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
范文 |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精选25篇)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丰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请求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据此,上诉人依法提出上诉,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撤销一审错误判决,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支持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2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二楼房顶钢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积为 ㎡,每平方价格为 元。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工程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工程概况及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分包内容:所有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工程。(所需的绑丝由乙方承担)。 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一次性包死,价格不可再调。 3、分包工期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付款方式: 1)地下室封顶完成后,付所完工程量价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层封顶后付所完工程量价款的70﹪。 3)主体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剔凿部分完工)其余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办理竣工手续。 2)负责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负责提供施工用的设备及周转材料。 发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4建设工程保持廉洁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 承包单位所在地址:_________ 为了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_________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建设工程保持廉洁的协议书。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 4.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5.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6.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7.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对乙方的依法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9.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区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11.本协议使用时间: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2.本协议的甲方指工程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总包方和建设工程受托监理单位。 13.甲乙双方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部门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直到处罚。 1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抄报建筑管理所一份,送甲方纪检(监察),检察室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以及现行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王家湾居民安置小区道路工程项目,以单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管理 乙方是甲方所属的专业工种人员,所有人员的日常工作都是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进行的,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发挥分项专业工种的管理作用,乙方在合同及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一切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项目管理制度附后)。 二、工程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的形式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本工程由乙方实行合同内容全部承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达到质量、进度要求。 四、工程承包的具体内容 1、道路工程整平及碾压; 2、道路工程按设计宽度,10㎝碎石基层,20㎝厚C30 3、道路边雨水管、污水管及检查井土方开挖; 4、检查井每隔12米各砌筑一个雨水检查井和一个污水检查井; 5、道路边雨水管DN300,污水管DN400,预制钢筋砼管道安装; 6、道路施工后养护由乙方负责,道路伸缩切缝由甲方负责; 7、人行道平整(不含垫层、面砖); 8、其它未列项目如实际发生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六、施工工期 乙方同甲方订立施工协议后,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工期,严密组织施工,组织精干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如因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拟定开工时间为: 根据项目部要求 拟定竣工时间为: 按项目部规定 七、工程质量 1、该工程的质量等级为 合格 。 2、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精心管理,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甲方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位提出整改意见,必要 时可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应积极配合,如工程质量连续出现不达标的情况,以及靠整改来达到质量等级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施工安全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同甲方签订专门安全合同,并落实到每个人,乙方对所有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交底,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如果乙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疏忽,不听甲方安全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负责给乙方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用品(安全合同附后)。包括安全帽(费用乙方自负) 九、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是体现一个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标志,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形象,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料尽,施工现场文明整洁,保证达到文明样板工地。 十、计划生育管理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管理,所有施工的工人,必须持有关当地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计生证》,对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不得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对乙方不按规定使用未办计划生育证人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治安管理 乙方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治安教育,对施工人员的身份证进行审查,并将复印件每人一份报甲方备查,对来历不明犯罪嫌疑的人员不得使用,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如乙方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管理,或在施工过程中打架斗殴所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二、工程款结算办法 1、按预算造价签订合同总价包干形式 。 2、预算总价未计价按现场签证办理调价计入结算总价中 。 十三、工程款的支付办法 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结清,中途不付任何费用。 十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管理交底。 2、甲方应履行合同中的条款。 3、甲方随时有权按合同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3、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 4、甲方如不遵守合同,乙方有权上诉。 十六、其它规定 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或不履行合同,甲方不给乙方结算工程款,一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达到管理的方便、及时有效,乙方第一责任人必须住在施工现场。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工程完工,尾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十八、其它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九、附件内容 1、安全合同; 2、承诺书 二十、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请利川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6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审查项目合同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合同双方就(以下称项目)事宜, 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面积: 4、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年____月开工,年____月竣工。 