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业分包合同 |
范文 | 专业分包合同(精选27篇) 专业分包合同 篇1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二、本合同专用条款;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工业新区(太原市阳曲县)修复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共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现场指令执行)。日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工期可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a、因不可抗力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须满足单位工程优良率对发包方的承诺。第四条合同造价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 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行情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元/吨,从加工场地运输到安装现场喷砂除锈喷吐油漆350元/吨(油漆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总计:2190元/吨。懔条安装元/吨,螺栓具体单价明细见钢结构综合单价表)。施工材料损耗率损耗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大于3%,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办理退料或按市场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之任何市场浮动与价差、机械费、材料搭接、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临建设施费、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办理通行证费、环保证费、施工过程中资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缴政府部门各类规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且充分考虑一切施工因素和风险、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风险。 4.4、上述单价包含水电费。如施工中发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场价(暂定180元/天)执行。 4.5、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为由提出调整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领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预算数量。 5.3、乙方负责编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至乙方指定场所,乙方负责卸车并负责保管。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利用边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预埋件的钢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计算。 5.6、现场构件安装发生水电费按计量计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质量自行负责测试检验。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工程乙方负责签收人员为5.9、双方确认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任何承诺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权人签署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签证、承诺、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均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乙方一概予以承认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更换,乙方通知甲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在开工前15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2套。 8.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7、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8、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8.9、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生活设施。 8.10、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送配至指定的现场开关,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 9.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内),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环保与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 9.6、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补偿。 9.8、乙方队伍进场前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和原件扫描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55周岁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事宜。如乙方不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的,若发生意外伤害、伤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报表、质量报验资料、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12、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13、乙方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及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9.14、对于甲方告知乙方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的情况,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应避免因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承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专业分包合同 篇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增强甲方在 施工的效率和质量,经过对乙方的资质审查,确认乙方具备承担甲方 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就 工程项目的 分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_ _ 。 工程内容: _ 乙方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质量、进度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下调,同时,按附表单价对应调整合同总价。乙方承诺不因此提出其它额外补偿(如管理费、临时设施、设备进出场费等)。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甲方视施工现场的开工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除以下情况,竣工日期不延期: 1、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适当顺延。 2、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入侵,在工程现场发生非业主亦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暴乱、骚乱,地震等。)的因素出现,乙方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工期可适当顺延。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予以现场确认,是否顺延工期,以甲方现场确认意见为准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被建设单位及甲方上级单位处以罚款的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10天以上(含10天),由乙方按照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5 ‰进行赔偿。 第四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承包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 (¥ );(价款项目见附表1) 第五条 变更设计 1、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审批变更设计,乙方如确需进行变更设计,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 2、甲方下达的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类损失的全部分。 3、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的全部分。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现金合同价的 %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甲方财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内不计息。 2、项目完工结算并订立《清算协议》后,若乙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 工程计量与支付 1、工程计量 工程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完工工程数量进行核实确认。 2、支付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2)工程结束后,甲方及时向业主申报工程量,在甲方收到业主计量款14天后,由甲方财务部门根据甲方审核同意的计量资料编制工程费用结单,向乙方支付甲方从业主方获得相同比例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留 5 %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 1 年满后,甲方付清尾款。 第八条 材料供应 甲供材料 1、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协议工程所需的对工程质量、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 (如钢材、支座、锚具、水泥、砂石、火工产品、防排水、油料等)由乙方按月生产计划及时提交材料采购计划,由甲方统一控购,并按乙方实际领用数量以价拨形式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费用。甲方统购材料和单价以附件《甲供材料清单》注明的为准。 2、甲方负责供应本协议附件《甲供材料清单》中注明的材料;乙方必须按甲方材料管理和领用制度办法有关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后领用并负责搬运、保管;乙方实际领用的甲供材料费用在每月结算给乙方的工程材料包干费中扣除;甲方扣除甲供材料总数量至少不低于该材料设计数量的95%,如因乙方原因需要使用超出材料定额的材料数量,仍由甲方负责供应,供应单价可根据市场行情另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材料包干费中予以扣除。 3、凡甲方供应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卸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在现场协商确定。 4、为确保本协议工程施工进度,对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做好下一月相关材料供应计划并报送甲方审定。 5、甲方供应的材料,一旦经乙方办理手续领用后,所领用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若造成施工浪费、丢失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购或外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一经发现按外购或外销金额的两倍予以处罚,并从乙方当期材料包干费中扣回;乙方自购材料用于本项目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7、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所需临时电力线路和用电计量器具,并承担相应费用。