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分包合同 |
范文 | 分包合同(通用27篇) 分包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 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施工工期:自甲方提供工作面后 日内完成。实际施工竣工日期因甲方调整、气候、环境等外界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时,施工日期可以顺延。对于延误或推迟进场的,甲方有权按延误或推迟的时间占总工期时间的比例来付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竣工,甲乙双方应紧密配合,乙方应科学、规范组织施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情况应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期不得延误,延误按 3000元/天给予经济处罚,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三、因分包工程延期竣工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天5000元。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 工程质量标准: 1、合格。 A、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规定。 B、表观质量要求任何混凝土构件不得出现空鼓、跑模(表面凸起)、蜂窝麻面、严重露筋现象;墙体要求横平竖直、错缝搭接,垂直度不得超过规范要求,发现一处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在工程款下次付款中直接扣除。 二、技术要求: 1、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内容组织施工和管理。 2、保证该项目工程的整地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图纸上的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及合格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严格按照甲方技术员技术交底施工,分包单位接到技术交底后,相关技术人员须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每一分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成品保护:施工完成后,乙方应负责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成品保护,保护时间至产品交接完成后。如果在成品保护期间成品或半成品有损坏,分包商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及索赔证据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支付赔偿款,或约定在当期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及结算: 1、此项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2、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格质量价格不再调整,其中包括全部合格工程材料、施工费、水电费、竣工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二、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确认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申请工程进度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及时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按照初审金额的 %向乙方拨款;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工程进度款累计付款总额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上述比例不得高于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总包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建设方/业主/总包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付款比例以及建设方/业主/总包实际支付给甲方的乙方施工部分的工程款),预留 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满后依据相关程序一次性结清,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专业的性质分别约定质量保修期并扣留部分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分包商应履行保修义务,如果不履行,总包有权代为履行,同时加倍扣除保修款。保修期满扣除保修费用后将剩余保修金无息退还分包商。 三、 付款形式 现金、支票及承兑。 四、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是付款前提,如果乙方提供之发票是假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对施工质量、施工程序、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全面负责总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违规指挥、违章作业。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到合同书后应迅速组织施工人员、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保证按时开工。 2、遵循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噪声、环境保护等地相关规定。 3、乙方应于甲方相互配合,不得推卸责任,影响质量,延误工期。 4、具体施工工具、材料及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 6、乙方要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乙方要全面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同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保险费由乙方按造价分担的比例约定形式缴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对于工程转包及层层分包造成违约的,甲方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并终止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任何义务和责任,也不影响合同赋予甲方的权利和权限,甲方可以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的认定由甲方完成,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认定的工程量并默认其数量是合理的 2、 乙方或书面授权的代理人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7d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过约定期限7d,致使工地处于停滞状态达7d以上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有 级资质,拒绝低于此资质的分包商参加承包活动。在签订合同时请分包商完整地提供证明资料,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合同履约能力(如施工业绩)、近期同时施工的项目情况、垫资能力、企业信用等。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上交总价款的10%合同履约金。 2、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层层分包,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层层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甲方重新招标引起的工程施工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但本协议约定甲方分包的除外。 3、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银行账户,按实名制造册定期发放农民工工资。 4、双方约定结算工程款时,扣除 工程款作为进度考核奖。 5、所有的变更及签证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6、分包单位根据验收合格资料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同时对已完成工程量实行各验收计量部门会签,经营部根据合同规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物质、设备的费用资料对其结算。 7、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必须由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建设方有任何的业务往来,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九条、人员任命 甲方任命 同志作为本工程的负责人,赋予权限: 乙方任命 同志作为本工程的负责人,赋予权限: 第十条、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时,通过下述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过甲方单位审核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一、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 软件园二期8#~10#楼瓦工6#~10#楼干挂等工作量 最终数量总价以现场审核为准。 二、 甲方指派 陈恕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指派 高志春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服从甲方的一切安排。 三、 承包方式: 四、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质量等级: 合格 六、 保修期: 两年 七、 施工内容: 合计: 861927.00 八、 双方责任: 1、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包安全,如出现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提供相关的设备(配电箱、电气照明、施工用水)配合乙方现场施工,甲方尽量改善现场施工条件。 2、人员食宿 3、运输费用 4、施工前提供施工范围内的图纸一份,并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乙方在签本合同的三天内必须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进行登记,并提供一份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表(按甲方总进度表),编制月、旬工程进度计划,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下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为20xx元/天进行罚款。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做好分项、分部工程交接,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未进行检查验收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进行验收合格工序移交下道工序施工后,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工作进行负责,并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同时严格按国家定额的损耗控制好材料,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如实际施工时有超标的需甲方认可。不得产生相互扯皮现象。乙方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工作面,无工作面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工期由双方协商解决。 6、必须教育所有施工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不得吵架,不得斗殴,如发生矛盾应通过现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或上报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并对责任方进行500元的处罚。 7、必须按照质量目标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因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材料、人工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地在规定时间内返工达到原定质量等级。如工程最终质量达不到原定质量等级要求,则在结算时按原应付的80%进行结算。 8、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合理分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得到同意后才能离开,否则处罚200元/次。 9、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随地大小便,如违反,除严肃教育外,进行200元的处罚,再次发现开除出工地,并再处5倍的罚款。 10、乙方(分包人)应当依法与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11、乙方负责工人的社会保险,乙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1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包含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用工费用。 13、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4、工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负责处理一切工伤事宜。 九、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十、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本着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均无异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款项结清后自动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 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кд║╒к╚╥╫ил╤╗╣дфДкШлУ Нё╨ ║║║║1. ║║║║2. 分包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将上海第六人民医院门诊改造急诊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便于落实管理,使工程能顺利、圆满、保质、保量地完成,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门诊楼改造急诊工程 2、 工程地点:宜山路618号 3、 建筑面积:15000㎡ 4、 结构层次:4层 二、 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 承包方式:包清工 2、 承包范围:基础修土、机械挖土跟班、挖排水沟、抽水、垫层回填土、基础、主体中的所有砖砌(砌块)、混凝土(包括栏板、扶手、腰线、搁板、导墙等零星构件)浇捣、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垫块制作、搁模或夹模洞孔攘嵌、水箱、女儿墙压顶砌筑、浇捣、填充墙及构造柱中拉结筋锚固剂固定或焊接及安放、零星砌筑、配合弹线、找平、运送剩余商品混凝土到指定地点摊铺、主体结构验收前修补(以质监站中间验收通过为准)。施工场地内及施工场地外50米以内的材料运输;泥、普工方面的一切内外清理(以能搞内外粉刷为准);不在产生其他零星点工。 三、 承包价: 1、 结构:木工按砼接触面积计算,二结构木模板(圈梁、构造柱)每平米为40元(大写:肆拾元/㎡)包括钉子、铁丝、木工用电动工具以及密封条 2、 钢筋按每吨伍佰伍拾元(包括扎丝),按实计算。包括基础及二结构(圈梁、构造柱) 3、 砌筑砌块墙按每立方米贰佰元,包括浇筑混凝土。其中砌块规格为600*300*200与600*300*100.砌块墙600*300*100均在33%内,如超过部分另加每立方米贰拾元。 4、 工期:20xx.12.10日至20xx.01.20日必须完工,总工期40天 5、 所有机械及工具、附件、易耗件均有乙方自理。 四、 结算方法: 主体结构完成,验收合格后,凭现在项目经理、仓库保管员、成本核算员签字的单据,到公司经营部进行结算。公司经营部根据提交的单据结算。 五、 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发放生活费,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余款春节前付清(跨年度工程按完成工作量造价的100%结算)。 六、 机械、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劳防用品如手套、雨衣、雨鞋等均有乙方自己负责。职工的操作证及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所有机械如:插入式振动机、平板式振动机、振动棒、电锤等及其他所对应的附件、易耗件及所需的小工具如:泥桶、铁桶、铁镐、洋镐、直尺、拖线板、浇水皮管、劳动车、铅笔、建筑线(太阳灯、动力和照明移动电箱(包括电缆线、灯管)由甲方提供,乙方保管,丢失按价赔偿。 七、 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与建设方关于 工程的工期要求,配备足够的劳动力,且必须保证泥、普工工程的进度不影响其他施工班组,使整个工期不受延误、顺利进展。当甲方发现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内部混乱或技术力量不足而造成工程进度太慢,经甲方指出而无措施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场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按承包价的80%一次性结算。此工程项目必须按期完工如有拖迟工期每一天罚金为伍仟元 八、 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要求砌筑、墙面平整、垂直不超过2MM面粉刷构件安装等,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在施工中乙方绝对服从甲方,监理及建设方的监督,如泥、普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致使监理或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整改,为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且整改不力或无力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所造成的损失概有乙方负责。