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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施工合同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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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优秀(通用26篇)

施工合同优秀 篇1

  甲 方(铁路发包方):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建筑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德忠

  地 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乙 方(承包方): 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范书建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

  (二)工程地点:动车段 。

  (三)工程内容: 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

  (四)承包范围: 动车段零星病害 。

  (五)承包方式: 项目总承包 。

  (六)合同价款:本工程价格形式为 固定总价 ,工程款(总计)(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拾万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 (小写: 105574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 96856.88 元,增值税 8717.12元),最终结算价以甲方上级单位实际批复为准,如金额发生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定。

  (七)质量标准: 乙方按照承包范围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工程总日历天数自开工之日起 90 天,开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

  7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

  72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 3 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3 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15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_星 现场负责人 。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余小祥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质量的监控 。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三)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一)在工程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二)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三)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六)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第七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

  采用竣工验收合格并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完成向上级单位清算该笔款项后,于30日内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竣工结算值的95%工程款进行结算,质保期满后支付尾款: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

  项目整修验收完毕

  95%

  质保期满(新建、更改屋面防水为5年,造林、绿化工程为1年,其他质保期为2年)

  5%

  (三)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甲方增值税相关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第九条 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 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 7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被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被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邮政编码: 450000

  收件人: _星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455000

  收件人: 余小祥 手机号码: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筑段 (甲方名称)与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东莞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__市__镇___路___

  电话:电话:_______

施工合同优秀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安装要求

  (1)本工程采用包税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包质量、

  达到国家有关供水安装标准及水表安装要求。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日历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_________________

  l)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来水管道操作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和报验,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日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己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日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控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应提前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档案、竣工图一式份提交甲方存档。

施工合同优秀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______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按照____________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 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 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 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门,甲方派人参加。

  6.7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 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7.3 如因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且符合规范的,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充协议。

  7.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7.5 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乙方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门工作吊环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7 乙方须确保门的安装一次性通过办的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7.8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9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7.10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7.11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执行国家及_________办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九条 合同价款调整

  9.1 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

  9.2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_________省办文件进行结算。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二个月向其发出生产通知书,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10.2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3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4 经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_____%给乙方,乙方同时提交地下室门验收合格证。

  10.5 余款_________%待保修期满后三日内支付。

  10.6 乙方在每次要求支付合同款时(条款10.2、10.3、10.4)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本工程工地现场。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

  12.1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12.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3 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13.1 甲乙双方应以_________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_________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13.2 竣工日期为门安装完毕并通过_________办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签认日期。

  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 保修

  15.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________年。

  15.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5.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5.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

  第十六条 违约

  16.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罚金。

  16.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6.3 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6.4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

  16.5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6.6 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力。

  16.7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图纸变更未及时在乙方施工前一个月送给乙方。

  (3)不按工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不按商定的施工计划进行通知。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拆回原交货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16.8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造成自身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2)不能确保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则需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

  17.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7.2 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四百七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5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范。

  2、本工程按现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图纸

  5、 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客户单位: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并达成以下约定事项:

  一、工程概况:

  安装电梯,数量(大写)__台,安装电梯,数量(大写)__台。

  二、工程总金额

  1、本协议最终结算总价:人民币(大写)RMB:元,¥元。

  2、工程在当地技监局办理开工告知及竣工检验时所发生的收费由甲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安装进场后预付30%,产品经安装调试全部完毕后再付40%,余款在产品经当地质量结束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取得验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并移交清后)一次性付清。

  四、工期

  安装时间:天

  五、质量验收依:

  根据国家标准GB7588、GB/T10059,GB/T10058,GB10060等要求,并结合甲方的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六、甲方责任:

  1、确保货物按时发运到工地现场,并配合解决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需求电梯安装协议书电梯安装协议书。

  2、提供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支持服务。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安装工程款。

  4、提供安装施工图纸及资料。

  5、负责出厂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发货。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甲方安装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2、在货物到现场后即组织安装人员进行开箱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开箱缺错件星系,验收后的物资由乙方负责现场保管,若有缺失,则自行承担赔偿责任。3、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对厂检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4、若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安装复检的,则承担发生的复检费

  5、严格按要求填写公司所提供的工程施工资粮,做到及时记录,填写规范电梯安装协议书合同范本。

  6、经检验合格后的电梯应及时向甲方移交电梯的相关物品,若经授权代表甲方向用户移交时,则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7、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记录,待安装完毕后需移交检验人员。

  8、乙方应确保安装工期,除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工期延误造成所示的则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300元/天的误工费。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客户做好必要的联络。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7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2. 工程地点: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