其生活、生产用电电费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自备相应台套的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进行本协议工程的连续施工,并承担费用。 乙供材料 施工材料由乙方采供,鉴定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还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及试验合格证明)。 第九条 施工机械 1、本合同中甲方不提供施工机械及机具,所有施工涉及到的机械及机具均由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自行组织进出场且必须确保性能完好; 2、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使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乙方已经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在退场前应报甲方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退场。 第十条 工程质量 合格率100%.优良率95%,质量评定的标准以国家或者行业和业主(发包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审核批复乙方的施工方案及验工计价,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施工报酬。 3、审核乙方施工人员工作技能和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手续。 4、提供图纸或技术交底资料,按照用料限额供应施工所需的合同约定的材料。 5、指定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环境保护进行全面、全过程管理及监督。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甲方施工计划要求,提供能够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的具有专业技能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器具,并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2、对本合同 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技术交底资料、施工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其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果施工期内发生人身伤亡和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监督,遵守有关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4、按照甲方要求,编制或配合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或其它技术资料,按时提交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 6、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及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承担因未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除质量保修条款外,至乙方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毕工程价款后自行终止。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3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二、本合同专用条款;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1.2、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工业新区(太原市阳曲县)修复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共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现场指令执行)。日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工期可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a、因不可抗力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 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须满足单位工程优良率对发包方的承诺。第四条合同造价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行情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元/吨,从加工场地运输到安装现场喷砂除锈喷吐油漆350元/吨(油漆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总计:2190元/吨。懔条安装元/吨,螺栓具体单价明细见钢结构综合单价表)。施工材料损耗率损耗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大于3%,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办理退料或按市场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之任何市场浮动与价差、机械费、材料搭接、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临建设施费、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办理通行证费、环保证费、施工过程中资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缴政府部门各类规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且充分考虑一切施工因素和风险、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风险。 4.4、上述单价包含水电费。如施工中发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场价(暂定180元/天)执行。 4.5、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为由提出调整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领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预算数量。 5.3、乙方负责编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至乙方指定场所,乙方负责卸车并负责保管。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利用边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预埋件的钢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计算。 5.6、现场构件安装发生水电费按计量计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质量自行负责测试检验。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工程乙方负责签收人员为5.9、双方确认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任何承诺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权人签署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签证、承诺、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均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乙方一概予以承认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更换,乙方通知甲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在开工前15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2套。 8.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7、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8、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8.9、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生活设施。 8.10、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送配至指定的现场开关,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 9.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内),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环保与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 9.6、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补偿。 9.8、乙方队伍进场前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和原件扫描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55周岁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事宜。如乙方不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的,若发生意外伤害、伤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报表、质量报验资料、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12、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13、乙方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及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9.14、对于甲方告知乙方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的情况,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应避免因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承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付款及结算方法10.2、预付款回扣方式:无 10.3、进度款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0.4、乙方应在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准认可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月度累计工程款支付至累计工作量的90%时,即停止付款。 10.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6、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余下的%为保修金,待工程交工满1年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无条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0.7、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说明。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向造成资金风险的甲方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10.8、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图纸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2套,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如主合同规定保修年限超过建设部规定,执行主合同规定) 1.