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
范文 |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精选27篇)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摘要: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意外风险负担,是一个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理论问题,《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有关买卖合同标的物意外风险负担的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在介绍了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及其风险负担的内涵的基础上,比较详细地阐释了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规则,最后据此具体分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责任负担问题。 关键词:风险;风险负担;交付;交付主义 一、风险及其风险负担概述 (一)风险的内涵及其引发事由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概念不同与一般交易中的风险,它具有特定的内涵,主要是指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造成的毁损、灭失。这也是立法和学者普遍认同的观点。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1)买卖合同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即它是否发生、发生的时间及后果都是不确定的; (2)买卖合同的风险是由于意外情况所导致的结果,而且这种意外情况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并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也就是说,风险的发生不是基于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对风险发生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没有实施损害行为; (3)风险必然会造成损害,而这种损害必须是给买卖合同当事人带来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不利益。 对于风险的引发事由,即引起标的物的意外情况,一般认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可抗力。对于不可抗力的学理解释,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它是各国民法通行的抗辩事由,包括自然原因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社会原因如战争等。[1]我国《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民法对不可抗力所作的基本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则是违约责任制度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要通过风险负担规则来解决。二是意外事件。又称意外事故,是指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事故。如碰撞、搁浅、污染等。意外事件也是外在于人的意志和行为的事件。对它的理解,应注意到意外事件是不可预见的,一般应以当事人的一般智识为标准,即当事人是否在当时的环境下,通过合理的注意能够预见到同时,意外事件是偶发的非因当事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我国合同法实行严格责任,不承认意外事故可以成为免责的事由,但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法又针对一些特殊的合同规定了过错责任,例如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确实是因为意外的.火灾导致建筑材料被损坏,很难确定该损失是由承揽人的保管不善造成的,在此情况下,并不能根据合同法上述第265条的规定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只能根据风险负担的原则来合理分配己经发生的损失。据此可见,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也不可能事后来约定损失的分配,或依据违约责任制度来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要依据风险负担的规则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损失。 (二)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所谓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指买卖合同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时,该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的制度。换言之,它是指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后,由合同的哪一方当事人承担该项损失以及相关不利后果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其意义在于:若由卖方承担标的物的风险,则如标的物已毁损、灭失,出卖方并不因此而免除交付的责任,其仍有义务交付与买卖合同约定相符的标的物或对买受人作相应的损害赔偿;若风险由买方承担,则无论标的物是毁损,还是灭失,买方均不能免除给付价金的义务,且不能要求出卖人重新交付或作损害赔偿。因此,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对当事人利益影响甚巨。 风险负担是合同法上的规则而不是物权法上的规则。虽然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到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能否正常的移转,一方能否获得该标的物的权利,也就是说,涉及物权的变动问题,而且,许多国家的法律在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方面采纳了风险随所有权移转的规则,即谁享有所有权,就由谁承担风险。但买卖合同风险负担中所说的风险,指的是当事人在交易中遭受的损失。所以,风险负担实际上涉及的是合同中的利益损失应当在当事人之间如何分配的问题。因此,应当在合同法而不是物权法中规定风险负担的规则。物权关系与债之风险本属两回事,一方不能履行,对方应否为对待给付,应由债的关系决定,所有人因标的物毁损灭失而丧失物权,不得因此就决定对待给付请求权的有无。[2] 二、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标的物的损失由谁来负担,即是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问题。对此问题,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及认识上并不完全一致。目前世界各国在风险移转的判断标准上主要采纳了两种原则:一是"物主承担风险原则"或"所有权原则",也就是说谁享有所有权,谁承担风险。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时间应当与所有权的移转时间一致。英国法和法国法采纳了此种观点。二是交付原则。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民事立法主张"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或者说"交付主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 条(以下简称《合同法》):"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 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都没有将标的物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逻辑上讲应为相同的法律意义。由此可以判断我国立法在风险转移的方面以"交付主义"为一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移转以及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都与标的物的交付相一致。 但是应该看到,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性质不同,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因此,在根据交付主义来判断标的物是否已"交付"并从而确定该标的物的风险是否已移转时,不得与所有权的移转相混淆。对此,学界对动产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争议不大,因为对于一般动产来说所有权公示方式就是占有,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交付、所有权转移和占有转移是三位一体的。如甲将其拥有的汽车卖于乙,乙当场支付价款获得汽车。整个交易过程中,甲给付汽车、乙取得汽车实际占有、乙以对价取得车的所有权是一致的。争议比较大的是对不动产和大多数特殊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理解。有学者认为,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登记要件主义",要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必须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在交付的过程中,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并不能转移所有权。因而"交付"本身是包括"移转所有权"的内涵的。还有学者认为,从交付主义是建立在"占有者承担风险"、"实际控制标准"基础之上来看,可知交付仅指现实意义上的"转移占有",而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转移所有权"。根据上述分析,在实行登记要件主义的不动产买卖中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问题尤为突出。故本文接下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例对不动产买卖中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问题进行探讨。 可见,引发争议的关键在于我国立法对"交付"的涵义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从而导致学界对此的分歧较大。故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交付"进行界定。 法律上"交付"的含义中是否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涵是不容忽视的。学界有的学者主张将"交付"理解含有"转移所有权"意思的"转移占有"。若做如此理解,我国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无论采取交付主义还是所有权主义,其本质上并无差异,因为交付本身就包含了所有权转移的内容。但事实上,我国《合同法》将交付与所有权转移做了明确的区分,《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得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可见,交付与转移所有权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两项不同义务。"交付与所有权的转移有密切联系,法律如无另外规定且当事人未另外约定时,交付完成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不动产……交付本身并不能起到所有权转移的效果。"[3]应该说从时间上,交付与所有权转移可能有相同的时候,但交付并不必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交付并不含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 此外,20xx年4月2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立法和司法中对"交付"的理解仅仅限于转移占有。 