5、设计单位: 6、勘察单位: 7、建设单位: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 程序性审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为: 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三、乙方服务措施: 1、乙方委派进行本合同项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均为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员。 2、针对项目的建设特点,为确保约定项目能够在计划的竣工日期顺利完成,除在乙方的《报价书》中已作出的服务承诺外,乙方应与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 (2)与甲方的配合 四、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1)乙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周期:不多于 个工作日。 (2)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即0.000以下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即整个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3)初审完成后,乙方各专业审查人员应按程序和审查要点分别填写各专业审查意见书交甲方或原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根据审图意见修改后返回乙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在收到设计单位修改文件后____日内提出。复审合格项目应由乙方负责审查的专业人员填写《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式三份提交甲方。 (4)经乙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甲方提交《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在审查过的施工图文件盖章(三套)。勘察报告及结构计算书返还甲方。 (5)本合同生效后即开始程序及技术性审查(含技术咨询服务),审查工作按规定工作日数完成(见本条第 一、 第二款)并提交审查报告。 五、委托方(甲方)的协作事项: 甲方办理报审手续时应向乙方提供或陆续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⑴ 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⑵ 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⑶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勘察审查报告(详勘); ⑷ 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一套(结构专业计算书一份,); ⑸ 另提供总平面一张; ⑹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真实性、保密、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所有技术资料及审核后修改的设计文件、计算书等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 七、验收、评价方法 审查报告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____市规委对委托的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____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评价方法: 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项目审查费固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分期支付具体为:初步设计审查(含技术咨询工作)完成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 个工作日内: 元。 施工图 第一阶段审查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工作完成(含初审和复审)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 施工图 第二阶段审查(含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完成(含初审和复审)并出具正式审查通过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若阶段发生变化,则双方另行商议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审查费2。 (二)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申请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 一、其它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将由审查单位负责人和审查人员签字并盖章的《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交甲方,原设计单位修改后,甲方重新送审。复审不合格项目交____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处理。复审时间与初审时间详见本合同 第四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已审查过的主要内容进行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查单位批准后实施。 甲方与乙方对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甲方可向市规划委提出复审申请,市规划委可另行委托审查单位或组织专家论证,做出仲裁决定。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若甲方要求单方终止合同,原缴的审查费不退,乙方的审查工作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审查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截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本份及副本 份,甲乙各方持正本 份,及副份。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7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开发的 土方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1、新建房屋的基坑土方工程和老建筑物遗留的基础砖、石、砼的挖掘,破碎、装卸、运输和清理弃至场外。 2、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能耗、维修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价格: 1、土方、建筑垃圾、杂物、破碎快料外运,每立方米 元,甲方需留用的土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堆放,每立方米 元。以上价格的工作内容包括挖、装、运、卸、外运,还包括途中产生的费用和卸物的地点由乙方解决和费用承担。 2、施工时遇到体积大于0.6立方米砼、钢砼,或厚度在30厘米以上的基础需要破碎,按实际体积计算,破碎费每立方米 元。 3、砼地坪厚度超过20厘米,需要使用炮头机打,每平方米 元,含破碎物清理外运。 四、工程量、计量方式: 原始地面标高每棟房屋测6-8个点的平均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并做好记录。(监理单位进场后可同时参加),参加人员签字后土方开挖,待基坑挖好后,基底标高再测量记录,经参加人员签字生效,(砼破碎工程也同样记录、签字生效)。记录表格采用土方测量记录单(甲方提供)。 五、施工质量和进度: 乙方在施工进度中应根据甲方和监理人员指定的时间、施工范围和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完成后应 甲方和监理对质量认可后双方测量签单。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做好安全工作措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因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遇到通信光缆,电缆和文物等重要迹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甲方领导,待事情处理后再施工。 七、付款方式: 1、考虑到施工周期(各栋房屋不一定同时开工),定于每月的 号结算一次,结算根据施工时每栋房子已经签字的记录单,按完成量的70﹪付款,余款待小区改期工程全部完工1个月后的3个月工作日内结清。 2、付款时凭税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注明已完成付款的房屋楼号。 八、其它事项: 1、如甲方需工程进度加快而乙方无法跟进施工时,甲方可另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由于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可顺延工期。 九、本合同经双方商定,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8?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详见附件《石材供料单》。 2.石材供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点为(选择一项) □施工现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及供料进度确定具体批次的石材产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 承接方式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或技术要求,就相关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检验。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应及时检验,如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 日内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加工原材料的品种和等级。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协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负责。 4.一方要求设计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选择一项)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运输与装卸 1.成品石材的运输由(选择一项):□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石材在运输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运输的一方负责,运费由_____方承担。 2.成品石材运到工程施工现场应由(选择一项):□甲方装卸□乙方装卸;石材在装卸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装卸的一方负责,装卸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厂前自检,并向甲方出具“石材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时,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当同时出具验收单;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验收单确认。