证及时支付相关工人的人工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也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工程款决算后,甲方扣除工程总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贰年,质保期满后支付乙方。(质保期内乙方若不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甲方将从质保金内扣除相应金额作为损失赔偿,扣完还不足以支付相应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要求进一步索赔); 六、工程负责人及安全施工责任 1、 甲方指派 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派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乙方施工负责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或擅离职守,否则甲方可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款5%的罚款。如确需更换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事前取得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备案; 2、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3、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以外的新增(变更)工程量或项目,由甲方统一制定签证单,经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工作量,由预算部签综合单价;签证单必须由项目经理、预算人员、总经理签字后签证单方能生效,否则该项签证无效; 4、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前,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理有效的工程结算资料,同时应提供由工程部签字确认的书面质量意见;方可进行结算。 5、乙方施工人员由于野蛮施工或者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如:伤、病、残、亡等)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负责支付发生的与其相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定之日生效,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含质量保证金)后自行失效。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该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2、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5%的赔偿金; 3、施工中若乙方不能执行本合同,造成怠工、误工,不服从正常管理,工期拖延、质量低下,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退场。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九、附则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合同附件:工程施工图、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工程施工中双方确认的单、证等书面材料,可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效力,与本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14乙方(债权受让人):xx公司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 某某 公司拖欠甲方 款共计 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项目转让合同 篇15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16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绿地率; (4)限高: (5)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6)地上面积: 平方米; (7)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详见附件清单)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17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____万元,评估价值__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内,乙方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双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__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__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交易合同及《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____页,附件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18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 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 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10 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 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19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20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项目转让合同 篇21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 某某 公司拖欠甲方 款共计 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 深蓝信息技术公司 乙方(公章)深绿咨询公司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项目转让合同 篇22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 乙方(让与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 5.3 发明人/设计人: 5.4 专利授权日: 5.5 专利号: 5.6 专利有效期限: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 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1 受让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 9.2 交付时间: 9.3 交付地点: 9.4 交付方式: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 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 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 %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 (4)其他计算方式: 。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 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23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 1—3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宗地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地块项目规划如下:此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平方米。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建设覆盖积率≤4.0 2、建设覆盖率≤35% 3、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2—1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 第一条 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 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则按转让价的1%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 2—3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 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 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第二条 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 第二条 2—2条款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 4—3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根据 第二条 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 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 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24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专利项目(申请日、申请号: 、授权日<公开日、公告日>、专利法定有效期: )。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计划※)。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专利技术内容(包括实施该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技术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采取方法验收,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 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六条) 六、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总金额 元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元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元年 月 日 元年 月 日 (二)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 入门费元 支付日期 (1)按销售额 %提成支付日期 (2)按纯利润 %提成支付日期 七、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五条) 八、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八条) 九、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九条)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十条)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四、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入门费、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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