工程质量以质监站及建设方验收评定为准。 九、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乙方进场后、乙方负责人首先必须到工地安全员处上交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及综合保险由甲方代为办理。 2、 每一位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过工地安全员及乙方班长等的安全教育,并签字后方准上岗作业。否则,发生任何事件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服从工地领导和安全员的指挥,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如有违反,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 特殊工种(机械操作工)上岗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且必须把上岗操作证复印件全部交到安全员处。 十、工程承包保证措施: 乙方在施工中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多、有违章操作、不听指挥、不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材料浪费等,甲方工地项目部有权对乙方作出罚款处理,罚金在承包款中扣除。 十一、其他责任: 1、 甲方提供乙方全体职工食宿,乙方严禁在工地自备炊具烧饭,不准使用电沙锅、电饭锅、电炉、电水壶。每发现一次,没收用具处罚款200元。 2、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任何人随带女眷和小孩,且不准带女职工进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按滞留工地的每人每天100元处罚(在承包金中扣除),直到终止协议。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材料、节约材料、利用材料、保护好各种机械设备,如乙方施工中造成材料浪费、机械因乙方野蛮施工和保护不当而损坏等,甲方有权予以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作扣减造价处理。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其他各班组密切配合,团结一致,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如有发生工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清退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在工作和生活中均应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习惯,现场随做随清,生活区做到文明卫生。 6、 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原因造成事故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理,如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者医疗费在5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受伤者在医疗费超过500元的,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来处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待工完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____ %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6甲方(全称):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 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注册商标住址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注册商号住址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年月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 则 2.(1) 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 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 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1) 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 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 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 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1) (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 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工地施工与通道 5.(1) 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 分. (3) 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开工与完工 6.(1) 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 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 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 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 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 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 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指示与决定 7.(1) 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 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 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 b, 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 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 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 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 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 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 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 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分包合同 篇8甲 方: 乙 方: (砼工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根据三亚市实验中学9#教师住宅楼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三亚市实验中学9#教师住宅楼工程 工程地点:三亚市实验中学校园内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小型手工工具由乙方自负)。 三、承包范围:(含整栋楼全部的砼工作量) 1:本工程所有的砼分项工程:⑴含各层窗台、雨板、飘板、飘窗、空调板、线条板、花架、水箱、室外散水的砼浇筑.⑵及时清理场地及各层楼地面、砼部分的材料、砼块、垃圾、落地灰。)⑶场内(60m以内)的水平垂直运输。(4)小构件砼浇筑时操作跳板、架子的搭设与拆除。(5)不再发生与本合同无关的各项增加费用。 四、工程质量标准 砼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有麻面,蜂窝,狗洞, 露筋等现象,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20xx年 月 日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机械、施工材料,并指定施工场地。 1.2负责编制工期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技术指导。 1.3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承包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4负责按乙方进场人员提供安全帽和高空作业必须的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1.5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堂、宿舍、仓库、厕所、生活用水用电,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使用和保护。 1.6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机具等(如搅拌机、高速提升机) 1.7负责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生活费及承包工程进度款。 1.8有权利要求乙方撤换、辞退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违纪且拒不纠正、不听劝阻的人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⑴提前向甲方计划予准备材料,以免误工待料。 ⑵负责按甲方工期要求,在指定时间,合理组织足够工程施工所需的有一定技术素质的工人进场。进场人员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和管理。 ⑶严格按照设计图子、标准、规范、技术交底书,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⑷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实施的指令,并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工费,按市场双倍价赔偿甲方的材料费用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⑸强化对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和爱护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再次购置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人员的行为、违规和疏忽完全负责,承担自身人员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⑹坚持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杜绝材料浪费,一经发现应按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及时清理现场及各层楼地面、混凝土部分的材料、垃圾、落地灰),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垃圾。遵守三亚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⑺遵守当地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场人员应向甲方提身份证、上岗证、劳务证复印件,暂住证由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承担自身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制度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罚款。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乙方要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打架斗殴和违法犯罪发生;如违返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1000元,事情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承包价格:商品砼浇筑按本工程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八元计算,支付人工费。搅拌机砼浇筑按所捣砼数量,60元/M3支付人工费. (二):付款方式:按所完成的工程量,(并质量验收合格后),每层支付工程进度款70%(含工人生活费),剩下3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 八、其他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和质量责任,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工期延误按每天500元罚款,质量问题每处按1000元罚款,从予付工资中扣除。) 2、如乙方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经甲方勒令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强行采取其他措施。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自行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砼班组代表: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9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负责乌兰木伦湖南岸住宅小区A-18-01#、04#、06#、07#、09#、10#、11#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除水泥、砂子、水、电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发泡剂、防裂剂、外加剂等,人工,专用机械,工机具等,还包括发泡混凝土加工制作、运输、浇筑、地面找平)。 4、 甲方应提前对需要施工的楼面进行地面清理,垃圾清运,施工测量放线等,且应保证乙方施工的连续性。 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部分材料、包施工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7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 合同工期:9#楼于20xx年 6 月 18日早开工。至20xx年 6月 26日竣工,共8个日历天。各方核验、验收、签字的时间不包括在工期内。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分包工程总价的2‰计算,按天累计。 4、如遇有下列情况,乙方报请甲方按停工时间延长工期:每报停24小时延期一天。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或原材料供应不上造成停工时间累计24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F、 因甲方施工工作面保证不了乙方连续施工所造成的停工,累计24小时以上。 第三条:质量 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2、 主要技术要求: A、 楼地面垫层厚度40mm-60mm面层进行平整,表面平整度正负5mm,建筑标高1m线至泡沫混凝土完成面为1.04m; B、 密度等级:B07,干表观密度≤730-800㎏/m ³,抗压强度≥3.0mpa C、 施工范围: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以外的所有房间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现场交底为准) D、 乙方所做的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成品后不得有空鼓、开裂、起砂现象;打垫层时粘在墙面上的污染物乙方必须铲除干净。 E、 乙方所做的垫层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必须按400Kg水泥配 400Kg砂子的配比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增减水泥用量或随意增减砂子用量,材料超出预算材料量的2%以上由乙方赔偿。 3、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5、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四条:环境安全 1、 本工程乙方巡查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2、 乙方应识别施工工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由乙方自己施工造成的自身施工人员或其他班组施工人员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发泡混凝土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安全交底。 6、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7、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五条:工程价款 1、本合同单价:元/㎡,施工面积按计算。注:扣除墙体、卫生间、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积。 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单价包死,如调整施工方式、质量标准或增加合同以外的原材料调整合同价款。 3、上述计价方式中不包括工程税金。 4、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除水泥、砂子、水、电外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 5、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 6、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水泥、砂子、水、电以外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原则 按实际施工部位的图纸计算面积结算,单价按/㎡计算。(扣除墙体、卫生间、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积。)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1、 整体工程完成总量的50%时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10日内办理结算。