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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施工通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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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通用合同(精选26篇)

施工通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现将外墙涂料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应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外墙涂料工程;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质量________年以上

  四、工程内容:粉刷外墙

  五、工程材料:  本工程使用涂料为品牌,颜色以甲方确定的色板为准,材料到达现场必须经甲方代表验收,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后可投入使用。

  六、工程造价:

  1、本工程外墙涂料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此报价含税款(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做法工序:专用腻子二遍、底漆一遍、面漆二遍)。

  2、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3、结算造价: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若有设计变更可按实际调整。完工后,所有的工程款(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  4 、工程款支付:工程开始预付总工程款20%,工程完工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0%,竣工结算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________年后。  七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73-91》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若有减少施工工序的操作,甲方将拒绝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时必须对外墙基底进行清理,如发现有裂缝必须先做处理后,才能进入外墙涂料工程的施工。

  3、涂料施工基本要求:

  (1)、修整基面时,必须细心注意修补,休整处接着要绝对平整,与原基面胶接要结实。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接口、重要部位的处理,线条顺直,感观良好,确保颜色一致,细部构造工艺要细致,符合操作规程。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提供进行施工的场地及库房(不负责看护)。

  (3)、提供水源、电源。

  (4)、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39;管理工作。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按施工安全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3)、管理维护现场清洁,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4)、自竣工之日起两年的保修期,如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

  (5)、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和解除合同,否则,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后,没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场者,已完成达到约定质量部分均按合同价款的70%予以结算。

  3、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拒绝支付工程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如两年内出现空鼓、脱皮、变色、龟裂等一切质量问题乙方无常进行维修,接甲方通知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保证金内支付。如乙方未及时维修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签证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安装要求

  (1)本工程采用包税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包质量、

  达到国家有关供水安装标准及水表安装要求。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日历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_________________

  l)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来水管道操作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和报验,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日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己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日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控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应提前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档案、竣工图一式份提交甲方存档。

施工通用合同 篇3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xx年度罗村移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三项整治 工程地点: 罗村街道两旁 工程内容: 喷涂、油漆 资金来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6月5日 完工日期:20xx年 7月15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40 天

  四、 质量标准:

  五、 合同价款:

  喷涂每平米用料10元、人工费4元

  六、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 对工程建设标准质量和乙方进场及各种建筑材料的检验。

  2、 严格监测工程施工程序与建筑标准,对乙方施工程序不规范,工程标准质量差等问题,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完工工程进行验收和结算。

  4、 负责检验乙方进工地的各种建筑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如不合格,有权阻止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工地。

  5、 本工程为全额抵押工程,乙方在完工以前,甲方不予付工程款。

  六、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负责组织有力的施工工队,对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2、 施工中要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劣质工程和不合格的工程出现,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场。

  3、 在施工中出现不可预见工程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经甲方确认方可施工建设。

  4、 接受甲方的施工监督、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和建设要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5、 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施工安全规则,如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格由乙方负责。

  七、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资金 到位后再行付款 。

  八、 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验收交工后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为工程造价的 15%。费用乙方负责。保修期满后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保修金一次付清。

  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确定。

  以上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后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涂改和变更合同内容,否则所造成后果由涂改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水电路三通,由甲方负责

  二、在施工中安全质量第一,现场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施工中如:砌墙要正,不能误差太大,灰份要匀,砖缝要一条线,井桩、地梁、防震柱、上圈梁,壳子板要正、平、不能偏,扎钢筋混凝土比例必须按要求,粉墙要平、瓷砖要粘土正,上下左右要均匀,地砖必须要平、正、不能有斜块,顶要平整。房顶、防水要做好、保证不漏水。

  四、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不按要求操作,或偷工减料现象者,第一以说服,第二再说服,要是第三次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扣10%的现金。

  五、施工中如果甲乙双方有不同意见发生争吵,先由村委会调协,如果调协不成则在乡一级调协。

  六、在付款方面,第一次减5%,第二次减5%,这10%在交付钥匙时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工程完工时自动结束。

  十、工期为:3月9日动工,5月10完工,甲乙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

  乙方:

施工通用合同 篇5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景观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职责,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价含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佰拾万佰拾元角分)。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叁年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i。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带给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带给方便。

  ii。甲方委派许#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i。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务必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

  a)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贴合要求为止。

  b)工程竣工验收透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年月日,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a)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礼貌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施工工程基本信息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可相应顺延的情况: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运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工程节点付款。基础完成时付总工程款的25%,完成二层付总工程款的15%,主体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15%,初验合格付到总工程款的90%,最终付款依据审计为准,乙方按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详细验收资料,并经甲方签收后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双方确认工程量后30天内付至总工程款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4日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2、以上付款时间为乙方上报已完工程款7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修复,若拖延不修或者维护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质量_____金中扣除。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诸暨市建安发票。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开工前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表及各专业施工方案,每月___日提供当月施工进度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进行工程例会,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分析、调整,并形成会议纪要。

  4、为保障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签约后的施工进度,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履行保证金拾伍万元。

  第六条?安全施工

  1、根据本市安监站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以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2、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管理班子组成必须由该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组成,配施工员、安全员等五人大员,并要求乙方必须全员到岗。

  第七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的工程款按逾期时间计算,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未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协议的,甲方将以应付工程款的日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可以经过法律途径追索。

  2、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能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所出现部分或全部返工、重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期。乙方未能按本补充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工程并交付的,每滞后一天按合同价的______金额赔偿,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总造价的______%。

  3、乙方如有违反本补充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无权要求返还。

  4、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日内提交施工备案的全部资料。逾期按合同价的日万分之二承担违约金,还应按本补充合同第八条第3、4项承担有关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第十一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施工通用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东莞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__市__镇___路___

  电话:电话:_______

施工通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客户单位: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并达成以下约定事项:

  一、工程概况:

  安装电梯,数量(大写)__台,安装电梯,数量(大写)__台。

  二、工程总金额

  1、本协议最终结算总价:人民币(大写)RMB:元,¥元。

  2、工程在当地技监局办理开工告知及竣工检验时所发生的收费由甲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安装进场后预付30%,产品经安装调试全部完毕后再付40%,余款在产品经当地质量结束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取得验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并移交清后)一次性付清。

  四、工期

  安装时间:天

  五、质量验收依:

  根据国家标准GB7588、GB/T10059,GB/T10058,GB10060等要求,并结合甲方的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六、甲方责任:

  1、确保货物按时发运到工地现场,并配合解决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需求电梯安装协议书电梯安装协议书。

  2、提供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支持服务。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安装工程款。

  4、提供安装施工图纸及资料。

  5、负责出厂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发货。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甲方安装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2、在货物到现场后即组织安装人员进行开箱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开箱缺错件星系,验收后的物资由乙方负责现场保管,若有缺失,则自行承担赔偿责任。3、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对厂检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4、若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安装复检的,则承担发生的复检费

  5、严格按要求填写公司所提供的工程施工资粮,做到及时记录,填写规范电梯安装协议书合同范本。

  6、经检验合格后的电梯应及时向甲方移交电梯的相关物品,若经授权代表甲方向用户移交时,则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7、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记录,待安装完毕后需移交检验人员。

  8、乙方应确保安装工期,除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工期延误造成所示的则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300元/天的误工费。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客户做好必要的联络。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______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按照____________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 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 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 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门,甲方派人参加。

  6.7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 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7.3 如因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且符合规范的,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充协议。

  7.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7.5 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乙方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门工作吊环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7 乙方须确保门的安装一次性通过办的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7.8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9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7.10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7.11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执行国家及_________办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九条 合同价款调整

  9.1 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

  9.2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_________省办文件进行结算。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二个月向其发出生产通知书,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10.2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3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4 经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_____%给乙方,乙方同时提交地下室门验收合格证。

  10.5 余款_________%待保修期满后三日内支付。

  10.6 乙方在每次要求支付合同款时(条款10.2、10.3、10.4)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本工程工地现场。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

  12.1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12.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3 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13.1 甲乙双方应以_________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_________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13.2 竣工日期为门安装完毕并通过_________办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签认日期。

  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 保修

  15.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________年。

  15.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5.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5.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

  第十六条 违约

  16.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罚金。

  16.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6.3 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6.4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

  16.5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6.6 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力。

  16.7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图纸变更未及时在乙方施工前一个月送给乙方。

  (3)不按工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不按商定的施工计划进行通知。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拆回原交货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16.8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造成自身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2)不能确保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则需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

