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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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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精选15篇)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1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_____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七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第八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一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二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四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协议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_____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_____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七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八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三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六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协议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_____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八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协议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协议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依本协议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协议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因本协议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2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_____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七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第八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一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二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四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协议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_____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_____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七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八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三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六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协议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_____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八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协议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协议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依本协议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协议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因本协议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3

  委托人:

  借款人:

  住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居间人:

  住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出借人借入资金人民币,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个月。由和公司股东提供,为确保出借债权安全实现。委托

  乙方寻找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时间落实资金。

  1.2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并交由甲方和相关担保人审查签订。

  1.3属于多个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托乙方指定账户向出借人转付甲方支付的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促出借人为甲方或担保人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与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条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个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户

  名:开户行:

  2.2甲方若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者,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其追索债权人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时,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出借展期合同》,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到的居间费用不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违反3.5项约定,不按贷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

  3.6、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要求,如有丢失、毁损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活动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5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4

  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__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银行盖章):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2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6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服务器维护事宜达成本协议。

  注: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详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 合同标的:

  受甲方委托,乙方将于20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负责 IBM服务器及相关系统 的维护工作。

  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清单附后。

  二、 服务范围

  乙方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对甲方提供8小时响应3年不限时服务,具体参见售后服务方案

  1.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对服务器进行管理,具体包括:

  Windows 服务器系统的安装、更新和维护,安全设置,系统更新优化。 根据微软的安全公告及时打补丁。 服务器硬件的故障检修排除(不包含维修需要更换硬件的材料费用) SQL服务器的协助安装和协助安全配置、重要数据协助备份,客户需自备备份工具(如

  移动硬盘)。客户自行购买的专业软件,或数据库版本为SQL20x以上,一般由相应产品提供商负责服务,我方负责协助支持。其他数据库产品,乙方负责协助支持。

  防病毒软件的安装和配置,定时更新杀毒引擎和病毒库,以及在发现病毒感染后提供杀毒服务 (用户需自购防病毒软件)

  防火墙的安装、配置以防止互联网上的攻击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的排除(不包括ERP软件等相关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软件) 每月巡访工作,服务期间每个月进行一次服务器的上门巡检工作,检查可能存在的系统安全隐患或硬件的工作健康检查

  服务期间内免费提供服务器除尘,清理工作。

  合同期内8小时应急服务支持(限保定市区内)

  备件支持,乙方在物力能及的基础上,为尽快解决问题,提供备件支持。 e) f) g) h) i) j) k)

  2. 电话远程支持

  a) 热线电话为

  b) 如甲方有超出乙方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需求,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c) 甲方采购的设备为IBMX3850或同级别以上机器,提供专门工程师,合同期内全程服务支持。

  3. 应急服务:

  a) 根据甲方的通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的紧急服务,内容不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b) 正常工作时间内接通知后小时内到现场.法定节假日电话协商解决,但重大故障不超过

  8小时内及时响应支持(保定市区内),一般24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硬件故障,在物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不超过48小时解决问题。

  c) 紧急备件支持,乙方在判定故障部件后,将通过多种支持渠道,对甲方故障设备提供紧急备件支持,做到快速处理故障部件问题,故障配件如不能及时更换,乙方优先通过渠道先行更换或备件替换。

  三、 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

  a)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b)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明确的需求,以便乙方能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c)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商业资料(包括技术、报价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 乙方:

  a)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服务。

  b)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业务流程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c) 由于服务器托管方(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等,乙方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乙方应该积极与第三方沟通解决。

  d) 甲方使用的相关软件,乙方不提供版权方面的支持,版权责任由甲方负责。

  e) 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维护资料或维护注意事项说明。

  f) 乙方所有服务单在当次工作执行后,录入信息系统,为日后维护备查。

  四、 费用和支付方式

  1. 合同期限为 年,自设备采购合同执行后,硬件设备签收后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

  2. 支付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则乙方在此期间(以费用到帐日期为准)对出现的事故及造成的损失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2. 乙方有责任提供合同所约定的服务。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硬件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双方可协商赔偿金额。乙方在系统重做或重大数据维护时,需有甲方安排指定人员协助确认,以免重要数据丢失。

  注:由于电子数据的易丢失性,甲方需要事先指明需保护的数据、安全级别以便乙方向甲方提供备份方案,乙方不对因为硬件故障造成的数据丢失承当责任,且数据恢复不属于乙方承诺的服务,如甲方需要恢复数据,需要另行支付因设备损坏时数据恢复的费用。未指明的情况,乙方仅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损坏硬件的赔偿责任。

  3. 责任免除: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a) 自然因素:如火灾、台风、洪水等

  b) 不可抗拒的人为因素:诸如罢工、战争、爆炸等突发情况。

  c) 如遇双方均认可的、需要购置新设备或配件方能解决的故障,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未予购置,从而导致故障不能修复的,则责任不在乙方。