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1、甲方任命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3、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它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比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3、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4、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6、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部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7、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8、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9、乙方任命(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0、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付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不负连带责任。 11、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 12、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收到后生效。 13、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等进行技术复核。 14、乙方应按规定制作发泡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 15、乙方应全面贯彻,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16、甲方将A-18-01#、04#、06#、07#、09#、10#、11#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进度要求,即甲方具备两栋或两栋以上楼施工条件时乙方则必须具备两套设备和两个班组在两栋楼上同时做发泡混凝土垫层的条件,如果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其它施工单位或增加其它单位施工;如果乙方对此不满意拒绝继续施工,则甲方对乙方结算时只能按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60%结算。 17、在施工工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修复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停工退场,甲方应结清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工程款。 18、如果在9#、11#楼用发泡混凝土施工完后发现用发泡混凝土打楼垫层有质量缺陷,甲方改用细石混凝土施工楼垫层,则甲方和乙方的合同(1#、4#、6#、7#、10#楼部分)自动解除,乙方退场,甲方重新安排做细石混凝土的施工队伍。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分包合同 篇10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主合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及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包含的所有施工细目均以本工程设计文件/《技术文件》为准,项目的计量规则以相关合同约定条款的有关表述为准。 第三条 词语定义 1、甲方:指发包方。 2、甲方现场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做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承包方。 4、总承包方: 5、乙方现场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现场代表人。 6、工程监理:指受业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7、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 8、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9、设计单位:指受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10、工程:指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11、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2、设计文件:指由业主提供或甲方及总承包方提交业主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3、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4、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5、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6、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及业主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地震、洪水、冰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工向业主移交工程的验收,验收竣工日期以甲方自总承包方处获得相关验收证明文件注明的日期为准,并依此为乙方完工的唯一依据。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业主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21、总承包合同: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本项目施工合同。 22、承包合同: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23、主合同:承包合同,暨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本合同及其附件; 3、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4、“主合同”(包括构成主合同的一切文件)。 5、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标准; 本合同一经签署生效,甲、乙双方即被视为已经充分并准确地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而且承诺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1、甲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 共 壹 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2、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业主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 3、技术标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2)、《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__); 3)、《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 204-20__); 4)、《海港水文规范》(JTS 145-2-20__); 5)、《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__); 6)、《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__); 7)、《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 321-96); 8)、《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320-96); 9)、《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 319-99); 10)、《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 324-20__); 11)、《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__); 12)、《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 205-1-20__; 13)、执行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合同相关条款的要求等。 14)、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执行技术准则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图纸和技术要求(设计要求); (2) 本合同的技术要求; (3) 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六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广西区或海南省颁布的现行有关行政法规和政府规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及相关经济活动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工期及进度 1、根据主合同的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本工程开工日期: ,施工进度符合甲方进度要求。 2、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延期开工;若乙方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后 7天内仍然不开工的,甲方可理解为乙方放弃本工程,可另行将本工程重新发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3、乙方根据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合同工期计划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4、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甲方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乙方应予接收并理解为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规定。 5、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致使甲方延误阶段性工期或总工期导致甲方向总承包方赔偿时,乙方应无条件全额承担甲方赔偿给总承包方的损失赔偿金及相应责任。 6、若因乙方施工进度原因,甲方被总承包方、业主或监理书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经甲方二次书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满足甲方的进度需要,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进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 7、若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对本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密切配合甲方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若甲方能因此从总承包方处获得费用补偿,可根据乙方在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和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否则,甲方将不因此给予乙方任何的费用补偿。 8、工期改变: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长。 对于承包合同规定的原因影响工期,总承包方给予确认的可延长工期,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实际影响程度,确定相应应延长的工期。 9、工期改变不影响价格。 第八条 承包价款及计量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含税),工程量暂定,合同单价及工程量详见附件<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总价暂定为: 合同单价包含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人员调遣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临设费用、运杂费、安装费、临时工程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期临时道路布设费用、缺陷修复费、测量费、保险费、建管费、环保费、施工期内的物价上涨费、施工风险费、管理费、利润、企业所得税、该项目实施的办公及检测费(检测费按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内容承担)其他一切本项目开支的费用。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不论本合同清单是否列明的项目;本合同清单未有项目,其费用被认为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另行列项计费。除非在今后甲方单位书面通知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外,其他任何情况下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3、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纸要求净尺寸范围内进行计量,超出设计、超出总包与甲方的计算范围和方式、不符相关规范等部分均不计量。 甲、乙双方计量及结算工程量均以不得超过总承包单位批复给甲方的工程量计算为原则。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单价不随工程量增减、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税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而变化,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5、乙方承诺合同单价内已包括了不少于1.5%的安全管理及措施费用。 第九条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5%从甲方暂留的工程款中预留。 2、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场,停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部分资金作为赔偿,也同时可以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3、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担保金不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金数额时,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继续扣足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并在总承包方退还甲方履约担保金后 30天内,甲方退还给乙方(除了已作为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外),履约担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时,不以乙方同意为条件,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 第十条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2、乙方对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照甲方或总承包方、监理、业主的要求及时清除现场、重新置换,并承担所有发生的损失、费用。若乙方在限期内不能及时清除,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除,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3、根据工程的需要,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经总承包方、监理和业主批准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代用材料或设备,但代用的材料或设备需满足或符合本工程所要求标准或规格。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并经总承包方、监理和业主批准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或设备或代用的材料或设备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自行负责的材料应以乙方自身名义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应商或出租方的材料设备款或租金而影响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并须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损失,否则,甲方将有权从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关损失及费用。 6、若乙方自行购买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工程需要,除了须承担上述责任外,甲方还将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1)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符合要求止。 (2)按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扣除乙方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质量保证金。 (3)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等级:合格。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总承包方和业主要求及主合同约定的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进行返工,直至质量符合约定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工期不予延长;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的,乙方除应承担赔偿甲方本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违约赔偿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2、质量监督 乙方应认真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及合同等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总承包方、业主及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检验,并为检查、监督、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对总承包方的有关承诺为依据。