质保书及验收单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运输由甲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前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成品石材的运输由乙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后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或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双方约定预付款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款项支付(选择一项) □按供料进度,每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_______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按供料进度,每_______(数量)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_______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3.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料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完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支付余款,甲方暂留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作为保修金,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_______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达标后继续供料;对不达标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因重新供料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改进后仍不能达标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 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乙方对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留置权。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修 1.保修期限_______年,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2.保修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修补、更换的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服务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并制定书面补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提交上海石材行业协会调解;或按照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以向上海石材行业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 职务:_______ 签订人:_______ 职务: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石材供料单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9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 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0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甲公司(原达州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黄__________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__________街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楼_____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乙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__________巷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总经理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撤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__)青羊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上诉人甲公司对万__________的工程款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3、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万__________、被上诉人乙公司共同承担。 上诉人于年月日收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__)青羊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对该判决不服,现提起上诉。 上诉人“甲公司“认为: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从没有参与过“达州市__________路立交桥、__________桥美化、亮化工程的施工,亦没有从被上诉人“乙公司”处承接过该工程;也从未以被上诉人“乙公司”的名义与达州市建设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更没有将前述工程交由被上诉人万__________组织施工。而一审法院却无视事实真相,错误的认定上诉人从被上诉人“乙公司”处承接了__________桥工程,并交由被上诉人万__________组织施工,实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错误。其理由有三:_________________ 一、达州市“__________街整治工程”与“__________路立交桥、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工程”是风马不相及的两件事情。而一审法院却以“__________街整治工程”的《联营合同》错误的认定万__________以“达州__________公司”名义承接了“__________路立交、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工程.这纯属张冠李戴,不讲事实。 年月日,上诉人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万__________签订了一份关于__________街整治工程的《施工联营合同》是实。该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承包施工,工程名称为__________街整治工程。后来,由于没能中标,该合同自然终止,没能履行。至于同年10月被上诉人“乙公司通川分公司”与达州建设局签订了关于__________路立交、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由万__________实际组织施工,这与“达州__________公司”则没有任何关联。因为,“__________街整治”是__________街街道改造。而__________路立交并非__________街立交,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并非__________街亮化、美化。两者怎么会是同一件事,同一个工程呢?只不过__________街在地理位置上与__________大桥引桥形成十字交叉而已。显然,一审法院的认定牵强附会,缺乏根据,不能成立。 二、一审判决认定年月日万__________同“乙公司”、“甲公司”进行了结算。这也是毫无根据的。首先,万__________同“达州__________公司”既没有转包、分包合同、协议,又没有结算书依据,哪来的工程结算呢?其次,庭审中万__________虽然提供一份《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书》复印件,却称拿不出原件,仅说原件在建设局。为什么施工单位没有结算书原件呢?这可能吗?况且,这只是张封面没有具体的结算内容。同时,既没有发包建设单位建设局盖章,也没有承包单位“乙公司”盖章,仅仅在“施工(编制)单位”一栏,有“四川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公章,该栏的旁边有“达州__________公司”公章,而万__________在上面仅是技术负责人,并非项目经理或承包人。众所周知,工程竣工造价结算,是发生在建设发包单位同施工承包单位之间,而这份结算书却不是。如果是转包结算,那么“乙公司”应有签字和盖章。为什么没有?如果是内部分包结算,那为什么不是万__________同“达州__________公司”结算,而又是“达州__________公司”同“盛龙建司第一项目部”结算?既然是万__________个人没有资质需打“达州__________公司”牌子,那为什么又打了“__________建司”牌子。既然“__________建司”有资质为何还打“达州__________公司”牌子?再则,工程造价一栏为865666元,而一审认定工程总结算价为752700元,称扣除“乙公司”垫支拆迁费112966元。而事实上,标底物__________大桥主桥只是亮化、美化;引桥只是路面改造,均不涉及拆迁,哪来扣拆迁费呢?凡此种种,疑点重重。怎么能采信成为有效证据呢?毫无疑问,这是一份重复复印嫁接“达州__________公司”公章的伪造证据。一审法院却不加认真核实审查,主观武断的认为上诉人甲公司与被上诉人万__________进行了关于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工程的结算,因此认定万__________确是以上诉人甲公司的名义从被上诉人处承接了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工程,这种做法于法无据。 三、一审法院仅凭“乙公司”诉讼代理人前后矛盾的陈述就认定“乙公司”将工程交“达州__________公司”承建,“达州__________公司”又分包一部分给万__________承建。明显违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四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显然,“乙公司”代理律师虽在第一次庭审有前述陈述,但第二次又否认。同时,本案有其他证据足以证实“达州__________公司”并未介入该工程。除上列证据外,还有“乙公司”给建设局出具的《收款证明书》称“乙公司”欠万__________、李__________民工工资。既然是“达州__________公司”与万__________发生的分包关系,那既是“达州__________公司”欠万__________的工程款,“乙公司”就不会说自己欠万__________的民工工资。因而,一审判决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显然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无视本案事实真相,将与上诉人甲公司根本无关的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工程强行认定在上诉人身上,并以一份施工内容与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工程完全截然不同的《联营合同》来认定为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万__________之间的关于__________桥亮化、美化工程约定的依据,同时,在上诉人及被上诉人乙公司对本案唯一与上诉人有关的一份无法与原件核对的证据复印件的真实性存在极大异议的情况下,冒然判定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乙公司向被上诉人万__________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的做法,实属认定事实错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应予改判。