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
范文 |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精选24篇)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 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经营商铺.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合伙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1项,合伙人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 >商业街.并挂号< >的名义,无偿提供商铺内的所有一切配套经营. 第2项,经协商选出财务保管人,货源负责人,最终决策人.任命店长及店内职务人员.并所有股东必须配合服从.不可违背职务人员的权力. 第3项,所有股东有权利参加所有会议,及重要决定的投票权力. 第二章:合伙人的职责 第1项,所有合伙人必须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并积极完成给其的任务,不可与管理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如有不可避免,及时会议协商,不可擅自做主。如有违反,视情况而定,严重者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出所拥有的资产。 第2项,如合伙人未经同意超过一个星期没有上班,或擅自离职者与上条通行 第3项,所有合伙人须按照店内规章制度上班,没有特殊优待。 第4项,如在经营过程中有意见不合,可投票决定,或由最终决策者做出策略。 第5项,最终决策者有权利决定股东的职务及分配。 第三章:盈利的分配 第1项,盈利是指一个月扣去店内所有费用,所剩下的资金为盈利。 第2项,所有盈利按个人的股份以一百股计算分配。 第3项,红利在发完工资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财务主管计算分配。 第四章:退股方式 第1项,所有合伙人在本合同书期限未满前不予退股,合同期满后需退股者,可按当时的市场值根据其所投资的股份退出。如未到期退出一概不退出投资股,可保持股份,不予分红,其得到的红利由其他股东平分,待到店铺转让或拍卖经营时,可按其股份分配。 第2项,退出股份需经股东会议共商决议,并计算出市场值。 第3项,退出的股份首先由店内购买,经股东同意可转卖给他人,如未转卖,其他股东平衡分配。 第五章: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农业综合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详林权证所示山地范围内) 经营范围:经济林(含速生林、果树林)、种植/养殖、观光休闲经济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林权证有效期内,自20xx 年 ---- 月---日起,至 2050年 ---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现金 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现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 年---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作为申请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入股股份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执行人,应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的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 向长寿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合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甲方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态条件,促进植物生长,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减少土地管理投入,弥补目前经费不足困难,将从王阜乡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种部分经济植物的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由乙方套种浆果林。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经营林地面积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于 范围内,共780亩(其中已改地408亩),山林权证号为 ,四至范围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图)。 第二条 合作经营期限 为二十年。即自20xx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条 甲方收益和结算时间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为林地租金2万,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采摘运出的鲜果重量来计算,为 元/千克,由乙方在采摘结束后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结算并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采摘或采摘数量少,则由乙方补足至2万元作为甲方当年的收益。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甲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甲方所有; 3、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调回部分已改地,乙方应予同意并按合同条款结算; 5、进入经济植物挂果年份后,可摘取成熟果实; 6、收取属于甲方的合作收益,电费按村里给合作社(或村民)的价格按实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确保承包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使用和占用其承包的浆果林地; 4、帮助乙方解决在合同期内林业生产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纠纷。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帮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设好已规划的管理房,在当年5月底前建设好三座集水池。负责清欠合作之前发生的工资、 6、不在双方合作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种植和养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设施的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管理权、产品的处臵权和收益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征用、占用造成损失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享有乙方种植浆果林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5、依法享有继承权,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受益; 6、可以对地块进行符合现代设施农业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据需要在通过规划审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数量的经营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乙方义务 1、维护承包林地的林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好林地,适度养殖以取得有机肥,搞好水土保持,促进地力提升; 2、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3、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条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处臵 合同期满,林地所存浆果林由甲方进行管理或处臵。如继续浆果生产,所产浆果必须全部由乙方收购,甲方不得出售给第三方。双方约定,将来浆果的收购价格按国家当年晚粳谷收购指导价的1.5倍进行计算。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以人员变更等作为理由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方可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以乙方相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作为违约标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以标的同等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费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作为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鉴证方留存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甲方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态条件,促进植物生长,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减少土地管理投入,弥补目前经费不足困难,将从王阜乡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种部分经济植物的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由乙方套种浆果林。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经营林地面积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于 范围内,共780亩(其中已改地408亩),山林权证号为 ,四至范围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图)。 第二条 合作经营期限 为二十年。即自20xx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条 甲方收益和结算时间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为林地租金2万,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采摘运出的鲜果重量来计算,为 元/千克,由乙方在采摘结束后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结算并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采摘或采摘数量少,则由乙方补足至2万元作为甲方当年的收益。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甲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甲方所有; 3、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调回部分已改地,乙方应予同意并按合同条款结算; 5、进入经济植物挂果年份后,可摘取成熟果实; 6、收取属于甲方的合作收益,电费按村里给合作社(或村民)的价格按实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确保承包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使用和占用其承包的浆果林地; 4、帮助乙方解决在合同期内林业生产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纠纷。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帮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设好已规划的管理房,在当年5月底前建设好三座集水池。