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
范文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精选28篇)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发包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方:______设计研究院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______年______ 月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发包方和设计方于20______年 ______ 月共同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所有单体工程施工图必须在20__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因功能改变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动,施工图纸应保证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包括地库、地下室增层、阁楼、机房变动等)。 3、钢结构的二次设计由发包方发包,并由设计方进行审核。 4、设计方须派驻设计代表,保证及时、有效的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设计问题。 5、因出图时间延误,施工过程中设计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按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设计方负责赔偿。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96-0204)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序号│ 项目名称 │阶段│ 规模投资 │ 设计内容及标准 │├───┼──────┼───┼──────┼────────────┤│ │ │ │ │ 々 ├───┼──────┼───┼──────┼────────────┤│ │ │ │ │ │├───┼──────┼───┼──────┼────────────┤│ │ │ │ │ │├───┼──────┼───┼──────┼────────────┤│ │ │ │ │ │└───┴──────┴───┴──────┴────────────┘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__ 年__月__日订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4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的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一次付费30预付款 第二次付费70提供全套设计文件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发包人应按设计人,、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 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相关现行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 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的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 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员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壹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关专业资质均有乙方提供,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5委托方(甲方):代表人:设计人(乙方):设计证书等级: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项目的设计、施工就行磋商,为明确双方职责,避免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的总工程款预计为____________元,其中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中较高的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估算总设计费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定金。(结算时,定金折算为工程款) (2)乙方到施工现场完成测量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 (3)乙方向甲方提交平面方案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设计费。 (4)乙方向甲方提交平立面图及剖面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设计费。 (5)乙方向甲方提交水电施工图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 (6)乙方提交效果图,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 (7)工程完工验收后,经甲方确认,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剩余工程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时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三、图纸要求 1、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应该详细,且应标明材质、用料和颜色。 2、乙方每期提交的图纸均应提供_______份,甲方要求提交更多份数时,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提交图纸时不得要求必须使用某种品牌的产品。 4、甲乙双方约定,完成图纸的总工期为_______天,从甲方支付定金时开始计算,乙方完成每期图纸不得超过_______天,若乙方提交图纸后甲方不及时确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甲方可相应扣除乙方的设计费。 5、若甲方确认图纸后认为需要做较大修改,则乙方应修改至甲方满意,且不得加收设计费。 6、若甲方将图纸提交审批时,上级领导认为图纸不合格,则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修改,乙方可要求甲方增加一定的设计费。 四、甲方责任 1、甲方须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支付乙方定金和工程款。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风险提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第 一、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 二、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________年; 第 三、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四,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对此如果仍存在疑问,建议制定合同的时候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交由律师帮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违反规定而无效。 3、乙方应保证该设计的使用年限应达到________年,若应设计问题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六、保密条款本合同设计的所有文件均属保密资料,合同双方均应保证任何文件、会议纪要、往来材料都不被泄露,不被再次进行其他商业使用,若甲方须将乙方提交的图纸在该工程的相关项目上重复使用,甲方须与乙方协商。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1、由于乙方原因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3、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无必要,合同继续履行。 八、合同效力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 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为准。 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4、本合同自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终止,双方协议提前终止的除外。 九、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交工程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份。 3、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一致所形成得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甲方:地址: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6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 发包人:___ 设计人:__ 签订日期:___ 发包人:__ 设计人: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包括各单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内容: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提供现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完成时间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6.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设计人自理。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需向提供2-3个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参考,待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进行设计。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三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涉及设计的相关会议及参加竣工验收。 6.2.6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或相应调整等情况设计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 6.2.7在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以配合发包方对工程进行质量和进度的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因设计人技术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又未能通过其它渠道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延、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方面的损失,由设计人赔付。 6.2.8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赔偿金。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其他 8.1在各阶段设计人所提供的各种图纸,蓝图份数以邯郸市相关部门报建要求份数为准,应满足各报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需要。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设计合同无预付款及订金。