具体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主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条款执行。 4、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工程师进行验收。 5、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按主合同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若乙方不按主合同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实行以甲方、总承包方和监理(或业主)多重的验收标准,甲方验收合格后,再由总承包方验收,最后由业主最终验收。如甲方、总承包方或监理(或业主)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承担责任。 7、乙方对工程质量负有保证责任,甲方、总承包方或监理工程师、监理(或业主)的审查、检查、检验和验收过程中的同意和批准,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照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力或技术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的,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经过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批准后才能实施,但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损失或损害的扩大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甲方。 4、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实行持证上岗,乙方雇佣的所有人员在甲方承接的工程现场范围内(包括生活区)均应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控,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有权对乙方的所有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元~500元扣罚,并在当月支付给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5、乙方无适当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经甲方书面提出后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无须经过乙方同意,即可委托他人或自行为乙方采购或安装必须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扣除。 6、因乙方的安全责任引致甲方被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罚或追偿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或重伤1人次或轻伤3人次以上或发生机损、车祸、火灾、中毒等事故或其它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恶劣的安全事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据此可采取要求停工整顿,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全额或部分扣除安全保证金;终止合同;其它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甲方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使甲方免予受到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产生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活动及承担法律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9、如果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的3%的安全保证金相应部分作为赔偿,也同时可以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第十三条 转让和分包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不得转让。 2、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直至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劳务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时办理和完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手续,合法使用(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甲方扣留乙方完成合同价款的 2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发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该农民工资保证金中预先支取用于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不够的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预先支取的农民工资金在被支取的下个月补足。工程完工后如无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问题,且总承包退还甲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每月须如实向甲方上报工资支付情况,并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乙方发生少报、瞒报或采取其他手段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时,甲方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外,乙方须支付甲方每次 20__元的违约金。 4、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国家政策,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仍不纠正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壹份供乙方使用,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如乙方需要超过1份时,可复印,但费用由乙方负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给第三人。 (2)指派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协调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与甲方、总包方之间的关系。 (3)提供测量控制网点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甲方所提供的测量控制网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坏而需要甲方重新提供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测量费用。 (4)甲方派遣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进行质量、技术、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5)协助做好测量的有关管理工作,并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6)按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记录及相关资料,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及时审核应由乙方负责收集的工程验收资料和其他原始资料。 (7)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按本合同规定付款。 (8)负责审核由乙方编制的报甲方的工程量、施工报表、来往文件和其他文件。 (9)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矛盾,减少施工中施工设备或船舶的干扰,尽可能使施工工作正常进行。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指示,实施、完成本合同协议书的全部工程,并修补本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乙方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的管理和拆除。 (2)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的制度。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应承担的费用,并承担因自己施工组织及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开工前 7 天内将编制好的详细施工方案送交甲方,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施工方案应具备如下内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4)在具备开工条件前 3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开工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才能开工。 (5)乙方应自行设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及工程所需的船机和机械设备,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力量没有达到工程进度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相应机械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离场,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服从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完善各种手续。乙方要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满意。 (7)若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要求乙方须在施工现场与总包方统一服装、安全帽、配置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识牌、使用统一形象标志时,乙方要无条件执行并负责其费用。 (8)乙方应提供满足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给其生产作业人员使用,若乙方拒不执行要求,甲方有权代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提供工程施工的原始记录、原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及时提供和协助甲方做好各种报表、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10)按照本合同工程的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和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警卫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部门对于施工现场交通、环境、卫生、噪音等的管理规定,保持现场整洁,文明施工并承担其费用。 (11)自行解决施工车船设备等的停泊设施及防台、防风问题。 (12)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或其他政府部门扣罚履约保证金或其它行政处罚时,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若仍不能满足合同规定或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13)因乙方或其雇员的原因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任何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而要求的索赔或承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责任。 (14)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管理制度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现场负责人要按时出席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各种会议;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任何职工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15)乙方有义务搞好施工现场与其它承包商(如有)的配合协调关系,不得干扰或妨碍在施工现场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 (16)负责测量、各类原始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按业主和总包方规定格式和份数交给甲方。 (17)其它未规定的,按本合同的原则和其它条款的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代表 1、本工程甲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 先生。有关施工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上述甲方现场代表。除符合本条第二点外,有关免除乙方责任或增加甲方费用的任何指令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专项的书面授权,或另行签订协议。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有甲方现场代表的签字或加盖项目部公章的指令是唯一有效的甲方现场指令。 2、因乙方实际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的工作量数量增加而引致的合同费用的增加,或因甲方现场指令引致其他费用增加的,如有相应记录并经甲方确认和加盖项目部公章的确认文件为符合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十七条 乙方代表 1、本工程乙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 先生(身份证:)。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一切活动,对本合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签署文件、工程计量、结算支付等进行组织实施和负责,履行乙方职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乙方声明: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项目代表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签字、确认及实施的行为等活动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项目代表有权将其职责再行委托他人完成,在此等情况下,也应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除非乙方及时的、书面的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确认,否则,乙方对上述所授权委托的项目代表发生变动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认为乙方授权或委派的现场项目代表不能或不适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项目代表,乙方应调离该人员并在3天内改派现场项目代表,否则视乙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八条 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月支付。 2.1甲方收到总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后15天内,按核定的完成合同价款扣除以下款项后支付给乙方。 (1) 履约保证金5%(如未发生工程违约,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 2%的农民工保证金(如无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扣留完成工作量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未发生质量事故或保修费用,工程保修完成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4)安全保证金3%(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上述款项退还条件:以主合同甲方相应获得上述四项的总承包退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算,为甲方退还乙方的起算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单位从总承包获得该工程确认的相关完工验收确认文件中注明的日期为起算日期。 2.2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表及相关支持资料(具体以总承包方要求为准),由甲方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的相关规定及乙方实际完成的量对该报表进行审核。由甲方按主合同的规定对该报表进行审核,并统一向总承包方报送。工程量的确定: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且以不超过总包批复给甲方的相关工程量为前提进行确定,或以甲方审核的乙方实际完成量为准。两者不一致时,暂以数量或价款较小者为准,结算时再调整。 3、支付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均以甲方收到总承包方在乙方承包项目上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前提;当甲方累计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 85%时,甲方暂停付款。待本工程完工且甲方与总包方结算完成并收到相应款项后,扣除赔偿金或应扣除费用,甲方在 30天内支付给乙方结算确认值的95%,剩余5%保修金在主合同节点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甲方收到总承包方退还保修金(质量保证金)后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4、乙方应保证所收到的进度款全部用于该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检查、监督的有关资料、文件,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条件。