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地质勘察合同 |
范文 | 地质勘察合同(精选7篇) 地质勘察合同 篇1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勘察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1.6 第二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完备性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壹式陆份。 第三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稳定水位;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地质剖面图,基岩面等高线图;3)各岩、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和土工试验成果表,满足能按承载力变形计算地基的要求数据;4)水质分析报告及侵蚀性能评价;5)地震基本烈度,场地土类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评价;6)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容重、承载力、液限、塑限、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内磨擦角、内聚力等);7)基础结构方案建议,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桩基各设计数据;8)按勘察规范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进行评价及建议,明确设计的采用值。 3.1.2 (勘察报告),其中外业工作为 天,出具勘察报告时间为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为甲方通知开工时间后 天内完成。 3.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2.1 含但不限于按照规范要求须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入岩、 3.2.2 本工程预估工程总进尺为 元(大写 ),结算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后 天内承包人及机械进场,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全部付清结算价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请结算款时应提供等额有效的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价款。 第四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4.1 发包人责任 4.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详附件资料。 4.1.2 发包人以现有场地交付承包人。 4.1.3 4.1.4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4.1.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4.2 勘察人责任 4.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负责。 4.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勘察费200 %。 4.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 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4.2.4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勘察人员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而出现的质量事故勘察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5.2如果在工种期内发生争议,在未取得裁决之前,双方均继续工程工作,除非双方同意暂停工程工作,否则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违约处理,按违约责任赔偿。 5.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1、 勘察人应对其聘请的工作人员安全负责,若非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勘察人负责赔偿; 2、 勘察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勘察所掌握的与该地块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负保密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 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发包人: 勘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签约代表: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地质勘察合同 篇2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许可等批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工程总平面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12份,电子文档2份。乙方向 第四条 工作周期、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工作周期 4.1.1 签定合同生效后5日内提交所有勘察成果资料,由于甲方或乙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勘察费合同价(暂定)人民币 万元,其中: 1)本次项目中标价暂定按设计费的30%计取,即 万元,最终 2)以上费用均已包括投标人支付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完成 4.2.2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经甲方认定,结算书送造价部门审定后,甲方付 第五条 甲方、乙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乙方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乙方仅能得到工期顺延的赔偿;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8 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知识产权专属甲方,乙方不再享有相关权利 5.1.9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 5.2.1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 5.2.6 乙方工作人员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2.7 乙方需进行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5.2.8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50%,计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乙方支付暂定乙方100%的勘察费。 6.3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4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甲方、乙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鉴证意见(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地质勘察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述 1.1?根据《_____》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_________”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 1.2?“_____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与_________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拟建_________栋各_________层住宅和_________楼裙房商场,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约_________平方米,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在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布孔附图各一份 2.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勘察费。 2.3?甲方应维护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义务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后,本合同任务书要求范围内必要的修改,补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付给勘察费。 3.3?乙方应配合甲方,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风或暴雨(其等级以气象部门的定义为准)等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其发生时间长短相应顺延。 第四条?勘察费及支付办法 4.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物价局_______年《工程勘察_____标准》(修改本)的_____标准下浮_______%结算勘察费。 4.2?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暂定勘察费,其余勘察费用约_____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乙方的责任 (1)如果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设计、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继续完善勘察外,并视甲方损失大小减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费。因勘察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受损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合同附件 6.1?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_________份。 6.2?同上单位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布孔图_________份。 6.3?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6.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础施工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质勘察合同 篇4工程地质勘察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述 1.1?根据《_____》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_________”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 1.2?“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与_________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拟建_________栋各_________层住宅和_________楼裙房商场,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约_________平方米,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在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布孔附图各一份。 2.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勘察费。 2.3?甲方应维护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义务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后,本合同任务书要求范围内必要的修改,补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付给勘察费。 3.3?乙方应配合甲方,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风或暴雨(其等级以气象部门的定义为准)等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其发生时间长短相应顺延。 