  四、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五、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六、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及执业证号: 建造师注册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B类):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土建施工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装施工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质量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全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C类): 材料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试验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造价员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

  附:企业为派遣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名册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在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 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优秀 篇9

  劳务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XX公司  乙方:  经友好协商并同意,甲乙双方就约定的通信工程进行合作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作项目  为确保中国XX公司20-________年室内分布系统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建设,共同合作完成通信工程施工。  二 工作内容及付款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中国XX公司20-________年室内分布系统工程项目。甲方共提供三种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必须确定其中一种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一: 单极化室分天线22元台,工程验收通过后付款80%;安装每个站点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二: 单极化室分天线28元台,工程验收通过后付款30%;安装每个站点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三: 单极化室分天线35元台(按工程额度每10万元单极化室分天线单价增加1元。例:干满10万元或不满10万元,单极  化室分天线35元台;干满20万元,单极化室分天线36元台,以此累加。干满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单极化室分天线38元台。),安装每个站点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注:实际施工中如有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工程量,由双方协商定夺;背靠背付款方式即,建设方给甲方付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同等比例。  三 剩余款项付款方式  

  1、工费剩余部分待建设方审计付款后,甲方按照同比例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  

  2、乙方在工程结算时,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扣除3.5%的税金)。  四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若乙方工程施工人员在工程期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或工程规范、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五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行承揽工作量并自行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乙方人员在工程中应完全按照施工标准和合同规定内容施工。  

  2、配合甲方按照施工计划要求组织人员。  

  3、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工具及车辆。  

  4、负责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的往返交通。  

  5、在此合同的有效期内,认真做好工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必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及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出现任何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非甲方原因所致的有关工程事故、纠纷,责任应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间接和直接责任。  

  6、乙方有责任保管好各种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7、若有抢修工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8、由于乙方工程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特别是影响今后中标工作的开展,视情节严重甲方给予处罚。  六 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对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甲方提供的材料费赔偿和工程款折扣,折扣额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折扣。  对于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整改时,达到终验要求时,终止本协议,有甲方另行安排。出现此情况时,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物料管理  

  1、所需辅材由乙方提供;  

  2、工程完工后所剩主材、设备,暂由乙方保管,不得擅自倒卖。  八 工程资料  乙方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上报资料,甲方整理后上报建设方。  知识产权和保密  甲乙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及业主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地使用或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出售、出租、转让、许可使用或共享。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 质保期及责任  工程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应根据建设方要求进行调整并做出快速反应。  十一 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保证场地,场容整洁有序。凡违反有关规章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2、乙方应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发放上岗证,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无上岗证人员和妇女儿童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  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有特殊要求的工种必须根据规定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具备劳动、公安、计生等有关部分所要求的各种证件。如乙方人员证件不齐全,被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罚款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班组安全责任书》,如乙方在现场有违章行为则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有关条例执行。  

  5、乙方需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  十二 合同的转让  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十三 合同的起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四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五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十六 付款方式及收款账户  乙方所选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  账号

施工合同优秀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水电路三通,由甲方负责

  二、在施工中安全质量第一,现场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施工中如:砌墙要正,不能误差太大,灰份要匀,砖缝要一条线,井桩、地梁、防震柱、上圈梁,壳子板要正、平、不能偏,扎钢筋混凝土比例必须按要求,粉墙要平、瓷砖要粘土正,上下左右要均匀,地砖必须要平、正、不能有斜块,顶要平整。房顶、防水要做好、保证不漏水。

  四、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不按要求操作,或偷工减料现象者,第一以说服,第二再说服,要是第三次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扣10%的现金。

  五、施工中如果甲乙双方有不同意见发生争吵,先由村委会调协,如果调协不成则在乡一级调协。

  六、在付款方面,第一次减5%,第二次减5%,这10%在交付钥匙时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工程完工时自动结束。

  十、工期为:3月9日动工,5月10完工,甲乙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优秀 篇1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燃气管道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小区庭院及户内燃气设施安装

  四、工程承包范围:燃气设施的安装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按双方议定时间进场

  竣工日期:与土建工程同期竣工

  六、质量标准: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标准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合同价款支付:

  该工程住宅 户 元= 元( 元整)

  工程款拨付方法:

  1、在该工程进场15日内甲方拨给乙方工程款30%(计 元)。

  2、完成室内安装工程甲方拨给乙方工程款的30%(计 元)。

  3、完成室外安装工程甲方拨给乙方工程款的30%(计 元)。

  4、竣工验收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10%(计 元)。

  5、工程款按小区实际安装户数结算。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拨付乙方工程款以确保该工程圆满完工。