综上,我国在标的物的风险移转的判断方面将交付原则确立为一般原则,采纳了将标的物风险负担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相脱离,从而使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移转与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相分离的分配策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责任负担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责任问题,根据本文第二部分论述的交付主义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非因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如地震而毁损、灭失的房屋,如买卖的房屋已经交付,依据"占有者承担风险"和"实际控制标准"的理念,应认定实际占有者享有更大的利益,理应享有更大的风险。无论买受人即业主是否取得所有权,即是否进行过户登记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应当由业主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如果在办理登记后而未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己经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仍让出卖人占有标的物而怠于行使所有权人的占有时,可以推定为买受人具有占有改定的意图,即双方当事人形成占有改定关系。因为买受人既然知道其已经是房屋的所有人,而且也知道出卖人是房屋的现实的占有人,他在移转所有权以后完全应当要求出卖人交付房屋,据此可以认为买受人的意图是让出卖人继续占有房屋己代替交付。因此,应当由买受人所有权人承担风险,这可以看作是交付主义的例外,也可以看成是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两次交付。如果房地产的权属证书已经取得,即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均已过户登记,但所有权和使用权在贷款银行手中抵押的,则所有权仍然在房屋所有权人即业主手中,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客体意外灭失,应当由所有权即业主负担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有人认为,房屋已经没有了,业主已经承担了意外灭失风险责任,还要按月交纳月供吗?如果还要交付月供是否有违于公平责任?我认为,房屋虽然已经灭失,业主丧失了房屋的所有权,但其向银行的付款义务并没有消灭,因为业主还享有土地使用权,业主还可以在土地上建造新的住房,还可以取得所有权,因此,除非国家免除部分债务,否则业主应当继续清偿贷款债务。[4] 二是在建工程的风险负担问题。若在建工程意外灭失,按照买卖合同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负担规则,应当由在建工程的所有人承担风险责任,即开发商自己负责损失。若开发商与买受人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了房款,开发商因不可抗力致在建工程意外灭失,无法按期交付房屋的,在建筑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无法按期竣工所要承担的合同责任问题,则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则,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可以不可抗力原因而免除违约责任。而在买受人方面,由于房屋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第4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已交付房款。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等.民法学[M].法律出版社.20xx(第二版),763. [2]黄茂荣.买卖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439. [3]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114. [4]杨立新,汶川大地震应急民法思考[J].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 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 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3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是指买卖合同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在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动产时,风险负担的规定是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经由特约予以变更。我国民法对于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模式,将交付行为作为动产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成立要件。买卖合同由谁来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风险负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交付前标的物风险即由买受人负担;二是交付后的一段时间内标的物的风险仍由出卖人负担。比如说,甲向已买了一堆的水果,,在水果没有到甲手中时已经坏了,这时就应该由乙负担,若是水果到了甲的手中有了十天半个月的坏了,就不关乙的事,一切都由甲来承担。但若是在运输的途中,经过山路,突然从上面掉下一块石头砸在了水果上,把水果给砸坏了,也就是说,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仍由买受人也就是甲来承担。 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动产标的物的所有权非自交付时起转移,如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采取所有权保留制度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风险的负担我们通常认为应采取交付主义。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时,其风险负担的移转规则,与动产有所不同。就大陆法系而言,就物权变动采取债权意思主义模式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无需办理相应的手续,不动产的风险负担的转移在一般情形下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相一致。对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或物权形式主义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单纯的不动产占有的移转并不能发生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而是把登记作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出来 要件,这就使得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转移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尽一致。其中,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不动产的风险负担,则主张在不动产交付时移转。如果不动产的所有权在不动产交付以前,因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而发生移转,则不动产的风险负担应在买受人取得所有权时转移。就像买房子一样,所有权一旦到了买受人手中,相应的'关于这件房子的风险负担同时也转移了。 除了上述的一些情况之外,风险负担的规则在具体应用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依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根据《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根据《合同法》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这表明只要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行为,即使出卖人通过保留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以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也不影响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转移。 第四:根据《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五:根据《合同法》第146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根据《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七:根据《合同法》第149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4甲方(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出售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此面积含材棚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具有处分权,保证该房屋所有权无抵押,产权合法。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该房屋按照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 成效(购房总价中已包含材棚面积)。 第四条:本协议签定后,所有关于本协议所指房屋的附属辜项及相关费用一并转让与乙方,双方就此问题不再另行协议。 风险告知: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第五条: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按照双方协商结果支付给甲方前期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房屋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由甲方办理,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后续房款的支付金额及时间 (1)、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完毕后,将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元整,一次付清。 (2)甲方应在双方规定正式交付房屋日期前腾空该房屋。 (3)乙方在协商日期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失火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涉及到的水、电、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缴清,房款中不包含房屋移交前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第十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5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废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今将本人:笔记本电脑□ 台式电脑□ 平板电脑□ 电子配件□ 本机程度: 良好□ 已损坏□ 维修过□ 发票:有□ 丢失□ 主机(配件)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人闲置或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特将此物品卖给____________,此物品非抢非盗,更与其他任何人无任何债务和债权纠纷,确实是本人自己的100%所有权的物品。