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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勘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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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勘察合同(精选30篇)

2023勘察合同 篇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发包人:

  勘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就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1.4工程勘察任务: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进行土壤化学实验。(具体详见布孔方案)

  第二条: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已有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埋藏物的资料。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另行协商。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年 月 日前提供部分中间数据报告。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

  工程名称钻孔数量钻孔深度(米)钻孔工程量(米)单价(元/米)总价(元)

  合 计

  注:本工程所涉及价款均为含税价款。

  4.2.1支付方式:

  勘察完成提交报告后 日内支付本工程勘察费的70%,基础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本工程勘察费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 日内付清剩余本工程勘察费。勘察人须在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供勘察人机构所在地开具的服务业发票或地税通用机打发票。

  4.2.2结算办法:本工程总价款一次性包死,工程量为施工图纸范围及招标说明内的全部工程量,除发包人设计变更外本价款不做调整。发包人设计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变更部分工程。

  勘察人完全理解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内容,并已充分考虑全部风险因素,若有少报、错报、漏报工程量以及施工环境变化视为勘察人让利,不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勘察现场的基本工作条件并解决勘察现场出现的问题。

  5.1.3发包人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1.4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等,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5.1.5配合发包人进行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

  5.1.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核。

  5.2.4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工程管理制度,并承担资料保密义务。

  5.2.5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2.6勘察人及时组织发包人、监理方对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未经发包人、监理方确认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5.2.7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发包人超过约定期限支付相应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1‰的违约金。

  6.2、勘察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的,每逾期一日,按勘探预算总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须按本合同勘探预算总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3、勘察人在勘探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应退回发包人已付款项并向发包人支付勘探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勘察人应予赔偿。

  6.4、勘察人擅自中途更换勘探工作主要负责人,或勘察人现场代表不配合发包人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更换相应人员,勘察人应在发包人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勘探期限延误的,勘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6.5、发包人依本合同之规定解除合同的,勘察人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发包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发包人移交有关的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发包人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发包人、勘察人双方共同签证的工作量不得要求结算。发包人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勘探单位进场。

  6.6、勘察人不按时进场勘探,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仍不进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勘探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6.7、若勘察人所提交的勘探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勘探作业,并补齐有关资料。由此延误勘探周期的,勘察人应当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6.8、勘察人提交的成果报告造成发包人工程质量问题的,视为勘察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向勘察人追究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6.9、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可继续向勘察人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勘察人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附件

  10.1、廉洁协议

  10.2、勘察设计布孔图(加盖出图成果章)

  10.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4、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人(盖章): 勘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签约人 : 授权签约人: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 洁 协 议

  在发包人、勘察人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发包人、勘察人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勘察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勘察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勘察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勘察人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费用。

  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发包人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勘察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勘察人不得接受发包人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勘察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发包人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发包人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勘察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举报。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勘察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勘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勘察人继续合作。

  九、发包人发现勘察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包人(盖章): 勘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2023勘察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工程投资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3勘察合同 篇3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图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勘察合同 篇4

  项目名称: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1.3 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

  │

  项目名称

  │文件资│ 提供日期 │

  │

  │料份数├──────┤

  │

  │

  │ 年 月 日│

  ├───────────────────────┼───┼──────┤

  │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

  │

  │

  察许可文件

  │

  │

  │

  │

  │

  │

  │

  ├───────────────────────┼───┼──────┤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

  │

  │

  │

  │

  │

  │

  │

  │

  │

  │

  ├───────────────────────┼───┼──────┤

  │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

  │

  │

  │

  │

  │

  │

  │

  │

  │

  │

  └───────────────────────┴───┴──────┘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

  │

  │ 提交日期

  │

  │

  │  勘察成果名称

  ├──┬──┬──┤

  提交份数

  │

  │

  │ 年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 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 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2023勘察合同 篇5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__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计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勤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2023勘察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许可等批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工程总平面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12份,电子文档2份。乙方向