负责清欠合作之前发生的工资、费用和合作以后经济植物的管护; 6、不在双方合作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种植和养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设施的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管理权、产品的处臵权和收益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征用、占用造成损失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享有乙方种植浆果林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5、依法享有继承权,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受益; 6、可以对地块进行符合现代设施农业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据需要在通过规划审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数量的经营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乙方义务 1、维护承包林地的林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好林地,适度养殖以取得有机肥,搞好水土保持,促进地力提升; 2、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3、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条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处臵 合同期满,林地所存浆果林由甲方进行管理或处臵。如继续浆果生产,所产浆果必须全部由乙方收购,甲方不得出售给第三方。双方约定,将来浆果的收购价格按国家当年晚粳谷收购指导价的1.5倍进行计算。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以人员变更等作为理由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方可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以乙方相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作为违约标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以标的同等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费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作为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鉴证方留存 份。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鉴证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5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农业综合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经济林、种植/养殖、观光休闲经济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林权证有效期内,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__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作为申请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入股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执行人,应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6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7甲方(出租方):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 承租经营面积和经营方式:承租经营面积共约 万亩,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 二、 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 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营。 计 万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 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三、 甲方和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甲方: 1、 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向上级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乙方: 1、 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3、 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章):中国华宇广东分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甲方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态条件,促进植物生长,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减少土地管理投入,弥补目前经费不足困难,将从王阜乡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种部分经济植物的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由乙方套种浆果林。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经营林地面积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于 范围内,共780亩(其中已改地408亩),山林权证号为 ,四至范围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图)。 第二条 合作经营期限 为二十年。即自20xx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条 甲方收益和结算时间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为林地租金2万,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采摘运出的鲜果重量来计算,为 元/千克,由乙方在采摘结束后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结算并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采摘或采摘数量少,则由乙方补足至2万元作为甲方当年的收益。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甲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甲方所有; 3、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调回部分已改地,乙方应予同意并按合同条款结算; 5、进入经济植物挂果年份后,可摘取成熟果实; 6、收取属于甲方的合作收益,电费按村里给合作社(或村民)的价格按实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确保承包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使用和占用其承包的浆果林地; 4、帮助乙方解决在合同期内林业生产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纠纷。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帮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设好已规划的管理房,在当年5月底前建设好三座集水池。负责清欠合作之前发生的工资、 6、不在双方合作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种植和养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设施的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管理权、产品的处臵权和收益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征用、占用造成损失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享有乙方种植浆果林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5、依法享有继承权,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受益; 6、可以对地块进行符合现代设施农业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据需要在通过规划审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数量的经营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乙方义务 1、维护承包林地的林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好林地,适度养殖以取得有机肥,搞好水土保持,促进地力提升; 2、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3、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条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处臵 合同期满,林地所存浆果林由甲方进行管理或处臵。如继续浆果生产,所产浆果必须全部由乙方收购,甲方不得出售给第三方。双方约定,将来浆果的收购价格按国家当年晚粳谷收购指导价的1.5倍进行计算。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以人员变更等作为理由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方可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以乙方相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作为违约标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以标的同等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费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作为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鉴证方留存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9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地使用权合同流转意见》及总口管理区关于第二轮林地承包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 甲方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杨湾办事处将一林地租赁给乙方 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面积:甲方将 亩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经营期限为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林地租赁经营费,每亩地每年 元,十年共计 大写 元。 四、支付方式:双方签约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现金 大写 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展开生产经营活动。 