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
范文 |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通用23篇)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施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施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施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 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 )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2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3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甲方需要委托其它法律服务事项时,应当另行以书面形式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律师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律师费用(选择项): 1.计时收费□ 乙方律师每人每一标准工作小时计收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乙方律师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填报完成工作内容、计费时数和付费金额,甲方确认后,应当在次月五日前将律师费汇寄乙方账户,甲方对《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 2.计件收费□ 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分期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前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计___________元;于时,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计___________元;于时,支付第三笔律师费计___________元。 3.风险代理□ 律师费分为基本律师费和资励律师费。 基本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乙方。 奖励律师费为的___________%(基本律师费计算其中或者不计算其中),应于之日起日内支付乙方。 4.关于费用的.其他约定 委托事项行政机关与其他中介组织收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垫付。 乙方律师经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由甲方凭票据实报实销。本地交通、通讯费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师费中。 第六条收款银行 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在乙方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应当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单位: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乙方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七条工作联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负责转达各方对对方的请示或者要求,转交各种通知、文件和资料,办理各项事务性工作,各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第八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甲方逾期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4(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找范文就来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6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7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和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定《关于共同组建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的协议书》(下简称“组建协议”),约定甲方在成立后分两期购买乙方的部分资产。其中第一期资产在甲方成立后___________个月内接收;第二期资产暂交甲方无偿使用,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后分两批由甲方接收。 甲方已依法设立、并完成了对乙方上述第一期资产的收购,甲方愿意继续收购乙方的上述第二期资产。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资产收购 1.1资产收购:甲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收购上述乙方的第二期资产(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清单)(下简称“转让资产”),乙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出售转让该等资产。 1.2资产交接:转让资产按下列方式分两期交付: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房产应在本协议生效日交付给甲方; (2)其他资产应在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后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专项法律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另甲方须按本协议书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二)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件,参加谈判,必要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委托事项违法,有权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发现乙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律师费。 四、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1、双方商定律师费为人民币元,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参与此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工商查询等一切费用及交通、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服务项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收律师费无须退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应另行签署书面法律服务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0日期: 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邀请!为使贵公司对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务方案。 我们真诚期望凭借本所及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专业经验、良好的服务素质与业内声誉,能够赢得为贵公司服务与合作的机会。 我们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非常希望为贵公司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我们相信,凭借本所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并通过对本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一定能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达到规范公司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纠纷产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提升项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提供商,在成立之初,即确定了专业化发展的路径,在业务的研讨中、在资源的培养上,在律师的选取上以及在对外宣传中,均以“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和“行政教育法学”两项优势业务作为事务所主体业务范畴。 积极拓展建筑房地产等法律服务业务。 所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注重引导、培养企业的发展需求,为丰富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提供法律指引,为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在为企业提供系统服务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或者为企业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提供意见或方案。 所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并不是简单地就案议案,将定纷止争作为服务的终极目标,而是更多地将服务前臵于预防环节,通过积累,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在服务手段上,培训、座谈、辅导…不一而足,在服务追求上,帮助我们的客户专注于主营业务或其核心事业,从而使我们的客户在营商活动中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节约成本并保障其稳定发展,引领企业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迈进,得到了中小企业主的首肯,巩固了事务所的服务地位。 二、拟为贵公司组成的服务团队 为确保能为贵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拟选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以及______律师(实习)、______律师(实习)组成为贵公司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再增加一名常年驻外律师),具体承办贵公司的法律事务。 本所还将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及时调配本所其他专业或部门的律师参与贵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 以下是拟派律师的简介: 四、本所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 五、法律服务承诺 1、保密: 对所有所接触到的贵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 2、效率: 尽最大可能快速满足公司对服务时间的要求。 1)对电话口头咨询的,一般当即予以答复(需要讨论研究的,尽快答复); 2)一般性文件或函件修改起草,在实际收件后二至三天内答复。招标文件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大型文本,在实际收件后五至七天内答复; 3)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一般在收到相应材料后五天之内提供初稿(特殊情况加急特办); 3、团队协作: 对公司所涉及重大法律事务,由航向律师整合本所该事务所涉及的专业律师组成团队协助解决。 4、法律服务记录: 我们将对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进行记录,每季度寄送贵公司,以便贵公司定期核查与总结。 六、法律服务费用 根据本所从事法律服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惯例和经验,并结合考虑贵公司行业特征、规模以及项目等因素,我们向贵公司提出以下报价方案: 1、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一年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暂定)。 在服务期满一年后若需继续服务与合作的,再根据上一年度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第二年度的法律服务费用。 2、支付方式:每半年预付一次。 3、上述顾问费用包括本所航向律师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但不包含航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发生的异地交通、住宿及为贵公司而进行审计鉴定公证查档等费用; 4、贵公司委托本所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民事代理等活动时,应另办理委托手续,本所应优先接受委托,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律师业务收费的标准基础上优惠收费。 5、贵公司委托本所涉及企业股权转让、上市、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服务、房地产设立管理、企业合同体系建设等专项法律服务事务,双方根据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时间、工作量大小以及复杂难易程度另行协商收费。 6、上述费用报价均以人民币计。 上述建议谨供贵公司参考。 本所非常乐意听取并将慎重考虑贵公司就上述方案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本所联系。 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办公地址: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1甲 方: 乙 方: 甲方拟进行的 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该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仅包括: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5、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6、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7、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8、双方可根据本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是有能力从事此专项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2、 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者律师助理)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3、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 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 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 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 如需乙方与承建商进行谈判、磋商及办理其它相关法律事务时,甲方则须支付乙方律师(车马、食宿) 元/次/天。