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
范文 |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精选25篇)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甲方(委托): 乙方(受委托):山西五台山沙棘制品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系列软胶囊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 2、产品主要原料:具体见甲方提供的配方明细,主要原料由甲方提供,产品的规格重量,含量等明细见附件 3、产品包装及剂型说明见附件。 第二条 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生产定单。生产定单需详细注明产品的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种有效合法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件(如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卫生许可证、授权书等)。 3、 甲方应在生产前天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加工生产定单。 4、 甲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供应,原料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原料需在生产前 天到达乙方库房,费用由甲方承担。 5、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材料及其它用于包装的印刷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8、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名称、地址、证号等内容时,须经乙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刷及使用。甲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9、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生产活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样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 3、负责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入库、检验,并按照甲方确定的辅料质量要求进行投料生产。 4、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及时交货(以委托加工生产定单确定的时间)。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不得用于其它产品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首次总货款的 作为预付款,每次加工订单确认后须预付定金,乙方做下一步的生产安排。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清全款方可发货,交货地点为乙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产品标准样品,甲、乙双方以此样品及甲方提供的合法企标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授权手续及相关证件不完备或提供虚假证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在经营中必须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甲方在经营产品中外包装上印有乙方的企业名称及标识或对外使用乙方证件复印件时,其产品内容物必须是乙方生产的,使用的复印证件须与原件一致。否则,甲方应承担造假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山西五台山沙棘制品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东二道巷 泛华盛世F2-302 电话: 电话:0351-3208456 传真: 传真:0351-3208456 年 月 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2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约定时间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手续等相关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配方、数量、工艺、包装、交货时间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6.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原料价格、配方、工艺、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配方、数量、质量、工艺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兽药行业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配方、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配方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配方、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涤纶针织染色晶片绣花布,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详情如下: 1.进料名称、数量 2.加工成品名称、数量 3.加工费用 4.生产原材料提供方 5.设备提供方、装卸和售后服务提供方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提供原料及辅料,并保证原料质量。 2.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合计: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的标准加工成品。 2.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数量交货给甲方。 3.允许甲方在生产期间派人驻厂监督生产。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与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协议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续至双方签订新的合作合同时止。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日期: 日期: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提供以下原料辅料及包装物料数量及金额(不计价提供)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值运达地点及时间备注 加工成品名 称规格单位数量加工单价加工费总 值加工成品出口总值包装要求交货地点及日期备注 货币名称金额 二、 甲方加工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三、 加工定额及损耗: 四、 交货条件: A 乙方自合同生效 日内将料、件运到 口岸(电告批量、时间),在码头仓库交货。交货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到仓库接货,从码头到工厂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B 甲方收到料件后 天将加工成品分 批运到 口岸(船上或仓库)交货。运什费由甲方负责。 五、 以方提供的花样、色样、商标,如涉及到专利权问题,概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六、 保险:乙方原料运进,加工期间财产和成品出口到对方港口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一切险和加工期间财产险。保险金额按成品价值(包括原料、工缴费和运费)的110%投保。 七、 付款方式: 八、 赔偿条款: 1. 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发运原料物件或发来的料与本合同条款不符合时,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发生的误工损失(按加工费总额 %×误工天数)。甲方如逾期交货,则按同等条件,赔偿给乙方。 2. 甲方如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废次品,超过本合同规定部分,甲方负责按原辅料价值赔偿给乙方。 3.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共同商议,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九、本合同所定的加工费以 货币计算,为保障双方利益,一致同意合同所订的加工费用,按本合同签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 货币的汇率 计算,今后实际结算当中,如中国银行公布的牌价 货币升值或贬值超过 %时,工缴费应按升、贬值的实际比例相应增减。 十、为适应生产需要,乙方同意提供 设备(附清单),设备货款在甲方每批工缴费中的 %偿还。交货条款按本合同第四条A项。 十一、本合同的货物进出口、结汇均由 公司办理。 十二、仲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中国贸促会的有关部门仲裁。该会之裁决作为最后裁决,双方均有约束,仲裁费由败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经甲方审批机关批准后,甲方即电告乙方生效。 十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5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_____品合格证。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_____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6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7委托方: 贵州宏奇药业有限公司(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地址: 电话:0851-5866831 受托方(加工方):贵州神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按照国家药品委托生产加工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药品委托生产加工范畴 1、产品品名:芪斛楂颗粒 2、产品规格为:10g/袋 3、包装规格:10g9袋120盒/件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3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给甲方,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时间由乙方按排,但不能影响甲方提货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经由双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调整甲方提货时间。 3、乙方应依据提货时间拟定的生产计划与甲方作好沟通,甲方提前作好原、辅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生产需求。 4、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将加工好的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派出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指导监督生产,确保乙方能按照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法定要求正确实施委托品种的生产检验操作。 2、乙方按照国家药品委托生产加工有关法规和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产品工艺、制定的各种原、辅料、中药材、包装材料、中间品、半成品及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乙方确保每秕产品都已按照药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3、乙方质量保证部负责对委托生产的品种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及委托生产品种的半成品、成品进行取样、检验,同时负责对不合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产品及偏差进行处理,并负责留样与保管。 4、产品的质量控制,(包括原、辅料、包装材、中间体、半成品、产品的贮存条件、生产过程、物料损耗)由乙方进行,并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由乙方质保部签字放行后再由甲方质量授权人审核签字放行。 5、乙方负责对委托生产品种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和发运记录及样品的归档保存,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甲方随时有权对上述记录和留样样品进行调阅和检查。出现质量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甲方有权随时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6、甲方给乙方物料损耗规定如下:内包材不得过10%,小包装不得过3%,外箱和说明书不过0.1%,(如果是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退给甲方,由甲方处理),生产过程有主观质量判决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下时由甲方质量监督人员作最终判定。 7、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进行检查和质量审计,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 8、乙方不得从事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和活动 9、乙方有义务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10、中间产品、半成品、待包装产品、成品适用于预定用途,乙方不得流入市场或作它用。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乙方负责检验,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原、辅料、包装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适用于预定用途,不能流入市场或作它用。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等由乙方销毁。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2天开始供货。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加工费用分品种由甲乙双方财务另行计算。 2、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药品各品种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药品委托批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GMP证书复复印件(盖红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等资料。 