  17.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7.2 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四百七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10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厂区

  工程范围:源水泥粉磨车间拆除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zhèng fǔ 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施工通用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无偿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和反程运费押金5000 元后办理起运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四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____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____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施工通用合同 篇12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包工包料。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五、工程验收和付款

  经核算,建设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方可向乙方付款。

  六、附则

  1、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1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2. 工程地点: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

  四、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五、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六、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及执业证号: 建造师注册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B类):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土建施工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装施工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质量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全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C类): 材料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试验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造价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

  附:企业为派遣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名册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在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14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范。

  2、本工程按现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图纸

  5、 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15

  最新施工合同范本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1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把海南润城国际项目以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____省____县金江镇;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4、最高层数:十七层;

  5、建筑面积:22503.06平方米。

  二、施工质量要求

  本项目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施工及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三、工期

  酒店部分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公寓部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四、承包方式

  此工程承包形式为包工,即乙方负责所有设计图纸中的土建、水(两米以内的给水、排水、消防水)、电(两米以内的动力、照明、消防电、电视、电话、可视、对讲、数字有线等弱电)建安工程的人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周转材料(模板、支撑、施工脚手等)及防护材料{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及外脚手架(钢管、工字钢、平网、立网等)};土建工程中的基槽土方开挖、内外门窗、玻璃幕、干挂石材施工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

  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合同价款,368元2(面积按建筑面积),此单价不包括税金,不包括施工用水、电费,临时设施费,暂定合同总价为:捌佰万元人民币,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甲方已进行的基础垫层及承台钢筋绑扎、支模、砖模、承台砼浇注等工程量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经甲乙方协商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甲方(签名):时间:

施工通用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承包的广元市利州区工农镇千佛崖一组居民安置房的基础工程单项承包给乙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作内容:基础工程中的基槽土方清理、砼的上料搅拌、运输、浇筑。

  4、工程规模:大小住户约40户左右。

  二、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1、砼的上料搅拌、运输、浇筑等全过程按70元/m(包括清理基础余土,砼振动棒、电机小型机具等)计算。

  2、付款方式:

  ①不予付金额;

  ②中途按工程进度的工程量可借支;

  ③月底按完成工程量付总造价的80%;

  ④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的总金额,减去借支和已付工程款、保修金后,30日内付清余款。

  三、工程质量:合格。

  四、工程保修金:甲方按总造价的3%计算,扣除乙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保修金,等甲方竣工交付给业主后30日内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职工的食宿及各种施工场地。

  2、甲方向乙方提前将各种建筑主要 (水泥、沙石),搅拌机组织进场,一次性向乙方提供斗车五架。

  3、甲方按合同约定给乙方组织好资金的支付,施工的各种技术指标工作。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和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组织各种施工人员、各种机具、建筑辅材进入施工场地。

  3。乙方必须严格按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文明施工,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施工,严禁酒后上班等,如有违反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按施工图、变更通知、现行规范规定施工,所造成的返工一切经济损失和工程延误时间一律由乙方负责。

  5、乙方如有偷卖、损坏甲方建筑材料、机具、食宿住处的设施的经济损失按现有价格的两倍惩罚。

  6、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坚持文明施工,以人为本,密切同甲方和业主配合,并和当地领导、父老乡亲搞好团结,服从领导管理,使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七、单方违约:按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

  八、本合同一式同等的法律效力,待工程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施工通用合同 篇18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

  2.00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盖公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任单位: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________年。  

  十、工程验收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十  

  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二、备注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施工通用合同 篇19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

  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

  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

  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6、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0、工期延误

  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2、工程试车

  12.1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3、合同价款及调整

  13.1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1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5、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16、工程量确认

  16.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1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18、发包人供应

  18.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18.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1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0、竣工验收

  20.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20.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21、违约

  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2、争议

  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调解;

  ──────────────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23、工程分包

  23.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

  24、不可抗力

  2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25、保险

  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26、担保

  26.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27、合同份数

  27.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施工通用合同 篇20

  发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21

  甲 方(铁路发包方):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建筑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德忠

  地 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乙 方(承包方): 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范书建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

