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
范文 |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精选28篇)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山场最佳经济效益,甲方在稳定所有权,搞清经营权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户座落在 山场约 亩转让给乙方经营。 一、第一块山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块山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转让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金:两块共计人民币 元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转让经营期限内山场一切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挠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继承权和转让权。 五、在经营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财物。 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如果山场树木没采伐完,按市场价格转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昌桥林业站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广告经营权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债权的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经营权质押合同标的 (1)本合同经营权质押标的为乙方位于武汉市武珞路与中南路交叉口中建三局大厦(注:最好注明产权号或者土地证号或什么路多少号)第6、7层全部外墙墙面和第8层部分外墙墙面(仅指墙高)的广告经营权,广告经营权所涉广告位墙面面积约23*9平方米。乙方广告经营权系__________(填:基于投资大厦所有权、购买经营权、租赁经营权或其他取得方式)所得。 甲方保证:1、基于该广告经营权的任何经营权人可以自由设立任何合法广告或将该广告位租赁给他人设立广告;2、出质的广告经营权无任何权利瑕疵3、该广告经营权价值不低于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的价值。甲方如违背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广告经营权价值金额为_____元整,全额质押。 (3)广告经营权期限为_____。注:(期限必须有,1年期的经营权和20xx年期的价值可不一样,质押期限肯定比经营期限短,但是我们应当把经营权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期限与质押期限无关。) 第三条、本合同广告经营权质押担保的乙方债权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 第四条、质押的经营权的交付的时间:乙方将借款交付给甲方以前,乙方应当将____(注:此处填写产生经营权的基础合同)交付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权出质登记。 第五条、本经营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六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七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经营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其他可能导致甲方丧失债权清偿能力的事由。 第八条、在乙方实现本合同项下所有债权以前,甲方如需转让已经出质给乙方的的广告经营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签订债权让与协议并将转让所得款项全部划入乙方账户以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该经营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 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经营权办理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而诉至人民法院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该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公证用一份。 该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经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关于乙方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_号游艇商场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每月应当向甲方支付承包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承包期间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预付甲方六个月的`承包金,其中__________个月作为经营风险保证金,该__________个月的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结算后退还乙方。以后每三个月向甲方交纳一次,每次在__________日以前付清。 3.乙方自行安排住宿; 4.乙方应严格把关商场内所进商品质量,杜绝过期、变质食品、假货,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果因为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卫生、海事、纪律等),如有违反,将根据制度处罚(制度另附),处罚直至退场,并不退还押金; 6.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一位员工餐、工作服、水、电;并在趸船一楼楼梯左侧下方免费提供一间房间作为仓库; 7.甲方负责乙方在商场及仓库所有商品的安全,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将由甲方负责。 8.甲方在乙方签单消费将给予__________折优惠。 9.酒店客人在商场签单消费,甲方为其代收其款项,甲方将扣__________%做为手续费及税金,每月结清。 10.酒店部分需给乙方代销(如酒店纪念品等),酒店给予一定折扣(__________折),每月结清。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愿意续签,应期满前一个月商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承包金。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4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证件号码: 第三人: 证件号码: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债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 质物 本协议的质押物为出质人对经营权。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人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第三条 履行方式 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土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并由第三人登记备案。第三人应监督出质人的经营行为,确保质押物不被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如发现出质人有以上任何行为的,应及时通知质权人。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第四条 质权人权利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如发生上述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臵任何障碍。 第五条 出质人义务 1、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2、出质人保证质权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3、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 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1、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2、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3、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 (二)违约处理 如发生上述任一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处分质物外,还可要求出质人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出质人应赔偿质权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任一方可以向质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未涉及争议的条款。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质人、质权人、第三人各执一份。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巴音宝力格镇的林苑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林苑宾馆经营业务(住宿)。 二、承包期限: 暂定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每年5万元,乙方必须一次性缴清承包费250000万。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林苑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一楼大厅及卫生间、二楼营业室及5间客房、三楼10间客房和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乙方若以林苑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6、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7、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取暖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水、电费用。 8、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10%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林苑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果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林苑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16、严格按照区、市、旗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 五、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ie,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三)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及林苑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6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对 经营权。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 与债权人 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物保管 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置任何障碍。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为: 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⑥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 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 ①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②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④出质人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⑤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出质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 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①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②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③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出质人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⑤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 ⑧出质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为。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7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1、流转土地所在方位:。 2、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3、流转方式为租赁。 二、流转的期限为年。 