本人对此书写信息真实无误,绝无虚假。如果此信息内容不实,本人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此合同售卖方一经签字即刻生效,此物品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__所有。 注:(出售人请将出售物品里的个人资料、图片、视频、文件等等,自行备份或删除,本店不承担任何数据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任何后果。) 请认真读懂后再签字!!! 特此证明 出售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6甲方: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先就幼儿园房屋销售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将位于运河区御河西路金鼎领域规划中的幼儿园房屋出售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幼儿园的.经营。建筑面积总计1700M2。其中14号楼纯一层部分是674 M2,三层独楼部分1026 M2。不含三楼监控室部分。(附平面图) 注:此面积仅作为参考面积,最终决算面积依据产权处登记面积为准。 二、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交房标准以现存状态交付,乙方自行按照使用需求进行后期改造、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且满足消防要求。 三、幼儿园室外场地:室外活动场地必须和小区独立分割。使用不得影响14号楼前车位的使用,且符合规划和城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改造。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约后支付定金300万元,余款在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如乙方违约或不按照双方约定进行付款则定金不退,甲方有权另行销售。 五、房屋交付:乙方房款交清后,即可进场装修。交房标准遵照现有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组织后期改造、装修,原则上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且达到国家有关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六、手续办理:本房屋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享有唯一使用经营权,如果房管部门允许办理,则甲方予以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幼儿园建设手续,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施工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等。 七、本房屋使用性质为幼儿园,此幼儿园作为金鼎领域配套服务设施,首先优先面向金鼎领域业主服务。整体开业时间不得晚于小区整体竣工交付时间即20xx年12月31日。乙方不得改变此房屋使用性质挪作他用。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非国家政策原因双方无理由违约。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须按按照当时市场租赁价格支付实际使用期限的使用费。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沧州分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7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令被告某某给付欠款本金壹佰万元整(¥1000 000.00元)。 2、给付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3、本案诉讼费用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某某于 年 月 日,给我出具了1000 000万元欠条一枚,并约定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到期后我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欠款本金1000 000.00元,并给付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此致 某某某人民法院 附: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欠条复印件一枚 起诉人: 年 月 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设公墓。 公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墓设置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 墓位数量数量:__________座。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墓位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其中: (一)墓位费: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 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维护费: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费用: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_________%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________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管理维护费。 三、管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 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原因,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________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_______%的违约金计¥___ ____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提供同等墓型、同等材质,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的违约金,计¥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尊重、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 《墓位证》由贵阳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 乙方要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采取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仲裁: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诉讼: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条 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9(1)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音乐会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2)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卖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音乐会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存。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0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繁荣市场,互通有无,甲方向乙方订购一批苹果,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卖给乙方的苹果品种为红富士,规格为七零大;红度为整个苹果的2/3,苹果要无斑、无伤、无虫眼,且每个苹果都要有苹果把,以防止腐化,变质。 二、乙方向甲方购买红富士苹果30箱,每箱60个。由甲方全部包装成箱,箱内苹果摆放无缝隙,且要有包装套。 三、每箱苹果乙方付给甲方50元钱,共计1500元(合计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乙方收到全部苹果后在12月5日前通过银行卡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由乙方到甲方的收货地进行收购,乙方在收货时应当面审查,逾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以下情形属于违约: (一)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不交或少交货物,处以未交量价款总值25%的违约金。乙方若没有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25%的'违约金。经双方确认苹果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苹果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应在三日内换送合格苹果。 (三)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甲方拒收,处以拒收量价款总值25%的违约金;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经有关部门确认,不以违约论处。 七、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一份交苹果之乡,一份交苹果罐头厂。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1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1. 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格(元)等 说明:以上报价含运输、卸车及普通销售发票等费用。 二、包装标准:简单包装。 三、产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样式及图纸(附件X),本产品质量要求说明: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 1. 交货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额货款后 天内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 3、交(提)货双方联系人: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凭乙方提供的产品销售发票的扫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货款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产品运送至甲方交货地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货的'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20%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若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2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下应村一间地基,四至落座如下:东至与叶建设共墙为界,南至自墙(规划路)为界,西至与郑银荣共墙,北至自墙(规划路)为界,占地面积640平方米,出卖给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将该地基出卖给乙方,甲方保证本宗出卖的地基四至分明,产权清晰,与他人无涉,若出现债权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经双方议定并一致确认地基的.