  (二)工程地点:动车段 。

  (三)工程内容: 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

  (四)承包范围: 动车段零星病害 。

  (五)承包方式: 项目总承包 。

  (六)合同价款:本工程价格形式为 固定总价 ,工程款(总计)(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拾万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 (小写: 105574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 96856.88 元,增值税 8717.12元),最终结算价以甲方上级单位实际批复为准,如金额发生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定。

  (七)质量标准: 乙方按照承包范围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工程总日历天数自开工之日起 90 天,开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

  7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

  72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 3 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3 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15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_星 现场负责人 。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余小祥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质量的监控 。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三)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一)在工程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二)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三)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六)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第七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

  采用竣工验收合格并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完成向上级单位清算该笔款项后,于30日内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竣工结算值的95%工程款进行结算,质保期满后支付尾款: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

  项目整修验收完毕

  95%

  质保期满(新建、更改屋面防水为5年,造林、绿化工程为1年,其他质保期为2年)

  5%

  (三)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甲方增值税相关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第九条 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 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 7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被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被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邮政编码: 450000

  收件人: _星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455000

  收件人: 余小祥 手机号码: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筑段 (甲方名称)与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工程的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

  4、设计编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

  1、按标段划分的全部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优化设计变更、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等(详见“工程技术标准”);

  2、所有阳台全部采用塑钢窗进行封闭,所有门窗均采用单层玻璃;

  3、电子防盗系统、煤气、强弱电、消防系统等本次未招标工程的预留及预埋;

  4、消防电梯坑-2.15m加砼板8cm厚,配筋φ10双层双向@150。

  5、上述内容未提及的,但涉及招标项目的完整性和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所必需完成的部位、预埋、预留、服务、配合等工程内容均为本合同所包含的内容。

  第三条合同承包形式:采取总价包干形式。本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施工前设计变更及上条款中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干价款不因国家政策及物价变化和方案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第四条工程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主体工程封顶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工程竣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完场清。

  第五条本工程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___建设*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变更,甲方提前一周通报乙方。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六条驻现场代表

  1、甲方驻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驻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所需工程资料,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2、以书面形式或在现场提供现场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并进行交验;

  3、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4、提供施工用水的水源,施工用电的电源,达到“三通一平”;

  5、委托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行社会监理;

  6、对本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

  7、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和结算事务;

  8、现场甲方应完成的工作。

  第八条乙方责任

  1、完成合同所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对产品有保护的义务,造成损坏,应予以赔偿;

  2、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应符合甲方整体组织安排,并按期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报表;

  3、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工程所需提供和维修施工设施,保证工程、财产、人身安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负责工程施工时按甲方指定位置挂表计量水电用量,并按甲方规定综合价格交纳水电费;负责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5、对所有材料、设备实行进出场许可制度,非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一律不准进场,设备、材料堆放施工现场不得妨碍正常生产;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等,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或“开箱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检验随意使用材料、设备于本工程,将对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要有建制完整的项目经理部和质量、工期保证体系,并上交相关真实证件和名单给甲方和监理方;

  7、遵守甲方或省市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并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任何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

  8、积极无条件配合其他工程的交叉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因本单位施工造成的损坏或破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影响竣工或交付使用时间的经济损失;

  9、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10、按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并符合市档案馆相关要求;

  11、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管理与协调;

  1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和肢解分包该项目;

  13、负责完成其他有关手续。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

  1、在本合同签订的三天内,乙方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甲方或监理方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一周内,予以审查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

  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查和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期要求提出赶工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费用自理。

  第十条暂停施工

  1、甲方或监理方(须经甲方认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或监理方意见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或监理方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

  2、非甲方原因的停工,按乙方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方总监签证且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相应顺延工期。

  1、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日期提供图纸,按延期时间顺延工期;

  2、一天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确认后顺延工期一天;

  3、连续下大雨4小时以上,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确认后顺延工期一天;

  4、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情况,按协商结果顺延工期。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以上及合同约定的武汉市优质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乙方达不到以上工程质量标准部分,或出现施工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工程质量标准,且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仍不能达到所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应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十罚款。

  第十四条乙方应该按照国家施工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图纸会审纪要等有关规定及甲方和监理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方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按《建筑法》相关要求及武汉市质量监督部门监督评定结果为合法有效。甲乙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五章材料供应

