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加工承揽合同书 |
范文 | 加工承揽合同书(通用25篇)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双方议定书柜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书柜尺寸 长180cm,高170cm,宽45cm,层数7层。 第二条:材料要求 站脚6030扁管厚度3cm,每层25方管套25角铁。 2525方管厚度:2cm。2525角铁厚度:2cm。 第三条:层板材料要求,高密度木工板厚度2cm,要求喷清面漆。 第四条:书柜漆要求,红丹打底,再上蓝氨基漆。 第五条:每个书柜大写壹仟贰佰陆拾元整(¥1260.00元),共16个,总价为人民币为大写贰万零壹佰陆拾元整(¥20xx0.00元) 第六条:必须运到校园内,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20xx年7月29日前全部交货。 第八条: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方可付款。 第八条: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2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3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设计加工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制作内容与要求: 订购 项 具体内容:上海汉沃展示设计有限公司为 的设计与制作,详见报价单及图纸。 二、甲方在图纸与报价单上签字后,乙方按照图纸与报价单上所列内容生产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合格品。若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不予接受或退货并要求全数退款,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要求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但征得乙方同意除外。 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负责解决,辅材、工艺细则、电路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乙方在合约签字生效后,负责在 月 日前完成产品设计与制作。交货地点,收货人由甲方指定。 六、制作费结算方法: 1、双方协定的价格为 人民币,甲方在设计制作开始前,须支付预付款计 50% 人民币_ __。甲方在安装结束后的七日以内应安排专门人员验收,甲方在验收合格并收到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结清制作余款合计 _ 整人民币。因甲方原因在验收合格后规定的付款期限内逾期未结清费用的,甲方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设计制作费以(现金,支票、汇款)形式汇入乙方帐户。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预付款即抵作违约金,无故拖欠余款,我司有权安排专人要回。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则须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价格包含乙方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技术服务)。 七、纠纷的处理: 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参照经济合同法及设计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法律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质量的保证: 乙方对已制作的产品实行质量跟踪保证。具体为——电器保质半年,其他保质一年。(注:除人为以外)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5加工承揽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6甲方: 乙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 二、乙方负责设计、加工、代运输、安装、铁塔防腐、热镀锌、17%增值税等 三、甲方须积极协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让施工或变更施工地点而误工期,甲方承担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乙方施工人员到场后,甲方免费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 。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5天内付合同总额的60%,余款完工10日内付清,付款按合同账号,传真合同有效,如延误付款时间,甲方承担3‰滞纳金。 七、电力塔制作安装工期为20 天。 八、本塔可抗台风、防潮、三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如出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九、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须修改或终止合同时,须事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原合同不得变更。 十、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终止合同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内容,乙方产成品或半成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承担产成品或半成品的生产费用。 十一、双方严守合同,如有违约时,违约方承担10%-30%违约金,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产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装人员需在甲方支取费用时,心须持厂内财务科证明信,否则甲方承担责任。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7承 揽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定 作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8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计量 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承揽人|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9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 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0合同编号:定做人: 签定地点:承揽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项目名称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工作量(工时)报 酬交付期限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 定做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六条 定做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八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提交定金(大写) 元。 第九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 作 人定作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承 揽 人承揽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1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同法》及有关规定、鉴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名:________ 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 加工费:________ 单价:________ 金额:________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________ 原材料品名:________ 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成品单位耗用量:________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生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由此而造成了损失则应赔偿损失。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2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 等小商品事宜约定如下: 一、采购产品情况 1、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 2、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 3、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 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 元整(小写¥ )。 二、样品约定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 样品,经甲方确认后的样品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 合同生效时甲方应当支付 %预付款到乙方账户,确认本协议第一条中各品名的尺码数量后 天内交货(具体数量由双方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确认),运费由 承担。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样品为标准,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按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验收方法、标准和期限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如甲方发现货物的品种、面料、数量、颜色、规格与装箱单不符,应在收到货物后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实后,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标准,乙方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乙方按其企业或行业标准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发票后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双方约定汇款方式为甲方电汇,乙方收款账户为: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定作、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和金额为准,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其余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制作样品的,不能按时交货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若乙方提交的样品和甲方定作的 小商品存在较大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3承揽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4承揽方(乙方): 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 单位: 数量: 日期: 成品单位耗用量: 二、乙方完成产品情况: 品种: 规格: 单位: 数量: 加工费:单价 金额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 四、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五、甲方对加工完成品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六、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 七、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单位将______________(地点或加工件全称)交予___________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望双方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完工,共计_____天。(不可抗拒原因顺延) 二、甲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将所加工产品的成套图纸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图纸后详细查看后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看图时不明确的地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图纸的技术交底,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答复的技术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有加工产品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备民法典律效应) 三、质量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或有甲方技术交底资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负责。 四、加工产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加工产品(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金额不含税金及其它费用。如有要求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定金 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或能材料订购单据时支付乙方总价 _______________%。 3、加工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 4、加工件安装或交付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______%。 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加工件总额。 七、产品质量保修期 1、玻璃_________________ 2、钢材_________________ 3、铝材_________________ 4、油漆_________________ 5、喷塑_________________ 八、安全生产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 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验收: 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或竣工报告单七日内组织验收,七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工程全部合格,同时甲方履行合同后续责任,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可对本合同工程随意处理。 十、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 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对方损失。