成交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整。 四、付款方式:以该协议签订之际,由乙方付给甲方定金贰万元整,并与20xx年3月16日付给甲方捌万元整,乙方在该地基建房至二层时付清部分余款拾万元整,但成交价人民币的余额伍万元整必须在封顶半个月前付清。 五、该地基日后在政策性统一调整转为国有划拨土地或宅基使用证时,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签字等相关手续,但不承担费用。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在乙方建房前反悔,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在建房时甲方反悔,则按反悔时房产市场价双倍作为违约金向乙方赔偿。 如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反悔,则甲方无条件拥有该地基上建筑物所有权,并收回该地基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余款,则由甲方无条件拥有该地基上建筑物所有区,并收回该地基的所有权。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执笔人: 年 月 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3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4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xx)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xx)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浙高法〔20xx〕297号 第八条 以夫妻一方名义向他人借贷,诉讼时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债权人未将配偶列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不宜主动通知借款人的配偶参加诉讼,但配偶申请参加诉讼或者案件涉嫌虚假诉讼的除外。 借贷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诉讼时出借人或者借款人一方已经离婚的,原告或者被告可以申请追加其原配偶为共同被告。 第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 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的; (二)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 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的,出借人可以援引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援引表见代理规则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出借人,应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表见代理的证明责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xx]40号)第13条的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商法律适用疑难案件倾向性意见 二、关于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怎样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在原告还是在被告?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何把握?借款数额大小对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否有影响?等。 拟答复意见:该问题争议一直很大。省高院根据相关法理和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在20xx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20xx年出台的《关于服务金融改革大局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有相关阐述: 1.关于证明责任。考虑到实践中存在夫妻一方恶意对外负债或虚假负债的情形,在省高院20xx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强调了出借方的审查义务和相应的证明责任,在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负债情形下,把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债权人,而债权人一旦举证失败将承担不利后果导致无法实现债权。但要注意的'是,应避免对证明责任的分配产生机械化理解。结果责任的适用前提是事实真伪不明,如果法官在综合考察债务人家庭收入状况、夫妻关系等事实基础上,在心证上就能够认定属于或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就不必通过适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例如,当事人在夫妻安宁生活的事实外观之下无其他反常情节的,通常可以认为属于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内的夫妻共同负债。 2.对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把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家庭共同经营,或借款利益及于配偶的,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认定,不能仅凭借款数额的大小作狭隘判断,而应结合个案,考虑当地整体经济水平、家庭收入状况、夫妻关系、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争议确实很大,审判实践中要强调把握好利益平衡,既要防止夫妻通过离婚等形式恶意逃债,也要防止不适当地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一些分歧大的问题,宜留待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后,再作统一明确。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理解 20xx-08-19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要推翻该认定,必须举证证明其配偶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约定了个人财产制且债权人对此明知。除此之外,法院还应结合借贷金额大小、借款实际用途、借贷发生时夫妻双方的感情、债权人与夫妻双方的关系等因素,就夫妻双方有无共同举债合意及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进行审查,如果能够判定该借款确实没有夫妻双方合意,且未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属性,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主张为个人债务的夫妻一方应就其主张的反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 〔20xx〕1号 三、关于民间借贷的责任主体和性质认定会议认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和相关案件事实,准确认定合同性质以及责任主体。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对外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以认定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1、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 3、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 经借款人的配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追加配偶为第三人参加。 (二)涉及共同借款人的借贷纠纷,出借人仅起诉部分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是否追加其他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坚持不追加的,可以准许。 (三)当事人之间以借贷为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双方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关系。出借人以房屋买卖关系提起诉讼,请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按照民间借贷关系变更诉讼请求;出借人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1、订购车型与相关费用 订购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裸车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申报发票裸车单价: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置税费: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减免金额: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甲方代理上牌服务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包括车管理所费用) 甲方代理购买商业保险(是/否 )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是/否 )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a、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b、提车方式:乙方自提__________ 甲方送车上门_________。 c、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e、甲方向乙方交付订购全新汽车及所有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f、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定金与付款方式 a、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b、验收车辆后,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验收车辆后,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理乙方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是/否 )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佣金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d、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4、 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全新合格出厂汽车。 