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
范文 |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通用12篇)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1_________与__________就有关_________船的买卖事宜达成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订立本合同。 船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份及厂家:_______年由______________船厂建造。 悬挂旗帜:_____________呼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登记地点:________________。 登记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的条款如下: 1.船价 船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证金 为了确保全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金额占买价百分之十保证金。该保证金应存入_________银行所开立的买卖双方的共同账户上,如有利息应归买方。开立保证金账户的费用应由买卖双方均等负担。 3.付款 在船舶移交时,上述买价应由________银行以_______支付给_________银行。 该买价不负担银行手续费。上述付款不行迟于移交工作已准备就绪及卖方已给予买方书面或电传通知后的三个银行工作日。 4.船舶检查 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__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卖方应在___________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买方在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保证金应立即释放,本合同宣告无效。 5.交船时间和地点 船舶应在__________进行交接。 移交时间/解除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宣告无效,保证金应立即释放给买方。 6.进坞 为了便于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船级社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________1)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__________2)。 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或船级社代表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船级社完全满意为止。 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除非尾轴的抽出、换新或修复系出于船级社的要求,在该情况下,上述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或者船级社有抽出尾轴之要求,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船坞费的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在任何其它情况下,上述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船级社引入干船坞的费用和将船舶由干船坞移至交船地的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 7.备件/燃料等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主移交给买方。所有备件和备用设备包括备用尾轴和备用螺旋桨,凡是在船舶检查时属于船舶的物品,无论是否曾使用过,是否在船上,都应成为买方的财产。但是,正在订购的备件不包括在内,倘若发生转运费用问题,则转运费用应由买方承担。卖方不需要对交船前已经从后备库中取出用于替换的备件包括备用尾轴和备用螺旋桨进行补充,但是,被替换下的物件应成为买方财产。无线电装置、导航设备包括在本售卖中,无须另外付款,只要它们确系卖方财产。 卖方有权将印有卖方旗帜或名字的陶器、盘子、刀叉餐具、亚麻织品和其它物品拿上岸,只要卖方用没有标记的类似物品替代之。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等不包括在内,卖方不予以补偿。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私人行李包括日用品储藏箱以及下列物品均不包括在本售卖中:___________________等。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 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买价的支付相同。 8.文本 作为对买方支付买价的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合法的船舶售卖让证明书,证明该船没有任何债务、海上留置权以及其它债务之牵连,经公证机关认可,并由____________出具船舶无债务证书。交船时,卖方应注销船舶登记,并向买方提交船舶注销证书、保证金及买价与保证金之差额连同前述第七条的付款将一并交付卖方。 交船时,卖方应将船上的全部船级证书及全部图纸交给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拥有的其它技术文件迅速交给买方。航海日志应由卖方收存,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力。 9.债务 卖方保证在交船时船舶没有任何债务、海上留置权以及其它债务之牵连。交船前,倘若发生任何有关所售船舶的索赔要求,卖方必须担义务保护买方使其免受由于上述索赔所造成的损失。 10.税款 任何与悬挂买方旗帜的船舶之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款、费用以及其它开支应由买方承担;与卖方注销船舶登记有关的类似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11.交船条件 卖方应对属于船舶一切的物品承担风险和费用直至船舶移交给买方为止,但须以本合同的条款为限。船舶应按其接受检查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 船舶应按现有船级移交,船级上不得有船级社的批注。交船前,卖方应将其所知的任何有关问题告知船级社。否则,一经船级社获悉,将取消船级或在船级上另加批注。 12.船名与标记 船舶移交时,买方应负责更换船名和烟囱标记 13.买方违约责任 倘若买方未能按前述规定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取消合同,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和涉及的全部费用及其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提出索赔。 倘若买方未能按前述规定支付买价,卖方有权取消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收入应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卖方的损失,卖方则有权继续要求对其损失和费用及其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进行赔偿。 14.卖方违约责任 倘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将一切属于船舶的物品移交给买方,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全部保证金包括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应退还给买方。卖方应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将一切属于船舶的物品移交给买方而给买方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如果证实确系卖方过失所致。 15.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上如发生纠纷,则应在________按________3)的有关法律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决。 倘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__4)指派。 倘若一仲裁人拒绝受理或不能履行其职责,则其指派方应另行指派一名仲裁人替代之。 倘若一方在另一方指派仲裁人后两周内仍未指派出仲裁人,且指派方已向未指派方发出了有关提醒指派仲裁人的信函、电报或电传,则在指派方的请求下,指派第三名仲裁人的一方也应代表未指派方指派一名仲裁人。 仲裁法庭的仲裁为终结仲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必要时,该仲裁可与法院的判决一样,由法院和其它主管当局强制执行。本合同以服从仲裁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注: 1)将船级社的名字填入; 2)验船师报告上如有船级社完全认可的批注将不再予以考虑; 3)将仲裁地填入。如果此栏未填,则认为仲裁将在伦敦按照英国法律进行; 4)如果此栏未填,则认为第三名仲裁人应由伦敦海上仲裁协会指派。 ·其他船舶买卖知识 ·二手船及废船的交易方式 ·二手船卖家在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二手船买卖中,买方的“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二手船和废船的鉴别与购买 ·关于购置国外二手船的合同谈判 ·卖家允许买家使用原船各种证书的风险防范 ·如何拟定购买国外二手船的基本要求 ·对船舶经纪人的素质要求 ·倘若废钢船买卖合同 ·新接船舶《轮机方面》的试航工作要点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2_________(下称卖方)与__________(下称买方)就有关_________(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达成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订立本合同。 船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份及厂家:_______年由______________船厂建造。 悬挂旗帜:_____________呼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登记地点:________________。 登记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的条款如下: 1.船价 船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证金 为了确保全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金额占买价百分之十保证金。该保证金应存入_________银行所开立的买卖双方的共同帐户上,如有利息应归买方。开立保证金帐户的费用应由买卖双方均等负担。 3.付款 在船舶移交时,上述买价应由________银行以_______支付给_________银行。 该买价不负担银行手续费。上述付款不行迟于移交工作已准备就绪及卖方已给予买方书面或电传通知后的三个银行工作日。 4.船舶检查 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__(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卖方应在___________(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买方在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保证金应立即释放,本合同宣告无效。 5.交船时间和地点 船舶应在__________进行交接。 移交时间/解除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宣告无效,保证金应立即释放给买方。 6.进坞 为了便于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船级社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________1)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__________2)。 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或船级社代表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船级社完全满意为止。 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除非尾轴的抽出(无论损坏与否)、换新或修复系出于船级社的要求,在该情况下,上述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或者船级社有抽出尾轴之要求(无论损坏与否),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船坞费的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在任何其它情况下,上述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船级社引入干船坞的费用和将船舶由干船坞移至交船地的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 7.备件/燃料等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主移交给买方。所有备件和备用设备包括备用尾轴和备用螺旋桨,凡是在船舶检查时属于船舶的物品,无论是否曾使用过,是否在船上,都应成为买方的财产。但是,正在订购的备件不包括在内,倘若发生转运费用问题,则转运费用应由买方承担。卖方不需要对交船前已经从后备库中取出用于替换的备件包括备用尾轴和备用螺旋桨进行补充,但是,被替换下的物件应成为买方财产。无线电装置、导航设备包括在本售卖中,无须另外付款,只要它们确系卖方财产。 卖方有权将印有卖方旗帜或名字的陶器、盘子、刀叉餐具、亚麻织品和其它物品拿上岸,只要卖方用没有标记的类似物品替代之。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等不包括在内,卖方不予以补偿。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私人行李包括日用品储藏箱以及下列物品均不包括在本售卖中:___________________等。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 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买价的支付相同。 8.文本 作为对买方支付买价的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合法的船舶售卖让证明书,证明该船没有任何债务、海上留置权以及其它债务之牵连,经公证机关认可,并由____________出具船舶无债务证书。交船时,卖方应注销船舶登记,并向买方提交船舶注销证书、保证金及买价与保证金之差额连同前述第七条的付款将一并交付卖方。 交船时,卖方应将船上的全部船级证书及全部图纸交给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拥有的其它技术文件迅速交给买方。航海日志应由卖方收存,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力。 9.债务 卖方保证在交船时船舶没有任何债务、海上留置权以及其它债务之牵连。交船前,倘若发生任何有关所售船舶的索赔要求,卖方必须担义务保护买方使其免受由于上述索赔所造成的损失。 10.税款 任何与悬挂买方旗帜的船舶之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款、费用以及其它开支应由买方承担;与卖方注销船舶登记有关的类似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11.交船条件 卖方应对属于船舶一切的物品承担风险和费用直至船舶移交给买方为止,但须以本合同的条款为限。船舶应按其接受检查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 船舶应按现有船级移交,船级上不得有船级社的批注。交船前,卖方应将其所知的任何有关问题告知船级社。否则,一经船级社获悉,将取消船级或在船级上另加批注。 12.船名与标记 船舶移交时,买方应负责更换船名和烟囱标记 13.买方违约责任 倘若买方未能按前述规定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取消合同,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和涉及的全部费用及其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提出索赔。 倘若买方未能按前述规定支付买价,卖方有权取消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收入应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卖方的损失,卖方则有权继续要求对其损失和费用及其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进行赔偿。 14.卖方违约责任 倘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将一切属于船舶的物品移交给买方,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全部保证金包括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应退还给买方。卖方应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将一切属于船舶的物品移交给买方而给买方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如果证实确系卖方过失所致。 15.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上如发生纠纷,则应在________按________( 国)3 )的有关法律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决。 倘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__4)指派。 倘若一仲裁人拒绝受理或不能履行其职责,则其指派方应另行指派一名仲裁人替代之。 倘若一方在另一方指派仲裁人后两周内仍未指派出仲裁人(无论是初始仲裁人还是替代仲裁人),且指派方已向未指派方发出了有关提醒指派仲裁人的信函、电报或电传,则在指派方的请求下,指派第三名仲裁人的一方也应代表未指派方指派一名仲裁人。 仲裁法庭的仲裁为终结仲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必要时,该仲裁可与法院的判决一样,由法院和其它主管当局强制执行。本合同以服从仲裁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注: 1)将船级社的名字填入; 2)验船师报告上如有船级社完全认可的批注将不再予以考虑; 3)将仲裁地填入。如果此栏未填, 则认为仲裁将在伦敦按照英国法律进行; 4)如果此栏未填,则认为第三名仲裁人应由伦敦海上仲裁协会指派。 ·其他船舶买卖知识 · 二手船及废船的交易方式 · 二手船卖家在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二手船买卖中,买方的“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 二手船和废船的鉴别与购买 · 关于购置国外二手船的合同谈判 · 卖家允许买家使用原船各种证书的风险防范 · 如何拟定购买国外二手船的基本要求 · 对船舶经纪人的素质要求 · 倘若废钢船买卖合同 · 新接船舶《轮机方面》的试航工作要点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3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X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4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月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 第二条第 (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 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________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 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 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 (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 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____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_____,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_____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5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 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 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6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 a.动力系统;b.通讯系统;c.中央空调主机;d.救生设备;e.所有随船原图纸。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作为本合同定金。余款_________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前期准备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电费、码头费、人工费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期间,“______________”号轮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4.2 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协助。 第五条:移交 5.1 乙方应自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无瑕疵的银行承兑汇票,确保甲方收齐余款,以示乙方已付清余款; 5.2 甲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与乙方办理“______________”号轮的过户移交手续,过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6.1.1 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轮移交给乙方时,须确保“______________”号轮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设备。如乙方发现“______________”号轮设施不全,且合法弥补,导致“______________”号轮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号轮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导致“______”号轮不能办过户手续,甲方只需返还 万元定金给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号轮移交前,“______________”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如有遗留债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须尽快解决,否则,甲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6.2 乙方违约责任 6.2.1 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余款,按日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时止。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定金; 6.2.2 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承担仲裁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7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________(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级: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 船宽: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 净吨: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 建造厂家: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 登记地点:____________ 登记吨位: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 船租约下。 三、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_________元。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帐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 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买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档(如有)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档不提供复印)。 2.同时,买方应将下述文档递交给卖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 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护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 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 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证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2.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包括保证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保证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8甲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水上运输事业,提高社会船舶经济效益,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属于杨兵个人所有的甲板机动货船(船号:________)总长_____米,最大宽度_____米,深_____米,船舶出售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 二、经双方试航检查,交船前机器及轴系推进器运转应正常,如有故障及损坏由甲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船上设备及配套设施,甲方不得拆走,船上工具全部交给乙方,如有00缺少,由甲方赔偿。 四、甲方必须将船护送到_交接,船到汉口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伍仟元,甲方应同乙方一起到船籍港湖南张家界港航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挂靠的船务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所有证件船籍港、船名、船号不变,只变更船舶所有权人名称,将杨兵改为陈记柱)。甲方须提供该船舶的全部有效证件(船舶所有权证、国籍证、船检证、最低配员证、安检证、防油污证、迁证簿、迁证卡、营运许可证、营运证)甲方保证该船没有任何抵押,并有建造图纸,能入_网。在所有证件过户改名、年审费用及船舶交易等费用由乙方支付人民币两仟元封顶,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全额支付。 