2、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10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20%,该批剩余 80%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3、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贮存及产品生产过程,如乙方存在挪用或滥用甲方原辅料、包装材料和产品时,不能保证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至生产出合格产品。 4、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协助乙方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质量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指标要求后,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生产的所有产品质量负责。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GMP证书复复印件(盖红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等资料。 2、甲方购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20xx年版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规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并要求赔偿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有挪用、滥用和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产品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及的批产品数量的市售价值确定 。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期付加工费,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每天按1%滞纳金罚款。 第十条 双方共同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确保委托生产的所有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两年。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壹份。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乙方负责人签字: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8_________________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加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加工宝石项链,经双方协商合约如下: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宝石项链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宝石项链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串珠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宝石项链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串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串珠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串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串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串珠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串珠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6、串珠费: 手链元/串项链 元/串。 7、在您签收首批产品后,500元合作金无息返还, 人员第一次串珠为3000串,多劳多得,接货物签合同时都有预付加工费,串珠完成后现金结算所有加工费。 8、乙方与甲方商讨后,同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叁仟捌百元。 9、乙方必须将合同按规定签好并寄回一份给甲方,甲方返还乙方所有合同履约金。 第四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串珠生产之产品为珍珠再加工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串珠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串珠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 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串珠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重新加工。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以及办理安全加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串珠的数量及串珠费,乙方同时确定串珠及完成时间。 3、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如纸箱等),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 ,或由甲方派人上门回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兼职加工人员统一以会员号发工资发货为标准,每个兼职加工人员都必须加入公司会员. 第十五条:兼职加工人员要对我公司所委托之加工珍珠材料,负保护之法律责任,非经我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损坏或丢失.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先支付所加工产品一半的薪金____元,余下一半的薪金等加工完珍珠的时候支付给兼职加工人员 第十七条: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本合同期从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到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饰品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盖章) 地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期: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9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_____》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0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2、乙方免费提供一定一跨车间作为甲方的成品仓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1甲方(订作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_______模具,甲方支付加工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模腔数 单价(元) 数 量 小计(元) 备注 合计金额:(含17%的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万元) 交付首样工作期:35天 说明:以上费用包括全部材料费、备件费、制作费、制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一年的保修费用等。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的冷却系统; 3)更详尽的技术要求见附表,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____万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四、制造工期 1)工作期为35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____天内(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 五、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2)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1.甲方连续试产5天或产量达到____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98%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____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乙方交试模样件后,由于甲方原因____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4.模具验收后,一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地提供免费快速服务(8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模具验收报告》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长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加工厂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质检、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模具验收报告》方可收货,甲方凭《模具工装验收单》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作,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七、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签订合同七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____%,即________万元付至乙方帐户,作为合同定金; 2)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一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____%,即____万元付清; 3)模具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半年内付清。 八、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 1) 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乙方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6项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4) 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 九、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免费保修一年,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甲方甲方可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____0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____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3)乙方在模具设计完成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模具确认,甲方须在3天内审核完毕并书面确认。乙方以甲方确认的结构方案制作、验收。甲方乙方对经确认的方案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模具制作单位和财务部门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2本定牌委托加工协议书由下列各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定牌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向乙方发出定单并汇出货款,乙方在___日内必需发出,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定货时间和定货数量。 2.乙方按经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调整,调整计划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若超过___%,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最大限度满足甲方订单要求。 第二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原料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乙方提供的产品企业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产品的终端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一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以上产生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售后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 3.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4.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各种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应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单。 第三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箱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商标、说明书和包装箱除外),并确保所采购的原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产品单价为___元每台。 第四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乙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破损费用。乙方负责到___的运费,________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如甲方认为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时(原辅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成品出现破损,变质等现象),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4.