5、 违约责任 a、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b、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c、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d、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e、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 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f、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公里,两者以 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 其他 a、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b、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c、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7、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6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7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条件 一、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另外,要尽可能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中介公司 二、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如果卖方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就有可能上当受骗或者遗留后患。 三、要在合同中注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验时间和费用承担时间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 四、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其起到的监督作用是第一位的。同时,它也是救济手段。 五、要在合同中准确注明购房者付款和双方过户时间 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某些房产中介公司收到客户定金甚至是首付款之后,仍会带其他客户看房,谁出价高他们就把房子卖给谁,为此不惜与前一个客户毁约。这是一种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 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关于二手房买卖签订合同的条件问题。如果关于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很多你不懂的,比如,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等问题,欢迎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8一、注意审查合同项下标的物: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二、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三、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四、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五、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六、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七、检验条款: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八、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九、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十、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十一、索赔和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注意审查管辖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19合同编号: 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物料买卖合同 甲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出卖人: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人:重庆泉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方销售处理本合同项下的物料,甲方确定乙方为买受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销售处理的.废铝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 物料品名 1、 品名:小规格铝板 2、 规格:以现场堆放乙方现场看货为准 3、 价格:为长江有色、广东南储、上海华通三家提货当日铝 价的均价减900元人民币(甲方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定票面单价)。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1、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 2、 装车费、运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行车协助。 3、 甲乙双方协商好提货时间后,乙方需在2个工作日之内前来提货。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货。按照合作要求,乙方需先交纳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少于预提货款),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预付款可抵扣 乙方应交纳的货款。如有剩余款,可累计到下次交纳金额。如合同终止,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剩余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逾期不提货的或未按提货量及时交纳预付款的,甲方可取消与乙方合作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在装运本合同项下的物料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在数量或重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当地法院管辖。 2、乙方授权经办人(该经办人行为有效赋予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福星路南段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0出售方: (简称甲方) 购买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签订地: 二、塔吊说明: 本塔吊由山东省文登市建筑机械厂生产,型号为QTZ400,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10393-20xx,出厂编号20060362,塔身高度为28米,标准节数12节及其他零配件。 三、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13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四、产权说明: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本合同并在甲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塔吊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塔吊设备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并提供塔吊出厂说明书及相关资料给乙方。塔吊装运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塔吊出售后的责任: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塔吊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2 年 月日 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1甲方: 乙方: 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为甲方销售示范样板房,现甲方向乙方出售此房屋,双方就房屋基本价格已达成一致,不含装修的房屋总价款详见其《商品房购销合同》。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的装修的价格及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总款 甲乙双方确定,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的装修及家具的合计总款为:总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 叁拾 贰万 捌仟 柒佰 肆拾 玖元整(小写:2328749.00元)。 第二条 装修、家具及装饰项目 甲乙双方交接此房屋时,乙方已对以下工作已进行确认: 1. 对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的装修现状已给予确认。 2. 对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设备清单进行清点并核对无误。 3. 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无需要维修之处。 4. 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的水、电均能正常使用。 第三条 装修、家具及装饰保修 甲方就乙方所购房屋的基础装修部分提供的保修服务期限为3个月,保修服务的开始时间从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计算。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甲方则不负责保修。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需与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本协议项下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装修款,逾期超过10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装修款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对乙方进行交房,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内的物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物品或按市场价作价补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法律效力均等。 3.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甲方(签章):x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2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2.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鲜蛋应符合国家的收购规格即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3.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4.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按上级规定,收购旺季实行最低保护价,鸡蛋每斤 .08元,补贴饲料3.5斤,鸭蛋每斤0.85斤,补贴饲料2.5斤。 5.收购地点:________。 6.