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予维修或不按照约定期限维修,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总承包合同终止 13.1、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中止、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中止、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则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4.1、《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节能环保协议》、《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协议》、《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告知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签订。 14.2、乙方已充分完整了解本分包项目的资金和付款情况、场地设施、实施条件等相关情况;甲乙双方已清楚知悉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4.3、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与本项目业主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4.4、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甲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后,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保修义务)后失效。 14.7、本合同,一式2份,由双方分别保存。其中: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4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四、 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元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宽的规定一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 乙力: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依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_________ 中泰名城CA区C3#-CA4#桩基 工程。从施工准备到工完料净等全部操作工序。 内容包括:_________定位放线、钻孔、混凝土浇筑、充盈系数、材料检测、材料复试、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水电费、税收、管理费、协调地方关系费等。交工时应提交完整技术资料四套。静载试验、高低应变试验所有试验均由乙方负责(具体试桩数量以不小于图纸说明为准),所发生的试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所有机械设备等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清工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_________ 1、承包价格:_________ 195 /m3(见附件人)此价款为含税价款。工程量暂定为 2500 /m3,合同价款约为 480000元 实际结算额据实结算。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方式。合同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合同单价综合考虑了桩长及各类地质情况等因素,无论实际施工中遇到岩石、各类土质、砂石或者地下水,均执行此单价。结算时合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工期、施工方案、政策性调整等各种风险均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3、本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内容:_________承包范围内所需要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机具工具费、劳保费(含安全帽)、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应计取的全部费用。(桩基础施工全工程,直至检测合格交与发包方所需全部费用);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文明安全施工现场清理、材料分类码放及挂牌标示等管理费用;国家性重大会议和活动、自然气候与不可抗力、学生高考期间限制造成停工窝工的费用;必要的开会学习教育费用;正常情况下的停水、停电而发生的停工窝工的费用;机械操作、测量放线;雨季施工、地下水位高等因素的降效费用;工人吃、住、行的费用(分包人的临设由分包人自行解决);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中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现场目前状态下的各种情况及不可预见因素;综合单价也包含分包人预期的管理费及利润, 以及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需分包人提供正规发票所需支付的税费;分包人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由分包人自行清理并外运,费用含在合同单价内。 4、工程量结算方式:_________按图纸设计桩长、直径 ф400nun计算。实际发生的砼量不得高于设计图纸砼的1.2倍,如高出部分的砼量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注:_________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结算时,需经发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签字后办理。结算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质量:_________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结算时单价扣10%。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的,分包施责,经返工、修复合格后,支付工程款,一切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2、工期:_________实际开工日期以第一天桩基进入工地为准,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在一旦L天以内完工,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如达不到工期要求,罚款不超过总价款的20%。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_________进入施工现场签订班组安全承包合同,明确责任;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现场材料、机械、物料堆放整洁、有序。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承包人要求时,按现场文明施工条例进行违约处理,另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五、施工管理:_________ 1、在施工前,乙方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规程,明确施工程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2、乙方提前编制方案,报甲方审核,提前提出材料计划,以便甲方考察落实。在乙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甲方组织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乙方确保一次验收。 专业分包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檐口封包制作安装等。工程地点、毕节学院工程内容、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檐口封包及骨架。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工程檐口封包及骨架,檐口封包内容所有骨架及铝单板安装制作及防锈处理以及工程所需的脚手架工程。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20xx年10月24日,完工时间:20xx年12月31日。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相关图子及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因此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五、 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计算 单价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实验,成品半成品焊缝及测费、综合措施费,材料损耗费,油漆费、施工水电费。所用材料按每平方米800元计算。所用钢骨架材料为:方管50500.4㎝厚,铝单板采用2.5㎝厚氟碳漆。 六、 结算时按实际审计定工程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定工程量}乘以包单价为准。 七、 付款方式 1.材料预付款30%定金,材料到场补80%材料款。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定工程量)的80%扣减支付的材料款后支付余款。.备注:檐口脚手架以包干价(220xx0.00)元(贰拾贰万元正)含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根据乙方提供方案搭架完工,甲方支付乙方(176000.00)(壹拾柒万陆仟元正)。所剩余款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办理完成,按实际审计定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作为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照价的100%. 九、 甲方责任 甲方配合协调现场各方关系,协调现场用水用电, 十一、乙方责任 负责施工前、中、后期的资料准备搜集调理及施工当中的材料报验,检验、设计变更签证和质量安全工作,若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原因造成返工或延期,有乙方全权代表甲方行驶签证责任,签证所得由乙方收益(或承担),做到文明施工,遵守业主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和做好施工当中隐蔽工程的验收和保护工作,负责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样品。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擅自违约,违者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十三、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1. 未尽事项,参照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2.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试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7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专业分包合同 篇8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 承包人 份, 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专业分包合同 篇9甲方(总包人): 乙方(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桩(含基础桩及支护立柱桩) 1.4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机械、人工、燃油、挖运施工现场道路及平整场地等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合同价款 2.1基础桩与支护立柱桩工程暂定总价: 元(具体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一)。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基础桩与支护立柱桩采用包干单价形式 2.3结算方式:以承包人现场实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3、分包工作期限 工期:自开工之日(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起 天内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受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直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凭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责任,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除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1、质量保修 11.1分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 5% 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2.