请二审法院查明本案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以维护上诉人之合法权益。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甲公司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监制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2.2设计指标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更变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员交付的设计资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技术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2发包人: 承包人: ____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双方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全部土建,水电安装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资质范围内的全部图纸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 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 年_月_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金额:暂定捌仟柒佰万元正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盖章并经备案后生效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3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4外墙粉刷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公司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工程外墙抹灰 专业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承包内容:外墙面原基层界面处理和粉刷一道水泥砂浆层; 2、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粉刷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标准验收。 2、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空鼓、脱落等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修复完毕并验收合格。 三、劳务报酬结算与支付: 1、结算价格: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按 元∕2进行结算。计算时面积按实际粉刷面积计算。 2、工程付款: 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至工程量一半时,付完成工作量的50﹪;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付工程总价的50﹪;余款在本抹灰分项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 四、工期: 本抹灰分项工程工期25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如遇天气条件原因导致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X。 五、甲方责任: 1、变更施工项目内容、规模(数量)、条件时,须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需重新明确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协商并及时办理签订补充协议。 2、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乙方的施工人员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何种原因对乙方处以20.00元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不及时清理卫生对乙方处以300-500元处罚;相应处罚款项自工程款中扣除。 3、如甲方资金不到位,施工方案不确定,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顺X。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得从事和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要坚持“安全 第 一、质量第 一、文明施工”的原则。 2、服从甲方的领导指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确认的设计要求施工,并按 第二条的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3、总进场施工人数按施工劳动力计划。如由于施工技术力量不足,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任务,不按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队伍。 4、做好文明安全施工,并坚持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每天清除到指定位置,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5、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不做违法、违规的事,不从事非法活动,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6、乙方现场施工期间水、电管理、卫生管理、住宿管理、治安管理必须按甲方的制度规范要求执行,如造成浪费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工程承包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八、纠纷解决: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本合同共三页,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5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___________ 5. 通用条件;___________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计算。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___________万元,监理服务投标中标费率为 ,签约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元)。 六、期限 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应为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原则上招标人应设定为与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工期一致,特殊情况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不能大于施工工期的110%。如施工工期超过110%,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但要追加延期费用。)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___________。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___________。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___________。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令,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复工指令;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款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款; (5)投标文件。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协助委托人填写开工报告。 2、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如有)。 3、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4、审查承包人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的规格及质量。 5、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对于包括土方工程及其他关键部位等工程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24小时现场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场合格证、材质试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承包人(并制定实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化验,防止不优良的材料、构件等用于工程上。对于政府采购材料(甲供材料),监理工作为: (1)组织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按有关验收标准或对各种甲供材料进行现场签收。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作出材料计划,并进行审核,每周负责向委托人汇报甲供材料的工序情况。 (3)根据材料计划与承建商、材料供应商按有关验收标准或对各种甲供材料进行现场签收。 (4)负责监督承建人进行标段内的甲供材料的调拨。 (5)在需进行材料核查时组织承建商或材料供应商进行甲供材料的现场清点(施工结束后)。 (6)组织承建商对甲供材料进行清点交接。 7、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标准。在订货前,根据需要以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订货单位负担。 8、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核验承包人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审查承包人填报的旬、月、季度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9、对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咨询,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委托人的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10、根据《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实、签发付款凭证。 11、监督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绘制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委托人归档。 12、做好各阶段、部位、环节及系统的分段工程检验、验收、负责组织现场初验、签署由承包人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最终验收。 13、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绘制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委托人归档。 