  第四条 工作周期、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工作周期

  4.1.1 签定合同生效后5日内提交所有勘察成果资料,由于甲方或乙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勘察费合同价(暂定)人民币 万元,其中:

  1)本次项目中标价暂定按设计费的30%计取,即 万元,最终

  2)以上费用均已包括投标人支付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完成

  4.2.2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经甲方认定,结算书送造价部门审定后,甲方付

  第五条 甲方、乙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乙方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乙方仅能得到工期顺延的赔偿;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8 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知识产权专属甲方,乙方不再享有相关权利

  5.1.9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

  5.2.1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

  5.2.6 乙方工作人员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2.7 乙方需进行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5.2.8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50%,计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乙方支付暂定乙方100%的勘察费。

  6.3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4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甲方、乙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鉴证意见(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2023勘察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保密程度: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汲取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技奂邮眨玻啊 矗埃サ目辈旆选*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资料,时间达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

  │工程地点:                              │

  ├──────────────────────────────────┤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

  ├──────────────────────────────────┤

  │勘察阶段:                             │

  ├─────┬──┬───┬─────┬──┬───┬───┬────┤

  │建筑物名称│结构│层数及│基础砌置深│基础│总荷重│单位面│备注  │

  │(或代号)│类型│总高度│度及标高 │类型│   │积荷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2023勘察合同 篇8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年 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元(大写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 作为定金,计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 预算勘察费的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计____元;提交勘察成 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 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 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 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份,发包人__份、勘察人__份。

  发包人名称:_____ 勘察人名称: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

  住所:_____ 住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银行帐号: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 鉴证意见: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 经办人:_____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2023勘察合同 篇9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勘察任务。根据《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 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技术要求

  1.4 预计工程量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项 目 名 称

  文件资

  料份数

  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1. 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 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高资料

  # 提交技术委托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文件资

  料份数

  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1. 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 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 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年

  月

  日

  勘察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年

  月

  日

  3.1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元,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

  5.1.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责任。

  5.1.2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

  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乙方

  5.2.1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2023勘察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 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极取资料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XX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 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 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技加收20-40%的勘察费。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勘察工期顺延;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资料,时间达_______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 讯 处: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勘察合同 篇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

  1.4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6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

  1.8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第四条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7.1.3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7.1.4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1.5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1.6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1.7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承包人责任

  7.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2.4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承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鉴证意见(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勘察合同 篇12

  建筑安装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勘察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 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极取资料后_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技加收20—40%的勘察费。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023勘察合同 篇13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技术要求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3.1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__元,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 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 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 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2.6 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其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宜。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 查 号:               鉴 证 号:

  审查日期: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勘察合同 篇14

  项目名称: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1.3 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

  │      项目名称              │文件资│ 提供日期 │

  │                       │料份数├──────┤

  │                       │   │ 年 月 日│

  ├───────────────────────┼───┼──────┤

  │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      │

  │  察许可文件                │   │      │

  │                       │   │      │

  ├───────────────────────┼───┼──────┤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   │      │

  │                       │   │      │

  │                       │   │      │

  ├───────────────────────┼───┼──────┤

  │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   │      │

  │                       │   │      │

  │                       │   │      │

  └───────────────────────┴───┴──────┘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

  │             │ 提交日期   │           │

  │  勘察成果名称      ├──┬──┬──┤   提交份数     │

  │             │ 年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 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 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 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2.6 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其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宜

  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接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2023勘察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_________”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

  1.2“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与_________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拟建_________栋各_________层住宅和_________楼裙房商场,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约_________平方米,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义务

  2.在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布孔附图各一份。

  2.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勘察费。

  2.3甲方应维护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义务

  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进行任务书内要求的地质勘察内容和质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地质勘察中期资料_________份,于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质量和内容要求的地质勘察最终成果报告_________份。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后,本合同任务书要求范围内必要的修改,补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付给勘察费。

  3.3乙方应配合甲方,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风或暴雨等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其发生时间长短相应顺延。