第四条?勘察费及支付办法 4.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物价局_________年《工程勘察_____标准》(修改本)的_____标准下浮_________%结算勘察费。 4.2?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_____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暂定勘察费,其余勘察费用约_________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乙方的责任 (1)如果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设计、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继续完善勘察外,并视甲方损失大小减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费。因勘察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受损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合同附件 6.1?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_________份。 6.2?同上单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布孔图_________份。 6.3?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6.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础施工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质勘察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白金城”城中村棚户区房开一期(A5组团、D地块)建设项目地质勘察任务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条件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金城”城中村棚户区房开一期(A5组团、D地块)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2、工程地点:贵阳市白云区 3、工程规模:“·白金城”城中村棚户区房开一期A5组团、D地块,其A5组团建筑面积约为33.73万㎡,D地块建筑面积约19.09万㎡。 4、承包范围: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工作,提供初勘和详勘报告。 5、工作内容 5.1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5.2查明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并对地基的稳定性及承载能力做出评价,提供地基承载能力和地下水位设计参数,提供基础设计优化方案; 5.3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泥槽、软弱地质夹层以及古河道或人工洞穴等,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标明对场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 5.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对建筑物材料的侵蚀性,查明地层的渗透性,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 5.5查明洪水的淹没范围、河流水位和地表径流条件等; 5.6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土类别,并对饱和土、粘土、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 5.7根据当地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5.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必要时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 二、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 1、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及贵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勘察工作应根据拟勘察项目的安全等级确定勘察等级,按初勘和详勘阶段进行,对建筑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3、甲方分批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3.1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用地(附红线范围); 3.2工程勘察任务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设总平面布置图; 3.3勘察范围内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服务,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并确保成果资料的质量。提供的岩土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文字内容: 4.1任务要求及勘察工作概况; 4.2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地形成层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建筑经验等; 4.3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岩石和土的均匀性和容许承载力、地下水的影响、地震基本烈度以及由于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工程地质问题,适宜的基础形式和有关的计算参数及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4.4当工程需要时应提供: 4.4.1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实际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周围已有建筑物地下设施的影响; 4.4.2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 4.4.3提供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 4.4.4工程地点的地质构造,断裂及区域放射性或有毒气体背景资料。 4.5岩土勘察报告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获得审查合格通知书; 4.6勘察成果资料一式拾二份(包括勘查点位的坐标及标高)。甲方要求增加按人民币500元取费。其中图纸部分包括: 4.6.1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4.6.2综合工程地质图或工程地质分区图; 4.6.3工程地质剖面图; 4.6.4地质柱状图或综合地质柱状图; 4.6.5各主要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钻探点坐标标高深度、土层试验成果等有关测试图表。 4.7如甲方临时对各区域有特殊需要,应以甲方要求为准,及时提供分区中间勘察成果资料。 4.8提供本工程的后期服务,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 5、钻孔的布置要足以评价建筑物纵横两个方向地层土质的均匀性,应按主要柱列线或建筑物的周边或体形变化和应力集中的地段布置,为建筑设计提供依据。钻孔间距和密度应根据地层变化的复杂性与建筑物的具体要求,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中建筑勘探点间距的规定确定。对于桩基方案,如地基情况复杂,宜在每根柱下布置钻孔。对于嵌岩桩方案应查明桩端下三倍桩径范围内岩石情况。 五、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场勘察工作将会分期实施,具体进场时间、提交中间资料时间,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中间资料和地勘成果资料。 2、乙方在进场后,必须在 15个日历天内提交地勘中间资料,逾期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范围变化、不可抗力影响)和地下障碍、连续下雨3天以上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呈报甲方工程部审定,工期可相应顺延。 4、本工程相应的停、窝工费及乙方提前完成的加班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不作调整。 六、合同价款 1、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243.32万元(大写:贰佰肆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 2、本工程工程量以甲方工程部确认的详细勘察方案布置的孔数、深度为合同数量,最终工程量按审定的详勘方案的实际成孔数及深度据实结算。 3、本合同为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因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损耗费、机械费(含油费)、间接费、措施费(含技术措施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赶工补偿费、人工费费用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保卫、管理费、利润、税金及相关所有政府部门的相关行政费用,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责任的所需的所有费用,本合同包干固定综合总价所包含的费用不以本合同所提及的费用为限。施工期间本包干固定综合总价为固定价格,不再调整。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及暂定数量如下:房开一期(A5组团、D地块)建设项目地质勘察钻孔暂定数量 七、支付方式 1、乙方提交分期分批勘察报告(经审查通过的勘察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次勘察费用的70%; 2、甲方完成分期分批勘察结算审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经甲方审定的该批次勘察结算费用的95%(扣除已支付勘察费),待该批次已开工项目的主体结构封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该批次勘察结算费用的5%。 3、甲方支付乙方勘察费时,甲方代其提供发票,在支付勘察费用中抵扣(发票金额按照国家现行税费规定进行计算)。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在乙方完全守约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文件资料; 3、负责办理有关的手续:完善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及提供管线分布图等; 4、保护好乙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擅自修改或向第三者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二)乙方责任 1、从进场至勘察工作完成期间,所有材料、设备的保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搭接,安表计量,水电费由甲方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包括损耗摊销); 2、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3、做好安全作业及现场保卫工作,若施工现场造成安全事故或治安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交甲方工程/设计报批。在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沿途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 5、保护好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擅自修改或向第三者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6、乙方授权保证条款:乙方特在此授权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签约及履约过程中签字确认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乙方代表”签字与加盖乙方公章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代表”如有变动,乙方应即日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前,“乙方代表”的签字仍具有法律效力。 