  第十六条合同的总承包款中包括所有工程用料和施工用料,全部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检测、保管和使用,且必须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材料选用标准:选用国家规范、合格材料;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指定材料或产品时,则选用甲方指定材料或产品,若施工单位未采用指定品牌材料时,立即更换为指定材料;合同指定材料有:

  1、钢材:采用武-钢或鄂钢生产的合格产品;

  2、水泥:采用黄石*新水泥厂、武*三磊(原一冶)*泥厂、武*水泥厂、武汉亚*水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3、外墙面砖挂贴时,其颜色及品质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及产成品,必须报经甲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按工程质量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方审核认可;特殊材料还须经设计或有关管理部门认可方可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减少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材料进场后必须按规范、程序抽样检验,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由乙方承担试验费用;设备、材料不合格的限二天内运出施工现场。

  第六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其中,消防系统等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整;本价款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不因国家政策或物价变动等因素作任何调整。

  第二十一条价款调整:工程项目出现增减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证且附有监理方见证签证,并采用甲方专用《工程现场签证单》,报甲方预算部门审查认可,并遵循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条例》后方可作调整;若需要时,另签增加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进度款支付:按照甲方《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管理条例》执行;

  1、乙方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先经监理方审定,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证,每层作为一结算单位,未满一层的,留待下月结算。

  2、甲方在按相关管理条例办理进度款的支付手续,月进度款的支付结合工程进度支付;

  3、工程进度符合或超出甲方工程计划安排时,支付审核后款项的60%;工程进度未达到甲方计划安排时暂停付当月进度款。

  第七章竣工与决算

  第二十三条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10天前,向甲方提交经监理公司审定后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陆套及市档案馆验收证明壹份: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尽快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组织有关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验收。

  第二十五条竣工日期为乙方送竣工验收报告后,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各项书面验收合格证明书面材料之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银行设立共管帐户,甲方进度款和结算款均通过此帐户进行,并且甲方有权了解此款项是否用于本工程(乙方每月提供该帐户银行对帐单核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付款,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及甲方批准后,完成交工手续办理,此后进行合同决算,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留取5%作为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用于保修期内(主体一年、外墙、厨、卫防水三年、屋面防水五年)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支出,待保修期满后,余额退返乙方;若出现质保金不足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部门审定,均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乙方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甲方同意保留外);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按本合同上一条的内容执行),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三十条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随时进行维修,且承担质量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维修,并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支出所发生的维修及相关费用。

  第八章争议与违约

  第三十一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三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应付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包或肢解转包工程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按转包工程项目的款额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甲方要求尽快完成工程,若整体工期逾合同工期三月及以上时,扣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处罚;

  4、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双方认同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小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48小时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致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含以下附件,若附件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一: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招标商务文件;

  2、附件二: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技术标准;

  3、附件三:本项目工程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

  4、附件四:本工程乙方投标文件;

  5、附件五: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进度款结算实施细则;

  6、附件六:甲方工程建设、结算相关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若因其他原因需对本工程签订合同,则该合同仅作为本工程的资料之用,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及有效附件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捌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方(章):___________房地产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

  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施工通用合同 篇23

  建设(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世博工程项目的基础土方工程任务委托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范围:±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机械挖土、转运土、掏桩缝)

  三、工期

  20___年__月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

  1、可抗力。

  2、甲方变更计划、施工图纸而影响施工的。

  四、工程价格与工程款支付。13400m3,综合单价按/立方米计算(以上价格包含乙方施工整个土方工程发生的协调、弃土、税收等所有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在施工期内不作任何调整)。挖运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现金结账付款。

  1、土方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量:3400m3。

  六、质量要求

  1、在土方的开挖土(含挖土、转运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检查合格,并进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签字认可。

  3、对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无条件尽快按甲方的工要求处理,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4、乙方必须在20___年__月__日退完土,否则每天罚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2、按图纸及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____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自行全额承担。工程完成后,如乙方未发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____元。

  九、其它条款: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乙方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协议,补充条款、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合同通用样本3

  房主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建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自己建房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圆满完成工程任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概况