五、该船挂靠湖南张家界船务公司,甲方须提供公司出具的所有权属杨兵个人所有的证明,将所有证件过户给乙方陈记柱后,船务公司同样出具该船所有权属陈记柱个人所有的证明后,乙方一次性将买船款由网银打入甲方帐户,甲方凭手机收到收款短信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六、该船交易前所有债权、债务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自己承担或处理,与乙方无关,该船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在营运中由于甲方(或以后)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影响乙方船舶正常运转,应由甲方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1000元/天)。 七、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9甲方(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 (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船宽: 船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建造年月: 登记号: 登记地点: 登记吨位: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 元。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 。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 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 元,大写 ,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预付款。合计 元(大写: )。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合计 元(大写: )。 (3)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合计 元(大写: )。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 (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 年 月 日在 (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 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买卖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 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 年 月 日。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至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至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买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 (币种) 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案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档(如有)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档不提供复印)。 2.交船时,卖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买方: 授权书; 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卖方应在交船后 日内办妥船舶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 3.同时,买方应将下述文档递交给卖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书; 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护 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 %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证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2.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 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包括保证金)及按年利率 %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保证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十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六、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七、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八、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双方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决。 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 指派。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从仲裁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10甲方(卖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购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满足航运市场的发展需求,现甲方将属于自己产权的船舶售于乙方,经乙方认真上船察看和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合同: 一、船舶数据: 船名: 马力: 总长(米): 型宽(米): 型深(米): 二、随船工具(详见清单) 三、船舶总售价人民币(大写)¥: 元 四、乙方于 年 月 日先付定金 元,¥: 元给甲方,于 年 月 日付第一笔船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甲方收乙方第一批船款后,携该船舶证书和乙方一上起到海事机构办理转港手续。转港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入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最终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付清全部船舶款,款清交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付清船款,甲方有权无偿没收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甲方船舶总价的20%经济损失。同理,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船舶高价售于他人致使乙方不能及时接船,则甲方应双倍赔付乙方定金和承担乙方同样的经济损失。交船地点: 。 五、中介费由甲乙双方分别和中介方签订协议。 六、乙方拿到甲方的.转港手续后,7天内到海事部门办理完转港过户手续,在此期间,如果海事提出相关问题,不能及时转港时,乙方退档案,甲方在5天内退回已收的全部款项给乙方,并按银行利息(月息0.3%)付息。因为这不是甲乙双方的主观原因造成的,不视为违约。 七、乙方办妥转港过户手续后,虽然有了该船的产权证,但是在没付清全部船款之前无权把船开走,只有付清全部船款后甲方方可交船给乙方。 八、乙方付第一批船款后,可派人驻船,双方上船清点随船工具,并列清单,交船时发现缺失清单上所列工具,甲方按价赔付乙方。 九、所售船舶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在船舶交接手续完成后,甲方可带走自己船上的生活用品离船。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碰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通过合同签订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按销售合同纠纷的方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壹份。 补充协议: 。 甲方(卖方)签字: 乙方(购方)签字: 中介方签字: 年 月 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11立契约书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设备目录正本。 航海记事簿正本。 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船舶检查簿正本。 渔业执照正本。 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_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双方同意以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 公司名称: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 公司名称: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挪威船舶买卖合同 篇12立契约书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_________年____ 月 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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