当出现因乙方使用进度款不当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不能按时进场,乙方的分包商或雇员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对甲方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中扣留相应数额代乙方支付或暂停支付部分进度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5、如因业主或总包方以承兑汇票支付进度款,则甲方也有权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体承兑汇票比例与业主付款时承兑汇票占批复工程款比例相同。 6、所有款项均转帐至乙方单位名称开立的指定银行账号,乙方须按甲方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乙方收款帐户: 全 称: 开户行: 帐 号: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总承包、业主或甲方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有效的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 2、若因乙方未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影响甲方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时,所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工程的结算,在主合同工程结算经总承包、业主或第三方造价审计机构审定后进行,由甲方授权委托的项目现场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核实,但该签字或盖章确认核实只能作为双方结算的初步的、预计的确认,不能作为乙方向甲方请求支付或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4、本合同工程的最终结算须经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以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的审核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由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否则,除非获得甲方书面确认,任何甲方项目部或部门及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均对甲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5、当主合同已终止或解除后,或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二个月,如甲方通知乙方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与甲方办理结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办理结算,则可推定乙方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结算为最终的结算。 6、本工程的结算手续须经过 公司的盖章。 第二十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执行主合同中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限。 2、保修金: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要保留本工程保修项目造价的 5 %的款项作为本合同的保修金(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总承包方退还甲方保修金后30天内,甲方扣除实际发生的保修费,将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二十一条 工程变更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的指令在本合同范围内对工程的结构、施工范围、数量和技术要求等进行变更。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施工顺序或工期调整的指令不属于变更。 2、施工过程中根据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费用或工期等的改变,以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确认的事实(如费用调整、工期改变等)为依据,结合本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和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变更的比例给予乙方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调整;总承包方、业主和监理未确认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索赔要求除有特别规定外,只能理解为因总承包方、业主或监理的责任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发生后,如应向总承包方索赔的,乙方应合力协助甲方向总承包方索赔,索赔所得的费用视发生的项目归属和双方贡献而分配。总承包方对甲方的补偿是本合同唯一的补偿来源(不包括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补偿);总承包方无补偿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当发生因总承包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采取可能的措施后(甲方发送通知后7天内,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派人与甲方协商,否则视乙方认同甲方独自采取的任何措施),仍无法得到总承包方的适当补偿或补偿费用不足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的要求,而此时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仍应得到履行。 5、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属于变更范围的,则不给予乙方任何的工期和费用调整。 6、根据设计、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等任一单位发出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取消该项施工内容,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执行本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无任何纠葛。 第二十二条 新增项目的计价原则 1、本合同工程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一般项目变更时,则按以下原则进行计价: (1)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单价的则套用类似项目的价格。 (2)如同类型子目之间的项目单价能采用内插法计价的则按内插法计。 (3)施工项目基本相同只有使用主要材料或成品变更的则只换算变更材料费用。 (4)项目差异较大时双方另行协商。 2、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时,工程量按照总承包方批复的结算,单价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三条 保险 1、乙方应承担为本工程配置的设备、人员和其他财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购买保险的责任。乙方应使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2、若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若因一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一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由业主负责投保。开工之前5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其余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 4、不管甲方是否检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保险凭证,乙方如未能购买相关保险、未能履行乙方应尽前述1/2/3职责的,均属乙方担负全责,甲方并有权执行约定的处罚、扣款条款。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及现场清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护条例》、《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当地环保方面的规定。若造成水利设施破坏、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影响公共卫生等,其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现场清理通知后 1 日内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现场清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且满足总承包方、甲方和监理(或业主)要求。 3、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总承包、监理(或业主)的要求清理现场,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现场清理,乙方承担该现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与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方双方均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如: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到位等情况达不到合同规定或总承包方、甲方和监理(或业主)要求,以及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或违反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合并执行对乙方进行处罚: 1、从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2、从乙方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3、按照损失比例从乙方工程款中抵扣。 4、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5、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甲方可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终止乙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承包。甲方有权自行或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 但是乙方承担上述责任之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则向甲方单位法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2、争议发生后,除经双方协商,甲方书面同意停工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中断及处理 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他甲、乙双方及总承包方和业主之外的特殊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即视为合同中断。 2、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现场机械设备、材料等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或建设单位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等撤离施工现场。 3、合同中断或暂停施工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暂停施工或复工;因合同中断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得到总承包方赔偿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具体情况酌情予以补偿。 4、如设计、总承包方、业主等任一单位发出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取消本合同施工内容,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执行本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无任何纠葛。 第二十九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1、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除应甲方要求,为工程安全之目的,维护好施工现场外,其余人员、设备、材料应在7天内完全撤离现场。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撤离现场,甲方可认为乙方放弃了现场设备、材料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清理,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甲方发出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7天内,按通知要求,派员配合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不派员协助或乙方虽派员协助,但不能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 第三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保修并付清一切款项后,合同失效。 第三十一条 合同附件 附件:1、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分包合同 篇1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承建的 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工程总金额: 元 四、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款支付:开工一月后付 万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 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 八、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九、分包工期:乙方进场后按项目下达的生产工期施工,每延长一天,罚款 元,以此类推。 十、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十一、临时设施水、电费由 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验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现场代表: 分包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12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发包单位 四、承包单位: 侯 善 发 (乙方) 五、工程承包项目:甲方将道外二十道街危房改造地下车库消防电及电气工程发包给乙方。 六、开竣工时间:开工20xx年6月15日。计划竣工20xx年10月31日。 七、承包费用:以定额人工费计算方式为依据。参照20xx定额标准,执行20xx年哈尔滨市建委下发人工费调差3号文件。以定额人工费(A)1.2为工程承包费用。 八、机械费:承包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备,应由甲方按定额机械费支付乙方。如甲方提供机械,由乙方承包机械费中扣除。 九、工程质量: 1、乙方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防验收规范施工,按小区的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2、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十、工程款拨付方式:甲方按每月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月结算)支付乙方70%承包费用,包括机械费用,余下的部分待交工验收后一次付清。 十一、材料供应:施工中所有材料均由甲方供应,乙方根据工程形象提前一周将材料计划报予甲方,如甲方不能及时将材料进场,而影响工程进度,由甲方负责(包括人工费)。 十二、工程预算、结算由乙方参加编制并参加结算。工程结算由甲方组织乙方各预算员与建设单位或审计部门核对最终完成结算工作。施工过程中进度内业报经营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到甲方,甲方应按工程形象拨付当月工程款。 十三、关于相关费用问题: 1、乙方与土建发生的配合费用由甲方解决负担。 2、临时设施费按相关定额计取。 3、工程套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套用,或消防定额没有的可参照其他相关定额。 4、工程的验收由甲方牵头,由乙方协助,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5、工程施工中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双方负责,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6、以上原则性规定,具体项目如特殊情况以承包合同条款为准,以上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7、签字盖章后,法律生效。 甲方: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13发包方: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如一天以上的台风、暴雨,及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标准 5.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 (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______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2)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1套。 四、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 电话: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 电话:________ 10.