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 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购销。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 2、甲方于合同规定期内到乙方所在地领取转让金。 五、协议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转让金在月日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未领取转让金而使合同无效,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地边等方面的关系。 4、不得干预乙方在转包土地上所种树木出售时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在经营所需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包的土地上进行房屋、道路、沟渠等建设。 4、乙方在转包后不得长期弃耕抛荒。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2、流转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土地进行其他活动。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一、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按地面附属物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十二、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市)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8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总商(丙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加盟的丙方的商铺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加盟分店转让给乙方继续使用,加盟分号为:___________;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加盟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加盟期满后,丙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加盟合同,同时废止本合同。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加盟合同,加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加盟费为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将加盟费(大写: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开具收据并交付商铺钥匙(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甲和丙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接手前即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 六、丙方不得在与甲方签订的原加盟合同之外以任何理由作出增加乙方义务限定乙方权利的行为和决定,同时乙方也应当同意并履行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中的相关义务。 七、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与丙方应当将其双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或复印件)一份交付乙方保存。 八、本合同未约定之事宜,可以参照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9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乙方自愿将位于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甲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甲方所承租土地的实际面积以甲乙双主共同到现场测量为准。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20xx年。自 20xx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30 日止。 三、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方式 1、现金。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该三年时段内以每年每亩650元人民币 支付给乙方。每年一次性付清,时间为当年10月31日之前。(必须为水稻登场之后) 2、20xx年6月1日后及20xx年5月31日止该时段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500斤中籼稻谷,价格以当年国家出台的粮食保护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每三年为一周期(注:参考年限分别为20xx、20xx、20xx、20xx年)。赢亏各自承担,互不找补,支付方式同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遵纪守法。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甲方有权无条件使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大小沟、渠、塘、坝等水源,亦即甲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水源以甲方方便进出水为前提,确保不误农业生产为根本。 4、因甲方承包面积较大,在统一集中施用化肥、农药后,如因正常进出水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甲方承包土地周边水源内的鱼、虾、蟹类等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而造成绝收,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乙方不得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注:根据被征收、占用的土地面积免除相应的承包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国家现行的粮农补贴政策不变。如若国家改变对三农的补贴政策,乙方按改变后政策执行。 2、乙方与甲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3、有权获得土地流转受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4、有权监督甲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3、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收回该土的的使用权。如乙方提出要保留甲方所建的地面设施,通过协商折价予甲方经济补偿。甲方如需继续租赁,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在自主、自愿基础上拟定。 2、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享受各自权利,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按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数赔偿,并依相关法律法规追责。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以备完善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0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应由甲方交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年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转让土地的面积:甲方将牧场自来水房东边的面积为40亩集体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经营期限:从20____年1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三、土地经营范围:该土地种植农作物、粮食及树林,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转让费交付办法:土地转让费一次性每亩1200元,40亩共计48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乙方转让费一次性交付甲方。 五、地边界限:东至阿布都苏力地,南至坟墓,西至叶尔克拜地,北至老水渠为界。 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土地期间的.经营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七、承包期内,乙方的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八、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除政策调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违约责任由县、乡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关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2转让方(甲方)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县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预付转让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________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3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主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主履行该租赁合同。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八台桌球和电脑记费系统及附带设施)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转让费)为元人民币(大写)。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转让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4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对 经营权。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 与债权人 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物保管 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置任何障碍。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为: 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⑥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 ①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②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④出质人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⑤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出质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 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①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②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③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出质人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⑤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 ⑧出质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为。 2.违约处理 如发生上款所诉任一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处分质物外,还可要求出质人支付违约金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所受损失的,出质人应赔偿质权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任一方可以向质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未涉及争议的条款。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质人执 份、质权人执 份。 4.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以下无正文)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5转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镇中心南路的宾馆转租给乙方经营,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转租内容:宾馆经营业务(含餐饮、住宿)。 二、转租期限:暂定五年零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租金及支付方式:转租金每年 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转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将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 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租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租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使用、 整理 、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租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甲方: 乙方: 时间 :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6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协议,协议如下。 