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人合同和承包人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合同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贰份。工程承包单位(盖章) 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分包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分包人(签字): 签订日期: 专业分包合同 篇10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公司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_______防水涂膜(_____________厚),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_______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_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____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__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专业分包合同 篇11发包方: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标准 5.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______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1套。 四、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 电话: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 电话:________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10.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10.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10.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0.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1.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1.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1.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1.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五、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以国家和______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________ 序号: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 施工面积(㎡):________ 材料品牌:________ 14.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4.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______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6.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6.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6.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6.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6.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70%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七、质量保证期为5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八、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2.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22.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1000元的违约金。 22.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22.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 元的违约金。 九、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5.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5.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5.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5.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5.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5.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一、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12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专业分包合同 篇13承包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 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4)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 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8)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9)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10)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1)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2)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提交每月的施工计划,有阶段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期计划以及相关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0)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四条、承包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分包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担保 1、__________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包括违约金、罚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或无效,________仍应依担保约定继续承担担保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2、保证人_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个工程项下的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税款;拖欠的人工工资;拖欠的材料∕设备款;拖欠的施工机械∕模板、钢管租赁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期违约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款项、违约责任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_________保证期间自签订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满两年时止(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以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1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甲方工作 2.l、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 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l、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专业分包合同 篇15?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业分包合同 篇16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乙方已经签订承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望都·太阳城二期23#楼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室内腻子工程(室内卫生清理)包工包料全外墙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单价),小写: 元(合同单价)。 建筑面积:5429M2 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 月 日开工;月日竣工;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按当地质量监督站及建设单位的分户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为: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未按工期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甲方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六、合同的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17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专业分包合同 篇18承包人(全称):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__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 元, 小写:____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年___ 月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 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 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 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专业分包合同 篇19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包的分包给乙方施工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第2条合同工期 1、防水施工开始时间:按甲方通知日期开始施工,并满足甲方整体工期需要; 2、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材料及时进场和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3条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向甲方提供本分包工程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1本分包工程施工所依据的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 1.2乙方实施本分包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或施工技术。 1.3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施工机具的型号和数量。 1.4每一施工阶段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情况。 1.5乙方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结构和隶属关系。 1.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乙方所采取的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或处理方法。 1.7提供冬季施工应采取的保证质量的措施。 