甲方职责 (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五、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国家和______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________ 序号: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 施工面积(㎡):________ 材料品牌:________ 14.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其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______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乙方的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5)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70%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七、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为5年,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八、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10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九、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一、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 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1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接本工程中 部分的施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范围: 第四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 工程承包单价:详见明细单。 第六条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确认期限不得延误,如乙方延期,以每 12 小时为一个延误期,每一个延误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以现场验收人员验收通过日期为准(现场验收人约定为 )。 第七条 承包形式: 第八条 工程结算 8.1 按照乙方中标单价及费用按实结算,中标工程项目未含盖的子目,按甲方结算直接费单价结算。视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服务、形象、管理、业主评价等因素,甲方保留最终加减2%~5%的权利。 8.2 双方确认的价格中已经包含税金。 第九条 工程质量 9.1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十条 安全生产 10.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0.2 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10.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10.4 现场电气焊动火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10.5 所有工程施工中应购买的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财产和机械设备保险、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等),乙方必须购买,并支付一切费用。因乙方未保险或未满额、满员购买保险导致的各种损失由 第十一条 生活管理 11.1 严格按照甲方《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执行。 11.2 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11.3 乙方工人的所有证件(如暂住证、劳务证、操作证等)由乙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自理,工人应持证上岗。 11.4 乙方需严格约束其工人的社会行为,如发生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及其当事人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承包总价5%~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施工机具 12.1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临时设施、临时供电供水设施由甲方负责。 12.2 如需租赁大型施工机具及施工辅助设施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2.3 所有机具、设施的使用、维修、保养以及耗材、附属易耗品均由乙方负责。 12.4 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现场管理 13.1 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3.2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3.3 乙方须处处维护并建设甲方公司形象,所有形象建设必须符合投标书规定和甲方公司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穿戴公司统一工作服(工作服的成本价有乙方承担),不得穿拖鞋,不得随地大小便(包括痕迹和气味),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带电工具、设施不得有导电体裸露现象。 13.4 施工场地必须保持基本整洁,材料堆放有序。现场必须日日清扫,垃圾集中堆放,三日必须清理一次,特殊场所还要做到日日清、时时清。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13.5 对工程的追加、索赔、变更、点工等签证文字资料的搜集必须准确及时。否则,因工程验收不及时或资料不全、质量原因等造成的工期延误、返工损失、协调与质监部门的费用开销由乙方承担。因签证资料不齐导致甲方无法结算该部分的工程款,其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设计失误导致的变更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13.6 如遭业主投诉,第一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5%的罚金;第二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10%的罚金;第三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15%的罚金;超过三次或业主要求,乙方必须由现场清退,由此乙方不但要赔偿因退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以工程承包总价为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保证金抵付。 第十四条 施工进度 14.1 乙方要以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约定工期为基准,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自行制订进度计划,严格遵守,保证工程工期,工期以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为准。 14.2 因业主原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断电停水、签证不及时、业主资金不到位、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必须有业主认可签字的文字资料方可予以支持,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违约金。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部分的时间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付款办法 15.1 一般情况,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及业主实际支付状况而定,实行申报制。 15.2 签订合同十天内付工程款的 %。 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 %。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格的 。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全部付清。 第十六条 售后服务 16.1 乙方对施工工程必须保修一年,终身服务,工程竣工12个月内,按保修制度对工程进行回访不得少于5次。 16.2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保修责任及保修费用。在接到通知后,太仓市区1~2小时内,乡镇3~4小时内,苏州地区24小时内,外地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前往查看,了解情况,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部位后即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并报告甲方,取得谅解,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维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将加班加点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如乙方两次检修仍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检修,所需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乙方接到通知后,三次未予以检修质保金不予支付。 16.3 在保修期外,如发生质量问题,接到通知后同保修期内的时间规定派技术人员前往检查了解情况,提出合理的维修计划,并按甲方所要求时间维修,收取人工费。 16.4 售后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妥善、不根治或售后服务遭投诉均属违约行为。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17.1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一手资料,并予以保密。 17.2 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工程量数据和材料人工价格资讯,并协助甲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7.3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业务洽谈,并予以保密。 17.4甲方以往工程的维修保养,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应随时配合。 17.5甲方公司建设需要乙方帮助解决事宜,乙方应义不容辞。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如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维护甲方权益所产生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维护甲方权益所产生的损失)。 18.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8.3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分包工程承包总价5%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8.4 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乙方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不得拖欠其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给乙方工人。 18.5 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违约金额为工程总造价10%,如违约罚金不足以偿付对方或偿付无法实施,甲方可追诉到其公司。乙方追诉到其个人乃至其直系亲属。 第十九条 附则 19.1乙方通讯地址为: ,以上通讯地址视为乙方法定地址,认为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件均视为已送达乙方。 19.2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9.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章)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15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现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重庆千方交通信息产业园一期工程中的_ 6号楼、7号楼、10号楼、30号楼 2、工程地点: 重庆南岸区茶园新区新塘科技园(经侦业务楼对面) 3、工程面积:约4.5万方(此方量不作最终结算依据),以工程最终施工实际面积和甲方项目核定面积结算;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核定单”等作为施工依据,相关施工图纸及资料由甲方借给乙方一套由乙方自行复印,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本工程全部水、电、防雷设施等分项工程的预留洞口、预埋管道、安装等(其他建设单位专业分包除外)。即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中所有安装内容(属于总包范围内的);承包范围内的进场材料上下车、材料场内转运、堆码整齐;文明施工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内容说明: (1)给水部份:从客户水表起至客户室内的给水系统安装由乙方按施工图安装接至设计要求位置。室内一户一表及主给水管网安装由自来水公司按施工图纸施工到各户水表,乙方负责配合施工。 (2)排水部份:室内污水、雨水、空调冷凝水的排放按施工图施工,至小区综合管网所示的第一个井或沟。 (3)强电部份:从本工程各单元室外手孔井至各栋总配电箱、各楼层配电箱、各户电表箱的系统安装及属生活用电的一户一表范围表前部份由供电局施工,表后部份由乙方施工,具体范围界面以业主方或供电局所提供的设计图为准。房间、公共厅堂、楼梯间、走道的照明、电梯动力及照明、设备用房出高压配电柜至专用设备线路的安装,乙方按施工图(含电梯安装图)施工。 (4)弱电部份:电信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建筑设备监控、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安全防范等系统,按设计图预留预埋各类管道和各类箱体盒体位置预留。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完成穿线工作。 (5)燃气工程:按设计管道走向预留预埋穿墙和穿楼板的套管。 (6)对楼层管道吊洞管井的封堵。 (7)对墙体开槽用细石砼的补槽。 (8)二级电箱以后的电箱和线缆均由乙方提供。 (9)甲方除提供塔吊外,其它机械、机具、工具设备均由乙方提供。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人工费包干,包括小型机具、工具、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在内的承包形式。 2、施工工具、机具及耗材的范围包括:如:焊条、元丝、扎丝等辅材;安装用中小型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车丝机等;工具如:断线钳、压线钳、夹钳、管钳、电焊钳、电焊罩等及相关机具工具的耗材、末级配电箱后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器等由乙方自行提供。 四、工程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乙方在接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进场。 五、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照现行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验收规范标准、图纸及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保证验收合格。每到工序完成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必须陪同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及甲方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自行的返工及承担材料损失,费用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捐出。 六、劳务款结算依据及结算单价 根据设计施工图说等要求施工,基础、主体水电安装工程中的预留、预埋单价分别是:预留 元/m,安装为 元/m(建筑面积按《99定额》计算规则进行工程结算)。 上述结算单价包含本工程全部承包工作及承包范围内容(水电安装工程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服务器、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税金、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岗位培训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价,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工程其它费用的确定 当不可避免地发生计时工时,技术工按 80 元/工日计算,普工按 50 元/工日计算,并经项目主管审批同意。 八、工程款结算支付方式(单位工程) 1、时间及付款方式:乙方应垫资至承包楼栋号施工面积达1万方,完成垫支之日起半个月内支付清之前工程款的80%,以后工程量每月30号报进度,经甲方审核后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 2、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总额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3、工程完工后双方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及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进场进必须配合甲方对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2、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施工规范、施工操作,配备完整的安全工具、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30000元内(含30000),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30000元以上部份,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但乙方必须承担主要责任。若乙方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事故,所发生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十、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一套(白图)给乙方复印,做好技术交底,按计划和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各类材料。 