甲方提出产品质量异议的时间为收货之日起7天内,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需在二天内作出答复,超期视为接受。 5.若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主要原料综合价格增减幅度较大的,双方可以对加工费另行协商,但并不影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之订单的加工费结算。 6.付款方式:双方确认、实行款到付货的原则。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定牌委托加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润滑油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至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 年 月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 年 月 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质量的确认; 2.规格的确认; 3.严格标徽工艺的确认; 4.加工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样品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样品、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5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防止该知识产权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知识产权 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指甲方参加全国机械设计大赛,在比赛前所设计筷乐笼的技术信息,乙方须对此知识产权承担保密义务。 技术信息包括由甲方所提供的有关委托加工的筷乐笼的技术数据、图纸、样机、说明书。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的知识产权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擅自披露、使用知识产权、制造再现知识产权的器材、取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知识产权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小组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知识产权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信息、试验材料等交还甲方。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归还 1、乙方承认甲方的保密信息始终为甲方的资产,而此保密信息的披露并不得视为甲方已将保密信息的权利授予乙方。 2、在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或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即时返还或销毁所有根据本协议所接受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披露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的书面确认。 第三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一直有效。 第四条:修订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第五条:可分性 一方未行使、延迟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并不意味着其它权利被放弃。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经法院判决或经仲裁机构裁决无效,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全部实际及预期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七条: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九条:协议副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6甲方(订作方):_ 公司地址: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 _ 职务:___ 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 职务:___ 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 _ 年_ _ 月__ 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_ ___年__ __月__ 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7立约书人 青岛起家肥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_青岛敦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 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 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 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8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产品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涵德"岩茶系列产品,相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详细产品见附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QS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许可的证照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在包装上。 二、 订货方式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 账款结算 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5日。甲方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的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 双方责任 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 五、 协议期限 本协议须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增加相应条款。协议期限为年11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19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____________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月结:每月的____________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____________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每____________个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 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____________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____________℃(含____________℃在内)以上至常温;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 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20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及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准则。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并提供给甲方附件所示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详细产品列表参看本合同附件《委托加工产品信息表》 。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隐瞒原材料的缺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乙方生产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原材料的,必须将相关标准合格文件提交甲方备案,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但是该过程监督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成品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 1、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的规定,且必须符合甲方有效企业产品标准(详见附件)。 2、产品同样需符合甲方指定封存样板、样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及出厂合格证参考数据。 3、产品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冲突处理: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相关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第四条 产品包装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自行印制或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其他单位印制,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的应将包装印制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未经备案而擅自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物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方提供产品包装桶、产品标签(产品单价中已扣除包装桶、产品标签等费用)。 2、产品包装物外观按照甲方提供的印刷版面印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修改印刷版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产品注册商标、产品标签、外面标识等。 3、产品所使用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与所包装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按照法律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条 产品订单确认 1、甲方授权_____或__________为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并代表甲方签署订。甲方将经其签名确认的订单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订单已生效。 2、若甲方在订单生效后的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i3]提出异议或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新订单已生效。若乙方提出异议,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其本协议上一条指定的授权负责人。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以最后有效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 甲方有权但非必须采取认为可行的措施,对乙方的物料采购过程、生产流程、过程管控、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七条 交货事项 1、交货期限:如无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订单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交货期,经双方在订单中确认后执行。 2、交货费用、地点及方式: (1)乙方承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 ,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3)收货人为甲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4)交货时乙方须提交与产品相符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验货手续必须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甲方指定 或 为收货负责人,负责签收送货单。 (5)乙方有义务确保每批发出的产品及其包装外表整洁、干净,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张贴产品小标签和包装说明标签。 3、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有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采购或退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或退货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对于甲方提出的其他认证申请,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 2、本合同规定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应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有效异议,则视为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按照有效订单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允许乙方每批次单品种数量偏差为有效订单该品种数量的3%以内,对超出此误差范围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如果产品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2%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批换货或将当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清点、检查不合格品所需的人工费用按照当批次产品总价的2%收取,该笔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交货存在瑕疵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让步接收,甲方让步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另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的让步接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但甲方让步接收后,不再以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6、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均可委托甲方所在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本合同对甲方封存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其检测结果确定乙方产品是否合格,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乙方事先垫付。 