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伍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贰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7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方案、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 (万元)费率 设计费(元) 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1 √ √ 2 3 4 合计 备 注1、实际设计费以费率*实际出图面积为准; 2、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费用占整个项目设计费用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费用占整个项目设计费用的60%; 3、本次设计内容:方案图(即总平面布置图、规划设计文本)、初步设计(各专业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即各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施工图); 4、设计费含税费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用地红线图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2规划条件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3设计任务书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4项目有关批文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5项目地勘资料1施工图设计开始前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总平图4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1至第4项资料且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方案图(或初步设计)8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1至第4项资料且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施工图8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1至第5项资料且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约¥ 元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清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费30% 设计人交付方案图时支付给设计人) 第三次付费 (含定金)45% 设计人交付施工图时支付 第四次付费5%尾款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或交付施工图纸24个月,以上两个时间以先到的时间节点为准 说明:1、设计费最终收费以实际施工图建筑面积乘以费率(或预算建安投资乘以费率) 确定。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如各单体竣工验收楼栋是分批次的,按验收完成的楼栋设计费支付尾款。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员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或另行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产生费用设计人自理。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工程现状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考虑对其他分项工程的影响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程,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发包人违约导致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补充协议。本合同内设计人应承担的现场施工服务工作含以下内容: 8.1.1各施工阶段节点现场验收,施工阶段节点包括:基槽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 8.1.2 施工图交付后的图纸技术会审; 8.1.3 由设计人提供图纸错误导致的现场问题处理和修改。 由施工单位、发包人、监理单位错误引起的设计图纸修改及必要的现场服务所产生的修改费及差旅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合同双方同意由 起诉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10 发包人委托以下人员代表发包人签收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姓名: 电话: 邮箱: 8.12 其它约定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9建设单位: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 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 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 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 万元,建设地点在 。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 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 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 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 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计委、建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0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 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 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1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设计协议书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_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 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2甲方:___________(改造农户) 乙方: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 为确保危房(危险土窑洞)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2、工程规模:_________间平方米 3、改造方式:(新建/改造) 二、建设期限乙方必须于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完成工程建设的所有工程量。 三、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负责协调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日常监管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乡镇、村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不得违反乡村建设规划。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工程。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若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毁坏路面以及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路旁树木,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 五、付款和结算办法 1、付款方式: 2、结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3、本合同所约定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均参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版本,并赋予他们相同的含义和词义。 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六、安全施工 1、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应全面关照施工现场家庭成员的安全,保持其施工现场和尚未完工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的状态,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乙方工伤事故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合理措施,保护好周围环境。 七、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所在乡镇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条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附表1 设计项目收费表 ┌───┬───┬───┬───┬───┬───┬───┬───┬──┐ │项目编│项目名│单位平│设计内│单位造│工程款│投资估│设计费│设计│ │号 │称 │方米 │容 │价(元│量平方│算(元│收费率│费(│ │ │ │ │ │/平方│米 │) │(%)│元)│ │ │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项 平方米投资估算总计 元,估计设计费│ │总计 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 元拨付。 │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得,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_____ 基建负责人:______ 签订收费协议: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依据____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业经___需编制_____设计,双方协定。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 │ 序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 交付日期(或期间) │ ├─────┼─────────────┼──────────────┤ │ │ │ │ ├─────┼─────────────┼──────────────┤ │ │ │ │ ├─────┼─────────────┼──────────────┤ │ │ │ │ └─────┴─────────────┴──────────────┘ 乙方应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 ┌─────┬─────────────┬──────────────┐ │ 序号 │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 ├─────┼─────────────┼──────────────┤ │ │ │ │ └─────┴─────────────┴──────────────┘ 建设单位:_____(盖章) 设计单位:_____(盖章) 基建负责人:_____ 设计室主任:______ 签订协议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4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编码: 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5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计价格[20xx]10号》文。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 )。 2、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4、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 金。 5、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6、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 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 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设计人 贰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订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6工 程 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 投资 (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 (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鉴证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7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详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 9.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付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 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 签证意见:(盖章)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附件1┌──┬──┬───┬──┬────┬───┬───┬────┬───┐│项目│项目│单位m2│设计│单位造价│工程款│投资估│设计费收│设计费││编号│名称│ │内容│(元/m2)│量m2 │算(元)│费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项 m2投资估算总计 元,估计设计费总计 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 元拨付。