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因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政策数百件,工作量极大。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以现金的形式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和文书翻译费用; 2、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 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 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范围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 因甲方或者其它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时)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2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项需要法律服务,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房屋交易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 1、律师陪购服务: (1)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2)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3)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销售许可文件及房屋开发商的开发资质; (4)对拟购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5)审查房产的实际状况与宣传广告是否相符,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6)审查、修改、补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8)协助甲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9)协助甲方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2、律师代理服务 (1)代理出售房屋,并代为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代理出租房屋,并代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请房屋面积测量鉴定; (4)代理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5)代办购房登记、产权登记手续; (6)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3、律师咨询、调查服务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项政策法规;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专业房地产法律咨询; (3)对拟购物业进行综合分析; (4)对房产商资信进行调查、查看证件是否齐全; (5)对拟购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6)为房屋装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8)为房屋租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 账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查询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支持、配合、协助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按乙方律师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服务;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师陪同处理房屋交易事宜,应提前_________天与乙方律师预约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应提前_________日将草签的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交给律师审查、修改; 4、甲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复印件,供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法律文件的,应向乙方律师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6、甲方有权对由于乙方律师在委托工作中没有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遗失重要文件等过错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乙方提出投诉或赔偿,赔偿额在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的_________倍以内; 7、甲方应当明确对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及承办律师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应对证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法律证明文件进行审慎地查验和调查核实,并对可能存在的房屋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向甲方进行必要的提示,确保甲方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5、应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保护甲方的隐私权利,不得以任何公开的形式对外传播; 6、应在甲方交付律师服务费用后,及时出具由乙方统一签发的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费用; 7、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委托事项的实现需要,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8、乙方律师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复、咨询意见和情况介绍可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口头、电话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甲方应签收乙方送达的文件资料; 9、乙方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0、乙方不承担由于房屋交易相对人不守诚信、违法经营或合同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3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201 ) 字第 号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职务: 电 话: 乙 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 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 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二、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提供 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日 期: 日 期: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4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_____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法律顾问费 1、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______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2、乙方的后期_____,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______%的比例在执行完毕______日内支付。 3、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______元包干使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法律服务或者违反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_____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律师法》、《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______年,但甲方所在的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十一、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5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 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 1.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元人民币。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2.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购事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甲方所需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与甲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5.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的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_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_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_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7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专项法律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事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另甲方须按本协议书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二)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件,参加谈判,必要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委托事项违法,有权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发现乙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律师费。 四、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1、双方商定律师费为人民币元,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参与此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工商查询等一切费用及交通、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服务项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收律师费无须退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应另行签署书面法律服务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_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8(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 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 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 第一条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以上是对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相关做答,希望满意。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19甲方拟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该收购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2、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3、对收购方案内容与实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企业参与收购谈判,起草或拟定收购合同,提供收购法律意见或咨询; 5、提示收购法律风险和实际运作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 6、有关协调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 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 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20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21__________非诉字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声明、公告等; 3、协助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并协助处理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工商、税务、社保、债权债务等); 4、接受委托,联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工作(如需要); 5、接受委托,处理与甲方清算注销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元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项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22(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篇23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 】时非诉字第 号 甲方: 乙方:河北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民法典》、《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河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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