1.8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防毒害措施。 1.9提供环境保护措施。 第4条合同价款 1、乙方工程量计算原则: 2、合同单价 2.1本分包合同固定单价为: 2.3分包合同单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了乙方的竞争实力,是一次包死的综合价,单价不做调增。 2.4本分包合同单价包含乙方完成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主材、辅材、搭接、附加层以及材料的试验检验费等)、机械费,以及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工具使用费、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各种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管理 费、企业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合同价款的调整: 3.1除非现场发生业主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分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而且分包合同价款的调整必须经甲方批准,且必须是甲方收到业主相应变更索赔的批准后才能发生。 3.2变更部分结算时按实调整 4、本分包合同结算总价确定依据以下资料: 4.1本合同单价; 4.2按本合同约定计量原则计算的工程量。 第5条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1、分项工程质量达规范要求。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达到标准。 第6条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提供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权力义务。 第7条甲方责任: 1、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防水施工方案及相关保证措施。 2、提供乙方在现场的施工用房、工人临时住房。 3、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对地下室防水层进行验收。 4、开工前负责提供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防水施工作业面及安全施工保障条件并对甲方进行各项技术交底。 5、协调防水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7、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第八条乙方责任: 1、进场前三日向甲方提供防水工程施工要求的各种资质、资格等备案资料; 2、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3、提供第三条所示防水作业施工方案; 4、按设计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5、施工前先做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6、明确工地负责人、现场质量/安全/消防管理专职人员,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防水工种上岗证、体检等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证明证件等。 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求,自备符合甲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等施工防护用品。 8、负责本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及国家和的有关规定。 10、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乙方对自身施工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12、负责保管及维护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水、临电设施及设备,如有丢失、损坏,乙方按照实际价格的5倍赔偿。 13、冬、雨季施工的措施所需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单价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价款均不作调整。 14、负责防水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工程完工验收时提交一套完整的属于分包工程范围的竣工资料。 15、在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品种或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若发现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将给予合同单价50%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16、供应的材料,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采购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应保证防水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和国家相应的行业标准,并提供进场材料的材质证明。 17、对于提供的材料,在用于工程之前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验,并在监理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和送达指定试验室试验。取样的数量和频次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应为检查和检验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等。 18、按分包合同的规定提供了合格证书和其它文件后,无论何时,当甲方对乙方已用于分包工程提供的材料的质量发生怀疑时,乙方应无条件的对该材料或已完工程进行剥露、试验等检验,当检验结果符合分包合同条件的要求时,甲方承担因检验而发生的费用。当检验结果不符合分包合同条件的要求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9、以发出指示,要求乙方拆除或从现场撤走任何与此分包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工程或材料。 第九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不可抗力以政府部门发布为准);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 5、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6、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__内,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__天内就工期延长给出书面答复。但工期之延长不附带经济赔偿。 7、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甲乙双方根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本合同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在分包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发出的任何工作指令,因甲方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经济支出或因甲方指令引起的合同外经济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 1、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款支付:结算办理完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留__作为质量保修金。 4、若因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支付给甲方工程款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本条第2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做法。若发生闹事或者投诉等对甲方声誉影响的事件,甲方将按照每次___万元不等的处罚。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乙方应优先保证本工程现场工作人员(或己离场)的劳务工资,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规定发放劳务工资,甲方有权代为发放,所有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对乙方进行____元的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完工验收 1、乙方提交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工程完工后__天内。 2、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完工验收报告后__日内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直到满足各项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施工技术方案,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并有责任避免甲方因乙方施工安全问题而遭受索赔和损害。 2、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伤人、亡人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且保护好施工现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4、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6、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7、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做的胸卡,如未配戴将被无条件请出现场并对现场负责人处以罚款。 8、乙方如果需要明火作业,必须向甲方项目部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履约 签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价__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乙方在施工期间没有违约情况发生,甲方无息如数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争议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六条违约 1、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对本工程防水材料的质量、施工的工期、质量、安全负全责,在保修期满之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应由责任人无条件保修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甲乙双方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第十八条质量保修: 工程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专业分包合同 篇20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漳州后石电厂九龙江引水西溪管道修复工程 1.2、工程地点: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江岸 1.3、承包范围及内容: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定向钻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平台 1.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总方量约3400m3的水池填2米高的海沙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工。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30%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 合同造价 4.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 4.2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4.3.1工程量约为: 4.3.2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路基箱费用、地下障碍物的破碎及外运费、截桩后残桩外运费、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不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等一切费用。 