7、其它法定或约定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乙方勘察质量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扣留乙方总勘察费5%作为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合同实际总价的千分之三,逾期达到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赔偿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延付或拒付应付款项,否则,自逾期之60日起,以逾期应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滞纳金。 4、本工程如因一种或多种因素(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材料设备、勘察、或工作成果等)造成任何安全事故、任何人身损害、任何财产损失或涉及侵犯他方合法权益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导致甲方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乙方须全额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罚息、律师费等,此条款为特殊条款,不能变更或减免且合同无效、解除的本条款继续有效,赔偿金额最低不能低于本合同实际总价的30%)。 5、乙方无论何种原因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等),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同时乙方还需将甲方已支付费用全额退还给甲方;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除依照特殊条款承担责任外,均须按本合同暂估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补足。 十、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发给乙方的文件或传真均以合同中乙方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为准,若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合同中乙方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E-mail将被视为有效。甲方按上述地址发出文件视为甲方履行了传递文件的义务。如合同中乙方地址错误或地址变更没有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仍按原地址寄送相关函件的视为甲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员工的签认手续视为有效的日常函件往来途径; 2、甲方自接到乙方递交的最后一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办理结算,如由于乙方相关工程资料提交不及时、不完整等因素导致甲方审查工作无法进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申报的结算额与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差额不得超过乙方支付申报的结算额的5%,否则超出5%部分的审计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勘察费用总额8%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将该部分违约金直接扣除。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任何乙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7、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质勘察合同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_________”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 1.2 “_____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与_________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拟建_________栋各_________层住宅和_________楼裙房商场,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约_________平方米,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在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布孔附图各一份 2.2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勘察费。 2.3 甲方应维护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进行任务书内要求的地质勘察内容和质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含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质勘察中期资料_______份,于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质量和内容要求的地质勘察最终成果报告 _______份。 3.2 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后,本合同任务书要求范围内必要的修改,补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付给勘察费。 3.3 乙方应配合甲方,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工作。 3.4 如遇地震、狂风或暴雨(其等级以气象部门的定义为准)等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其发生时间长短相应顺延。 第四条 勘察费及支付办法 4.1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物价局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改本)的收费标准下浮_______%结算勘察费。 4.2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暂定勘察费,其余勘察费用约_____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设计、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继续完善勘察外,并视甲方损失大小减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费。因勘察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受损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合同附件 6.1 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_________份。 6.2 同上单位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布孔图_________份。 6.3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6.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础施工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质勘察合同 篇7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水埋藏条件; 2)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作为评价;的各类建筑作出地基基础类型的判断及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步分析评价; 6)在勘探中发现有地貌单元交接部分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加密; 7)勘探中判断基础入岩层(中风化或微风化)时,则要求深入完整岩层厚度不小于5米; 8)其他要求详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 如果本合同技术要求与现行规范不一致,按高标准执行。 1.6按相应地质勘察规范确定。 第二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完备性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壹式陆份。 第三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稳定水位; 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地质剖面图,基岩面等高线图; 3)各岩、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和土工试验成果表,满足能按承载力变形计算地基的要求数据; 4)水质分析报告及侵蚀性能评价; 5)地震基本烈度,场地土类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评价; 6)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容重、承载力、液限、塑限、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内磨擦角、内聚力等); 7)基础结构方案建议,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桩基各设计数据; 8)按勘察规范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进行评价及建议,明确设计的采用值。 3.1.2 (勘察报告),其中外业工作为 天,出具勘察报告时间为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为甲方通知开工时间后 天内完成。 3.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2.1 含但不限于按照规范要求须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入岩、取样、岩石抗压实验、土工实验、孔位测量、设备进退场费、技术工作费用、以及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该项目有关的费用,施工单位负责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问题,且费用自理,住宿自理。 3.2.2 本工程预估工程总进尺为 元(大写 ),结算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后 天内承包人及机械进场,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全部付清结算价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请结算款时应提供等额有效的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价款。 第四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4.1 发包人责任 4.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详附件资料。 4.1.2 发包人以现有场地交付承包人。 4.1.3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4.1.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4.2 勘察人责任 4.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负责。 4.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勘察费200 %。 4.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4.2.4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勘察人员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而出现的质量事故勘察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5.2如果在工种期内发生争议,在未取得裁决之前,双方均继续工程工作,除非双方同意暂停工程工作,否则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违约处理,按违约责任赔偿。 5.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1、 勘察人应对其聘请的工作人员安全负责,若非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勘察人负责赔偿; 2、 勘察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勘察所掌握的与该地块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负保密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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