2、依照合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3、当乙方有违约行为时,向乙方提出劝问,乙方严重违 4、合同期内,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协助乙方协调部门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林木种植管理、砍伐、销售、加工及林地的合理利用活动,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建林、育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栽植树木,搞好病虫害防治;完成租赁面积的水利任务。 3、砍伐树木必须完备申报、审批手续,承担其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经营费用,不再交缴其它费用。 5、依法经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6、合同期内,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享有标的自主经营权,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依合同办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事项 1、合同期内双方若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0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_____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 3、甲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 2、乙方提供技术人员。 三、分成方式: 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2、如受政策影响,特殊情况和经营状况不好,甲方需保证乙方的设备安全运出。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中国浙江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经营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认真友好洽商。于_________年_月_日,在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名称: 二、经营范围: 三、生产规模: 四、总投资与注册资本:该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万元,汇率按 : ,下同)。其中,固定资产____万美元,流动资金____万美元。 项目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模板 五、产品销售: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__%。由__方负责外销。 六、技术、设备: 七、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八、合营期限: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年。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3甲方: 运三公司 乙方: 顺和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车辆合伙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伙经营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各自经营的客车联合经营做强做大市场。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客运,经营范围为现各自的始发和到达站点。 三、合伙以各自出车数为准。 四、联合组织客源,双方资源共享,协商发车。 五、合伙经营核算 组织客源费用双方共同承担,车辆运行成本各自承担,营收按人车计算。 六、车辆运行的`责任和风险各自承担。 七、合伙经营的营收按月结算。 八、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期续签。 九、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十 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诉讼。 十 二、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十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 运三公司 乙方: 顺和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与乙方合作经营,就乙方经营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合同。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本市包河区美菱大道160号(现徽州大道)三层楼房交与乙方使用。 二、该房屋合作期共二十四个月,自20xx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二OO九四月十五日止。.合作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继续合作,则必须在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同意后,双方协商重新签定合作合同。 三、乙方每月交付甲方工作人员工资人民币柒千元整,付款方式为现金.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后,房屋无损,且结清合作期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剩余押金。 四、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相应后果由乙方承担,不得私自将房屋结构破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如要改变装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五、乙方有责任爱护甲方房屋及设施,不得损坏,否则按价赔偿,甲方应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如有损坏事先应向乙方说明。 六、乙方在合同期间,如遇政府政策行为影响合作,乙方应无偿让出,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甲方工作人员工资,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乙方在合作期间,如将房屋转由他人合作使用,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应视为违约。 八、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增加工作人员工资,不得随意终止或变动本协议,否则应视为违约,如政策性拆迁,装修补偿归乙方所有(20xx年4月15日止)。 九、合作前甲方必须将水费、电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结清,合同期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每月交清费用时将所有单据复印件交由甲方核对。 十、合同期内如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为伍万元整。 十一、甲、乙双方改变联系方式须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甲、乙双方补充条例: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5第一章 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 同意在市合作经营。为保证合作经营正常运营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作经营单位 3、合作单位名称: 品牌实木家具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 4、专卖店地址:市区路10号柏图家具商场三楼。 第四章 经营目标、范围和规模 5、合作经营的目标: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在经营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专卖店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合作经营范围:专卖店主要开展品牌实木家具代理销售等有关业务。 7、经营规模: 专卖店属于贸易企业,以资本和市场决定经营规模。随着业务发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经营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专卖店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投资总额 8、专卖店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三十三万元(¥330000.00元)。 甲、乙、丙三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乙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丙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如果因经营需要增加投资,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资。 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共同协商确定:甲方占有1/3股份,乙方占有1/3股份,丙方占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转让其股权时,须经其他两位合作人同意,其他两位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全体合伙人应按各人所持有股份从新调整职责。 11、新加入的合伙人应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按股权比例与原合作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责任、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经营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 13、利润分配:每月的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按月提取工资、奖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留取20%作为发展基金,其余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每三个月分配一次。因经营需要产生借款(一万元以上借款需经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因正常经营产生的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分担。 第七章 合营各方的职责 14、甲、乙、丙三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乙方职责:乙方为合作经营工作具体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经营货品;④管理专卖店日常经费开支。 甲方、丙方职责: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配合专卖店日常经营等。 15、专卖店的员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16、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订,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17、主持专卖店工作的合伙人必须每个月向其他合伙人通报专卖店的经营情况,包括管理、销售、财务等情况。 18、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专卖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经营的活动,专卖店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19、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三方同意通过。 