14、协助主持、审理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5、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 16、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编制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及核定工程价款工作。 17、按时组织工地例会,并将例会情况及整理成文,以纪要形式报送委托人。 18、为工程建设“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实线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19、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建立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委托人、移交后方可进行监理费结算。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监理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委托人根据工程特点、现场实际需要增加或改变的工程项目内容。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如监理人需要调换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时,须经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协商,报委托人同意后生效 。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1)负责本工程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专业工程、临时设施的施工和整体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进度款、合同支付、变更台帐);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 (2)承担本工程范围内的技术协调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的进场、退场、质量、进度及其它相关内容。 (3)监理人对其派驻的监理项目部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4)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严格履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⑴没有相关资质或资质不符合相关专业规定的;⑵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没有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不进行或不及时整改的;⑶施工方有违法或严重违纪人员的;⑷在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和监理人有较大分歧,不能再进行协调的;⑸拒不服从监理人监理的。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监理规划一式一份;每月十日前,提供上个月的监理月报一式2份。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支付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酬金: 5.2.1、监理酬金计算方法: 监理酬金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计算。 5.2.2、施工阶段监理酬金支付时间与金额: (1)本工程监理费预付款为:___________ (2)监理费支付:按每个月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额*1.35%*80%进行支付。 (3)在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委托人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按月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4)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95%,工程结算审定完成之日起10日内,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酬金结算清单,委托人在收到监理酬金结算清单之日起15日内核准并按工程实际结算造价×监理费率为监理酬金总结算费用,总金额与合同金额相差部分的95%支付;在监理服务期届满14天内,委托人将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余款全部付清,并向监理人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 5.2.3、延期费用的支付: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使得施工阶段的实际监理服务期超出合同监理服务期时,委托人另行向监理人支付延期费用,延期费用按以下公式计取: 延期费用=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暂定施工阶段监理酬金÷本合同监理服务期(天) 其他约定: 5.2.4、其它阶段监理酬金支付 在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委托人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按月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其它阶段月监理酬金=暂定相应阶段监理酬金×(30÷本合同相应阶段监理服务期(天)) 5.3、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监理人在每次付款前按所支付的合同金额开具完税发票给项目业主。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___________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 (1)提请 百色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补充条款: 如有另行拟定。 委托人: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6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订的二份《借款合同》,甲方借取乙方____________万元,在借款逾期后,甲方仍然不能还款。针对还款事宜,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特签订此还款协议: 一、甲方借取乙方的____________万元本金,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仍按月利率35‰计息。此____________万元本息,甲方分三次全部还清,分别于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偿还乙方本息 万元、于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偿还乙方本息 ____________万元、余下的借款本息于20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日前全部还清。还款方式按先息后本、利随本清的方式进行。 二、在甲方未还清乙方的____________万元借款本息前,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位于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项目的销售资金管理,甲方有义务配合和保障乙方参与该项目的销售资金管理,具体方式是在位于____________区的_____________项目的所有的销售资金银行账户的印鉴中加入乙方本人的印章,该印章由乙方保管和使用,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消或变更该印鉴印章,乙方退出该项目的资金管理。 三、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除借款本金仍按月利率35‰计息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万元,同时将乙方的借款本息一次性全部还清。 四、丙方自愿为甲方履行上述协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在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7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治理管理,认真执行、贯彻落实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各自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保障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贯彻落实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要求,负责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进行围挡,现场大门和围挡要牢固、整齐、美观、规范。现场清洁、整齐,主要道路硬化,有排水措施。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理,现场出入口要设置洗车设备,确保车轮不带泥砂上路。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做好遮盖工作,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存放水泥、砂石、灰土等物料要采取有效扬尘措施,堆放整齐,并配备相应的洒水设施,及时洒水降尘。 砼泵、车辆清洗处应设沉淀池,存储和使用油料要有防治污染土壤、水体措施,食堂污染应有隔油池,定期掏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控制措施。 由于没有贯彻落实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及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未落实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没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被上级部门曝光,批评及罚款。或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甲方负责。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贯彻落实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健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对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按照总包对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施工,施工区和生活区域有明确的划分,及时清运施工、生活垃圾,或放入指定的容器内,或放入指定的容器内。不能将施工垃圾凌空抛撒。各工种在每天收工前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的原则。生活区和宿舍内不得乱扔任何垃圾(剩菜、剩饭和不要的日常用品),并放入指定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容器内,保持清洁。 施工现场要防止扬尘,运料汽车出现场大门必须有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保持地面潮湿、清洁,以防扬尘污染空气。 四级以上风应及时、快速清扫道路,加大对路面洒水、清扫的频次,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土方、砂、堆必须覆盖。 水泥等集中存放在库房或严密遮盖。 施工现场强噪声机具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人为活动噪声控制措施合理、有效、现场无违章现象。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杜绝现场乱扔生活垃圾的发生。 