4.4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本工程预付款为人民币伍万,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其他:本合同需附上双方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2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 承建。根据该工程图纸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甲方将 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三、工期要求: 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总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则给予20xx元/天处罚;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顺延工期,注:(具体施工日历天数随土建方交验时间而定)。 四、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核定单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不渗不漏。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执行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4、此报价不提供税票 五、工程款支付 1、随甲方合同一起付款; 2、专业分包工程结束,项目经理应在15个工作中内完成与专业分包单位的终结结算,终结结算后方为有效并付至此款的97%给乙方; 3、3%的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计算:按图纸设计施工面积计算。(注:附加层不计算面积。) 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由乙方负责维修; 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层上安装、打洞、接管、基础下沉开裂等)造成的渗漏,如需乙方维修,工程费由甲方负责; 3、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施工部位; 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质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证防水操作面干燥,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所和工人住宿; 4、参与并配合乙方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尽量不安排工种交叉作业; 5、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有效的配合;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7、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 8、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9、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行为有权要求整改;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项目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承包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通进场施工,在满足防水施工条件下,乙方的材料、人员在两日内必须到场。乙方常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进入甲方工作区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对施工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前入场、安全、三级教育; 4、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质量。向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证明; 5、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 6、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8、参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尽量不让其他相关工种损伤、破坏防水层。 九、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1、双方协议解除; 2、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而耽误工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每天按总金额的1%给以乙方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应当无偿维修或返工; (2)因乙方原因如未能如期交工的,乙方将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十一、在本合同发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合同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2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及范围: 4、造价:每米施工单价按 元/米计算,送桩部分(空送)适当补偿 (此工程桩基检测费、税金 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5、质量等级:合格 6、工期拟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3 项方式承包 1、按工程内容及范围单位造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工作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计算规则按定额有关说明执行。 3、压桩工作量按日报表签证量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设备进场开始正式工程桩施工时付设备进场费 万圆整(¥ 元)。 2、压桩完成时付工程总价款至:以 米为节点,付施工量总价的70% 3、余款待桩基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应交乙方会审后图纸三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地下管线图一份。 2、应在压桩前按乙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提供压桩设备施工的必要条件,保证施工过程中附近居民无异议。 3、甲方供桩按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进桩,若供桩不及时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乙方每个台班 元停工损失费。 4、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好施工应备的手续。 5、在工期范围内遇停电、地下障碍物清理、截桩、周围建筑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累计三天乙方不计取停工损失费,工期顺延;超过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补贴乙方停工损失费,每个台班 元。 6、承担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约定付给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若不能按约定期付款,则按日息2%付息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按合同及施工图纸与文件,及时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标准,如期完工并及时整理好技术资料。 4、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并负责安全生产,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承担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甲方指定 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正本 贰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补充协议与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2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结合公司《关于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全面实现。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作业对进行施工。特达成以下共识,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层 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计算,按天累计(因天气不能施工,甲方签证后可顺延)。 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录工期延长: 5、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6、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7、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8、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9、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三、质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2、质量达不到要求是,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一倍。 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检站的验收和确认。 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5、乙方如达不到本和铜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工伤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1、承包范围:内外墙抹灰、外墙砖、顶层批胶灰、找平层、地下室地面踢脚、散水、沥青缝及楼梯、施工洞、踏步台和部分后施工的所有土建内容的施工。 2、承包方不包括:外墙保温及油料、塑钢窗制作安装。 3、承包方自备内容:小型手持工具、线绳、灰盆、照明工具、靠尺、尺杆、木搓、灰板等。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制定的总工期、月进度、周计划逐次完成。乙方如达不到合同的质质量等级和工期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算方法: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其它以测量为准。 7、付款方式:内粉三层一付,按照已完工程量的80%结,外粉两面完成结一次,按照已完工程量80%结。外墙砖完成50%结一次,按照已完工程量的80%结。交工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0%。 8、剩余工程款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到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三个月付清,有质量问题照常维修。 9、本合同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本合同签字生效,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担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24发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浙江领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工程 1.2、分包工程地点:柯城区航埠镇工业园区内 1.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基础以上部分制作、安装 二、分包方式及内容 2.1、本工程分包采取 包 清 工 的方式。 2.2、包含工作内容: 1)H型钢立柱安装、牛腿制作、行车梁安装、屋面彩钢瓦、保温棉等施工;外露铁件油漆施工采用一底一面漆。 2)北面维护墙及东西面山墙施工。 3)经协商单价如下:屋面40元每平方米,围护墙安装20元每平方米,原有墙拆除5元每平方米。 4)吊装机械费本工程一次性补贴3000元。 采用协议固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乘积的方式的进行结算, 2.3甲方提供焊接设备及辅助材料,主体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4、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现场施工的安全责任。 三、分包合同工期 3.1、合同工期:45日历天(含雨天)。