第九条 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单价为: 。(签约前请选择填写完整) 1.1、固定单价:在合同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以附件确认的供货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 1.2、可调单价:如遇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大于10%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单价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单价应经双方书面确认。新单价经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按照新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未经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改变供货单价,或以此为由单独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结算方式: 2.1、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的 个月内支付。 2.2、甲方付款以甲方确认的送货单或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为依据。 2.3、货款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如需调整,双方以订单形式重新确认生效,双方按照新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中的相关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到下一付款期付款。 第十条 产品保证、投诉处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于48小时内予以解决。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五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风险等。 3、除甲方保管不当外,保质期内及验收阶段,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失赔偿、退换货运输费用等。 第十一条 服务、推广支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服务。 2、为支持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并提供样品。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乙方应备有留样。 3、对于甲方下单的每批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检报告、样品等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样品各一份。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条款 1、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为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产品及其包装所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乙方不得因双方存在合作关系而主张其享有上述权利。非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毁损、涂抹商标标识、辩识数字、知识产权声明等。但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除外。 2、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经退回乙方的不合格品以及多余产品及其包装,乙方应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即消除产品及其包装上有关甲方及甲方商标的所有标识、标志信息);同时,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其包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范围行使相关权利或许可、同意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行使的相关权利。 4、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权仅限于本合同业务与目的,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括商标标识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约定产品以外的产品、包装、店面、市场宣传等。本合同业务合作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宣传资料、产品说明等。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包装、标识、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是乙方提供的相关设计,甲方取得相关成果所有者权利的对价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产品价款中。 6、甲方创造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的财产并由其独家持有。本条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已有和将来会有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版权、技术规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产品包装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禁止乙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使用于非供应于甲方的或双方约定之外的产品上或者作其他目的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违反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或20万的违约金,以高者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不竞争条款 乙方任何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不得与甲方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各级经销商(含总经销、分销商)另行签署或开展与本合同业务、甲方及关联方原有或未来业务形成竞争的合同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如相同或近似功能产品、替代产品等各种方式的竞争业务。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法律关系 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乙方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采购供货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或以对方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双方同意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2.1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与对方之间的任何关系; 2.2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关联机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任何合法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应当支付对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未经书面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的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以及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工艺标准、价格等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天应当按未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销售的,乙方除承担因退、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与风险外,应按照甲方月均订单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客户的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产品,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导致迟延交货的,按照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迟延交货(包括迟交、更换、补交等)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每天应当按照当批货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i24]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交货给第三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逾期交付产品达1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发货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收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 7、如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或责任而导致甲方以诉讼或其它方式请求乙方履行的,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应给付甲方因此诉讼或事件而给付或代垫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但该违约金应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商誉损失等,否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受的前述损害。对乙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执行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5%比例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按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未付部分的款项,直到双方就解决乙方违约一事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后,甲方再按该协议或判决恢复支付款项,但甲方无需就中止支付款项支付利息或承担任何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原材料及包材处理 1.如果双方终止合作时,对于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剩余包装物,甲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的预订数量和甲方以往供应商供货的最低价回收合格包装物。 2、对于超出订单预订数量及/或不合格的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包装物,乙方应当及时在甲方的见证下销毁,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与甲方是同行业企业,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及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包装物,无论乙方供应商交货与否,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八条 一般约定 1、乙方承诺,乙方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的完全资质并通过相关审核获取相关的许可,否则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如果有)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无论是否处于迟延状态)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权利行使有关的条款。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通知,并自通知日起生效。如乙方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往本合同地址、电话、传真、邮件、通知即视为送达成功。 5、合同登记、鉴证:如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需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i26]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之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1)终止本合同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2)在迟延原因期间中止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 3、如甲方选择前款第(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 第二十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导致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与合同整体的效力;实际业务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合同期满,如果继续存在本合同约定业务往来的,业务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21甲方: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东府机械工具厂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新产品的刀具及工装的购买,乙方接受委托并为甲方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产品型号及名称:(零件清单见附表) 本合同总金额: ¥42585 肆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圆整(小、大写)。 