  9.2甲方负责乙方进场施工时的用电和放料场地的安排,协商与其他工程的交叉施工,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9.3甲方要求变更设计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变更,甲方应付给乙方所开工部分的工料施工部分的损失费。

  9.4该小区供气设施的产权归甲方。

  9.5甲方负责建设供气房并安装供暖设施。

  9.6甲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该工期设施的验收工作。

  十、乙方权利和义务

  10.1、乙方按期收到工程款后,要尽快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并达到合格工程。

  10.2、乙方为甲方提供报审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料。

  10.3、主要供气设施包括:

  供气房燃气设备、庭院PE管网、户内镀锌管、减压设备、燃气表及其附件设备。入户阀门以下设备(气线、炉具、报警器)由用户自己购置。

  10.4、乙方要严格按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11.2、如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完工,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11.3如乙方按期收到工程款后,造成甲方不能如期交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执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承包的广元市利州区工农镇千佛崖一组居民安置房的基础工程单项承包给乙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作内容:基础工程中的基槽土方清理、砼的上料搅拌、运输、浇筑。

  4、工程规模:大小住户约40户左右。

  二、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1、砼的上料搅拌、运输、浇筑等全过程按70元/m(包括清理基础余土,砼振动棒、电机小型机具等)计算。

  2、付款方式:

  ①不予付金额;

  ②中途按工程进度的工程量可借支;

  ③月底按完成工程量付总造价的80%;

  ④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的总金额,减去借支和已付工程款、保修金后,30日内付清余款。

  三、工程质量:合格。

  四、工程保修金:甲方按总造价的3%计算,扣除乙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保修金,等甲方竣工交付给业主后30日内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职工的食宿及各种施工场地。

  2、甲方向乙方提前将各种建筑主要 (水泥、沙石),搅拌机组织进场,一次性向乙方提供斗车五架。

  3、甲方按合同约定给乙方组织好资金的支付,施工的各种技术指标工作。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和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组织各种施工人员、各种机具、建筑辅材进入施工场地。

  3。乙方必须严格按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文明施工,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施工,严禁酒后上班等,如有违反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按施工图、变更通知、现行规范规定施工,所造成的返工一切经济损失和工程延误时间一律由乙方负责。

  5、乙方如有偷卖、损坏甲方建筑材料、机具、食宿住处的设施的经济损失按现有价格的两倍惩罚。

  6、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坚持文明施工,以人为本,密切同甲方和业主配合,并和当地领导、父老乡亲搞好团结,服从领导管理,使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七、单方违约:按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

  八、本合同一式同等的法律效力,待工程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优秀 篇14

  甲方:__县__镇__村村委会

  乙方: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__镇__村村道水泥路整治。

  2、工程地点:__县__镇__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路基为水泥路面,要求把水泥路路面断板处重新修补、路基加宽。宽度50公分,涵洞沟渠疏通。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贰万肆仟陆佰元正(¥:24600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30天,(雨天除外),20_年12月20日开工,于20_年1月20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派出质量监督人员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①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否则损失由甲方负责。

  ②负责提供取土料场,弃土料场,负责解决赔偿所涉及到的青苗及林木损失。负责组织砍伐整条路面的林木障碍。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力,乙方工程全额垫支,完工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2)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人为阻挡,人员、机械误工费照价计算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

  (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承担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30%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2、合同双方及社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

  社员代表签字:20__年12月10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使用面积: 室 厅 卫 阳台 厨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元,大写:

  其中 水电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材料搬运费 元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元

  2、木工完成,付 元

  3、瓦工完成,付 元

  4、工程竣工,付 元

  5、保修金 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 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清单

  2、 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 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优秀 篇1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无偿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和反程运费押金5000 元后办理起运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四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____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____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施工合同优秀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预算价为_____________元。双方自正式签订协议日期起,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__元,在进行开工时再付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决算书结清,金额多退少补。

  六、双方责任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七、双方-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甲方土建设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月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返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质量措施费,250kya及以下为________ ________  元,315kva及以上为壹仟元,1000kva及以上为_____________(大写)元。变压器油化试验费每台_____________(大写)元。设备运输采保费按行业规定以设备费的1.5%计取,设计费按勘察设计费用规定收取,变压器验收费按2元/kva计取(编入决算书)。

  九、设备材料供应办法,为了工程进度,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工程设备材料需具备合格证(编入决算书)。

  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日起生效,竣工结算后,同时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优秀 篇1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机号、数量、附件。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租赁期从报停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机械的期限交纳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

  租金的计算: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春节期间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计算)以上租金包含租赁机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的费用及随机人员的工资。