第八章 劳动报酬和奖金 20、乙方每月从专卖店经费中领取----千元作为管理劳动报酬(包括聘请职员的工资)。 21、顾客主动上门采购家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10%作为乙方及职员的劳动奖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绍的客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20%作为介绍人的奖金。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 23、专卖店的会计年度从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第十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24、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丙三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5、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丙三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26、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 27、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28、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29、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本合同于20xx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南宁市签字生效。 32、合同的年限为壹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33、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6第一条总则 1.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 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 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公司) 2. 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 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 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 3.公司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 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 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_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 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 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 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 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 (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 (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 (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 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 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____月和____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 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3)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4)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5)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6)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7)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8)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9)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0)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1 1)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1 2)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5. 5.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5. 6.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 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3)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5)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6)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7)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8)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9)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2)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3)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4)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 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 (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 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 6. 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 3.至少有三 (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 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 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 2.按照“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 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 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 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 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 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 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 (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 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 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 (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 1. 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 1. 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 (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 1. 3.当期限届满前六 (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 (5)年的延长。 1 1. 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 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 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 3.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 3. 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 3. 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3. 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 3. 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 3. 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 4. 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 4. 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 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 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____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 6. 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 7. 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 7. 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1 7. 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 7. 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 8. 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 8.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 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 9. 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 9. 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9. 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 9. 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9. 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 9. 