2、 技术及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 验收标准、方法:甲方负责验收,标准按国标要求执行; 4、 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华德集团液压阀分公司,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产品全部交付后30天全款支付给乙方; 6、 解决合同纷争的方式:协商或北京法院仲裁; 7、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负责人(签名): 电话:010-69083290 乙方:北京东府机械工具厂 负责人(签名): 电话: 合同编号:HDF-20xx0320-01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22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加工物品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 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23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报废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PCB)、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24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委托卖方加工生产____模具共______套。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 模具基本情况:加工合同模板交货条件 以上各套模具使用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模具用料由卖方提供)。 一、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买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 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 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 对交付给卖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买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卖方应征询买方意见,由买方确认。 4. 卖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买方去卖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卖方提供产品样品到买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卖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 卖方负责根据买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卖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买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卖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卖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买方确认。如需修改模, 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 地方) 3. 模具由买方认证合格后,由卖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买方同意卖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卖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卖方必须根据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 对给买方生产的所有模具,卖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买方。所有的图纸必须以或-Eg(-e2)制作,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买方以供批准。 二、 技术条款: 1. 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卖方负责; 2. 在双方协商无异议之后,买方提供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卖方, 并派工程人员同卖方进行技术交流或卖方派工程人员到买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列表见附件1; 3. 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能够达到买方的品质要求。 4. 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的产能能够达到卖方的交货要求:____日产能:____月产能:______ 5. 卖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均能达到40万次。 6. 未经买方允许,严禁卖方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e8 6.c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否则视为违约,由卖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务条款: 1 . 模具价格: 1.1 经双方协商后,由卖方提供买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_%增值税)B___。 1.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卖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向买方要求费用: 1. 3.1 卖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的费用; 1. 3.2 卖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费用; 1. 3.3 卖方提供给买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800套)的费用; 1. 3.4 卖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1. 3.5 卖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1.4 当买方书面要求卖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时,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则卖方不需向买方收费;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卖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买方报价,由买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因模具不能满足买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卖方应根据买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开模进度: 2.1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档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开模周期为__25__天 2.2 由于买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不计算在内。 2.3 如果卖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而买方又急需生产,卖方应先用现有的模具安排生产,同时再根据图纸和样板要求重新开模。 3.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 3.1 单独结算的方式:____月结,开票后60天,开17%增值税发票. 3. 1.1 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买方支付模具总金额的_____%,剩余___%模具费分摊在首50产品内,如果订单数量不足50,买方需补给卖方未摊完的模具费。 3. 1.2 自双方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模具总额的___0%),买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产品定单:唯有产品样品品质验收合格且经买方书面确认后,卖方方可接受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买方授权的第三方同买方卖方签定的订购合同服从于本合同。 四、 产品品质保证 卖方在完成模具后,卖方同意按照买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首件确认报告). 买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保留修改的权利。 五、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买方所有,卖方不得干涉买方对模具的处置权。如在卖方生产,由卖方负责保管,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 买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卖方处转出时,卖方必须配合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卖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和所有夹治具必须同时转移给买方。 3. 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卖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承担。 六、 模具维护 1. 卖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50万次,并在此期间内由卖方负责保养维修, 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 卖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卖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买方提出。如买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买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卖方每三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买方。卖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买方另行提出要求。 七、知识产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买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买方所拥有,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买方仅同意卖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买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2. 卖方同意其不会将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相应的责任; 未经买方书面许可,卖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卖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3. 未经买方许可,严禁卖方使用本模具向除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负责; 4. 其它未尽保密事项,依买方与卖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执行。 八、违约责任 1. 如果卖方方未能按 2.1中规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卖方须付给买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罚金,罚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 2.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达不到买方的要求并且在组装过程中导致其他物料的损失和报废,卖方全额赔偿损失和报废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停线费用。双方可另行签署生产用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合同a;a;进行约定。 3.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买方的要求,使买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或者买方被迫因此取消此项目,从而使买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研发损失和备料损失,则卖方除退还所有前期买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卖方另外承担买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4. 如卖方因为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罢工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货延迟,买方允许买方免责。卖方应在不可抗拒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卖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2周以上,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执行。 九、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30天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市法院处理. 本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提前两周征得对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合同。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来料委托加工合同 篇25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电话:0311-87616166 传真:0311-87616166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中社合字(20xx)第 号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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