  第四条:租赁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1、维修: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保养: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机械故障: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安全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将所有权移交第三方,出租方应在所有权移交日的15天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自然过渡至第三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将使用权移交第三方,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权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要求,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时,取得出租方的签证认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过渡至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规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应承担每延误一天向承租人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确保每台电梯双笼15小时运行,15小时外保证单笼24小时可以运行。

  5、机械如发生故障若4小时不能及时修复,承租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应持证上岗,服从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升降机楼层呼叫装置分机,如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发射头每个_____元,分机每个__________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如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限,应与出租方协商,并办理重新签订合同的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19

  甲方:

  乙方:

  为了很好地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将所施工路段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的形式。

  施工范围

  施工位置及长度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摊铺面积进行结算。

  二、单价及付款方式:

  1、单价:

  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4~5cm,中粒式

  按每平方米60元进行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沥青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剩余尾款甲方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按照合同协议要求保证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如因沥青面

  层翻砂等原因造成返工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因甲方路基填方压实度及填料问题造成沥青面层下沉及网裂,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违约责任

  工程完工,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及时支付工程尾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每日500元进行计算。

  五、 未尽事宜

  1、 未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优秀 篇20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形式: 。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2.3 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3.1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工程款;

  3.2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工程款;

  3.3 余款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4.1 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4.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5.1 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2 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5.3 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8.1 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8.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 ;乙方保修联系人: 。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9.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3 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 甲方代表为 ,乙方代表为 。

  11.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施工合同优秀 篇21

  建设(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世博工程项目的基础土方工程任务委托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范围:±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机械挖土、转运土、掏桩缝)

  三、工期

  20___年__月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

  1、可抗力。

  2、甲方变更计划、施工图纸而影响施工的。

  四、工程价格与工程款支付。13400m3,综合单价按/立方米计算(以上价格包含乙方施工整个土方工程发生的协调、弃土、税收等所有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在施工期内不作任何调整)。挖运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现金结账付款。

  1、土方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量:3400m3。

  六、质量要求

  1、在土方的开挖土(含挖土、转运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检查合格,并进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签字认可。

  3、对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无条件尽快按甲方的工要求处理,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4、乙方必须在20___年__月__日退完土,否则每天罚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2、按图纸及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____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自行全额承担。工程完成后,如乙方未发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____元。

  九、其它条款: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乙方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协议,补充条款、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合同通用样本3

  房主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建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自己建房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圆满完成工程任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概况

  1、住房全套院:北屋五间(两层)、东屋三间(一层)、南敞篷四间(含厕所)、院地用砼硬化。

  2、建筑结构:砖混结构;除北屋一层棚预制板外,北屋顶层及其他顶面均为现浇板面。

  3、建筑面积:总面积约平方米(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出檐部分折半计算)。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基础施工由乙方自费),地面打夯建房自费)。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原材料和现浇顶模板、梁底、大头柱等所需木料、板。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振动器、升降机等施工机械,以及架管、架板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施工造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结算面积,每平方米元,工价总金额元。

  6、承包内容:①不包括水电安装、预留孔路、预留埋件;②室内墙面为水泥砂浆成面;③室外前墙粘贴瓷砖。其他墙面为水泥油浆。④其他要求由甲方现场确定(不包括回填土及地面平整打夯).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和有关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随时改进不合理的施工方案。

  三、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为个月。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前竣工。

  2、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工期按时完成。

  3、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①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②不可抗力;③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房屋结构应按甲方意图布局、施工。

  2、房间每层标高为:一层米、二层米。

  3、建筑工程:①墙体周正,墙体必须上下错缝,横平竖直,不得偏心移位;②砂浆饱满,灰缝平直均匀,不得有破缝出现(安放线管除外);③砖必须在使用前潜水沁润。

  4、混凝土工程①砼标号C20;②砌筑砂浆为m10:0;③抹灰砂浆为m5:0;④找平砂浆为1:2水泥砂浆。

  5、地圈梁一层(含承重界墙),二层柱体及承边梁按甲方意图而定。

  五、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一起事故。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工伤事故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带责任。

  2、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主题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凸凹不平、开裂;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漏筋;横梁断裂、漏筋;地面开裂、塌陷、漏筋等等),乙方应承担维修责任。

  六、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款50%。工程竣工后,待粉刷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共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2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就宜昌市中极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维修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宜昌市中极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室内外维修工程。

  2、工程内容:室内一、二楼维修(墙面、顶面、内墙乳胶漆翻新、灯具维修、室外大门及停车场维修)。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合同总价款:

  5、合同工期:以开工进场日期为准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负责各分项工程的协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现场的各项工作。

