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
范文 |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精选20篇)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_______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_______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_______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 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 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律师事务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通过友爱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令顾问一事达到如下协议,并许诺一起恪守。 第一条 效劳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终年家庭法令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效劳场所 1.甲方供给效劳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能够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给法令顾问效劳,但乙方应另行承当本次上门效劳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补偿胶葛现已达到意向,需求当场签署宽和协议或许当场实行时,能够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宽和协议,但甲方不承当伴随商洽的责任,一起乙方应另行承当本次抵达效劳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效劳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作业、日子、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令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触及的法令业务(包含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好的效劳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假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令业务供给口头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 2.乙方能够要求甲方供给书面的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但该书面的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限于关键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翔实的法令定见书。 3.甲方不承当代为起草、书写法令文书、出具具体的法令定见书的责任。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当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令咨询、回答、剖析评判、供给主张定见、在该法令业务的签约和实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令文书审查的责任,但不承当伴随考察、商洽商量的责任。 5.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好的甲方效劳内容不包含甲方为乙方业务向第三方进行考察核实、调查取证之效劳事项。 第四条 效劳期限与效劳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顾问效劳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洽谈并书面承认。 2.作为甲方供给本协议所规则之专业效劳的酬劳,乙方应向甲方付出一年的律师效劳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付出。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给本协议所约好的效劳项目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劳(如署理裁定诉讼、伴随考察商洽、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洽谈并就该单项法令效劳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处理,如当地对该效劳项目有收费规则的,除差旅等实践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假如收费规则允许),如无收费规则,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令效劳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5甲方: 乙方: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为: 。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位于 。 2.应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场所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另行支付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1.甲方应派遣专职律师至少一人常驻上述服务场所,且每个正常工作日必须准时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费。 2.乙方在其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甲方向乙方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诉讼案件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判后的法律咨询、解答、提供口头建议意见,但不承担代为参加诉讼的义务,若确有此需,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本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师服务费,但应向甲方提供律师服务办公室一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6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 ;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 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 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7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2)条。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8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编码: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 种情况、文件、资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_____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_____。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_____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律师法》、《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时元人民币标准结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9第一条 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现准备发行股与上市;乙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第三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甲方将此次股发行与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来确定。 第五条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1.协助甲方草拟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各种申报文件,协助协理有关申报手续; 3.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 4.协助审核或修订招股说明书; 5.确认甲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6.协助解决甲方在股份制改组中的税务、物业、资产结构、股权结构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碍; 7.协助起草、制订或审核少数股东权益保障条款和生事对公司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条款;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9.对甲方在股份制改组、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 10.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1.在本次股发行与上市后履行持续法律责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股发行、承销、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条所列的律师工作范围的事项向乙方律师咨询;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变化与改变,而建议乙方作出相应地改动; 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公正性、客观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作出完整、准确的表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接触到的意欲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人; 5.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之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作误导性或虚假性的陈述; 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1.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3.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尽责地工作。 2.乙方律师对其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所不欲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 4.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 费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代理费用: 1.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总费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结束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承办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实际费用,由甲方根据有关凭证予以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为违约行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或者是迟延提供、或者是虚假提供上述文件资料,足以妨碍乙方的工作过程,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 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二)违约处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双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0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师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乙方如与甲方首次签定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内的前_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虽未续订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律师,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和年审的有关手续,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办理人事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或年审时须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缴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任何押金或保证金。 2、甲方应指定专人对乙方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培训,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以及办公条件,同时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办公地点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制订的工作标准或提出的业务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5、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情况,结合合伙人对乙方的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调整乙方的薪资或奖金。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考核结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应服从甲方的最终决定。 6、乙方全年业务工作量为小时(或创收额)。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如实填写、提交和修改业务工作记录。但甲方合伙人有权根据客户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乙方的业务工作记录(或重新核定乙方业务工作量)。乙方对甲方合伙人的调整决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诉。 第三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时的出勤时间。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同时甲方应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给予适当调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调休时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并根据甲方的统一安排办理相应的调休手续。 第四条薪资及福利 聘用律师可以选择薪资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除奖金以外的工资、加班费、补贴和津贴等一切报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据甲方的经济效益不时修订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确定或相应调整乙方的薪资标准。 2、乙方年薪将按月分期发放。甲方在每月_________日前以现金/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薪资,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况适当提前或顺延发放。 3、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奖金政策,并可根据其经济效益以及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向乙方发放各类奖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奖、绩效奖、年终奖等)。 4、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并代扣代缴乙方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金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的部分。同时,甲方也可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业务特点,决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适的保险或福利项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或产假等。乙方休假应向甲方申请并经批准。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间的法定工资。 提成工资制 1、乙方的业务创收在____万(这个数字由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万元以内的,薪金提成比例为____%;超过____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____万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过____%;(关于提成比例不宜过高,事务所应考虑成本、税务、利润、行业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费用在乙方提成工资中支; 3、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性规定,以及律师协会制订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甲方不时制定、修订并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均应严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户的任何业务或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纸张、电脑磁盘、软盘、胶卷、录音、录像、草稿以及笔记等形式记载或存放的文件、范本、档案、传真、信函、数据、报表、表格、图纸、密码、名单、电话号码、地址等,均为甲方财产。除非甲方业务需要,否则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资料,也不得将上述资料复制、下载、私自携带或发送至甲方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勤勉尽责,履行对甲方的全部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职,也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有偿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从事或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与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一年内,不得自行聘用或帮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师和员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义为甲方现有或曾有的客户,或为与甲方客户相对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偿或无偿的法律服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了培训,或甲方为乙方向本市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了引进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履行服务期义务。服务期应自乙方培训结束后,或者甲方为乙方办理完人才引进手续后的第二天起计算,期限为年。此时,如服务期限长于本合同期限,则本合同期限将相应顺延。如果乙方在服务期中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向客户私自收取任何费用,律师服务费应甲方统一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应客户的请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客户的委托书。 6、如乙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离职前_个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该经济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该经济损失和违约金之间的差额。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届满前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 (2)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3)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被客户投诉并经甲方调查确认属实; (4)伪造个人学历和经历: (5)因个人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处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2)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发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时,应按其在甲方的连续工作时间,以一年工作时间折算一个月工资(注:不到半年折算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_个月医疗期(注:可参照苏州市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届时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自甲方离职前个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该经济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和违约金之间的差额。 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6、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务; (2)及时向甲方移交其所有业务和全部工作; (3)及时向甲方交还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中列举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资料; (4)按甲方规定结清所有账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业务或财务事项,或未能及时办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则甲方应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的____天内为乙方办理离职或转所手续。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对本合同理解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根据苏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规则,在律师协会的主持下,由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方式加以解决。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字) 日期: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1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2甲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邮箱:______ 乙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邮箱:______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民法典》、《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 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__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____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3编号: 法专字( )第 号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3.1 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5.1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6.1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8.1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乙方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4聘用单位:法律服务所 (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5聘请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6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 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7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8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 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19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 号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选择划):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 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010) 8391 3636转8066。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选择划):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 名: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 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 异地汇款行号: , 本地汇款行号: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 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选择划):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 □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 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保密协议书(公司) 篇20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声明、公告等; 3、协助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并协助处理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社保、债权债务等); 4、接受委托,联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工作(如需要); 5、接受委托,处理与甲方清算注销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该项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一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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