  第四条勘察费及支付办法

  4.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物价局__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收费标准下浮_________%结算勘察费。

  4.2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_____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暂定勘察费,其余勘察费用约_________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甲方的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乙方的责任

  如果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设计、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继续完善勘察外,并视甲方损失大小减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费。因勘察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受损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合同附件

  6.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_________份。

  6.2同上单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布孔图_________份。

  6.3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6.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础施工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2023勘察合同 篇16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五)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计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畅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2023勘察合同 篇17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_________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2023勘察合同 篇18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图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XX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2023勘察合同 篇19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4语言文字

  1.5联络

  1.6严禁贿赂

  1.7保密

  第2条 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

  2.2发包人义务

  2.3发包人代表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2勘察人义务

  3.3勘察人代表

  第4条 工期

  4.1开工及延期开工

  4.2成果提交日期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5恶劣气候条件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

  5.2成果份数

  5.3成果交付

  5.4成果验收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6.2竣工验收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2定金或预付款

  7.3进度款支付

  7.4合同价款结算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第9条 知识产权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12条 合同解除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2勘察人违约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15.2勘察人索赔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和解

  16.2调解

  16.3仲裁或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4语言文字

  1.5联络

  1.7保密

  第2条 发包人

  2.2发包人义务

  2.3发包人代表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3勘察人代表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第5条 成果资料

  5.2成果份数

  5.4成果验收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2定金或预付款

  7.3进度款支付

  7.4合同价款结算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第9条 知识产权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2勘察人违约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15.2勘察人索赔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仲裁或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 进度计划

  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 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

  2.1.1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发包人义务

  2.2.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勘察人义务

  3.2.1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

  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 工期

  4.1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

  5.1.1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进度款支付

  7.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 知识产权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 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1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1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勘察人违约

  14.2.1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____________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语言文字。

  1.5联络

  1.5.1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发包人

  2.2发包人义务

  2.2.2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

  2.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

  2.3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2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第5条 成果资料

  5.1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2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

  7.1.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

  7.3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

  7.4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8.2.3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

  第9条 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_____

  10.2.2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2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

  14.2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第15条 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___。

2023勘察合同 篇20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办公楼装修

  1.2、 工程地点:上东新邻里办公楼

  1.3、 承包范围:3F-4F室内装饰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优良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二)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处理好土建、空调、供暖及水电、门窗等遗留问题并协调各方记录在案。向乙方提供清楚的施工界面。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甲方要及时确认材料样板、验收工作,按时支付工程款。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四)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六) 、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价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 包工包料。

  6.2、工程进度款与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95%,5%为交工验收备案开始计满一年的质保金。

  (七) 、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 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其他约定

  (十一) 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2023勘察合同 篇21

  房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

  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2023勘察合同 篇22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文件及合同条款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 。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5.1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1.5.2满足设计方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

  1.5.3如钻孔点位无法作业必须经甲方认可后允许钻孔点3米范围内位移。

  1.6承接方式:委托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钻孔 个,预计总进尺约 米。

  取费标准按:

  1、0 —10米按700元/孔取费。

  2、10—20米按1100元/孔取费.。

  3、20—30米按1900元/孔取费。

  4、30米以上按2900元/孔取费。

  第二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工程工作范围的地形图。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管线图资料和已有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3.1乙方在勘察前提供方案图纸,并经甲方审核后方使用。

  3.2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的勘察成果资料八份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分批作业,第一批作业点数为 个进场后 天内提交勘察正式成果资料( 天内提交勘察初步成果资料),以后作业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作业点数按勘察方案为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后 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包干固定综合单价:¥_ 元/米。每批次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勘察书面成果后支付至该批次结算金额的80%;,每批次基础验收后付至该批次结算金额的95%;余额5%作为保证违约金,每批次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结清。

  4.2.2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从进场施工至出正式成果报告的施工、试验等所有费(除审图费)。

  4.2.3工程计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按实际钻孔深度以延长米计。

  4.2.4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开据项目所在地的相关税务发票方可支付;工程款付至结算总价的95%时,乙方应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全额相关税务发票。