  2、甲方负责处理并协调内、外部关系,协调办理建设部门所需的相关手续。

  3、甲方负责提供责任现场施工所需的临时水、电。

  4、甲方负责指定材料堆放场地,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的督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负责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3、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负责做好对成品的保护工作。未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分项工程完工应经甲方认可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全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申报验收。甲方自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七个有效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6、工程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至50%时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结清尾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并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如期完工,乙方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每日1000元的违约金,直至达到违约金限额。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款3%。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宜昌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2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把海南润城国际项目以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____省____县金江镇;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4、最高层数:十七层;

  5、建筑面积:22503.06平方米。

  二、施工质量要求

  本项目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施工及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三、工期

  酒店部分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公寓部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四、承包方式

  此工程承包形式为包工,即乙方负责所有设计图纸中的土建、水(两米以内的给水、排水、消防水)、电(两米以内的动力、照明、消防电、电视、电话、可视、对讲、数字有线等弱电)建安工程的人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周转材料(模板、支撑、施工脚手等)及防护材料{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及外脚手架(钢管、工字钢、平网、立网等)};土建工程中的基槽土方开挖、内外门窗、玻璃幕、干挂石材施工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

  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合同价款,368元2(面积按建筑面积),此单价不包括税金,不包括施工用水、电费,临时设施费,暂定合同总价为:捌佰万元人民币,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甲方已进行的基础垫层及承台钢筋绑扎、支模、砖模、承台砼浇注等工程量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经甲乙方协商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甲方(签名):时间:

施工合同优秀 篇24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以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鼎__

  二、工程地点:大庆市___。

  三、工程内容:地下桩基础工程,1#楼及裙楼工程。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混凝土工程总量约为:2千多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并经甲方、乙方、监理现场代表审核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准,此工程量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方造价:钢筋混凝土每立方米为1000元,工程价款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1)该工程造价中已包含劳保统筹费用及安全生产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费用。

  (2)此工程价款中已包含水电费用及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等费用。

  (3)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尺寸及相关规定为依据。由甲方、乙方及监理现场代表负责确认,最终以甲方、乙方、监理确认的为准。

  (4)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2%税金,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负责按甲方、监理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且提供人工、材料,进行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钢筋笼制作及安放等工作。

  (2)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3)甲方负责监管乙方桩基础工程施工及提供场地,乙方负责施工、自行解决民工的临时用宿舍等临时建筑,甲方只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管,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桩基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以后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桩基础工程完成后预留工程款的20%待试桩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对桩基础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乙方交齐相应的桩基资料后进行最终结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后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应按经过甲方及监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开工及竣工。乙方施工实行连续作业。施工工期为:自开钻之日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甲方、乙方及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工程完工后20天内,且在甲方拨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详实的内业技术资料四份。

  八、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应提供确保桩基础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现场和通道等,为桩基础工程施工提供一切工作条件。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施工桩基础在监理的监督下和施工队配合进行桩

  基础定位放线。施工中钻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单位和挖土施工队,四方承担费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机械、材料及人工等的准备工作,按甲方及监理审批的、甲方指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日期进入现场、开工日期开工。

  3、工程开工前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进行审批,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方案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由于土质(如粉质淤泥层等)情况,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及工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而引起的工期顺延。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行业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桩及桩内钢筋的种类、规格、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单桩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试桩时,乙方应达到试桩必备的条件。若桩在施工后的承载力(实际使用价值)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7、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经甲方现场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碍物、空洞、人防等,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理。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9、乙方应与甲方及监理、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0、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三日内,人工、材料及设备全部进场。

  11、试验桩必须加早强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试块的试验送检工作,并承担试验检验费用。

  13、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监理和甲方。

  14、安全生产乙方在桩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计划,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如施工现场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和施工队提供工程标高控制点及主轴线,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及监理验线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并接入施工现场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施工合同优秀 篇25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景观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职责,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价含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佰拾万佰拾元角分)。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叁年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i。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带给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带给方便。

  ii。甲方委派许#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i。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务必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

  a)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贴合要求为止。

  b)工程竣工验收透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年月日,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a)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礼貌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施工合同优秀 篇26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

  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

  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

  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6、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0、工期延误

  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2、工程试车

  12.1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3、合同价款及调整

  13.1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1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5、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16、工程量确认

  16.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1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18、发包人供应

  18.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18.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1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0、竣工验收

  20.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20.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21、违约

  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2、争议

  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调解;

  ──────────────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23、工程分包

  23.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

  24、不可抗力

  2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25、保险

  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26、担保

  26.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27、合同份数

  27.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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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