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3、派出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按时支付乙方劳务工资。 十一、乙方责任 1、按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 2、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每栋楼随时有一位施工员负责现场管理及技术指挥工作。 3、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罚款。 4、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严禁偷盗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负责保护好已完工程工作成果,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若乙方人员发生偷盗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次罚款。 5、乙方工人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雨具等由乙方自行购买合格产品),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元/人.次。 6、乙方工人必须遵章守纪,不得发生打架、斗殴及偷盗等事件,否则,甲方将给予经济处罚500-50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7、乙方必须保证按相关规定按时按月发放乙方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按有关要求将工资表实名制签字盖手印,并交甲方保存;如因乙方不按时发放工资,引起工人闹事,甲方将重罚乙方,其善后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 8、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票据给甲方。 9、乙方应严格控制安装材料的损耗,若材料超出3%的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材料的相关费用。 10、若发现乙方人员在现场有意长流水或长明灯,甲方给予乙方200元每次的处罚;在宿舍私接使用电气设备(如煮饭、取暖、烧水等)每次罚款500元,甲方当场没收电器。 1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按乙方实际已完工程量的60%结算给乙方,结算时间按合同有关规定时间执行。 1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食堂;若发现乙方人员乱倒饭菜,甲方对乙方按50元每次罚款。 13、甲方对乙方的经济处罚,均在当月结算工程款中扣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相关技术难度,施工难度及停误工费用。 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现场,投诉及围堵甲方现场。 15、乙方必须将进场人员造册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三张,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内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清单。 十二、其他 1、乙方在签合同时缴纳给甲方 5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场或无能力履行本合同时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工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纳保证)后生效,结清全部劳务条款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16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水电工劳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公寓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热带植物园内 施工单位: 云南CY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范围:专家公寓(3种户型12栋)、食堂、化学药品库、1#、2#配电房、水池水泵房、制冷中心 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800㎡。该总建筑面积经建设方、设计方及监理方审核、认定。劳务费支付以此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不得另行调整。 施工条件:本工程为全框架结构,楼层多为1~2层,幢号多、分布广、面积小,因此,项目部不提供施工井吊(食堂除外),上下楼层材料运输乙方自理,合同单价已结合施工难度有所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专家公寓12幢、食堂、制冷中心、水泵房、药品库、变电所各幢号: 1、室内水电安装(不包括灯具、洁具); 2、临时用电、用水的安装、维护、使用; 3、配电房的低压出线端口的施工; 4、水泵房的动力电源和室内水电安装; 5、制冷中心电柜的安装; 6、弱电穿线、暖风系统预埋; 7、辅材:弯管器、热容器、水泥钉、铁钉、铁丝、扎丝、封口胶、剪刀、手提切割机、切割片、砂轮片、电焊条、小型电焊机、胶布、防水胶布、自粘胶、粉笔、焊锡、焊锡膏、电源线; 8、提前12天做好材料计划。 三、承包内容: (1)承包工作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 (2)涉及本工种的施工图纸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3)承包工作内容中指定的材料费用及其它损失费; (4)设备安装费用另计; (5)承担材料浪费费用; (6)图纸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处理: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作量增加,按实际增加工作量结算给乙方。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作量减少,按实际减少工作量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部工长的《质量技术交底》内容执行; 2、乙方所做的成品必须符合建设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验收要求,如果达不到者乙方必须及时整改至合格为止,如果乙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现金处罚;如果乙方多次出现质量事故,甲方将勒令乙方退场,退场工资待工程完工后降位处理支付,乙方不得胡搅蛮缠。 五、工期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进度达不到者,甲方有权重新组织人员; 2、主体开工时间: 3、主体断水时间: 4、工程交工时间: 5、元(壹仟圆); 6、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10日(拾日)内不作工期调整,拾日外甲方将给乙方顺延工期。 六、文明施工: 1、工区内不准入住(包括在建工程内都不允许有人居住),施工区要做到安全、 2、定,不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区。乙方必须保持生活区宿舍、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锅、电老虎、煤油炉以及乱接乱拉电线,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没收其电器,拆除违章架设的电线。 3、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4、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元。作业面和周围必须清洁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保护成品的清洁卫生。 5、检查结果,实行奖优罚劣。 6、甲方对责任双方各处以20xx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对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勒令乙方退场。 7、发生火灾事故。 8、 七、安全施工: 1、遵章守纪: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纪、违章和冒险作业,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2、违章责任:在生产过程中,乙方违纪、违章及冒险作业所造成的大小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乙方必须加强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 3、劳务人员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三级教育”;作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九、合同单价: 每平方米 元正(大写每平方米 圆整包干)。 十、付款方式: 1、乙方进入工地后,自行垫付一个月的生活费用; 2.一个月后,按进度的完成量的30%支付工资; 3.主体断水后,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总工资的40%工资; 4、砖砌体、收尾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资的60%; 5、本工程粉水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资的80%; 6、本工程交工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资的90%; 7、在建设方规定的使用期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资的95%; 8、剩余总工资的5%在工程交工半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9、工期延误处罚的金额将在乙方总工资中扣除; 10、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违规处罚金将在结账中扣除。 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完工后自行废除。以上各合同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视为违法!由项目部监督执行。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1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将本项目承包给乙方承包施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同等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约 m2, 二、承包范围与施工内容 1、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材料如下: 所有钢材、砼、木方、红砖、陶粒砖、水泥、砂子、二个一级配电箱及主电缆、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及施工人员宿舍,提供现场坐标点。 2.)乙方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施工内容: 本工程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变更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等进行施工。 1. 该工程办公楼土方开挖及回填、支撑系统租赁费、塔吊及司机费用、土建基础施工、模板采购及支护施工、外墙苯板保温工程、内外墙砌筑及抹灰工程。均由乙方进行施工。 2. 厂房土方开挖及回填、土建基础施工、模板采购及支护施工、混凝土立柱施工、1.2米外墙砌筑施工均由乙方进行施工。 承包范围:以上工程范围内:钢筋工、砼工、木工脚手架工、砌体工、小型工、机、具、电设备、电焊工、支撑系统所有架子管及垫板、扣件、步步紧、调节油托、外墙脚手架、小组放线员、二级配电、三级保护所有电线电缆由乙方负责。其它专业性的工程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包括( ) 三、工期: 按建设方要求的开工日期进场。进场日期 年 月 日。(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和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的延误,工期顺延,由甲方书面签字确认。) 四.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设计变更,规范规程要求施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每项均要达到优良。承担甲方与发包方签定质量约定的所有条款。 3、乙方在施工操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和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指导、检查、监督和意见,维护甲方声誉。 4、在施工中,必须保护好工程的其他分项已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 五、承包价格: 本工程承包单价均按实际建筑面积 元/㎡计算面积大包干。合同暂定总价为(大写): (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1、进度付款:甲方根据实际工程形象进度按下列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形象进度达到并提交完整付款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2、竣工后付款: 十.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劳务承包款付清后劳务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18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签订如下协议条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施工工期: 1、 工程名称:贵阳邮政仓储中心, 2、 工程地点:贵阳市富源中路, 3、 施工工期:为90天(有效日历天),从甲方开工令下达之日期计算。 二、承包方式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主材形式,劳务清包,劳务清包包括施工机械、机具、模板、扎丝、内外脚手架料、安全网等。 2、要求:乙方需具备劳务承包资质、现场施工、安全、材料管理人员,主要工种需持上岗证,并编制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查。 三、工程劳动承包单价与内容: 1、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地下室-5.2米以上土建工程承包单价为320/㎡按竣工面积计算,基础及零星单项单价:模板制安拆:48元/㎡(含周转材料及辅材),钢筋制安、焊接:480元/t(含施工现场转运、堆码、辅材),砼施工:20元/m3(含接泵管道、拆除管道冲洗、清理施工现场),金钢砂地坪:25元/㎡(含人工、所需机械、及金钢砂材料费),垫层:8元/㎡(含搅拌、吊运、施工现场找平),点工技工200元/个、付工80元/个、零星砖砌体:120元/ m3(含转运主、辅所需材料)。 2、承包内容:含概设计轴线外1米的所有土建施工项目,(除水.电.暖.消防管道.门窗.油漆.瓷粉.钢构.防水.11轴至30轴交1/C轴至G轴基础),施工场区内的材料运输;现场二级用电、箱等设施。 四、付款方式: 该工程乙方队伍进场施工后,甲方按每月进度的80%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至封顶(断水)付至劳务费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95%,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办理工程决算后付清全部劳务费,该工程具体付款程序、时间与方式必须与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责任 1、该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因此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返修整改,返修发生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回. 2、乙方指派: 为现场施工管理员,乙方施.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安排,协助甲方进行施工生产.质量.安全、资料收集整理、材料管理 。 3、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工程质量、机具设备、用电设施进行自查,确保合格完好,对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和施工安全及操作技术交底,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4、进入施工现场必需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准酒后上班,不准在作业区喝酒、打架斗殴,不准私自接电使用电炉,遵纪守法.,凡违反者经查处,一次罚款50-500元. 5、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做到材料堆码分类规整,节约用料,不乱丢、乱锯浪费,工完料尽场清,做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搞好班组间协调作业,防止相互破坏产品. 6、爱护公共坏境卫生,做文明市民,不准乱倒生活污水、垃圾, 不准在施工区大小便,违返者一次罚款100元. 六、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 2、乙方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童工等,甲方有权清理出场. 3、为保证施工进度,甲方负责按协议支付劳务费,提供施工用水.电,临时住房,按期供应施工材料,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分段.进工序检查验收. 4、乙方必需向甲方提供承包资质证照,按施工图和甲方要求,精心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任务. 5、乙方需对工人要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不得在工地及周边进行违法犯罪法活动,如赌愽.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一旦造成犯罪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需按施工及安全操作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生产作业,对违规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甲方,不得隐瞒. 七、违约 因甲方原因:如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务费.材料.