  1、住房全套院:北屋五间(两层)、东屋三间(一层)、南敞篷四间(含厕所)、院地用砼硬化。

  2、建筑结构:砖混结构;除北屋一层棚预制板外,北屋顶层及其他顶面均为现浇板面。

  3、建筑面积:总面积约平方米(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出檐部分折半计算)。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基础施工由乙方自费),地面打夯建房自费)。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原材料和现浇顶模板、梁底、大头柱等所需木料、板。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振动器、升降机等施工机械,以及架管、架板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施工造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结算面积,每平方米元,工价总金额元。

  6、承包内容:①不包括水电安装、预留孔路、预留埋件;②室内墙面为水泥砂浆成面;③室外前墙粘贴瓷砖。其他墙面为水泥油浆。④其他要求由甲方现场确定(不包括回填土及地面平整打夯).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和有关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随时改进不合理的施工方案。

  三、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为个月。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前竣工。

  2、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工期按时完成。

  3、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①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②不可抗力;③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房屋结构应按甲方意图布局、施工。

  2、房间每层标高为:一层米、二层米。

  3、建筑工程:①墙体周正,墙体必须上下错缝,横平竖直,不得偏心移位;②砂浆饱满,灰缝平直均匀,不得有破缝出现(安放线管除外);③砖必须在使用前潜水沁润。

  4、混凝土工程①砼标号C20;②砌筑砂浆为m10:0;③抹灰砂浆为m5:0;④找平砂浆为1:2水泥砂浆。

  5、地圈梁一层(含承重界墙),二层柱体及承边梁按甲方意图而定。

  五、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一起事故。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工伤事故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带责任。

  2、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主题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凸凹不平、开裂;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漏筋;横梁断裂、漏筋;地面开裂、塌陷、漏筋等等),乙方应承担维修责任。

  六、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款50%。工程竣工后,待粉刷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共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2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十、双方的责任义务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__市人民政府__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 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通用合同 篇25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以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鼎__

  二、工程地点:大庆市___。

  三、工程内容:地下桩基础工程,1#楼及裙楼工程。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混凝土工程总量约为:2千多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并经甲方、乙方、监理现场代表审核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准,此工程量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方造价:钢筋混凝土每立方米为1000元,工程价款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1)该工程造价中已包含劳保统筹费用及安全生产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费用。

  (2)此工程价款中已包含水电费用及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等费用。

  (3)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尺寸及相关规定为依据。由甲方、乙方及监理现场代表负责确认,最终以甲方、乙方、监理确认的为准。

  (4)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2%税金,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负责按甲方、监理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且提供人工、材料,进行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钢筋笼制作及安放等工作。

  (2)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3)甲方负责监管乙方桩基础工程施工及提供场地,乙方负责施工、自行解决民工的临时用宿舍等临时建筑,甲方只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管,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桩基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以后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桩基础工程完成后预留工程款的20%待试桩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对桩基础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乙方交齐相应的桩基资料后进行最终结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后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应按经过甲方及监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开工及竣工。乙方施工实行连续作业。施工工期为:自开钻之日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甲方、乙方及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工程完工后20天内,且在甲方拨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详实的内业技术资料四份。

  八、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应提供确保桩基础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现场和通道等,为桩基础工程施工提供一切工作条件。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施工桩基础在监理的监督下和施工队配合进行桩

  基础定位放线。施工中钻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单位和挖土施工队,四方承担费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机械、材料及人工等的准备工作,按甲方及监理审批的、甲方指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日期进入现场、开工日期开工。

  3、工程开工前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进行审批,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方案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由于土质(如粉质淤泥层等)情况,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及工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而引起的工期顺延。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行业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桩及桩内钢筋的种类、规格、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单桩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试桩时,乙方应达到试桩必备的条件。若桩在施工后的承载力(实际使用价值)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7、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经甲方现场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碍物、空洞、人防等,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理。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9、乙方应与甲方及监理、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0、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三日内,人工、材料及设备全部进场。

  11、试验桩必须加早强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试块的试验送检工作,并承担试验检验费用。

  13、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监理和甲方。

  14、安全生产乙方在桩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计划,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如施工现场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和施工队提供工程标高控制点及主轴线,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及监理验线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并接入施工现场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施工通用合同 篇2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 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

  3.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 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图纸;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 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

  2. 乙方

  1) 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工程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工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 元;按工程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 。

  3.余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件:《设计图纸及要求》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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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