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鲜蛋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它运输工具,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__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7.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鲜蛋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星期日例外),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 %。 8.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现金或汇款。壳蛋按照8.5斤结算,流清、烊黄按好蛋6折结算,饲料按实际数量结算。 9.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10.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一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0. 0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0.xx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供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年__月__日 需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年__月__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3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辆号码: ;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过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表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支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4(一)买受人的主要权利 ①出卖人交付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终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③买受人对出卖人多交付的标的物,可以接收也可以拒绝,对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的标的物,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④买受人享有标的物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①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及时检验。 ③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标的物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日起30日内通知出卖人。 ④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承担自约定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 ⑤买受人拒绝接收时,对标的物负有保管义务。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5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进口葡萄酒酒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的价格调整信息 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因非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 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按实际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甲方提出计划的48小时内反 馈。 3、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甲方应在收到货物的____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 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 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 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章 乙方: 签(字)章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6甲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 (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工服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 (2)按双方封存的样本作为合同的执行标准。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结算时以实际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1.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及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 2.因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侵泡、磨损,需要更换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更换及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要求更换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以甲方合同生效并量体完毕,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起算。 套以下工作日完成。 套以下工作日完成。 套以上工作日完成。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保险: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法: 3.验收标准: 4.产品规格采取量体制衣,以双方确认的量体制衣数据为准,质量按约定执行,发现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修改、退换、重做。甲方被量体人员如对规格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应对此要求进行书面确认并签字。由于衣服不合体引发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5.甲方验货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制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合同的约定进行修理、退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2.数量: 3.本合同总金额(价税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增值税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率为%。 4.货款支付方式: 5.发票: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以维护甲方权益。 4.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甲方要求退换的货物,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乙方承诺储备足够的面料及辅料,为甲方提供续订服务,以备甲方在日后追加购买服装。 6.乙方承诺为甲方所购工服提供质保,质保期天。 第九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密期限为永久。 3.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履行本合同的,应按本合同总金额2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对不能交货部分,甲方有权终止该部分合同。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需要货物,本合同自动终止。 5.乙方将货物发到错误交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将错运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为假冒伪劣材料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7.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履行质保义务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按每日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据,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确定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责任。 第十二条 通知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各方送达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5.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工服购买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司章):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篇27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铜精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欲出售铜精矿________吨,实际数量以双方交货时过磅质量为最终依据。 二、品质:甲方提供的铜精矿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0.5%以下,如超过0.1%,每吨扣10元,超过1%,扣1个系数,以此类推。如平均品位低于10%,乙方拒收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预付________元整给甲方作为预付款,甲方必须在付款日起20日以内将货送达乙方货场,否则甲方须按照预付款的5%赔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2、该批铜精矿计价标准按上海期货交易市场最近铜价相关计价标准执行,乙方在结算以70%系数计价,品位在20—25之间,每个品位加人民币________元。品位在18到20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________元,在15到18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________元,每个品位扣________元,以现金方式结算。 四、该批铜精矿交货地点为乙方货场,乙方只承担运费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检验方式:甲、乙共同现场取样,遵循单车单样的取样原则,取样一式四份,一份送检,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作仲裁样;共同指定化验单位为:以有色化验为主,如化验结果品位出现差异则按国家有关矿产品化验品位超差相关规定执行,品位化验如产生争议以仲裁样和化验结果为最终结算标准。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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