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一天应赔偿甲方总价的5‰,提前按照同等奖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在双方属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十二、本合同共___页,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所有来往电子邮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开户行: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6甲方(定作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防盗门名称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单价(元/M2)___________。 注:以实际安装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需方继续订货时,提前7天向供方提供计划通知单通知乙方。 工期要求: 第二条 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2.1 承揽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负责制作、安装,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 2.2 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内容; 2.3 材质标准: 2.3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第三条 承揽范围 3.1 乙方承揽加工范围: 3.2 工程地点: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计算、结算、支付方式4.1计算方法: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量使用,乙方全额垫资。 4.3 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酬金 本合同价款共计:以实结算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加工制作安装要求 6.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施工尺寸由乙方现场实测。 6.2 乙方进入场后甲方配合接通电源、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门型,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制作生产 6.4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6.5 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包单位应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清理门口障碍物,乙方负责保护安装成品,属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坏费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 工期 7.1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工期由甲乙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协商确定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进度报表。乙方必须保证加工安装进度,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 7.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不具备安装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现场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八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8.1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8.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和整改。 8.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安全培训交底、安全责任、防护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所承揽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凡属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甲方通知乙方返修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无发生保修费用,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第十条 安全及特别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11.2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 11.3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7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模具加工承揽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项目、数量、金额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 3.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价: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合计金额(含____%的增值税):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以上费用包括全部材料费、备件费、制作费、制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____年的保修费用等。 第二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的冷却系统。 3.详尽的技术要求(略),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____万啤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 加工工期 1.工作期为____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的,乙方于____天内(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若甲方提出改模的,具体工期由双方补充协定。 第五条 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2.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1)甲方连续试产____天或产量达到____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____%,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____%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____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乙方交试模样件后,由于甲方原因____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4)模具验收后,_____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地提供免费快速服务(____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模具验收报告》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长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加工厂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1.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质检、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模具验收报告》方可收货,甲方凭《模具工装验收单》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 2.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作,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 3.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第七条 模具加工费用的支付 1.签订合同____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____%,即____万元付至乙方帐户,作为合同定金。 2.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_____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____%,即____万元付清。 3.模具金额的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____年内付清。 第八条 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承诺 1.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第九条 后续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免费保修____年,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____天甲方甲方可按总造价的____%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___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____倍返还定金。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____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8定作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承揽人:______签订时间: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 定作人(章):______承揽人(章):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账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监制部门:______印制单位: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19地址: 电话: 传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公司签订地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 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 公司受托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20加承合( )字第 号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价款或酬金元 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21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25米箱梁芯模 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重量(吨) 单价元/吨 价款(元) 备注 箱梁芯模 25米正交 2 套 11 7000 77000 约计重量 总计 总金额(大写) 柒万柒仟元整 二、 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 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 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货。 六、 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 贰万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 做 方 : 承 揽 方 : 单位: 单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卡 号: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时间: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22甲方: (定作方) 地址:---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 注 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 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 产品质量控制: (1)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 验收方法 1.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23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总金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来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币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2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一、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 项目名称 任务量 酬 金 完成期限 备注 包 干 工资/小时 合计人民币金额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 六、违约责任 ────────────────────────────────────────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 定 作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加工承揽合同书 篇25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承担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广告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媒介):______ 2、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承揽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 4、颜色:________ 5、规格或材料:________ 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________ 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办法 1、费用:________________ 类别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 金额________ 备注________ 设计、制作费________ 发布费________ 代理费________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 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 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支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名称________。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终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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