无故延误工期,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 3.2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四、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 4.1、付款方式: 进场施工后支付人民币10000元,屋面檩条安装完成后支付10000元,剩余款项等验收后预留合同价款的5%保修金,其余付清。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五、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 3 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承包方所在地办公室 发包方和分包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发包方 一 份,分包方各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分别保管。 发包方:(公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分包方: (签字) 专业分包合同 篇25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地质资料及施工质量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时,按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及评定验收。 五、合同价款 金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 六、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及施工图纸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内容,对于同一类标准、规范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七、施工图纸 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地形图电子版一套,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电子版资料不得随意扩散,如经发现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图纸(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将水、电源接至施工现场。 3.甲方驻工地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地下隐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现场探沟探挖;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认可后实施,确保地下隐蔽设施在施工期间的使用安全。 4.每月25日前须提交已完工作进度统计表和下月预计进度计划,报表和计划均提供一式三份。 5.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基坑支护的施工工艺,如因乙方配合不利造成支护工期延误,最终影响总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土方回填时应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夯填。 7.按甲方项目部要求对基坑内的积水进行抽、排水工作,并确保地下室垫层施工之前的正常施工。 8.整理承包范围的竣工资料,且符合档案馆存档要求。 9.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0.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管理、平面布置、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必须遵守青岛建管局的有关管理规定。 11.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地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接受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如安全不符合要求造成罚款由乙方承担,负责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责任方负责。 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的统一指挥。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向甲方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消除事故隐患。基坑开挖时,基坑周边应搭设防护栏杆。爆破施工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监理认可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施工,保证支护安全。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门口设洗车台,确保现场场容场貌达到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4.乙方在施工时,应确保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线安全及周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工程设计变更及设计变更的价款确定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更换需经甲方的同意。 十一、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的提供方式: 工程所需各类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负责保管。 十二、工程价款结算 (一)结算方式: 1.土方挖运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石方爆挖运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平整、开挖、外运、爆破、爆破防护、装卸车、基底清理、道路清扫、垃管费、综合考虑运距情况、协调周边关系等内容的成活价格。 3.工程量根据甲方批准的开挖范围边线图、放坡系数和实际开挖深度计算。乙方应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深度及石方爆破深度,开挖或爆破深度超过规范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深度则超深部分的工程量不予计算,超深部位需要回填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欠挖及欠爆增加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价款拨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 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2.以上付款条件均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付款后支付,若建设单位付款延误或付款比例变动,则以上付款方法亦随之变动,甲方不承担该变动的违约责任。 3.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否则甲方保留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资的权利。 十三、竣工验收及结算 (一)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于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工程整改意见。如果需要整改则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基坑工程交给甲方。 3.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四套另外提供电子版竣工图纸一套。 (二)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于20天内提出工程结算书及完整地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待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完毕并通过审计后,甲方在30天内对乙方结算书进行审定并确认。 十四、保修 保修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保修金5%。保修金在地下室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由使用单位、甲方代表出据工程质量缺陷解除证明书后30日内支付保修金。 十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验收未能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造价 % 的违约金,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修至合格,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附加条款 1.税金和规费由甲方统一代扣代缴,并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2.施工用电、用水由甲方负责送至施工场地边界,水费、电费的按市场价格,由乙方支付。 3.个人所得税执行青岛税务局相关文件规定;劳保费已包含在乙方工程造价中。 4.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运输车辆所经过的道路必须保证清洁,否则,城管交警、业主所采取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5.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险由乙方按规定缴纳,若由甲方代缴,则按乙方产值占总分包产值比例分摊。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保修责任结束,工程款付清后终止。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两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地税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乙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3.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到注册地税务局办理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专业分包合同 篇26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专业分包合同 篇27甲方(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面积_______________ 结构_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________ 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类别: 5、分包范围: 6、质量要求 :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7、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个日历天。 10、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总包合同文件(除合同价款以外);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 1、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按时开工 (2)按双方的协商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4)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5)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6)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 (7)按时交付工程价款。 (8)甲方派驻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2、乙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 (1)乙方订立合同时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4)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5)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担; (6)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须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更换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7)按期完成项目,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分包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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