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 1. 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 1. 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 1.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 2. 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2. 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 (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7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欲共同经营 项目,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作项目: 1、项目内容:双方共同承包经营商场经营 项目。 2、项目资金:承包租赁保证金及项目经营流动资金共需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成立后,双方就该项目成立项目部,该项目部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项目部设项目经理,该项目相关经营管理活动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决定。 3、项目经理由甲方指派或更换,但应征得乙方同意。 4、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三、 项目经理职权 项目部经理是该项目的全权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该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该项目年度经营计划; 3、制订该项目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该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该项目部的具体规章制度; 6、决定该项目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项目管理人员; 四、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将其对该项目所应投资的数额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 银行账户。 2、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就经营育秀商场1-3层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证该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3、对外需以甲方名义办理该项目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手续及对外签署合同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对外合同和文件需经项目经理 签字后甲方方可盖章。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将其对该项目所应投资的数额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 银行账户。 2、查阅项目部对内、对外发生的相关文件及会计账簿,监督项目经营管理。 3、保守与该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 五、 债权债务分担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项目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经营该项目与第三人产生争议的,甲方应积极解决。争议和纠纷无法解决而引发诉讼仲裁的,应由甲方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相关费用由项目部负担。 六、 收益分配 1、项目部每____月对项目收益情况进行一次核算,并以此确定该期项目收益,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双方投资比例对收益进行分配;甲方承诺:乙方每次分得的收益不少于 元人民币,并以自身财产作为担保。 2、上述收益分配应以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并依照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关债权债务为前提。 七、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一________年。 八、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但尚未达到解除本合同条件时,违约方每次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约达到解除本合同条件,但守约方选择不解除本合同时,违约方除应及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不涉及履行期限的,违约方每次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须按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九、 合同解除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出该项目: 1、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更换、解聘项目经理。 2、甲方或甲方股东无正当理由干涉项目经理对该项目的经营管理。 二)本合同解除后,除违约方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外,对于各方在项目中的投资,守约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解决: 1、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2、守约方按照违约方在该项目的全部投资作价收购违约方在该项目的一切权益。 3、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全部投资为作价收购守约方在该项目的`一切权益。 十、 文件送达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等)均应由送达方与被送达方互相签收。 2、不具备互相签收的条件或一方拒绝签收的,文件应通过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发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但正式法律文件必须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 3、以特快专递方式,应发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以接受方签收日为通知到达时间。任何一方的住所地发生变更的,应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合同当事人,否则发送给原地址即视为已送达。 十 一、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均必须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8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具有一家酒店,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和收益分配。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自20xx 年 8 月 1日起至20xx 年 7 月 30 日止。 第三条 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比例:甲方 60% 乙方40% 2〃利润分配时间:按季度分配。正式开业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前,将上个季度的利润分配完毕。 3〃利润的计算方法:利润=总收入—总成本 总成本=工资+水电费+燃料费+物料消耗 +修理费+原料成本+税金 (总收入包含应收账款) 4.若形成负利润乙方不参与分配,也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酒店的经营管理 合作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酒店的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酒店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经营场所,负责协调经营场所使用过程中的对外关系协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有权提出相关的经营建议。 3、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4、甲方负责酒店开业前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流动资金手续办理,确保酒店能正常经营。免费提供员工食宿。 5〃甲方负责酒店开业前,人员准备(招聘、培训)所需的员工工资及发生的费用。 6〃开业前酒店装修期间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7.甲方负责客户挂账合同的审批权和应收款的回收。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酒店的经营管理。 2〃乙方负责酒店人员的招聘培训 3〃乙方有对酒店人员录用、辞退、岗位和工资调整的决定权 4〃乙方有财务收支的签字权。 5〃乙方应保证酒店的员工总数不超过30 人 6〃乙方应保证酒店的员工平均工资不超过 20xx元 第七条 财务、采购管理 1〃采购管理:乙方负责采购管理,甲方负责监督和提供采购车辆。 2〃财务管理:甲方委托一人负责财务和保管工作。 3〃甲方人员服从乙方管理,工资由甲方负责发放。 4.工资发放时间:甲方应确保每月10号前发放上个月的工资 第八条试用期 1. 时间:一个月。20xx年8月1到20xx年8月30日 2. 工资:乙方试用期派遣人数10-15人,派遣人员到达甲方现场前甲方预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人民币叁万元整,并报销交通费。 3. 结果:若双方满意可按此合同继续进行;若有一方不满意可立即终止合同。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应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 第九条 酒店的交接 酒店装修结束后、试营业前,甲乙双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续,并制作酒店设备设施的清单。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9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_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美元占%,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人组成,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的利润分配如下:第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第__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年。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昆明市签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__(签字)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0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共同达成合作经营合同,具体条款及内容如下: 一、合作现状及范围: 甲方以现有钢结构分项加工车间、设备、钢结构专项资质、部分配套的设计、办公场所及签订合同后所有钢结构业务作为股份投入,乙方以合同签订后所有钢结构业务、全面的管理及配套的施工技术人员、车间生产技术人员作为股份投入,双方共同经营钢结构工程的生产、安装等,双方股份各自占50%。双方对合作后生产经营的利润、风险或潜在亏损共同承担、合作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共同承担。