一、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将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包括己列明的所有商品,(详细清单附后略),商品计人民币XX元,押金计人民币贰万元,总额为人民币元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凭。 三、乙方对专卖店有经营权,没有转让权(乙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给他人)。 四、甲方收回经营权和乙方自动退还经营权时,甲方应接收乙方存货,(商品),按进价付款给乙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贰万元。 五、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所有收入归乙方,同时顾工工资,水电,房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从即日起,店铺经营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和协调好上级公司关系,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商铺经营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XX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年XX月XX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7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生效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8担保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股东个人): 身份证号: 反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乙方与贷款人通过网签订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标流水编号为:)中以担保函的方式为乙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约定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现甲方为确保该追偿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网络借款电子借条》(以下简称《电子借条》主借款协议)约定之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超息(超过借款期天数产生的利息)、罚息(未还本金百分之五每日)、催收费用(未还本金金额的1%)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贷款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二、担保形式及期间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期间自被担保的主借款协议成立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三、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电子借条》约定向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后3日内向甲方偿还其已经承担的全部担保款项。逾期未履行的,参照本合同的第五条、第八条执行,林场经营权详见《林场经营权抵押清单》(附件1)。 四、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到相关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五、抵押权的实现 若甲方代偿后3日内未得到乙方的清偿,则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折价处理、公开转让或出租;林地经营权采取折价、公开转让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实际价款应当优先清偿甲方的债权。若该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则归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责任,乙方不能及时补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进行诉讼追偿。 若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未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则甲方或其债权受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经营权年限,以拍卖、变卖所得偿还债务。 六、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权证、审批表;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以折价或者以转让、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权利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在抵押期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的请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处分; (5)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 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在乙方履行偿还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场经营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财产进行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抵押财产,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同时保证不自行且不准许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矿、采砂、采土等行为。 (5)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邮箱、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可能引起相关通知无法送达,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关通知行为发出时,即视为已送达至乙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明确表示不偿还其到期债务或以其他行为表明不偿还的;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主担保合同下担保款项的20%;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并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电子借条》主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即一旦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条》后,本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的,乙方仍应在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应的后果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翼龙贷网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19甲方: 乙方: 为搞活________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________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________大酒店共计资金100万元,甲方占总股份49%,乙方占总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__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________大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__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0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民法典》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就蒋岙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碾米厂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碾米厂经营权,不得买卖。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写: )支付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承包期内,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费,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乙方在自主经营当中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承包履约保证金,而且收回承包经营权。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碾米时间: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农忙加班一个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并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保护和维护好碾米厂及其设备,其他需要的设备承包者自备,如已有设备损坏,按价赔偿(设备如损坏或有故障乙方及时维修并费用自付,并保持清洁卫生)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碾米厂及其设备的损失,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集体的赔偿义务。 4、碾米厂经营过程中电费乙方自负。 5、乙方在碾米厂不准堆放其他杂物,并监督他人不准堆放杂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经营中,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 七、承包期满后,甲方验收碾米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甲方将乙方的1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记息在一个月内退还。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在承包期内,乙方提出不愿承包,甲方将没收1000元履约保证金。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1出租方(商铺业主):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业):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县_____街_____市场旧址的_____商业中心第______座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_____年,起租日为_____商业中心开业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_____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_____%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___元/年(人民币大写:___元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_____商业中心开业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商铺交付使用的_____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_____个月的对应日_____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_____日,则从第_____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等)。 2、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因自然损耗无法修复者除外)。 3、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 4、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2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定如下承包合同。 1、甲方将金华市婺城区悦客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及房屋使用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2、承包期与房屋租赁期限一致,即自20____年7月8日至20____年7月8日,共计十年。承包费即房屋租赁费,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包旅馆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扰和参与经营。 4、乙方承包经营旅馆后,继续使用甲方店名和执照,乙方要合法经营、遵规守纪。如出现违规违法等问题,乙方要负全责。 5、乙方承包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对旅馆设施要保持原貌,不得改造扩建。否则要处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乙方经营期间,对旅馆设施、物资的维护费用乙方自负。 