设计图变更修改等,造成乙方停工待料15天以上,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由于乙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付清尾款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增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19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排除六组间超内毛石挡墙因倒蹋所造成的安全隐患,经管理处研究决定,以总包干的形式将挡墙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就该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间塘内挡墙维修工程以总包干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挡土墙长度约15米,高约2米。 二、工程方案 挡墙为浆砌毛石,底板宽1.2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挡墙顶宽0.6米,挡墙毛石勾平缝,墙顶水泥扫平,挡墙与路之间缝隙用沙土夯实(毛石强度等级MV20,1:2水泥砂浆强度等级M10)。 三、工程价格 1、按照砌毛石每立方米270元(包括毛石面勾平缝,沙土夯实缝隙,水泥沙浆扫平等)。 2、抽水台班费用 元。 四、工程期限:自此合同签订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如甲方要求暂停工作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否则不得延误。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现场丈量,按实际工程 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结算。甲方按总工程款的70%付给乙方,其余30%为该工程的质保押金一年后付清。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应按期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现在施工中有偷工减料不按方案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在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扣险其质保金,如质量问题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理。 八、其它事项:在本合同以外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应由甲方负责人同意和现场签证方能认可,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0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发包方,首先要关心两个问题: 1、自身是否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 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但注意的是: 第一,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 第二,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第三,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 第四,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 第五,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的证据资料。 第六,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账户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还可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应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第七,若必须只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应和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确约定,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资金(工程款)必须先进入总包账户之后再付给指定分包人,力戒发包人直接付款给指定分包人,同时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分包合同 篇21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编号: 施工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 ___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___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___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分包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盖章) 编号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2甲方:_________________劳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以内部劳务清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木工班组劳务承包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模板安装、拆除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三、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 四、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清工、包限额领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六、承包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模板工程:_________________ 1、场内地面、楼层的模板、支撑架料、扣件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以及结构楼层中(内、外)的模板安装时的水平标高(配合除轴线外的施工放线)。多层顶板支撑板带。 2、根据设计图纸或模板翻样图加工模板,安装前墙、柱、梁、现浇板模板内垃圾的清理,浇砼时护模。按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进行模板安装,安装完毕模板内垃圾的清理,墙根、柱脚因支模原因造成砼膨胀的剔打垃圾的清运。主体结构的剔打,修补等。模板每两层刷一次隔离剂。 3、拆除模板的清理、校正,材料分规格、型号运输到指定位置的堆码并拔除层板、木方上的钉子。砼导墙模板的支、拆、零星构件模板(含所有小模板、构造柱模板等)的安装、拆除,按图纸设计交底予留孔洞的留设,及安装所使用的洞口的封堵(含下水道洞口、烟道洞口等);予埋铁件的安放等工作(含所有预制构件模板、予留盒的制作、安装;对拉螺杆的制作等;楼梯踏步的保护模板制作、安放等); 4、所有模板工程必须达到市优质结构要求。模板的最大接缝宽度控制在10mm以内,模板的周转使用时要将表面清洁干净,以保证砼的外观质量。 5、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标化、清理卫生等。 6、设计院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 7、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等。生产性临时的搭设、拆除等。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分包合同 篇2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8.2 。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 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 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 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分包合同 篇24甲方(总包人): 乙方(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桩(含基础桩及支护立柱桩) 1.4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机械、人工、燃油、挖运施工现场道路及平整场地等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合同价款 2.1基础桩与支护立柱桩工程暂定总价: 元(具体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一)。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基础桩与支护立柱桩采用包干单价形式 2.3结算方式:以承包人现场实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3、分包工作期限 工期:自开工之日(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起 天内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受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直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凭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责任,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除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1、质量保修 11.1分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 5% 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2.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人合同和承包人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合同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贰份。工程承包单位(盖章) 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分包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分包人(签字): 签订日期: 分包合同 篇25发包人: 承包人: ______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______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小区后续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小区后续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____万元,承包方正常供应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量有增减变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和发包方确认后,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据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模板供应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供应模板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且飞腾公司也不予进行结算。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包人:(签章)发包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分包合同 篇26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名称为陕西杨家庄改造19#、楼工程,建设单位为:陕西杨家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陕西关中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本工程地处西安市北二环与东二环交会住处,建筑面积约320xx平方米。 3、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本工程无预付款。 4、闭水试验(甲方提供水、供电接入点,水电费由乙方按实际结算及时交纳给甲方。 承包范围: 地下室 屋面 卫生间 厨房以及图纸内所涉及的一切防水内容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质量及包验收,成品价格一次性包死,以后不再做调整。 二、合同单价及工程量计算 下述综合单价包括合同内容所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税金。 材料要求: 1、SBS卷材为聚酯胎且-20度防水卷材。品牌为晴空。 2、聚氨脂涂料为国标料,品牌为晴空。 工程量的计算: 上述工程的单价对应的工程量计算只计算各部位的平立面面积,扣除0.3m2以上的空洞面积,其中女儿墙、伸缩缝、屋面排风道、设备基础等突出屋面的构筑物上卷的部分全部相关部位的附加层、加强层不单独计算工程量已包含在固定单价内。 三、合同总价 合同总造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合同总价暂定为:385298.2 元(大写:叁拾捌万伍仟贰佰玖拾捌元贰角)。 四、合同工期 工期:乙方完全按照甲方的工期安排施工。乙方不得以材料不到位、人员不足而影响甲方和业主的施工进度,否则,延误一天罚款五仟元。 五、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并保证所有材料合格。 2、乙方严格按甲方下发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凡乙方自备的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的机具、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证书等质量、安全证明材料。 六、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本工程根据工程进度分次付款:第一次付款为地下室防水工程全部完成,乙方以书面报甲方及监理方,经甲方、监理验收,无违反规范规程及相关约定条款,资料齐全无质量问题,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二次付款为屋面、卫生间、厨房防水工程完成后乙方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及监理方验收,经甲方、监理验收,无违反规范规程及相关约定条款,资料齐全无质量问题,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三次付款全部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及监理方,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无违反规范规程及相关约定条款,资料齐全无质量问题,且甲方对乙方结算进行审核后(两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留5%质保金。 1、本工程保修期为5年,在保修期(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 2、关于工期违约的具体结算程序:在本合同工作结束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结算时按本合同第四条执行。如乙方按期完成工作是在甲方增加额外投入的情况下实现的,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抢工费用。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及地方政策法规要求。如果乙方达不到验收标准,维修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视其情况给予处罚,严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退场。 2 、闭水实验由乙方负责,排水时应按甲方要求排水。如因乙方防水施工及质量原因所造成甲方及业主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细则》,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2、乙方自备灭火器材,如发生火灾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3、施工用完的铁桶、刷子、包装纸等乙方材料或器具应按环保要求回收,不得堆放现场,做到每次工完场清。 4、为保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劳务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提交给甲方一份施工人员花名册,以使甲方随时核对施工人员的稳定情况。 5、特殊工种操作者,必须持有西安市有关部门核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6、乙方安全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 7、本工程以 “西安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乙方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其它分包单位发生纠纷,如果发生纠纷因此而引起的直接、间接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人身死亡或伤残,由乙方承担。 9、乙方进场材料和工机具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因上述材料机具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严重时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10、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禁污染建筑物,否则按损坏的面积费用予以加倍处罚。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下在中途更换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退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当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4、其它合同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与其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7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四、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七、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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