由于没有贯彻落实国家、市建委、市环保局及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负起责任。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加强所负责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管理,做到6个100%。 现场道路每天定人进行清扫、洒水; 所负责的施工区域内垃圾分类存放,垃圾定期清理 按《扬尘取费[ ] 号文件》规定增加费率建筑1.83%,装饰0.61%,安装1.22%执行,进入工程决算。 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施工道路及主要出入口: 元 工地施工道路及加工区域: 元 固定式冲洗设备: 元 密目网: 元 标示标牌: 元 喷淋、喷雾系统: 元 其他用具:水管、扫帚、铁锹: 元 视频监控装置: 元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8接受劳务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劳务承包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见附表1) 四、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承包劳务费用________元。(见附表1) 六、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当月实际进场人数每人100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按比例扣除保修金(结款额度不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和相关文件组织验收,乙方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施工图纸、进度计划、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和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作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用品,乙方经检查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提供安全帽、工作服和电焊手套。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由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品乙方自备,生活用液化气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食物,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编制自己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提出相关材料计划,材料计划经甲方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采购。乙方应及时提供材料计划并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七条 施工机具及耗材 一、乙方自备所有用到的工具和设备,保证使用需要。 二、甲方提供电线并提供焊条、电锤头、锯片等消耗品。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用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操作工持有相关上岗证)。 五、乙方自备所有水钻钻头,保证使用需要。 第八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三、承包劳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穿戴甲方提供的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包的劳务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以上约定验收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内容,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承包工程劳务费1%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由于本合同为包总量合同,除甲方原因外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怠工和一些不可预见的5个工日以下的怠工,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附表1; 2.安全协议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接受劳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劳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19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甲方之供货商,甲方如需购买生产所需设备,即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组织货源。 二、乙方于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即积极组织货源,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生产设备,甲方每次所需购买设备的具体规格、价款、供货时间、供货方式、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三、乙方保证对提供生产设备的质量问题负责,否则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商品之合法性,决不提供假货、仿冒品、劣品,或标示不明之商品,甲方于验收后发觉得于三日内退回乙方。若因销售商品不合法性所引起对第三者之刑事、民事责任一切由乙方无条件全权负责,甲方只善尽协调沟通之责任。 四、本合同有效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付清已购设备的所有货款外,还应支付乙方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无故终止供货,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之部份货款作为求偿业务之损失。 五、乙方对于供给甲方之商品于甲方付款时提供符合规定的正式发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签订的一切书面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20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检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标段 工程地址: 检测类别:□验收检测□平行检测□其他 工程类别:□房建□房屋修缮□市政基础设施 □公路□水运□水利 □绿化□民防□轨道交通 □其他 工程性质:□政府投资工程□非政府投资工程 建设/实施单位: 设计单位: 见证单位: 总承包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报建编号:工程所属区县: 工程投资额:工程建安费: 监管机构: 第一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项目名称按附件一填写)包括: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二。 第二条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 第三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 1.乙方按照《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检测收费标准》中的检测单价收费,乙方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收取检测费。 2.本合同各检测项目单价见附件二,乙方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收取检测费。 (二)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支付方式支付检测费用。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检测工作量和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系统生成的结算凭证支付检测费用。 (三)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第四条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见附件二。 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份,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 1.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2.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 第五条检测样品的运输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运输检测样品。 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品进行留样。 1.甲方负责将检测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2.乙方到工程现场抽取检测样品,甲方承担相应抽样及运输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检测费用。 (三)甲方授权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日内向乙方提供附件三所列的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五)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见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六)检测试样抽取、制作时,甲方应确保由见证人员对检测试样张贴或者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 委托时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采用本市统一样式,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检测项目属于工程实体检测的,甲方应提前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 见证人员应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并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八)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九)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及其附表等复印件。 (二)乙方承诺与相关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乙方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或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等两方以上的检测委托。 (四)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检测项目属于工程实体检测的,乙方应事先编制检测方案报送甲方。 (六)检测项目属于工程实体检测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七)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八)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的建设工程法定检测项目,乙方应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实施检测,并出具带有防伪标记和校验码的检测报告。 (九)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日内通知甲方。 (十)在基桩、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及单位工程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对工程检测内容、数量和不合格项等情况作出说明。 第八条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 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 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乙方应当在检测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日内,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单位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联系人手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2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10%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22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___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 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 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_______ 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 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元。 a. 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 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 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 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 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 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 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 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__年____ 月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23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多年互信关系,现合作经营树木种植和养殖农场。为更长久保持双方关系,合作共赢,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_____农场经营管理模式,由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合作经营项目范围内的任何资产(包括买卖、转让、抵押、赠与)。 二、双方合作模式为甲方提供坡地和承包鱼塘,乙方提供经营资金。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坡地约50亩,每亩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合共总值约人民币22500元。 2、甲方提供旧平房(3间房)一栋,旧的猪舍150平方。 3、甲方负责承包_____________小水库约30亩,使用期限10年,合共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租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负责提供投资资金人民币50万元。 三、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扣除生产运营成本和土地租金后,剩余利润的50%作为下一期投入资金,余下的50%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如农场亏损,形成债务,则双方对外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内按各自50%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甲方每月以工资形式领取薪酬,其工资属农场生产运营开支的一 部分。农场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封顶)。 四、合作经营期间,如果政府或企业征用农场土地、鱼塘,所得的赔偿款双方各占50%。 五、双方在共同经营管理中,应当互相信任,遇到问题应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七、合作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2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 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前三天 支付(合同总价60%)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合同总价35%)___________元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合同总价5% )___________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间的39;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 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 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 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 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 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 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 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年____月____日发布的____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 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 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室内环境质量 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年____月____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年____月____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 甲方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则 1、 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制作工艺、数量和其他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 元) 四、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五、结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订金 元,甲方应开具收据给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报价工艺完成相关物料的成品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据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币元( )。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时间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____日,乙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 2、乙方提供的样版、设计图等不够清晰,规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没有更改而按样品做出产品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出具的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等文件资料的打印、书写或其他的错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甲方不能准时按质按量制作完成,每逾期____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担重做费用。 6、甲方经两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收款返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提请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二审上诉状 篇25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本贷款期从开始支用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贷款期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 本贷款是为建设项目下年度储备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专项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扩大基本建设工程量、弥补投资缺口、计划外工程储备、垫付工程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预付款、长线产品和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的产品项目、地方级建设项目的储备、不符合贷款对象的其他基本建设所需的储备贷款、其他开支等。 第三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贷款方按实际支用数按季计收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__。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对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贷款方有权限期归还贷款或从贷款方拨、贷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设备采购、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向借款方提供有关设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扣回贷款本息,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报送_________各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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