  第五条 甲方、乙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任务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甲方对合同约定的勘察场地,提供勘察工作顺利进行的条件。对勘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

  5.1.3甲方及时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5.2乙方责任

  5.2.1配合甲方、监理管理工作

  5.2.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管线图认真查看现场地下管线。

  5.2.3根据甲方的要求分批次进行勘察

  5.2.4乙方在施工中必需严格遵守城管等行政管理的管理条例,凡有施工扰民、破坏市政设施和绿化,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费用自理。

  5.2.5勘察现场所有的勘察机械设备财产由乙方自行保管负责,如有遗失和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5.2.6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乙方负责解决勘察过程中的水电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合同费用内。

  5.2.7在工程勘察前,向甲方提供勘察纲要、勘察组织设计及勘察进度安排。并根据甲方工程工期要求,提供勘察成果资料,配合甲方报建等工作。

  5.2.8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所有保密资料。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5.2.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费用不予增加但工期可以顺延。勘察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每逾期拖延一天按1000元罚款。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后,应及时对其完整性和详细程度进行审核,并在3日内书面回复,如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作回复,甲方将认为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及详细程度满足乙方要求,日后因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及详细程度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11 乙方义务完善审图工作(费用按国家规定方支付)。

  5.2.12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勘察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非乙方员、观光或行人路过者进行喊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勘察现场,对勘察洞口要设置防护网和警示标语。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

  5.2.13 钻孔经甲方与监理单位验证深度后要求封口,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

  6.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甲方不支付费用;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勘察费。

  6.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罚款1000元。

  6.5本合同签订后,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欲终止或解除合同时,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并就终止合同的有关事宜签订协议,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6.6乙方在勘察工作时不得损坏周边相邻建筑及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额赔偿。

  6.7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或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察验收

  8.1由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7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乙方以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乙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8.3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甲方、乙方可就地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它

  9.1 乙方承诺方案中地下室勘察部分免费。

  9.2 乙方出正式地勘成果报告前须与甲方沟通,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才能出具正式地勘成果报告。

  9.3 在场内给甲方免费引三个市政基准点(坐标、标高)达到规划放线要求。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此页无正文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勘察合同 篇2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年__月__日开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元(大写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计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贡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023勘察合同 篇24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 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现行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变形及稳定计算、基础施工提供有关岩土技术参数和建议。

  1.6承接方式:承包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

  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

  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

  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 年_ 月_ _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按《广西工程勘察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__年版)价格文件执行;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 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 %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的 %的工程进度款,计 元;勘察工作外业结后 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计 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 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关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30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在工程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 ;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钦州市钦北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 贰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3勘察合同 篇25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年__月__日开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元(大写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计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贡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2023勘察合同 篇26

  建设工程技术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

  2.1.1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发包人义务

  2.2.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勘察人义务

  3.2.1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工期

  4.1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

  5.1.1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进度款支付

  7.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知识产权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责任与保险

  13.1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1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勘察人违约

  14.2.1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争议解决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语言文字。

  1.5联络

  1.5.1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发包人

  2.2发包人义务

  2.2.2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2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成果资料

  5.2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4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8.2.3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条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责任与保险

  13.2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争议解决

  16.3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进度计划

  附件D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2023勘察合同 篇27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

  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

  程______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技术要求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察许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3.1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

  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

  4.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

  国家规定的取费。

  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__元,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向乙

  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

  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

  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

  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

  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害

  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

  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

  察现场条件。

  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公

  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 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

  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

  当甲方不能提供。

  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用。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

  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便

  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 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决

  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

  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

  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 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

  求。

  5.2.6 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赔

  还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

  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一日,

  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

  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

  当地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

  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

  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宜。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

  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

  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

  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请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2023勘察合同 篇28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保密程度: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2023勘察合同 篇29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 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 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 %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的工程进度款,计 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 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计 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 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X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2023勘察合同 篇30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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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0: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