  六、 合同中止

  甲乙任意一方如要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对方。服务费用成本按费用标准价格乘以相应服务项目及次数核算。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二、定义

  1.“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三、业务开通范围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四、试用期和试用规模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五、资费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1)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2)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资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_____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与安全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免责条款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变更终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8

  编号:_________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_________信用卡、_________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_________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_________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_________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_____机构提请_____。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_______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 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电信事业始可申请。

  第三条 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________市。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 申请程序

  第五条 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表。

  二、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三、第一类电信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二类电信事业应检附电信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

  第六条 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契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

  第八条 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1.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2.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第十条 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正常运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

  二、临时租用: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

  第十二条 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三条 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类电信事业或第二类电信事业者。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

  三、申请人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第三章 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 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

  第十五条 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六条 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十七条 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_______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 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月月初应按期缴纳月租费。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

  异动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

  第二十条 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

  第二十一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四条 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

  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五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

  第二十七条 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五章 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八条 乙方欲终止本契约之服务时,应亲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

  第二十九条 本契约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契约之一部份。

  第三十条 本契约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契约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 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一条 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四条 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通讯。

  第三十五条 乙方之名称及其证照如有不实致生任何纠纷时,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章 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契约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八章 申诉服务

  第三十七条 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甲方即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因本契约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三十九条 本契约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rmb但每票不低于rmb佰元整不高于rmb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

  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11

  编号:__________

  甲方(网上电信客户):__________

  乙方(中国电信电信):__________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电信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必须填写电信国电信电信网上电信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电信国电信电信网上电信章程》和电信国电信电信个人网上电信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电信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电信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电信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电信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电信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电信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电信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电信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电信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电信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电信X"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电信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电信盖章)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12

  甲方(网上__________客户):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____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____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____服务,必须填写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网上__________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网上__________章程》和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网上__________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__________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__________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__________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_______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__________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_______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_______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_______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_______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__________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_______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_______"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_______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13

  甲方(网上______客户):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______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服务,必须填写______国____________网上______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______国____________网上______章程》和______国____________个人网上____________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______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______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______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______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XX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______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______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______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______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______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______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______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

  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20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

  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

  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

  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

  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

  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

  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协议 篇15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服务器维护事宜达成本协议。

  注: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详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 合同标的:

  受甲方委托,乙方将于期间,负责 的维护工作。

  二、 服务范围

  1.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对服务器进行管理,具体包括:

  a) Windows 服务器系统的安装、更新和维护,安全设置

  b) 根据微软的安全公告及时打补丁

  c) Web服务器IIS的安装和安全配置

  d) SQL服务器的安装和安全配置

  e) 防病毒软件的安装和配置,定时更新杀毒引擎和病毒库,以及在发现病毒感染后提供杀毒服务(用户需自购防病毒软件)

  f)防火墙的安装、配置以防止互联网上的攻击

  g)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的排除

  h) 提供数据库硬盘备份(每天提供一个备份,保留前2个月的备份) 服务不包括:

  a) 相关的帐号管理(Windows,SQL,FTP等)

  b) 服务器端业务系统本身引起的故障修复

  2.电话支持

  a) 针对服务器运行中的一般问题,乙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乙方电话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00至18:00时间内(法定假日除外)。热线电话为 b) 如甲方有特殊需求,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应急服务:

  a) 根据甲方的通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的紧急服务,内容不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b) 正常工作时间内接通知后小时内到现场.

  c) 收费: 每小时收取100元费用,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算。

  三、 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

  a)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b)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明确的需求,以便乙方能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c)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商业资料(包括技术、报价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乙方:

  a)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服务。

  b)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业务流程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c)由于服务器托管方(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等,乙方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乙方应该积极与第三方沟通解决。

  四、 费用和支付方式

  1. 2.费用:本合同的总费用为元(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项分 次付清。

  a) 第一期:付款日期,金额为 元整)

  b) 第二期:付款日期, 金额为 元整)

  c)第三期:付款日期, 金额为 元整)

  d) 第四期:付款日期,金额为 元整)

  五、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则乙方在此期间(以费用到帐日期为准)对出现的事故及造成的损失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2.乙方有责任提供合同所约定的服务。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

  注:由于电子数据的易丢失性,甲方需要事先指明需保护的数据、安全级别和乙方的赔偿责任。乙方据此收取一定的费用。未指明的情况,乙方仅承担损坏硬件的赔偿责任。

  3.责任免除: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a) 自然因素:如火灾、台风、洪水等

  b) 不可抗拒的人为因素:诸如罢工、战争、爆炸等突发情况。

  c) 如遇双方均认可的、需要购置新设备方能解决的故障,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未予购置,从而导致故障不能修复的,则责任不在乙方。

  六、 合同中止

  甲乙任意一方如要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对方。 服务费用按日均费用(总协议金额/总工作日)累计清算。

  七、 其他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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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