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 基建负责人: 签订收费协议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依据 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 业经 需编制 设计,双方协定: 一、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序 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交付日期(或期间)│├───────────┼────────────┼─────────┤│ │ │ │├───────────┼────────────┼─────────┤│ │ │ │├───────────┼────────────┼─────────┤│ │ │ │└───────────┴────────────┴─────────┘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序 号│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建设单位 (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 设计室主任: 签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19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序号文件内容或名称文件提交日期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三)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四)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五)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县)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0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投资 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筑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设计文件的时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1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设计_____及支付办法 3.1?本工程设计_____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_____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设计_____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_____额。 3.6?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3.7?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3.8?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发包人责任 4.1.1?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4.2.2?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6.2?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3?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15日内按7.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6.4?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5?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6.6?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6.7?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7.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7.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7.3?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7.4?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7.5?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监制 _________年七月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时,可对条款进行必要的补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写完毕附于合同后,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四、单位级别编号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处统一编号填写,本合同工程编号和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及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附表二 设计人应按约定周期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备注:本工程设计依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发包人对该项目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设计人的可能,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设计项目_____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层数 投资(万元) 等级 _____基价(万元) 调整系数 设计_____金额 专业 复杂 附加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备注: 1.本合同设计费暂按发包人委托的投资估算确定,设计_____结算以设计人实际完成的设计投资额为基数计算并据此进行结算。 2.本合同签订时,按估算设计费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项目设计内容、规模、投资及_____表 工程名称:?设计阶段:?总规模:?总投资: 序号 子项名称 规模 投资 设计费 其他费用 费用合计 增加图纸文件费用 各类费用小计 备注: 1.本表凡是估算费用在费用结算时按概算设计费及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设计_____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需商定的写入本合同附加条款。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2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技术设计文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设计指标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4正文: 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0%定金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5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见下表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内容投资概算 (万元)费率 (%)估算 设计费 (万元) 层数建筑面积 (m2)方案施工图 1 2 3 4 5 6 … 合 计 备注: 收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__]10号)。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号资 料 及 文 件 名 称份 数提 交 日 期有 关 事 宜 1 提供文件复印件和用地红线图电子文件。 2 3 …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 料 及 文 件 名 称份数提 交 日 期有 关 事 宜 1 …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人民币 。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 费 额 (万元)付 费 时 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第二次付费 …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的国家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 包 人:(盖章) 设 计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6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_____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_____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_____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委员会_____。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_____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7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详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 投资 (万元)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建筑面积(㎡)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项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款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第五次付款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 9.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付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 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 签证意见:(盖章)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2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3)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条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附表1 设计项目收费表┌───┬───┬───┬───┬───┬───┬───┬───┬──┐│项目编│项目名│单位平│设计内│单位造│工程款│投资估│设计费│设计││号 │称 │方米 │容 │价(元│量平方│算(元│收费率│费(││ │ │ │ │/平方│米 │) │(%)│元)││ │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项 平方米投资估算总计 元,估计设计费││总计 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 元拨付。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得,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_____ 基建负责人:______ 签订收费协议: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依据____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业经___需编制_____设计,双方协定。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序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 交付日期(或期间) │├─────┼─────────────┼──────────────┤│ │ │ │├─────┼─────────────┼──────────────┤│ │ │ │├─────┼─────────────┼──────────────┤│ │ │ │└─────┴─────────────┴──────────────┘ 乙方应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建设单位:_____(盖章) 设计单位:_____(盖章) 基建负责人:_____ 设计室主任:______ 签订协议日期:____年__月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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