合作范围仅限于钢结构生产部分,不涉及到双方其他业务。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把公司现有钢结构车间生产、经营、原有人员用于合作后生产、经营,合作后把钢结构生产、经营权交由双方共同经营。 2、投入合作后钢结构生产部分人民币壹拾万元启动资金,并投入业务过程中的流动资金。 3、享有双方经营中的利润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享有支配权、使用权及合同约定的双方所占比例的收入权利。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做为经营经理对合作后钢结构车间生产、经营负责,全力维护公司在社会及市场上的形象。 2、投入合作后钢结构生产部分人民币壹拾万元启动资金,并投入业务过程中的流动资金。 3、享有双方经营中的利润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享有支配权、使用权及合同约定的双方所占比例的收入权利。 三、业务部分: 合作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将所签的钢结构工程共同经营,钢结构工程产生的所有利润、债权债务共同承担(包括挂靠单位使用资质承揽钢结构工程获得收入),产生的与业务有关的税费(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钢结构资质维护费用等)、合理开支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共同承担设备维护、保养、电费等费用。双方承揽钢结构工程均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外宣传承揽工程,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对外承揽钢结构业务。 四、财务管理: 1、双方共同管理: 负责现金, 负责合作后钢结构业务收入、支出、帐目管理,财务按月、按实出具报表。 2、经营中的开销投资应由双方同意后共同投资,大额超过伍拾万元投资或经营中双方同意的集资产生的利息由双方共同承担。 五、合作时间: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如同意可续签。 六、其他约定: (一)、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获取各自的利益,不得单方对用户做出不切实际的许诺和保证,不得做出损坏合作方的言行,不得做任何有损工程质量和客户利益的行为,更不得做出损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名誉、权益的事。 (二)、合作后双方共同商议一套完善、可行的管理模式用于实行,舍弃家族式管理模式。 (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原有生产管理人员由双方根据原有人员能力、对岗位适应能力决定是否留用。 (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钢结构材料由双方清点后以市场现行价格计价作为甲方投入的流动资金,交由合作后钢结构使用。 (五)、本合作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对合作期间钢结构产生的债权、债务负责,双方各自原有的债权、债务及与合作后钢结构车间生产无关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与合作经营无关。 七、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如一方不能履行需要解除合同需双方同意,如单方解除需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赔偿上年度二倍利润作为违约金。 (二)、合作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见证方: 年 月 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1第一条 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 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 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_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 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 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 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 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 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 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 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 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 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 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 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 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 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 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 若于三十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三十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 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 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2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地址:沙河口区龙祥花园330号,经营面积______平方米,经营范围: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长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长波。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______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为了“和气生财,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合同)书,双方同意在花都豪利花园白云阁1号租赁店铺作为开设美容院场地。 二、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半身缘美容店”,总投资实际资金为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万元。年终分红甲按照投资总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乙分红按照_________,即_________%。总之,年终甲按照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分红,乙按照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分红。合作经营合同范本。 三、本合伙美容店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自愿办理有关手续。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登记。 四、双方协商确定的职责: 甲方作为投资主体出现,负责管理和外围事务,包括bàn zhèng与外商、半生缘总部洽谈业务,与联系,都要主动出现,行使老板的权利和义务;平时一般不住在店铺里,上班是坐在前台处理接待任务,安排美容师为客人服务,或跟那些等待的客人聊聊天宣传美容知识;也要打电话联系客户,还有处理相关财务,收钱,过账、缴款等日常事务;负责招聘美容技师的把关等事务等。乙方负责会计记账事务,充当本店的店长,负责安排外派或者是聘请来的技师参与美容,负责带领新手学艺,清理采购产品清单,看护本美容院;晚上一般都住在店铺里,防止产品被盗,一般不宜透露自己已经入股,对美容技师要严格管理,强调技师整齐划一,手法到位;提醒其他美容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注重平时的技师培训等工作;有空闲也要打电话联系客户,主动与客户交流等;每天上午在别人上班时间,要带领美容师穿好整齐划一的衣服在外面做早操,或者主动与客人打招呼等;在平时没有事情做的时候,负责带领团队去各地花园或者商场里发放传单等。 五、双方协商确定: 1、义务,双方任何一方有空就去菜场购食品菜肴,回来如果有时间要及时做饭,不存在推诿;当然做饭也可以轮流做饭或购菜等;有客人过来咨询美容要热情接待,遇到特殊事情都有义务先处理好事情再跟对方报告。平时双休日是客人来体验最多的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乙方住在店铺里,晚上十一点关门,有客人做美容必须推迟关门,临睡觉前要打扫好店内卫生,第二天不得迟于九点半开门;甲方上午不得迟于十一点到岗,下午下班可以在学生放学之前离开,如果生意好,客源多,平时双休日或者学生放假尽量住在店铺里。合作经营合同范本。本店本着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处理日常事务等。 2、利益,双方暂时不领取工资,等到赚到更多的钱,也就是账上有储备的_________万元,能基本交齐一年租金之后,双方就可以领取基本工资。甲方每月领取_________元,乙方每月领取_________元。到了年底根据所赚钱的总数,甲乙双方按照比例领取分红。分红的前提是账上必须有_________万元的铺底资金。 3、权利,甲、乙方如果能做美容,洗脸、按摩、吹头发、减肥等工作都有提成;如果甲方不是以技师出现,基础工资可以提高。双方有责劝告或者提醒对方出现的错误,有事情一定要好好商量,不得把话滥在肚子里。美容店就是自己的家。本着把美容店做大做强的原则,一定要和气生财。将来的理想是双方合伙再开几家美容加盟店。目前是创业阶段,只能本着节约开支,事事处处要以节约为本。 六、甲乙双方经营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其费用纳入成本积累,如果资金短缺,也是共同承担出资再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 七、支付方式:办理银行开卡机,必须有公用的账号,如果不申请公用账号,必须有记账本随时查阅,账务必须在双方合伙面前做到日清月结,大家心里有底。 八、违约责任:双方好说好算,如果有一方在合约期间,提出辞职或者另谋高就,自动放弃者,在合约期内不准收回任何成本。如果本店有相应的债务,则按照分红比例负担。如果有外债偿还,必须还清债务之后方可离开,如果离开时没有适当的资金还清,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比例债务部分。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中介人来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转让,只能按实际注入资金转让;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实际资金涨或者跌而转让。 十二、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当时店铺增值或者是减值的价格,预估成本后,再接纳第三者入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五、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在下面签字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可受法律保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4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 * 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 Model)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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