6、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要保持旅馆原貌及原有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资,不得随意撤换、搬走。旅馆设施及物资,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点清交接,承包期结束,乙方按照清单清点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即生效,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开发楼北侧山墙建立广告设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前提:乙方在开发楼北侧山墙建立广告设施需经该楼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的业主的'同意。乙方负责将开发楼北侧山墙保暖层处理完整并粉刷一遍,该楼业主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 承包期限:五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三、 建设标准: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建设广告设施。 (2) 乙方负责对广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因广告设施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应按收费标准定期(每年 月 日)向甲方缴纳广告管理费,并负责甲方每天公益性广告三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不低于十五分钟,具体按机关作息时间早晨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下午上班时间 (4) 乙方不按标准定期缴纳承包费,不按规定时间播放公益性广告,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拆除该广告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 乙方承包期间内,如政府动迁或开发商开发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本合同期履约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位经营权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经营权。 七、 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4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民康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诊所基本情景 本协议所指诊所位于秦皇岛海港区友谊路47号民康诊所。诊所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目前经营场地为租赁(附租赁协议) 该诊所证照编号为:___________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民康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变更予乙方。 2、甲方负责办理一切过户手续,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3、民康诊所经营权及所有权价格(其中包括诊所内现有设备、设施及药品)共计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该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该诊所内的设施、设备及药品的所有权同样归乙方所有。 5、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诊所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前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该协议签订之日后,该诊所发生的各类纠纷及事故、债权等职责由乙方承担。协议签订之前所发生的。各类纠纷及事故‘债权等职责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在核对诊所内物品无误,房屋租赁有效合法前提下,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自签字之日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5000元整(金额大写伍千元整),甲方需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天内向乙方办妥该诊所经营权及所有权的法人变更。自该诊所经营权变更乙方为所有并交由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整) 2、转让款由甲方按着收到款项的时光开具收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拥有该诊所经营的合法权利及所有权出让权利。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该诊所变更费用不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着每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心得体会范文甲方保证供给该诊所证照的'准确性,合法性时效性及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可变性。 4、无论任何原因甲方不能如期完成诊所经营权变更及经营地址变更,甲方需在延期一周内返还乙方已付款的本金,同时自第一次付款日算起按着已定金的每日百分之二十比例赔付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该诊所变更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给有关该诊所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手续。 2、因甲方供给不合法证照及手续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诊所房屋租赁合同 4、诊所物品清单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5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河码头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三堡码头部分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 自码头南面通道水沟北起向北至三层楼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运河南边第一个缆桩起向北九十米到2号桅杆吊机操作台边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层楼通道以西至运河边留做的8米宽的共用通道。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间底层的房间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 为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 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河码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 四、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 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杭州河码头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 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三堡村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6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 甲方根据农户委托将其承包经营的徐桥镇桃铺村铁铺、王寨两组87.6亩山场、旱地土地(地名、面积、平面图附后)承包给乙方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转包(承包)期限为二十年,即自20_年___月______ 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款 承包土地的租金为每年200元/亩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分四次支付租金。每五年的第一年支付一次。计人民币捌万柒千陆佰元整。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承包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甲方必须协调乙方工作,使之水、电、路三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因本项目实施而引起的与社会所发生的矛盾纠纷,给乙方合法经营的环境。 8、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租赁范围内地面附属建筑物(农作物)清理工作。 9、乙方务必在租赁期满(不再租用)清理租赁范围内的建筑物或种植物。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将承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乙方在承包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徐桥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7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面积共____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详见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免租期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日,承包期间____年, 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日前为免租期(装修期间)。 第三条价金及支付 1、承包费:双方订立合同之日,乙方交清当年租金依照市场价三年一调价。 2、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期间与房产及土地相关的税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包含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3、合同第一条第2页双方清点以后随租金一同交纳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给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____万元。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监督。 4、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具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5、租赁期间,甲方须处理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合同有效不得影响乙方承租权。 6、如因甲方直接或间接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水、电、气等乙方有权力从租金中扣除相关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杜绝给房屋造成危险的任何隐患。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餐厅电梯乙方必须负责定期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固定资产完好和不流失,所有可移动物品乙方有权处置,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享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屋顶建设由乙方自行报有关部门审批,产生相关费用及任何问题自行解决,甲方须眉积极配合。 3、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或相关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并承担承包经营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须经双方协商同意。(____万元计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超过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因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如造成乙方不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乙方损失的,应赔偿差价。 3、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整年租金及房屋装修原值中的____万元,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工经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面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而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征得对方同意方可免责。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山场经营权合同 篇28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订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面积共____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____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____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____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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